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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版)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版)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版)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依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及监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重大风险源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在单位、分部或阶段性工程实施前完成安全风险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予以更新。

第四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

第二章工作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

2、组织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审定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

3、审批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

4、审定各部门、项目部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考核结果。

5、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总体协调。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室是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公司安全风险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对涉及工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核定并发布《公司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组织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组织各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新开工项目开展项目全周期的安全风险审查、形成项目全周期《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评估。

6、每年初,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总工程师室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年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7、负责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项目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第七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部)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各分管项目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的实施情况。

2、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3、组织分管新开工项目做好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等各阶段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

4、负责分管项目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检查,组织对分管项目的现场巡检,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对分管项目重大或较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

5、定期组织分管项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

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

6、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安全风险事故处理。

7、负责对分管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的绩效提出考评意见。

第八条公司各项目部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排查与控制的组织体系,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开展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工作。

3、组织开展项目日常对现场安全风险的巡查,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上向公司汇报本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控制情况。

4、评为项目Ⅰ、Ⅱ级安全风险的,其中重大风险源的控制方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项目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关键节点工序验收。把注意事项纳入监理工作交底与培训。

5、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项目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6、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7、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宣传培圳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参建各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第九条公司其他部门的职责:

1、综合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现场防火、防盗、车辆使用安全等的安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2、地铁保护部及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监控项目部负责委托

合同范围内地铁线路和临近工地对地铁保护的安全风险源的控

制与管理;

3、其他部门(经营部、财务部等)负责本部门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类分级

第十条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分类,主要有:

1、地铁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10类安全风险:前期风险、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高架段施工、轨行区施工、车站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人为因素等。

2、房建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6类安全风险:基坑及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社会安全等。

3、地铁保护方面包括4类安全风险:临近地铁基坑开挖、地铁线路上方堆载、隧道内施工作业、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等.

4、其他方面包括3类风险: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风险、吊装作业安全风险等。

第十一条公司安全风险从安全风险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

度(S)和可能性(L)进行分级认定评估,评估出风险程度R(风险程度R=事件后果严重程度(S)*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详见附件3),按风险程度R 的数值,由高到低将安全风险分为四级:Ⅰ级:极其危险(特别重大风险);Ⅱ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III级:中度危险(较大风险);IV级:一般危险(一般风险)。

风险程度等级划分表(R=L×S)

第四章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对辨识、评估出的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与控制,重点加强对评估为Ⅰ、Ⅱ级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1、开工前实施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公司各项目部在进场开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要对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形成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及《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总工室审核。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完成时间:人员进场后工程开工前

提交成果: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的内容。要求各项目在编制监理规划要增加安全风险管理专篇内容,把辨识的本项目安全风险成果加入其中。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提交成果:《项目监理规划》。

3、编制专项安全风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对评定为Ⅰ、Ⅱ级重大风险源,要求项目部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本项目Ⅰ、Ⅱ级重大风险源监理控制措施和办法,经过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人:项目总监

提交成果:《项目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实施对安全风险源的内部交底与培训制度。项目部要针对辨识与评估的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内部交底和培训,在办公室进行公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内部交底培训,要让每位员工都要熟悉本项目存在的Ⅰ、Ⅱ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并把对风险源的预控落实到现场的日常工作中。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人:项目总监、总代

实施时间:开工前或重点安全风险实施前

提交成果:《项目内部监理工作交底(培训)记录》。

5、落实对重大风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项目部要对列为Ⅰ、Ⅱ级风险源的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在实施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人员开展对方案的审核,由项目总监审批。对安全风险源较大、自身技术能力不足的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批人:项目总监

实施时间:开工前或重点安全风险实施前

提交成果:项目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意见单。

6、开展对安全风险源的巡视与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建立对安全风险源的日常巡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要每天对本项目安全

风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对Ⅰ、Ⅱ级安全风险还要加密巡查频率,每次巡查后都要在巡查记录、监理日志等做好记录。项目部要把本项目安全风险源作为安全周检、月检的必查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商整改到位。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人:项目部人员

实施时间:施工期间的每天安全巡查,周或月安全检查检时。

提交成果: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现场安全巡查记录、安全周月检记录。

7、落实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的会议点评制度。结合现场巡视与检查要求各项目部在工地监理例会中要开展对本项目风险(尤其是Ⅰ、Ⅱ级风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安全风险源控制情况进行安排布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工地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8、落实对安全风险关键节点工序验收制度。对评估为本项目Ⅰ、Ⅱ级风险,同时又是公司《地铁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范围内的重要工序,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条件验收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节点工序验收,必要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由公司领导或生产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会议。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实施时间:关键节点工序实施前

