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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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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在XXXX早期,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物给予普遍的优惠关税待遇,即在实施普惠制之后,原产地规则是在实施普惠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普惠制又称普遍优惠制,是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权利。

制度是1968年第二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通过普惠制决议时宣布并建立的。它已经在全世界实施了近30年。目前,世界上已有19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享受了普惠制待遇,其中有29个给惠国,主要是15个欧盟国家和瑞士、挪威、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日本、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国。其中,除美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国外,还有25个其他给惠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普惠制的具体实施计划由各给惠国分别制定。给惠商品的范围主要是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以及列入给惠商品清单的少量农产品,给惠商品的关税减让率一般为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之差。受益国和地区仅限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具体范围由捐助国自己决定。由于普惠制好处的范围很广,为了确保普惠制好处只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和制造的产品,每个给惠国都把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作为海关监管的一个重要部分,并单独制定了确定货物原产地的规定。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各国的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多的产品跨国生产,一些产品最终在许多国家通过生产和加工完成。

这使得确定货物原产地的基础越来越复杂,需要制定明确的、普遍适用的标准。为了协调和统一该国的原产地规则,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5月制定了《京都公约》,这是一项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的国际公约,其中三项具体规定了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附件的这些规定已成为许多国家制定自己的原产地规则的参考依据。2.为了建立公平、透明、简化和一致的原产地规则,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

和海关合作理事会长期以来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早在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9条就规定了“原产地标记”的问题,以便于国家统计和进口产品的跨界销售。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在日本京都制定了1973年《海关手续简化和协调国际公约》(通常称为《京都公约》)。其核心内容是海关程序问题,包括原产地规则。

然而,只有40多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而且该公约没有建立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它只提供标准条款和建议条款供成员国自由选择或参考。每个成员国仍然各自制定自己的原产地规则。直到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的“乌拉圭回合”,非关税措施谈判小组才把原产地规则问题列为一个重要议题。

在乌拉圭回合结束时,经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993年通过了《原产地规则协议》。该协议是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体系中第一个关于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议。它在简化、协调和统一国际原产地规则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立于1995年,在其货物贸易理事会下设立了原产地规则委员会,以加强国际协调和

原产地规则的趋同。

3。规则简介

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标准是指确认货物产地的标准。

直接运输法规指受益国将货物直接出口到进口货物的受益国,可以将受益国作为货物的原产地做出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运输过程中可能的再加工或更换包装。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当货物不通过其他国家的海关直接运输到进口国时,才允许直接运输。如果货物因地理或运输原因而无法直接运输,则允许货物通过其他国家的领土,但货物在其他国家领土时必须始终处于海关的监督之下,并且不得投入当地市场进行销售或再加工。

原产地证书是

捐助国认可的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书面文件进口商和出口商向给惠国海关提供原产地证书,方便海关监管原产地,有利于加快货物的检验和放行。

(4)自成立以来发挥了广泛的作用。(一)关税

在采用多种进口税率的情况下,如果从不同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在海关法规中享有不同的待遇,进口国(或地区)必须首先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以便进一步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货物给予不同的海关待遇在海关统计方面,在实施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等贸易政策时,一年中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货物进口量通常根据产品的原产地进行统计,这为政府提供了贸易统计数据。另一方面,政府根据海关统

计检查许可证和配额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修改区域贸易政策,掌握国家(或区域)政策,实现对外贸易平衡(2)在非关税方面,

个进口国如果不根据某些限制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货物给予不同的待遇,必须首先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这些限制涵盖范围很广。例如,在提起反倾销诉讼时,一个国家(或地区)经常根据进口商品的原产地来计算其在该国(或地区)的市场份额,从而判断该产品是否对该国(或地区)的产业造成了“重大损害或威胁”或严重阻碍了该国(或地区)的产业重建此外,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贸易中进行报复或出于其他原因将产品排除在外时,从该国(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也是基于产品的原产地。(3)贸易保护主义手段

随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结束,世贸组织成员承诺在未来几年逐步减少各种贸易壁垒(主要是非关税壁垒)。在这种情况下,上述原产地规则的“作用”将更加明显,尽管这一“作用”也受到关贸总协定的限制和反对。具体来说,这种“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进口产品享有相应关税优惠、许可或配额待遇的重要依据每个进口国通常根据其国际义务和政治经济需要制定

相应的原产地规则,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产品给予不同的关税、许可证或配额待遇。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只能享受最惠国税率,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向美国出口其原产产品时,可以享受低于最惠国税率的普惠制税率。又如,有时原产于一个国家的产品在出口到另一个国家时需要通过进口许可证或申请配额,而原产于第三国的产品在出口到

该国时不需要通过这些程序。因此,进口国可以适用原产地规则,对不同国家的不同产品征收不同的关税、许可证或配额限制

原产地规则是进口国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其他保障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贸总协定允许成员在遵守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的同时实施各种保障措施,如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以保护进口商的利益。要采取这些措施,我们必须首先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因此,原产地规则与上述措施紧密结合,以保护进口商的利益。

3,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1)原产地规则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

