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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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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366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Measures for reward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of

group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

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

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国家级差别1000元,省部级差别500元,市级差别200元。

第二十六条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学、科研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励我院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增强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共设两大类12个奖项。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学管理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件奖、精品课程建设奖、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优秀教学团队奖等;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和成果奖、科研论文奖、教材专著奖、发明专利奖等。 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项及申报条件 1.教学竞赛奖 凡我院具有教师资格,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成绩优秀,并获得相应奖励的教师可以申报。 2.优秀指导教师奖 凡我院教师所指导学生在院级及以上各类专业及技能竞赛中获得有关奖项的可以申报。 3.教学管理成果奖 凡我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及其他人员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的教学成果(包括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成果,以及经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案等)均可申报。 4.优秀教材奖 教师主编、正式出版且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可以申报。 5.优秀课件奖 凡我院教师自主开发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教学中使用一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得相应奖励的可以申报。 6.精品课程建设奖 对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有较大作用与影响的课程,符合申报要求。 7.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 凡我院立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在院级及以上级别评比中被评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可申报此奖项。 8.优秀教学团队奖 凡我院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的教学、实验教学团队,均可申报。(二)评奖及异议 1.教学奖励由学院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各系部负责申报资格及材料初步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与评选事务工作。 2.教学奖励评选工作,一律采取公示制度,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获奖单位、个人的材料、成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的及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焦作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焦作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学校的快速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配套资助、奖励范围及发放办法 第二条配套资助和奖励范围:地(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科技开发(横向)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与著作、国家专利、创新人才及团队、文学文艺作品获奖、体育比赛获得名次等。 第三条发放办法: 1.科研经费配套资助。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依照等级和配套资助的基本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资助。 2.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分12个月发放。 第三章配套和奖励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各类奖励适用于我校教师为主要完成人且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注明“焦作大学”名称,未注明“焦作大学”的科研成果,不享受相应的奖励。我校教师本人在参展或参赛前需经学校同意,科研处备案,且以“焦作大学”名义参加,否则不予奖励。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或获得名次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按照《焦作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实行成果登记,科研处根据已登记成果,自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公示,无误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提交

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未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成果奖励。 第六条每年定期集中办理,对上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各类科研成果奖励费用纳入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每年度奖励一次;各类项目配套资助经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支取。 第七条弄虚作假、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证,撤销并追回其所有该项成果的奖励,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各类成果管理审批单位必须是党政有关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且是经本校组织申报或批准申报的,否则不予奖励。 第九条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核实,由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重大的权属争议必要时由完成人员自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待争议解决后,学校再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第四章学术论文奖励 第十条学术论文界定: 1.学术论文指在学科研究、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行政管理研究等方面体现出研究性和学术性的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且在正规期刊发表,不包括通讯报道、访谈录以及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和在增刊、特刊、专刊发表的论文。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包括新闻、通讯。 2.SCI分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标准。 第十一条奖励的论文刊物及奖励的等级:

超产奖励方案

中山公用商贸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工时产能奖与罚 产能达成考核激励办法为调动生产线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加工生产效率,提升蔬菜加工产品质量满足出货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此办法考核对象为生鲜加工(门店)相关生产员工、农残检测、数据文员与生产负责人; 第二条:考核遵行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实是求是原则。 3.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产能考核标准说明如下; 1.此工时标准与产能标准是指在生产加工正常条件下的产出(原料、工具、物料,人员情况正常)。 2.如由于原料,工具,物料,人员异常造成产能未达成时,须确认异常影响量的大小,加上影响量后再与标准相比较。生产加工时必须使用“蔬菜加工表”如实记录异常影响情况,经生产经理确认后才能升效。 3.标准产能指标“工作时间内平均每人每小时产能,同时这个产能只针对蔬菜加工(不包括销售部鱼、肉加工)”,指标参考(蔬菜加工工时标准)。 4. 产能达成的同时必须保证规定的出货质量(门店收货标准)。 第四条:奖励标准与方法; 1.按目前蔬菜加工工时方式标准产能达成的统计时间定为每个月度汇总。 2.在正常蔬菜加工工时外,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正激励,在配送部通报表扬。 3.在正常蔬菜加工工时内,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的给予正激励,奖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绩效分10分并全公司通报表扬。 4.如产能超过标准产能10%的,在原来奖励基础上再加绩效分10分/人,超产计算单位以5%计算,不足5%不纳入计算范围,以此类推。 5.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加工方法或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实施后确定能使产能提升,将发放“提案奖”,“提案奖”的奖励积分多少须与产能提升量挂钩。 第五条:惩罚标准与方法; 1.产能在蔬菜加工标准工时后未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分10分,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2. 在蔬菜加工标准工时后逾期仍未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生产员工和相关人员扣除绩效分20分。 第六条:相关审批流程; 1. 产能达成情况审批流程: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审核→综合部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确认。 2. 奖励/惩罚申请实施流程: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审核→综合部确认→财务审核→总经理确认。 第七条:实施日期; 此办法审批通过日开始实施。 配送中心—生产部

