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试行)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的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条和其它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1、教师聘期考核合格,完成本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突出(学生、专家听课综合评价85分以上)。

2、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本学年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一等奖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一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3、荣获国家、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第一、二、三获奖者),四年内有效,但只计算一次;或主持(第

一、二主持人)国家、省(部)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在项目立项至完成期间有效,但只计算一次。

4、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本人担任第一指导教师,成绩显著(本学年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立项及成果奖或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5、实验课教学,在创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完善实验条件,编写高质量的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设计或改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一个以上,学生反映好,为院、系认可。

6、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工作,获得国家、省(部)规划的教材选题,并担任主编或参编。

7、能积极改进教学手段,采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教学两届学生以上,教学效果好(学生专家听课综合评价85分以上),研制完成课件一项以上,受到校内外同行的认可并通过学校有关专家的鉴定。

8、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重视学生智能培养,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及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其它竞赛、培养特优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在竞赛中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

9、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当年教学工作考核必须为优秀并通过学校审查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10、凡在参评年度的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该年度教学优秀奖:

⑴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学生、专家听课评价综合得分85分以下;

⑵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⑶发生过教学事故;

⑷在任课期间累计请假总天数在两周以上;

⑸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⑹本学年度未承担教学任务者。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第二学期为评选本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时间。

2、凡符合上述评奖条件的在职教师,由本人申请或所在系推荐,填写《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3、由各院(系、部)组织对申报者进行评议,申报人应向院(系、部)报告申请条件和教学成绩,展示有关教学优秀奖材料,院(系、部)综合评议后向学院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院(系、部)意见。

4、各学院(系、部)按该学年度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人数作为申报的名额基数,其指标为: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10%。

5、各学院(系、部)应将申报人名单,连同各人的《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以及能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各种材料于每年6月5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凡过时不送者,即作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处理。

7、由教务处审核后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及等级。

8、教务处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的结果汇总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以学院文件公布后生效。

三、奖励办法

每年教师节前夕由学院公布获奖者名单并于教师节予以奖励,教学优秀奖作为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右江民族医学院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院(系、部):填表日期:年月日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试行)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的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条和其它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1、教师聘期考核合格,完成本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突出(学生、专家听课综合评价85分以上)。 2、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本学年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一等奖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一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 3、荣获国家、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第一、二、三获奖者),四年内有效,但只计算一次;或主持(第 一、二主持人)国家、省(部)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在项目立项至完成期间有效,但只计算一次。 4、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本人担任第一指导教师,成绩显著(本学年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立项及成果奖或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5、实验课教学,在创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完善实验条件,编写高质量的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设计或改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一个以上,学生反映好,为院、系认可。 6、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工作,获得国家、省(部)规划的教材选题,并担任主编或参编。 7、能积极改进教学手段,采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教学两届学生以上,教学效果好(学生专家听课综合评价85分以上),研制完成课件一项以上,受到校内外同行的认可并通过学校有关专家的鉴定。 8、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重视学生智能培养,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及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其它竞赛、培养特优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在竞赛中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 9、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当年教学工作考核必须为优秀并通过学校审查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10、凡在参评年度的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该年度教学优秀奖: ⑴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学生、专家听课评价综合得分85分以下; ⑵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⑶发生过教学事故; ⑷在任课期间累计请假总天数在两周以上; ⑸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 ⑹本学年度未承担教学任务者。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第二学期为评选本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时间。 2、凡符合上述评奖条件的在职教师,由本人申请或所在系推荐,填写《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精神,建立与健全我校教育评价制度,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学校特设立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 第二条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年初开始申报,跟踪评审,年底奖励。教 学质量优秀奖重点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 2. 担任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按学校规定完成近三年的教学工作量。 第三章评选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评选标准 1. 教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的要求,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教风严谨、责任心强,对教学工作投入精力大。

