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转: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府办发〔2012〕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石阡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贵州省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141名,面向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5名,共计1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护理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本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

2、报考卫生临床岗位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且不限户籍。

3、报考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不限专业岗位(非定向)的本县户籍考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

4、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定向招聘岗位只限于2012年6月30日前在石阡县服务满二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按所报岗位名额择优录取(不占本方案招聘

职数)。

6、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和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

三、招聘职数

招聘职数146名(职数分布及条件见附表)。各职位报名人数应达招聘职数比例3:1。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职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 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办证大厅。

3、报考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持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团县委)同意报考证明。持户口簿报名的考生,考试时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入场考试。其它:①凡具有加分条件的须出具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

4、报名资格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报名及考务费:100元/人。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如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

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三)加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①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②农村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

③烈属及因工(公)死亡子女(见县人民政府认定文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相应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

①取得相应执业医师、会计师、造价师、法律职业资格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报考临床岗位的加5分;②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会计员、造价员资格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3分。

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只能选择一项加分条件加分(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予认可)。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除研究生进行面试

和报考医学类岗位人员需进行技能测试外,报考其他岗位的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范围(见附表)。

4、笔试方式及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实行百分制。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人员从考生笔试成绩中根据招聘职

数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技能测试);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技能测试。

(二)面试(技能测试)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技能测试)

研究生直接进行面试,报考医学类岗位人员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报考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100%;研究生面试成绩100%;报考医学类岗位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公示

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聘职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

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文件执行。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一)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撤销的人员;

7、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

8、无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全的人员;

9、擅自涂改或伪造相关证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以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为主(注:个人档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如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

(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信息发布途径:

贵州大学就业工作平台:https://www.sodocs.net/doc/058133249.html,/

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58133249.html,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058133249.html,/

咨询电话:0856-******* 0856-*******(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石阡县监察局)

附件:《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