湖南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16-06-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广大科研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科研实力,根据学校发展阶段性需求,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我校在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重大成果奖、高水平论著奖。 第二章重大成果奖励 第三条对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奖的科研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奖项类别及奖励标准如下: 表1 重大成果奖励额度表

第四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奖,按相应等级奖金的1/N计算(N为我校在获奖单位排序中

的序号)。 第五条部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国务院各部(教育部除外)、委、办设立的各类科学研究奖项,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各类基金奖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艺术科学、军事科学规划办设立的社科成果奖。 第六条学校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对策研究类咨询报告的奖励见《湖南大学资政研究专项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湖大科字[2014]5号)。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华表奖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奖项,视情况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后给予2-5万元奖励。 第三章高水平论著奖励 第七条学校鼓励原始创新,对我校科研人员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类别为Arti cle、Review或研究性Letter)和著作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表2 高水平论文奖励额度表(自然科学类)

第八条SCI分区按中国科学院SCI分区计算;影响因子按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计算。

公司超产奖励办法

公司超额完成任务奖励办法 2008年公司的重要任务有两个:一个是打好技改攻坚战,保证新系统顺利试车;一个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为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一手抓基建,一手抓生产”的工作方针,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狠抓采选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增效。全年公司必保9386万元净利润,产金1312.8公斤。 为调动各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2008年生产与基建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分新、旧系统制定公司超产奖励办法。另外,作为奖励的补充部分,对炭泥金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一部分旧系统奖励办法 第一章奖励条件 第一条公司旧系统全年产金量≥916.62kg(生产期11个月),其中:旧采选系统产金895.62kg,堆浸产金21kg; 第二条采矿工区全年采掘总量完成43.56万吨,其中采矿量27.44万吨,掘进量16.12万吨。 第三条技术科全力配合采矿工区的采切工作,加强损失贫化管理,确保供矿品位达3.58克/吨以上,并保证足量供矿。 第六条旧选冶厂全年选矿处理量完成28.45万吨,综合回收率88.12%。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七条重点奖励中层及管理、技术骨干。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八条达产奖励(产金量完成916.62公斤): 1、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给予18000元奖励。 2、采矿工区:区长,给予5000元奖励;副区长,给予4500元奖励;坑口主任,给予2000元奖励;大班长,给予1000元奖励。 3、选冶厂:厂长,给予4500元奖励;副厂长,给予4000元奖励;主任,给予2000元奖励;副主任,给予1000元奖励。 4、技术科科长,给予4500元奖励;资源堪察科科长3500元;技术科组长,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其它奖项的科研成果,学校不予奖励。 第六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给予奖励:1.获得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8万元奖励。 2.获得二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6万元奖励。 3. 获得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4万元奖励。 第七条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一等奖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60%;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3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单位奖励金额的10%。 学校给予的奖励全部属于我校获奖人员。 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学校按其最高奖项颁发奖金。 第八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获得以下几种奖项后,学校将根据其影响给予适当奖励。 1. 学术著作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评审颁发的各种图书奖。 2. 各种文学作品获文化部颁奖、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博物馆收藏。 对以上两种情况的获奖科研成果取得者学校的奖励分四个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获奖等级和奖励金额将由校学术委员会予以认定。 第九条对以我校名义承担的获得由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建筑及规划设计奖,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获奖等级及其影响确定奖励金额。 第十条我校校级科研项目成果奖的奖励标准为:特等奖5000元/项,一等奖3000元/项,二等奖2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第十一条为了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和申请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学校将每年培育2-3个项目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每项给予5-10万元培

