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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综专硕不考逻辑学专业知识是误区

管综专硕不考逻辑学专业知识是误区
管综专硕不考逻辑学专业知识是误区

管综专硕:不考逻辑学专业知识是误区

每年大纲解读的时候,包括很多逻辑老师在讲解MBA、MPA、MPAcc课程的时候,总是告诉学员或者考生们,大纲明确说明不考查逻辑学的专业知识。由此得出结论,不考逻辑学的专业知识,主要考考生对各种信息的理解、分析和综合,以集相应的判断、推理、论证等逻辑思维能力。试题题材涉及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各个领域,但不考查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参加专业联考的童鞋们,一定记住了。别再误读误解大纲了。

一般情况下,在逻辑学家或者研究逻辑的学者眼中,所谓的逻辑学专业知识主要指的是现代逻辑知识,比如数理逻辑。用数学的方法研究关于推理、证明等问题的学科就叫做数理逻辑。也叫做符号逻辑。简而言之,数理逻辑就是精确化、数学化的形式逻辑。它是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基础。新的时代将是数学大发展的时代,而数理逻辑在其中将会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在管理类联考中当然不考这些内容。比如数理逻辑的主要分支包括:逻辑演算(包括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模型论、证明论、递归论和公理化集合论。数理逻辑和计算机科学有许多重合之处,两者都属于模拟人类认知机理的科学。许多计算机科学的先驱者既是数学家、又是逻辑学家,如阿兰·图灵、邱奇等。这些分支显然都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才能掌握,因此在专硕考试中这些内容都是不考的。

那在逻辑学家或者学者眼中,到底逻辑要考哪些内容呢?其实,根据2014年管理类大纲提示的内容,主要是传统逻辑的内容。这些内容在逻辑学者眼中,其实就是常识。但是考生注意了,逻辑学家认为的常识我们普通人不一定都掌握了。我们在看看传统逻辑主要研究哪些内容。逻辑是探索、阐述和确立有效推理原则的学科,最早由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创建的。而传统逻辑中的诸如概念、定义、命题、四谓词理理、推理,三段论、反驳、论证、谬误等等都是在亚里士多德哪里得到发扬光大的,从此逻辑才成为了一门学科。其实,这些对于没有学过逻辑的人来说就是专业知识了,比如什么是逻辑方阵、逻辑对当关系等等,不经过专门的训练,这些知识是不会天生和亚里士多德的想法一致的。

写到这些,高榜教育逻辑教研室徐老师提醒同学们注意,我们天天给大家讲的命题逻辑推理逻辑论证逻辑等知识其实是带有一定专业性的,我们一定得好好把这些基本的逻辑知识掌握了,才能快速准确的解答逻辑相关试题。在逻辑考试大纲中其实不难概括出逻辑考试的三大能力需求。第一种能力就是演绎推理能力,这种题目在近两年的考试中都是超过了60%;第二种能力是评价论证的能力,主要包括前提假设、加强支持、削弱质疑、解释评价等类型题目的考查,这种能力是近二十年年来批判性思维思潮的延续,主要测查考生理性看待推理,公平合理的对待论证,不要凭感性认识就对论证做评价;第三种能力是了解概括能力,这种能力应该来说是归纳和类比思维里面比较精华的部分,考生要掌握相关的从弱原则、一致原则以及整体原则。

通常我们培训的目标是60分的总分,让考生达到54分左右的成绩,这个是比较理想的。通常情况下,逻辑不参加培训的平均分只有20-30分,因此参加辅导是很有必要的。一般我们比较理想的是逻辑中演绎推理错误保证在1-2题,评价论证能力错误在1-2题,理解概括能力保证不错,这样就可以拿到52分以上的好成绩。若是初数和写作发挥正常,总分在140分以上是不难的。

有了今年的大纲内容解析,同学们的复习就可以很精准的定位到命题推理、分析推理、集合推理这些考生相对容易出错,而也属于逻辑规律的内容;至于评价论证思维的内容相对复杂,主要是涉及到考生对文段的正确理解,因此,此部分拿满分相对较难一些。总之,只要你努力掌握好传统逻辑中的基本知识点和基本规律,考试成功一定属于你。

