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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企业倒闭最新消息,温州房地产崩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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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企业倒闭最新消息,温州房地产崩盘

温州企业倒闭最新消息,温州房地产崩盘(二)

温州房地产崩盘

这个在危机后盘旋了三年多的民营之都,与我国大部分城市一样,房地产是其经济发展的支柱领域。该区域活跃的资本以及当地的房价,曾经被业界树为风向标。

而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温州新旧商品房销量一反常态逆大势而下行,整整保持了29个月。这个城市的下跌现象是中国楼市的特例,还是前兆?对此,媒体和业界保持高度关注。

而资本大鳄新湖系在2013年度总计近37亿的逆市夺地之举,令这个危机后城市,依然处于萧条中的房地产市场,顿有温暖之感。这些资金是托市的伪光还是真正的阳光,令人迷惑。

新旧房源29月轮降

开春市场继续低迷。

根据温州房产交易网从节后2月6日到2月11日的网签数据统计,六个交易日共有交易量为647套。

此前1月21日的218套交易量,为以来单日的最高成交纪录。

温州日出房产中介公司大南门分店的负责人柯茹凡介绍,至2月12日,他们机构开春营业还只三天,但一个项目今年有新客源要加价1500元抢夺,但这应该算个例,今年大势应该还是向下的,而温州人的习惯是买涨不买跌。

房地产毕竟尚属区域经济的强心剂,地方政府对此也花了不少心思。比如取消了限购令等等,但依然没能扭转这个趋势。

危机后,开始领跌的是新房源。令人记忆深刻的是,就在2010年,当温州楼市在炒作资本的推动下开足马力一路狂飙之时,骤然而至的危机,不仅让温州楼价的蹿升戛然而止,而且还让它在随后进入了延续至今的下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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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办法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方案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时丰地产的实际情况,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破产重整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有限合伙)66-67%、33%、0.33%,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1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经营现状: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位于街。 目前债务情况:信达退股款万元人民币,社会借款万元人民币,村民安置费用万元,欠工程款万元,欠秦农银行万元,补缴配套费万元,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应付税费万元,应付管理费万元,不可预见费万元,村民过渡费万元,涉诉费用万元,其中用于退房款万元。 二、公司资产和债务情况如同上面所述加上资产情况需要审计报告,确定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 三、公司在重整期内的经营方案 公司因为受土地招拍挂,房地产市场持续宏观调控,涉及法律诉讼,经营决策方向偏差等原因,造成当前经营困难需要破产重整以便使公司重获发展。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西安市第五次土地领导小级做出有利于城改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重整期间公司经营做出如下调整: (一)主营业务的重整 1.确定类破产管理人为,由其负责所有重整的法律、政策、规章、评估、审计、债务整合等事务性工作,在公司的指导下与外部机构合作。

2.寻找国有AMC或资产经营公司打包负债,阶段性债转股或者提前制定好债务偿还方案并取得债权人大会认可,待完成土地招拍挂后月予以偿还债务。 3.确定重整费用计入公司成本,顺序为类破产重整费用、公司欠人员工资、公司所欠国家税费、其他应付费用等。 (二)资产的重整,此部分由公司提供数据 (三)政府的支持 当前政府对公司的支持有以下几项:好城改项目的优惠解决信访而组建的工作组,其他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债权分类情况 1.担保债权(略.由公司提供) 2.职工债权 3.普通债权 4.特殊债权 五、破产偿债率分析 公司现在破产清算则存在 (一)直接资产损失 (二)可变现资产 (三)对外投资 六、债权调整方案 通过测算和协商,对享有抵押权的贷款本金不予调整,职工债权和税务局税款不予调整,重整期间的利息予以减免。对于普通债权各债权人非常清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不超过%,经协商和估算,公司将普通债权按%比例偿还,依据详见如下债权受偿方案。 七、债权负债方案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整理稿)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系列之一:破产重整助S*ST兰宝重生 负债累累被暂停上市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宝公司”)原名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本为2.4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发展初期,兰宝公司始终处于一个稳步前进的状态。然而,由于兰宝公司投资失败,致使其下属企业被迫停产,大量外债无力偿还。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亏损数额达12亿元以上,2006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兰宝公司的股票暂停上市。依据2006年兰宝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兰宝公司的总资产为5亿余元,总负债为11亿余元,净资产为-6亿余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兰宝公司若不能实现转亏为盈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2007年4月28日,兰宝公司的债权人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宣告兰宝公司破产,此举将本已债务缠身的兰宝公司逼到了破产与退市的死角。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批准,2007年6月14日,长春中院受理了兰宝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兰宝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至此,兰宝公司破产案成为了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案件。 破产程序有条不紊 2007年6月15日,长春中院在兰宝公司主持召开了破产管理人会议。2007年6 月18日,长春中院组织债权人申报债权事宜。2007年7月25日,长春中院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布了已确认债权。其中,职工债权约为152.3万元,税务债权约为130.3万元,普通债权为17.23亿元。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2007年11月5日,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兰宝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向长春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兰宝公司进行重整。长春中院于2007年11月16 日,作出准予兰宝公司重整的民事裁定。2007年11月19日,兰宝公司破产管理人向长春中院递交了《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兰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5日,长春中院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兰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通过。重整计划中关于债权调整的基本内容为:职工债权不做调整,按确认债权数额全额清偿;税务债权不做调整,按确认债权数额全额清偿;对于普通债权,一律按确

