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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RD-214.05-05-20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2013-09-25发布 2013-09-25实施

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定义 (4)

4 职责 (6)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6)

6 检查与考核 (12)

附表A:(规范性附录)嘉奖申请单 (13)

附表B:(规范性附录)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 (14)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宁热电”)安全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的发展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避免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实现本质安全,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Q/HNRD-213.05-13-20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建刚

本标准修改人:石磊

本标准审核人:石磊

本标准复审人:沈钦峰

本标准批准人:杜宝忠

本标准于2012年06月首次发布,2013年09月第一次修编。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宁热电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宁热电各部门及外委协作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收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4.2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1991.5.0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2000)《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总2001第478号)《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GB26860.1-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CSG 1 0006-2004 《电气操作导则》

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Q/BEIH-217.10-17-2013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非计划停运

指设备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对于机组,根据停运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5 类,即:第1 类非计划停运、第2 类非计划停运、第3 类非计划停运、第4 类非计划停运、第5 类非计划停运。

3.1.1 第1类非计划停运

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

3.1.2 第2类非计划停运

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 以内停运的状态。

3.1.3 第3类非计划停运

机组可延迟至6h 以后,但需在72h 以内停运的状态。

3.1.4 第4类非计划停运

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

3.1.5 第5类非计划停运

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

3.1.6 强迫停运

上述第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

3.1.7 其它非计划停运

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计划检修且距原计划开工时间,大修在60天以内、小修在30 天以内,经申请且征得调度批准,并报京能集团生产管理部备案,方可转为计划停运。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调度批准前记作非计划停运;从调度批准时起至机组交付调度(运行或备用)止,为计划停运。

3.2人身伤亡事故

从事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死亡、重伤、轻伤的事件。

3.3设备事故

6kV及以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修复期超过7天;发生严重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造成向电网提供的电能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的事件或《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事件。

3.4一类障碍

6kV及以上主要设备损坏,修复期超过1天;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造成向电网提供的电能质量不合格,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的事件或《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事件。

3.5二类障碍

发生影响机组出力、影响电能质量的事件;运行参数达到正常允许极限,已经对设备寿命造成损伤,或严重的异常运行即将造成设备损坏、机组停运事故;由于监盘、巡检、检修、维护不认真,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掉闸或设备损坏加重;重要防护系统失去备用,重要支持系统失去运行或备用等事件。

3.6 异常

运行参数严重偏离设计值,检修工作、运行操作违反规程、规定要求,导致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或备用的事件。

3.7 未遂

情节较为严重的习惯性违章;安全事件进展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过程中发现,或他人发现及时终止事态发展;或虽未发现但由于构成安全事件的其它条件不成熟,侥幸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3.8 差错

行为偏离发电公司规范化、标准化目标;情节较轻的习惯性违章;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有碍安全文明生产整体形象等事件。

3.9 其他不安全事件

现场发生本标准未能列举的安全事件,比照各类鉴定标准中性质、后果、影响及损失相同或类似的事件执行。

3.10 误操作

由于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包括下达错误指令、违反规程的错误操作和检修维护作业)设备、系统异常运行,无论有无后果均为误操作。

3.11 直接经济损失

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3.12 操作无差错

指运行人员从发令、受令、进行规范的倒闸操作全过程中无差错。本办法奖励以连续累计一千次为一个周期。一千次后重新累计。

4 职责

4.1 安全监察部

4.1.1 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华宁热电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意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各部门

4.2.1 负责执行本办法。

4.2.2 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的落实情况。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奖励。

5.1.1 奖励范围

5.1.1.1 对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5.1.1.2 对在避免发生非计划停运、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1.1.3 对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人员抢救、设备抢修,减少公司损失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1.2 奖励项目。

5.1.2.1 安全运行长周期奖

5.1.2.1.1 安全天数的统计:单机连续运行100天、150天;全公司安全生产1000天。5.1.2.1.2 当公司发生安全目标中列举的事故,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全公司不得奖(取消年度安全目标奖)。

5.1.2.1.3 部门发生重伤和一般事故,中断部门的安全记录;

