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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精选word文档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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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进驻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责任单位

各窗口单位的考核工作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对本单位的窗口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测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于次月初报中心主任。

(二)年度集中考核。中心在每年年底前结合公务人员考核活动进行一次年度集中考核。年度集中考核主要以自评、互评为基础,结合平时查访、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投诉反馈情况,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测评。

(三)反馈考核结果。年底,中心负责将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及考核情况反馈给考核单位,并上报至镇党委、政府和窗口单位县级主管单位。

四、考核办法

(一)随机检查。对各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运行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查访。

( 二)服务对象评议。通过征询服务对象意见,设置《服务对象评议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

(三)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细则)。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胜窗口”、“达标窗口”和“一般窗口”三个档次。考核结果由中心审核,每季度评选一次。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一、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部门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六、在服务窗口推行AB角工作制,每项工作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严禁工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首问责任人如出现不履行职责,敷衍塞责,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的,要追究其工作过错责任。 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2、限时办结制度 外单位及个人来我乡办理有关事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应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规定,按时办理完结: 1、计生部门收到群众交来一、二孩生育证申请表审批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 2、其他事项均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并在延长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三、因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超时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办结时限界满或在延长办结时限内仍未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立即办结;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SKZ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作,完善村级便民服 务中心功能,增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 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 包括对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机制、服务规范、服务水 平、服务台帐、政务公开、群众评议等运行情况(考核标准 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平时检查由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主要对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 心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主要由各行政村对 照《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认真 进行总结和自评,于 ?月 ?日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各行 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考核自评报告; ?月 下旬,再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 核验收。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 ??分制,年度考核分四个等次,示范型 村年度考核得分要求达到 ?分(含)以上,标准型村年度考 核得分要求达到 ?分(含)以上,基本型村年度考核得分要 求达到 ?分(含)以上,年度考核得分低于 ?分的村为不合 格。 (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得分未达到得分 要求的示范型、标准型村分别降低一个类型等次;对考核不

合格的村限期责令整改。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经费补助的依据。 、考核结果作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主要依据。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美丽村居”建设考核内容,作为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参加评选全县“十佳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依据。 附件: 、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群众评议汇总表 中共??县 ??委员会 ??县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同意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平。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布、公平、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咨询声、咨询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讲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阻碍公平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工作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刻: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刻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早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他在岗人员替岗的情形下,报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镇要紧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何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A岗请假由B岗替岗,安排A、B 岗以外的部门其他人员替岗须经镇要紧领导同意。无替岗人员或替岗人员不能办理业务以及未经要紧领导同意安排AB岗以外人员替岗的,作缺岗处理。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首咨询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咨询负责人。 二、首咨询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畴内的情况,要介绍到有关窗口,直截了当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有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刻、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便民服务大厅制度

六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对各输事项按照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特制定六件管理制度。 一、即办件的管理 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均为即办件。 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二、退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退回件。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缺少主件的;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 3、申办事项经现场勘查、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凡属退回件的,须向服务对象说明退回原因。 三、补办件的管理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均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并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承诺件的管理 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均属承诺件。

承诺件收件后,应向服务对象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受理承诺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同时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勘查。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五、联办件的管理 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应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审核办理的事项均属联办件。 联办件的办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由牵头单位和大厅领导小组联合办理。牵头责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向申请对象进行说明,并向大厅领导小组提出联办意见。同时帮助指导申请对象为联办提供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大厅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六、上报件的管理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的审批权在县以上部门,需要转报、上报的,均为上报件。 上报件受理后,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并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协助申请人全过程办理。 AB 岗制度 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 二、设立A岗和B岗,如A岗人员有事离岗,B岗人员立即顶替上岗。 三、A岗、B岗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交接班登记,在岗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四、工作人员不准串岗或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内容。

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4、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理、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得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与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与农民服务得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得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得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与纪律,维护良好得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与便民服务宗旨,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得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得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得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得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得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得监督与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就是我们应该做得”。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得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得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得手续”等文明话语.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特制订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围绕“便民、为民、惠民”的服务宗旨,通过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施绩效考核的办法,进一步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创先争优,为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营造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实施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绩效、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牵头组织,会同相关科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对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建立台账档案。年终,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镇(街道)自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季度考核60%加上年终专项考核40%作为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细则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20分);二是硬件设施及大厅布臵(15分);三是事项进驻及业务办理(30分);四是管理制度建设(20分);五是群众满意(15分);六是创新工作(附加分10分)。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20分)

