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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学》第18章在线测试

《侵权行为法学》第18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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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学》第18章在线测试

A B

C D

、下列哪项权利受到侵害

A B

C D

、下列哪项权利受到侵害

A B

C 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突破性地规定的一项具体人格权是

A B

C D

、我国司法实践算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是

A B

C D

D、名誉权

E、隐私权

2、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何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其他近亲属

E、关系密切的朋友

3、国外算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种类?

A、酌定原则

B、比例赔偿原则

C、标准赔偿原则

D、固定赔偿原则

E、限额赔偿原则

4、抚慰金赔偿适用的范围是?

A、死亡赔偿

B、残疾赔偿

C、一般伤害赔偿

D、侵害身体权

E、侵害财产

5、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A、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B、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C、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正确错误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正确错误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

正确错误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

正确错误

、虽然受害人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错误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

侵权行为法知识要点整理 一.相关概念: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2.规范竞合:同一事实符合数个规范的要件,使该数个规范都得到适用的法律现象。 3,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行为致人损害时,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 4.特殊侵权行为: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特别法的规定而应付民事责任。 5.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6.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如何救济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7.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和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8.过错推定原则: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9.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10.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也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11.抗辩事由:是指行为人针对受害人要求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其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对抗性;客观性 12.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重,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同表现形式,即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民事行为类型的要求,民事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 13.直接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14替代责任:为他人的行为负责或为自己管领下的物件致害负责的侵权责任。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15单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16双方责任:由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主要表现为过失相抵。 17过失相抵:在侵权损害赔偿中,由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18补充责任:有数人须承担责任,但责任有先后顺序,首先由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在直接责任人无力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由其他责任人承担责任,并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的责任形态。 19责任竞合: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 20一般侵权行为:是最基本的侵权行为形态,是指法律无特殊规定、适用一般侵权规则的行为。 2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 2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23.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时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人身和财产)的行为

郑大远程侵权行为法学部分答案

《侵权行为法学》第16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何时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A B C D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几个月总额计算 A B C D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的赔偿计算至多少周岁 A B C D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多少年计算 A B C D

2、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 A、人身损害赔偿的常规赔偿 B、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 C、致人死亡的赔偿 D、扶养来源的损害赔偿 E、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赔偿范围是? A、为救治受害人所支出的常规费用 B、丧葬费 C、被扶养人生活费 D、死亡赔偿金 E、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4、人身损害所致残废,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包括? A、常规赔偿的项目 B、残疾赔偿金 C、残疾辅助器具费 D、被扶养人生活费 E、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5、定期金赔偿方式适用于下列哪些赔偿项目? A、死亡赔偿金 B、残疾赔偿金 C、被扶养人生活费 D、残疾辅助器具费 E、医疗费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正确错误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正确错误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正确错误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正确错误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正确错误 A B C D 、对于间接损失 A B C D 、关于间接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 A B C D 、关于直接损失中原物价值的计算 A B C D

网络侵权案件的侵权行为地管辖依据评析

网络侵权案件的侵权行为地管辖 依据评析 关键词: 网络侵权属地管辖侵权行为地侵权设备所在地 内容提要: 侵权行为地这一传统属地管辖依据能否适用于以及该如何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是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重要问题。该依据虽然受到网络的冲击,但仍能适用于此类案件。然而,我们必须基于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对其加以发展。“被告侵权设备所在地”作为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管辖依据,具有确定性和合理性,应作为网络侵权案件的主要管辖依据。“原告发现侵权信息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一般不能作为管辖依据。只有当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难以确定时,它才可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依据而得以适用,成为网络侵权案件的辅助管辖依据。 引言 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是法院审理案件时面临的首要问题。侵权行为地是法院对侵权案件进行属地管辖的一项基本依据,已得到世界多数国家的普遍采用。侵权行为地是指构成侵权行为的法律事实所在地。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传统的现实物理世界中的