2. 教学内容:使用教学内容恰当、水平先进的教材;讲授准确、熟练,科学性、条理性好,概念正确,重点突出,内容及时更新,信息量较大,前后内容衔接好;各教学环节安排适当,整体组织顺畅。 3. 教学方法与手段:既能使学生打好深厚的理论基础,又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勇于创新,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板书、板图布局合理、工整清楚;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好。 4. 教学效果:所采用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在启发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考核认真、严格,能反映学生学习的真实水平,在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合理、公正的前提下,所授课程的学生成绩在同类课程中名列前茅。申报学年内两次学生评教在本院(部)的排名位于前1/3。 5. 教学改革与研究:在申报学年内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文章; (2)有公开出版的教材; (3)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方面的奖励; (4)是学校“阳光教育工程”重点项目或省部级教研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5)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凡在申报学年内受过党、政纪律处分或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奖评选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教学任务; (2)曾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未经批准缺课、调课、请人代课等; (3)不按规定要求或未经严格审批手续随意缩减教学内容、更改教学进度计划; (4)教案(或讲稿)、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教学进度表、试卷及相关材料等教学环节不全或教学文件不全,或未履行正常手续。 第五条评选程序 1. 年初,各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参考以往评教结果、平时听课记录、各类教学环节的检查情况,对照评选条件,经认真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各院(部)推荐人员限额按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10%计算,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2. 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参评教师进行年度跟踪听课,并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做出全面评价。相关学生对参评教师进行平时抽样评教和期末集中评教。各院(部)组织“专家小组”对推荐教师进行听课,形成同行评教意见。 3. 年末,教务处下达评选通知,各院(部)组织申报教师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督导组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结果以及教师的教学成果评选出当年的“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各院(部)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教师人数的5%。 4. 公示异议:评选出的“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名单将在校园网和布告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自公布之日起,保留一周异议期。

东莞中小学教学能手评定办法

东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评定办法 (修订) 一、评定目的 为了推进东莞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三名工程”建设,根据东莞市《关于实施基础教育“十项工程”的意见》,开展东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评定活动,为教师搭建展示与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水平。逐步形成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骨干教师梯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评定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除外)。 三、评定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具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和良好的教学业绩,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 四、评定时间及学科 从2012年9月开始每两年评定一批,第二批评定时间和学科安排如下: 1.2014-2015学年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2.2015-2016学年度:语文、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品德。 五、评定项目 说课、上课、评课、优课、微课、教学设计、命题设计、解题、学科素养等。 六、评定小组 成立各级评定小组,组织评选活动。 1.学科评定小组,由各学科教学研究会组织成立。 2.镇街评定小组,由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组织成立。 3.校评定小组,由各学校组织成立。 七、评定程序1.评定 1.小学 (1)初评 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和市直属小学根据市学科教研会的评选方案组织评定,按照学科分配名额1:1.5的比例推荐选手参加市级终评。 (2)终评 由各学科教学研究会组织评定,评出教学能手。 2.初中 (1)初评 由学校组织评定,学校根据评定结果,每学科推荐出1—2名教师参加市的终评。每位选手按学科教研会有关要求提交完整优课资料,优课不规范或水平低下者不参加终评。 (2)终评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_范文

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学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感谢您的阅读! **市****小学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为把我校建成21世纪的现代化学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现代化师资队伍,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师资管理制度,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市****小学学科教改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对有关工作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提高我校教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教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发展规律。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发展的运行机制,各类教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 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 1、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4、承担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承担培养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研究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 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效果显著,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3、任本学科的教学2年以上,了解并把握所教学科的全套教材的编排体系,教学的重点、特点和难点。能根据学生和学科特点,熟练使用基本的教学手段。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主动灵活的学习方法以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4、较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学历,具有计算机或外语初级水平资格证书。 5、熟练掌握进行教育指导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需要,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和奖励。 6、具有从事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能在校内上公开课,每学年1~2次,综合评价高。获得校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市级评优课三等奖以上。 7、具有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参与课题研究,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所写的教、科研论文有两篇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以及在市级以上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8、任教的学科合格率97%以上,成绩名列前茅。 9、在后进生转化上成绩显著、在课外阅读、奥数训练或者在艺术(歌唱、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校教〔2011〕3号 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一、奖项及评选范围 1.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 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本学年内在组织集体校外写生教学活动模式、内容和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带班级写生活动期间整体组织好,表现好,无安全事故,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5.本学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学习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专业课程教学,教务处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两年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凡自愿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年3月(即当学年初)提出申请。申请教师应根据本人本学年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报名。申请人填写"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院(校)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分类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⒉教师所在院(校、部)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申请者的课堂进行为期一学年的跟踪听课,并作记载;对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业实习(校外写生活动)、毕业实习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申请人业绩,以已获奖项或工作评价为准。

