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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

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
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

民办培训机构税收政策汇总

一、增值税

(一)学历教育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因此对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注意,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二)教育辅助服务

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 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其他税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

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四条第十四项再次明确,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三)契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综上,增值税,对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非学历教育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于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对企业办的各类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 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 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 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 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 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 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 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 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 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 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安全培训 第六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 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 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 训教材。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二)......................................................................................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三)......................................................................................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 (3) (四)......................................................................................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4) (五)...........................................................................................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8) (六)............................................ 、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0 二、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11 (二)....................................................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2 (三)...............................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3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

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报告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 我们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获得____________颁发的筹设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批准书。经过____________的筹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筹设工作。现已具备办学条件,达到了设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正式设立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的申请书 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签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有关材料。 3.资金、校产方面的有关材料。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史上最全的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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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

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培训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严格落实专兼职教师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考试考核、档案管理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卫生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2.任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各培训机构应使用本单位统一的备课本,每类培训班备课应标明适用时间;各类安全培训班在符合上级规定培训内容前提下,必须结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实际,讲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操作规定;任课老师的备课内容,必须经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教务主任审核签字。 3.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实验室配备适应生产实际需要的实验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实习场地,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培训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必须配备智能化模拟人等教学器具、器材,组织开展工伤急救训练。4.及时为培训合格人员办理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5.及时选送安全培训教师参加资格培训。 6.及时如实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 7.开展经常性的教研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安全培训教师深入现场调研,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培训范围 凡新分配我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复退军人、新招工人、调入员工及现从事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员工均属培训范围。员工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三、培训时间要求 1.煤矿新工人入井安全培训要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入井安全常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自救、互救知识职业危害和现场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由集团公司进行考试验收,成绩合格后方能分配区队工作。 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地面单位新招收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重点是岗位应知应会、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相应的安全知识。 3.井下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脱产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要分专业进行,结合“双卡双述”要求、岗位标准“说明书”确定培训内容,突出应知、应会、应急救援、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 4.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对新工人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对其他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等知识的培训。 四、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安全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计划,并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1.严格学员管理,每期培训班配备专人担任班主任,入学前,由班主任认真核实、登记学员身份,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课堂纪律。 2.各类安全培训符合安全培训大纲及上级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及考核标准,突出应知应会知识,应急救援、职业危害等基本知识。

开展培训情况统计表

2013年开展培训情况统计表 2013年11月12 日培训班名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 培训班 全市法律援助 业务培训班 5月9日 -5月10 日 永宁县 阳光中 途之家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 信息管理系统。2、全国法律援助统计 报表系统。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 规定。 全市社区矫正 工作培训班 5月9日 行政中 心 1、《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2、《社区 矫正实务》。3、安置帮教管理系统操 作应用。 全市人民调解 工作培训班 8月16 日 永宁县 阳光中 途之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3、人民调解 案卷制作。 全市司法行政 系统人员执法 培训班 11月6 日-8日 中共银 川市委 党校 讲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 执法等九方面内容 全市公证员 “两区”建设 知识培训班 11月23 日 行政中 心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 合保税区建设政策解读 培训人次 党政干部企业管 理人员 专业技 术 人员 村、社区干部, 乡村集体经济组 织、非公有制经 济组织和社会组 织党组织负责人 合计 总数处级 参加培训班培训 人次16 5 16 参加网络培训 人次 25 5 25 参加境外培训 人次 参加上级部门对 口培训人数25 5 24 投入培训经费 (单位:万元) 10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2013年12月 主办单位银川市司法局培训地点待定 培训人数95 时间待定学制(天) 3 培训班名称全市法宣骨干业务培训班 承办机构市司法局宣教科 培训目的提高全市法宣骨干法律素养及普法工作能力,进一步 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培训对象市直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法宣专干 培训内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 师资安排市委党校、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教师 经费预算 与来源 5万元、法制宣传经费 主办单位 意见 2013年12月13日(盖章)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报告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报告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规定,陈和涛拟申请正式 设立以民办文化教育培训为主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学宗旨:为每一位学生的现在和未来发展负责。 二、办学目标:注重培优辅差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逐步形成良好的学风,优 良的品德和高尚的情操。 三、办学规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80 人。 四、举办者概况:1、拟办学校名称:旬阳县状元坊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2、拟定办学地址: 旬阳县城关镇商贸小区二巷 56 号 邮 编: 725700 联系电话: 153991529883、 拟定法定代表人: 陈 和 涛 4 、 身 份 证 号 码 : 6124291982092472985 、 拟 聘 任 校 长 : 陈 先 林 身 份 证 号 码 : 6124291954041272986、举办者:陈和涛 7、主管部门:旬阳县金寨镇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半日制、业余、短期培训六、办学层次:初级 中级七、拟开设课程: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 学 政治 历史 艺术类课程八、招生对象:小学 1—6 年级、初中 1—3 年级、高中 1—3 年级愿 意参加文化教育培训的学生。 九、现有办学条件:1、硬件:办学开办资金 15 万元人民币,为个人出资;办学租用校舍 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供办公和教学使用。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艺术类课程教课书 150 套,配套资料若干。 空调柜机 1 台、挂机 4 台。 学生课桌椅 150 套。 教学用黑板 6 面,投影仪 1 台。 办公电脑 5 台,打印机 1 台,办公桌椅 8 套,档案柜 1 套。 2、软件:主要包括师资力量和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3 名,其中本科文化程度 1 名,大专文化程度 2 名,均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 格,有 5 年以上文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验;专业教师共计 9 名(含管理人员在内,专职教师 5 名,兼职教师 4 名),其中文化课教师 7 名,实习指导教师 2 名,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及相应专业教师上岗资格;制定有办学章程,涵盖总则、办学内容、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教 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校园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十、 内部管理体制: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设置校委会管理机构, 下设校办室、 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办等管理机构,分别设立主任 1 名,办公人员 1 名。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校委会主要职能: 宣传和协调职能; 审议和决策职能; 咨询和倡议职能; 评议和监督职能。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0、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1、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2、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3、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随便搬动课桌、椅。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xxx职业培训学校 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与安全,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班主任和主讲教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