我们必须首先解释原产地规则与对外贸易的关系——在出口贸易中,原产地规则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产地规则是出口国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条第1款的规定,最惠国待遇是指任何成员方给予原产于或运往任何其他国家的产品的任何利益、特权、特权或豁免,并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其他成员方领土的相同产品。国民待遇是指当产品从一个成员国的领土进口到另一个成员国的领土时,在有关产品的国内销售、促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以及国内税收和其他国内费用等方面,应享有不低于相同国内产品所享有的待遇。上述定义表明,如果另一成员的产品要享受另一成员给予的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适用于该成员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法律环节。关贸总协定的两个重要原则是成员

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在促进关贸总协定成员之间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原产地规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第二,原产地规则是实施普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制是一种优惠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的一些工业和半成品给予普遍、非互惠和非歧视性的关税减免。实施普惠制的目的是鼓励发达国家的进口商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更多可以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商品,从而在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商品出口、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和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方面发挥作用。普惠制是国际法强加给发达国家的一项义务,但具体的普惠制实施方案是由发达的给惠国自己决定的。世界上27个给惠国分别实施了16个普惠制方案。然而,这些不同的普惠制方案有一些共同之处。其基本内容包括给惠产品的范围、关税削减、保护措施、原产地规则、受益国和地区等。其中,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受益产品的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和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发展中国家成为普惠制的真正受益者。因此,原产地规则在普惠制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对受惠国而言,受惠国应根据给惠国制定的原产地规则的要求提供正确的原产地证书,加快产品的产业化和本地化,并尽最大努力使用国内零部件,从而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对于给惠国来说,不仅可以通过原产地规则将受益产品与受益国联系起来,从而避免非受益国享受不应享受的优惠待遇,而且可以通过原产地规则对不同的受益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二)实例——“美中光伏双重反补贴调查:矛盾的原产地规则”

XXXX 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做出初步反补贴裁定。它计划对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分别征收35.21%和18.56%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中国企业征收26.89%的反补贴税。

这是继去年11月XXXX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后,美国第二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税收。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称,美国的调查

无视事实和法律依据,适用相互矛盾的原产地规则,在中国对同一光伏产品发起了另一项调查,并做出了高税率初步裁定。

、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银代表涉案企业表示,美国首次提出双重反对时,只有来自中国内地的产品才属于双重反对调查的范围。然而,在第二次双重反对期间提议的调查范围声称,即使电池是在第三地生产的,用于生产电池的硅锭和硅晶片也被认为是在中国大陆生产的,并被包括在“双重反对”范围内。根据加工顺序,光伏产品包括硅锭、硅片、电池和组件。“显然,第二次调查的范围推翻了第一次案件中确定的调查范围,造成了矛盾李法印表示,从案件一开始,中国就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了抗辩,依据的是两起“产品调查”范围之间的矛盾,但美国商务部并未给出明确声明。反补贴税初步结果的公告还称,“产品调查的范围仍有待讨论”,中国仍有机会对此提出异议。

”严格来说,不应该有这样的调查”李法印说道从贸易调查案件的客观性和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根据上一轮调查的原则,原产地不在中国大陆,因此本次调查不应进行。从法律上讲,对进行第二轮调查的权

利存在疑问。这也成为中国商务部和代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中国行业组织对美国商务部的核心防御重点。

虽然中国对美国的光伏组件出口仅占中国年出口总额的10%左右,但中国的光伏组件占美国组件年消费量的60%

中国投资公司顾问分析师任表示,美国对中国的光伏双重反对首次没有显著抑制中国对美国的出口。

目前,台湾生产光伏电池的原材料主要来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德国,其中中国大陆所占比重最大。

如果根据第二次美国双重反对产品调查的范围,中国大陆企业再次从台湾进口光伏电池,他们需要确保它们不是由大陆原材料制成的,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在出口到美国之前支付高额关税。

”这相当于试图阻止中国大陆企业从台湾到美国的“绕道””任浩宁

说道

年XXXX,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重反税率后,中国光伏制造商开始寻求新的出口渠道,以规避高额的双重反税率。

由于第一起双反案件仅针对中国大陆生产的电池,中国大陆企业开始从台湾购买电池,并在中国大陆组装电池组件,出口到美国。

宁表示,由于这种需求,台湾从到的电池产量年增长率达到50%在XXXX,台湾的光伏电池产量为8.2千兆瓦,其中3千兆瓦出口到中国大陆,占台湾光伏电池出口的46%。(2)根据前面讨论的“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中国尚未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不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

员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然而,中国通过与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双边协议,给予对方产品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因此,当我向这些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时,我必须提供中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以便这些产品能够享受上述待遇。在这方面,中国出口商不仅要熟悉中国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则,还要了解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知道他们是谁,并使用通用原产地证书。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自1979年底以来一直享有一些发达国家的普惠制待遇。迄今为止,已有25个发达国家将中国列入普惠制受益国名单。普惠制在促进中国产品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年来,相当多的中国出口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一制度,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一些出口企业认为商品的价格已经确定,因此外国进口商没有足够的热情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而且往往不愿意很好地合作。另一个例子是,一些出口企业在向一些给惠国出口产品时,忽视了进口商给予的优惠关税减免,从而将出口商品的价格定得过低。因此,出口企业不仅无法在产品定价时享受这种优惠关税,而且在低价出口时也容易受到进口国的反倾销诉讼。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笔者认为主要与中国政府部门宣传不力、普惠制对出口企业的意义不明确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跟不上有关。因此,了解进口国的原产地规则,特别是其原产地的

