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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参考的内容,均已在文中明确作出了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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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创新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调整社会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并对国家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知识创新设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有力支持、健全的法规保障及市场需求,在创新过程中起到了有效的调控、推动、扶持与激励作用。从我国国家创新机制的发展过程来看,创新机制上不仅要继续从国家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而且还要借鉴地学习发达国家在创新机制上的可取做法,不断完善创新机制的建设。

知识产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对国家经济发展及增强综合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保护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密切关系,使得知识产权在知识产业领域起到了激发创造力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纵览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过程,现存的诸多问题,仍使我们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必要,结合当前的实际,应该更多地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保护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举措,尤其是相关法制方面的建设。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将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使之成为经济建设、增强国力的重要法制保障。

关键词:创新机制保护知识产权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国家创新机制 (1)

(一)创新体系的概念 (1)

(二)创新体系的构筑 (1)

(三)构建国家创新机制的核心要素 (2)

1、知识创新设施 (2)

2、政府宏观调控 (2)

3、健全的法规保障 (2)

4、市场需求 (2)

(四)创新对国家发展的影响作用 (2)

1、对国家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和作用 (2)

2、对国家竞争力的影响和作用 (3)

3、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 (3)

(五)健全国家创新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

(六)我国国家创新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3)

(七)发达国家创新机制的借鉴 (4)

1、美国国家创新机制 (4)

2、英国国家创新机制 (5)

3、德国国家创新机制 (5)

4、日本国家创新机制 (5)

二、保护知识产权 (6)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 (6)

1、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 (6)

(1)知识产权的概念及作用 (6)

(2)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6)

(3)经济增长模式 (6)

(4)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 (6)

2、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产业的关系 (7)

3、知识经济与国家发展的关系 (7)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8)

1、知识产权法 (8)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8)

(2)知识产权法的作用与效能 (8)

2、知识产权法在知识产业领域的作用 (8)

3、知识产权法在创新过程中的影响 (8)

4、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过程 (8)

5、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9)

(四)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9)

1、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 (9)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10)

(五)欧美发达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举措的借鉴 (11)

1、美国保护知识产权举措 (11)

2、英国保护知识产权举措 (11)

3、日本保护知识产权举措 (11)

三、保护知识产权对国家创新机制的作用及影响 (11)

参考文献 (13)

《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引言

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立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纲要、加强创新机制建设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保障手段,不仅影响着产业创新意识及创新速率的提升,而且对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要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扶持等多方并举的努力,来促进科技进步,为科技兴国战略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应在现有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吸取借鉴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举措,完善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司法制度,为健全国家创新机制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一、国家创新机制

(一)创新体系的概念

国家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系统。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网络系统,是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和知识应用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整体1。中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创新资源、创新机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部分组成。

(二)创新体系的构筑

国家创新体系内涵是实现国家对全社会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的有效调控和推动、扶持与激励,以取得竞争优势。其构筑组成有以下几点:

1、创新是以经济和社会目标为导向的行为,创新的实质是有效的促进和推动经发展。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必须实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2、创新主要是从体制上、机制上解决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创新的关键是提高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只有把握这一关键环节,才能有效地体现创

1路甬祥《建设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光明日报》1998年2月6日,第三版

新的成果价值。

3、创新表现为知识和技术的转移,和表现在创新系统多元化要素有效地使用与协同,构成知识与技术的创造、获取、转移和应用的网络,形成一个综合提高的范畴。

4、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既要有在世界最前沿领域开拓进取,也要有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与重点。相宜并举构建符合发展需要的体系框架。

(三)构建国家创新机制的核心要素

1、知识创新设施

知识创新设施是全社会知识创新的基础条件,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知识机构、知识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是知识基础设施的四个组成部分。知识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是为创新、为知识生产、扩散和有效利用提供支撑。知识创新设施为创新的可持续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政府宏观调控

政府的职能是对创新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正确引导,以有利于创新活动的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做好为国家常新体系健康发展的服务工作。政府在创新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是目标设定、实施保障、提供辅助、组织与实施。政府通过立法、政策手段来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确定有带动型的新兴产业和重点战略产业作为国家扶持的重点。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宏观调控的功效。

3、健全的法规保障

法律法规强有力的约束性,起到了对创新成果应有的法律保护作用。相关的法律体制建设是提高创新运用效率和创新能力的决定要素,同时也对国家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用。

4、市场需求

由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促成了创新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供需驱动。公共或私人的消费结构对生产工艺的创新起到了重大的影响。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使得国家经济的现有流程模式对创新结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四)创新对国家发展的影响作用

1、对国家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和作用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任何一个国家

必须基于国内实际情况对长远发展做出客观的战略判断,尤其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技术水平低等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都是阻碍和制约国家持续发展的必攻难点,自主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主导,能够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前进步伐,成为清除制约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障碍的有利保障。

2、对国家竞争力的影响和作用

当今社会,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拥有自主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已经成为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的不二法门。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调整社会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现今国际竞争的激烈态势,国家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鼓励掌握核心技术、推行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提高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营建一个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3、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影响