侵权行为,其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确定性,比较容易判定。但是,网络的无界性使得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的侵权行为的地域性明显弱化,侵权结果的发生又体现出很强的扩散性和不确定性。这使得传统的侵权行为地管辖依据在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时受到挑战。 所以,现在我们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侵权行为地这一传统属地管辖依据还能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吗?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前提性问题,否则其他相关研究将成为无本之木。其次,若该依据还能适用,那么该如何确定网络侵权行为地、如何适用该依据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是依该依据确定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关键环节。由此可见,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是极具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工作。本文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依次进行探讨,系统论证“依网络设备所在地确定网络侵权行为地”的观点,深入分析网络侵权行为地管辖依据及其确定方法,以期对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理论有所发展,对我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问题的更好解决有所帮助。 一、侵权行为地管辖依据仍可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但须发展完善 第一,从本质上讲,侵权行为地是一项基本的属地管辖依据。 属地管辖权是法院依据法院地与某民商事案件的事实或当事人的地域联系而享有的管辖权。从国际角度看,属地管辖权是国家基本权利之一,是国家主权,特别是国家领土主权在国际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权问题上的体现[1]。从国内角度看,属地管辖权体现了在国内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管辖权力的分配与平衡,是国家的管理控制权在司

16春学期《管理学》在线作业(满分答案)

16春学期《管理学》在线作业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一、单选题(共30 道试题,共60 分。)V 1. 卡茨认为,管理者需要三种技能:概念技能、人际技能和技术技能,其中技术技能对()最重要。 A. 中层管理者 B. 执行者 C. 基层管理者 D. 高层管理者 满分:2 分 2. ()属于管理者的决策制定角色。 A. 发起和管理新的项目 B. 监督信息共享 C. 雇用和培训新的雇员 D. 联络各工作小组 满分:2 分 3. 泰勒的科学管理方法对人性的假设是()。 A. 经济人 B. 社会人 C. 自动人 D. 复杂人 满分:2 分 4. 用科学的方法定义工作的“最好方法”是由()开创的。 A. 泰罗 B. 韦伯 C. 亚当.斯密 D. 法约尔 满分:2 分 5. 有一种领导人,他们善于提出带有挑战性的目标,诱导职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提高工作的完善程度,并对员工表现出极大的信任感。这种领导方式是()。 A. 成就导向型的领导方式 B. 支持型的领导方式 C. 参与型的领导方式 D. 指示型的领导方式 满分:2 分 6. 霍桑实验的结论中对职工的定性是()。 A. 经济人 B. 社会人 C. 自我实现人 D. 复杂人 满分:2 分

7. ()就是对一系列典型的事物进行观察分析,找出各种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从中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这种从典型到一般的研究方法也称为实证研究。 A. 演绎法 B. 调查法 C. 试验法 D. 归纳法 满分:2 分 8. 曾有某高技术企业的总裁,其个人并无接受过相关高技术教育及从事过相关领域经营的背景,而只有接受过MBA教育并在其他非高技术企业成功经营的履历,但他上任后,在短短的不到3年时间里,就迅速扭转了该公司多年亏损的局面,完成了当初董事会提出的盈利目标。这一事例说明:() A. 企业高层管理者不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管理经验就行了。 B. 成功的管理经验具有通用性,可以不分行业地加以成功移植。 C. 企业核心领导的管理水平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D. 这只是一种偶然发生的现象,可能是该总裁正好遇到市场机会。 满分:2 分 9.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在人的各种需要中,最高层次的需要是:() A. 安全需要 B. 尊重需要 C. 社会需要 D. 自我实现需要 满分:2 分 10. 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是进行组织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什么是合理的管理幅度,对于下列四种说法,你最赞同哪一种() A. 管理幅度越窄,越易控制,管理人员的费用也越低。 B. 管理幅度越宽,组织层次越少,但管理人员的费用会大幅度上升。 C. 管理幅度应视管理者能力、下属素质、工作性质等因素的不同而定。 D. 管理幅度的确定并不是对任何组织都普遍重要的问题,无须过多考虑。 满分:2 分 11. SWOT分析() A. 不适应个人 B. 不适应于非营利性组织 C. 不适应于著名大学 D. 适应于一切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包括个人 满分:2 分 12. 关于授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授权就是分权,分权就是授权。 B. 授权使领导者所管理的组织变得更快乐,更有积极性。 C. 授权工作如果能切实充分实行的话,下属会增加对工作的兴趣,而他们的价值也会因此而提高。 D. 不可越级授权。 满分:2 分 13. 基层决策,即工段、班组一级的决策,是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提高效率而做出的决策,是短期技术性的业务决策,多属()。