温州老板跑路的冷思考

温州老板跑路事件 【背景资料】 2011年4月以来,温州众多民营企业老板因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而跑路,形成了影响深远的“跑路潮”和企业“倒闭潮”。据统计,从4月至9月22日,温州当地已经有29数家企业的老板被卷入“失踪”漩涡,行业范围主要涉及机械、阀门等制造业,此外,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也透露,仅9月22日这一天,温州就有9个老板跑路,核心原因均为业务扩展过快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加之巨额的融资成本导致的资不抵债而跑路。据南方都市报消息,“这些‘跑路’的老板几乎都参与了民间借贷,他们放弃了主业,要么办起担保公司专放高利贷;要么借高利贷去搞多元扩张,投资房地产。” ★2011年4月,温州波特曼咖啡因经营不善,企业主向民间借入高息资金,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出走,相关门店停止经营。 ★4月,乐清三旗集团董事长陈福财,因资金链出现困境、企业互保出现问题出走。 ★6月中旬,乐清浙江天石电子公司老板叶某出走,据传叶某欠下7000万巨债无法偿还。 ★9月9日,龙湾家电老板郑珠菊出走,据传郑共欠债权人现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高达2.8亿元,后在温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被警方抓获。 ★9月13日,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老板,送全体员工集体去雁荡山度假,偷运走总价值上千万的精密加工设备40多台。 ★9月21日,温州最大的眼镜企业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出走。 此次跑路事件给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老板已跑路的,企业停产或是倒闭,员工工资被拖欠而围堵工厂或是政府机关,上下游企业因货款结算不清亦陷入困境;而尚未跑路的老板更是困难重重,银根紧缩、银行惜贷,民间借贷利率高而负担沉重,上下游企业纷纷要求缩短结算周期,员工也是惶惶不可终日。整个经济秩序受到了严重影响,有专家学者更是惊呼这是新一轮经济危机的导火索。 讨论题: 1.此次温州老板跑路事件的原因有哪些? 2.温州政府在面临此次危机过程中是如何处置的?对各级政府今后有何借鉴意义?【原因分析】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计划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计划 企业在宣告破产前,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决定于重整计划草案是否被债权人接纳,得到通过,或者虽未通过但内容齐备﹑切实可行,被人民法院批准。本文以某XXX 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范本,供重整人参考。 债务人经营方案是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重中之重。经营方案应当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产品结构﹑市场前景等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论证,找出债务人陷入濒临破产困境的原因,并以此提出解决之道。在制定经营方案时,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提供切实可行的可行性方案。 重整期间的经营方案 (一)计划经济指标 1.总体指标:年营业额_________万元,年纯利润_________万元。2.各部门任务分配 (1)XX:年营业额_________万元;年毛利率_________%; (2)XX:年营业额_________万元;年毛利率_________% 。(二)关于房务工作方面 公司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三部分:一是XX收入;二是XX收入;三是XXX收入。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使XXX上升,取决于XX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合理地计划与组织XX部工作的运转。加强XX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接待服务和客房整理的质量。 2.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开源节流,做好房务设备﹑物资的管理与控制。 4.树立天天多售房的主导思想。 5. 建立和开通客源渠道,保证月平均入住率达到XXX%,按月检查,与利益挂钩。 (三)关于XXX工作方面 XXX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行业,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提供给顾客的产品具有双重性,即有形性和无形性。在XX经营方面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服务人员和督导层的素质培训,向客人提供一流的服务质量。 2.形成主体XXXX,XXXX,XXX质量﹑保证充足XX。 3. 开发﹑引进XXX体系,满足各方﹑各层次﹑各类型的客户需求,形成多功能xxx,完成营业额_________万元。 (四)关于营销工作方面 营销工作是公司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公司的经营效益,还关系我未来的生存和发展。营销工作重点抓以下几项:1.加强营销队伍的领导和力量,营销工作由总经理亲自抓。 2.重新进行市场细分工作做好市场了解,熟悉市场,细分市场需求。