从建国初期倡导的自力更生,到现在提倡自主创新,这些行动纲领不仅是在党长期执政经验的积累,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离不开自主创新的着力支持。因为创新既反映了对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的准确把握,也反映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为国家发展、民族强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五)健全国家创新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知识经济不断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国家核心竞争能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成为了科技发展的源泉,社会进步的动力。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立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纲要、加强创新机制建设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健全国家创新机制,根据本国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制,以创新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还要通过与国际社会加强合作,相互借鉴学习,使创新成为立国之本、强国之源。

(六)我国国家创新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积极探索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科学高效的支撑计划管理体系,在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上推行了八大特点突出的方针一是以国民经济社

会发展需求出发,需求牵引,突出重点。二是鼓励原始性创新,突出自主创新。三、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四是统筹协调,联合推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企业、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五是权责明确,规范管理。实行各方面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六是注重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保证公正、公平。七是加强评估、监督与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中期评估和过程监督,完善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八是简化管理程序,提高透明度。

2006年初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了的重要讲话强调,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实践中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自主创新之路。一是要进一步确立自主创新的战略目标。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抓住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集中攻关,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力求实现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新突破。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三是要进一步造就自主创新的人才队伍。要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发挥才干。我国提出了“科学技术发展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国家创新方针,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培养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出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把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开发放在优先位置,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力争取得重要突破。加强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在尖端技术领域下大力度,增强科技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

(七)发达国家创新机制的借鉴

1、美国国家创新机制2

美国政府制定的宏观创新机制中包括:(1)创造优越的环境,提供多种优惠条件、激励创新。(2)在国力弱小的时候,注重保护和扶持工商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及关税政策保护。(3)重视人才的教育、培养和引进,为人才发展提供施展才智的广2邱询旻《美国可持续竞争力及其宏观制度创新机制》,《税务与经济》,2001年第五期,第59页

阔空间。(4)开放的经济,造成国际资源广为流动的特点,有力地促进了国际资本的合理流动。

2、英国国家创新机制3

(1)重视研究与开发,注重基础研究和国际研究与开发。(2)强调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3)加强营造创新的环境建设,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创新的制度、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解决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问题;(4)大力推动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5)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创新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

3、德国国家创新机制4

(1)重点支持有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领域并开展早期研究,加强与公众对话,以期得到公众对新技术的认同。(2)继续开放国内外市场,完善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经济界利用新技术开发市场,在研究和创新政策中突出未来关键技术的重要地位。(3)调整双元制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内容,开辟有吸引力的职业教育新途径,提高对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年轻科研人员的吸引力。(4)保护和发展自主创业文化,鼓励学校设置相关课程,鼓励大学、研究人员创建企业,推动风险投资市场发展。(5)根据中型企业实际需求调整政府创新政策,结合政府资助计划并通过适当的项目支持中型企业开展技术引进。(6)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在确保政府委托研究项目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研究方向。(7)支持产学研共同参与的研究和创新合作网络建设,吸收产业部门参与研究资助系统评估,并对资助结构进行相应调整。(8)鼓励就未来技术建立区域技术协作中心,鼓励区域性创新互动,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资助给予倾斜,形成极具潜力和区域辐射作用的科技增长点。(9)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科研机构将国际合作作为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采取优先资助措施,提高德国作为国际研究、创新基地的吸引力。

4、日本国家创新机制5

日本国家创新政策的特点是“以科研体制改革为主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执行“科技基本计划”。(2)将国立研究机构改为独立行政法人。(3)国立大学法人化。

3贺亚力《英国国家创新系统再造给我国的启示》,《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年02期,第102页

4黄群《德国国家创新体系研究及其创新指标》,《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6年第4期,第9页

5卢娜《日本国家创新系统评析》,《现代日本经济》,2002年122卷2期,第17页

(4)增加竞争性研究资金。(5)确定四个优先领域和四个附加领域。

二、保护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

1、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

(1)知识产权的概念及作用

知识产权是指人民在对智力创造活动中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标示类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6。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知识产权囊括了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并且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实践。

(2)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经济增长取决于知识的增长,科技和文化知识的进步将会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率,促进一个国家生产的物品总量和人均值的增长,知识产权法对知识资产的生产和利用提供了一种法律制度,从而促进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

(3)经济增长模式

经济增长动因理论产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经济学家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过程是从一个均衡状态向另一个均衡状态的转移过程。当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没有变革也没有发展,企业的总收入等于总支出,不产生利润也没有损失。但是,为了追究更大的利润,企业家总是要打破经济的平衡,他所依靠的便是“创新”。创新就是把从未使用过的生产要素和条件引入生产体系中7。

(4)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

知识产权与经济产业的作用关系如下: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技术进步—科研、发明、创新—研究、开发商的资源投入—知识存量的增长—教育的增加—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障。经济的增长是靠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生产率提高主要因素是科技进步,这种近不时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规模经济和技术知识综合运用的结果。技术进步要靠科学研究的进行、把科学思想转变成产品生产的思想依靠的是科学研究、

