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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分配制度,分配原则,与分配政策

我国的分配制度,分配原则,与分配政策

1)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体现“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的原则。我国的分配政策是坚持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政府要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按劳分配、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个人收入均与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挂钩,体现了效率原则;按劳分配中的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生产要素投入的机会均等、规则平等,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3)我国的分配政策坚持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既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体现效率原则;同时又通过先富带后富,国家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控制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体现了公平原则。

户籍制度改革方略初探(一)

户籍制度改革方略初探(一) 内容摘要户籍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地表现出来。刚性户籍制度的软化是大势所趋。本文首先界定了狭义和广义的户籍制度,并从狭义的角度简单回顾了建国后我国户籍制度的演变。然后,根据定义提出两种户籍制度改革方略:一元制和二元制,分别从公民权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三个价值取向出发,分析两种方略的优势、劣势。最后,引进渐进决策模型,从社会稳定的价值取向出发,具体探讨了户籍制度改革方略的选择。 引言现象一:据《南方周末》报道,1999年年初,河南、山东四位打工妹去深圳打工,被挤死在105次列车上。幸存者回忆车上的情形,“像被压扁的带鱼”。权威专家估计,1997年,全国流动人口达到了1亿。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表明,我国人户分离已达7073万人。 现象二:1999年高校毕业生的留京名额严格控制在15%以内。外企的进京名额异常有限,绝大多数在京外企只好招收北京生源。有人惊呼:“北京是北京市的首都”。据有关报道,到1994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7个省共300多万人购买了城市户口,此项收入高达250亿!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登记在案的以及黑箱操作的部分。 户籍管理是我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主要职能,它直接关系到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

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现行户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全面发展的需要,其弊端愈发明显地表现出来,出现了诸如本文开始列举的种种怪现象。有人甚至认为,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在社会生活里的最集中表现,是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座堡垒。无论从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越来越多的人达成共识:户籍制度已经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 系统研究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牵涉行政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等诸多学科领域。本文试图从多学科的角度,对户籍制度改革方略进行综合探讨。 本文的结构大体如下: 第一部分:界定了狭义和广义的户籍制度,并从狭义的角度简单回顾了建国后我国户籍制度的演变。 第二部分:根据定义提出两种户籍制度改革方略,分别从公民权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三个价值取向出发,分析两种方略的优势、劣势。 第三部分:引进渐进决策模型,从社会稳定的价值取向出发,阐述了两种方略的渐进模式,具体探讨了户籍制度改革方略的选择。一、我国户籍制度的形成、发展与局部改革当今中国的户籍制度,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户籍制度是指以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规定以及配套的具体措施。广义的户籍制度还要加上定量商品粮油供给制度、劳动就业制

景观规划中的生态设计原则

景观规划中的生态设计原则 景观规划中的生态设计原则 尊重自然显露自然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地形地貌、河流湖泊、绿化植被等要素构成城市的宝贵景观资源,尊重并强化城市的自然 景观特征,使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有助于城市特色的创造。 古代人们利用风水学说在城址选择,房屋建造,使人与自然达成“天人合一”的境界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极好的参考榜样。 今天在钢筋混凝土大楼林立的都市中积极组织和引入自然景观要素,不仅对达成城市生态平衡,维持城市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以其自然的柔性特征“软化”城市的硬体空间,为城市景观注 入生气与活力。 以人为本体现博爱 环境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应用社会、经济、艺术、科技、政治等综合手段,来满足人在城市环境中的存在与发展需求。它使城市环境 充分容纳人们的各种活动,而更重要的是使处于该环境中的人感受 到人类的高度气质,在美好而愉快的生活中鼓励人们的博爱和进取 精神。 人是城市空间的主体,任何空间环境设计都应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体现出对人的'关怀,根据婴幼儿、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 残疾人的行为心理特点创造出满足其各自需要的空间,如运动场地、交往空间、无障碍通道等。 时代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也在随着发生变化,城市景观设计应适应变化的需求。 保护资源节约资源

设计中要尽可能使用再生原料制成的材料,尽可能将场地上的材料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材料的潜力,减少生产、加工、运输材料而消耗的能源,减少施工中的废弃物,并且保留当地的文化特点。 德国海尔布隆市砖瓦厂公园,充分利用了原有的砖瓦厂的废弃材料,砾石作为道路的基层或挡土墙的材料,或成为增加土壤中渗水性的添加剂,石材可以砌成挡土墙,旧铁路的铁轨作为路缘,所有这些废旧物在利用中都获得了新的表现,从而也保留了上百年的砖厂的生态的和视觉的特点。

西方当代选举制度

2013年《比较公共行政》课程论文 题目:论述西方当代的选举制度 摘要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并随其变化而变化。在人类历史上先后经历过奴隶主政治制度、封建制政治制度、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总体而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对成熟,特别是选举制度,已成为人类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中国而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完善与发展,通过本文对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方中国当代选举制度政治制度

目录(示例) 1前言 (1) 1.1研究背景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3)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5) 2****** (6) 2.1****** (6) 2.2****** (7) 2.3****** (8) 3****** (9) 3.1****** (9) 3.2****** (10) 3.3****** (10) 4结论与建议 (11) 参考文献 (12) 附录 (13)