标准部分,并在出口交易前积极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是出口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相当多的发达国家在实施普惠制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特别是它们的分级制度,这表明普惠制并不是一

种永久性的国际贸易优惠关税制度。因此,中国出口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在“产品毕业”或“国家毕业”之前创造更多的创汇机会

中国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尚未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可以采取更高的关税或其他贸易壁垒措施来保护其民族工业的发展,而不受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然而,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种情况将大大削弱。届时,中国的一些民族产业将面临来自国外的巨大竞争压力。因此,可能必须对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产品征收不同的关税和配额,这要求确定这些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与此同时,实施较低的税率将使外国产品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进入中国,这可能构成对中国产品的倾销或补贴。对这类外国产品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不仅要制定相应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法,还要首先确定这些产品的原产地。迄今为止,中国没有进口商品的原产地规则。据认为,加快这一规则的制定应成为中国立法部门的主要问题之一。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逐年增长,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相当数量的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了反倾销诉讼。许多中国传统出口产品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给中国出口贸易造成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1]邓勇军。[货物原产地规则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12。

[2]张振宁。中国-东盟与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比较研究[特区]。山东财经大学。2012.

[3]张林。原产地规则分析——评中国新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政

治与法律,2006,01:110-116。

[4]孟国弼。《欧盟和美国适用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践及启示——一个非经济功能的视角》,[。河北法律,2006年。08:42-48。

[5]孟国弼。《特惠原产地规则中的累积规则研究》,[。法学家,2008,03:104-110.

我国国际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

论我国国际贸易现状及发展方向 四大因素支撑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人们把对外贸易作为发展本国经 济的最初推动力。世界自由化政策的效果,世界经济保持较高增长 速度为我国外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 济体制改革和外贸体制改革,以及9%左右的实际增长率为外贸发展 创造了良好内部环境,加入世贸组织以来, 政策的改革。我国在劳动力资源、市场规模和经济发展潜力上又具 有比较优 势。外资对我国增加出口,改善国际贸易地位起了积极作 用。 利用世界产业转移的契机我国外贸从初级产品出口转换为轻工 纺织品的出口,再到机电制品的出口,目前利用世界高科技产业转 移的机遇正向高科技制品为支撑点转变。改革开放以前一般贸易一 直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后加工贸易异军突起,超 过一般贸易的增长,目前已经占到出口总额的 55%,进口总额的39% 尤其是进料加工贸易发展尤为迅速。 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与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产业升级,人 们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传统服务 部门和新兴服务行业,从商务、旅游、运输、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 , 到信息、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经纪、通讯和各种专业服务,都 成为各国谈判和扩大市场准入的对象。由于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 国际分工的深化,各国政府逐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自由化程 度的提高,服务贸易将越来越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货物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 , 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制造业在世界 范围内正在朝着更高知识密集型的方向增长,低知识密集型产业的 货物贸易正在萎缩,高知识密集型产业贸易的上升诱发当代知识贸 易。知识不再仅仅是生产要素,而是一种重要的企业战略资源,在 价值创造活动中正逐渐显示其核心地位 ,日益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 争所必要的核心优势资源。 世界产业结构信息化进一步刺激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全球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 的可贸易性,产生了大量新的服务贸易门类,刺激了整个 世界服务 贸易的发展;同时也将使世界服务结构进一步朝着技术、知识密集 型的方向发展,与信息高速公路等高新技术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新 技术为手段的服务贸易将会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 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知识的生产与创造,而知识的生产与创造又 离不开科中国加快了贸易和投资 科技产业化浪潮中

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在XXXX早期,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物给予普遍的优惠关税待遇,即在实施普惠制之后,原产地规则是在实施普惠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普惠制又称普遍优惠制,是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权利。 制度是1968年第二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通过普惠制决议时宣布并建立的。它已经在全世界实施了近30年。目前,世界上已有19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享受了普惠制待遇,其中有29个给惠国,主要是15个欧盟国家和瑞士、挪威、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日本、波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国。其中,除美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捷克共和国外,还有25个其他给惠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普惠制的具体实施计划由各给惠国分别制定。给惠商品的范围主要是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以及列入给惠商品清单的少量农产品,给惠商品的关税减让率一般为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之差。受益国和地区仅限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具体范围由捐助国自己决定。由于普惠制好处的范围很广,为了确保普惠制好处只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生产和制造的产品,每个给惠国都把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作为海关监管的一个重要部分,并单独制定了确定货物原产地的规定。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各国的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多的产品跨国生产,一些产品最终在许多国家通过生产和加工完成。

