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乡镇用中江县 永丰 (乡镇)三本台账工作月督查表( 7月)
督查单位(盖章):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2014年 7月9日
督查人员:
备注:
1.各乡镇成立督查组,每月督查1—5个村(社区)和1—2县级部门派出机构,确保每半年督查一遍本乡镇所有村(社区)和县级部门派出机构。
2.此表一式三份,督查单位一份,被督查单位一份,县台账办一份。
3.各乡镇将上月督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交县台账办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