浅谈信贷危机

浅谈温州信贷危机 背景: 浙江温州连月来不仅出现暴力讨债、企业老板出走和自杀事件,近日更传出疑有银行人员诈骗民众卷款逃亡事件,金融秩序近乎失控。高利贷引爆的温州中小企业倒闭潮连月来震动地方,包括许多当地龙头企业都因为长期扭曲的金融体系而崩盘。近期最受瞩目的是温州眼镜业龙头——“浙江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失踪事件”,据传他欠款至少20亿元。 成立八年多的信泰,是年产量2000多万副自主品牌的眼镜商,也是中国市场份额最大的太阳眼镜商之一。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指出,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100亿元人民币,胡福林债务关系涉及近万人和几十家企业,事件还会继续发酵。胡福林以来,在媒体报道曝光的至少就有另三名大老板出逃,另外正得利鞋业老板则跳楼身亡。 企业主逃跑欠下的债务动辄数千万、上亿元,牵连所及,供应商、上下游都会被累得陷入绝地,连月来在温州引发此起彼伏的骚动。员工惊觉老板失踪包围公司讨薪水,债务人恐慌聚集上门;有人出动黑社会追讨债款,更有欠债人干脆借助黑道对付讨债者。不少放贷者本身也是借贷人,有银行业者估计最终资金来源可能多达半数来自银行。 中国央行温州中心支行最新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极其活跃,近九成家庭个人和六成企业参与借贷,目前温州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100亿元。 不少当地人担心重演80年代中期的“倒会”风暴。资金链断裂所可能触发的连串后果已经引起全社会关注。除了担心骨牌效应,导致企业大量倒闭,银行业绩受损,更可能在地方触发持续的动荡。 形势的严峻迫使温州政府在三天前发布《严厉打击暴力讨债等犯罪行为》通告,以强硬语气表示要坚决打击暴力讨债、非法拘禁、非法集资和恶意欠薪等行为,强调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中共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更对当前金融和民间借贷形势表示,对付企业老板出逃现象,“政府该出手时就要出手”。企业界人士认为,眼前可能就是这个长期酝酿循环的大泡沫爆破的时刻。许多传统企业没有能力转型,企业主更没有开创新局因应新时代的眼光,资金链问题因此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现状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主任江若尘表示,中国金融业向来“帮大不帮小”,只要是大企业,不管国有还是民营,借贷都不难,但中小企业则不论民企还是外企,借贷无门是正常的。而流传已久的“标会”或地下钱庄模式就成为民营企业的“及时雨”。这类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银行”,随着政府一波波收紧银根的措施,借贷渠道雪上加霜,而发展得红红火火,甚至吸引外国人投入其中牟利。中小企业为应付生产及不断升高的工资与材料成本,被迫转向高利贷,这在浙江和福建尤其普遍。但利率在需求刺激下不断推高,却迫使企业主必须挖东墙补西墙。许多表面风光企业背后都债台高筑。在经济景气持续低迷下,制造业定单利润一般只有个位数,企业主却必须偿付百分之二三十甚至最高达180%的年利息,迫使越来越多企业主看破红尘,干脆关闭工厂或只保持少量业务,把资金投入放高利贷等炒作市场。今年初以来,高利贷堆起的大山终于无法再支撑,陆续传出崩塌巨响。周德文今年初就大声疾呼倒闭潮即将到来,但官方反应并没有非常在意,只是陆续出台各种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 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日前表示,从银行数据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状况已进一步改善。他认为中小企业仍觉得资金紧张的原因很多,与融资成本上升以及当前经济大环境、中小企业飞速发展、物价上涨的关系更密切,不完全是融资渠道的问题。经历了八九月份的企业主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并对本案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一、凡申报债权且经管理人初步认定或建议法院给予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均享有表决权。 二、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建筑优先权); (二)职工债权; (三)税款债权; (四)普通债权; (五)业主债权(在普通债权组中设立)。 三、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业主债权组的债权人,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同意,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业主申报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该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数及其所代表的债权额计入普通债权组内,参加普通债权组的表决结果的统计。 五、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进行表决。 六、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七、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八、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 哈尔滨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5失败案例分析:中国民营企业的13个“死穴”