逻辑学深刻复习知识点

逻辑学复习知识点 前言:逻辑学:传统逻辑、现代逻辑;它是基础性,工具性的学科(更直接,更系统)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什么是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源于古希腊,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 逻辑是一门学科,即逻辑学(思维科学)。 2.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的研究目的: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 思维:感性认识(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认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 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 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具体内容变化而变化,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依据。 传统逻辑:自然语言(日常用语)现代逻辑:人工语言(符号语言: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逻辑规则:仅适用于某种思维形式。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普遍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传统逻辑定义)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表现方式: 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经典命题逻辑,经典谓词逻辑(表现方式:重言式(重言蕴涵式,重言等值式))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1.逻辑学的性质:工具性,全人类性(没有民族性,阶级性) 2.逻辑学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4年规定的七大基础学科:逻辑学、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三方面作用:促成逻辑思维由自发向自觉转变;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帮助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3.第三节逻辑简史 逻辑学的历史:两千多年逻辑学的三大源头:古中国、古印度、古希腊。 西方逻辑:以古希腊逻辑为先河,在发展的历程中完整地经历了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以此为例) 传统逻辑的诞生与发展: 传统逻辑:由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莱布尼兹之前的整个逻辑类型。特点:借助自然语言,主要范围是常见日常思维类型。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著名学者,第一次全面、系统研究逻辑学主要问题,首创逻辑学这门科学。被称作“西方逻辑之父”,主要逻辑著作《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辩谬篇》,分别论述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论辩的方法和如何驳斥诡辩的问题。哲学著作《形而上学》系统论述了矛盾律、排中律,涉及同一律。奠定了西方逻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及欧洲中世纪的逻辑学家:研究了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联言命题和推理形式,提出相应推理规则。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17世纪,实验自然科学兴起和发展,研究了科学归纳法问题。《新工具》一书中提出科学归纳的“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异表”、“程度表”,奠定归纳逻辑的基础。 穆勒(1806-1873):19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在《逻辑体系》(我国近代学者严复译为《逻辑名学》)把科学归纳法发展为五种: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至此,传统逻辑的基本框架大致形成。 现代逻辑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逻辑(“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由莱布尼兹奠定基本思想,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的逻辑类型。特点:借助人工语言(符号语言),建立形式系统,对研究对象整体把握。 莱布尼兹(1646-1716):德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17世纪末期,提出用数学演算的方法处理演绎逻辑;

逻辑学知识要点

逻辑学知识要点 上篇逻辑推理 逻辑学主要是从形式上or结构上来研究推理的正确性或者有效性的科学。 任何推理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组成。∕逻辑常项:推理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是判定一种推理形式的类型的唯一根据,也是区别不同类型的推理形式的唯一根据。∕无论给变项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推理形式不会改变。 如果只要分析到所包含的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为止即可判定,那么这类推理称为复合命题推理,简称推理命题,相应的逻辑称为命题逻辑。∕逻辑常项、命题变项。 必须分析到简单命题即原子命题所包含的概念即词项才能判定,则这类推理称为简单命题推理,简称词项推理,相应的逻辑称为词项逻辑。∕逻辑常项、词项变项。 第一章基本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1、负命题 负命题:就是通过否定某个命题所得到的命题,又叫做命题的否定。 一般公式是:并非¬。∕“并非“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并非”。 真假特征:p与“¬p”矛盾。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⑴联言命题: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一般公式是:p并且q。∕“并且“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合取”。 “……和……”、“即……又……”、“不但……而且……”、“虽然……但是……”等表示并列关系、递进关系、转折关系的词语都是“并且”的意思。 真假特征:联言支p,q同时真,联言命题p∧q为真;p,q同时假,p∧q为假。 ⑵联言推理:就是前提or结论为联言命题,并且根据其真假特征所进行的推理。 推理形式有:分解式(由前提中一个联言命题为真,推出其任一支命题为真的推理)、组合式(由前提中一些支命题为真,推出这些支命题所组成的联言命题为真的推理)。 3、选言命题及其推理 选言命题是断定几个可能的事物情况中至少有一个事物情况存在的命题。 ①⑴相容的选言命题:至少有一个存在并且可以同时存在的选言命题,即选言支(p,q)之间具有并存的关系,p,q不同假。 一般公式是:p或者q。∕“或者“为联结词,常用符号“∨”表示,读作“析取”。

