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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2001-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贯彻。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一)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

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验工作的技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同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一、“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呵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二、“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三、“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二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装项目,必须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报告;

八、使用单位和安装、大修、改造项目承担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通讯资料。

第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备案资料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准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格式见附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或者标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纠正工作完成后,方准许施工。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纠正意见的,视为准许施工。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备案后,使用单位即可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客运索道验收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申请报告,经该机构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审查合格并填写《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格式见附四)后,方能向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部

第十条使用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情验收检验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二、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记录;

三、试运行记录;

四、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新增无需现场安装的除外);

五、配套土建工程的验收证明(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六、《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仅限客运索道)。

第十一条监督检验机构收到验收检验申请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工作。完成验收检验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者,发给加盖统一规格钢印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格式见附五,编号见附六)。该标志有效期自签发验收检验或者定期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客运索道经验收检验合格者,还应当发给《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格式见附七)。

对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凡有连续5年以上(含5年)验收检验合格记录企业制造的定型产品,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员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合格的,可以免于验收检验,但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并发给加盖统一规格钢印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该标志有效期目监督检验机构签署免检意见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裁》(每台2份);

二、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五、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六、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当由制造企业提供免费维修保养且其期限达到时,必须向注册登记机构补报本条第四款规定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维修保养责任书。

第十四条收到注册登记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资料工作,符合13号令及本规则规定的,应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保留一份在本单位存档。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格式见附五,编号见附八)。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三、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六、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操作人员守则;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常规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但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帽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三、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况;

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四、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五、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惨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二条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修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在申请3年一次的全面检验前,应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复审申请报告,经该机构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审查合格并填写《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后,方能向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全面检验。

客运索道的年度检验按照13号令的第51条执行。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时,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一、原产权单位应当持拟转让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有关牌照和证书,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原产权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后的原《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份)、历次检验报告、维修保养和改造记录等关资料及其有关牌照和证书,移交给该设备的产权接收单位;

三、易地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的手续,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四、不需要易地重新安装的,该设备的产权接收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份)并到原注册登记机构重新进行注册登记(设编号不变),设备定期检验的期限不变。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产权单位不变但需要易地重新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

办理注册登记的手续,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第二十六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一、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二、发生设备事故;

三、停止使用1年以上。

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工作情况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1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续。经确认的,在其停止使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1年但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期限足1年的,仍按照原期限进行定期检验。停止使用期限达到并拟重新使用时,应当照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应工作。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

手续。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还应将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交回原注册登记机构。

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13号令和本规则的有要求之外,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或者标准中关于防爆安全技术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按本规则规定执行特种设备备案、注册登记等工作的特种设备全监察机构,可将上述工作委托当地的监督检验机构或者下属行政部门办理,但必须对外公告,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必须按照五规定的制作规则,由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单位统一制作。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一、特种设备分类目录(略)

二、实施设计审查的游艺机和注销设施目录(略)

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略)

四、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略)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与张挂规则

七、《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格式)

八、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编号与张挂规则

2001年4月9日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一、内外部检查 1、锅筒内有无杂物,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2、锅筒、水冷壁管、集箱和对流管束应无裂纹和渗漏、变形,下降管绝热无破坏。 3、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齐全无杂物。 4、煤层调节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5、煤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6、烟道内无积灰无杂物,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7、炉排变速机构和各种变速试车,使炉排转动正常为止。 8、在炉排转动中,检查炉排组合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排除。 9、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10、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开户灵活,关闭严密。 11、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机位置正确。 12、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好用。 13、所有的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14、各操作部位要用良好的照明。