失败案例分析:中国民营企业的13个“死穴” 在改革中破茧的中国民营企业,不断经历着政策调整和市场风雨,一次次尝试,一次次危局,一次次跌落,一次次爬起。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对我国1000多家民营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5.7年。记者综合多种关于中小民营企业生存周期的报道得到的数据是,中国大集团公司平均寿命在7-8年,中小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在2.9—5年。 企业家创业的过程难免挫折和无奈。有人形容,商界在某种程度上与娱乐界相似:一批明星隐没,另一批明星升起。乔赢、周作亮、李忠文、姜伟、吴炳新,这些创业者昔日曾经光芒四射,但今天的创业者也许已经不知道他们是谁了,而他们的功成败退也成了教材中的经典失败案例。 本报对以往和目前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总结,探究这些企业和企业家的失败时不难发现个中原因:一个企业失败往往不是一种原因造成的,而是其中几种,而且这几种原因或互为因果,或并列,使本来可以走得更远的企业渐渐远离了人们的视线,令人感叹不已。 “死穴”之一无米下锅 “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产品是企业获利的源泉,此“产品”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例如,咨询公司提供的完善服务也是一种产品。企业没有产品投放市场,就像过日子无米下锅,巧妇亦难维系。 好产品首先应该适合市场需要,拥有固定的消费人群,定位准确,在相同产品中具有市场差异性、无可替代性,同时一定要有合理利润。这是看似普通的“铁理”。没有产品就好像水煮鱼、麻辣小龙虾没有鲜鱼、活虾,没有鲜鱼、活虾,扔再多的料也不管用。如果大家都有活鱼活虾,那么辣子、川椒就要以正宗够味取胜;如果都用辣子、川椒,那么火候、配料及至投料时间就要取胜,这也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地方。 “器”不“利”是大多数企业做不大的原因。当市场被同类产品不断蚕食,获利空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问题研究(七)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问题研究(七) 徐淑华黄耀房地产破产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等。 法律关系复杂,各种关系相互交叉,案件中债权认定不当,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笔者结合法律规定和实践,对房地产破产案件中上述三类债权认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研究,提出观点与读者商榷。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有关的债权认定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根据购房者群体进行划分可分为普通购房户(即具备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和网签备案手续)、一房二卖购房户(仅有买卖合同或意向合同,无网签备案)、预购、订购房屋的购房户;根据所购房屋的类型,又可分为住宅型购房和商铺型购房;根据购房者的诉求不同,可分为要求继续交房和要求退还购房款两种类型。 但不管从哪个角度进行分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的基础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论是经房管局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是开发商自行与债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有效要件的,均

应认定双方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该类法律关系中几种特殊情形应特别注意:1.商品房买卖合同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查实务中存在开发商以员工或他人名义购房,而购房款实际系由开发商支付的情况。 笔者认为,由于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上述情形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应当认定为无效。 对符合该情况的债权人提出的诉求,根据债权人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认定为普通债权。 2.贷款办理不成功,即使交纳首付款,也不具备优先购买权开发商与购房户双方签訂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合同或意向合同除外)后,购房户付了30%-40%首付房款,但按揭没有办或银行的按揭款没有下来,对这部分购房户,笔者认为不享有消费者购房户的优先权。 支付合同总价50%(含本数)以上的,不论其要求交房或退还购房款,均给予认定优先债权。 认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如破产项目能够复工并且竣工验收,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未支付全部价款,首先应补足全部价款,在补足房价的前提下,管理人应交付房屋。 对于项目能够复工并且竣工验收交房,但购房户仍坚持要求退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方案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方案 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时丰地产的实际情况,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破产重整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有限合伙)66-67%、33%、0.33%,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注册资金15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经营现状:项目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位于街。 目前债务情况:信达退股款万元人民币,社会借款 万元人民币,村民安置费用万元,欠工程款万元,欠秦农银行万元,补缴配套费万元,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应付税费万元,应付管理费万元,不可预见费万元,村民过渡费万元,涉诉费用万元,其中用于退房款万元。 二、公司资产和债务情况如同上面所述加上资产情况需要审计报告,确定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 三、公司在重整期内的经营方案 公司因为受土地招拍挂,房地产市场持续宏观调控,涉及法律诉

讼,经营决策方向偏差等原因,造成当前经营困难需要破产重整以便使公司重获发展。鉴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西安市第五次土地领导小级做出有利于城改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重整期间公司经营做出如下调整: (一)主营业务的重整 1.确定类破产管理人为,由其负责所有重整的法律、政策、规章、评估、审计、债务整合等事务性工作,在公司的指导下与外部机构合作。 2.寻找国有AMC或资产经营公司打包负债,阶段性债转股或者提前制定好债务偿还方案并取得债权人大会认可,待完成土地招拍挂后月予以偿还债务。 3.确定重整费用计入公司成本,顺序为类破产重整费用、公司欠人员工资、公司所欠国家税费、其他应付费用等。 (二)资产的重整,此部分由公司提供数据 (三)政府的支持 当前政府对公司的支持有以下几项:好城改项目的优惠解决信访而组建的工作组,其他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债权分类情况 1.担保债权(略.由公司提供) 2.职工债权 3.普通债权 4.特殊债权