5.1.2.1.4 设备管理部各专业室、运行值及外围各运行专业发生轻伤和一类障碍,中断专业室、运行值、运行专业的安全记录。

5.1.2.1.2 安全运行长周期奖励标准、办法:

5.1.2.1.2.1 单机连续运行100天,生产人均奖励15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1050元。5.1.2.1.2.2 单机连续运行150天,生产人均奖励30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2100元。5.1.2.1.2.3 全公司安全生产1000天,生产人均奖励50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3000元。

5.1.2.2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5.1.2.2.1 奖励程序:

5.1.2.2.1.1 由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核实、并填写安全生产嘉奖申请单(格式见附录),上交到安全监察部;

5.1.2.2.1.2 安全监察部依据标准确定奖励金额,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5.1.2.2.2 奖励条件

5.1.2.2.2.1 避免一般及以上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5000-20000元。

5.1.2.2.2.2 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1000-5000元。

5.1.2.2.2.3 避免一类障碍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1000-5000元。

5.1.2.2.2.4 避免二类障碍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500-1000元。

5.1.2.2.2.5 及时发现不安全事件,奖励100-500元。

5.1.2.2.2.6 当月无异常发生。

5.1.2.2.2.7 发电部本月异常未超1次,部门管理人员人均奖励300元。

5.1.2.2.2.8 发电部主机运行各值本月无异常,人均奖励300元。

5.1.2.2.2.9 设备管理部本月异常未超2次,部门管理人员人均奖励500元。

5.1.2.2.2.10 设备管理部各室本月无异常(热控室按班组执行;锅炉室按主机、外围执行),人均奖励500元。

5.1.2.2.2.11 月度全公司异常控制低于3次,安监部人均奖励300元。

5.1.2.3 千项操作无差错奖

在全厂电气运行人员中开展“千项操作无差错”活动。正确的操作项数可连续累计,到10个千项截止,然后重新开始累计。发电生产部负责统计,报公司安监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兑现。

5.1.2.3.1 奖励办法:

5.1.2.3.1.1 达到千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200元。

5.1.2.3.1.2 达到五千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500元。

5.1.2.3.1.3 达到1万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1000元。

5.1.2.3.2 统计方法

5.1.2.3.2.1 统计操作项数,按照已执行的操作票票面项数统计,没有操作票的可根据倒闸操作记录本中的记载统计。

5.1.2.3.2.2 关于统计操作项数,在一个票面上只统计操作人及监护人(已执行)的操作项数;复审人不统计操作项数。

5.1.2.3.2.3 操作票不合格,中断操作人与监护人“千项操作无差错”记录。

5.1.2.3.2.4 票面正确,在执行中造成错误操作,中断操作与监护人“千项操作无差错”记录。

5.1.2.3.2.5 操作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中断千项操作记录。

5.1.2.3.2.6 发现在统计项目数上弄虚作假,终止操作人、监护人千项操作记录,并且取消一个年度评比资格。

5.1.2.4 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安全标兵、安全先进个人奖

5.1.2.4.1 安全先进单位最终为1-2个。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3000元,车间(运行值)、安全员奖励3000元、车间(运行值)副职奖励2000元;其他员工奖励人均500元。

评选条件:本单位员工无未遂、轻微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无二类障碍,无人为责任的异常(非人为责任的异常2次)。

5.1.2.4.2 公司安全标兵10名,奖励2000元

5.1.2.4.2.1 本单位(车间)未发生责任二类障碍以上事故。

5.1.2.4.2.2 本班组未发生责任异常以上不安全情况。

5.1.2.4.2.3 个人未发生异常及不安全情况。

5.1.2.4.2.4 个人在全年度内安全管理业绩突出、在本岗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不含借调人员)。

5.1.2.4.3 公司安全先进个人10名,奖励1000元,条件同上。

5.2 安全生产考核

5.2.1 全员考核项目

5.2.1.1 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含火灾事故)、电力人身死亡事故:

5.2.1.1.1 扣减全公司当月全部效益奖。

5.2.1.1.2 扣减责任部门2个月的效益奖。

5.2.1.1.3 直接责任者、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根据京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决定考核金额。