15、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16、各种仪表齐全、灵敏。 17、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合乎要求。 18、燃料、水源有足够的储备。 二、阀门的检查 1、所有冷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2、检查的同时应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蒸气锅炉: (1)蒸气系统——主汽阀门[关]、母管截阀门[关]、锅筒空气阀门[开]、锅筒压力表旋塞[开]、压力表放水旋塞[关]、炉水取样阀门[关]。 (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阀门、旁路阀门及排污阀[关]、空气阀门[开]、直通上水阀门[关]、锅筒进水阀[开]。 (3)水位计——汽、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4)排污系统——锅筒排污阀[关],集箱排污阀及锅筒连续排污阀[关]。 (5)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热水锅炉: (1)锅炉供回水管阀门[开]。 (2)循环泵进、出口阀门[开]。 (3)注水前打开各部位空气门,注满水后关闭。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 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备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资料、表格可到QQ群252741022下载。 每周五下午学习,不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告知业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 地址: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电话:3775820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84899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旋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要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3、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有衬垫,然后试吊离地面0.1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4、起重区域周围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吊钩升起高度至2米以上。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处理设备变动方式变动主要项目设备变动日期变动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代码 其他情况 使用单位(章) 年月日安全监察机构(章) 年月日

《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 此表为申报注册登记时使用,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的状态,登记时应由使用单位在表头盖公章,同意注册后,应盖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公章。 1、登记表编号:可采用设备类别(T)加年代(四位)和顺序号(四位)表示,如2001年所登记的顺序为1200台,可编为T20011200。 2、注册登记机构: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全称。 3、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的日期。 4、设备注册代码: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代码编制规则》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锅炉设备编号。 6、厂车牌照编号:填写厂内车辆牌号,其他设备可不填该内容,填写“—”。。 7、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进行注册登记的人员。 8、使用单位:填写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称或业主姓名。 9、使用、设计、制造、安装、产权、检验、承担单位机构代码:填写由有关机构按规定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镇(乡)、街(村)、号(组)等。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动力处(科)。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单位人员姓名。 13、设备类别:按电梯、起重机械、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填写。 14、设备名称:首先按设备代码所列举的名称填写。 15、资格证书名称:填写制造等单位取得资格的证书名称,如没有取得证书,可填“无”。 16、设备主要性能:按照设备类别,填写相应的性能参数。按项目(如运行速度)、(如1m/s)横向填写。 16-1、电梯:运行速度(m/s)、额定载荷(kg)、层站(单位为个)、提升速度(m)等。 16-2、起重机械:起重载荷(kg)、起重力矩(kg.m)、提升高度(m)、工作半径(m) 16-3、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km/h)、额定载荷(kg)、动力方式(分为电动、内燃填写)。 16-4、厂内机动车辆:运行速度(m/s)、索道长度(m)、索道宽度(m)、输送能力(人/小时)、运载车辆形式(分为吊厢式、吊篮式、吊椅式)。 16-5、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线速度(m/min)、高度(m)、额定乘客人数。 17、检验单位:填写进行设备验收检查、定期检验、事故检验等检验单位。 18、检验日期:填写检验工作完成,正式出示报告的日期。 19、检验类别:填写检验类别,包括验收检验、定期检验、进口检验、事故检验等。 20、主要问题:按有关规定填写。 21、检验结论:按有关检验规程规定的要求填写,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等。 22、事故类别:填写重大、严重、一般等。 23、事故处理:结案、未结案。 24、设备变动方式:填写设备最近发生的变动方式,如改造、移装等。 36、变动主要项目:填写发生变动的主要部位或部件,移装可填“无”。 37、变动承担单位:填写承担修理、改造、移装等变动施工单位。 注:所列栏目,没有该项目的填写“无此项”,无法填写内容的填写“无”,不需要填写的可划“—”,不要空项。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 1.5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试验压力的1.5倍—2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30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 力。 (1)新压力容器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2)经过大修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3)其他原因不能置换罐内介质,而求助于气压的,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及惰性气体。 气密性试验程序: (1)将压力容器与其他工艺管线断开并加装同等强度的盲板。 (2)准备好气源如压缩空气、氮气、惰性气体等,检查设备正常运转状态。 (3)连接压力容器与气源的管路不可采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无缝钢管连接。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电梯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电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八、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九、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演练。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 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 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 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 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 1.5 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3)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好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表的读数为水压试验压力的 1.5 倍— 2 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 (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 30 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 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1.问:什么叫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