侵权行为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

《侵权行为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 《侵权行为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14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侵权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什么法律部门? A、民法 B、基本法 C、行政法 D、赔偿法 2、侵权行为法与下列哪一项不是并列关系? A、合同法 B、物权法 C、婚姻法 D、破产法 3、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只有存在过错,才须承担侵权责任。这主要体现了侵权行为法的哪一功能? A、补偿功能 B、惩罚功能 C、预防功能 D、保险功能 4、在侵害人格权的赔偿责任中,故意和过失程度直接影响到行为人的责任后果。这主要体现了侵权行为法的哪一功能? A、补偿功能 B、惩罚功能 C、预防功能 D、保险功能 5、下列哪一渊源,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参照适用? A、宪法渊源 B、民法渊源 C、司法解释渊源 D、行政规章渊源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侵权行为法的特征有哪些? A、高度的概括性 B、内容的复杂性

C、体系的完备和系统性 D、适用的强制性 E、效力的有限性 2、在法律性质上与侵权行为法相并列的法律部门有哪些? A、物权法 B、合同法 C、婚姻法 D、继承法 E、知识产权法 3、侵权行为法与刑法的区别体现为? A、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B、调整对象不同 C、适用目的不同 D、法律性质不同 E、保护客体不同 4、侵权行为法的渊源有哪些? A、宪法渊源 B、民法渊源 C、其他法律渊源 D、司法解释渊源 E、行政规章渊源 5、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法的区别具体体现为? A、适用范围的区别 B、对人效力的区别

《侵权行为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侵权行为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 A B C D 、侵权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是? A B C D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关于什么内容的概括性条款? A B C D 、我国民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民法通则》的哪一条款? A B C D 、与侵权行为同属民事违法行为的是? A B C D

D、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 E、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功能有? A、简化立法 B、避免遗漏 C、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D、预防损害 E、教育不法行为人 3、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有? A、侵害客体不同 B、社会危害性不同 C、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同 D、行为形态不同 E、法律后果不同 4、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有? A、法律根据不同 B、责任性质不同 C、责任当事人不同 D、法律后果不同 E、主观恶性不同 5、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有? A、行为前提不同 B、违反义务不同 C、行为主体不同

正确错误 、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是指概括一般侵权行为的特点和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法条款。 正确错误 、我国《民法通则》第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错误 、只要符合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特征,即使其他法律条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可适用该条款追究侵权责任。 正确错误 、侵权行为不能同时构成犯罪行为。 正确错误 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侵权行为法学》第02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18 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 测试结果如下: ? 1.1 [单选] [对] 侵权行为的基本性质是? ? 1.2 [单选] [对] 侵权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是? ? 1.3 [单选] [对]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关于什么内容的概括性条款? ? 1.4 [单选] [对] 我国民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是《民法通则》的哪一条款? ? 1.5 [单选] [对] 与侵权行为同属民事违法行为的是? ? 2.1 [多选] [对] 侵权行为的特征有? ? 2.2 [多选] [错]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功能有? ? 2.3 [多选] [对]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有? ? 2.4 [多选] [对] 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有? ? 2.5 [多选] [对]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有? ? 3.1 [判断] [对] 侵权行为的主要后果是损害赔偿。 ? 3.2 [判断] [对] 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是指概括一般侵权行为的特点和构成要件 的侵权行为法条款。

产品质量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一、产品质量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产品质量侵权行为地可以是产品制造生产地或产品销售地。 《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二、不属于产品质量侵权的销售者范围有哪些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惯例,以下产品提供者通常不属于销售者的范围: 1、偶发性转让产品者。个人将自己的使用的产品偶发性转让,不宜将其认定为销售者。因使用该产品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转让人承担合同责任,亦可要求生产者或真正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 2、电、水、气、热等公共用品提供者。电、水、气、热等公共用品,在性质上更接近公共服务,不应让其提供者负担过重义务,以免损害公共利益。即是说,水、气、热等本身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的,可适用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但公共用品提供者提供相关设备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的,可将其视为销售者;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电力分为高压电和非高压电。高压电适用高度危险责任,非高压电适用一般侵权责任。

