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定(暂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我院同学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总结以往奖学金评定中的经验,为使奖学金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达到奖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优良的学风校风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学金是按规定的比例对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以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分设一等、

二等、三等。

名额比例为:一等为学生总数的,二等为学生总数的,三等为学生总数的。

标准分别为:一等为元年,二等为元年,三等为元年。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本学年内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及格(补考前)。

2、综合素质测评不合格。

3、本学年度受到通报批评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定在学年平均成绩的基础上(平均成绩不得低于分),根据学生的表

现酌情适当给予加分,再按平均成绩与加分的总和进行排名,按比例确定奖学

金等级。

2、学年平均成绩为本学年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选修课成绩不计。

3、加分项目根据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统

一制定。

4、加分原则为重复奖项按最高奖分值加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分。

5、奖学金由各系根据本规定及学生的具体成绩、表现进行评定,获得者的情况由

各系向全院公示天,然后报学工部审批。

五、具体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娱、体育、学术、科技活动获得荣誉,为学院、系争光者视

情况加分:(以团体项目参赛者每人均加分)

1)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2)获市级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3)获校内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4)获系内一等奖加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其他奖项分。

2、在校外刊物发表论文的根据情况加分:国家重点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分,普通

报刊发表论文每篇加分,地方报刊加分。

3、获得院级各类优秀称号者,加分;获系、部级优秀称号者,加分。

4、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团干部、社团骨干成员根据实绩大小加分。(优秀学生

干部不再加此项分)

5、获得院文明宿舍称号或免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加分。

6、受学院、系内通报表扬者加分。

7、在校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加分。(只限当年加分,以后不再重复加分)

8、全年保持全勤者加分。

9、其他未尽项目,根据本规定所列项目情况酌情加分。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2)、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评定办法。 (1)、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 ○1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2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3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注:在家庭条件一样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学习成绩。 (2)、对于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的同学,谎报家庭情况的同学,评议组有权降低其受资助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有权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8、公示 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部宣读,资助负责人应把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好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审核。 9、后期需要做好部分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评议组的结果难免会有同学认为不公平,这就需要班级负责人关注这些人心理动向,及时建立他们与辅导员的沟通,消除他们的不理解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受资助同学的监督,监督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争取做到自信、自立、自强。 10、资助人员汇总 各班上交名单到各系,各系审核汇总上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XX级学生、20XX级学生)。 三、评选种类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二)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社团及学生组织一览表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社团及学生组织一览表 一、学生组织(1.学生会 2.社团联合会 3.天商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校行政部门直属社团(一)三大媒体(1.广播台 2.阳光网站 3.校报记者团)(二)星 海艺术团 (三)天商红十字会 (四)其他类(1.大学生科技协会 2.大学生通讯社 3.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 三、校级兴趣社团 赛扶(由来自管理、经济、生物食品、法学、英语、自动化等多个专业的同学组成,在知道老师的带领下,我校赛扶团队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有着完善的组织构架、良

好的社会实践经验和不断进取的团队文化) 辩论社(是天津商业大学的品牌社团,也是我校少数能够举办市级大型比赛的社团之一,取得过许多佳绩) 918 Disco Club (是一个以街舞为主,劲舞和现代舞为辅,进行舞蹈表演和培训的大学生舞蹈社团) 狼魂双截棍社团(该社团旨在培养成员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活动以表演型双截棍为主,每学期参与晚会表演,取得过很多佳绩) 篮球协会(鉴于校内热爱篮球的同学较多,而学校比赛相对较少,故同学自发组织成立该社团,举办我校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年级对抗赛和毕业生赛) 其他:电子竞技社、健美社、台球社武术俱乐部羽毛球协会、法律协会、拉丁舞社、410经济社、天商爱心社、MY WAY大学生创意苑、兰坊动漫社、摄影协会、DV剧社、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民俗文化交流协会、三味文学社、书画创作社、花郎跆拳道社、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网球俱乐部、游泳俱乐部、5266轮滑社、金融投资协会、国际交流策划中心、晋商文化学研会、雄鹰创业联盟、自由英语学社、八旗音乐学社、电影俱乐部、天商魔术协会、Blooming B&G、科幻协会、魔方协会、绳结艺术社、天商桌游社等。四各学院专业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为切实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根据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 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川财教[2012]298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 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下发该通知,希学校各部门、联合办学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汇总的纸质、电子信息,确保本年度2012级的资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一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 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我校无相关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一、直接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者: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藏区“两州一县”、内地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包含县城)及“9+3”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两州一县共涉及四川省60个县:

1.秦巴山区: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广元市: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 南充市:仪陇县 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 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2.进入乌蒙山区扶贫规划的13个县: 凉山的美姑、雷波、越西、喜德、昭觉、普格、布拖、金阳;泸州的叙永、古蔺2县和乐山的沐川、马边2县以及宜宾的屏山县。 3.两州一县: 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⑵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⑶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关于助学金评定的个人意见

关于助学金评定的个人意见 转眼大三了,今年我也拿了助学金,之前大一没我什么事,大二是评定小组成员,关于评定助学金,我也有一些话想要说。 作为班里的一员,三年来参加了三次助学金评定,有一个感触,真正贫困的人肯定能拿到助学金。大一的时候刚开学就评定了,同学之间不是太了解,至于评定,就是自己说明自己的家庭情况,然后去申请助学金。不乏家庭条件富裕,却仗着单亲家庭去申请这一千多块钱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只能拿一次。随着同学们互相了解,接触的越来越多,每个人家庭条件怎么样,从平时生活就能看出来,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感触说完了,关于助学金的评定方法,作为曾经的评定小组成员,我觉得基本的发言权还是有的。首先是公正。每个班是个集体,但是班里还分若干小集体,大部分班级应该都是这样。说个实际情况,学校给每个班的助学金名额是30%,但基本每个班真正贫困的同学,达不到这个数量,然后在评定助学金的时候,全班不记名投票,除了真正贫困的同学必选,剩下的几个名额就是看关系了。一群人争取把一个人顶上去,如果能拿到助学金,请客吃饭少不了,然后商量着下一年换谁拿。这样的事情见过不少,很多班里都是这情况,包括我们班。当然,班里递上去的名单不是最终名单,不是说谁在名单里就一个能拿到助学金,但却是基本依据,系里也是基于这个名单做微调。 这个评定助学金的方法,好处当然有,每个同学都投票了,而且团体不大,很透明,基本公正,只要不是关系很差,每个同学应该都

会选那些家庭贫困的同学。但是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说小集体顶一个人拿助学金,这个人家庭不贫困,只是跟同学关系好,就拿到了。还有跟班长的关系,比如最后投票结果出来了,有两个人票数一样,但是班长跟其中一个同学关系好,班长说:“要不就给这个同学吧,他家庭条件不好,我了解。”班里其他同学听到这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评定助学金只是一件事,不能因为这件事得罪了班长,以后还有综合素质测评和班级评定各种荣誉,还有上党课之类的,如果因为评定助学金得罪了班长,那以后的其他事情,班长不推荐或者耍一些其他的小手段,同学很无奈,真的没办法。 关于建议,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我确实没有想出来另一个更行之有效的更公正的评定助学金的方法,我只是希望学校能抓紧这个事情,确定真正需要的同学能拿到这笔钱,另外,我觉得系里也能做些事情,比如平时多留意同学的生活,特别关注几个或者一批生活情况不好的同学,评定助学金的时候,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但是这个事情不能让班长参与,应该拿班长递上去的名单,和自己平时关注的名单做对比。这个建议可能工作量会更大,但我觉得,应该会促使助学金评定使之更公正一些。 冯东阳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XIAFJ-JIN UMIVERSITY OF COMMERCE 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修订 目录 培养 1天津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4) 2. 天津商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6) 3. 天津商业大学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9 4.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规定 (13) 5.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暂行规定 (17) 6.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 (27) 7. 天津商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32) 学位 8.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5) 9.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 (38) 管理 10.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41) 11.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学术道德规范 (46) 12.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47) 13. 天津商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49) 14.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学业考核与成绩记载细则 (51) 15.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考勤、请假的规定 (53) 16.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婚育管理规定 (54) 17.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业务费和答辩费的使用规定 (55) 奖惩 18.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规定 (57) 19.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和科技竟赛管理暂行办法 (58)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65%)、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65%)、 1、家庭成员(20分):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2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1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12分; 父母务农且收入仅供自用,或父母下岗均未再就业,10分; 父母一方打工、一方务农(或下岗未就业),8分; 父母双方打工,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0分。 2、家庭收入20分: 家庭人年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国家贫困线以下),20分;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学生不同的贫困程度分为3档。一档: 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特殊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学院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学生宿舍外租房住宿;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正考不超过4门不及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上一学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完成义务。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4.资助名额具体指标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5.资助金发放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作出信誉承诺,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年度学习成绩单。 (2)各系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辅导员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辅导员将初审结果报系,由系评审小组进行初审,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各系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将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按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天津商业大学思修大题(1)