这使得确定货物原产地的基础越来越复杂,需要制定明确的、普遍适用的标准。为了协调和统一该国的原产地规则,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5月制定了《京都公约》,这是一项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的国际公约,其中三项具体规定了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证书附件的这些规定已成为许多国家制定自己的原产地规则的参考依据。2.为了建立公平、透明、简化和一致的原产地规则,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 和海关合作理事会长期以来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早在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9条就规定了“原产地标记”的问题,以便于国家统计和进口产品的跨界销售。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73年在日本京都制定了1973年《海关手续简化和协调国际公约》(通常称为《京都公约》)。其核心内容是海关程序问题,包括原产地规则。 然而,只有40多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而且该公约没有建立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它只提供标准条款和建议条款供成员国自由选择或参考。每个成员国仍然各自制定自己的原产地规则。直到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的“乌拉圭回合”,非关税措施谈判小组才把原产地规则问题列为一个重要议题。 在乌拉圭回合结束时,经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993年通过了《原产地规则协议》。该协议是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体系中第一个关于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议。它在简化、协调和统一国际原产地规则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成立于1995年,在其货物贸易理事会下设立了原产地规则委员会,以加强国际协调和

重商主义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重商主义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摘要]重商主义直接催化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诞生,构成了发展经济学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迅猛增长, 外资大量流入,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不断扩大,使我国对外贸易呈现出重商主义的种种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正越来越广泛地影响着我国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重商主义; 对外外贸; 影响 经济成长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经济学说,但即使经济发展处于更高的阶段时,过去的经济学说仍然有效,它会在被扬弃和吸纳综合的过程中成为一个新的环节。重商主义,既是一种理论思想,又是一种政策体系。本文拟对重商主义进行重新认识,分析重商主义的政策和措施,并从中引发一些对现阶段中国外贸发展的启示。 一、重商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重商主义产生于15世纪末,全盛于16、17世纪,瓦解于17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阶段古典经济学兴盛时期。重商主义的名称,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来的。在许多经济学教科书中,重商主义被看作一种过时的、幼稚的、可笑的早期经济理论,亚当·斯密在其著作中就曾尖锐地抨击过它。重商主义虽未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但它提出的一系列理论主张都是为国家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服务的。可以说重商主义是近代经济学的起点,是经济民族主义的理论代表,也是国家干涉主义的先导。欧洲

资本原始积累时期,随着新大陆和新航线的发现,欧洲商业活动范围空前扩大;加之西欧对美洲、非洲、亚洲的殖民掠夺,大量金银流入西欧各国,积累了巨额的货币财富,导致封建主义自然经济的迅速解体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货币财富成为各个阶级共同追逐的对象,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支配力量,社会财富的重心由土地转向金银货币。与此同时,欧洲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的庞大开支,日益需要大量货币。为了进一步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商业资本家要求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措施,商业资本要实现货币资本的积累,要求国家保护,而封建统治者要进行宫廷挥霍与战争也需要得到商业资本支持,因而两者结成联盟,通过强有力的中央国家来推行新的体现商业资本利益的政策,利用行政措施,尽量地把货币吸收到国内来,重商主义就是这些措施在理论上的表现。它反映了这个时期商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历史阶段。早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Stanford和法国Montch- restien,他们认为货币即是财富,主张在对外贸易中的每笔交易都保持顺差,奉行绝对的“少买多卖”原则,以增加货币的流进,因此被称为“货币差额论”。早期重商主义的对外经济政策主要是直接管制汇率和贵金属交易的方法实现国内贵金属的存量增加。晚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法国的Thomas·Mun,他们主张保持全国的对外贸易顺差,不反对本国金银的流出,只求有顺差即可,因此被称为“贸易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的对外经济政策则是以贸易管制政策为主要

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及操作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十七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 《海关估价协定》是指作为《WTO协定》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 离岸价格是指包括货物运抵最终境外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 公认会计原则是指一方认可的,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原则。上述原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广泛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协调制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材料是指在生产或转变为另一货物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任何物体或物质,包括零件或成分; 原产材料或原产货物是指根据本节规定符合原产要求的材料或货物;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但零售用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加工或装配。 第十八条优惠关税待遇 本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待遇应当适用于符合本章要求、且在双方之间直接运输的货物。 第十九条原产货物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应当视为原产货物: (一)该货物是根据第二十条及附件五的相关规定,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的; (二)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符合本节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或者 (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生产的,所使用的非原产材料符合附件五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且该货物符合本节其他可适用的规定。 第二十条完全获得货物 下列货物应当视为第十九条第(一)项所指的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 (一)在一方境内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与趋势