提交成果:节点工序验收会议纪要与验收记录、重要工序验收记录。

9、实行安全风险定期汇报与点评制度。各项目部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中要专项汇报本项目现阶段列为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及下阶段Ⅰ、Ⅱ级风险管理实施计划,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要对现阶段所管辖项目Ⅰ、Ⅱ级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下阶段的风险管理提出要求。

实施单位:项目部提交、生产管理部门点评

实施时间: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开会时

提交成果:公司双周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材料与会议纪要。

10、实施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管理。公司及项目部需定期开展对项目的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及时更新。

每月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对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布项目部月度《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

每年初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实施单位:项目部

审核人:项目总监

实施时间:每月5日前/季度末月25日前/每年1月5日前。

提交成果:每月度、季度、年度更新的《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应重点抓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施工准备阶段又根据各地区风险管理要求,又分为广州地铁项目和外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

(一)施工准备阶段

广州地铁项目: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的《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形成工点《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告主

要内容要求详见附件7)。

项目部根据发布〈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4。

外地地区项目(除广州外):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含房屋鉴定报告)》、《周边及沿线管线调查报告、地质情况调查报告》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各标段及工点《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公司总工室组织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对项目全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和《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进行审查后,发布实施。

驻地监理部根据审查发布实施的风险控制表,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专项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5。

(二)施工阶段

1.项目部应根据本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每个风险点的责任人,编制项目下一年度《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详见附件2)。

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由各项目部制定、在每年1月5日前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室组织审查、评估后发布实施。

项目部将审查确认后的《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上传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进行动态管控。

2.每季度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再次进行安全风险动态评估和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报总工师室进行全司各项目风险的更新、汇总、发布。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季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3.每月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对重大风险组织专项检查,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针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点评。总监理工程师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月度项目部全员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4.每周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定整改计划,消除隐患。

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施工过程监理旁站。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6。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各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同时做好跟踪抽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施工阶段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流程如附件7。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对安全风险管理的巡查制度。公司生产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项目部列为Ⅰ、Ⅱ级安全风险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将把各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纳入年

度绩效考核,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给予考核评分,对工作扎实、落实到位、表现优异的项目部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控制不力、问题较多的项目部给予批评。

第十八条公司将通过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形式不定期通报各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未履行管控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总工程师室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总工程师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全风险辨别与评估表》

附件2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附件3 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R=L*S)

附件4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广州地铁项目)附件5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外地地区项目)附件6 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

附件7 施工阶段安全隐患整改流程图

附件8 工程建设重难点及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大纲)

附件1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表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第页共页

填表说明:

1、风险类别新线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10类安全风险:前期风险、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高架段施工、轨行区施工、车站装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人为因素等,房地产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6类安全风险:基坑及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周边环境(含水文地质条件)、社会安全等。

2、评定的风险级别是指:根据《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详见附件3)评定的风险级别,按照严重性从大到小依次为Ⅰ、Ⅱ、Ⅲ、Ⅳ级;

3、风险的现状描述是指对评定为一、二级的安全风险源的理由和现状进行简要描述。

附件2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填表说明:

1.具体风险描述一栏中,按项目具体内容填写。如隧道上方的建筑物,具体到每一栋建筑物的具体地址;管线明确到每条管线(煤气、水、电、通讯等)。

2.风险等级一栏按照《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分为Ⅰ、Ⅱ、Ⅲ、Ⅳ级。

3风险控制等级由低到高按项目级——公司级,需特别关注的风险用*号标注。参考工程风险控制等级(附件一)

4.拟采用的管控措施一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时应考虑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包括不限于:A 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B 组织节点工序

条件验收;C 实施交底和安全教育;D、专项检查与验收;E 制定或修订应急预案;F 组织专家审核施工方案;G制定或修订管理流程或办法;H 过程见证或旁站;I 监测与测量;J 加固或改进防护措施;K 定期巡视检查。

5.目前该风险点安全控制情况一栏,填写目前已经采用的各项安全措施,风险点是否可控。

6.风险管理责任一栏,按各单位负责该风险点的人员填报,监理单位应填写总监、总监代表。

7、项目部需对本表每月、季、年更新一次,公司需每季度、每年度更新一次。

附件3

安全风险评估基准表(R=L*S)

安全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的取值)

