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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中国快律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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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本内容您将知道以下问题的答案: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劳务能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方式?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

[问]公司的注册资本有哪些出资方式?

[答]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资金注册的形式。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即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而第八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适用同样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

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此外,劳务出资能否作为一种出资方式?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出资,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只能以上述四种形式出资,而不能以劳务出资。但是,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 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问]缴纳出资额需要注意什么?

[答]所谓出资额,是指在设立公司之初,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到每位股东或发起人所承担的注册资本。由于出资额是由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商讨决定的,而出资额一般分期支付。所以,出资额又分为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关于出资额的缴纳要求和期限,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规定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有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再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这两条规定较为明确,不过即将在今年 3 月1 日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对出资认缴有了全新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将代替原有的实缴登记制度。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 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 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

事项。

这项重大变化意味着设立公司的门槛降到了最低限度,而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比例和缴足期限在一定范围内完全由公司章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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