逻辑学考试重点

一、“逻辑”的含义 主要含义有四种:1、指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和看法。3、指思维的规律和规则。4、指逻辑学。 二、思维形式结构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构成。其中常项是思维形式结构中不变的部分,它决定思维形式结构的类型,变项是思维形式结构中可变的部分,它容纳思维的具体内容。例如,在“所有S都是P”中,“所有……都是……”是逻辑常项,“S”“P”是逻辑变项。这种变项叫词项变项,可以用不同词项去替换。再如,在“如果P,那么q”中,“如果……那么……”是逻辑常项,“P”“q”是逻辑变项。这种变项叫命题变项,可以用不同命题去替换。 三、“Pvq”的逻辑性质 当且仅当p假,q假时,pvq为假,其他情况下均为真。 四。、“P→q”的逻辑性质 当且仅当P为真,q为假时,P→q为假,其他情况下均为真。 习题: 1、命题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任何一个命题都对思维对象有所陈述,不论正确与否和任何一个命题都有真假值,一个命题是真还是假,必须根据客观事实来判定。 2、下列语句中,表达命题的是(D) A请你坐下 B您贵姓 C噢,原来如此D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3、命题形式之间的主要区别是(D) A命题所陈述的内容不同B自然语言形式不同 C命题变项不同 D命题常项不同 4、下列命题中,不表达复合命题的是(C) A会憎,才会爱B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C这个班的同学全都到齐了D并非参加民主运动的人全是马克思主义者 5、只有他诚恳像我道歉,我才会原谅他,这一命题可以转化成这样一个蕴含命题(C) A只有他不诚恳像我道歉,我才不会原谅他B只有我原谅了他,他才诚恳像我道歉 C如果他向我道歉,那么,我原谅他 D如果我原谅了他,则他诚恳像我到了歉 五、一个推理形式是有效的,当且仅当具有此推理形式的任一实例都不会出现真前提和假结论,换句话说,有效的推理能够从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而一个推理形式是无效的,当且仅当具有此推理形式的任一实例都不能保证真前提不出假结论,换句话说,无效的推理从真前提不必然推出真结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效地推理形式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是必然的,具有逻辑保真性;而无效推理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不具有逻辑保真性。 六、析取命题三条规则 1、肯定其中一支,就能肯定它与任意析取支的析取式 2、否定一部分析取支,就能肯定剩下的析取支 3、肯定一部分析取支,不能否定剩下的析取支 七、蕴含命题推理规则: 1、肯定前件可以肯定后件;2否定后件肯依否定前件;3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习题: 1、推理是由一个或一些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句群。 2、推理是由前提、结论和推理形式三部分构成。 3、从真前提必然推出真结论的推理形式是有效的推理形式 4、一个正确的推理必备的两个条件是前提真实和形式有效 5、在析取命题推理中,肯定一部分支命题,不能否定剩下的析取支 6、航天号飞机的失事或是设备故障,或是认为的破坏;已查明失事的原因确系设别故障。因此,可以排除人为破坏。 ( 此命题有效) 7、如果患有感言,一定会有厌食症状;我最近常感厌食,因此,我准是患了肝炎( 此命题无效) 8、如果是杀人凶手,则必然进入过犯罪现场;某青年进入过犯罪现场,所以,某青年是杀人凶手。 (此命题无效) 八、任何词项都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的逻辑特征。 词项的内涵是词项所指称的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 外延是一个词项所指称的对象范围,也就是具有词项所指称的本质属相的一切对象。 九、词项的种类: 1、根据词项所指称的对象是一个还是一类,可将词项分为单独词项和普遍词项。 2、根据词项所指称的对象是否为一集合体,词项可以分为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十、词项下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和被定义项须是全同关系。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有:(1)定义过宽:指定义项外延大于被定义项外延。(2)定义过窄:指定义项外延小雨被定义项的外延。 2、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有:(1)同语反复,如果被定义项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就叫同语反复。(2)循环定义:被定义项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叫循环定义。 3、定义必须用精确的科学语词。违反该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有:(1)含糊定义:就是定义项包含着晦涩难懂的语词。(2)以比喻代定义。比喻只能对思维队形进行形象的描绘,并不揭示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因而所有比喻不是定义。 十一、对词项划分须遵守以下规则: 1、火焚后子项的外延之和应该等于母项外延。违反该规则所犯的错误有:(1)划分过宽:是指子项的外延之和大于母项的外延。(2)划分过窄:是指子项的外延之和小于母项的外延 2、每一次划分必须坚持同一标准。同一个母项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词项。 3、划分以后的各个子项之间应是全异关系。违反该规则的逻辑错误叫“子项相容”。 十二、性质命题由主项、谓项、量项和联项四部分组成。主项是表示思维对象的词项;谓项是表示思维对象性质的词项;量项表示主项指称的对象数量,分为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两种;联项是将主谓项联结起来的词项,分为肯定联项和否定联项两种。 十三、性质命题的种类: 1、全称肯定命题。其形式结构为:所有S都是P,该命题陈述主项S中的全部分子都具有P的属性。例如:“所有团员都是青年人”。该命题形式结构简记为SAP,逻辑中又称为A命题。 2、全称否定命题。其形式结构为:所有S不是P,该命题陈述主项S中的全部分子都不具有P属性。例如:“所有的人民团体都不是审判机关”。全称否定命题的形式结构简写为SEP,又称为E命题。 3、特称肯定命题。其形式结构为:有些S是P,简写为SOP,被称为O命题。该命题陈述主项S类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不具有P属性。 4、特称否定命题。其形式结构为:有些S不是P,简写为SOP,被称为O命题。该命题陈述主项S类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不具有P属性。 十四、三段论推理的规则 1、在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不同的词项。三段论是通过中项的媒介爱你作用而使得大小项外延关系确定,从而得出必然性结论的。如果两前提中只有两个不同的词项,它们在前提中就势必重复出现,这样就不可能组合成结论命题,因而不能构成三段论推理。如果两个前提中出现四个不同的词项,那就表示两个前提命题的主项和谓项都是不同的词项,这样就没有一个共同的词项起媒介作用,也无法构成三段论。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三段论推理中,大项和小项的外延关系式通过中项的媒介作用来确定的。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不周延,那就