1、镇(街道)党政班子建立健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由党政副职分管中心工作,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担任主任并常驻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未建立领导小组或分工不明确的,扣2分;非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担任并常驻中心日常管理的,扣2分;无会议记录的,扣1分。 2、接受市审管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按时参加市审管办组织的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及时向市审管办报送有关材料。未参加的每次扣1分,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分。 3、分中心配备30人以上的固定窗口及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配备5人以上),正式在编人员占总数的50%以上,要求一个窗口至少一个在编人员。未做到的,扣2分。 4、便民中心办公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或实报实销,并能提供资金划拨单等相关凭证。未做到的,扣1分 5、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亮牌上岗,保持相对稳定。未做到的扣1分。 (二)硬件设施及大厅布臵(15分) 6、有独立的办事大厅,并实行开放式办公。各类资源定位合理,职责明确,各种标识标志明显。资源定位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标识标志不明显的每不符一项,扣1分。 7、办事大厅设臵查询系统、咨询电话、办事指南、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审批或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8、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舒适美观,并提供必要的便民设施,如填写台、休息区、无障碍设施等。大厅(包括受理台面、办公场所)不整洁,扣1分;服务设施不齐备的,每不符一处扣1分。 9、配备办公电脑和办公设施,有一定数量的电脑,并严格执行

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盘龙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其年度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杜国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谦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李悦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三)在工作时间不得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 (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 (五)工作时间不得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 (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二)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 (三)有无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对不按规定签到、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惩现金20元、扣1分,旷工一天惩现金50元、扣2分;对窗口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受到通报的一次惩责任人现金50元、扣2分。

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措施

金坪民族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措施自 2012年6月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坚持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和效果。但在服务中心运行过程和工作探索中,也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较,仍然存有差距,有待改进与提高。现对照上级领导和部门对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检查意见及《县2013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乡服务中心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存在问题 1、运行机制方面。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到位,规范化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窗口岗位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作人员偏少,中心工作人员往往兼管多项工作,既忙窗口工作,又忙站所业务、现场勘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还忙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的任务是两头兼,工作是两边跑,没有理顺窗口之间、窗口与业务站所之间的工作衔接。 2、工作责任心方面。个别窗口人员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现象,有时有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现象,在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大声说笑,办事效率不高。有些部门尽管进驻了服务中心,但仍然习惯于老办法运作,或舍不得 部门利益,或办事图自己方便,导致办事时间过长,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仍然存在。 3、工作作风方面。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理念不强,遵守中心服务规范欠认真,存在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不够。 4、能力素质方面。有些岗位工作人员业务欠精,解决问题、服务基层能力不强。 二、整改意见 1、整合有效资源,健全服务体系。

2、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便民、规范、高效、廉洁”这个核心,延伸服务触角、创新服务手段、完善分类办理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一站式服务。 延伸服务触角。在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基础上,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严密乡、村便民服务链条,确保全天候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创新服务手段。在便民服务中心定岗定员定时上班的基 础上,开展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无论是否进驻中心服务项目,无论是否上班时间,群众前往办事都能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分类服务。对在中心职权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要求,可以当日审批的项目实行直接办理制,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理;对中心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公告、论证或现场勘查的申请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直接负责,实行承诺办理制;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只要材料齐全,实行联合办公,并联审批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政策性法律性较强,一时无法解决或明确答复的事项,中心要提供受理服务并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对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实行全程代理制,在规定时间内帮助办结;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项目,实行否定报备制,受理窗口现场口头或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并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通过制度强化窗口便民服务意识,通过健全制度使服务中心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长效服务机制。 一是建立服务公开制度。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热线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投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便民服务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简

便民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全县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实现服务对象办事“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在承诺期办结”,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代办”服务制度,“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达到服务对象“少跑路、少说话、少花钱”的目标。 (一)便民高效: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每一个事项的办理期限,在法定时限内做出明确承诺,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 (二)依法办事: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级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的法定职责不变。坚持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既要强化服务,实现行政提速,又要在程序方面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规范有序:不断完善各级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明确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规则及工作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四)公开透明: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各级便民服务中心要通过网站、公开栏、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事机构和责任人以及有关电话进行公开,

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考核方式 (一)全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单独考核。 (三)各村(居)委会便民服务室由各镇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全县便民服务中心在考核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时,抽查1—2个村(居)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室)的建设情况。 (四)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场地、查阅有关资料和随机抽查(回访)服务对象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标准 便民服务工作考核主要围绕健全组织机构、集中审批职能、整合服务功能、制定工作制度、高效廉洁规范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一)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要达到“九有”: 1、有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 2、有相应规模的办公场所; 3、有一套完备的办公设备; 4、有一部专用便民联系电话; 5、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6、有一套管理有效的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 制度 1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工作考勤制度 2

一、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它在岗人员替岗的情况下,报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何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A岗请假由B岗替岗,安排 A、B岗以外的部门其它人员替岗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无替岗人员或替岗人员不能办理业务以及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安排AB岗以外人员替岗的,作缺岗处理。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3

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未定稿)

悦来镇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政府各部门派驻到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符合要求,并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引入办事群众测评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 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

核考核等次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六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扣分,具备本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按本办法规定加分。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按自治区人事厅规定的比例,按考核分值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但最低得分不得低于95分。窗口工作人员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5分,基本称职等次得分不得低于70分。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八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平时测评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意见,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将考核得分通报所在部门。考核得分与当月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并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季度考核。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比例为:民主评议占3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中心月度考核分值占40%。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审定并公布结果。 (三)年度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采用窗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全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2、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移。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 4、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5、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来电、来信、来访,让群众满意。 6、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7、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8、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办事项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等。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材料补正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三、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首问责任制 一、单位和个人到临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项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制度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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