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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APEX情况简介

欧盟RAPEX情况简介
欧盟RAPEX情况简介

欧盟RAPEX情况简介

RAPEX是The Rapid Alext System for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的缩写,即非食品类消费产品的快速警报系统。RAPEX系统重点关注通用产品、玩具、化妆品和低压电器四大类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列入这一系统,家电、打火机(CR 法规)是其中的小类产品。该系统是欧盟委员会下属的“健康和消费者保护理事会”根据GPSD《通用产品安全指令》新方法指令(2001/95/EC)实施的,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威胁产品的信息能够尽快地被成员国权力机关和欧盟委员会知晓的新措施。

2001年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修订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原则规定了除特别法管辖(如:医药品,受指令75/319/EEC和81/851/EEC管辖)以外的所有产品(小至婴儿用安慰奶嘴,大至机动车辆)均应满足的安全要求。该增补案经3年过渡期,于2004年1月15日正式生效。

目前有30个国家加入RAPEX,包括欧盟和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等经济自由区国家。

RAPEX实行每周公告、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每周公布由成员国上报的非食品消费危险产品情况,建立专门的“黑名单”网站。“黑名单”内容包括:危险通报的成员国、产品描述(包括型号、规格等)及其照片、存在危险(包括安全、卫生、健康等对人身产生危害的问题)以及对危险产品的处理措施等内容,自第24周起开始在一周安全警报中显示通报产品的原产地。各成员国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各种措施有:1.即使已作为安全产品上市,仍可对其进行适当的安全检查,直至使用和消费的最后阶段;2.要求有关方面提供所有必需资料;3.产品抽查。对发现的危险产品的处理措施一般有:1权威机构发布公共警报;2生产者召回;3商品撤柜;4撤柜,并召回已出售产品;5进口商负责整改;6禁止销售;7禁止进口等方法。

RAPEX会出现二个统计数据:被批准公告数、严重危险公告数,一般对严重危险进行深入的技术分析。据2004年(2月2日至12月31日)、年度总结报告,欧盟委员会共发布316起安全警告。其中:涉及儿童用品和玩具类产品的警报,计113起(其中玩具93起),占36%;机电类:98起,占31%;轻工类:50起,占16%;其他:家具(18起)、纺织(13起)、化工(9起)、机动车辆(8起)等产品合占17%。

年报还把种种危险逐个进行分类统计,可分为单一危险和复合危险。单一危险如电击、窒息、化学等危险,合计270起,占85%;复合危险则:或具有由一种危险引发另一种危险的可能,如电击和着火,或同时具有两种危险,如窒息和化学,合计46起,占15%。在单一危险中,受伤危险高居榜首,为84起,占警报总数(316起)的27%;电击危险65起,占21%;窒息危险51起,占16%;其余:化学(24)、着火(13)、灼伤(11)、勒死(10)、健康(8)等危险合占22%。在复合危险中,电击和着火危险为17起,占5%;其他:窒息或勒死(11)、灼伤和着火(11)、电击和灼伤(3)、电击和受伤(2)、窒息和化学(1)、窒息和受伤(1)合占9%。

最初公布了产品的原产地160起安全警报中:中国79起,占近50%;德国12起,占7.5%;法国和波兰各9起;日本8起;意大利7起;西班牙5起;美国4起;越南、摩洛哥和中国台湾地区分别为3起;瑞典、印尼和葡萄牙各为2起;英国、泰国、爱尔兰、奥地利、巴基斯坦、比利时、芬兰、荷兰、捷克、斯洛文尼亚、土耳其各有1起。

2004年共公布388起不合格产品,标明中国制造的142起,占37%,没标明产地的92起,占24%;2005年共公布701起,标明中国制造的346起,占49%,没标明产地的140起,占20%;2006年总共公布924起,标明中国制造的440起,占48%,没标明产地的159起,占17 %。

“中国制造”的影响力恐怕地球人都知道,著名的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5年12月20日发表的文章《没有“中国制造”的一年》,描述一个美国家庭抵制“中国制造”近一年后终于发现,“没有中国产品的生活一团糟”。得到的结论是:没有中国你也可以活下去,但是生活会越来越麻烦,而且代价会越来越大。“以后十年我可能都没有勇气再尝试这种日子。”这是对中国商品得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消费者认可的最好诠释。