6张平编著《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教材,第1页

7赵莉《知识产权与现代经济增长模式之选择》,《科技与法律》,2006年第61期,第36页

发明和创新。经济增长内在需要的是知识产权制度8。

2、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产业的关系

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基于经济和人行的特点提供对人的努力,人的行为的刺激;只有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在创新能力的产生提供实时的推动力,并且能够促进社会知识存量产生并增长的机制,解决平衡私人利益与社会公益的矛盾关系。最终形成经济增长的合力,成为决定经济产值增长的重要因素。

3、知识经济与国家发展的关系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这种经济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扩散应用9。它是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当今世界,科技进步和创新对增强综合国力的作用日益突现出来。知识经济化有五种表现:一是知识成果法权化。二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这已为世界上所有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所承认。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了高技术的资产特性。三是高薪技术产业化。四是知识贸易国际化。五是知识传播信息化。知识经济反映了国民教育、文化的水平,国家科技发展的强盛。知识经济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经济,世界大市场是知识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现今,知识决策对经济趋势的导向作用已经日益凸现,知识经济影响着着国家发展步伐的深度和广度,与此同时,国家发展的速度和改革的进程反过来也影响和制约着知识的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发展。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鼓励技术创新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制度,为技术创新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国外几百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国内十几年的实践都已充分证明,并且还将继续证明,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长期稳定起作用的强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是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核心政策手段。以专利为例,如果没有专利制度,世界发明创造的历史将会大大缩短。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口。中央提出,“十一五”期间,必须把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任务。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则是推进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要通过科技和人才的全面介入,大幅度提高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战略高技术,才能突

8赵莉《知识产权与现代经济增长模式之选择》,《科技与法律》,2006年第61期,第37页

9李葆珍《知识经济与中国》,《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9卷,第53页

破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制约,逐步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型增长转向创新驱动型增长;摆脱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使开放型自主创新成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这种背景的需要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然彰显出其重要性。

(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1、知识产权法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形式、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的总称10。

(2)知识产权法的作用与效能

知识产权法主要效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映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否构成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二是反映在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11知识产权其特性是: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无形性、可复制性12。

2、知识产权法在知识产业领域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所涉及的领域有:版权与有关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过的信息的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协议许可证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等。知识产权法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对知识产业起到了民法保护的作用。法定了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冲突。

3、知识产权法在创新过程中的影响

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是促进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把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管理等各个行业关部门的工作中,对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提高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健全激励机制,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也为促使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形成一个百舸争流、群英荟萃、充满活力的创新局面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护。

4、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过程

我国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经过20多年努力,

10张平编著《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教材,第4页

11张平编著《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教材,第8页

12张平编著《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教材,第3页

现在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立起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的内在工作体系,建立起通过行政、司法两方面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知识产权制体系。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1984年颁布专利法、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且颁布并实施了实施细则、司法解释等各类配套的法律法规。2004年起,中国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12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加强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2006年,工作组又新增司法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宣部和国务院新闻办等5个部门,成员单位扩大到17个。这使得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机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协调和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2006年,我国发布实施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WTO的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以及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条约的不断签署,加速了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进程。同时,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知识产权多双边交流和合作已呈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特点。既有双边交流合作,也有多边交流合作。交流与合作覆盖了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包括了立法、行政执法、民事、刑事司法和能力建设等多个环节。

5、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发展历史过短,另一方面目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过于分散,使得我国缺乏一个较为整体的、可行的、宏观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一方面虽然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但法律制定的参与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执行系统不完善、知识产权法律过于强调填平原则。由此,健全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有着举足轻重的必要性。

(四)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1、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现状13

从1985年4月1日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228,49万件,年均增长率达、8.9%。其中国内申请187.44万件,国外申请47.05万件,分别占13葛伟民《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现状》,《网络与信息》2006年第5期,第5页

总量的82%和18%。截至2004年3月17日,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200万件大关。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15年时间,第二个100万件仅用4年多时间。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35.38万件,比上年的30.85万件增长14.7%。其中国内申请27.89万件,比上年的25.12万件增长11%,占总量的78.8%;国外申请7.49万件,比上年的5.72万件增长30.8%;占总量的21.2%。从1994年到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国际申请7131件,其中2004年受理1592件;国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15.78万件,其中2004年达3.24万件。

截至200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总量为125.55万件。其中国内109.33万件,国外16.22万件,分别占总量的87.1%和12.9%;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总量分别为18.54万件、65.12万件和41.89万件,在总量中的比重分别为14.8%、51.9%、33.3%。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19.02万件,比上年的18.22万件增长4.4%。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5.13万件,比上年的14.96万件增长1.2%;国外专利授权3.89万件,比上年的3.26万件增长19.2%。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检查产业场所1万多个,检查商品208.15万件。截至2004年底,全国各地专利管理部门共受理专利侵权、专利纠纷案件1.2万件,结案1,04万件,结案率达86.3%。其中,2004年受理专利纠纷1455件,结案1215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3965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58件。