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暂行办法

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及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科研与社会服务成果认定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的科学研究水平、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原则 1.分类分级认定。注重人才评价激励的国际国内竞争因素,考虑不同用人机制的实际情况,按照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制定认定标准和奖励标准。 2.突出成果质量。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依据;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以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作为主要依据。 3.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本办法给予奖励的所有成果均必须符合学术规范的要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不属计奖范围。已经给予奖励的成果,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追回计发的相关奖励。 第三条认定范围及奖励对象 1.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学术专著、专利和研究报告等科研活动产生的成果。

2. 社会服务成果是指科研活动服务于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 3.奖励对象为我校所有师生员工。成果要求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我校师生员工为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以我校师生员工为第一署名人,成果按60%奖励(科研项目除外);有合同任务师生员工的成果奖励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4.我校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相关协同单位人员以协同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形成的成果,按本办法相关条款给予奖励。 第二章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第一节期刊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外文期刊分类与分级 1.基本依据。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其学科分类体系,主要根据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大小(非唯一考量因素)进行分级认定。 2.期刊分级。外文期刊目录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 (1)A级期刊。A级为国际公认顶级学术期刊,包括:以JCR 为依据,SSCI期刊中影响因子排名为所属学科前8%的期刊(如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见附件1);ABS四星级94种期刊(见附件2);金融时报45种期刊(见附件3)以及JCR分区中SCI一区的所有期刊。

生产超产奖励办法

精品文档 M506产能达成考核激励办法 为调动生产线员工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M506生产效率,提升M506产能满足出 货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此办法考核对象为 M506相关生产线员工、助拉和拉长 第二条:考核遵行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 2. 实是求是原则 3.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产能考核标准: 900PCS/H,标准说明如下: 1. 此产能标准是指在生产线在正常条件下的产出(设备、夹具、物料,人员情 况正常) 2. 如由于设备,夹具,物料,人员异常造成产能未达成时,须确认异常影响量 的大 小,加上影响量后再与标准相比较。生产时须用记录表(待设计)如实 记录异常影 响情况,经主管,厂工确认后才能升效。 3. 标准产能是指一天内平均每小时产能,而且这个产能够持续到订单完成 4. 产能达成须保证规定的直能率(待确认) 第四条:奖励标准与方法 1. 新排拉方式后标准产能达成的爬坡时间定为 2. 在爬坡期后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正激励, 全厂通报表扬。 3. 在爬坡期内产能达到标准产能的给予正激励 ,奖励每位作业员和助拉 40 元并 全厂通报表扬 4 . 如产能超过标准产能 10%的在原来奖励基础上再加 10元/人 5 .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改进作业方法或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实施后使产能 升将发放提案奖,提案奖的奖励金额大小须与产能提升量挂购,最高封顶 2000 元, 最低保底 5元。 第五条: 惩罚标准与方法 1. 产能在爬坡期后未能达到标准产能给予负激励,每位作业员负激励 20 元, 拉长负激励 40 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2. 在爬坡期后二天内仍未达到标准产能免费加工补足完成 第六条: 有关审批流程 1. 产能达成情况审批流程: 拉长提交 --- 生产主管审核 2. 奖励 /惩罚申请实施流程 拉长提交 ------------ 生产主管审核 ------ 厂长确认 ---- 工程部与品质部会签 -- 总经理审批 --- 提交财务部 第七条 : 实施日期:此办法新排拉方式后开始实 施 生产部: 品质部: 工程部: 人事部: 财务部: 总经理: 3 天。 奖励每位作业员和助拉 20 元, 并在 厂长确认 -- 工程部与品质部会签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不断增加标志性科研成果,提高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以下科研奖励类别: (一)科研成果奖类。科研成果奖是指政府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及以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后,在各类奖励颁发奖金的基础上,学校将对成果获得者再给予配套奖励。 (二)规划设计类。凡以我校名义承担的建筑与规划设计获得由政府部门评选出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规划与设计奖的,学校将对规划设计者给予奖励。 (三)项目培育类。国家级科技奖励和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的组织与申报,学校对拟申报项目组给予奖励。 (四)学术著作、论文类。出版著作、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一些重要索引收录等,学校将对作者给予奖励。 (五)美术及设计作品类。凡以我校名义创作的美术及设计作品获得政府部门设立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校将对作品创造者给予奖励。 (六)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类。对取得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者或设计者,学校根据授权种类给予奖励。 (七)技术成果转让类。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进行奖励。 (八)科技先进类。科技先进包括学校在授奖年度内评选出的申报科研成果奖先进组织、科技先进集体和科技先进个人。 第三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第一完成