而目前,“中国制造”正面临着许多麻烦:某些国外政府在想方设法进行倾向性的立法,设立一道道门槛,不断减少“中国制造”在本国的市场占有率;某些国外企业,甚至整个行业,更是在专利、商标、标准等一切可能的途径上动足脑筋,千方百计争夺被“中国制造”占有的市场和利润。在人家给“中国制造”不断制造麻烦的时候,“中国制造”自己也在给自己制造麻烦,因质量问题频繁被召回的“中国制造”,正面临着严重的信任危机。RAPEX冲击着“中国制造”,随着RAPEX公告系统影响面的扩大,“中国制造”有极高比例问题产品的不安全形象会不断深入人心,最终,越来越多的国外消费者会对整个中国制造产业产生坏印象,对“中国制造”的产品产生不信任。中国企业要树立因质量问题引发信任危机的忧患意识。

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1.应该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个人的自我保护是网络隐私权保护第一重要环节。网民进行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方式有很多。 一是将个人信息与互联网隔离。当某计算机中有重要资料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将该计算机与其他上网的计算机切断连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入侵的个人数据隐私权侵害和数据库的删除、修改等带来的经济损失。换句话说,网民用来上网的计算机里最好不要存放重要个人信息。这也是目前很多单位通行的做法。 二是传输涉及个人信息的文件时,使用加密技术。在计算机通讯中,采用密码技术将信息隐蔽起来,再将隐蔽后的信息传输出去,使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即使被窃取或截获,窃取者也不能了解信息的内容,发送方使用加密密钥,通过加密设备或算法,将信息加密后发送出去。接收方在收到密文后,使用解密密钥将密文解密,恢复为明文。如果传输中有人窃取,他也只能得到无法理解的密文,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三是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网民应该非常小心保护自己的资料,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现在,一些网站要求网民通过登记来获得某些“会员”服务,还有一些网站通过赠品等方式鼓励网民留下个人资料。网民对此应该十分注意,要养成保密的习惯,仅仅因为表单或应用程序要求填写私人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应该自动泄漏这些信息。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用一些虚假信息来应付对个人信息的过分要求。当被要求中输入数据时,可以简单地改动姓名、邮政编号、社会保险号的几个字母,这就会使输入的信息跟虚假的身份相联系,从而抵制了数据挖掘和特征测验技术。对唯一标识身份类的个人信息应该更加小心翼翼,不要轻易泄漏。这些信息应该只限于在在线银行业务、护照重新申请或者跟可信的公司和机构打交道的事务中使用。即使一定要留下个人资料,在填写时也应先确定网站上是否具有保护网民隐私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四是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确保网络安全的方法。防火墙可以被安装在一个单独的路由器中,用来过滤不想要的信息包,也可以被安装在路由器和主机中。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防火墙主要起着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网络空间不受到非法侵入和攻击等作用。 五是利用软件,反制Cookie和彻底删除档案文件。如前所述,建立Cookie 信息的网站,可以凭借浏览器来读取网民的个人信息,跟踪并收集网民的上网习惯,对个人隐私权造成威胁和侵害。网民可以采取一些软件技术,来反制Cookie软件。另外,由于一些网站会传送一些不必要的信息给网络使用者的计算机中,因此,网民也可以通过每次上网后清除暂存在内存里的资料,从而保护自己的网络隐私权。 六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隐私保护,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隐私知识和媒介素养教育外,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借助相关的软件技术进行。

