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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 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 联系人及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并填写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不动产

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 ※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 3、事项内容 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 (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 (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2018年3月2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五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

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查询人到非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的,该机构应当告知其到相应的机构查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查询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和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等工作。 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应当优先调取数字化成果,确有需求和必要,可以调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询主体;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第九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第十条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 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 (一)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记录表(doc 15页)

一、商品房批准预售情况 2010年2月广州市十区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共18个,批准预售商品房3060套,同比增加43.80%,环比减少47.27%;批准可预售商品房面积为39.3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86.47%,环比减少41.39% 。其中批准可预售商品住宅2821套,同比增加39.45%,环比减少49.44%;面积33.1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2.47%,环比减少48.22%。 (一)商品房批准预售各用途情况 2010年2月各用途商品房批准预售情况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二)商品房批准预售各区情况 (三)住宅批准预售各区情况 二、房屋交易登记情况

2010年2月,广州市十区房屋交易登记15065宗,同比增加50.4%,交易登记面积163.2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9.2%,交易登记金额127.45亿元,同比增加85.8%。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情况详见下表: (一)交易登记面积 1、各用途房屋交易登记面积情况 2010年2月各用途房屋交易登记面积情况 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2010年2月,房屋交易共163.21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交易登记面积占新建商品房交易登记总面积的81.7%;存量住宅交易登记面积占存量房交易登记总面积的66.2%,本月存量住宅交易登记面积占存量房交易登记总面积的比重下降了13.2%。见下图:

2、房屋交易登记面积一二手份额情况 2010年2月,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登记面积占房屋交易登记总面积的61.1%,存量住宅(即二手住宅)交易登记面积占所有住宅交易登记总面积的56.0%。与上月相比,存量房和存量住宅占比有所下降。具体占比情况如下图: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及使用填写说明

附件5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 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原不动产权证书号用海类型构筑物类型林种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及证明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申请人 请勿填写) 初审复审核定 审查人:(签章) 年月日 审查人:(签章) 年月日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备注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审批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将登记申请表和登记审批表合并,并非将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合并。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模板及操作规范标准

附录A 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其他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件上的或名称。 【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件的种类及编号。境自然人一般为《居民》,无《居民》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同胞的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 【代理人】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一、预告登记 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办理费用:房地产登记机构按件收取房屋登记费(住宅登记费: 个人为50元/件,单位为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注:此 为广州费用,佛山办理费用请到佛山房管局咨询) 二、权属登记 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 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 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 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 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 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 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 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 办理时间: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30个工作日。 三、领证 填写说明 (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 (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 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 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三)编号即印制证书的流水号,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字母“D”表示单一版证书。数字一般为11位。数字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 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 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新疆65。国家10,用于国务院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的登记发证。 数字后9位为证书印制的顺序码,码值为000000001~999999999。(四)不动产权证书号:A(B)C不动产权第D号“A”处 填写登记机构所在省区市的简称。“B”处填写登记年度。“C”处 一般填写登记机构所在市县的全称,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 使用简称,但应确保在省级范围内不出现重名;“D”处是年度发证 的顺序号,一般为7位,码值为0000001~9999999。如苏(2015)徐 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苏(2015)睢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

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抵押)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2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18条、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13条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有权就房地产登记有关事项依法询问有关当事人。被询问人有义务配合登记机构接受询问。 房地产坐落: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南侧港航华庭号住宅楼房 询问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个人):_______ 申请人(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单位授权接受询问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时间:___ 年__ 月__ 日__ 时__ 分 询问地点:___________ 登记中心(所) 询问内容如下: (详见附页) (本笔录另有附页____页) 以上记录经核对确认无误。 申请人本人或申请单位代理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 询问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附页)询问事项(请在相应的事项中划“√”) 1 问:登记申请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答:是 2 问: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是否存在共有? 答:否(是,详细情况见申请书填报) 3 问: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是否存在承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等优先购买情况?答:否(是,情况另行说明) 4 问:登记机构若有书面材料送达申请人的,是否可按申请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答:是(否,请具体说明) 5 问:申请人是否清楚若隐瞒事实或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登记,该登记存在被撤销风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是 6 问: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灭失或存在扩建、加建、改建情况?答:否(是,情况另行说明) 7 问: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申请异议登记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须填写此项,其他登记不填) 答:不同意同意 8 问:申请人是否清楚房地产登记机构对提交的借款、抵押合同仅作保存凭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由抵押双方自行承担?(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填写) 答:是 9 问:现抵押权人知晓抵押物已办理过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的)答:是 10 问:抵押人已将本次抵押告知所有在前的抵押权人?(已办理抵押登记的)答:是 11 问:申请人已知悉房地产权证密押业务,是否需办理? 答:○同意办理房地产登记机构免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密码业务;○同意办理广东鑫诺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地产权证指纹肖像密押业务服务;○不同意办理以上加密业务。 12 其他需要询问的事项(如有其他需要询问的事项,请附询问笔录): 申请人承诺 本询问记录表填报内容真实,并且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有任何虚假,审批(或批准)机关可终止审理,由此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类型□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类型 申请人情况转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转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申请人情况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申请证书单一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丘权号 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交易价格(万元)资金监管□是□否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转让方1、转让方是否已向受让方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并自愿将 该不动产相关权利转移给受让方? □是□否 转让方2、转让方是否保证受让方受让的不动产无权利瑕疵,不受他人追索?□是□否 受让方3、受让方是否已全面了解上述不动产,并自愿受让该不动产相关权利、 义务及责任? □是□否4、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 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 转让方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并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受让方□是□否转让方 6、其他需说明事项。 受让方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转让方(被询问人):受让方(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本表单适用于双方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申请人情况”栏中名称处盖章。