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与趋势 发表时间:2018-10-15T10:33:43.790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10月下作者:马韶辉[导读] 对外贸易也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技术、劳务的交换活动。 (辽东学院) 摘要:对外贸易也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技术、劳务的交换活动。这种交货活动由来已久,并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本文先是分析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现状与其中的问题,然后分析了推动中国外贸的策略,最后分析了中国对外贸易的趋势,望文中所述,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有一定参考价值。关键词:对外贸易;一带一路;贸易结构 一、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1、贸易顺差不断增长 结合近几年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数据来看,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着贸易顺差不断增大的问题,外贸出口额大致处于稳定上涨的趋势,但进出口却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以2016年进出口贸易数据为例,中国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下降0.9%。其中,出口13.84万亿元,进口10.49万亿元,贸易顺差3.35万亿元。因中国市场的广阔,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来华投资,这使得一些贸易进口被外资企业的投资所替代,加之中国大部分企业都是以贸易出口为目标,国内需求不足,使得外贸顺差逐渐扩大。 2、对外贸易区域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都存在很明显的区域差别,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来说对外贸易活动要活跃得多,发展速度更快,贸易活动持续涌入东部地区,这使得东部地区具备很大的贸易优势。当前,中国的出口地区大多数分布在东部,而后便是中部最后为西部。不管是低技术附加值产品亦或者是高技术附加值产品,都是东部占据优势,即便目前中国正逐渐将对外贸易向中西部转移,但转移的幅度及速度还有待提升。于此同时,因受到地区间长期发展失衡的影响和制约,使得中西部地区在承接转移能力上存在一定的欠缺,无法实现快速有效的转移。 3、贸易摩擦持续增加 在中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和贸易规模不断扩张的局势下,中国和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伴随而来的贸易摩擦也与日俱增。最近几年,中国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所遭遇的反倾销事件越来越多,这些事件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渐扩张慢慢变多。一直到2016年年底,中国遭遇外国反倾销调查已达2000多起。在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加之欧美经济面临疲软,中国将面临越来越严密的贸易壁垒保护,所受到的反倾销调查可能会越来越多。随着中国和全球经济的不断融合,所遭遇的贸易摩擦很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二、推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 1、扩大内需,缓解贸易顺差 必须将内需为主,以内需带动外需作为主要发展模式,从而让消费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功效,推动中国经济的顺利发展,为其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免受外来因素的干扰。在此过程中,企业需对国家当前的外贸形势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把握,把握好市场机遇,让集中出口风险分散化,同时还需缓解国家集中出口某个国家的顺差压力。另外,企业还需加大内销市场的拓展。当前,中国的国内市场还有待发掘和扩展,尤其是农村市场,其具备极大的潜力。因此,企业在发展国内市场的同时,还需关注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其进行充分的挖掘。 2、大力发展中西部贸易,平衡贸易结构 当前,中亚五国作为连接欧洲和亚洲大陆桥的关键区域,利用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成为中国拓展对外贸易的主要渠道。将来,中国和中亚国家之间的合作将会持续扩张,覆盖经贸、金融以及投资等各个领域,不仅合作内容会越趋丰富化,同时,合作范围也会越来越广泛。为加强欧亚各国之间的经济互动,使合作更为深入,中国需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做出共同的构建,应以“一带一路”战略思想为基础,不断调整和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于此同时,也需重视对外贸易产品的不断更新,以此来推动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 3、加大自身优势培育,减少贸易摩擦 对于中国来说,要想从对外贸易大国逐渐朝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强国进行发展转变,深化和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十分必要,同时还要加强与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随着特朗普政府表示退出TPP,以对外贸易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加坡等国处于极大的压力之下,对于此时的中国来说,以RCEP为基础深化和亚太地区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和渠道,以此来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中国还需不断加强“一带一路”建设力度,在“一带一路”的带领下,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从而带动全国经济增长。 三、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趋势 1、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 中国出口市场当前已经发展为以亚洲为核心,以欧洲和美洲为两翼的模式。根据当前中国所拥有的贸易伙伴来看,如美国、日本、欧盟、巴西以及澳大利亚等,中国贸易伙伴已经分布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形成一种多元化格局。随着近几年多边贸易的缓慢发展,大多数国家都开始以双边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来开展对外贸易活动。而对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中国来说,对外贸易的市场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扩展,基于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理念,健全多边贸易体系,这一系列举动将使中国的商品出口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服务贸易所面对的国际市场空间也将越来越广阔,中国将更便利的从国际市场获取自身所需的资源及先进技术。 2、对外贸易合作竞争空间逐渐扩大 从中国正式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很多国家已经和中国进行了合作协议的签订,当今,中国的贸易对象已得到了全面的扩展,范围覆盖到全球。随着合作关系的逐渐扩张,不但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中国选择贸易伙伴的自主性也到了提升,合作渠道更为多样,合作方式更为多元。基于这些贸易活动的开展,中国所拥有的话语权将越来越强,今后在国际贸易中的自主选择范围也会随之扩大。

原产地规则与实施程序-中国海关东莞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四章原产地规则与实施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十六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一)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 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食肉动物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 预以提高产量; (二)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是指包括成本、 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 物价格; (三)船上交货价格(FOB)是指包括货物运抵最终出 境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 (四)可互换材料是指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 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五)公认会计准则是指缔约一方认可的有关记录收入、 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准则。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六)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品或材料; (七)《协调制度》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

及编码协调制度》; (八)材料包括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和(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一部分或已用于另一货物生产过程的货物; (九)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 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十)非原产货物或非原产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 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材料;(十一)原产材料或原产货物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 产资格的材料或货物; (十二)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货物的种植、 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加工或装配等。 第十七条原产货物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下列货物应当视为原产于缔约一方:(一)该货物是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在缔约一方完全 获得或生产; (二)该货物在生产中全部使用原产材料,并完全在缔 约一方生产; (三)该货物在缔约一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只要该货物满足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的标准,但是附件2 所列货物必须符合该附件列明的要求。