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及包装法案

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及包装法案 欧盟通过一项关于化学物质和混合剂分类、标签及包装的法规议案。新法规修订第67/548/EEC号指令、第1999/45/EEC号指令及第1907/2006号法规。新法规对化学物质的分类及标签的准则或责任做出规定,填补了REACH法规具体化学物质分类及标签内容的缺失,并与其相辅相成,共同构筑欧盟抵御危险化学品的绿色壁垒。20l0年12月1日依照本法规对物质进行分类;于2015年6月1日对混合物进行分类,现行的相关法规、法案、指令拟从相应的过渡期结束后予以废止。 新法规重点对化学品分类的方法、要求及时间限定等进行了解读。标签方面,须提供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可以识别物质或混合剂的资料、危害标志、危害声明、提防声明,以及有关危害的补充资料。 该提案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制度)和我国现有化学品 分类和标签体系存在较大差异,将对我国化学品行业造成影响。该法规与GHS 及我国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以联合国GHS制度为基础的《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2006~GB 20602-2006)具有明显差异。由于分类体系的不同,该法规的实施将会涉及REACH相关要求的修订,增加REACH的实施难度,势必进一步对我国化学品贸易产生巨大冲击。 10.1 CLP法规与欧盟现有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的区别 欧盟是当前世界上对化学品控制和管理体系最为完善的区域,欧盟通过立法体系、管理体制、主要制度等对化学品实施了有效的监管。 欧盟现行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 第67/548/EEC号指令:危险物质分类、标签和包装要求; 第1999/45/EC号指令:危险配制品分类、标签和包装要求; 第91/l55/EEC号指令:安全数据表要求,该指令则确保了物质和配制品的供应商向职业消费者提供化学品的危险信息及安全使用指南。 欧盟REACH法规第11篇规定了化学品分类和标记目录的有关要求,将上述三项指令纳入其中,要求注册者以上述三项指令为依据,按要求向化学品管理局通报相关信息,并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类别对其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新法规与现有法规相比,最大的差异主要表现为:危害类别、判定阈值及标签要素不同;涉及的物质条目大幅增加,与原法规相比新增条目896种;增加了更多混合物分类的要求。 10.2CLP法规与GHS制度之间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废弃过程中由于防护不当或违规而导致的各类事故,以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一切危险化学品相关活动及作业。 3.责任 3.1 安环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 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部门配合履行本制度。 4.内容 4.1 定义 爆炸品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5.内容 5.1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1 凡因生产需要所购买的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经营销售商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入厂的危险化学品均须有合格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5.1.2 采购应向经营销售单位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 安全数 据需包括经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预防等详细中文资料,并具有符合国标的标志和包装。 5.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及装卸 5.2.1 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供货商及运送车辆、押运人员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运输需有资质,押运人员经培训合格有上岗证。 5.2.2 化学性质相抵制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同一辆车 上混合运输。

危险化学品装卸时,仓库管理人员对装卸区进行标识,确保厂区其它员工不进入装卸区,并检查装卸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监督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按正确的方式轻装轻卸,严禁拖、拉、抛、滚。 5.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5.3.1 仓库保管的易燃易爆品,必须在专库储存。 5.3.2 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5.3.3 危险化学品按性质及不兼容性分隔离、隔开、分离在种形式储存(见附件1),同库房要满足“5距”要求。 5.3.3.1 顶距:须为50cm以上,人字形屋顶,堆货顶面以不超过横梁为准。 5.3.3.2 灯距:货物距离灯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cm; 5.3.3.3 墙距:外墙距在30cm以上,内墙距在30cm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或隐私保护法规汇总

国外在企业收集、利用公众信息方面的 政策、措施、规定、法规。 一、美国 1.《隐私权法》 1974 年12 月31 日,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隐私权法》(Privacy Act)1, 1979 年, 美国第96届国会修订《联邦行政程序法》时将其编入《美国法典》。该法又称《私生活秘密法》, 是美国行政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就“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密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 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矛盾。2该法中的“行政机关”, 包括联邦政府的行政各部、军事部门、政府公司、政府控制的公司, 以及行政部门的其他机构, 包括总统执行机构在内。该法也适用于不受总统控制的独立行政机关, 但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不适用该法。该法中的“记录”, 是指包含在某一记录系统中的个人记录。个人记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姓名或其他标识而记载的一项或一组信息”。其中, “其他标识”包括别名、相片、指纹、音纹、社会保障号码、护照号码、汽车执照号码, 以及其他一切能够用于识别某一特定个人的标识。个人记录涉及教育、经济活动、医疗史、工作履历以及其他一切关于个人情况的记载。 《隐私权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记录”的收集、登记、公开、保存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 2.《电子通讯隐私法》 到目前为止,美国并没有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提供保护,主2摘自《情报科学》,周健:美国《隐私权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要依靠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各种类型的隐私和安全条例。其中最为重要的条例是1986 年颁布的《电子通讯隐私法》(Th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Privacy Act,简称ECPA)3。 尽管《电子通讯隐私法》还存在不足,但它是目前有关保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最全面的一部数据保护立法。《电子通讯隐私法》涵盖了声音通讯、文本和数字化形象的传输等所有形式的数字化通讯,它不仅禁止政府部门未经授权的窃听,而且禁止所有个人和企业对通讯内容的窃听,同时还禁止对存贮于电脑系统中的通讯信息未经授权的访问及对传输中的信息未经授权的拦截。 3.《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也就是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GLB Act)4,它规定了金融机构处理个人私密信息的方式。这部法案包括三部分:金融秘密规则(Financial Privacy Rule),它管理私密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安全维护规则(Safeguards Rule),它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实行安全计划来保护这些信息;借口防备规定(Pretexting provisions),它禁止使用借口的行为(使用虚假的借口来访问私密信息)。这部法律还要求金融机构给顾客一个书面的保密协议,以说明他们的信息共享机制。 4、《儿童在线隐私权保护法案》 The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简称COPPA5,它规定网站经营者必须向父母提供隐私权保护政策的通知,以儿童为目标的网站必须在网站主页上或是从儿童处收集信息的每一网页上提供链接连接到此通知。它还详细规定了网站对13 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摘自