3、不动产提供者。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的除外规定,即产品责任中“产品”不包括不动产。建设工程致人损害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86条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但《产品质量法》同时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范围,应适用产品责任制度。所以,可将使用有毒地板的开发商视为销售者。 另外,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初级农产品提供者如普通农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销售者;依据国际通行惯例,产品进口商通常被视为生产者。 三、产品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产品侵权行为,是由于存在缺陷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由缺陷产品的制造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有缺陷产品。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过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产品;二是用于销售,因而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

大连理工16春《管理学》在线测试2答案

1.需求层次理论是由()提出的。 A. 梅奥 B. 赫茨伯格 C. 马斯洛 D. 泰罗 答案:C 满分:3分得分:3 2.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结构形式是()。 A. 直线型结构 B. 事业部型结构 C. 矩阵型结构 D. 团队型结构 答案:B 满分:3分得分:3 3.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 A. 任务目标原则 B. 命令统一原则 C. 责权利对等原则 D. 效益原则 答案:A 满分:3分得分:3 4.根据领导行为四分图理论,哪种类型的领导者更能使下属达到高绩效和高满意度?() A. 低关心工作—高关心人型 B. 低关心工作—低关心人型 C. 高关心工作—高关心人型 D. 高关心工作—低关心人型 答案:C 满分:3分得分:3 5.根据领导生命周期理论,高成熟度下属的具体表现为()。 A. 对完成某个工作既无能力又没有很强意愿,既不能胜任工作又不能被信任。 B. 十分愿意承担任务,对工作有极大的热情,但是缺乏足够的技能,不能够胜任工作。 C. 有很强的能力、高超的技能,但是缺少积极性,不愿意去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 D. 既具备完成任务的热情也具备完成任务的能力。 答案:D 满分:3分得分:3 6.有些企业已经不再按专业设置科室,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必设的常设机构外,其他非常设机构一律随任务的变化而变化。这体现了组织结构的哪种发展趋势?() A. 扁平化趋势 B. 弹性化趋势 C. 虚拟化趋势 D. 网络化趋势 答案:B 满分:3分得分:3 7.在波士顿矩阵中,具有市场占有率较高,而业务增长率较低特征的是()。

A. 金牛 B. 明星 C. 问号 D. 瘦狗 答案:A 满分:3分得分:3 8.“计划不能一成不变,在保证计划总目标不变的情况下,随时改变实现目标的进程。”这句话体现的是计划的哪项原则?() A. 限定因素原则 B. 灵活性原则 C. 承诺原则 D. 改变航道原则 答案:D 满分:3分得分:3 9.下列哪一项是事业层战略?() A. 主营业务的定位 B. 产品的组合方式 C. 财务战略 D. 营销战略 答案:B 满分:3分得分:3 10.非正式沟通中的小道消息具有什么功能?() A. 发扬民主,充分调动组织中人员的积极性 B. 建构或者缓解焦虑 C. 与正式沟通保持适当平衡 D. 全面交流信息,防止官僚主义 答案:B 满分:3分得分:3 二、多选题(共10道试题,共40分。)得分:40 1.管理跨度的大小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A. 组织规模 B. 素质能力 C. 工作内容 D. 工作条件 E. 工作环境 答案:BCDE 满分:4分得分:4 2.下列关于战略管理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A. 战略管理是决定企业长期问题的一系列重大管理决策和行动。 B. 战略管理是企业制定长期战略和贯彻这种战略的活动。 C. 战略管理是企业处理自身与环境关系过程中实现其愿景的管理过程。 D. 战略管理包括企业战略的制定、实施、评价和控制。 E. 战略管理是指运用战略对整个企业进行管理。

《侵权行为法学》第04章在线测试

A B C D 、下列哪个原则不是本课程所说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 A B C D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哪一归责原则 A B C D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哪一归责 A B C D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 A B C D

D、公平责任原则 E、严格责任原则 2、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B、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C、行为人的过错由受害人举证证明 D、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无论过错大小都应承担责任 3、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 A、地面施工作业的侵权行为 B、建筑物侵权行为 C、树木致害 D、动物致害 E、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行为 4、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 A、产品侵权行为 B、危险活动侵权行为 C、动物侵权行为 D、被监护人侵权行为 E、医疗侵权行为 5、下列关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场合 B、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C、责任要件为四要件

