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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3、有设计变更的,变更处必须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字认可;

4、签证变更,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认可;

5、工程结算书;

6、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7、竣工决算财务报表;

8、决算审批表中的各个项目。

第4章附则

第11条本制度由造价管理部拟定,并由造价管理部附则解释和修改。第12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 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第 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一 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施工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外网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2、预算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四、具体要求 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2、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 (2)竣工验收记录表; (3)竣工图(如有); (4)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 (5)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 (6)水、电费使用情况; (7)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 (8)相关的技术资料; (9)合同或委托书。 3、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预算部。 4、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预算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天内负责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5、同时采购部须提交有领用单位签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预算部,采购部对数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6、预算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 (3)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 (4)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 (5)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签章); (6)甲供材、甲控材清单; (7)工程验收记录; (8) 其他。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接算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工作程序,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有效性、可执行性,使该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决算审计报审资料收集。 1、工程招、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2、施工合同或协议(经建设局或招管办备案后的); 3、工程决算(报审稿、报审单位签字、盖章); 4、变更签证单(原件四份、符合我公司签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要求的方可有效); 5、竣工图(竣工图应反映竣工真实状态,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监理资料(经各方签字、单位法人 盖章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 7、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规费缴纳证明。 二、公司备案。资料收集完毕后,各项目部应将资料上报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审核、备案。 三、项目初审。资料审核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确定初审单位(中介机构)。 四、为保持报审结算书的准确性及减轻审计成本,要求施工单位在报审的同时应签署承诺:报审结算书总额不得高于最终核定额的10%(审计费,由我公司承担),按最终核减额为衡量原则;如超出10%,,超出部分带来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可以在付款时直接从余款价

中扣除。上述审计单位,可以是审计局,也可以是我公司委托的初审单位,但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五、初审结果出具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及结果,确定是否有县审计局进行终审。初审结果可作为预付工程款依据。 六、县审计局复审结果报告出具后,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档案室)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77351

精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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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决算管理办法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条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二章部门决算工作组织 第六条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一)制定部门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国统一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及部门决算软件,明确报表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三)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五)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七)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 (八)建立和管理全国部门决算数据库。 (九)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决算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二)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3、有设计变更的,变更处必须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字认可; 4、签证变更,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认可;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决算管理 第一节财务预算管理 一、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内容 第一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三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五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流、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总财务预算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七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八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 (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九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以及对原有借款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十三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 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三、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和季度预算,以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 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二、经营部是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三、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结算申请: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书的编制。编制完成后,出具书面结算申请书与结算书一并上报。该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监理批准:监理公司核实工程是否通过验收,以及结算书中所附结算资料是否属实。并在结算申请书上书写意见,该工作在一周内完成。 3、项目部审查:监理公司将同意结算的批复意见报至公司后,项目部应对监理公司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工程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4、工程部审查:工程部总工办对竣工图及结算资料等方面出具 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财务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5、财务部审查:财务部对结算合同的已付款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

事宜进行复核,并出具意见。审核完毕后转给经营部,该部分工作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6、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对结算书做初审后并进行最后复核,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 7、复核审计完毕的结算书经公司经理审批通过后上报总经理,报请结算审计,该部分工作原则上须在15天之内完成。 8、结算书包括的内容 8.1编制依据 8.1.1经项目部、工程部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交底; 8.1.2工程施工合同; 8.1.3施工组织设计; 8.1.4招投标资料; 8.1.5经确认的各种经济签证; 8.1.6经确认的材料限价单; 8.1.7工程进度确认单; 8.1.8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8.2封面:有编制人、日期和经济指标数据; 8.3总目录; 8.4工程结算书;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的 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公司成立专门的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领导小组,负责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材料使用的管理及工程费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工程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并由财务部及各分(子)公司予以配合。 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第一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投产72小时考核结束的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必须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中标通知单复印件、工程合同、招标说明;建设单位的工程初步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施工图纸、监检报告;属于包工包料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单等(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批)。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