完整word版逻辑学重点整理

逻辑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什么是逻辑学 答:逻辑是关于思维过程自身规律的学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及简单 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什么是概念 答: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 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对象。 3、什么是命题 答:命题是反映思维对象情况的思维形态。 4、什么是推理 答:推理是依据已知命题得到新命题的思维形态。 5、什么是定义 答: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6、什么是划分 答:划分是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几个小类,从而明确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 划分的三要素:母项、子项、划分的根据 7、什么是直言命题 答:直言命题是直接地无条件地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8、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答:直言三段论也叫三段论,它是借助于一个共同的词项(概念)把两个直言命题联结起来,从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 9、什么是同一律 答:同一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 10、什么是不矛盾律 答:不矛盾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即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思想不能同真,庇必有一假。 11、什么是排中律 答:排中律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即互相矛盾或下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12、什么是充足理由律 答:充足理由律是在思维或论证过程中,任何一个被确定为真的思想总有它的充足理由。 二、用图解法表示下列概念间的关系。 1. A船B轮船C货船 答:这几个概念间的关系可用图表示为:

2.A泰山B山东C中国D联合国答:可用图表示为: A 3.A词B褒义词C贬义词D合成词 4.A现代化B社会主义现代化C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答:可用图表示为: 5.A石拱桥B卢沟桥C拱形桥洞 6.A小说家B戏剧家C诗人D文学家答:可以用图表示为: 三、将具有下图所示关系的概念分别填入图中

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

考试题型及分值 一、填空(10分) 二、单选(30个共60分) 三、综合(三道题15分)①求真值、范式②绘制欧拉图③用 真值表方法判断推理是否有效 四、推理(两道题15分) 一、判断(一) 1.SAP是指所有的S是P; SEP是指所有的S不是P; SIP是指有的S是P; SOP是指有的S不是P。 2.A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与O时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A与O和E与I是矛盾关系(不能同假,已不能同真); A与I和E与O是差等关系 逻辑方阵

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全异 A 1 1 0 0 0 E 0 0 0 0 1 I 1 1 1 1 0 O 0 0 1 1 1 A、E、I、O四种判断的真假情况列表 注:1代表“真”;0代表“假”(下同)。 4.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5.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有两个逻辑特征,他们是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中的本质属性。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称为概念的外延。 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6.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相同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和语词,不得用比喻。 7.划分的规则? (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8.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它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性质判断的四种基本形式SAP、SEP、SIP、SOP。 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就是自身不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就是自身中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在性质判断中,主项和谓项都周延的判断有全称否定和单称否定。 10.根据逻辑方阵的刻划,对第2项具体叙述: (1)矛盾关系 其中一个判断是真,另外一个判断一定是假; 其中一个判断是假,另外一个判断一定是真。 (2)反对关系 其中一个判断是真,另外一个判断一定是假; 其中一个判断是假,另外一个判断真假不定。 (3)下反对关系 其中一个判断是真,另外一个判断真假不定; 其中一个判断是假,另外一个判断一定是真。 (4)差等关系(其中一个是全称判断,另一个是特称判断)全称判断真,则特称判断真; 全称判断假,则特称判断真假不定; 特称判断假,则全称判断假;