第一章 1.如何理解理想与实践的关系?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一方面,理想是人们一定社会实践的 产物,同时它又超越了今天的实践;另一方面,理想必须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时它又指明了进一步实践的方向。实践产生理想,理想指引实践,理想与实践相互作用、不 断循环上升的过程,推动着人们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在奋斗中追求,在追求中奋斗。2.如何理解理想与信念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理想是信念的根据和前提,信念则是实现理想的重要保障。在很多情况下,理想亦是信念,信念亦是理想。当理想作为信念时,它是指人们确信的一种观点和主张;当信念作为理想时,它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 一种向往和追求。 3.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什么?这一共同理想包含哪些内容要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共同理想的内容要求包括: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4.简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辩证关系。 理想与现实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首先,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对立的一面。理想受现实的规定和制约,不能脱离现实而幻想未来。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应然”和“实然”的矛盾。假如理想与现实完全等同,那么理想的存在就没有意义。其次,理想与现实又是统一的。理想之树深深扎根于现实的沃土之中,理想是在对现实认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一方面,现实中包含着理想的因素,孕育着理想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另一方面,理想中也包含着现实,既包含着现实中必然发展的因素,又包含着由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理想就可以转 化成为未来的现实。脱离现实而谈理想,理想就会成为空想。 第二章 1.什么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有哪些基本要求? 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爱自己的骨肉同胞、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爱自己的国家。 2.简述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助学金等级评定方案

北京交通大学 2011年数学建模竞赛论文 助学金等级评定方案 参赛队伍: 参赛人员学号学院班级联系方式付婉怡09212065 电信学院自动化0903 杨慧莹09212086 电信学院自动化0903 李鹏09212071 电信学院自动化0903

摘要 摘要:随着2007年国家资助高校贫困生新政策的出台,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和资助面都在加大。根据新的资助政策的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但当前我国高校已经有的助学金等级评定方法大多采用定性的方法而不是定量的方法。这种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因素过强、信息不对等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了自己的方案。 第一步:我们采用了班级评定困难等级因素、家庭年收入因素、月消费金额因素、是否接受国家贷款因素、是否生源地贷款因素、家庭组成情况因素、家中有无其他子女读书因素、健康情况因素、家庭收入情况因素,这些可能影响最后评定结果的因素作为变量,利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建立模型,设定隶属值,通过求解来计算它们各自对最终结果的影响程度。运用模糊数学的打分法和综合评定法建立贫困生判定体系。 第二步:因为困难学生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西部高校、农林地矿油核高校、理工科类高校困难学生比例稍高约在25—30%。用聚类分析法将全国地区分为一般高校和特殊高校(西部高校、农林地矿油核高校、理工科类高校)两类。 第三步:经过抽样调查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得出以贫困生年级,专业费用,是否为独生子女和家庭月收入为自变量,理想资助金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 关键词:家庭经济情况模糊数学隶属值综合评定聚类分析层次分析多元回归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天津商业大学金融硕士专业金融学基础考试大纲

天津商业大学金融硕士专业《金融学基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金融学基础》是天津商业大学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金融学综合》考试要力求反映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金融专业人才。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于与金融学和公司理财相关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分值与内容 本科目满分150分,其中金融学部分分值为90分,公司理财部分分值为60分。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四种类型。 四、推荐参考教材 1.王常柏主编.《金融学概论》(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04月 2.[美]斯蒂芬A.罗斯(Stephen A. Ross)等著.《公司理财》(原书第11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07月 五、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金融学 第一章导论 1.1金融学的研究对象 1.2金融学的演变与发展 第二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2.1货币的起源 2.2货币的本质与职能 2.3货币流通 2.4货币制度

第三章信用与信用工具 3.1信用 3.2信用工具 第四章利息与利率 4.1利息的本质与利率 4.2利率的主要理论 4.3利率的作用与影响利率的主要因素 第五章货币的时间价值 5.1货币的时间价值 5.2终值和现值 第六章证券估值 6.1证券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 6.2债券价值评估 6.3股票价值评估 第七章金融市场及其构成 7.1金融市场极其种类 7.2金融市场工具 7.3金融市场的构成 第八章金融运营组织:商业银行 8.1 商业银行概述 8.2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 8.3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 8.4 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 第九章金融运营组织:非商业银行金融机构9.1 政策性金融机构 9.2 保险公司 9.3 租赁与信托投资公司 9.4 其它金融机构 第十章货币创造机制 10.1 存款货币创造机制

国家奖学金推荐信-国家助学金推荐意见

国家奖学金推荐信-国家助学金推荐 意见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类别申请者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顺序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复印件 5.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外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语 水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平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证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明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 主要科研成果 9.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

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