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学校硬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随时保持学校的教学场地、办公场地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学校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如存在部分易燃物,必须做到专门存放,并有专人管理,在防火重地增加专用灭火器。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在学校机房内,严禁吸烟,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注册流程

【申请教育培训机构注册流程】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举办者; (2)培养目标; (3)办学规模 (4)办学层次、办学形式 (5)办学条件 (6)内部管理体制; (7)经费筹措 (8)使用管理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建培训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准招生。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料涵盖以下内容: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应写明以下内容: (1)筹建基本情况; (2)投资数额; (3)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内容包括: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4.拟任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聘任教师和职员的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办学场地证明。

2020最新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2020最新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的工作,特制定了培训机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

民办培训机构申办流程

朝阳区的申办流程,其他区域基本类似,供参考! 第一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举办者自认为已具备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条件,即可向教委社办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的准备请参见"朝阳区申办培训机构所需材料一览表"。申办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可请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协助办理,从而尽快完成申办工作。 朝阳区教委社办科:电话:64172318 E-mail:liuh600@https://www.sodocs.net/doc/001147993.html, 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电话:65017723 E-mail:cygls@https://www.sodocs.net/doc/001147993.html, 第二步: 教委指定负责人员到拟办学校校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 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科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朝阳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第三步: 朝阳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向举办者发放"关于举办培训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并通知举办者到教委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第四步: 朝阳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向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第五步: 领取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到朝阳公安分局刻制印章 第六步: 举办者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从而获得《事业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七步: 到朝阳区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八步: 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开设银行帐号。 第九步:

到朝阳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步: 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科备案

1.5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情况应急方案.docx

98989 上海缤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 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4、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紧急联系人。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过马路要先左右看是否有车, 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成员含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给

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 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 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98989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 学生的自救能力。 4、实行安全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五、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的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培训机构实际,特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 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突发事件 : 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 火灾、师生在学校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 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罢课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发 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 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十人以下轻度症状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培训体系如何申办民办教育培训公司及机构

(培训体系)如何申办民办教育培训公司及机构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首先你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之上的,最好是自己的办学场地。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壹应俱全。然后你申请到当地劳动部门,等着验收批复就行了。 壹、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壹)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方案;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且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关联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方案;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壹)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壹次会议通过) 申办成立教育培训公司的流程 壹、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之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之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之上学历,5年之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之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于壹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壹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壹之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之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崔宝奎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副校长曹鹏、教务处主任等)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 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长、学管师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长、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长、副校长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五、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2、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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