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后,学校将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获奖者以奖励。 1.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80 万元;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50 万元。 2.对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含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得者,学校的奖励金额分别为20 万、10 万和5 万。 3.对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的学科或科研基地,学校将进行重点投入。 第四条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且获得政府奖的科研成果(限第三条涉及奖项),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一)国家级奖励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75%。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50%。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25%。 (二)省级(含教育部)奖励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60%。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30%。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10%。 第五条对以个人名义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给予获奖人以奖励: 1.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2 万元奖励; 2.获得国家级奖励二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1 万元奖励。

生产体系超产激励方案

生产体系超产激励方案 (试行) 为充分调动生产制造体系各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扭转产销不平衡的被动局面,实现公司既定销售目标。 一、激励对象 1、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生产总监、生产经理、计划经理、计划员、生产车间主管、班组长 2、品质管理人员包括:品质经理、质检员 3、物控体系:以部门为单位激励 二、激励原则 1、与业绩达标要求挂钩,实施正负激励; 2、品管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差别激励; 3、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 三、方案一 激励与满足销售额的产值挂钩,按满足销售目标的产值达成情况进行激励。 (一)目标产能及要求对应 1、月度目标销售的产值:11月份1400万;12月份1500万;1月份1100万;合计完成4000万 2、激励总金额为:满足销售目标产值的0.5%;11月份7万;12月份7.5万;17年1月份5.5万 3、岗位激励金额分配百分比:生产总监占10%;生产部门经理合占20%;车间主管与班组长合占70%; 具体分配明细由制造中心制订标准并考核分配。 4、正激励金额分配对应表

5、负激励金额分配对应表 6、计划部:计划部经理的激励金额是当月生产经理平均值的120%;计划员按所辖车间主管平均值的100%进行激励。 7、品质部:品质经理的正激励金额是当月生产经理平均值的100%;质检员为所辖车间班组长平均值的100%;原则上品质部享受正激励,不享受负激励,消极怠工影响生产的除外。质检员的正激励金由公司独立支付。 8、激励金额主管人员为班组长的1.5倍。 (二)人员编制与正激励总金额∑¥对应表(按100%达标来核算), 说明: (1)计划经理3个月按100%达标来计正激励金11月为3115.4元;12月为3461.5元;1月份为2653.8元。(2)质检员正激励金额与班组长相同 (3)仓储人员另行方案激励 四、方案二 激励与超出(欠缺)目标销售产值的超出(不足)部分相挂钩,按超出(不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激励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科学研究院组织制定了《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该办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科技成果奖励范围是:科技成果奖,学术论文、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授权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标准,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和新产品等。 第三条南京农业大学科技成果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励基金支出。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鼓励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配套奖励。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 。关第四条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下列科技成果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 1、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 三等奖2万元。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著作类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3万元; 论文、研究咨询报告类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4万元, 三等奖1万元。 4、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著作类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论文、研究咨询报告类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 三等奖5000元。 5、江苏省优秀软科学成果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最新西北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8)资料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团队,调动师生员工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激励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科技引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主要包括科技获奖、学术论文与专著、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科研平台等。 第三条学校科技奖励采用现金奖励,由科学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科技获奖奖励 第四条学校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按表1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按奖励金额的1/N给予奖励,其中“N”为学校在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中的序号,或者署名单位为学校的完成人员在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排序中的序号。