安全风险事件严重度S的取值

风险程度等级R划分表(R=L*S)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适用广州地铁项目)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图(适用外地项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目录.docx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目录 综合类 1.企业国有资产法 2.物权法 3.公司法 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7.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4号) 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工委复字[2004]1号) 规划发展类 1.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6]26号) 投融资管理类 1.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6号) 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8]70号) 5.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企业改革改制改组类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4.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令第42号)5.国防科工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科工法[2007]546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 8.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证监发[2002]1号) 9.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10.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02号)11.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12.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 13.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4]232号) 1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 1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围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依据本办法的总体要求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或完善具有单位个性特点的管理体系或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单位所在地地方政府生产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执行生产安全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现状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 作的需要而制定。各项目部应依据本规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生产经营特点、安全管理重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级、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的考核指标,安全生产搞不好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各单位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制定预防工伤事故、中毒事故和职业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职能部室、各基层单位全体职工均须按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自己职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 本规定中的“各单位”是指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各总承包管理部、各区域管理部和各项目经理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活动。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口标 第五条公司安全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强化安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一支满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单位建立完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努力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关注健康,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原则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所属各单位加强对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必须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培训,

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监理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力度,搞好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下简称“公司”)所辖的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其安全监理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派驻现场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监理部负责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加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1)公司管理层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公司所确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骨干进行安全技术和法律法规等安全监理知识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3)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监理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监理工作交流会议,研究和讨论各自项目部针对安全监理工作所提出的综合防范现场安全的处理办法和经验,完善项目部安全监理措施,促进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4)每年对所辖项目监理部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监理工作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协调处理,并对该项目部下发书面整改落实通知单。 (5)为项目监理(部)人员及时免费提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信息资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丢失损坏应由责任人赔偿)。 (6)当所监理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本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具有技术、施工经验丰富的相关人员(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 第四条在监理合同评审阶段,公司合同评审人员应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做出如下评审:(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 (2)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监理合同,应审查其建设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进行下步投标活动。 (3)合同评审人员应在工程正式投标前,对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踏勘,了解和掌握安全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对策,确定下一步投标动向。 第五条项目监理部不得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要求,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接受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第六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监理档案,以备公司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检查。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解读2004年2月1日,国家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旧文件)。随着近期,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期,2016年7月1日国家新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建成新文件)进一步全面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新文件对比旧文件主要差异如下: 1、规范的行为范围扩大: 旧文件只针对“产权转让”。 新文件规范三大行为:1)产权转让;2)增资;3)重大资产转让。 显然,新文件对于交易过程中可能影响国有资产的行为覆盖更全面。 2、规范的主体更明晰: 旧文件笼统称:“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 新文件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分别指4类企业: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100%出资) 2)第1)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股权比例超50%,且第一大股东) 3)第1)、2)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股权比例超50%) 4)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后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进行实际支配的企业。(相对控股企业) 总之,新文件在法理上,进一步明晰了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的资产交易均受文件规范。 3、重大事项审批权限提高: 丧失控股权的,新文件新增规定,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产权转让依据文件: 旧文件规定须有1)清产核资;2)审计;3)资产评估 新文件规定须有1)审计;2)资产评估 5、受让方资质: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doc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 华翔?望江山一期项目 监理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翔望江山监理部 目录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1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 4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4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1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安全方面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次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是否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施工方案中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直至审查合格为止。

1.2在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的不同分别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填写审核意见,提交总监复审。 1.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毕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审,签署审查结论及姓名。 1.4对难度较大或把握不准的应及时报送公司,由公司安全监理部协助审查。 1.5对未经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工程项目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开工。对擅自开工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必要时在通知建设单位的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1.6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必要时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2.1 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着重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其次审查其是否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之需要。审查的主要项目及内容应当包括: 2.1.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1.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安全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依据《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及监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全过程管理。第三条各部门、项目部负责本部门、项目重大风险源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在单位、分部或阶段性工程实施前完成安全风险的辨别、评估与控制措施制定,并定期予以更新。第四条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原则为:“风险评估、动态监督,全面监控、分级管理,消除盲点、抓住重点”。第二章工作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风险管理的规定、指令及会议精神。2、组织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审定有关管理办法或制度;3、审批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及相关制度。4、审定各部门、项目部对安全风险控制的考核结果。5、负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和总体协调。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室是监理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公司安全风险审查、发布,及过程管控。对涉及工工程建设重大技术的安全风险,提交总工程师室,核定并发布《公司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 2、组织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 4、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各项目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组织各分管项目副总工程师协助公司新开工项目开展项目全周期的安全风险审查、形成项目全周期《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提交总工程师室审查、评估。 6、每年初,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变化,组织项目进行年度安全风险审查。总工程师室将安全风险管理注意事项纳入年度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7、负责公司Ⅰ级、Ⅱ级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控,抽查各项目III级、IV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第七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包括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部、项目管理部、地铁保护部)其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如下:1、组织各分管项目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实施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动态控制表》的实施情况。 2、组织审查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处置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的控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07-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94783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上海珠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青浦区赵巷镇201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年月