2、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展望我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未来趋势,有两个发展的重点方向。一是将要大力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公关。我国政府对于涉外知识产权事务日益关注,在知识产权外交领域,还需进一步调整政策的策略性和统一性。以政府调控为手段,在相关机构的协同努力下,对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分析调研,借鉴、挖掘有利于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策略,为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搭建一个非常有效的国际环境咨询和支持平台。二是保护创新将面向国际化拓展。今后,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管理创新,都有着强烈的国际化扩张的需求和趋势。保护知识产权这个重要的壁垒工程已经迫在眉睫。

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打造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创新格局14。

(五)欧美发达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举措的借鉴

发达国家早已经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并把知识产权领域作为全球竞争的新战场。列举部分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作以借鉴参考。

1、美国保护知识产权举措

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为期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和管理的重大举措。对内,通过实施《拜-杜法》、《联邦技术转移法》、《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美国发明家保护法》等法案,重新界定国家投资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政策,推进政府部门、国家实验室和大学普遍建立知识产权许可和管理机构,大力扶植高薪科技的产业化,激励技术与创新的进步。

2、英国保护知识产权举措15

英国仅年来为了推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加速转移和开发已形成切实的生产力,以将由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所产生的归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改为归项目研究机构所有,是研究机构成为该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政府及研究理事会则从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线退出,成为服务的提供者[9]。

3、日本保护知识产权举措

日本政府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大纲明确提出,要把无形资产的创造之于产业基础地位,并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及人才基础四个方面提出了战略性对策及近期的行动计划。国会通过了基本法,规定了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实施这一战略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分工及协调功能。

三、保护知识产权对国家创新机制的作用及影响

综上所述,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国策,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创造良

14肖黎明《中国企业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法制日报》,2007年6月30日,第三版

15施小惠《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基础》,《人民日报》,2005年6月3日,第六版

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国已逐渐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保护知识产权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要以政府为龙头指引,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制定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已成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不可旁贷的要务。虽然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必须要将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设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加快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构建有效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目前拥有的庞大市场优势,提高技术开发的层次和目的性,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激励创新投资和实现产业化的积极性,建立明确的政策导向,让自主开发获得更好的创新环境。要坚持不懈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臻完善我国的创新机制,使之成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国力强盛的重要举措,成为国家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参考资料

1、专著

(1)《国家竞争力-创造财富的价值体系》查尔斯.汉普登,海南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

(2)《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法学试用教材,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办公室组编,2004年8月第一版

(3)《公司进化论—伟大企业如何持续创新》杰佛里.摩尔,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4月第一版

2、论文

(1)谢建芬《西方发达国家的创新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中州学刊》,2004年第4期

(2)邱询旻《美国可持续竞争力及其宏观制度创新机制》,《税务与经济》,2001年第5期

(3)崔立新《推动科技创新的突破—保护知识产权》,《吉林省经济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5卷

(4)王汉坡《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研究》,《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2期

(5)李葆珍《知识经济与中国》,《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9卷

(6)赵莉《知识产权与现代经济增长模式之选择》,《科技与法律》,2006年第61期

(7)张艳《利用开放标准和平衡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创新》,《信息技术与标准化》,2006年第9期

(8)梁艳《全面创新管理中的全要素创新》,《商业时代》,2006年第26期(9)崔东明《知识经济与国家创新体系》,《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10)陈建斌《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山西科技》,2004年第2期

(11)贺亚力《英国国家创新系统再造给我国的启示》,《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年第2期

(12)黄群《德国国家创新体系研究及其创新指标》,《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6年第4期

(13)葛伟民《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现状》,《网络与信息》2006年第5期

(14)卢娜《日本国家创新系统评析》,《现代日本经济》,2002年122卷2期(15)路甬祥《建设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光明日报》,1998年2月6日,第三版

(16)施小惠《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基础》,《人民日报》,2005年6月3日,第六版

(17)肖黎明《中国企业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法制日报》,2007年6月30日,第三版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教育答案

一.单选题
1.( ),是指专利权人制造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制造产品的权利。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A.专利 B.专利制造权
2.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B A.国内保护 B.涉外保护 C.国际保护 D.地区保护
3.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包的选项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 B.不得滥用专利 C.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与奖励 D.做好专利的工业化
4.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 )使用其发 明创造的权利。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独占 B.共享
5.哪一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1980 B.1981 C.1982 D.1983