正确错误 、归责原则解决是否应当赔偿、为什么应当赔偿的问题;赔偿原则解决怎样赔偿、应当赔偿多少的问题。 正确错误 、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正确错误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其承担侵权赔偿 正确错误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加害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正确错误 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侵权行为法学》第04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18 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 测试结果如下: ? 1.1 [单选] [对]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确定的是什么内容? ? 1.2 [单选] [错] 下列哪个原则不是本课程所说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 ? 1.3 [单选] [对] 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哪一归责原则? ? 1.4 [单选] [对]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 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哪一归责原则? ? 1.5 [单选] [错] 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 标准,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都要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下列哪一归责 原则? ? 2.1 [多选] [对] 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 ? 2.2 [多选] [对] 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3 [多选] [对]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 ? 2.4 [多选] [对]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 ? 2.5 [多选] [对] 下列关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化和类型化(一)

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化和类型化(一) 今天讲侵权行为法一般化和类型化结合的问题,为什么讲这个题目呢!我们在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的时候遇到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怎么样来处理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化和侵权行为法的类型化的问题?这是在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这一编当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那么我们的民法典侵权行为法这一编可能就编的比较好,要是解决的不好,侵权行为法这一编就有可能就搞砸了。所以这个问题在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的时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这一问题我们作了尝试,现在我们在起草民法典侵权行为法这一编当中基本上是按照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化和类型化结合的思路来进行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来说效果还是可以的,我就把这些问题主要的内容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关于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和侵权行为一般化的问题 这两个问题涉及到一个一般化、一个类型化,实际上说到底说的是什么呢?就是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编制的方法和英美法系侵权行为法编制的方法,现在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大陆法系关于侵权行为一般化的最基本的做法。中国民法现在的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思路的大陆法系的思路,集中表现在《民法通则》当中关于侵权的民事责任这一部分,法律立法的思想还是大陆法系,走的还是侵权行为一般化这样一个套路。那么什么是侵权行为一般化这样一个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编制方法?它基本表现在侵权行为法当中首先要有一个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大陆

法系在制定侵权行为法是按照侵权行为一般化的方法来编制,它首先要有一个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这个侵权行为的一般条款概括了主要的或者全部的侵权行为,然后对侵权行为的具体规则再做一个规定,它对侵权行为不作类型化的规定。《法国民法典》在1804年起草的时候,侵权行为法一共是五个条文,在这五个条文当中,1382条、1383条规定了过错侵权责任;然后在1384条、1385条、1386条规定了特殊侵权行为;这五个条文把社会生活当中形形色色的侵权行为都概括进去了,它的立法就是侵权行为一般化的做法。大陆法系从《法国民法典》以后,大多都采用这样的方法来立法,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一般化的立法方法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是从头开始往后算,我把它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就是比较古老的成文法,在这些古老的成文法当中,比如两河流域等,这样一些古老的立法,它们都规定了非常多的侵权行为法的规范,但是它们都是对具体侵权行为的描述,没有一个概括性的侵权行为的条文,它的特点就是具体规定。 第二个阶段就是向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化前进了一步,这个时候就到了罗马法的后期,罗马法后期关于侵权行为罗马法有一个新的规定,把它规定叫做“私犯”。在罗马法上出现了“私犯”和“准私犯”的概念,这就把所有具体的侵权行为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一般的种类叫做私犯,另一类叫做准私犯。一种是对人或财产的私犯,一个人实施了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人身、侵害了他人的财产,这个时候就要承担责任,把这

(完整版)侵权法名词解释

1.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事实 行为。 2.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一方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侵权行为之债: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的关系 4.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 5.特殊侵权行为:立法特别规定其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的侵权行为 6.作为的侵权行为:以作为的方式积极侵害他人权益的侵权行为 7.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对他人负有的作为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作为义务的侵权行为。 8.自己责任:由侵权人本人承担责任 9.替代责任:为他人行为承担的责任 10.物件致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林木等存在疏于管理、维 护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11单独侵权行为:仅一人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2.共同侵权行为:两人以上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3.侵权责任法:广义:关于损害与赔偿的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 狭义: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编 14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即侵权责任法中规定过错责任的法律条款 15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6民事利益: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尚未上升到民事权利层面的利益。 17归责原则: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 18过错责任原则:债务人对其侵权行为或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仅在主观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19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以过错为归责事由时,原告只需举证被告人已实施不法行为,法律即推定被告具有过错,但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却仍实施行为或听任损害发生。 21过失:是指行为人怠于注意。也即行为人本应注意且能够注意,却因不注意而造成损害后果 22重大过失:行为人违反了一般人具有的最低注意义务 23一般过失(轻过失):对自己行为的注意有轻微缺陷,违反了较高的注意义务的过失