5.2.1.1.4 涉及法律责任,执行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

5.2.1.2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和重伤事故

5.2.1.2.1 扣减责任部门当月全部效益奖。

5.2.1.2.2 扣减其他部门当月效益奖的50%。

5.2.1.2.3 直接责任者、应承担责任的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根据京能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确定考核金额。

5.2.1.3 单项考核项目

5.2.1.3.1 机组每发生一次一类障碍

5.2.1.3.1.1 扣减责任部门当月效益奖的30%。

5.2.1.3.1.2 扣减责任部室(班组)或当值当月效益奖的50%。人为责任的,对主要责任者考核3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安全教育室学习待岗3个月,待岗期间执行低一级岗位奖金;对次要责任者予以2000元考核;对责任者所在运行值、专业室第一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考核1500元;对责任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考核1000元;对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考核500元。

5.2.1.3.1.1 扣减其他生产部门当月效益奖的10%,扣减非生产部门当月效益奖的7%。

5.2.1.3.1..2 对相关责任部门领导通报批评并考核,考核金额由生产考核委员会参考相关规定,根据情况确定。

5.2.1.3.1.3 机组发生一次误操作造成的非计划停运事件,责任人下岗一年,分管副部长和部长考核1万元。部门如果年内发生两次误操作停机事件,分管副部长和部长降级使用。

5.2.1.3.1.4 核减责任部门、室、值无异常奖。

5.3.1.3.2 设备每发生一次二类障碍

5.3.1.3.2.1 对主要责任者予以1500元的考核;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安全教育室学习待岗1个月,待岗期间执行低一级岗位奖金。非人为责任的,扣减责任部室(班组)或单元值效益奖1500元。

5.3.1.3.2.2 对次要责任者予以1000元考核。

5.3.1.3.2.3 对责任者所在运行值、专业室第一负责人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考核500元。

5.3.1.3.2.4 对责任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考核300元。

5.3.1.3.2.5 核减责任部门、室、值无异常奖。

5.2.1.3.3 设备每发生一次严重异常

5.2.1.3.3.1 人为责任的,扣减责任人500-1000元,管理责任人员考核100-500元。

5.2.1.3.3.2 非人为责任的,扣减责任部室(班组)或单元值效益奖500-1000元。

5.3.1.3.4 设备每发生一次一般异常

5.3.1.3.4.1 人为责任的,扣减责任人300-500元;管理责任人员考核100-300元。

5.3.1.3.4.2 非人为责任的,扣减责任部室(班组)或单元值效益奖300-500元。

5.2.1.3.5 本人或本人分管区域、单位、专业的人员发生一般性违章,考核100-1000元。

5.2.1.3.6 本人或本人分管区域、单位、专业的人员发生严重性违章,考核1000-2000元。

5.2.1.3.7 隐患整治项目到期未完成,考核责任部门500-1000元。

5.2.1.3.8 文明生产未达标准,一般问题,考核责任部门100-500元;严重问题,考核责任部门1000-5000元。

5.2.1.3.9 其它

5.2.1.3.9.1 其它被安全监察部门认定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威胁人身安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对发生部门、车间(值)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责任者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考核。

5.2.1.3.9.2 对于发生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隐瞒不报、造假,除对责任部门、车间(值)安全第一负责人给予1000元的经济考核外,还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行政处分。

5.2.1.3.9.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员工均有监督、举报习惯性违章的责任和义务。对身边发现的违章行为不履行纠正、提醒、举报义务的员工,等同实际违章责任进行考核。公司安全监察部设立举报习惯性违章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3083 电子邮箱:安全监察部部长。

5.2.1.3.9.4 对发现上述习惯性违章行为,并能够及时举报的员工,一经确认,将分别给予:600元、300元、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2.1.3.9.5 外包工程人员发生违章,对项目负责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参照以上条款进行经济考核。并由项目负责部门对外包工程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对外包工程人员的违章考核参照本办法并按照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5.2.1.3.9.6 安全性评价整改、重点时期安全检查、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治理、隐患排查)等中提出的整改项目,未按整改计划限定时间完成整改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对于同一项问题,重复发生或复查时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按管理性违章款考核。