6.哪一年颁布的《专利法》?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1984 B.1981 C.1982 D.1983
7.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在( )拥有法律保护。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B A.权利人所在的民族区域 B.申请地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C.权利人所在国家的建交国家或地区 D.权利人的国籍国或地区
8.商标按使用目的不同分为(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B.制造商标、服务商标
9.创新性国家要有一些条件,科技贡献率是一项,一般达到( )% 以上。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A A.60 B.70 C.80 D.90
10.知识产权主要是( )。 (分数:10 分) 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C A.财产权 B.著作权和商标权 C.专利权和著作权 D.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简介:都沁萍,女,1966年10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经济师,048000,山西省晋城市凤台西街3号 收稿日期:2004-10-20 问题探讨 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都沁萍 (晋城市信息中心) 摘 要: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突出。文章就网络 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TP31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429(2005)01-0071-02 人类已经进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时代,它正在对我们 的社会生活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法律领域而言,互联网对知识产权的影响尤其突出,主要表现在著作权和商标权两个方面。 1 互联网对著作权的影响 著作权是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的这种权利深受作品传播方式的影响。传播方式不同,作品的表现形式和作者权利的内容也会各异。从历史上看,19世纪以前,主要是印刷技术,作品形式是纸质文字作品,其权利主要是人身权和以印刷、复印为主的复制权和发行权。20世纪以后,出现了广播、电视新的传播技术和方式,便产生了新的作品形式,即录音制品、录相制品,其权利除发行权外,增加了以录音、录像、翻录新的复制权,以及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等。20世纪末期以后,又出现了信息网络技术,使得作品传播方式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1 数字化作品的属性问题 传统作品主要是纸质文字作品,录音、录像作品等。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所产生的数字作品显然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那么它是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呢?这是互联网出现以后面临的一个首要的突出问题。判断一件作品是不是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应有三个条件,一是该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二是该作品是否能以某种形式复制;三是该作品是否属于智力创作成果。数字化作品包括两个部分,即直接以数字化形式创作的作品和已有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后形成的作品。第一类数字化作品是作者在电脑屏幕上通过键盘操作而创作的作品,具有原创性,且可复制,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不难理解,争议较大的是第二类作品。实际上,这类作品被数字化以后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等有形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数字化的过程并没有产生新作品,数字化作品与传统作品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也并无区别,其著作权仍归作品的作者享有。我国新修订的 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此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1月通过了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第二条对此明确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因而数字化作品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1.2 权利内容 数字化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同其他各类作品同样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解释!在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对著作权各项权利的规定均适用于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此外在我国去年新修订的 著作权法!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权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作了具体解释,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这是由于信息社会,网络成为一种重要的媒介方式,有别于传统的印刷、广播、电视等。将作品移植到网站上,供人阅读,可以使作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并使作者在物质上、社会声誉等方面获益,这应是作者独享的权利。从传播的性质、目的上讲,这与出版、发行、播放等传播方式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随意将他人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1.3 诉讼管辖 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没有地域界限,所谓网上无国界。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信息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使得作品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使用一台联网计算机可以通过不同的路径接触到同一信息、访问同一网站,这使得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的著作权面临挑战。一方面,大大增加了侵权的可能性,同时出现网络著作权纠纷,在管辖问题上难以确认,这便影响了人民法院对著作权的保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该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对侵权行为地又进一步作了解释,即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据此,网络著作权的纠纷,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相对固定,容易确认,但是侵权行为地则较难确定。根据互联网的特点,侵权行为会涉及存储数字化作品的服务器和复制时使用的终端计算机,把终端计算机作为侵权行为地是肯定的,但是服务器所在地可否作为侵权 ? 71?

论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保护 (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淄博) 摘要:知识产权对创新创业的保护不言而喻,相比对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政府的新提法、新课题、新任务。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实质上是要求全面构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呈现越来越难的趋势。这一方面与中国经济体制和教育改革落后有关,另一方面与大学生的就业观滞后有关。大学生自主创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个有效方法,然而许多大学生虽然对自主创业抱有较大热情,但缺乏自主创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了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必须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由于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与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最优知识产权内生性 1引言 创新是指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中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既包括知识创新( 含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 ,也包括制度创新( 含法律创新、政策创新、体制与机制创新等) 。在发展理论中,经济增长、知识创新与法治建设应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协调机制。经济增长对社会变革起着决定性作用,它带来了社会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也引起了社会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1]。 在知识创新、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的协调体制中,经济处于中轴的地位,知识与法律为之进行曲线偏向摆动。其中,知识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法治建设则是经济增长的保障机制。知识产权法作为财产非物质化革命的法律文明,表现了制度创新的本质属性。同时,知识产权法是创造性成果的激励和调节机制,宣示了知识创新的价值目标。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中,技术创新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要素; 对亟待经济腾飞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重视技术创新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2]。怎样才能快速提升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呢? 国内学术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已达成共识,要营造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因此,2008 年开始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就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第三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也于2009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根本目标。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两者统一于创造力这一精神财富,而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保护精神财富的基本制度,也是将创造力这一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巨大物质财富,将知识、智慧转化为有形财产的最重要的激励机制与法律保障[3]。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包含技术秘密与经营信息)、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类型。近代知识产权制度源于三百多年前的欧洲。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根据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了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也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对创新的保护不言而喻,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就是对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 企业研发新产品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竞争对手便会通过模仿、复制、反向工程、商业间谍等不正当手段低成本地获得知识产权,从而生产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其新产品没有投入研发成本,价格自然较低,这样会严重损害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企业,有时这种损害是致命的。那么,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利益呢? 1.保护产品 以专利为例。专利产品首先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模仿和复制,提高专利产品在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2.防御 对企业而言,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侵权,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产品侵犯他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像盾一样,能够有效防止其他企业的矛。 3.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企业资产不仅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而且还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比有形资产的价值大得多,如一个技术含量高的专利,一个信誉良好的商标,其蕴含的市场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4.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 要想了解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个简单的方法便是了解企业的