2017年石油大学《管理学》在线考试答案

《管理学》在线考试(开卷)试题—16秋 注意事项: 1、通过在线考试模块完成该课程考核; 2、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3、请务必于2017年1月6日前完成。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70分) 1、何为管理?管理者应该具备哪些技能? 管理就是通过与他人的互动使企业部门能够健康稳定的运行,并且完成部门的任务目标。 一、技术技能 一般来讲,“懂行”“一技之长”“才重一技”“隔行如隔山”“不熟不做”都是它的意思。指使用某一专业领域内有关的工作程序、技术和知识完成组织任务的能力(一般基层管理人员要求较高)。 二、人际技能 人际技能也就是所谓的“懂人”,指与处理人事关系有关的技能,即理解、激励他人并与他人共事的能力。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要在领导者的位置上坐好,坐稳,离不开与周围人群良好的关系,包括上级、下属、同行、外部等等。这就是在领导活动中调节人际关系的艺术,其中包括协调同上级的关系、协调同级关系和协调与下属的关系。 协调同上级的关系 要协调好同上级的关系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地位,努力做到出力而不越位。就是不该决断的时候不擅自决断,不该表态的时候不胡乱表态,不该干的工作不执意去干,不该答复的问题不随便答复,不该突出的场合不“抢镜头”等。 其次,要适当调整期望、节制欲望,学会有限度的节制。但这并不足说惟上级和领导者之命是从,关键要看上级政策和领导的决策是否正确合理,如有不当或者严重失误之处,也要学会合理斗争,坚持原则。实现这一点,前提条件是加强与上级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尽可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以免出现判断失误。 协调好同下属的关系 下级是领导者行使权力的主要对象。因此,公正、民主、平等、信任地处理与下级的关系,对搞好领导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这一要求,正职必须讲究对下级的平衡艺术、引力艺术和弹性控制艺术。 。平衡艺术。就是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与下级的和谐平衡关系,实现心理的可接受性和利益的相容性,达到行为的一致性。 。引力艺术。就是领导者缩小自己与下属的距离,使之紧密地团结在自己周围一道工作的过程。简单说,领导者应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上下级之间在目标、情感、心理、态度、利益等方面一致

管理学在线测试

《管理学》在线测试 第一章绪论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1.管理学研究的侧重点或主线是(C) A、社会生产方式 B、管理历史 C、管理过程及职能 D、资源配置 2、2.管理追求的是(A) A、效率和效果的统一 B、成本和目标的统一 C、计划和控制的统一 D、科学和艺术的统一 3、3.管理的核心(实质)是(B) A、提高工作效率 B、协调 C、组织 D、配置资源 4、4.管理的二重性是(D) A、管理科学性和艺术性 B、管理综合性和历史性 C、管理实用性和不精确性 D、管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5、5.在企业中,下列何种各种人际关系是主导和核心。(A) A、主管人员与下属的关系 B、组织内一般成员之间的关系。 C、组织内群体之间的关系。 D、计划部门和销售部门的关系。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1.组织的内部要素有(ABCDE) A、人 B、物和技术 C、机构 D、信息 E、目的,即宗旨 2、2。亨利??明茨伯格认为管理者角色主要有(ACD) A、搞好人际关系 B、管理管理者 C、传递信息 D、制定决策 E、管理工人和工作 3、3。美国管理学家卡茨认为,一个主管人员至少应具有的三大基本技能(BDE)