法律尽职调查工具集成(尽调网站篇)

法律尽职调查工具集成(尽调网站篇) 就法律行业而言,人们对于尽职调查并不陌生。它是法律人们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也是很多业务开展的基础。 晚上在JLU-法律微信群里,有刚入行的律师妹子问调查企业信息有什么好用的工具? 妹子有问,自然是八方来助,各路人马纷纷出现,有律师表示企查查、天眼查等app什么的就很便利啊,也有律师表示还是拿着证件去有关部门调取靠谱······ 群里各位好友说的都对,然而做尽调,免不了多管齐下,笔者在这里对常用的法律行业的尽调工具做了一个初步整理,先放出平时大家常用的尽调网站部分(还做了几个思维导图,便于大家直观感受),以备不时之需。 一、涉诉信息查询

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se arch/ 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3、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fyg g/ 4、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5、淘宝司法拍卖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6、享法实用工具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7、OpenLaw 裁判文书检索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8、CaseShare 裁判文书分享平台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9、无讼案例/无讼名片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10、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zgcpwsw/ 二、企业工商/资质 其实用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就很方便了,但为了准确起见,可以登录如下网站。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2、各省、市级信用网 比如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措施 一、广电公众平台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护获得的用户个人信息,并由专门的数据安全部门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为防止用户个人信息在意外的、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非法访问、复制、修改、传送、遗失、破坏、处理或使用,广电公众平台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通过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广电公众平台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加密脱敏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安全性。设立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 二、保护个人信息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1、通过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2、建立数据安全专项部门,负责安全应急响应组织来推进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3、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通知 1)如发生个人信息引发的安全事件,广电公众平台将第一事件向相应主管机关报备,并即时进行问题排查,开展应急措施。 2)通过与全量用户发送通知提醒更改密码。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触达用户知晓,在公共运营平台运营宣传,制止数据

泄露。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广电公众平台仍然无法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安全途径进行交流时的安全性。因此,用户个人应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如:定期修改账号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网络环境中始终存在各种信息泄漏的风险,当出现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用户的信息出现泄漏时,广电公众平台将极力控制局面,及时告知用户事件起因、广电公众平台采取的安全措施、用户可以主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相关情况。

个人信息保护测验题

个人信息保护测验题 此试卷有单选题目及多选题目 答题完毕后必须填写答卷人姓名以及部门 每部手机只有一次交卷机会,请大家慎重答题后再交卷 第1项:以下哪些是个人信息的例子? □手机号码 □生物信息 □IP地址的定位 □健康和健身记录 第2项:你应在什么时候收集个人信息? □在健身中心登记时 □在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时 □在进行满意度调查时 □在贵宾金环会会籍登记时 第3项:客人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必须永久保存,以防万一。 □正确

□错误 第4项:在收集18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之前你应该做什么? □你在收集孩子的个人信息之前要确保其父母或监护人阅读我们的隐私保障政策 □取得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直接要求孩子提供他/她的身份证/护照 □获得你的经理批准 第5项:当客人要求提供存储在我们系统内的他/她的个人信息副本时,你应该如何处理? □告诉客人给我们的数据保护专员发电邮 □从OPMS中打印客人的资料 □立即向数据保护专员报告 □获得你的经理批准 第6项:在获悉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的任何投诉后,你应该在多久时间内向数据保护专员报告? □在收到投诉后立即报告 □在一周内报告 □在你做过自己的调查之后报告 □在你的当值班次结束后报告