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拥有量能够强有力地证明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以此获取客户信任,树立企业品牌。 此外,知识产权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如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费,无形的广告效应,申请政府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今天,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广大企业更是创新的主体,其实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途径,因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如果企业自身都不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谁会有积极性来关注、维护你的知识产权?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作为企业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就应该着手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 1、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的新产品。 通过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对研发资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确保对工艺设备和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同时,企业还要以各种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创新的能力,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各章测评答案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一章自测题(70分) 单选题 1.下列法律制度,哪项不属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A. 网络著作权制度 B. 网络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C. 网络域名的法律制度 D. 网络安全保护制度 2.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网络环境中,著作权制度所体现出来的特征 A. 作品类型的集成化 B. 著作权归属的复杂化 C. 著作权保护标准的清晰化 D. 著作权人的权利“边缘化” 3. 以下选项中,哪项属于网络环境下新产生的网络作品著作权主体 A. 作者 B. 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C. 网络服务提供商 D. 网站 4. 在网络环境中,域名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以下关于域名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 域名的申请登记采取“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 B. 域名的申请登记采取“先使用、先注册”的原则 C. 域名并非首先必须经国际网址管理机构或者各国的网址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后才能生效 D. 域名的使用并不是必须经过网址管理机构的登记注 5. 以下关于软件著作权与传统著作权的比较,其中正确的说法是 A.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B.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没有规定软件著作权人的改编权 C. 软件的复制形式与传统作品的复制形式大体相同 D.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没有规定软件的合理使用,作为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6.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属于数据库所体现出来的特点 A. 开发成本低廉 B. 实用价值高 C. 复制成本极其低廉 D. 各国都具有完整详细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多选题 1. 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在网络环境下保护网络用户的商业秘密,依据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形式,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网络环境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形式 (10分) A. 网络用户可以通过订立保密合同 B. 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 C.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网络用户的商业秘密 D.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保护网络用户的商业秘密 2. 下列选项中,属于对域名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的正确论述的是 (10分)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9), 1606-1612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19 in Hans. https://www.sodocs.net/doc/0514079546.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sodocs.net/doc/0514079546.html,/10.12677/ass.2019.89217 Research on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Yi Yang Faculty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Received: Aug. 26th, 2019; accepted: Sep. 10th, 2019; published: Sep. 17th, 2019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show the weakness and blank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onstructing perfect judicial rules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has a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irstl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of our country. Secondly, through the method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international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starting from the two dimensions of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ing dilemma; finally, constructs a systematic, forward-looking, flexible and principled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rule. Keywords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Comparative Analysis, Dilemma, Counter Measures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杨异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辽宁大连 收稿日期:2019年8月26日;录用日期:2019年9月10日;发布日期:2019年9月17日 摘要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此起彼伏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显示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脆弱与空白,构建完善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规则对网络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整、加以规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

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北京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参考的内容,均已在文中明确作出了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内容摘要 创新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调整社会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并对国家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知识创新设施、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有力支持、健全的法规保障及市场需求,在创新过程中起到了有效的调控、推动、扶持与激励作用。从我国国家创新机制的发展过程来看,创新机制上不仅要继续从国家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而且还要借鉴地学习发达国家在创新机制上的可取做法,不断完善创新机制的建设。 知识产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对国家经济发展及增强综合国力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保护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密切关系,使得知识产权在知识产业领域起到了激发创造力的作用,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纵览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过程,现存的诸多问题,仍使我们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必要,结合当前的实际,应该更多地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保护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举措,尤其是相关法制方面的建设。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将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使之成为经济建设、增强国力的重要法制保障。 关键词:创新机制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论文(论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是进行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于自主创新的全过程。【关键词】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纵观我国近30年的技术发展,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征:我国主要产业部门使用的主导技术基本上是把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进行非关键性创新的结果,也就是我们在对引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进行二次创新严重不足,许多情况下采用了对引进技术与产品的仿制,如西药、精细化工产品95%以上依靠仿制,这种仿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未能较快的提高我们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导致我们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依然很弱。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研究自主创新及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动力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自主创新的动力分析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

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教育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2006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进一步绘制了未来的蓝图:要用15年的时间,即到2020年,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由此可见,自主创新被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自主创新的对立面不是“开放创新”,自主创新不是“闭门造车”式的创新,它不排斥开放与集成,集成技术也可有自主创新,自主创新业不是鼓励从头做起,将引进的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业是自主创新的组成部分。所谓自主创新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提高了创新主体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活动。自主创新中“自主”应该是宏观意义上的自主——国家层面上,只要是在一个国家范围内进行的创新活动,不论这种创新活动是原始性创新,还是合作性创新,还是引进消化吸收的二次创新,只要创新主体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都应属于自主创新的范畴。对此,要使各项制度、机制和资源配置更有利于原始创新,使之涌现出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要加强集成创新,使相关科技成果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与产业;在引进国外先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私权,本质上是特定主体依法专有的无形财产权,其客体是人类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人们从事发明创造,并公开发明创造的成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知识传播与科技进步。 知识产权包含领域如下: 1.传统领域(线下):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2.互联网领域的地址资源(线上):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 知识产权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专有性 也称垄断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如专利、注册商标)享有实施、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别人要享有这种权利,必须经知识产权所有人同意。 地域性 是对权利人的一种限制。它表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那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专有性,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具有专有性,即不受到法律保护。 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时间的限制。超过规定的时间,就不再得到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调整的是因确认、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法的任务就是从法律上确认智力成果归生产者或合法受让人所有,用法律手段来保障权利人或其合法受让人对智力成果的所有权。 网络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文字资源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繁多,每天的IE浏览量堪称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节省了印刷、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四是资源庞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是各企事业单位在中国互联网合法的网络产权资源,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推出的一种新生的知识产权,应当适应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有的知识产权登记内容和网络资源的注册实施对接,对每个申请注册的网络资源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重复、冲突,将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机构—(知识产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2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2