A、学习技能 B、人际技能 C、想象技能 D、技术技能 E、概念技能 4、4.管理学的特征包括(ABCD) A、自然性 B、综合性 C、历史性 D、不精确性 E、社会性 5、5.学习和研究管理学的方法有(ABC) A、唯物辨证法 B、系统方法 C、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D、综合分析法 E、统计分析法 第三题、判断题(正确T 错误F ) 1、1.管理就等于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F) 2、2.管理的本质是一种对管理者的思维起指导作用的方法论即管理哲学。(T) 3、3.成功管理者一定是有效管理者。(F) 4、4.管理的艺术性强调其实践性,没有实践则无所谓艺术。(T) 5、5.系统方法就是用信息的观念来分析、研究和学习管理学的原理和从事管理活动。(F) 第二章管理思想演变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1.高层管理人员把例行的一般日常事务授权下层管理人员去处理,而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的决策和监督的权力,这是泰勒提倡的 B A、工作定额原理 B、例外原理 C、心理革命 D、职能工长制 2、2.霍桑实验直接为(A)学说提供了论据。 A、人际关系学说 B、决策理论学说 C、管理科学学说 D、经验管理学说 3、3.霍桑试验的第四个阶段中的限制产量是由于存在(C) A、正式团体 B、霍桑效应 C、非正式团体 D、破坏分子

侵权行为法学复习进程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侵权行为法》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版本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 1. 提交作业时必须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 关规定。 2. 提交作业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通过案例说明问题。 3. 提交作业必须完成规定的字数。 二.作业内容 1.举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800—1000字) 答:所谓归责,即责任的归结,是指当某种损害事实发生后,因无人主动承担责任,由司法机关判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是指确认和追究责任的一般规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损害事实发生之后,法律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换言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行为人的某种行为被确认为侵权行为并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这一概念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的规则。 侵权责任的承担,有是否应承担责任和承担多大责任等两个方面

的问题。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是行为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而行为人应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由赔偿原则来解决。由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是承担多大责任的前提,所以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在侵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实践中对损害赔偿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赔偿原则只是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起重要作用。 第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行为人实施的不法行为,其类型具体多样,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也各有不同。但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不是行为人承担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条件,而是对于各种具体侵权案件归责理由、归责规则进行一般抽象,总结出的同类侵权行为共同的归责基础。因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现了一定的法律价值,是具体侵权责任适用规则的概括,适用于多种具体的侵权行为。 第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适用于侵权法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主要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分,两种责任因性质不同,其归责原则也不一样。违约责任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主要看合同当事人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至于当事人违反合同有无合同以外的正当理由,在所不问。因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就是严格责任原则。对于侵权行为,法律确定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就不仅仅看行为人是否违反了法定义务,而且要看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是否有正当理由

中德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比较

中德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比较 摘要:从一般条款的争论着手,对比中德侵权法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所保护权益范围、侵权责任的过错和违法性要件,可知中国侵权法所设立的大小搭配的一般条款模式所保护的民事权益过于宽泛,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发展,故在法律使用上应借鉴德国的模式作目的性限缩。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上也可借鉴德国的规定。 关键词:侵权责任;一般条款;保护范围;违法性;过错 一、一般条款 众所周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很多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在侵权法上也一样。大陆法系侵权法的最基本特点是一般化的立法模式, 几乎所有的侵权法都设置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英美法系侵权法与此有重大差别, 是完全按照侵权行为类型划分的典型的类型化侵权法。例如英国的侵权法是把侵权行为分成八种基本类型, 美国侵权法则把侵权行为分成十三种基本类型。英美法侵权法都没有一般性的规定, 不存在侵权责任一般条款。那么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究竟是什么? (一)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两种模式 杨立新教授认为, 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是指概括一般侵权行为的特点和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法条款, 它将一般侵权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和基本特征进行概括, 作为一般侵权行为请求权的基础的条款。他把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分为两类:大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简称"大一般条款")和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简称"小一般条款")①。 该理论并且认为大陆法系各国侵权法在规定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时候, 也是分别采取上述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的。法国和德国的侵权法规定的是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 这种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仅仅概括一般侵权行为, 不包括特殊侵权行为。《埃塞俄比亚侵权责任法》② 和欧洲统一侵权法③ 采取的是大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特点是用一个条文概括的是全部侵权责任, 其基础在于借鉴英美侵权法的立法经验, 在其立法中规定了全面的类型化侵权行为, 用大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覆盖全部的侵权责任类型。各国成文法侵权法在规定侵权责任一般条款上, 要么采取法德式即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 要么采取埃塞俄比亚式即大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 二者必居其一。 张新宝教授则认为侵权法的一般条款,是指对侵权法的保护范围、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某一类型或多个类型侵权的内容进行抽象规定,以作为相关类型侵权法具体规定展开基础的条款 张新宝:《侵权立法模式:全面的一般条款+全面列举》,《法学家》2003年第4期。 。此种理论把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分为全面的一般条款和有限的一般条款。全面的一般条款是指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作为一切侵权责任请求权(诉因)之基础的法律规范。这个一般条款具有两方面的功能:(1)作为民法典调整的所有侵权责任之请求权基础,在这个条文之外不存在任何民法典条文作为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2)它决定侵权行为法的框架和基本内容,侵权行为法的其他部分都是对这个一般条款的解释、展开和关于其适用条款的规定,或者对这个一般条款所调整内容的列举性规定。而有限一般条款是指仅仅适用于自己加害行为的责任(或一般侵权行为责任、过错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而且采用一般条款的立法例都对具体侵权行为举行列举,所不同的是,有的全面列举,有的则部分列举②。张新宝教授也赞成法国侵权法的立法例为有限的一般条款,但是其认为德国侵权行为法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一般条款,因为它即没有对适用于全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作出抽象规定;