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2.问:使用特种设备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使用单位应购买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设计、制造的特种设备,选择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施工后特种设备应经过监督检验,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

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5、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天车操作规程 2、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3、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4、蓄电池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6、粉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时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急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时,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钩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空中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2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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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 (5)安装质量证明书; (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一、非指定该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非管理人员安排和事先指导者,不得操作不属于自己工 作范围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二、不得随意改变机器设备、工具的正当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得拆卸、破坏机器设备的安全 防护功能设施,如安全罩、防护装置等。严格按机器设备和工具使用说明和警告语操作机器,未经培训任何者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三、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截断电源并通知管理人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 得自行擅自处理。 四、在操作机器设备应认真专注,时不得与旁人说笑、打闹、听音乐、玩手机等。 五、遇下列情形不得上岗操作任何机器设备: 1. 上岗前未经培训任何者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操作任何机器设备。 2. 饮酒后或身体不适者不得上岗操作机器设备。 3. 疲劳过度者,如通宵打牌、娱乐、长时间连续作业的不得上岗操作机器设备。 六、机器、马达周边30CM内以及其上方不得有任何堆积物和覆盖物。 七、开始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好机器、马达的电源、开关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下班前必须 关闭机器、马达的电源后才能离开,特种设备要按机器的常规关闭程序关闭机器,如粘合机、压胶机等需要先降温30分钟(或温度降至摄氏60℃以下)后才能关闭电源开关。 八、机械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机器、设备的电源线路、易损零配件、机油、粉尘、污垢、 积水等,确保机器设备良好、安全运行,并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和检查记录。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没有接受过操作技能培训,不懂设备结构原理和性能的人员(即非公司指定的调机技术 人员),不得调较机器。 2、开机前应确定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档块、安全门极限开关、 安全滑轮及紧急停止开关〉若有异常,须迅速并及时处理,开机前没有检查或冒险开机者, 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管理、经理连带责任。 3、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 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5、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6、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7、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8、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 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9、机器动作时切勿爬到机器顶上或伸手进入安全门内作业。 10、停机时应将熔胶筒内的胶料射净,不得留有余料,不准在机械处于受力状态关掉电热和 电源开关。 11、所有的机器设备用电均须可靠地接地与接零,各导线接线端子、杆座等应规范接法,绝 缘可靠。 12、机器动作时一定要遵守适应的锁模程序。尤其是低压保护装置必须调较到绝对可靠。 13、清洗熔胶筒时要保证物料的相熔性,杜绝过热分解,应确实遵守《换料作业规则》。

网上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流程

网上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流程一、使用单位登记注册 ①登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进入使用单位管理平台,进行使用单位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 ②与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联系,完成帐户开通。忘记帐号和密码的,请与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联系,进行查询。(站前:;西市:;产业基地:;老边:;鲅鱼圈:;盖州:;大石桥:) 二、设备登记注册 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进入单位帐户后,通过“设备信息库”查询所要办理的设备使用状态及管理工作状态。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和管理工作状态,分类进行以下操作: 未查到的设备:建议在“已发证或已检验无证设备信息补录”模块中进行操作,按“已发证或已检验无证设备信息补录——已发证或已检验无证设备信息注册申请——已发证或已检验无证设备信息注册审核提交”顺序进行操作。 未注册设备:按管理工作状态进行分类操作。 管理工作状态为“未进行任何工作”的,在“新增设备注册查询修改”或“首次检验设备信息查询修改”中补全设备相关信息,然后再进行“新增设备注册申请”(或“首次检验设备注册申请”)——“新增设备注册审核提交”(或“首次检验设备注册审核提交”)。 管理工作状态为“安装监督检验中”、“安装约请”或“已完成安装告知”的,请在“新增设备安装监检信息录入”(或“录入首次检验信息”)中录入监检信息,然后再进行“新增设备注册申请”(或“首次检验设备注册申请”)——“新增设备注册审核提交”(或“首次检验设备注册审核提交”)。 在用设备: 如需更改设备信息,请在“已注册设备信息修改”中按编辑——提交顺序进行操作。待市审批局批准后,再在“已注册设备补证管理”模块操作,按“设备补证申请编辑”——“补证申请审核提交”顺序操作。 不需要更改设备信息的,请直接在“已注册设备补证管理”模块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中油化建项目部 编制人:

年月日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在网上申报的程序。 关键词:特种设备网络告知 一、引言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各项工作都与网络息息相关。在我们项目部目前的日常工作中网上工作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网络告知、上网报ERP材料计划、通过E6软件上网编制交工资料目录等。 省是全国第一批进行特种设备网上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的试点省份,在这里介绍一下网络告知的具体流程。 二、告知流程 2.1注册 2.1.1单位注册 登陆IE浏览器,在地址栏里输入.ltgxw.,然后打开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页(如图1); 图1 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主页 点击右侧的“监管系统单位注册”,即打开“单位注册”页面(如图2),在“注册平

台信息”中选择“生产单位”,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管理员基本信息”(电子及密码提示问题须认真填写,它是找回密码的依据)和“登陆信息”(账号和密码即为登陆系统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中填写所需容; 图2 单位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单位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省级系统管理员处,需等待省级系统管理员的审批, 注册申请提交后,将化建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等公司资质文件带到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省级系统管理员处,经审批合格后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2.1.2人员注册 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成功后,使用监管系统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点击右侧的“监管系统人员注册”,即打开“人员注册”页面(如图3),在“人员基本信息”和“登陆信息”中填写所需容, 图3 人员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单位管理员处,单位管理员的审批后,人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提交材料 (1)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供资料种类定期检验合格证注册登记 锅炉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 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加盖使用单 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 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 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种类、有效期 等内容)。(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 量设置文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有效锅炉内部检验报告书(两年至少一次); 4、有效锅炉外部检验报告书(一年一次); 5、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使用登记证; 8、水压试验报告(每六年至少一次); 9、有机热载体锅炉热载体的定期检验报告; 10、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12、当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查 表。 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 种类、有效期等内容) 3、锅炉出厂资料(含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全部图纸和锅炉制造厂所在地质监部门 出具的监检证等)或进口检验报告; 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5、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书;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8、锅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目录(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量设置文件,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9、锅炉验收的会议纪要; 10、锅炉登记卡(一式二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11、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56989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T 22416-2008 《起重机维护》、GB/T 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T 18775-2002 《电梯维护规范》、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规程。 第二条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 使用单位在锅炉及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须知 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1.使用单位委托书(介绍信); 2.注册登记表;(加盖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验收检验报告原件及结论页复印件;(含原件一式三份) 4.产品合格证、形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含 原件一式三份) 5.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制造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维保许可证复印件;维修保养合同、维 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锅炉水处理设备注册登记证、水处理方法及水质化验单、水质化验人员上岗证; (一式三份) 10.大型游乐设施在安装前应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11.管理组织框架图;(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3.本年度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责任告知书》(使用单位只需在本年度首次办理特种设备时提供) 注:1.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同小区,每个小区至少应有一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首次办理注册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练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应有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录1)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b5E2RGbCAP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 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p1EanqFDPw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 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DXDiTa9E3d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1 / 12 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RTCrpUDGiT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 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5PCzVD7HxA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 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jLBHrnAILg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xHAQX74J0X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2 / 12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录2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92904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 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 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 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 步的工作。 5. 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 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 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 1.5 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 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3)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好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表的读数为水压试验压力的 1.5 倍—2 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 (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30 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力。 (1)新压力容器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2)经过大修水压试验合格后,投产之前。 (3)其他原因不能置换罐内介质,而求助于气压的,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及惰性气体。 气密性试验程序: (1)将压力容器与其他工艺管线断开并加装同等强度的盲板。 (2)准备好气源如压缩空气、氮气、惰性气体等,检查设备正常运转状态。 (3)连接压力容器与气源的管路不可采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无缝钢管连接。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4)在压力容器顶部安装好经检验合格后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表的读数为 1.5 ——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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