程竣工初验报告。工程竣工初验报告应经建设方项目经理、使用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聘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未聘任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办齐验收手续。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5、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将竣工资料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生产技改工程和辅助生产工程已按照设计文件建成;生产工艺设备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经过72小时连续生产考核,能够达到或基本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与经济技术指标。 8、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9、建设工程因为客观条件的制约尚有零星土建工程或少数非主要设备安装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完工,但不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与使用的,也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0、生产项目由于设计、设备或施工的原因,虽然一时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与经济技术指标,但产品销售情况很好,投产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也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三、职责 工程部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预决算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考核工作。 四、管理制度 (一)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1、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

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二)制定项目成本计划 1、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4、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5、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三)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3、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4、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5、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公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联合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2、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甲分包工程等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 3、工程结算管理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工程合同、客观事实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以合理低价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第二章各部门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甲供材领用、退库、实际耗用数量的统计,单价、总价的核算,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进行双方确认;负责依据合同对工程各类材料、设 1

备帐目进行清理、核对;完善材料、设备台帐,配合成本工程师进行采购合同梳理,为确认设备购置费做好基础工作;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条款解释、扣款事由等向成本工程师反馈信息。 2、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结算提出支付、索赔、扣款等项目提出意见。 工程部成本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造价的核算,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超损耗的甲供材进行扣减,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款竣工结算审核表、单位工程结算书。 3、财务部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计量确认、核算建帐,负责税务相关手续办理。 4、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甲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5、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初审。 6、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在审核过程中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表》,上报建设单位复核。 第三章竣工结算审查程序 1、竣工验收 (1)竣工决算前提: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通过质量监督站,且相关资料齐全;材料、设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2)竣工验收组织: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相关部门(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局、安监等部门,完成消防及

结算决算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蒙能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蒙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 三、项目公司计划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四、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竣工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 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造价分析、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五、工程竣工结算书包含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项目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六、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确定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并有合格的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工程已正式移交运营单位并签订保修合同。 3、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且竣工材料已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整的移交项目公司档案室。 4、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委托洽商〈含审定的价款〉审批材料齐全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 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的价款,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委托洽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造成的工程量差,并需要对其费用进行调整的,原则上按已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及所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合同范围内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

决算管理制度

决算管理制度 1.年末核对预算指标,核对各项拨款、缴款数字,与开户银行核对所有账户余额,发现未达款项,应即追查处理,使银行账户与银行保持一致。 2.清理预算和预算外各项资金,该作预算收支的应调作预算收支。各项代管经费应核对无误。 3.清理各往来款项,对于年内在外人员和无法取得报销凭证的暂付款,应与经办人核对,并备案以查,其余一律收回。对确属呆账者,经审批后,办理核销手续。各项暂存款要查明性质和用途,长期挂账又没有必要存放者,应清理退回;确系无法查清或属无主账款,应报教委批准后上缴。 4.对学校各项固定资产,应在年终前进行认真清点盘存,并进行账物、账账核对,出现盈亏者,按学校物资管理办法作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应报损和折旧的固定资产应按审批权限申报,经批准后作账务处理。 5.对各项财务基本数字应认真核对,如有出入,应在调查的基础上予以调整,保证数字准确无误。 6.根据统一表格,按会计账簿各账户最终数字填制资金活动表、支出决算表、基数表及各项资金的明细决算表;各项代管经费等也要分别作出决算报表。 7.制必要的附表,包括设备购置项目、维修项目和暂付款明细表等。

8.认真整理决算工作所需的各种基础数据,按要求编制决算报表,准确及时录入计算机决算管理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完整。9.决算文字说明。对学校一年内财务、事业计划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表格中不能表达的财务情况进行说明。该文字说明的主要内容为:事业计划等完成情况与存在问题、固定资产变动情况、预算与预算外收支情况、效率与效益分析、财务管理状况与问题及其改进措施。决算说明不能仅只是对表格的解说,而应是通过表格和各项数据全面透视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事项等活动状况,剖析学校管理效率与效益以及问题的症结。学校财务人员要善于观察、了解、调查有关学校工作情况,并进行整理分析,作为决算的定性说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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