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编号:榕信源(2006)代第215号
招标工程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高中部工程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 2006年09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续)
二、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筹备情况: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报建及方案批复手续均已完备。
2.工程建设用途、使用性质:公共设施用地学校。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气温、风向及风力等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良好,有关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等自然条件可参阅厦门市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4.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海投新阳开发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新光路253号;
法定代表人:邱德明;项目授权委托人: / ;
联系人:沈富列;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361012 。
5、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沧沧虹路501号(原海沧管委会大院内);
法定代表人:余乃勇;项目授权委托人:吕连灿;
联系人:谢志松;联系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361026 ;
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2条款):
1.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正在报批。
2、规划设计条件其它要求:本项目容积率为0.65,绿地率不少于35%,建筑密度为16%,满足消防及日照间距要求。
四、环保、消防、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等方面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3条款):
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及部门文件、行业规章等进行设计。
五、投资控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4条款)
本次设计采用限额设计,总投资额控制在13104万元以下,其中一期控制在9030万元。
六、设计标准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5条款)
1)项目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学校。
2)总平面布置要求: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及日照间距要求。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本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除按规范设计条件要求外,还应考虑以下几点要求:
总体设计
●组织清晰、简洁便利的流线。校园分为行政、教学、运动以及生活四
个大区,根据地形现状形成最简便有效的相互流线。便捷顺畅的交通组织设计。合理组织区块内各功能的交通流线。
●优美协调的景观环境设计。营造安全、舒适、优美的环境。营造配合
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营造静谧安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建筑物造型外观应简洁、大方、独特。做到规划有机性,突出时代感
和可持续性
●建筑布局要求:协调统一。
建筑单体设计
1、平面布置要求:
总平面图应做到有序分区、合理布局。平面布置内容含: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宿舍、食堂用房、艺术中心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共62400平方米,并应预留用地,为学校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同时作为学校的室外绿地、室外道路;400米八跑道塑胶跑道、若干个篮、排球场及运动器械设施;室外围墙、大门、景观工程等。
2、功能要求:
除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范设计外,还应考虑以下几点要求:(1)、校区各类用房建筑面积要求:
本项目拟建为办学规模为60个班级3000人的实验中学高中部,学校平面功能分区应力求合理、明确,建筑单体应至少满足使用和一级达标校要求,同时考虑其使用功能要求。
(2)、立面造型要求:
体现学校特色,突出个性;建筑色彩应以淡雅色为主,力求做到适用、经济、美观、有文化品味;
(3)、建筑层数及层高要求:
建筑层数按多层设计,层高按有关规范执行;
3、其它要求:
(1)、分期建设:无。
(2)、工艺技术要求:无。
(3)、引入新概念、新技术要求:无。
七、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6条款)
1、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图纸)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2、设计内容(范围)包括总平面、红线内的道路及管网、建筑单体
智能化系统等。
3、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1)设计总说明:此项内容应包括对建筑设计构思、结构选型以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环保、人防、抗震设防、工艺流程等方面专业设计简要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主要施工技术要求说明,设计收费标准和金额说明,设计周期、分段进度计划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2)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书(包括主要材料用量)。
(3)对本工程所采用的优化措施。
(4)各幢号面积、各单元(楼层)建筑面积汇总表。
(5)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比例自定)。
(6)环境绿化景观规划方案效果图、交通组织分析图(比例自定)。
(7)建筑单体各层建筑平面图〈包括主要(或复杂)承重结构布
置图〉(比例自定)。
(8)建筑单体主要方向立面图(比例自定)。
(9)建筑单体主要剖面图(比例自定)。
(10)各建筑单体主立面透视效果图(渲染图)(图幅至少按A1制作)。
(11)鸟瞰图(图幅至少按A1制作)。
(12)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放大效果图除外)统一按A3图幅制作,以上成果应提交电子版文件。所有设计
文件及图纸不得署名或体现设计单位名称及标志。
(13)模型方面要求:等开标后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人的要求制作。
八、设计工期要求
本工程设计按方案修改细化、项目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内。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方案修改、细化时间要求: 15日历天内。
2、项目施工图设计时间要求: 15日历天内。
九、工程采用特殊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设计。
十、其它方面要求:
1、设计费计费以厦财2003年4号文及海沧区相关规定执行。
2、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厦门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3、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其
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用于本工程,但不得用于第三方。
4、设计费支付方法:
(1)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的20%;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的40%;
(3)施工图报消防、民防、审图所、环保等主管部门审查通过,且根据审批文件要求修改后7日内支付30%;
(4)剩余10%作配合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设计费经海沧财政审核所审核后,7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