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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学生[2016] 10 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

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我校普通全日制2016届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含软件学院、黎明职业大学和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办学点)。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暂无就业创业愿望以及未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及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14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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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以下材料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统一上交至学院辅导员审查。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籍证明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

3、申请所需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项即可):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

(2)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

(3)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注:毕业生视实际情况而定,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项即可)

(二)院内公示(3月21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汇总上报(3月22日前)。各学院填写《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内容须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上申请人员申报材料,一并交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401),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786303470@https://www.sodocs.net/doc/031815491.html,

(四)资金拨付(6月30日前)。学生处核准申请补贴相关材料,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泉州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会将求职创业补贴金发放到毕业生建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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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1)已获得“泉州师范学院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500元/人)的低保家庭或残疾毕业生需要重新填写《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上交学籍证明,低保或残疾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

(2)学籍证明只需盖学院公章,学校公章由就业指导中心收齐了到校办公室集体办理。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认真核查申请材料,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95-********

电子邮箱:2786303470@https://www.sodocs.net/doc/031815491.html,

附件:1.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 学籍证明模板

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

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2016年3月9日

抄送:相关部门,校领导。

泉州师院学生处 201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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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泉州师范学院()学号: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学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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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报学院(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人:联系方式:审核人:

注:1.本表由各学院负责填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历”栏填写研究生、本科、专科、;“证照号”栏请填写低保(残疾)证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号;如低

保(残疾)证无证号编码,请填“无证号”;如是低保(残疾)证明,请填写“低保证明”或“残疾证明”。

3.“审核依据”栏请依据毕业生提交的材料,规范填写为“低保证”、“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低

保证明”、“残疾证明”。

4.该表用Excel表格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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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在学证明

学生,性别,年月日出生。

年月录取于泉州师院学院级

专业,学制年科,现在读年级。该生学号,身份证号码为。该学生住在学校集体宿舍。

特此证明。

二级学院盖章泉州师范学院(公章)

审核签名:年月日

单位名称:泉州师院学院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邮编:362000

二级学院办公电话:0595-传真:

学校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31815491.html,

备注:空格及签名处请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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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

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6?5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关于“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

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省内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

业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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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从2016年起,求职创业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直接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求职创业补贴具体申领发放程序为: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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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二)各院校初审、公示、汇总上报(4月30日前)。各院校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对申请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院校汇总相关材料后报送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送材料包括: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2、《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见附件4)一份;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4、学校正式公函一份(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人社部门审核及资金拨付(5月底)。各设区市人社局受理各院校报送的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各设区市财政局及时按规定拨付资金。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请各设区市人社局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附件5)报送省人社厅。其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报省技工教育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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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社局和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院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院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残联部门、有关院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和省技工教育中心联系。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苏武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bys@https://www.sodocs.net/doc/031815491.html,

监督举报电话:0591-********

省技工教育中心

联系人:洪本龙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530587365@https://www.sodocs.net/doc/031815491.html,

监督举报电话:0591-********

附件: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

4.设区市人社局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联系方式

5.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2月18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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