目录 一、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三、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九、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十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十六、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 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责令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 1.4 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 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2.1 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2 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3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措施。 2.4 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措施和规定,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全责任人。 2.5 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2.6 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2.7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4 页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结合本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下属各煤矿矿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煤矿生产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安全生产部依法实施 的安全监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和推诿。 第四条各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各项技术标准。各煤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各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各煤矿必须按规定对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各煤矿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章守纪,严禁“三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严禁违章指挥。职工要遵章守纪,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 2 页共 14 页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篇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保证体系

第七条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

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管理方案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 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 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 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5952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各社区要加强宣传,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破坏公共设施为耻”加大对社区居民公共设施安全和思想教育,把爱护公共设施作为经常性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设施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编号:SM-ZD-48574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施工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

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所有监理人员根据在工作中所负职责对安全施工负相应的安全责任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组织体系。 1.1 总监 1、总监是安全施工监理第一责任者,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拟开工项目进行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标段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国有资产监管实施细则

国有资产监管实施细则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精神,确保粮食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监管细则。 一、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 市粮食局委托下设的市粮食资产管理中心在市局产业指导科的业务指导下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国有资产的处置权由市粮食局行使。 资产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对受托的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用资金超过0.3万元的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才可支出。 二、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 粮食系统内除购销公司、粮食储备库和物流中心以外的国有资产,包括系统内内部职工承包资产、对外租赁资产和闲置资产等。具体涵盖原基层粮站、库和局直属单位的土地、仓库、码头、机械设备以及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和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绿化树木等。 三、国有资产的内部承包经营 根据市粮食局的整体部署,收纳库和具备粮食收储条件的站点,在市粮食局的直接领导下,对内部职工整体发包经营。 承包费由资产管理中心会同市局产业指导科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测算并报局党组研商确定后发布,采取竞争承包的方式确定承

包经营人。 承包经营资产的使用,承包人必须遵循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承包期间,不得将承包经营资产转租或改变用途,不得用于抵押。 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负有保护承包经营资产不受损失的义务,其承包经营资产不得被任何人以任何手段和方式侵占或破坏。 承包人对承包经营资产在承包经营期间负有维修保养的义务。其维修保养的费用原则上由承包人负责支付。 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承包人必须配备必要的防火消防设施等。 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年最高1万元的护站费用,护站费用的构成包括资产的维修保养费、站点内清洁费、安防费以及必要的护站人工费。护站费由资产管理中心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或用于抵扣下年承包经营承包费。 四、国有资产的租赁 资产管理中心对受托监管的国有资产除对内部职工已发包的资产外,可以对外租赁经营。 对外租赁经营采取竞争租赁和协议租赁两种方式进行。能采用竞争租赁方式的不采用协议租赁方式。 竞争租赁的租赁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测算并报市局批准后确定;协议租赁的由资产管理中心与当事人协商并报市局批准确定。

信息系统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V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北京赛迪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监理标准化工作,提高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和文明实施管理水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国务院147 号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指公司一体化企业级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云平台” )和五大业务应用。“业务应用”包括电子政务、科研工程、通信工程、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和咨询等业务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现场安全监理和文明实施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当本办法高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时,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条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基本概念、方针、原则和制度 (一)有关安全的几个基本概念 1、信息系统安全 在信息系统工程中,信息安全涵盖了人工和自动信息处理的安全。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在信息系统安全定义中,人是指信息系统应用的主体,包括:

各类用户 支持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等 2、网络 指以计算机、网络互连设备、传输介质以及操作系统、通信协议和应用程序所构成的物理和逻辑的完整体系。 3、环境 是系统稳定和可靠运行所需要的保障体系,包括: 建筑物 机房 电力 保障与备份 应急与恢复体系等 (二)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安全生产原则 “三同时”原则—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6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标准版本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施工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 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2号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财政部 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第二章企业产权转让 第七条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下属公司检查监督组成。 第六条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下属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下属公司对本单位及下设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各下属公司是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配合、接受上级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九条质量安全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公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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