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总结【精品】

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在此做发言,能和大家一起进行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有关问题的交流探讨。由于准备时间仓促及个人水平有限,没有将小组的意见很好归纳、总结,发言中个人见解较多,不妥之处,请讲课教师谅解,希望得到大家批评指正。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数学组有6人参赛,并首次采用课前90分钟抽签的方式确定讲课内容。几位老师向我们展示了非常精彩、非常成功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充分展示了他们的教学艺术及新的数学教学理念: 1、教师对所教学科教材熟悉,教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突出。教师驾驭教材的能力较强。 2、媒体使用熟悉。从课件制作到使用都能体现媒体使用要求,能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络信息,以优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3、教学理念不断更新。在备课及教学过程中能体现“四基”“四能”,突出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注重了学生数学语言的培养。在教学中加强了学生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 5、导课设计有了新的创意,达到了“课伊始,趣即生”的效果,形式各异。如:简笔画、语言描述、情境图等。 6、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多样,评价语言丰富多彩。 当然,也有几个需要探讨和改进的地方: 1、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处理不恰当。本次数学选取的是上册内容,课堂生成更是千变万化,对于学过的教材如何教学,教师的度把握不准,而我们的教师处理不到位,同时也折射出我们的学生平时的训练不到位。 2、质疑和问题设计不够科学合理。甚至提出的问题会让学生产生歧义,即“问题题目”。没有充分地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学生陈述不同见解创造条件。 3、没有很好地处理“自主、合作、探究与接受性学习”的关系。自主、合作、探究是新

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

青州市教学能手(学科教学类)评选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教学能手,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公开,过程透明,阳光操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层层推选,好中选优。 第三条评选时间与数额。每两年评选一届,一般在10—11月份举行。各学段各学科根据年度专任教师总数按比例确定评选推荐数额。 第四条参评条件。参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市现在岗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取得青州市及以上教研部门颁发的优质课(或教坛新秀、公开课、示范课)证书;上学期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 第五条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动员。青州市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教研室”)下发通知,各基层学校宣传发动,参照通知要求及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推选方案,并获全体教职工85%以上满意度通过。 (二)教师申报。符合该年度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三)资格审查。市直学校、教管办对照当年度评选要求,审查申报参评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然后对参评教师进行教师、

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三项满意度测评有一项低于90%或上学期师德考核结果非优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基层推荐。市直学校、教管办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汇总,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研室。 (五)师德和办学行为审核查。市教研室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名单汇总,交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督导室进行师德考核等级核查和办学行为审查,上学期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且无违规办学行为者方可参评。 (六)组织评选 1.教学业绩评价。分学段成立评审组,各评审组由5—7名评委组成。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青州市教学能手评选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见附件1)进行业绩评分,按业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绩成绩在讲课前公布。 2.课堂教学评价。①根据参评教师业绩,按比例确定各学段各学科参加讲课人员名单。②讲课准备。各学段各学科根据讲课人数确定讲课时间、讲课地点,提前一天抽取讲课课题、讲课顺序。③讲课。各学段各学科分别组织讲课。评委根据《潍坊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量表》(见附件2)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课堂教学最终成绩。课堂教学成绩每半日一公布。 (七)成绩计算。参评教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教育教学业绩和课堂教学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教学业绩占40%,课堂教学成绩占60%。总成绩如遇并列,则依次按业绩成绩、课堂教学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 法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校教〔2011〕3号 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一、奖项及评选范围 1.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 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本学年内在组织集体校外写生教学活动模式、内容和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带班级写生活动期间整体组织好,表现好,无安全事故,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5.本学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学习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专业课程教学,教务处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两年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凡自愿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年3月(即当学年初)提出申请。申请教师应根据本人本学年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报名。申请人填写"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苏州高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符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显着。 对所任学科有系统的研究,有两次以上学段教学循环的经历或有两届以上毕业班工作的经历。教学成绩列同类班级前列,无统测、调研的科目除完成日常教学工作外,还能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指导的学生获市级二等奖以上(高中奥赛科目须省二等奖以上)。 3.在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把握学科能力竞赛等教学比赛中获区级二等奖以上。获z大市一等奖以上者可破格推荐。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任务或三年内在教研室主办、学校承办的大型教学展示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任务,反映良好。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1)主持、参与苏州高新区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或有教研室审批、独立研究的微型课题; (2)近三年内,撰写的专业论文达到下列情况之一: ①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 ②有3篇独立署名的论文在区级刊物发表; ③由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得区级一等奖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学历符合各学段专任教师要求。