第7项:根据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罚款可能高达20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4%,取较高者。 □正确 □错误 第8项:在活动期间,你应该采取以下那些行动以保护客人的个人信息? □与家人、亲戚、朋友或其他同事评论或闲谈在活动中收集到的任何个人信息,或某人参加活动的事实。 □允许参加者偷看其他参加者提供的业务名片,以使大家都知道彼此是谁。 □对包含敏感信息(如饮食喜好、过敏信息等)的任何文件予以保护。 □使用在活动期间收集的个人信息为酒店未来活动进行促销。 第9项:在与外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分享个人信息时你应该做什么? □在所有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合同中使用香格里拉酒店集团的信息保护附录模板。 □对传送给供应商/合作伙伴的所有个人信息保留详细的记录。 □确保各供应商/合作伙伴按照我们的指示定期更新和清除所有的个人信息。 □只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分享我们已经得到客人/员工书面同意可以分享的信息。

查询世界各国公司工商注册信息有哪些网站

公司的背景信息调查可以从政府的官网、第三信用机构调查网站可查询,以下简要介绍一些查询世界各国公司工商注册信息的网站,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大陆 网站名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优点:可查询全国任意企业基本信息 其他查询网站:个地方企业信用信息网,如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信息较全国信用网站全面。 二、HongKong(香港) 网站名称: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ICRIS)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hk/csci/ 注:网上查询23港币;加盖公章版本160港币。 三、台灣

网站名称:经济部商业司 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tw 缺点:中国大陆没法连接上,有时会出现登录障碍四、US(美国) 网站名称:Wysk B2B Hub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index/ 优点:可以查询到基本的Company Profiles 五:Delaware(特拉华州) 网站名称:State of Delaware 网址: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六、Singapore (新加坡) 网站名称:ACRA Website 网址: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sg/home/

七、BVI(英属维尔京群岛) 网站名称:BVI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网址:http://www.bvifsc.vg/en-gb/regulatedentities.aspx 注:若公司未备案股东、董事信息,则须被查询公司联系公司秘书调取八、Australia(澳大利亚) 网站名称:Australia Bussiness Register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au 九、India (印度) 网站名称:Ministry of corporate Affairs 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in 十、Germany(德国) 网站名称:Firmenwissen 网址:http://www.firmenwissen.de/index.html

《安全管理》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稍有疏漏,就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工业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定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旨在强化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和事故。 我国是世界上化学品生产和进口的大国。我国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和安全使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化学品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化学品安全法规与规章 随着我国化学品工业的发展,我国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 (1)经全国人大批准发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 20xx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在《安全生产法》中,有不少条款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如第20条、第32条、第34条等。《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必须遵从该法。 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九届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工作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E20xx3 11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1 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批准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就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与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注册流程图 注册Registration 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其基本信息。只有通过注册的物质才能在欧盟内生产或进口。 每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化学管理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要求联合提交同一个物质的注册信息,即遵循“一个物质,一次注册”原则。作为联合注册的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分摊注册的费用。 为了易于管理、接受大量注册档案的提交,提交给化学署的注册档案需电子化处理。化学管理署会给每一个收到的注册档案一个注册编号和注册日期,并立刻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注册人。

信息安全与美国域外取证

欧盟信息保护立法 与美国域外取证的冲突和启示 马晓旭 摘要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数据信息安全的保护成为各国积极研究的课题,欧盟历经近30年 的摸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了以《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为核心的信息数据保护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对国际司法协助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欧盟与美国域外取证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至今无法解决。而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缺失,常常使司法机关在外国提起的调查取证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欧盟的信息保护立法对我国今后的相关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关键词 欧盟 信息安全 美国 调查取证