论自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 由于我国成文法具有无法避免的滞后性、自媒体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上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上的双重复杂的特性,在自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我国自媒体领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并未有效建立。相比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网络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专有性和时间性等特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传播范围可以在瞬间达到全球各个角落,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有时间更短、范围更广、侵权人更多等特性。而网络发展进入自媒体时代后,更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个方面涌现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与问题。立法上的滞后加之侵权手段之多、侵权成本之小、侵权利润之巨导致了在自媒体平台上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频发,各个类型的侵权手段层出不穷,越来越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长此以往,不仅将影响互联网自媒体平台的发展,更会给社会文化、科学领域的创新积极性带来巨大的损害。本文希望通过调查网络自媒体侵权传播的现状、分析我国现有立法、对比参照各国有关立法、借鉴以往知识产权制度面对新

兴媒体的对策以期找出更好的调和自媒体传播快捷个性的优势与保护著作权人专有权利之间矛盾的方法:加强自媒体提供平台监管,严格自媒体平台提供者责任,建立便捷快速维权渠道,创立新的利益分享模式。 Abstract Due to our statute is unavoidable lag, with sel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media law and computer network technology, the double complex characteristics in from media rapid development today, China's media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has not been effectively established. Compared to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network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the resul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fringement cases with shorter and wider, the right infringement person more properties broke the tradi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geographical, exclusive and time

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

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 当今世界,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我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当前,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要应对危机保增长,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这也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强省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使我省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较薄弱、部分企业观念淡薄,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存在着一定问题。 以中药产业为例,中药产业是我国独具民族特色和发展优势的传统产业之一,也是我国在国际经济大循环中极有可能取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然而,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字,到2005年,我国87%的中药专利申请来自国外,而90%以上的民族中药没有申请专利。全国每一万家医药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约为21.33件,多数中药企业还没有专利申请。而申请国外专利的更少,中药领域的国际专利申请仅占国内专利申请的0.6%。另根据国家专利局中药处的资料,在我国全部中药专利申请中,个人申请占了80%—90%,而企业的专利申请不足20%。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使得我国中药行业痛失大好机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不利的地位。据报道,目前我国已有900多种中药项目被外国公司在海外申请了专利,造成我国大量中药资源无形资产的流失。如我国自主研发的青蒿素制剂未在国外申请专利保护,目前国外已有20多家企业予以仿制,其专利也被抢注,致使中国同类产品药品出口时还须补交专利使用费。仅此一项,我国每年至少损失2亿—3亿美元的出口额。 面对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及跨国公司的层层枷锁,中国政府和企业将如何应对呢?就中药产业而言,我们建议: 1)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现有中药的专利资源 中药和方剂是中医治病的主要手段,加强我国现有中药、方剂的专利保护,是中药产业创新、开发的源泉。随着技术进步,我国的中医药领域近年来也申请了部分发明专利。我国中药企业应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现有中药的专利资源进行工艺和处方的优化,转化成具体的产品,同时重视对它们进行二次开发研究,不断提高中药技术和产品在中国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中药行业主管部门还应组织力量,收集、研究和掌握国际有关中药专利信息和动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指导中药产业的专利发展方向和提高专利技术水平,同时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我国的技术创新资源。