逻辑学期末复习资料

《逻辑学》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10×1′) 二、单选题(10×2′) 三、图表题(2×7′) 四、简答题(3×8′) 五、证明题(2×10′) 六、综合题(1×12′)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思维的形式,又称思维的逻辑形式,即思维在抽象掉具体内容之后所具有的共同结构。 2.逻辑常项、变项:①逻辑变项:逻辑形式中代表不同的思维内容的项;②逻辑常项:不随思维内容的变化而变化的项。逻辑常项体现逻辑形式的本质特征,是思维的逻辑形式的关键,是区分不同种类的逻辑形式的唯一依据,因而是最重要的。 3.推理的有效性:一个经过解释(如赋值)后的逻辑公式,如果没有出现前提真而结论假的情况,则它是有效的。 4.亚里士多德(西方逻辑学之父)、培根(归纳逻辑创立者)、莱布尼茨(提出思维计算、现代逻辑奠基者) 5.命题逻辑概述:命题是反映事物情况的思想,任何命题必须通过语句才能表达出来。6.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1)负命题及其推理 定义:否定一个命题而形成的复合命题。逻辑性质:它的真假与被否定命题的真假是相反的。 真值表: p ┐p T F F T 推导规则:①双重否定引入规则(┐┐+):从A可以推出┐┐A。②双重否定消去规则(┐┐ ┐┐A可以推出A。 -):从 (2)联言命题及其推理 定义:又称合取命题,是由命题联结词“并且”联结支命题而形成的复合命题。 逻辑性质:合取命题为真,它所有合取支为真;所有合取支为真,合取命题为真。 真值表: p q p∧q T T T T F F F T F F F F 运算规律:①∧的交换律:p∧q?q∧p;②∧的结合律:p∧(q∧r)?(p∧q)∧r; ③∧的重言幂等律:p∧p?p 推导规则:①合取引入规则(∧+):由A和B可以推出A∧B;②合取消去规则(∧-):由A∧B可以推出A,由A∧B可以推出B。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重点_逻辑学重点归纳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重点 一、填空题1分*10 二、单选题2分*10 三、图解题共10分 1.用欧拉图表示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3分*2 2.在括号内填上适当的符号,使之成为一个有效的三段论 2分*2 四、证明题共12分 1.证明三段论的有关规则 6分*1 2.依据判断变形进行的直接推理 3分*2 五、分析题 4题共24分 三段论、对当关系推理、逻辑的基本规律、穆勒五法、真值表六、综合题 3题共24分综合推理 1亚里士多德被成为逻辑学之父。 2.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质的规定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是概念量的规定性。 3.概念的种类: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肯定概念与否定概念:肯定概

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4.概念间的关系: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 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4)交叉关系:若有的a是b,有的a不是b,有的b是a,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交叉关系; a b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则a、b之间为全异关系,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6)矛盾关系:反对关系: 5.下定义的方法:属加种差的方法,公式: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同一个系。否则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否则犯“同语反复”或

逻辑学基本知识

逻辑学基本知识 对以下列出的基本逻辑知识要求掌握;而对于其余的知识点,只需作为背景知识浏览一下,有个大致的了解即可。 ㈠概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 概念间的关系按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概念间的相容关系有: (1)同一关系,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北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这两个概念就是同一关系; (2)从属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比如,“教师”和“教授”这两个概念,前者的外延就包含着后者的全部外延; (3)交叉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有且只有一部分重合。比如,“企业家”和“青年”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就具有交叉关系。 概念间的不相容关系有: (1)矛盾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构成了它们所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男人”和“女人”,“生”和“死”; (2)反对关系,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互相排斥的,而且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不能构成它们所属概念的全部外延。例如“白色”和“黑色”。 ㈡常见的逻辑错误 1、偷换概念 2、因果倒置 3、以偏概全 4、自相矛盾 5、循环论证 6、同语反复

7、循环定义 8、转移论题 ㈢性质命题(直言命题) 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性质命题也叫直言命题,可分为六种基本类型: (1)全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是P”; 例如:所有的金属都是导体。 (2)全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不是P”; 例如:所有的非金属都不是导体。 (3)特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是P”; 例如:有的金属是液态。 (4)特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 例如:有的化妆品不是液态。 (5)单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是P”; 例如: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6)单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不是P”; 例如:小王不是老师。 由于单称判断对反映某一单独对象的概念的全部外延作了断定,从逻辑性质上说,单称判断可以看作是特殊的全称判断。这样,性质命题就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 日常语言中的直言判断在表达上可能是不严密的,在逻辑题中应先整理成规范形式。㈣三段论及其结构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推理过程。例如: 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人民教师都是知识分子, 所以,人民教师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逻辑学的收获和感想