广州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其中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包括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登记原因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询问、实地查看或调查、公告等形成的审核材料;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复函、意见以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依法应当保存的材料等。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及各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档案馆及各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具体事务。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本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 —1—

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依法查询与处理仲裁案件或公证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条查询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身份识别新技术应用、线上申办速递上门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应当优先调取数字化成果,确有需求和必要,可以调取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第六条查询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查询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和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等工作。 查询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市、区政务部门以及人民法院、街道等场所设置自助查询服务终端,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业务。自助查询服务终端分布地址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查询主体;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第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确有必要,查询目的正当、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权利人证明产权、继承、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诉讼、仲裁等目的提出查询申请。 查询机构应当根据查询人目的提供其所需的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 (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登记申请 第二节登记受理 第三节权属审核 第四节缮发证 第三章填写规范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一节初始登记 第二节转移登记 第三节变更登记 第四节注销登记 第五章他项权登记 第六章预告登记 第七章其他登记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本市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提高房地产登记工作质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产他项权登记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记载、公示与此相关的事项适用本技术规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登记机构)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本市房地产登记的具体工作,各区房地产登记分支机构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有关房地产登记工作。 第四条(登记机构职权) 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查验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并如实进行登记。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实地查看,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调查情况、查阅资料。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应予配合。

第五条(登记工作信息系统) 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登记机构应当在统一的登记工作信息系统上办理房地产登记业务。 第六条(房地产登记簿的表现形式) 登记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房地产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 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每天异地备份。 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案件时应当查询房地产登记簿。 第七条(房地产登记簿的具体内容) 房地产登记簿以房地产为单位建立,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房地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号码; (二)房地产的坐落,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地号、四至;房地产的地号、门牌号码、层数、房号等; (三)房地产的面积,包括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房屋的套内面积、分摊面积或共有建筑面积等; (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期限、用途及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 (五)房屋所有权的来源和房屋结构、用途; (六)房地产他项权利情况,包括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抵押物的价值、抵押担保的价值、抵押登记的时间等; (七)房地产预告登记情况; (八)房地产权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以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情况; (九)异议登记的情况,包括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时间、期限等; (十)预售许可状况、房屋拆迁许可、征用或征收情况; (十一)受理登记时间、核准登记时间; (十二)房地产权证书的名称、编号; (十三)房地产登记字号; (十四)其他需要注记的内容。 第八条(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形核发以下证书: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房地产权证; (三)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 (四)房地产共有权证; (五)房地产他项权证; (六)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七)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书; (八)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 第九条(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具体情形) 以下情形应当申请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 (一)以划拨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新建商品房屋,或其他法人、组织经批准新建集资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便民指南》