(注:国家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给予奖励;省部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防一等奖给予奖励。)第六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3配套;获得陕西省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1.5配套。 第三章学术论文与专著奖励

第七条学校署名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论文,按表2标准给予奖励。 表2 自然科学类论文奖励标准

为第一权利人的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自筹奖励0.1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国外(指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和俄罗斯)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万元。 第十二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奖励10万元;国家标准(GB),每项奖励5万元。 第五章重大项目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为第一责任单位主持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表4标准给予奖励。 表4 重大项目奖励标准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模板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 公司活动奖励方案你会写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活动奖励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公司活动奖励方案 针对公司目前员工工作效率低下,员工心态不稳,士气低迷等问题。因此试图制订相关激励措施,本方案本着精神激励为主,适度配合物质激励的原则。 一、目标激励 由生产经理及相关领导共同确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告知员工应从事的工作以及由生产经理与员工一齐结合员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及设备额定产能设定超产奖,对于超出额定产量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金钱、礼品、口头表扬或言语鼓励)。对与达不到目标的员工应适度安慰并给予帮忙,比方说培训等,帮忙员工到达工作目标。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属员工自我激励,超额完成目标的员工会增加自豪感及收入从而增加工作热情。2、完不成目标的员工在被安慰的状况下会更加努力工作。 二、参与激励 对于某些不涉及公司原则的问题决定时(如食堂服务、饭菜质量、某些辅助生产工具是否合手省力、某些设备部件是否更换等问题)以及制定生产方面某些规定时,可挑选1~2名员工参与讨论,听取员工意见。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员工感觉自我受公司重视可增强工作用心性。2、便于了解第一线员工的思想。3、可证明公司制度是在了解员工想法以后制定的体现公平及人本思想。4、实际操作的员工对设备以及操作强度等可改善之处提出的意见相对实际杜绝纸上谈兵。 三、评选优秀员工 公司可分季度评选优秀员工,具体评选方法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出勤状况等。从员工中挑选出2~3名表现良好的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状及给予必须的物质奖励。(以3名为列奖励可为1等奖50元人民币、2等奖30元人民币、3等奖20元人民币,奖励以加班工资的形式发放)但要注意评选的公平性,否则会起反效果。 此措施可能达成的效果:1、荣誉激励及物质激励结合的方式可提升员工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沪二工大科〔2019〕302号 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我校教师塑形铸魂科学家精神,在科研道路上勇攀高峰,争取更多高层次的研究项目,多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承担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进一步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影响力,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试行本办法。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遵循重点支持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重视原创高端原则,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第二章奖励原则 第三条引领原则:高层次成果和高层次人才相结合。以激励产出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标志性成果为导向,重点奖励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原创性科研成果,重点支持影响力大、显示度高、对学校发展贡献突出的科技人才。 第四条平衡原则: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鼓励创造在学术界和产业界有较高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基础研究以高水平项目、高水平论文为重点。应用研究以成果获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有影响力的产学研项目。 第五条分类原则:项目、论文、奖项、专利等类别相结合。鼓励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立项高水平横纵向项目、授权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六条获奖成果:获国家、省部级政府奖励的成果。 第七条立项项目: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获批的国家、省部级重要的科研或人才计划项目;大额的横向项目。 第八条学术论文:理工科被国际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SCI论文、高被引论文、EI论文);人文社科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指定的重要学术

