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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民日报:以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

人民日报:以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

王和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07:26 【字体】大中小【来源】人民日报监督关系政党、政权的兴衰成败。监督可以使一个政党、政权约束自己的行为,发现自身的缺点并加以改正,有效预防腐败,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以下简称“纪检组”)作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派驻机构,首要职责就是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通过不断探索和总结,纪检组逐步形成了以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的工作模式:即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寓监督于引导、提醒、协商、督促、服务之中。2007年以来,采取“建议式监督”方式向商务部就各种问题提出建议210件(次),取得较好效果。

开展“建议式监督”的主要考虑。第一,有利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开展监督工作,须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相应的方式方法。我们在监督实践中遇到的主要是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于这类不具有对抗性的问题和矛盾,应该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加以解决。第二,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发展。开展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发展、促进发展。采取建议的方式开展监督,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有利于实现这样的目的。第三,有利于发扬民主。“建议式监督”把监督方和被监督方摆在平等的位置上,大家面对共同的问题,分析原因,

找出对策,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监督的过程也是商量的过程、互动的过程。这样就可以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集中起来、调动起来,达到改进不足、促进工作的目的。第四,有利于监督效果最大化。监督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既需要监督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也需要被监督方的理解和配合。开展“建议式监督”,由于监督方尊重被监督对象,所以提出的建议容易被采纳,监督工作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进,取得明显的效果。

开展“建议式监督”应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第一,深入实际,找准问题。搞好监督的前提是要了解和掌握情况,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越全面、越真实、越充分,对问题就看得越准、抓得越牢,就越有发言权。第二,加强研究,深入分析。开展“建议式监督”既要掌握和了解情况,还要有观点、有分析、有说理,体现综合性、思想性、前瞻性。纪检组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加大分析和研究的力度,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多方面背景和主客观原因,注意挖掘普遍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同时注意换位思考,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尽可能把问题看得深一点、想得全一点、说得准一点。第三,提出对策,出好主意。“建议式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施援手,既要“诊病”,又要“开药方”,帮助解决问题。这对纪检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的建议不但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而且要有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具体问题。第四,跟踪检查,落实到位。开展“建议式监督”,要注意抓好建议的落实,使监督工作能够切实发挥作用,防止出现“你提你的建议,我该怎么做还怎么做”的现象。这就要求“建议式监督”刚柔相济,既有人性化的、和风细雨

的一面,也有严肃的、刚性的一面。

开展“建议式监督”的几点体会。第一,坚持统筹兼顾,服从服务于大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党和人民利益及驻在部门的发展大局出发,用辩证的、全面的、联系的观点推进监督工作。既看到和肯定成绩,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掌握好监督工作的步骤、方法、力度和节奏,维护驻在部门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第二,坚持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这些年来,我们把驻在部门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执行中央的制度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集中力量抓紧抓实。第三,坚持沟通协商,努力在思想上取得共识。开展“建议式监督”要讲政治、讲大局,加强与驻在部门党组的沟通,取得充分理解和支持。在提出具体建议时,除了书面、电话沟通,还应采取登门拜访、当面沟通的方式,有的问题还要多次、反复地协商,交换意见,不强加于人,力争做到让监督对象口服心服。第四,坚持制度保障,发挥集体的力量。开展“建议式监督”是一种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纪委监察部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履行监督职责的暂行办法》,从领导监督、个人监督拓展到组织监督、集体监督,形成一种制度性安排,保证了监督成效。

(作者为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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