7.进区区龄不得少于2年。 三、评选程序 1.各校对照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如实详细地填写“苏州高新区教学能手推荐表”,按时上报。 2.区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科专家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对象逐一考核并按考核成绩排序后上报。 3.区教育文体局讨论审批,命名发文,颁发证书。 4.每两年评选一次。 四、相关要求及复审办法 被评为教学能手的教师要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并运用于实践,经常上示范课、观摩课,发挥示范作用;积极领衔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教学和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不断进取,向更高层次的名师努力。 学校要为教学能手多提供进修学习、交流展示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好更快地成长。 每两年按评选条件复审一次。两次复审通过者免审。 五、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试行。

(完整版)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网上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网上教学模式,落实教学过程,激励电大系统教师更好的应用网络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提升网络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教学优秀教师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在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或河北成人高等教育在线平台,承担网上教学任务的河北电大系统专兼职教师,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在国家开放大学、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网上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被学校推荐的教师优先予以评奖。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四条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所承担的课程符合《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在线课程建 -1-

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三)不断完善课程的教学模式,注重学习活动设计和组织,及时更新和维护网上教学内容。 (四)通过网络渠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辅导,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 (五)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交互方面,设计科学有效,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六)所承担的课程在教学实践创新方面,根据课程所属学科的特点,有所创新和探索。 第五条申报人须提交网上教学课程行为天数、有行为学生数、教师行为总数、学生发帖数等其他能够体现教学行为数量及质量的相关佐证材料。鉴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每学期都进行部署更新,各申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六条省电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各市级电大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区)级电大申报人员初选推荐工作。 省电大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选的人选进行评选,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评选结果在河北电大系统内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省电大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并负责异议的调 -2-

软件学院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软件学院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试行) 一、申报条件 1、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本学年的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满额教学工作量。 2、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要求,合理运用恰当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信息量适中,教学效果好;该学年度至少有一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3、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基本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授课艺术,精心组织各个教学环节,认真批改作业,按时辅导答疑。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认真研究教学规律、教学方法,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都能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无教学事故。 6、热爱学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班风建设、帮助就业等各方面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结合教学认真开展教书育人工作,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道德素质、治学精神和创新能力贯穿在教学环节中,在学风建设方面有成效。 7、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大赛、实践教学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及优秀教案大赛等,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二、申报评奖程序 1、欲参评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初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各系(中心)推荐2~4名教师参评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2、预先申报的教师,至少举办一次公开课,由所在系(中心)汇总公布并上报学院办公室,并由所在系(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听课评课。 3、每年的七月份由依据预评选的相关材料打分分值决定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获奖教师名单。 三、其它 1、凡发生过教学事故及以上者,三年内不得评选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2、在教学改革、质量工程、教材建设方面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得成果的第一负责人优先参评院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教学能手评选方案2019

曲江区第三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曲江区教育局《关于组织2019年曲江区教学能手评选(复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道德操守。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师中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专以上学历。到2019年3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含5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历。 3、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改革发展动态,并勇于在课堂教学中探索实践。能使用普通话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参评: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4)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向学生推销各种

教辅资料谋利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二、评选办法 1、参评教师填写教学能手申报表,上交代表个人教育教学成绩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须是所教学科的荣誉。 2、申报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活动、信息技术等);每人限报一科,须申报现任学科。 3、依据参评人员上报材料逐项打分量化,根据得分的多少评选出校级教学能手并推荐出参加市教学能手评选人员。 4、学校成立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由在职专家教师、教学能手组成。评审组负责对所报人员进行评审,首先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和教学量化逐项打分,确定学校教学能手人员,然后,学科评审组对学校教学能手从教学设计、观课议课、说课、教学量化、业务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办法:教学设计占10分,观课议课占20分,说课占40分,业务荣誉材料占30分、教学量化占20分),最终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出推荐参加曲江区教学能手评选人选。学科组综合评价后报评审委员会最后确定。经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 三、名额分配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造就名师,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奖的指导思想:通过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活动,引导和鼓励全院教师不断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探索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学规章制度,乐意接受并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实践教学水平高、效果好,课程教学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为同行和学生所公认。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课程教学文件和资料齐全,在教材研究与教学方法改革上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4、备、教、辅、改、考各个教学环节均能规范到位,符合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 5、连续三年承担教学任务,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在岗教师,且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教学事故发生。 第四条推荐和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教学单位评选、推荐 1、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教师所在系(部、室)进行资格审查。 2、参评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并填写《教学优秀奖评审表》,随同《系部教学专家组测评表》、《授课班级学生测评表》、《教研室同行测评表》、《听课评教记录》等材料一并上报教务处(各种测评表根据样表复印)。按本单位讲师以上教师总数10%的比例(不足一人的报一名),向教务处推荐教师参加