国际司法协助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少数法律文件,导致我国当事人在应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调查取证请求时,无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有效利用信息保护立法,进而在外国调查取证中保护我国企业的正当权益成为目前亟需研究的问题之一。本文希望可以通过对欧盟的信息保护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介绍,为我国如何应对外国调查取证,保护我国数据信息安全提供一些启示。 一、欧盟信息保护立法的发展与实践(一)《欧盟数据保护指令》的出台背景和目的《欧盟数据保护指令》是“欧盟隐私和人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指令”(Directive〔1〕)是欧盟的一种立法方式,“指令”只要求欧盟成员国达成特定的目标,但并不限制成员国达成目标的方法,“指令”通常都为成员国留有酌情权,好让成员国有弹性地执行。 在欧洲的法治进程中,欧洲国家关于隐私权相关法律的发展比较成熟。《欧盟人权公约》第8条规定了尊重他人“隐私及家庭生活、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的权利,在具体适用中,欧洲人权法院对这一条进行了非常宽泛的解释。1980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 经济全球化和电子技术的不断进步,使数据信息流通变得更为频繁和便利,为保护本国信息安全,各国逐渐开始对数据信息保护进行立法和规范。欧盟在信息的保护立法和实践中,走在国际前沿。早在1995年10月24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就颁布了第95/46/EC号指令,

欧盟商标法

https://www.sodocs.net/doc/0d2427197.html, 欧盟商标法 欧盟委员会3月27日推出欧盟商标系统的改革法案,以使欧盟的商标注册系统更简便、更经济、更有效,从而达到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及金融服务的委员巴尼耶说,几十年来,欧盟的商标制度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欧盟商标注册制度的基础仍然很有效,因此,没有必须对现行的商标法进行大的修改。欧盟这次要做的是对欧盟现行的三个指令及条例进行修改,也就是对1989年的《欧盟商标法指令》、1994年的欧盟跨国商标法律制度——《共同体商标注册条例》、1995年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注册收费规定》进行修改。 三项修改涉及不同的机构与部门,但都将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明年起实施。具体要修改的是: 第一、简化和统一商标注册程序; 第二、修改已经过时的商标法条款,删除模糊不清的条款,明确商标权; 第三、改进打击过境欧盟的假冒商品的方式; 第四、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欧盟商标注册机构之间的合作,以促进措施的一致性以及操作的一致性。 法案修改后,今后在欧盟申请注册商标将更简便、更经济,商标保护将更加有效,假冒商品过境欧盟国家将被查处得更加严格。举例来说,有关商标注册的费用,现在欧盟的规则是:注册一个商标的时候可以同时申报三类产品,但相对来说,费用就会更高些。 现在,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是所谓“一类一费”原则,在欧盟成员国注册商标,或者在共同体注册商标,将全部适用这一原则。所谓“一类一费”,就是注册一个商标只能申报一类产品,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费用。这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再比如:修改后的商标法将加强对过境欧盟国家的假冒产品的查处力度,这将更好地保护注册商标,更好地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 前言 为有效防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结合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掌握 的情况,组织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单位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供互联网服务单位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参考借鉴。 1范围 本文件制定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管理机制、安全技术措施和业务流程。 适用于个人信息持有者在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处理过程中开展安全保护工作 参考使用。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企业,也适用于使用专网或非联网环境控制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或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个人信息

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五)] 注:个人信息还包括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3.2 个人信息主体 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 [GB/T 35273-2017,定义3.3] 3.3 个人信息持有 对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源、环境、管理体系等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相关活动或行为。 3.4 个人信息持有者 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处理的组织或个人。 3.5 个人信息收集 获得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权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供、通过与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以及通过共享、转让、搜集公开信息间接获取等方式。 [GB/T 35273-2017,定义3.5] 3.6 个人信息使用

“一带一路”国家化学品法规监管要求.doc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4年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包括65个国家和地区,东亚的蒙古和东盟10国、西亚18国、南亚8国、中亚5国、独联体7国和中东欧16国。在这些国家中,化学品贸易占据了贸易总额的近10%,而他们的监管法规如何? 早在2002年,世界永续发展高峰会议提出联合国国际化学品管理策略方针SAICM执行计划书,其目标是2020年前将化学品重大负面效益降到最低。随后,世界各地纷纷出台各自的化学品法规管理,如大家所熟知的欧盟REACH法规、美国的TSCA法规、日本化审法、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韩国REACH、台湾TCSCA&OSHA法规等等。其中,包括不少一带一路的国家。 作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瑞旭公司专注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中东欧国家、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西亚的土耳其、东南亚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泰国、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化学品法规管理情况。 一、中国化学品法规管理 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在中国,不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里的物质,称为新化学物质,需要履行《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7号令)。7号令要求,新化学物质在生产或进口活动之前,需要完成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申报后,需履行市场后监督义务,如提交年度报告、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传递合规的SDS和标签、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处置等。2017年8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42号),公告称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该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的调整,充分