“侵权行为地”特别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的适用精品文档7页

“侵权行为地”特别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的适用 在互联网环境下,随着网络用户的不断增加,网络内容的不断丰富和扩充,也使得网络侵权纠纷层出不穷。[1](p223)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诽谤、侮辱他人人身权的行为;有散布计算机病毒,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还有更多的侵犯商标、抢注域名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由于在互联网背景下,用户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点使用网络工具,上传或下载信息,[2](p96)随之而来的就是法律规范的冲突和管辖权的难以确定。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在地球的任何地方、针对不特定的任何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了侵权结果可以在任何地方发生。[3]此时,传统的管辖权确定规则如何调整适用,变得至关重要。 一、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则在互联网案件中适用的困境 在侵权案件中,特别管辖权确定规则一般坚持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布鲁塞尔公约》第5条第3款规定:“有关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案件,在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被诉)。”2001年欧盟理事会第44号规则《关于在民事和商事领域的司法管辖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裁决的条例》有关侵权特别管辖的规定也主张由侵权行为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国家的法院管辖。[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999年《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以下简称“1999年《海牙公约草案》”)第10条有关特别管辖的规定也确认,原告可在造成损害的行为发生地法院起诉。各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也充分体现了这一规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美国,主要依联系程度来确定管辖权,使得行为与法院地的关系更成为考

《管理学》在线考试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

《管理学》在线考试(开卷)试题 注意事项: 1、通过在线考试模块完成该课程考核; 2、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70分) 1、组织的任务环境包括那些?各自如何对管理产生影响? 任务环境是指与组织实现其目标直接相关的那部分环境,它是由对组织绩效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的关键顾客群或要素组成的,一般包括供应商、客户或顾客、竞争者、政府机构及特殊利益集团。 1.供应商:向企业供应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企业即为供应商。 现代企业倾向于选择较少的供应商,并与之建立起良好的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以便及时获得高质量的物美价廉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过去,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关系通常充满了火药味,制造商越来越发现,唯有与供应商精诚合作,才是节约资金、保证质量和加快产品上市速度的关键之所在。 2.顾客:所谓“顾客”是指从企业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作为企业产品的接收者,顾客决定了企业的成败。顾客数量、类型的变化,以及顾客口味、需求的变化,都会给企业带来机会或威胁。企业的成功是建立在对顾客需求及其变化的正确反应之上的。 3.竞争对手:所谓“竞争对手”,是指与本企业处于同一行业,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换句话说,竞争对手是与特定企业争夺消费者的企业。 竞争对手之间的对立是管理者需要处理的最具威胁性的一种力量。高度对立的结果往往是价格竞争,而价格的下降则会导致企业利润的降低和获取资源能力的下降。 现有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是企业面临的一个主要威胁,潜在竞争对手则是另外一种重要的威胁力量。潜在竞争对手是指在当前任务环境中并不存在,但可能进入该领域的企业。 虽然在全球范围内,企业之间的竞争狼烟四起,但很多企业发现,通过合作而非竞争,同样可以达到原来确定的目标。 4.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有关政府部门在若干方面对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督。例如,航空局对飞机是否合格、能否飞行,实行严格监督,同时,管理者必须充分意识到在政治、法律框架内所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压力集团”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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