房地产企业破产对购房人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破产对购房人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与国计民生关系紧密。房地产企业一旦破产将给周遭行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会切实关系到购房人的利益。而新《破产法》颁布以来,其中的制度安排又会在房地产企业破产过程中对购房人的利益,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哪些影响,也是理论和实务界所需关注的话题。《物权法》颁布之后,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制度的适用和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更需阐明。本文试从现行法的角度,用法解释学的方法,通过逐层逻辑分析,对相关制度进行理顺,从不同房屋建设进度、不同购房方式、不同价金支付比例、不同房屋占有主体、是否预告登记等方面对制度的安排进行阐述,以对现行的制度和存在的问题做一归纳分析。 房地产企业一旦破产,房屋是否建成就决定了该企业事实上是否可能履约。以下将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房屋已建成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破产对购房人的影响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若企业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下,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 一、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按揭的含义与按揭法律关系。按揭又可以分为期房按揭和现房按揭两种。所谓期房按揭,又称为预购商品房按揭,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期房按揭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现房按揭,是指在商品房建成后,购房者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一定比例的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将所购商品房的有关权属证书交给银行作为购买商品房的一种担保方式。两者不同之处在于,期房按揭中,由于房屋尚未建成,所以在按揭银行已经替购房人支付足额价金时,房地产企业并不能立即为购房人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现房按揭则不同,只要按揭银行已经支付了足额价金,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地产企业及时申请办理权属登记。商品房按揭都包括购房人、开发商和按揭银行三方主体,他们之间构成了三个基本关系: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购房人和按揭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购房人和按揭银行之间的按揭贷款担保关系。 第二,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现房按揭中,开发商得到全部价款后,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购房人。此时购房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按揭银行享有房屋的担保物权,房地产企业在房屋上不享有物权,其破产也对房屋的权利归属没有任何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因而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购房人仅享有对开发商的债权,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但是如果房屋建好后,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企业即宣告破产或申请破产,这种情况将在后文讨论。

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99% ,4成或将停产或倒闭近几个月,关于中小企业的坏消息纷至沓来:广州的服装厂因订单锐减大面积停工;温州江南皮革、波特曼、三旗集团3家企业因老板出逃或经营不善濒临破产;根据国家工信部日前出台的统计数据,今年前两个月,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亏损面达15.8%,同期增长0.3%,亏损额度增长率高达22.3%。而规模以下的小企业,亏损情况可能更加严重…… 人工涨、汇率涨、原材料价涨;用工荒、用电荒、资金短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第二轮危机,正在向中小企业逼近。日前,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用“危在旦夕”来形容现时中小企业的现状,他认为,“如果目前的银根紧缩政策不改变,如果政府再不出手相救,今年下半年,国内存量中小企业中的40%将会半停产、停产甚至倒闭。”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全哲洙预测:估计8月份左右就有一批企业开始死去。 发改委2008年的资料显示,在中国中小企业有4200万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其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60%;上缴税收总数额占全国总税收的50%;全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的新产品都是由中小企业所研发的。因此,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绝非小事。 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很多中小企业被迫倒闭;经过近3年的复苏,国民经济运行状况逐渐好转,当下,经济基本面也并没有发生拐点性的波动,而中小企业的处境却似乎“比2008年还要艰难”,为什么?

显然,肇始于华尔街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是间接的,而且客观上还成了我们寻找经济问题成因的“替罪羊”。而今年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严峻生存状况,更多的是经济体自身内在的原因,是经济运行过程中战略性结构性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爆发,是多年来所累积的制度和政策的综合产物。它的危机,内嵌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结构。 这次中小企业的生存危机,应该使全社会,尤其是政府思考这样的问题:它们陷入困境,是哪些体制性的因素所造成的?这次危机,也应该成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破除制度和政策上的“内部人待遇”和“外部人待遇”区隔的重要契机。归根到底,政府应该尊重企业在经济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维护好公平的游戏规则,提供完善的体制保证,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中小企业沉浮30年 文|本刊记者 |石? 勇 从表象上看非常奇怪:即使经过了30年的风风雨雨,中小企业仍像是长不大的孩子。 近段时间,央行上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恰恰此时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中小企业出现“倒闭潮”效应。中国银监会和浙江省有关部门则否认温州中小企业存在“倒闭潮”,但承认其生存确有困难。 事实上,不仅温州,说长三角、珠三角等广大经济区域的中小企业,在今天多已陷入生存困境,并无夸张渲染之处。

破产重整案例汇总..