论地理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论地理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论地理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摘要: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友好交往的重要纽带。国际范围的商品生产与交换活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地理环境是制约因素之一。人类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使人地之间的相互作用越来越大。本文论述了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气候条件等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包括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潜力、环境质量及其他人文地理要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关键词: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国际贸易 引言 国际贸易活动是离不开一定的地理环境的,地理环境对国际贸易有明显的影响。在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国际地域分工日益广泛和深化、国际间的竞争愈益激烈的今天,地理环境各因素对国际经贸活动的影响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激烈和深刻。积极开展地理环境对国际经贸活动的影响及其规律性的探索研究,对预测国际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国际贸易变化和做好对外经援工作等方面,均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国际贸易是一种跨越国界的商品交换活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国际贸易量的大小不仅已成为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而且事关一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任何国家间的双边或多边贸易都是在具体、特定的地理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地理环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十分密切,它不仅直接制约着贸易产品的数量与种类,而且直接影响着对外贸易的成本与利润。就这个意义来讲,研究地理环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两大类。 1 自然地理与国际贸易 自然地理环境包括一个国家和地区所处的纬度位置、海陆分布、地形特征、气候条件、水文状况、自然资源的丰歉与分布等。这些因素的综合,对一个国家和地区长期贸易政策的形成和短期贸易行为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原产地规则(RulesofOrgin).doc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进口货物唯一产地的规定,主要包括原产地标准和直接运输规定。各国的原产地规则不尽一致。现将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些原产地规则介绍如下: (一)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是衡量进口货物产于何地的尺度。对只有一个国家可供审定的进口货物,可以应用货物”完全在一国生产”的准则;对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进口货物,则采用”实质性改变”的准则。 1.完全在一国生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从原料到制成品的全生产过程都在一个国家内进行的货物,这些货物完全不使用外国料、件,也没有在外国进行加工、生产。凡是含有外国的或产地不明的料、件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本标准。完全在一国生产的货物共有以下10类: (1)从一国的土地、领域内或从其海底所采集的矿物; (2)在一国收获或采用的植物产品; (3)在一国出生或饲养的活动物; (4)从一国的活动物所取得的产品; (5)在一国狞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6)从事海洋渔业所得的产品以及由某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

(7)由一国的加工船利用上款所列各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 (8)如某国对海底及其底土拥有单独开采的权力,该国从领海以外的海底或其底土中采得的产品; (9)在一国收集并只适于回收其原料用的废旧物品和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碎料; (10)由一国仅利用上述第(1)至(9)款所列的各种本国产物所生产的产品。 2.实质性改变标准。本标准适用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了生产或加工的货物。它的基本原则是:凡是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加工生产的货物,应以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了原产品,使其得到了新的特有的性质或特征的国家作为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改变标准主要通过以下3种方法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 (1)改变税号的方法。本办法规定甲国的货物在乙国加工生产后,如果其税则归类发生了变化,即改变了税号,货物的原产地也应随之改变,应以乙国而不是甲国作为货物原产地;如果未改变税号,则仍以甲国作为货物原产地。改变税号即改变原产地的理由是,同一系统的货物分类目录中,有关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每一种材料被归人不同的税号中,产品要经过充分的制造或加工才会改变税号。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均采用《协调制度》作为其税则目录的基础,它们一般都规定,产品经他国生产加工后,其在上述目录的四位数级税号发生了变化,才能视为改变了原产地。多于四位数的子目号发生变化不视为原产地的改变。改变税号方法最大的优点是确定原产地的条件准确、客观、清楚明了,生产厂家和进出口人容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原产地的资料。

国际贸易对国民生活的影响

国际贸易对国民生活的影响 我们来看一看生活的小片断: 2006年的一天早晨,中国东部某城市,从事IT行业的白领张天利,早上八点钟准时起床。 他洗刷完毕后,喝了一杯“雀巢”咖啡戴上“劳力士”手表,找到他心爱的“诺基亚”手机,提上他的“戴尔”电脑,出门搭乘地铁到公司上班。 一路上张天利在考虑,是否购买一辆小汽车了,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究竟是购买日本的“本田”车好呢?还是德国的“奔驰”车好呢?同一时间,地球的另一边,美国东部的某一城市,布鲁斯一家三口在家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假日。 布鲁斯先生在客厅里仔细品尝来自中国的“龙井”茶。 另一边布鲁斯太太正在厨房准备美味的晚餐。 她打开“海尔”冰箱寻找材料,用“格兰仕”微波炉加热食物。 小儿子布鲁斯一边抱着“中国制造”的小玩具,一边看着“创维电视机中播放的动画片。 布鲁斯太太准备再为小布鲁斯购买一双来自中国的布鞋,这种布鞋美观舒适,价格实惠,能为家庭节约支出。 从这些片断中,我们可以看到: 商品通过国际贸易,实现了从本土化到国际化的过程。 商品国际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并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我国,国际贸易对国民生活同样产生深刻的影响。 1.我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但资金与劳动力比例严重失衡,国民就业的压力相当的大。

通过国际贸易活动,可以为产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在我国整个对外贸易总额中,仍将占有较大的比重。 2.国际分工降低产品成本,从而降低国际产品价格国际分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发展促使商品国际化,商品国际化使企业面临便于营销环境。 企业为了使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纷纷将工厂转移到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的国家或地区,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使商品的价格更低。 这也是大多数工业消费品价格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 3.国际贸易使国际产品普及国际贸易活动,使商品消除了国家的归属,统一成为国际商品。 越来越多的企事业为了寻求更加广阔的市场,都将自己的商品通过国际贸易销售到世界各地。 无论身处哪个国家,人们都可以购买自己所需的国际产品。 国民能够以比从前更低的价格购买更高品质的商品,享受全球一致的服务。 4.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过去,我国的物质比较缺乏,人们对于生活用品的需求仅仅停留在使用价值上。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通过频繁的国际贸易活动,人们的收入提高了,产品的价格下降了,可供选择的商品增加了,总体关税水平下降了,产品的设计也越来越人性化。 现在人们对于生活服务用品的要求从单纯的满足使用要求转向了品质的追求,开始懂得享受生活,追求高质量的生活。 以往,小汽车是一个家庭的奢侈品,但现在拥有水汽车已经不再是人们遥不可及的梦想。