房屋管理问与答(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便民指南》)107、问: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答:《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108、问:房地产登记种类有哪些? 答:房地产产权登记种类分为:换证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遗失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异议登记等。 109、问:什么是房地产产权证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地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地产物权的证明。房地产权证书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证、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等”。 110、问:什么是房地产登记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地产登记簿是房地产登记的载体,指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制作的,用以记录不动产标示及其上的物权状况并由登记机构管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性质在于,它是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有四个特征: (1)统一性,即一个行政区域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使本区域内房地产权利的有关情况能够得到集中准确的反映; (2)官方性,即房地产登记簿由登记部门建立,具有公信力; (3)持久性,即房地产登记簿由登记部门永久保存; (4)公开性,即房地产登记簿可以公开查询,是对社会公示房地产权利状况的依据。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成都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模板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证件种类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不动产情况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构筑物类型林种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 号 登记原因及证明 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备 注 询问笔录 权利人义务人 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有其它共有人?□是□否 3、其他询问事项: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有其它共有人?□是□否 3、其他询问事项: 被询问人: 询问人:询问时间 确认栏确认栏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神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神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权利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证明领证人领证日期不动产产权证书领证人领证日期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出台 2008年10月6日,我局制定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出台,这是继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实施后,我局为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规范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做出的积极反应。 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相继颁布。如何实现《物权法》规定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权利,已成为我局面临的迫切问题,也是关系公众切身权益的问题。我局迅速行动,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和酝酿,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的意见后,将《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送审稿)交市法制办审核。 《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房地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二是明确了查询条件;三是对如何受理查询、什么情况下不予查询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对查询结果的提供方式、形式及查无结果时如何处理予以了明确;五是规定了查询机构和查询人的保密义务以及查询时严禁的行为,并规定了各自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该《办法》是针对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设计,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期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又不损害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规范房地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活动,使房地产登记资料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有关问题 ■哪些机构可以提供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1.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在广州市政务中心和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设立的房地产档案利用窗口 2.天河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3.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 4.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5.荔湾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 6.白云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上述六个机构可以向社会各界提供广州市中心城区内(不含番禺、花都、萝岗、南沙)房地产登记资料的查询。 此外番禺、花都、萝岗、南沙四区及从化、增城两市的房地产登记资料可分别到这几个区和市的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查询。 ■房地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 1.房地产登记结果信息,即房地产登记簿所记载的信息 2.房地产登记原始凭证,即房地产权利设立、变更、转移、限制和消灭等事实所依据的原始文件材料 ■如何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 查询人查询房地产登记资料,可以自己查询(见下表),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委托他人查询的,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 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 联系人及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并填写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不动产 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 ※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 3、事项内容 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 (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 (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使用和填写说明2018版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使用和填写说明(2018版)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内容、申请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 二、填写说明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类型及登记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经确认的身份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所占份额】填写权利人按份共有情况下的所占份额,如60%。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土地使用年限的起止日期】填写土地使用年限开始和终止日期。 【土(林)地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 【土地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土地用途。 【建筑物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建筑物面积。 【建筑物规划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建筑物规划用途,如商业服务等。 【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填写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填写抵押合同约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最高债权数额已经确定数额】填写已确定的最高主债权金额。 【不动产价值】填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确定不动产所值金额。 【需役地坐落】填写需役地所在的坐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填写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地役权设立期限】填写地役权合同约定的地役权设立期限。 【登记内容】填写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异议)登记等的具体原因。 【申请证书版式】用勾选的方式选择单一版或者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用勾选的方式选择是或者否。 【备注】可以填写登记申请人在申请中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若填写内容过多,可附A4纸详见附页):即面积确认(含自愿放弃面积及无异议声明);四至;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过房屋登记承诺;等等。 【集体土地所有者意见】凡申请集体土地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必须由土地所有者加具同意登记是意见;凡申请集体土地范围内抵押权登记的,必须由土地所有者加具同意抵押权登记意见。(土地已经流转且出让合同约定允许抵押的除外) 佛山市南海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收件号: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申 请 登 记 事 由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其他预告登记)□其他 申 请 人 情 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1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报告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8、《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复印); 9、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

讹;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二: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经xxxx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申请方式:□双方申请□单方申请 登记种类:□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继承登记□预购商品房析产登记□预购商品房注销登记(含退房审批)□协助司法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转移登记 □商品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限价房等转移登记□房改房转移登记 □存量房转移登记□其他转移登记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询问记录表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登记类型()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抵押权登记 房屋类型 ()商品房()普通存量房 ( )保障用房 房屋坐落 权证编号(商品房合同编号) 权 利 人( 受让方)姓名(单位名称) 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所有()其他所占份额 交易份额 住所地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义务 人( 出让方)姓名(单位名称) 所占份额 住所地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抵押权 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抵押担保范围 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税收申报 契税 (受让方) ()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其他套次住房 家庭成员信 息(受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所得税 (出让方) ()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核定1% ()差额20% 家庭成员信 息(出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土地增值税 (出让方) ()个人出售住宅减免()核定(个人0.5% 单位5%)()超率累进据实扣除 填写说明 1.申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减免,需要填写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信息 2.申请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需要填写售房人和配偶的信息 3.个人出售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4.如勾选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据实扣除”需一并提供原值凭证证明, 并详细填写附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据实扣除项目,选择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征收时,需要同时选择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 5.如本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则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勾选“个人 所得税(出让方)——核定1%”。 6.如本人(单位)既无法提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选择“土地增值税——核定(个人0.5% 单位5%)”。 本人承诺:本申请系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对所填写的上述内容认真核对无误,申请人对申请 书及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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