5.2.1.3.9.7 检修公司、发电部及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反违章管理规定》规定对违章行为实行分级考核:班组长查出违章时,考核违章者;部门查出违章时,考核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查出违章时,考核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和部门负责人;公司级查出违章时,考核违章者和违章者所在班组和部门负责人,并联责分管职能管理部门。对临时工和外包工的违章考核与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对待,经济考核不得低于公司标准。5.3 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规定

5.3.1 事故报告

5.3.1.1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误操作事故应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和安监部。延迟上报(超过

20分钟)的考核1000元;隐瞒不报(超过1小时)的考核2000元。

5.3.1.2 对于轻伤、人身未遂或一般设备事故、火灾、误操作事故在半小时内汇报安监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延迟上报(超过半小时)的考核500元;隐瞒不报(超过2小时)的考核1000元。延迟(超过3个工作日)上报分析报告的考核200元/日。

5.3.1.3 对于发生责任差错及异常、设备未遂、障碍等事故应在1小时内汇报安监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分析报告。延迟上报(超过1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500元;隐瞒不报(超过3小时)的考核责任部门1000元。延迟(超过3个工作日)上报分析报告的考核责任部门200/日。

5.3.1.4 发生不安全情况分析不及时或原因、责任不清、措施不得力或没有落实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300元;考核安全员200元。

5.3.1.5 发生异常以上不安全情况5日内未交分析报告及报表;每月3日前未交上月安全情况统计报表及安全情况分析(以电子文档发出时间为准);考核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200元;考核安全员100元。

5.3.1.6 本单位发生轻微伤以上、一类障碍以下事故不上报,对策划者、决策者、部门正副职安全员各考核2000元。

5.3.1.7 员工发生违章后不登记、不上报《员工安全档案》每次考核策划者、决策者300元;考核部门安全员各200元。

5.3.1.8 员工发生异常、未遂不上报的策划者、决策者每次考核500元;考核部门正职、安全员各800元。

5.3.1.9 在上报事故有关情况时不得隐瞒事故情节,避免造成事故定性不准。对隐瞒事故情节造成事故定性不准的每次考核1000元。

5.3.1.10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报分析报告,应经安监部同意后顺延。

5.3.2 隐瞒事故的定性

5.3.2.1 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的。

5.3.2.2 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5.3.2.3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5.3.2.4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5.3.2.5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3.3 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及安全整改

5.3.3.1 未按公司要求时间完成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整改工作的每项考核300元。屡次不完成整改工作的,可翻倍考核,并对责任部门考核1000元。

5.3.3.2 未按公司要求时间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的考核1000元。

5.3.3.3 不按要求参加安全大检查的考核500元/次。

5.3.3.4 安全监察部下达的《安全监察整改通知书》、《安全文明生产整改通知单》及其他

“安全检查整改项目”,无故或未经批准而未按期限完成整改的考核500元/次(项)。

5.3.3.5 被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整改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考核安全员600元;项目整改不力或安全监察部根据公司要求布置的工作或组织的活动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500元;考核安全员300元。

5.3.4 其他

5.3.4.1 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危险点分析票不合格或措施制定不全、每项考核100元/人,不落实没有进行整改的;对责任部门主要单位正职、考核副职200元;考核班长300元;考核安全员100元;(责任人、节点经过人等同于责任人)。

5.3.4.2 安全活动无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考核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100元;考核值班长200元;考核安全员100元。

5.3.4.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日活动;考核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100元;考核值班长200元;考核安全员100元。

5.3.4.4 违反运行规程、反措、技措未造成后果的或对设备运行构成威胁、损坏不够标准的;对责任人考核300元;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考核300元;考核值班长200元;考核安全员200元。

5.3.4.5 反事故措施没有按计划时间内完成,包括计划或措施的提出、审批、发布、演练、采购、验收等,责任人考核500元、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考核300元。

5.3.4.6 生产作业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册,未按规定时间修改,有错误、系统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补充更新的、运行及检修人员没有按标准执行的,责任人考核1000元,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考核600元。

5.3.4.7 供公司人员使用的国家、电力行业标准不全或过期没有更新,生产技术人员无准确标准参考,已经影响或潜在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考核1000元,责任部门正职、副职各考核600元。