俄罗斯国际贸易地理环境的研究

俄罗斯国际贸易地理环境的研究

俄罗斯国际贸易地理环境的研究 俄罗斯位于欧洲东部和亚洲北部,面积1707.55万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1名;占苏联领土面积的76%),水域面积占13%,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其欧洲领土的大部分是东欧平原。北邻北冰洋,东濒太平洋,西接大西洋,西北临波罗的海芬兰湾。世界上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1707.54万平方公里(占苏联领土面积(2200万平方公里)的76%),居世界第一位,东西最长为9000公里,南北最宽为4000公里。陆地邻国西北面有挪威、芬兰,西面有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白俄罗斯,西南面是乌克兰,南面有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东南面有中国、蒙古和朝鲜。东面与日本和美国隔海相望。海岸线长338064公里。 地形地形复杂多样。境内地势东高西低,70%的土地是平坦辽阔的平原。西部多为辽阔的平原,以乌拉尔山为界,大约分为东欧平原和西西伯利亚平原两部分。东部多高原和山地,主要有中

西伯利亚高原、南西伯利亚山地、东西伯利亚山地和远东山地。东欧平原面积约400万平方千米,为世界著名平原。西伯利亚平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中西伯利亚高原面积约150万平方千米,海拔500-1500米,为世界最大高原之一。乌拉尔山南北蜿蜒2000多千米,是欧亚两洲分界线的一部分,最高峰厄尔布鲁士山海拔5642米。 西伯利亚南部和东部及远东山地主要为海拔1000-2000米的中山。 以平原和高原为主的地形: ①主要山脉:乌拉尔山脉、和大高加索山脉。 ②两大平原:东欧平原、西西伯利亚平原。 ③高原:中西伯利亚高原和东西伯利亚山地。 气候 大部分地区处于北温带,气候多样,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但北极圈以北属于寒带气候。温差普遍较大,1月平均温度为1℃到-35℃,7月平均温度为11℃到27℃。年降水量平均为150~1000毫米。西伯利亚地区纬度较高,气候寒冷,冬季漫长,但夏季日照时间长,气温和湿

中国与日本的对外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

目录 一、前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对外贸易的理论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及特点 ......................................................................... (一)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特点 ................................................................................. 1.对外贸易商品特点............................................ 2.对外贸易方式特点............................................ 3.对外贸易地理特征............................................ 三、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 ......................................................................... (一)对外贸易政策不够完善 ..................................................................................... (二)对外贸易方式不够平衡 ..................................................................................... 1.重视创汇能力而忽视品牌打造.................................. 2.重视出口贸易而忽视进口贸易.................................. 3.重视出口产品而忽视高端价值.................................. (三)对外贸易风险仍然较高 ..................................................................................... 四、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的优化对策 ................................................................. (一)健全对外贸易政策体系 ..................................................................................... (二)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 (三)推动对外贸易技术创新 ..................................................................................... (四)加强国际贸易风险控制 ..................................................................................... (五)引导企业对日直接投资 ..................................................................................... 五、结论 ......................................................................................................................... 参考文献 .........................................................................................................................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 一、原产地规则概述 “货物的原产地”(The origin of goods)是指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区,即货物的生产来源地。根据各国的原产地规则和国际惯例,原产国(地)是指某一特定货物的完全生产国(地);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地区)参与了某一货物的生产时,那个对产品进行了最后的实质性加工的国家(地区)即为原产国(地)。 原产地规则是各国(地区)为了确定商品原产地和地区而采取的法律、规章和普遍适用的行政命令。其目的是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享受的待遇。原产地规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和书面说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研究探讨乃至统一原产地规则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和重视的问题。围绕着原产地规则问题,关贸总协定进行了长期的努力,并于1993年12月15日签署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时,将《原产地规则协议》正式列入最后文件的附件。 二、《原产地规则协议》内容简介 原产地规则协议由前言、四个部分(9个条款)和两个附录构成。第一部分是定义与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关于实施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涉及过渡期和过渡期后的规定;第三部分是通知、审查、协商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安排;第四部分是原产地规则的协调,附录一是有关原产地规则技术委员会的内容;附录二是关于优惠的原产地规则的共同宣言。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原产地规则的定义 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方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决定,且此种原产地规则与导致授予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条的关税优惠的契约性或自治性贸易体制无关。 2、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 它包括所有非优惠的商业政策措施,如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二、三、十一和十三条下的最惠国待遇;第六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第十九条的保障措施;第九条的原产地标记要求;任何歧视性的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此外,还包括为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而使用的原产地规则。 (二)协议的实施程序 为使各成员方的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协调起来,原产地规则协议对协调的目标与原则、协调的过渡期以及管理机构等作了规定。 1、协调原则 各成员方现行原产地规则要进行协调。整个协调工作由世界贸易组织部长会议与海关合作理事会合作进行,其原则如下: (1)与原产地规则协议所确定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一致。 (2)视某项商品的原产地为其完整的生产国家。 (3)原产地规则应是客观的、可理解的和可预见的;应当条理清楚;不能作为直接或间接阻碍贸易的手段,

国际贸易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探究..