我的眼中的逻辑学 在这学期之前,我对逻辑学的了解很少,仅仅局限于高中政治和历史课本上的相关知识。选修逻辑学有很多原因,唯独没有对逻辑学的喜好。因为当时的无知,对于“逻辑”二字,我第一反应就是晦涩和深奥,有很大的排斥心理。 但是,随着老师讲解的深入,我发现原来逻辑学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逻辑学练习题不再是一团将我绕的死去活来的乱麻,它像一个脑筋急转弯,像一道数学题,可能卡住你,但只要运用原理,细细琢磨,就能推出正确的答案。 对逻辑学的兴趣愈发强烈,我特意在网上查找了逻辑学的发展历程,了解到逻辑学不仅发展时间长,而且东西方学者对之都有研究。通过学习,发现老师的讲解基本上以传统(形式)逻辑学为基础,所以,我详细了解了其发展过程。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的学者,就各自独立地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他们分别是“名辨之学”、因明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其中,古希腊的逻辑学最为系统,因而在世界逻辑学发展史上影响也最大、最深。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其由后人整理并取名为《工具论》的著作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传统形式逻辑,提出了有关范畴、命题、三段证明和谬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他所创立的逻辑学,逻辑史上称之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一称呼是17世纪康德提出的)或古典的演绎逻辑。这一逻辑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建立的对范畴的研究基础之上,即它主要涉及范畴、又范畴组成的命题、由命题组成的三段论和论证等。这是古代逻辑中较为完整地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段论系统,它构成了逻辑的一个初等的、但是重要的部分。 亚里士多德以后,麦加拉-斯多葛学派研究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欠缺的有关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连言命题等属于复合命题的问题,研究了由这些命题所组成的各种推理形式及其规则,奠定了命题逻辑的基础。这是传统形式逻辑的一个重大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演绎逻辑的内容。 欧洲中世纪时期,形式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也得到了发展。这时期的逻辑学家进一步研究了词项理论(包括对范畴词与非范畴词的研究、指代理论的研究等),创立了推论的学说,并对麦加拉-斯多葛派的命题逻辑作了更深入的研究。

自考普通逻辑学知识点及公式

作者◆一剑钻神 一、判断(一) 1.SAP是指所有的S是P;SEP是指所有的S不是P; SIP是指有的S是P; SOP是指有的S不是P。 2.A与E是反对关系(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I与O时下反对关系(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A与O和E与I是矛盾关系(不能同假,已不能同真); A与I和E与O是差等关系 逻辑方阵 全同真包含于真包含交叉全异 A 1 1 0 0 0 E 0 0 0 0 1 I 1 1 1 1 0 O 0 0 1 1 1 A、E、I、O四种判断的真假情况列表

注:1代表“真”;0代表“假”(下同)。 4.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普通逻辑所研究的思维是指抽象思维中的知性思维。 现代形式逻辑主要是指数理逻辑。 知觉是感觉的综合。 感性认识的基本特征是直接感受性。 人们平常提到逻辑学时,通常指的是形式逻辑。 在感性认识阶段,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感觉、知觉、表象。 在理性认识阶段,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三种存在形式人别是概念、判断、推理。 5.概念是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有两个逻辑特征,他们是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反映到概念中的对象中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对象,称为概念的外延。 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明确概念,指的就是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普通逻辑不去研究概念在具体内容上的关系,而是把概念作为思维形式,从内涵或外延方面来研究概念间的关系。

根据概念的外延大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6.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是相同的(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得包括含混的概念和语词,不得用比喻。 7.划分的规则? (1)划分的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8.判断的逻辑特征是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和有真假。 普通逻辑不研究判断的具体内容的真假,只研究判断在形式上的真假特征和真假关系。 性质判断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它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性质判断的四种基本形式SAP、SEP、SIP、SOP。 判断分为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就是自身不含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就是自身中包含其他判断的判断。 9. 属于非传递的关系有:判断间的不等值关系、概念间的交叉关系 同时具有反对称性质和传递性质的有:概念间的真包含关系和概念间的真包含于关系。 同时具有对称性和传递性的是:概念间的全同关系和判断间的等值关系。 非传递关系的是:判断间的矛盾关系和判断间的交叉关系。 具有反对称性质的是: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 具有传递性质的关系的有:概念间的全同关系和判断间的矛盾关