欧盟REACH检测

SVHC测试服务——高度关注物质测试应对REACH实质性措施 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物品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物质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之中,则欧盟范围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配制品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根据1999/45/EC指令,配制品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品,但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种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单个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1%,在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欧盟范围内该配制品的供应商在收到配制品的接收者的请求时,须向其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SVHC清单如下

日本专利申请时间费用跟流程

日本专利申请时间费用及流程 日本作为我国产品的最主要的出口国之一,必将成为中国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国家。然而,由于专利制度和专利审查实践不同,按照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思路去处理日本专利申请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为此,本文将特别着眼于与中国专利申请的不同点,介绍日本专利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一.日本的专利法系统简介

在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条例》、《专利审查指南》构成专利法系统的三大宝典。其中,《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权利的最基本事项。《专利法实施条例》虽然是行政法规,但事实上与《专利法》同等重要,规定了例如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重要事项。此外,作为国务院部门规章的《专利审查指南》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专利行政诉讼中,专利局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经常成为争议焦点,而原告对《专利审查指南》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案件非常罕见。 与此相比,在日本,《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分别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进行了规定(但《实用新案法》和《意匠法》中存在很多条款通过“准用”的方式援引《特许法》的规定)。以发明专利为例,虽然日本也存在《特许法实施条例》、《特许法实施令》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包括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绝大多数重要事项都规定于《特许法》当中。此外,虽然日本专利局也发布了《审查标准》,但该标准对法院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在专利行政诉讼当中专利局不能以符合《审查标准》为由主张其行政行为合法。

应当指出,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利权人等必须出示专利权评价报告进行警告后才可以行使权利,而且具有高度的调查义务,如果警告或者行使权利以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很有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日本企业很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鉴于以上情况,本文将围绕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说明。 二.日本发明专利申请中的驳回理由 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理由如下: 违反公序良俗、公共卫生 申请人不是依法能够在日本申请专利的外国人 申请人不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申请专利的权利为多人共有的情况下,没有由全体共有人申请违反先申请原则 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现今,数据泄露渐成常态,在此种环境下,如何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成为每个人都应该注意并为之采取措施的问题。 1.网上注册内容时不要填写个人私密信息 互联网时代用户数和用户信息量已然和企业的盈利关联了起来,企业希望尽可能多地获取用户信息。但是很多企业在数据保护上所做的工作存在缺陷,时常会有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对于我们普通用户而言,无法干预到企业的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只能从己方着手,尽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用户信息。 2.尽量远离社交平台涉及的互动类活动 现在很多社交平台,会有一些填写个人信息即可生成有趣内容并可以和朋友分享的活动,看似有趣的表面,实质上却以游戏的手段获取了大量的用户信息,遇到那些奔着个人隐私信息去的“趣味”活动,建议不要参与。 3.安装病毒防护软件 不管是计算机还是智能手机,都已经成为信息泄露的高发地带,往往由于不小心间点击一个链接、下载一个文件,就成功被不法分子攻破,安装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和病毒查杀成为设备使用时的必要手段。 4.不要连接未知WiFi 现在公共场所常常会有些免费WiFi,有些是为了人们提供便利而专门设置的,但是不能忽视的是不法分子也会在公共场所设置钓鱼WiFi,一旦连接到他们的钓鱼WiFi,我们的设备就会被他们反扫描,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就会被对方获得。在公众场所尽量不要去连接免费WiFi。 5.警惕手机诈骗 科技在进步,骗子的手段也变得层出不穷,常见莫过于利用短信骗取手机用户的信息。更有可能进行财产诈骗,让受害者遭受重大损失。警惕手机短信里的手机账户异常、银行账户异常、银行系统升级等信息,有可能是骗子利用伪基站发送的诈骗信息。遇到这种短信不要管它,去联系官方工作人员,询问情况。 6.妥善处理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单据 在快递单上会有我们的手机、地址等信息,一些消费小票上也包含部分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翼火蛇提示对于已经废弃掉的单据,需要进行妥善处置。