报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等。 第九条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十条颁布标准:获得正式颁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艺术设计展赛:被省部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或同级别的机构展示收藏的艺术、设计作品。 第十二条具体奖励范围与标准见附件:理工科类见附件一“理工科类奖励范围与标准”;人文社科类见附件二“人文社科艺术类奖励范围与标准”;设计类除按照人文社科艺术类标准执行外,对设计类展赛成果奖励见附件三“设计类展赛成果奖励范围与标准”。 第十三条未涉及成果:如果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重大成果,由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并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也可以予以奖励。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只适用于第一署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十五条获奖成果按以下原则:获奖的科技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奖励通告为准。 第十六条学术论文及专著按以下原则 (1)Nature、Science、ESI、SCI、EI、SSCI、CSSCI论文以当年度1月1日后见刊,且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或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等具有检索资质的检索结果为准。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数据为准。 (2)论文均由通讯作者决定分配,多通讯作者的由第一通讯作者分配。无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分配,多名第一作者(共同作者)只认定顺序第一的作者。 (3)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译文、文献整理、散文、诗歌、随笔、访谈等。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按以下原则:发明专利以国际或国家专利局颁发的证书为准,只奖励排名为我校教职工的第一发明人。 第十八条立项项目按以下原则 (1)科研项目以科研处登记的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正式批文、任务书或合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文件 湖师院校办发…2015?52号 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学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强化科研精品意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全面深化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高水平的区域性大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 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 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200.0 万元 100.0万元 80.0万元 50.0万元二等奖 100.0万元 50.0万元 40.0万元 25.0万元(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 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40.0万元 16.0万元 12.0 万元 8.0万元 二等奖 20.0万元 8.0万元 6.0万元 4.0万元 三等奖 8.0万元 4.0万元 3.0万元 2.0万元 (三)浙江省科学技术奖 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60.0万元 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 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30.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5.0万元

二等奖 15.0万元 5.0万元 4.0万元 2.0万元三等奖 5.0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1.0万元(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 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20.0万元 6.0万元 4.0万元 2.0万元二等奖 10.0万元 3.0万元 1.5万元 1.0万元三等奖 5.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0.5万元学术进步奖 0.5万元 (五)湖州市科学技术奖 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 一等奖 2.0万元 二等奖 1.0万元 三等奖 0.5万元 (六)湖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 一等奖 0.6万元 二等奖 0.3万元 三等奖 0.1万元 (七)关于奖项的说明: 1.国家科学技术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生产一线员工超产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设立超产奖的方式提升员工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能,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体现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一线员工。 三、职责权限: 1.行政部负责草案的拟定及调整和定期检讨修改; 2.生产部负责本班组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3.财务部负责审核工时计件薪资的核发; 4.厂长负责提供标准工时、并确定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标准工时,各型号产品的产量标准细分至每一班组的各个工序,并报总经理核准。 四、工资结构 原有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福利+年终奖 调整后工资结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超产工资+福利+年终奖 五、加班费 当日已经完成劳动定额,(未完成标准工时的劳动定额除外)因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平时加班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1.5倍计算。双休日上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计件单价按正常上班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 六、实施前提: 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2.将计时薪酬与一定数量的定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未完成任务者,按相同比例减发计时薪酬,超额完成任务者,以奖金形式给予奖励,且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七、实施办法: 1.考核数据确认 1.1.当月产量以当月班组或个人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超产奖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为计算超产工资的凭证,且由品质技术部和货仓部确认。 1.2.质量完成情况,由品质技术部对各岗位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计,并经技术厂长确认。 2.考核数据计算标准: 2.1.参照标准工时计算标准产能,以每月额定工时为208小时所生产的产品数为标准产量定额,标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河南大学文件 校发〔2009〕286号 河南大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坚持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具体如下:(一)科研论文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发表在SCI一区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 发表在SCI二区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发表在SCI三区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其它被SCI收录论文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被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 被SSCI收录的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

奖励5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SCI论文引证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5.书评和会议综述分别按所刊载期刊奖励标准的50%和30%计算奖金。 6.同一论文被不同索引或收录源收录,按层次较高者认定,如已按低层次计算的,可补发奖金差额。 (二)学术著作 1.在学校规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10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500元奖励。 2.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3.文学作品、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电子书籍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4.论文集既不能以论文形式单独申报,也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