(完整版)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所有的b都是a,则a、b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都是a,但有的a不是b,则a、b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a都是b,但有的b不是a,则a、b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逻辑学基础复习要点 (1)

逻辑学基础期末复习要点 第一章 引论 1、普通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构成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主要看他们的逻辑常项。 第二章 概念 1、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或者说概念是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2、概念与语词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维形式。 (2)区别: 第一,概念是思维形式,语词是语言形式;第二,概念借助语词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第三,同一概念可用不同的语词表达;第四,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概念。 3、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外延是对思维对象范围的反映。 4、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反映一个单独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只有一个;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外延数量是两个以上。 5、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个体不必然具有; 非集合体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类不是集合体,所以,反映类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6、正概念与负概念: 正概念又称肯定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 负概念又称否定概念,是反映不具有某种属性事物的概念,负概念都有否定词,但是具有否定词的概念不都是负概念。 7、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全同关系):若所有的a 都是b ,所有的b 都是a ,则a 、b 之间为同一关系(全同关系); (2)真包关系(属种关系):若所有的b 都是a ,但有的a 不是b ,则a 、b 之间为真包关系(属种关系); a 都是 b ,但有的b 不是a ,则a 、(3)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若所有的 b 之间为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 (4)交叉关系:若有的a 是b ,有的a 不是b ,有的b 是a ,有的b 不是a ,则a 、b 之间为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不相容关系):若所有的a 都不是b ,所有的b 都不是a ,则a 、b 之间为全异关系, 包含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a b a b a b

高中掌握的逻辑学基本知识

概念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如:他是一个学生。 学生:在学校读书的人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二、概念用语词来表达 概念与语词有区别: 首先,概念和语词的本质不同。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具有全人类性和共同性;语词是一种语言表达形式,带有明显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其次,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有三种情况 (1)同一语词有时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他在上课-可以表达两个概念:听课和讲课。 (2)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偷”与“盗” “诉讼”与“打官司”多词一义 “妈妈”与“母亲” 巧用概念的这个特点,可以用来写文章,文章生动。可以据此鉴赏文章,赏析文章在遣词造句上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判定逻辑推理是否正确。 (3)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 实词包括: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 虚词包括:介词、副词、感叹词。 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一)内涵指概念所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说明对象是什么样的; 外延指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数量范围,说明对象有多少。 学生内涵是“在学校读书的人”;外延包括: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等。 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已满18岁”的内涵是指实足年龄,应以日计算,即过了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是已满18岁。 “已满18岁”的外延是所有已经过了18周岁生日的人。 本案被告人是在18周岁生日这一天作案的,不在“已满18周岁”的外延之内,所以不适用死刑。 练一:以下是从内涵还是从外延方面明确概念的? 1.音乐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它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 2.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有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唯心主义世界观之分。 三、概念的种类 (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多少,可以把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1、单独概念是指外延仅有一个对象的概念。如:中国、长江、周恩来、布什、《阿Q正传》的作者…… 从语词角度看:专有名词、摹状词 2、普遍概念是指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如:人、商品、学生、法律、大桥…… (二)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据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具体事物, 1、实体概念如饭、菜、铜钱 2、属性概念如香味、声音等 (三)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1、集合概念只是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森林、丛书、群岛、舰队 2、非集合概念并不是只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树、书、岛、 例如: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

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在法治社会中,违反逻辑的法律必将导致法律体系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应更集中体现人类的理性,体现理性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是人类理性最重要的支柱性学科之一。 2、逻辑也要借助于法律的推动得以发展。 逻辑的诞生,除了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所产生的推动力外,雅典城邦民主制度造就的辩论风气(如议会辩论、法庭辩论等),特别是辩论中对谬误的驳斥和对有效论证的追求,为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课程内容 第一章引论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三章命题(一) ——简单命题 第四章命题(二) ——复合命题 第五章规范命题及推理(自学) 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简单命题推理 第七章演绎推理(二) ——复合命题推理 第八章归纳推理 第九章类比推理 第十章假说与侦查假说(自学) 第十一章论证(自学) 第十二章逻辑学基本规律(自学)

