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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东建价〔2016〕4号.xls

营改增后的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东建价〔2016〕4号.xls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清单计价程序表(营改增后)

注:

1、人工费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具体详见定额。

2、我市未出台相应文件前,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执行《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粤建管[2004]132号)。

 3、按《关于落实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作保险工作的通知》(东社保[2007]47号)计算的工伤保险已含于人工费中。

4、材料保管费:甲供材料的材料保管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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