摘要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为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发展、实现本国收入公平分配而采取的限制或者是鼓励自由贸易的策略。国际贸易理论中,自由化国际贸易政策一直以来是占主导地位的,针对世界上各国贸易限制政策及相应的保护政策,中国必须结合国际环境及制度,选择符合本国国情、遵守国际准则、加强本国经济实力的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和一国对外贸易更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贸易政策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成为各国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讲述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中国在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环境、中国国际贸易政策改变过程中对外贸易的特征以及取得的成果。同时本文搜录了一些基本的信息并结合图文来分析借以更为直观的方式展现给大家。 关键词:国际贸易政策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环境

ABSTRACT Foreign trade " foreign trade " or "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 refers to the a country’s activities with another country between the goods, services and technical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is the strategy used by the government to maximize their own interests, to promote it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promote the fair distribution of income and restrict or encourage free trade.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has always been dominant. According to world trade restrictions and corresponding protection policy, China must choose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integrated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and system, and with native national condition and adherence to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to strengthen the national economy.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and foreign trade is closely linked, how to make better us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significance of Chinese foreign trade, the environment that Chinese foreign trade faces, the process of foreign trade and achievements made by Chinese. At the same time in this paper, there is some basic information combining graphic analysis to show you. Key words: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 and foreign trade foreign trade environment.

新加坡国际贸易地理环境分析报告

新加坡国际贸易地理环境分析 组长:林承镇40号 组员:邱铭峰 30号家锦 38号曾妙觉 15号林良木 16号邱日雄2号东 斌 33号

目录 一、新加坡国际贸易地理环境分析 (3) (一)自然地理 (3) 1.地形 (3) 2.气候 (3) 3.水文 (3) (二)经济地理环境 (4) 1、经济基本状况 (4) 2、经济发展 (4) (2)工业 (4) (3)制造业 (5) (4)农业 (5) (5)外贸 (5) 3、马六甲海峡对新加坡经济影响及意义 (5) (1)、经济影响 (5) (2)、意义 (6) (三)文化地理环境 (6) 1.语言 (6) 2.文字 (6) 3 (7) 二、新加坡SWOT分析 (8) 1.新加坡的区位优势 (8) 2.新加坡的留学优势。 (8) 三、小组结论 (10)

新加坡 新加坡全称为新加坡国(英语: Republic of Singapore),旧称新嘉坡、星洲或星岛,别称为狮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岛国,政治体制实行议会制制。新加坡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为邻,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相望,毗邻马六甲海峡南口,国土除新加坡岛之外,还包括周围数岛。 新加坡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移民国家,促进种族和谐是政府治国的核心政策,新加坡以稳定的政局、廉洁高效的政府而著称,是全球最国际化的国家之一、 一、新加坡国际贸易地理环境分析 (一)自然地理 1.地形 新加坡地势起伏和缓,其西部和中部地区由丘陵地构成,大多数被树林覆盖,东部以及沿海地带都是平原,地理最高点为武吉知马,高163米。地势:新加坡约有23%的国土属於森林或自然保护区,而都市化限缩了雨林面积,森林主要分布于该国的中部、西部地段、乌敏岛和德光岛。新加坡地势起伏和缓,其西部和中部地区是丘陵地,东部以及沿海地带都是平原,地理最高点为武吉知马,高163米。新加坡河流由于地形所限,都颇为短小,全岛共有32条主要河流,河流有克兰芝河、实龙岗河、榜鹅河,最长的河道是加冷河,这些河流已改造成蓄水池,为居民提供饮用水源。 2.气候 新加坡靠近赤道,为热带雨林气候,常年气温变化不大,雨量充足,空气湿度高,平均温度在23至34℃之间,年均降雨量在2,400毫米左右,湿度介於65%到90%之间。新加坡11月底至次年3月为雨季,受较潮湿的东北风影响,基本上每天都会下点雨。通常是下午的雷阵雨,平均低温徘徊在摄氏24至25℃左右。6月到9月则吹西南风,最为乾燥。在这两个季风期,间隔着季候风交替月,那就是4月到5月,以及10月到11月。在这几个季候风交替月里,地面风弱多变,酷热,岛最高温度可以达到35℃。地处于赤道附近的新加坡,紫外线指数也颇高,出门要记得带防晒膏和雨具 3.水文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原产地规则第31条定义就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3.1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养殖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捕食者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预,以提高蓄养群体的生产量。 授权机构是指根据出口方国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 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抵最终外运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可互换材料是指在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公认的会计原则是指一缔约方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

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所认可的会计准则、共识,或者权威标准。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件,或者材料。 协调制度(HS)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总则、类注、章注。 材料是指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组成部分或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货物。 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非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者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者材料。 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零售所用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任意形式的作业或加工,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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