第一章引论 本章要求: 明确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 第一节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1、“逻辑”一词的来源 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导源于希腊文λoyos(逻各斯)。 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看作是“顷刻也不能离开的那个东西”,“是指导一切的东西”。古罗马更多的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逻辑科学。 日本学者把“逻辑”思想译为“论理学”。中国学者把研究论辩的学问(逻辑)称为“名学”、“辩学”、“理则学”等;17世纪明末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合作,将葡萄牙大学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论辩学概论》译为《名理探》;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思想家严复把“Logic”音译为“逻辑”,但他把英国逻辑学家穆勒的《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译为《穆勒名学》,仍用“名学”代替“逻辑”命名其书籍。孙中山先生把logic意译为理则学,即“思想之门径,诸学之规则”。20世纪30-40年代,“逻辑”的译名才逐渐被我国逻辑学界接受并使用。 2、“逻辑”的一般含义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 一般指如下四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 (3)指人们思维的规律、规则; (4)指一门研究特定对象的科学, 即逻辑学。 二、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有2000多年历史;源于当时论辩风气的盛行和科学的发展。三个发源地:中国、印度和希腊。 1、中国 春秋战国时代逻辑思想大为发展。出现了:惠施、公孙龙、墨子、韩非子、荀况等逻辑学家。以《墨经》对逻辑学的贡献最为卓著。 墨子:(公元前479-前381年) 2、印度 印度逻辑学称为“因明”。主要著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 3、古希腊 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对逻辑做了最全面的研究——最有建树的是亚里士多德,其著作《工具论》。被尊称为“逻辑学之父”。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渊博的学者。

逻辑学期末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引论 ●思维形式:抽象思维的一般形式,简称思维形式,指的是思维反映对象及其属性的一般 方式,亦即思维内容赖以存在和表达的一般形式。一般来说,各种思维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的。 ●逻辑常项:思维形式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构成。其中有确切含义且其含义始 终保持不变的部分就是逻辑常项。逻辑常项对思维形式具有决定作用。(例:所有S是P。“所有···是···”为逻辑常项,S、P为逻辑变项) 第二章思维形式 ●概念的种类: 1.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空概念:概念的外延中包含不止一个分子为普遍概念。(例: 白马、科学家、自然数);概念的外延中只包含一个分子为单独概念(例:地球、珠穆朗玛峰);概念的外延中不包含分子为空概念。(例:金山、永动机) 2.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为实体概念。(例:大学生、计算机) 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属性为属性概念。(例:勇敢、善良) 3.正概念和负概念:概念以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正概念(例:有机物);概念 以不具有某种属性为本质属性为负概念(例:无机物)。正负概念具有矛盾关系,负概念是相对正概念而言的。一对正负概念的外延之和构成论域。 4.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称为集合概念,即不必 每个个体所具有。(例:武汉人火气大);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类,称为非集合概念,即每个个体所具有。(例:武汉人住在长江边) ●概念间的外延关系: 概念间的外延关系 相容关系不相容关系(全异)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不满域关系满域关系 调和关系 下反对关系(A+B=U,A,B 交叉)反对关系 (A+B

《逻辑学》教学大纲

《逻辑学》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课程编码:04000157 制定单位:哲学教研室 执笔者:王俊涛 审定时间:2011年3月9日 审定:政治与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课程说明 1.本课程的性质 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是研究理论思维方法的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基本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假说和论证。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普通逻辑所研究的三种基本思维形式。 本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专业、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形式逻辑在整个专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任何一门科学都要应用逻辑。各门科学都有一个严密的具有在逻辑联系的知识体系,总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表达。而这些正是形式逻辑研究的主要容和基本形式。通过学习形式逻辑就可以把握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本特征和一般规律,掌握思维分析中的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其它各门具体科学。2.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各种常用的逻辑形式,掌握必要的逻辑规则和逻辑方法,认识逻辑规律,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养成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规则、论证遵守逻辑的习惯。本课程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基础性意义。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以便提高理论思维的科学性。 为此,对学生在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及综合应用等方面提出的要必须牢牢地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深刻地理解概念的本质、判断的基本特征、推理的基本形式和规则,并能够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去分析和解决日常思维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逻辑问题,使学生能够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尤其是在现实语言交流的具体灵活、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敏锐地发现逻辑问题并迅速地,准确地揭露对方的逻辑错误,准确地揭露某些诡辩手法,提高思维的准确性、灵活性和敏捷性。 3.本课程同其他课程的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前期课程主要是中国哲学史中有关“中国逻辑学说的产生和发展”的部分和西方逻辑发展史,只有学习逻辑发展史,才能真正搞清楚普通逻辑基本容的来龙去脉,更加深刻地把握各种思维形式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与本课程有关的后期课程主要有数理逻辑。数理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普通逻辑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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