浅谈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智力劳动的高级化和科技创新的高层化,人类的新智力成果超出了传统知识产权的范围,推动着知识产权的发展。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应用和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尤为突出:一系列新客体如基因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多媒体产品、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网络技术等都给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带来了一系列冲击。特别是数字化技术、多媒体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都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必须给他们相应的保护,于是许多新权利也应运而生,如地理标记权、域名权、数据库权利、商品化权等等。 标签: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专利法 一、知识产权保护概述 从广义上说,知识产权泛指人类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创造性成果权利,包括专利权、集成电路权、植物新品种权、专有技术权、版权、软件权等;第二类是识别性标记,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其也与制止不正当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利(如产地名称等)。知识产权及其法律保障机制,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科技进步达到一定层次的产物。反过来,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 (l)发明专利:发明是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听和改进发明(对已有产品、方法的改进万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实用新型首先必须是一种产品,在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其次是这科产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立体形状、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如液态产品、气态产品、糊状产品、粉末产品等不能作为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再次,这种技术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实用,对于一些不能在产业活动中生产使用的发明创造,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他们的组合所作出的反映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首先必须是独立的产品。如果只是产品不可独立存在的某个一部分,就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专利。 专利法保护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设计人。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之分。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不在任何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单位工作的人员退休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虽然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发明或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则是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 篇一:企业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企业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摘要:中国经济快速融入全球化发展大潮的同时,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也日益严峻,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追求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在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科技、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了历史性的提升,保护知识产权也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也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油气田企业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厦的合同纠纷发生频率相应增加。因此,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合同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意识 在大多企业中重视的只是有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知识产权等无形的资产的重要价值。不重视技术的保密、专利的维护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使这些无形的资产发挥重要的价值。失去了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机会。在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虽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一些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使企业不能利用知识产权来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的更不要说利用知识产权获取超额利润,不利于企业的生存和长期发展。 (二)缺乏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虽然我国企业每年科研成果平均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很少,多数企业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企业取得一项科研成果并不容易,在开发研究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策略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则难以保证科研开发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在科研过程中,很多企业不知道进行专利文献检索.这样不只会造成重复研究.还可能会侵犯别人的专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些企业申请专利后对专利的利用率很低.产业程度低.也无法利用知识产权获取超额利润。造成了浪费。 (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不健全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绪论 (4) 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与特征 (5) 1.1网络知识产权的涵义 (5) 1.2网络知识产权的特征 (7) 1.2.1知识产权的三个特性 (7) 1.2.2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特性 (7) 1.2.3 电子网络环境下知识传播特点 (8) 1.3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主、客体特征 (8) 1.3.1 网络知识产权主体特征 (8) 1.3.2 网络知识产权客体特征 (8) 1.4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时间特征 (9) 2 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9) 2.1利用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来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 (10) 2.2利用与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10) 2.3加强技术防御与保护设施 (10) 2.3.1防火墙技术。 (11) 2.3.2 网络权限的设置 (11) 2.3.3 网络加密技术 (11) 2.3.4 添加水印防伪技术 (11) 2.3.5 CA认证技术 (11) 2.4科学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有关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11) 2.5制定《电子网络知识产权法》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12) 3.加强网络环境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12)

摘要:电子网络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特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有:电子网络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较弱,权利主体的确定比较复杂,权利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受保护时间大大缩短等。为促进电子网络的正常发展,应运用法律手段对电子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关键词:电子网络; 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电子网络知识产权法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测试题

...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第1 章测试题 ( 一) 单选题, 每题 5 分, 共 5 题 1. 专利质量主要是指专利的法律质量、技术质量和经济质量, 其中( 法律质量) 是决定性 2. 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 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商标 和品牌。这体现了专利具有( 经济价值) 。 3. 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共同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优势, 其中,( 专利数量) 是构成企 业知识产权优势的基础。 4. 专利具有时间性, 其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10 年), 过了保护期, 任何人都可以 无偿使用。 5.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道, 全球每年发明成果的( 90%-95%) 都可以在专利文献中查到。 ( 二) 多选题, 每题 5 分, 共 5 题。 1. 根据本课程, 专利的权利特点是指专利具有(ABCD) (A) 独占性(B) 地性(C)时间性(D) 可转让性 2. 对一个概念下定义至少要遵循(ABCD)个准则。 (A) 简练(B) 完备(C) 准确(D) 易懂 3. 企业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时候, 审查员会依法审查, 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审查(BCD)。 (B) 新颖性(C) 创造性(D) 实用性 4. 本课程提到, 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 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ABCD) (A) 制度价值(B) 经济价值(C) 文化价值(D) 市场价值 5. 高价值专利的" 高价值”是一个相对概念, 价值高低因事而异、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下列各项中, 属于因事而异的是(ACD)。 (A) 专利主体为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充分发挥专利的制度价值功能 (C)专利主体想和竞争对手开展市场竟争, 更多关注专利的市场价值 (D) 专利主体想建设企业文化, 更多关注专利的文化价值 ( 三) 判断题, 每题 5 分, 共10 题。 ( 是)1. 知识产权有多种价值, 最主要的价值是它的制度价值、经济价值、市场价值和文化价 值 ( 是)2. 高档商品或奢侈品的价格主要由知识产权的高额附加值决定, 知识产权就是它所用的 商标和品牌 (是)3. 本课程提到, 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对于国家来讲, 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 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4. 很多企业往往只认识到知识产权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 同时知道知识产权还有 制度价值和文化价值, 知识产权的制度价值是最重要的。 ( 是)5. 高价值专利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赢得国际经济竞争 (否)6. 本课程提到, 专利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 随着使用会产生损耗, 因而会在使用中不 断贬值。 (否)7. 高价值专利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 专利不是企业的核心克争力, 科技成果并不是, 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 (是)8. 专利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科技成果并不是, 因为法律赋予专利“独占性”。 (否)9.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标准, 凡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和—定是高价值专利, 同时高价值专利也一定是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是)10. 高价值专利是指有用性强的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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