案例一:ST秦岭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目录 前言 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申请重整情况 (三)资产负债情况 (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 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 (一)担保债权组 (二)职工债权组 (三)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组 (四)普通债权组 四、债权受偿方案 (一)清偿期限和方式 (二)偿债资金来源 (三)未按规定申报的债权以及存在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的清偿 五、经营方案 (一)引入重组方,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重组方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 (三)注入优质资产 (四)新建水泥生产线 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 八、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方案 (一)重整费用的支付 (二)财产抵押登记手续的解除 (三)分配股票的提存 (四)其他事项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债务人、股东、企业职工等多方的利益,结合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或"公司")的实际情况,秦岭水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及秦岭水泥制作本重整计划。 一、秦岭水泥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秦岭水泥是于1996年10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1996]167号文批准,由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以下简称"耀县水泥厂")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1月6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中国证监发行字[1999]112号批准,公司于1999年9

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1999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800,000.00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材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原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为耀县水泥厂,耀县水泥厂目前持有秦岭水泥163,907,763股股份,占秦岭水泥总股本的24.8%。 秦岭水泥现有8家控股子公司。 (二)申请重整情况 近几年来,由于债务和人员负担过于沉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2005年公司亏损1.39亿元,2006年亏损1.77亿元,2007年勉强实现了盈利,但2008年公司又巨额亏损3.3亿元,2009年上半年已亏损8289万元,多数债务逾期无法清偿,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债权人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且有明显丧失清偿的可能为由,向铜川中院申请对秦岭水泥进行重整。铜川中院经审查后,于2009年8月23日以(2009)铜中法民破字第0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秦岭水泥破产重整一案。 (三)资产负债情况 1、债权审查情况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展了受理债权申报、登记等工作,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在债权申报期内,277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1,871,632,539.92元。经管理人审查并经铜川中院裁定,初步确认债权259笔,债权总额1,181,517,349.68元,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463,212,135.84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135,356,384.32元,普通债权582,948,829.52元。 经管理人调查,秦岭水泥职工债权为283,230,697.92元。如果秦岭水泥破产清算,还将发生职工经济补偿金约69,208,056.00元。 2、资产情况 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宇评估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09]第2202号《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年8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秦岭水泥资产在有序清算和资产现状续用假设前提下的评估值为869,654,758.50元。 (四)偿债能力分析情况 为核算破产清算状态下秦岭水泥债权人的清偿情况,管理人委托中宇评估公司对秦岭水泥的偿债能力进行了分析。 根据中宇评咨字[2009]2018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秦岭水泥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秦岭水泥全部资产能够按照评估值变现,资产价值为869,654,758.50 元,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586万元(包括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等),并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职工债权、其他社保及税款债权后,剩余资产分配给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率为10.97%。 二、出资人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本重整计划将对秦岭水泥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并设立出资人组对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出资人组由截止2009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实务初探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实务初探 内容提要: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重整这一破产预防制度。重整制度有助于挽救那些虽已陷人债务困境但仍具有挽救价值与希望的企业,并可以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破产重整程序被广泛适用并呈增加态势。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的分析,对房地产企业如何具体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难题进行探讨,以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之经验。 新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破产重整法律制度,弥补了旧破产法在破产预防制度方面的立法空白,完善了破产法的体系。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重整制度的立法本义、制度价值判断、具体程序适用等问题不断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求正确的适用法律。在破产重整制度的实务研究中,需要耐一些具有不同典型特征的企业的重整案件进行分类研究,如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等特殊企业,要考虑到其业务类型、财产特点等,解决法律的针对性适用问题。本文从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出发,对其适用重整程序的一些司法实践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立法完善建议。 一、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特点与破产重整程序的适用 (一)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特点 房地产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的企业,其营业内容涉及建设、出售、出租、物业管理等围绕房地产开展的各项相关业务。在实践中,主要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包租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出现破产。开发商需要对房地产项目在较短的时间内投入较大的资金,如遇到经济政策、经济形势、市场业态等方面因素的不利影响,则很可能导致其资金回收困难,出现因资金链断裂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此外,也有部分从事商业房地产包租经营的企业,可能由于对出租率预期错误、包租成本过高等原因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破产案件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房地产企业尤其是开发商主要是因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但其资产实际价值并不一定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能够缓解支付闲难,解决不动产变现的实际障碍,可能避免破产清算。