院级评审。 3、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初评情况设置本单位内部奖励。 第二阶段:院级评审 1、院级评审由学生测评、专家听课、教学资料检查等三项构成。 2、学生测评由参评教师任课班级的学生对其教学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并填写《教学情况学生测评表》。 4、专家听课(实训教学或课堂教学)。由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组织教学专家委员会成员对参评者进行听课评教,并对其教学状况予以现场测评,填写《教学情况专家测评表》。 5、教学资料检查由参评教师按《教师教学资料目录》准备,由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室组织教学专家委员会成员检查测评。 6、根据参评者测评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教学优秀奖的建议名单,并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第五条评审要求: 1、严格遵守推荐、评审程序和条件,保证质量。 2、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公开评议,宁缺勿滥。 3、在评审教师的教学情况时,本人必须回避。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测评工作。若发现申报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评审工作,一经查实,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已获奖者撤销其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及全部奖金,并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 第六条评选、奖励办法: 1、教学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 2、上届获奖者可重复参评; 3、获奖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教学优秀奖作为教师考核、评先、进修以及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异议处理: 通过第二阶段评选后,公示入选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为异议期,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入选教师持有异议,可随时以书

河海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005)沪电院教字第126号上海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2005年11月修订) 为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我校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实施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校风、教风及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评奖标准 根据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所产生的效果及推广范围的大小,分设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凡符合上款规定的成果,达到以下标准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贡献,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的,可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有良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全校领先水平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全校先进水平的,可获得校级三等奖。 对特别突出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果,学校将进行扶持,使之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并向上级部门推荐。 三、评奖范围和重点 教学成果的评奖范围是我校从事本科、高职和成人高教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或个人。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实效的教学成果。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可优先考虑。

(完整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效果 一.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1000字) 成果简介:开展自我评估是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南昌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当中,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理念,立项研究,积极实践,先后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点)、专业综合评估(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面)、学校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监测(体)的自我评估工作,构建了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持续有效地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和持续改进,有效提高了学校教学质量。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资源保障和教学执行、监控督导和教学评估、信息反馈等四个子系统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见图1),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系统(质量评价与诊断)为核心,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过程进行综合评价与诊断,然后通过质量反馈及修正系统进行改进。自我评估坚持每年进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每学期开展),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监测,在“质量信息收集—自我评估诊断—评估信息反馈—调控与修正” 的闭环管理模式下,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其最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自我诊断、自我调控、持续改进”的功能。

项目实施过程,制定了覆盖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涵盖教学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结合定量为主的结果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合纵连横的全贯通的评价组织机构,建设了基本状态数据与时点评价数据相结合的结果呈现平台,形成了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持续改进机制,在提高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投入、本科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本科生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图1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示意图本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旨在破解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难题: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校特设立优秀教学奖,对授课质量高、讲课效果好的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奖励,以此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投身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评选范围及申报限额 评选范围为评奖学年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 优秀教学奖设立一等奖和二等奖,并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专职教师数量核定各学院申报指标,在每年的评奖通知中公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钻研业务,团结协作。 2.服从分配并积极承担教学第一线的教学任务,在评奖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包括各种减免工作量),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 3.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齐全,并有完整的备课笔记或教案和课程小结。 4.认真研究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教学论文公开发表。 5.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谨,注重因材施教和教书育人。 6.评奖学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位于全学院教师的前20%,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 四、评审程序 1.凡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组织评审,签署评审意见及推荐等级,并按指标要求排序后向教务处推荐,其中推荐一等奖的项目不超过指标的1/2。 3.教务处组织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公布结果。 五、申报材料 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2.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备课笔记或教案、课程小结及反映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的材料等。 六、奖励办法 凡获得优秀教学奖的教师,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工作、促进我校教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评选范围是一学年来在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2.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应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同志、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③学年(当年1月和7月)量化考核综合成绩靠前。 2.对具备基本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 ①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②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③长期从事服务育人工作,工作任务重,服务态度好,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不予推荐: ①教学成绩位于年级组三、四名或教育局抽考成绩位于城区学校三、四名者。 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有偿家教被举报调查属实者。 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 ⑤因个人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追究者。 ⑧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周年者。 ⑨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或有旷工行为者。 ⑩上年获得过同级同类先进者。 三、评选程序 ①由各处室、年级组按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联评,学校校委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②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 1.校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2.县、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学校评出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中产生,经教职工大会票决,按上级要求的评选名额,进行推荐。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2 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奖条件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2018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一般应获得省级或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