5.3.4.8 各类事件-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涉及两个以上班组、车间、部门的责任考核同等对待;联责同时带入。

以上事件经济考核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人力资源部实施;经济考核为一次性,各单位、部门不得进行二次考核或变相二次考核,罚金依次从安全奖、效益工资、绩效工资,当月未扣完下月累积扣除(当月保留固定工资)

6 检查与考核

6.1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规定,对各生产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2 考核指标与奖惩办法:按本制度“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6.3 考核部门:安全监察部。

6.4 考核时间:每月2日前及年终。

(规范性附录)

嘉奖申请单

被奖励部门(个人)奖励金额¥元

提出部门意见

年月日安全监察部意见

年月日生产计划部意见

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注:此单一式三份,一份提出部门留存,一份交生产计划部,一份交安全监察部存档。

(规范性附录)

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

序号被考核单位考核(元)奖励(元)

合计

安全监察部

年月日

生产副总经理

年月日备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 第 2 页共 2 页

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 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 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奖励 5.1.1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08-32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

安全。 3.1.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 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 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421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docx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奖惩的方法、额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奖惩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 [2010]1020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合 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3职责和权限 公司经理负责年度安全奖励计划的批准; 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各单项安全奖励方案的批准; 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奖励计划、方案的拟订,负责按批准计划、方案组织实施; 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奖惩专帐的建立和管理; 公司经理、书记、主管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现场、各级领导 及公司各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方面具有奖罚权;公司工会、团委具有同等奖罚建议权;项目部、实体单位相应领导、部门对本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的权力; 工地相应领导、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权力。 4管理内容与要求 安全奖励 每年年初由安全监察处提出安全奖励计划,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当年安全奖励基金的数额,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监察部组织实施; 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活动的奖励和安全考核的兑现; 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奖惩专帐,由安全监察处掌管、使用; 安全监察处每次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前,应将安全奖励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公司对项目部、实体单位的各种安全奖励,当奖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时支票支付;当奖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下时可以现金支付,对班组、个人的安全奖励以现金支付; 凡在安全施工(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公司可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凡在施工(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提出并采取了紧 急措施,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者(包括各级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全奖励500~ 5000 元;

安全奖罚措施管理制度

万晟城·丽府一期项目工程 安 全 奖 罚 措 施 管 理 制 度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神州长城建业工程 二〇一七年七月 第一章前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神州长城建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神州长城建业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奖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奖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

第二章细则 第一款基本规定 1.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能遵章守纪,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班组或个人,视贡献大小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批准后,一次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2.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对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300-1000元。 3.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任何人进行检举揭发,经调查落实后,均可得到50-3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每天进行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的施工作业班组,一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通用版)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

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编号:SM-ZD-33947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更好、更强、更高地实现安全生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奖惩,以政治思想工作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主导。在奖励上,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并辅之于思想教育的原则进行处罚。 一、奖励: 1、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洗煤厂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与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工伤事故危害程度的。 3、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安全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广安全新技术有显著成绩的。