温州的民企为什么出现倒闭潮

温州的民企为什么出现倒闭潮? 2011-06-03 17:36:57| 分类:财经|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最近关于温州很多中小型企业因资金紧张而倒闭的话题不断涌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多人都有了解释,我在此也对这个问题解释一下,请大家指正!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温台模式: 温台模式 温州模式是指浙江省东南部的温州、台州地区以家庭工业和专业化市场的方式发展非农产业,从而形成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小商品是指生产规模、技术含量和运输成本都较低的商品。大市场是指温州人在全国建立的市场网络。其基本特征:经济形式家庭化,小商品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经营方式专业化,有家庭生产过程的工艺分工、产品的门类分工和区域分工;专业生产系列化;生产要素市场化,按市场的供需要求组织生产与流通,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均可自由流动;服务环节社会化。 与温台模式相对应的很有一个更加强大、更加出名的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通常是指江苏省苏州、无锡和常州等地区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实现非农化发展的方式。由费孝通在20世纪80年代初率先提出。其主要特征是: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以集体经济为主;乡镇政府主导乡镇企业的发展。苏南模式是“地方政府公司主义模式”、“能人经济模式”和“政绩经济模式”,本质上是“政府超强干预模式”。 在两个模式开始的前20年,又是不分彼此,大家可以说齐头并进,没有分出高低,运行到今天,我们就发现温台模式已经落后了,发展的动力不足、后劲不足。 一、经济总量的对比: 以无锡市为例: 2009年,无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992亿元,增长11.6%,位列全国第九,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81151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达11885美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5.9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87.5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1.37亿元;户籍人口465.65万人(2009年),常驻人口615万。 以温州市为例: 温州市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925.2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财政总收入411.4亿元,2009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807万人。 差距出来了:温州的人均GDP不到无锡市的一半,经济总量相当于无锡市的60%。 二、主导产业对比: 现在和未来主导产业对比: 温州工业经济的主导行业有电气制造业、鞋革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塑料制造业、服装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十大行业。

达沃斯年会之—中小企业倒闭潮

“倒闭潮”有假?中小企业真难! 2011夏季达沃斯论坛将于9月14日在大连举行,腾讯财经观察围绕年会主题“专注增长的力量”进行系列探讨。本期关注:中小企业倒闭潮。 今年4月,波特曼、江南皮革、三旗集团三家温州当地老牌企业“不约而同”陷入破产境地,业界认为,事件凸显了当下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困境。 针对温州中小企业陷倒闭潮的传闻。日前温州当地银监局等部门的官员出面否认,中国银监会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组成的调查组初步认为,中小企业“倒闭潮”的说法“立不住”。 “3月底,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书记全哲洙带领工商联调研组到杭州调研浙江中小企业情况,我专程前去向他做了汇报。”周德文,这位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对上次汇报温州中小企业情况的机会印象深刻。 不只是全国工商联,几乎在同一时刻展开调研的还有工信部、中国银监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等多个国家部门和社会团体,而调研的报告,将送往国务院,交国家领导人审批。 转播到腾讯微博

困境的真相 今年4月,波特曼、江南皮革、三旗集团三家温州当地老牌企业“不约而同”陷入破产境地,业界人士普遍认为,事件凸显了当下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困境。 “今年上半年以来,温州中小企业正面临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困境,又将出现新一轮倒闭潮,倒闭的数量会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多。”周德文对此评论。 不过温州政府方面迅速否定了这一说法。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调研处处长周德斌也表示,三家企业的倒闭是个案,并不具代表性。 温州中小企业是否陷入了比2008年更大的困境?位于温州永嘉县境内的黄田镇,曾传出一个月有100多家小企业关门,《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考察。 “今年环境肯定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差。”在黄田镇黄田西街,拥有四五名工人的精诚五金模具厂老板徐志远,面对提问不假思索的回答,“今年这条街上至少关张了三家做模具的。”

讲座综述--任一民: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

讲座综述任一民: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 2018年5月20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破产法前沿系列讲座”第十九期在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举行。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理合伙人任一民律师应邀做了题为“房地产企业破产疑难问题”的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副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王斐民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邹明宇副庭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金融与清算审判庭邹玉玲副庭长、江苏新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邵吕威律师等嘉宾应邀出席本次活动并做了精彩点评。本次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范志勇主持。来自校内外的110余位嘉宾参加了本次活动。任一民律师同时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兼职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协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入选浙江省首批个人管理人。讲座中,任一民律师以两个实务案例引入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疑难问题。首先,房地产企业破产具有其特殊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债务人财产形式的特殊性,房地产企业通常采取项目公司的做法,以期房销售为主,其资产具有多样性;二是