化学品采购规章制度

化学品采购规章制度 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的化学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采购、贮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宿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 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有关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并监督承包商对所使用的化学品参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 5.2各部门采购人员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收集。

5.3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5.,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的请购、采购 6.1.1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使用实际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量(满足生产使用,月的量),并按公司采购程序填写“请购(定购)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6.1.2各部门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定购)单”对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若购买的是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则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按《财务及信息管理手册》的“采购”程序进行。同时编制本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汇总新使用化学品的类别、特性等内容,并按清单向供方收集有关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然后将MSDS反馈至公司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 6.1.3若危险化学品采购后由供方负责运输及装卸,采购人员要求其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由本公司人员负责运输及装卸则须经过化学品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进行;若是大批量的运输和装卸,可由采购的部门选择合格的承包方进行,并要求其按国家防范措施,严防化学品的泄漏及出现意外。 6.2、储存 6.2.1各部门须设置化学品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化学品保管人员。化学品采购人员对送至公司的化学品进行确认,对其数量、包装情况、标识、有效期等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将化学品全部放至于各自的化学品仓库,并

英国脱欧与欧盟知识产权局2019年度报告解读

英国脱欧|欧盟知识产权局2019年度报告解读 这两天,海域网欧盟商标注册量大幅度增加,排查了之后,和英国脱欧政策有关系。亚马逊也相应做出了策略性的调整。 欧洲站点的卖家需知悉 1.2020.0 2.01~2020.12.31为英国脱欧过渡期,过渡期内注册成功的欧盟商标和专利在英国是受到保护的; 2.过渡期结束后,未注册成功的欧盟商标,如想在英国受保护,需要花费用做申请; 3.欧盟商标注册时间46个月,要注册欧盟商标,抓紧时间!赶紧注册!争取过渡期内注册成功!还能省不少时间和费用。 英国脱欧,2019年也算得上是坎坎坷坷,海域网也是全程报道: 文章一:英国脱欧|英国商标能否继续使用? 文章二:英国脱欧:梅姨要求推迟三个月! 文章三:脱欧进展|梅姨失去脱欧控制权 文章四:脱欧焦点:希望最好,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 文章五:英国脱欧|英国10月31日势必离开欧盟--约翰逊 文章六:英国脱欧在即,你的欧盟商标该怎么办? 文章七:英国2019年二次会议举行,英脱欧在即? 文章八:英国脱欧又双叒叕延期了!!!文末有福利哦~ 文章九:英国已退出欧盟,请尽快行动保护你的英国商标 那么接下来海域网给大家分享欧盟知识产权局2019年度报告解读: 欧盟知识产权局在2019年度共收到160377件商标注册申请,与2018年的152494件相比,增长约5.17%。从2016-2019年的商标申请数据来看,商标申请量呈缓慢增长趋势。

与我国2019年度商标申请量约800万件相比,欧盟商标申请量可以说是非常少。值得一提的是,欧盟还在该年度迎来了历史上第200万件商标申请,也就是说,欧盟二十多年来的历史商标申请总量仅仅相当于我国2019年一个季度的申请量。 (二)来自中国的商标申请 从欧盟商标申请的来源国数据看,在2019年度,申请量前十的国家从高到低依次为德国、中国、意大利、美国、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波兰、奥地利,德国是申请量最多的国家,中国位列第二。在申请量前十的国家中,除了中国和美国外,其他国家均来自欧洲,中国也是唯一进入前十的亚洲国家。 从2017-2019年的申请数据来看,德国均位列榜首,中国连续三年进入前三,并在2019年超越美国排名第二,随着我国企业海外商标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未来有可能排名第一。 (三)各项业务情况 欧盟商标申请,如果是通过快速审查通道(fast track),平均在4.3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公告,如果是通过普通审查通道,也可以在2周左右公告。快速审查通道需要满足商品规范等方面的标准要求,通过软件系统进行自动判断,节省审查员的工作量。另外,欧盟不审查相对理由,也就是说不主动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的问题,这种审查模式也大幅度降低了审查员的工作量。所以,欧盟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安排公告,商标从提交申请到完成注册全程也只需要四个月左右。 近几年新申请的审查率均在94%以上,2019年更是高达99.52%,说明欧盟知识产权局几乎没有工作积压。从近几年的公告率来看,也都在90%以上,未能通过形式审查和绝对理由审查的数量相对较少。 文末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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