4、在抢救事故中有功的。 5、在安全工作中及其它方面显著成绩的。 6、奖励分为:奖金、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生产(工作)者模范称号,晋级则由厂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二、处罚 安全罚款统一由厂主管部门执行,各科室、各专业,对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需要罚款时,要填写“三违”登记表,报厂安技科,由安技科按照厂处罚规定,对“三违”人员或单位,出具“三违”罚款通知单。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三违”),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既不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发生重大生产和伤亡事故的。 (3)对制止违章违纪的工作人员:安全员进行刁难、辱骂、殴打、报复的。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内容、奖惩的范围及标准、检查与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委运行、检修、维护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山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用经济、行政手段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4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4.1 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总经理总体协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管。 4.2 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主要负责. 4.3 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总值长、值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经营策划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奖励 5.1.1 特殊贡献奖: 对积极主动纠正违章,发现或处理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5.1.1.1 避免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5000-30000元; 5.1.1.2 避免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3 避免主设备重大损坏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4 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1000—10000元; 5.1.1.5 参加抢险救灾,防止了事故扩大,做出了特殊贡献者,奖励1000-5000元。 5.1.1.6 避免了重要辅机损坏事故的发生,奖励3000-5000元; 5.1.1.7 避免了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奖励3000—5000元; 5.1.1.8 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奖励1000-3000元; 5.1.1.9 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其它事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安全监察部落实,分管公司领导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奖励。 5.1.2 反违章奖励 5.1.2.1 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职工、干部及安监人员,奖励200-1000元。 5.1.2.2 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安全、无票作业事件者的职工、干部及安监人员,奖励100—500元5.1.2.3 全厂各级人员在任何时间,凡是主动对生产场所和与工作有关的作业场所内违章情况进行检举、制止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5.1.3 机组安全连续运行奖: 公司实行百日无事故奖、机组长周期运行奖,年终目标兑现奖,奖励方案根据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 5.2 处罚 5.2.1 发生特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5.2.1.1 给予事故部门人均1000元罚款。 5.2.1.2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5.2.1.3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5.2.1.4 对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处3000—5000元的罚款。 5.2.1.5 事故部门其他负责人处以1000-3000元罚款。 5.2.1.6 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事故部门技术人员依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处以500-1000元罚款。 5.2.2 发生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5.2.2.1 给予事故部门人均500元罚款。 5.2.2.2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5.2.2.3 对事故次要责任者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5.2.2.4 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者、分管负责人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5.2.2.5 事故部门其他负责人处以800—2000元的罚款. 5.2.2.6 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事故部门技术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处以300—1000元的罚款。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 本、遵章守纪、和谐安全发展宗旨,规范和保障各级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 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 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生产管理主体、各分包管理主 体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处在接受公司 监督管理下,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应当公开、

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五条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31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

(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 (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 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内容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方、监理方和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参建员工的生命安全,明确****项目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不安全行为的内容管理职责、奖罚与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项目部不安全行为查处的内容、奖罚与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部是不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一)不安全行为查处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汇总统计与考核。 (二)协作单位及人员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兑现。 (三)不安全行为查处和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 (四)不安全行为责任人、不安全行为人警示教育培训及安全警示教育统计、通报和曝光,对进入记录黑名单的人员实施清退。 (五)向财务管理部提供拒缴或不缴处罚金单位扣款明细。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负责属地范围内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统计。 第六条不安全行为定义 (一)不安全行为,指可能导致超出人们接受界限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按行为的主体来分类,不安全行为可以划分为组织的不安全行为和个体的不安全行为。 (二)组织的不安全行为,指在组织的生产经营宗旨、政策、措施等经营战略中没有把安全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没有制订或者没有完善安全生产的规划和措施,在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可能导致事故或给安全生产带来不良影响的现象。 (三)个体的不安全行为,指个体从事的可能导致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 第七条不安全行为分类 根据不安全行为产生和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将不安全行为分为A、B、C三类,内容见《****项目部不安全行为目录》(附件1)。 (一)A类为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二)B类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即危害程度仅次于A类,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事故或其他较为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三)C类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即其行为造成的情节和后果较轻的不安全行为。 (四)本规定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产生和可能产生危害后果的程度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不安全行为查处原则 (一)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均有参与施工现场安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 1、惩罚 (1)惩罚的范围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惩罚类型 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扣除奖金等;