债务人负债形式的特殊性,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大量有待继续履行的合同,如购房合同、售后返租合同、施工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等,这导致了债权人的多样性,包括购房者、拆迁安置户、工程款优先权人、信托融资股东、按揭贷款银行、税务机构、非法集资受害者等,其中各权利人的位阶如何处理,是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重点问题;三是债权人实现权利的特殊性,一般债权通常以货币进行清偿,而购房者则更多期待房屋交付和物业管理等长远利益的保障;四是房屋开发“不退市”问题,即在建的房屋最终大都会续建完工,只是在破产程序中续建还是程序终结后续建的问题,这涉及到项目规划变更、房地产企业财务投资、新接手房地产企业延续等问题。任一民律师接下来具体讨论了房地产企业破产中关于权利人结构的重要问题。首先是权利人的种类多样,包括土地出让中的权利人、施工建设中的权利人、开发销售中的各类购房者,以及担保物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等四类共十多种类型不一的债权人。其次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的权利人问题,主要有三类债权,包括未足额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债权、开发企业代建房和待拆迁户、拆迁安置户享有的债权。这带来两个较有争议的问题,一是拆迁安置户的优先权来源与效力,二是附条件出让土地的权利人是否享有以及何以取得优先权。再次是房屋建设环节的争议问题。主讲人重点讨论了如何评价施工单位为破产房企转移监管的预售资金,如

温州企业倒闭名单

4月初,位于温州龙湾区的江南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鹤失踪。目前公开的原因为黄鹤参与大额赌博,欠下巨额赌资出逃……, 4月,温州波特曼咖啡因经营不善,企业主向民间借入高息资金,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出走,相关门店停止 4月,位于乐清的三旗集团董事长陈福财,因资金链出现困境、企业互保出现问题出走............ 6月初,温州铁通电器合金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范某出走,估计涉及上千万元民间借贷……; 6月中旬,位于乐清的浙江天石电子公司老板叶某出走,据传叶某欠下7000万巨债无法 7月,瑞安的恒茂鞋业老板虞正林出逃。 7月底,位于温州龙湾区海滨街道的巨邦鞋业有限公司老板王某出走,据记者了解其参股一家担保公司,涉及资金约一亿……) 8月24日,位于温州瓯海区的锦潮电器有限公司老板戴某失踪,原因可能是其参与经营的担保公司出了问题…… 8月29日,位于温州鹿城区的耐当劳鞋材有限公司宣布停工,传言老板戴某因欠巨债潜逃…8月31日,永嘉县温州部落之神鞋业公司老板吴伟华失踪了......... 9月1日,永嘉县蝶梦儿鞋厂老板黄杰失踪了...... 9月9日下午,在龙湾颇有名气的家电老板郑珠菊,欠现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2.8亿元,现金1.8亿元,银行承兑汇票1亿元“落跑”半个月之后抓获 9月13日左右,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300名员工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往年只发一箱方便面当作中秋福利的老板,今年居然要送全体员工集体去雁荡度假,包括5名保安,费用由公司全包。意想不到的是,当中秋节后他们欢天喜地的游玩归来,却震惊的发现,两天一夜里,公司40多台、总价值上千万的精密加工设备全部不翼而飞,董事长和总经理等负责人也不知所踪。 中秋节期间,温州龙湾新耐宝鞋业老板跑路.......... 中秋节期间,温州唐风制鞋老板黄伯鹤跑路......... 中秋节期间,温州金竹工业区的星际鞋业老板跑路......... 中秋节期间,温州欧霸标准件有限公司老板跑路........... 9月15日左右,浙江祥源钢业、温州宝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保忠失踪,欠银行贷款2亿多元,民间借贷8000万元,承兑汇票5000万元没有归还。 9月19日,开业仅2年的信河街温州福燕兄弟实业有限公司(燕窝之类饮食的)倒闭,房产易主,老板跑路。老板欠了几个亿的高利贷资金链断了,房产被银行转卖。 9月21日浙江温州东特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老板姜国元跑路,一名在东特公司门口揽客的当地驾驶员告诉记者,这两天他看到一些手持借条陆续来东特公司要债的债主,其中有两名债主操温州龙湾当地的口音,一人展示的借条有1600万元,另外一人的借条共计1800多万元,他俩一看到公司搬抢一空的情形,当场腿就软掉了。日前警方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至少上亿..... 9月22日,温州龙湾蓝天大药房老总跑路,涉案资金8000万, 9月22日温州最大的眼镜企业浙江信泰集团董事长欠款8亿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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