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政策实施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 学术成果奖励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和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更大成绩,凝练学术方向,打造学术梯队,积累高 质量学术成果,提高学校整体学术水平,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政策》,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在学术方面为西安科技大学做出贡 献的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术成果奖励政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知识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我校发展战 略的实施。 第四条学术成果的审核和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第五条学术成果奖励每年一次,奖励工作由学科建设办公 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可量化成果的评定 第六条可量化奖励成果范围:国家、省部级奖、计划单列市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专利、项目鉴定,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计划单列市级项目、论文及收录、著作与教材等可量化成果按分值计算。 第七条成果奖励计分标准 1.获奖、专利及项目鉴定奖励计分(见表1) 表1获奖、专利及项目鉴定奖励计分

一级课题 200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300 、 成果名称及级别 计分 成果名称及级别 计分 国家级特等奖 10000 国家级一等奖 5000 国家级二等奖 2500 省部级特等奖 1000 发明专利 100 省部级一等奖 500 实用新型专利 20 省部级二等奖 300 外观设计专利 10 省部级三等奖 100 鉴定成果(国际领先) 40 计划单列市级一等奖 200 鉴定成果(国际先进) 30 计划单列市级二等奖 100 鉴定成果(国内领先) 20 计划单列市级三等奖 50 鉴定成果(国内先进) 10 注:① 鉴定成果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同级主管部门主持的鉴定成果。 ② 中国煤炭协会等具有国家级成果奖励申报资格的权威协会鉴定成果及 获奖按相应的省部级奖励对待。 2.教学、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奖励计分(见表2) 表2 纵向项目奖励计分 项目级别 分值 项目级别 分值 “863” “973” 项目 首席科学家 500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 基金重大研究计划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 基金重大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 200 集成项目 100 培育项目 50 主持人 300 一级课题 20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一 级课题 200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 基金重点项目 200 科技部科技计划及专 项 60 省级重大教学科研项 目 30 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 50 国家级精品课程、双 语教学示范课程 50 3.论文、 著作奖励计分(见表3)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 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 80 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20 计划单列市级计划项 目 15 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 学示范课程 20

超产奖申请报告

超产奖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利益,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有计件员工。 三、方案实施细则 ⑴超产奖含义:指当月员工计件工资超过公司规定工资基数而领取的当月工资基数的百 分比即超产奖等于当月工资基数×(6℅+4℅); ⑵公司设定的工资基数及超产奖应具备条件: ①培训车工及后整员工月计件工资基数为1500元以上; ②熟练车工月计件工资基数为2000元以上(当月计件工资低于 2000元而拿保底2000元者不享有超产奖); ③每月公司超过25日满负荷生产且当月工资达到①②条件的可领 取超产奖,不足25日满负荷生产的,同样领取超产奖; ④超产奖为当月领取当月工资的6℅,余下4℅为来年公司开工15 日内到公司正常上班的分两个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⑤以下情况不享有超产奖: a当月迟到、早退次数超过6次者或当月无故旷工一次者或当月漏打卡次数超过6次者, 以平时打卡记录为依据; b平时在部门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公司纪律者及不服从管教者; c品质观念淡薄者或经调 教屡次不改者; d公司规定的其他的情况。 以上经公司领导发现或部门管理提出经核实无误者,一律取消其当月超产奖。 四、未尽事项另行说明,本方案解释权归某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 或建议可以致电公司相关部门。 以上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审核: 批准:日期:篇二:优秀员工奖金申请报告 (2) 玫瑰至尊7月份优秀员工奖金申请报告为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良好 的企业文化观和个人价值观,由行政办公室发起,对我们公司各部门人员进行了2013年7 月份优秀员的评选,受选人由员工自荐,管理人员评定选出。 具体表彰人员如下: 2013年最佳优秀员工:前厅部:杜琼 楼面部:龙超 2013年最佳营销人员:dj部:李念 获最佳先进工作者,分别每人以现金__元(____)做为鼓励,特向公司申请6月 度优秀员工奖金__元(____) 特此申请! 玫瑰至尊(行政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篇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告知书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告知书 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现将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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