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辞退、开除等; 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2、奖励 (1)奖励的范围 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班组和从业人员。 三、职责 3.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3.2安环部对车间、部室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制定考核内容。 3.3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工资及奖金结算。 3.4财务部根据考核结算结果执行考核。 3.5车间、部门根据本制度执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4.1安全责任制履职情况。 4.2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4.3事故情况。 4.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4.5违章违纪考核。 五、考核标准 5.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劢: 5.1.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单位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5.1.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5.1.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安全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 5.1.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5.1.5在实现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中,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技术改进,有发明创造,为安全生产作出特殊贡献者。 5.1.6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奋勇抢救人员和公司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者。 5.1.7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1.8在实现安全生产中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5.2 罚则 5.2.1员工上岗必须穿戴统一的劳动保护(统一着装),违反规定扣责任人50元/次。 5.2.2班组安全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活动(没活动、没记录、没领导签字)扣单位100元/次。 5.2.3每发生一起轻伤上报公司事故(指员工负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一个工作日以上一个月一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500元、班组长200元、事故责任人不得奖,扣发领导班子30%安全目标奖。 5.2.4每发生一起人身上报事故社会劳动保障局工伤科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3000元,扣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1000元、班组长1000元、事故责任人1000元(罚金不足的下月补扣),并扣发领导班子50%安全目标奖。 5.2.5、发生死亡事故(交通事故除外)扣责任单位5000元、单位第一负责人3000元、班组长2000元。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扣发领导班子全年安全目标奖。 5.2.6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车间、公司及时上报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损失外,扣责任人1000元。 5.2.7因跑、冒、漏、串、误操作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扣责任单位1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10000元,扣责任单位5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100000元,扣责任单位5000元,直接经济损失100000元以上,由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处理决定。 5.2.8加强对消防器材、气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等额赔偿,器材摆放不到位,卫生不好,扣责任单位50元/台。 5.2.9不按规定填写作业票每次扣100元,弄虚作假每次扣200元,因此引发事故者,根据事故情节另行处理,同时调离工作岗位。 5.2.10因违反动火、进容器作业、高处作业等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扣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人1-6个月奖金,并扣发半年安全目标奖。 5.2.11发生火灾报警不及时,组织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外,扣责任单位5000元。 5.2.12在禁烟区内吸烟,扣罚责任人1000元,同时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5.2.13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30元/每条扣罚责任单位,同时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罚总数的10%,同时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5.2.1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主管部门,5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

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二、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00元给予嘉奖。 7、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8、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三、处罚 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

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轧花厂和所有干部职工的考核。 四、具体实施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 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 1.安全目标( 50 分) ( 1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 50 分; ( 2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 25 分; ( 3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 25 分; ( 4 )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 25 分; ( 5 )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 25 分; ( 6 )隐患自检率及整改合格率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

扣 25 分。 2.安全基础管理( 15 分) ( 1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满分4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2 )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满分3分。1项不符扣0.5 分,扣完为止; ( 3 )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满分3分。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4 )安全教育。满分5分。二、三级安全教育,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1项不符合,扣0.5分;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1项不符合,扣0.5分;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0 分) ( 1 )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定领导、定目标、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整改,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3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规定 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为了继续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承供电安[1998]10号文<承德供电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要求,结合我分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情况,特制定”兴隆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对发现、检举破坏安全生产,故意制造事故者奖励100-1000元。 2、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事故隐患或制止严重违章指挥和作业避免人身事故者,奖励60-300元。 3、对避免设备严重损坏、大面积停电等重大事故者,奖励100-400元;贡献突出者,申报承德供电公司安监科,奖励500- 元(不重复奖励)。 4、设备检修和紧急处理过程中,对发现重大设备隐患者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0-200元。 5、对及时侦破主要设备外力破坏,重大盗窃案件者,奖励50-300元。 6、对事故处理中(包括事故抢修)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0-150元。 7、在复杂事故处理中,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正确动作,运行操作果断无误,避免了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坏等重大、特大事故发生者,奖励60-250元。 8、对避免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者,奖励100-500元。贡献突出者,申报承

德供电公司安监科给予500-3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9、对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者,奖励50-100元。贡献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申报承供电公司安监科奖励500- 元(不重复奖励)。 10、变电运行人员和调度值班人员达到1500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50元。连续达到本单位15次千次操作无差错和连续操作15000项无差错者,申报承德供电公司进行奖励。 11、年度内每人连续签发50张工作票无差错者,奖励50元。 12、年度内工作负责人执行百次工作中,现场工作班成员无违章、无差错、无险情、无违纪,对工作负责人奖励50元。 13、对无事故生产班组站奖励: 连续五年无统计和考核事故,根据班组站特点奖励50-600元。 14、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1)各单位安全生产长周期为: 各变电站:365天。 各供电所:365天(包括供变合一站)。 各生产班组站:365天。 生技科:365天。 实业公司:365天。 设计组:500天。 用电营业组:500天。 用电检查组:500天。 凡达到规定安全生产长周期者人均奖励20元;如果达到连续两个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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