我们讲“西方”,在地理概念上主要指西欧北美地区,在政治概念上泛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是指近现代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它是在同中世纪封建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已经发展到相当完备的程度。此外,它是西方国情和政治文化的产物,代表了当代西方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发展道路。 我们把制度定义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行为规则,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思想文化制度等。事实上,政治制度并不是某些先哲们头脑中的产物,也不只是档案架上陈列的文字条例,而是人类政治文明长期发展的结果。关于“政治制度”的界说,古往今来,众多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早可追溯到23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中写道:“一个政治制度原来是全城邦居民由以分配政治权利的体系。”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迪威尔热定义政治制度为:“政府机构的总和”。前苏联科学院一致认为:政治制度“是形成个人政治意识和标明参与政治过程的阶级、集团及其组织的相互关系的实际行之有效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政治领导借以实现它对社会的监督和管理特权所用的方法”。如此等等。实际上,政治制度是一个广泛的范畴,不仅包括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制度,而且还包括一些列的具体的政治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是各类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西方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活动古已有之,但现代的选举制度与欧洲中世纪末期一些国家出现的等级会议有关。中世纪末期,英、法等国出现过等级(三级)代表会议,除贵族和僧侣参加外,一部分城镇自由民(市民)也被邀与会。英国自13世纪开始,每个市镇选派2名自由民(市民)代表参加等级会议。推选自由民代表的方法为后来资产阶级选举制度的创建积累了经验。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提出建立议会、人民主权等政治口号。资产阶级在建立代议机关的同时,也产生了自己的选举制度。现代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1、主权: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利,或者说是国家独立自主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 2、君主主权: 霍布斯的《利维坦》:每个国家都必须存在一个绝对的最高主权,足以强制人们遵守这一为达到和平共处而订立的契约。而这个最高的、不受限制的、不可分割的主权权力,只能掌握在君主手中。 3、人民主权:卢梭认为,国家代表着"普遍利益"和"公共意志",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人民主权的主要内容就是公意,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 4、议会主权: 洛克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成立国家时,仍保留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三项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天赋权利。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与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委婉表达了人民主权思想) 5、洛克: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他主张要扞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等"自由权利",强调建立有限政府 6、主权在民: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法国,1793年宪法被认为是史无前例的、最民主的、最能体现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一部宪法。法国是主权在民思想的发源地。 《人权宣言》成为法国第一部宪法的序言,这部宪法是欧州大陆最早的近代成文宪法 7、政治合法性:又叫政府合法性、政权合法性,指某个政权或政府的统治获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 8、布丹:法国大律师,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他发表了《国家论六卷》,系统地论述了国家主权学说 9、霍布斯:英国着名政治家,他运用近代自然法理论,论证了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通过订立契约而建立起国家。《利维坦》 10、卢梭:法国着名的启蒙思想家,也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他的人民主权理论对于近代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1、主权在民原则的主要内容 主权在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它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倡导的“主权在民”学说。根据这一学说,国家被看作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是君主。无论是国王还是君主,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12、从君主主权到人民主权理论的发展 1、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 2、洛克的议会主权 3、卢梭的人民主权 13、比较洛克的议会主权理论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14、代议制:指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相对之直接民主制度,代议制是间接民主制。 15、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制度。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是一种典型的直接民主制 16、间接民主制:也称代议民主制,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的政治制度。 17、《代议制政府》:是一部关于代议制的经典着作,它比较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制度安排,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和西方政治制度史上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有关代议制的一部经典着作

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教育目的 概念是指教育者要达到的目标,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受教育者自身发展需要及规律,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的要求,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 等方面的要求。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 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在 课程或教学方面对所培养的人的特殊要求,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 和教学目标,它是广义的教育目的的具体化。 教育方针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1.教育的性质和服务方向 2.教育目的核心和基本内容 3.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 2010年7月29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 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两者联系联系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要求,命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 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具有政策的规定性,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必须贯彻的强制性,教育目的只是教育方针的若干组成要素之

一。 区别 1.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是学术性概念,属于教育基本理论范畴,教育方针是工作术语,是政治性概念,属于教育政策学范畴。 2.教育目的着重于对人才培养规格作出规定,教育方针着重于对教育 事业发展方向提出要求。 3.教育方针有时是社会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对教育实践不具约束力, 教育方针是由政策或政党提出的,对教育实践具有强制性。 4.教育方针作为国家教育政策的概括,对于教育生产产生的影响大于 教育目的。 特点 1.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 2.教育目的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意义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核心,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价标准、出发点和归宿。 在教育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全部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灵魂,是教育的最高 理想。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活动都有指导意义,也是确定 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和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作用 1.教育目的对教育工作具有导向作用; 2.教育目的对贯彻教育方针具有激励作用; 3.教育目的是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 也有说法认为,教育目的的功能包括导向功能、调控功能和评价功能。 总之,教育目的是衡量、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 分类作用的特点价值性教育目的解决培养具有怎样社会情感和社会情 操的人(“心有所属”) 功用性教育目的解决人在各种活动中的实际能力和作 用效能的开发与提升,发展和增强人在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分析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分析 作者简介:王??(1993.03-),女,汉,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学生,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傅龄清(1989.03-),女,汉,北京人,学生,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摘要:本文论述了原有户籍制度的背景以及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户籍制度也随之不断的调整。其中市场化的不断发展有力的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市中,城市化的进程则主要表现为在农村中较小范围的征用土地到征用了几乎所有的农村土地,也就是城中村的形成。然而,市场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也将户籍制度的弊端显现了出来。户籍改革的动力包括市场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的拉力、农村的推力以及公民社会的意识不断的增强。 关键词:户籍改革;城市化;市场化;农民工 一、户籍制度产生的背景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了新中国后,中国的局势并不是很乐观。从大背景看,国际局势依然动荡,美苏冷战,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又爆发了朝鲜与越南战争;国内又面临着国民党的剩余势力有待肃清,经济落后,人口众多,各

项事业百废待兴。当时的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要向工业国转变是十分不容易的。为了保证工业化的充分发展以及发展需要的生活资料的充分供应,就要把一定的农民束缚在土地上,阻挡其向城市流动。于是,以户口为代表的户籍制度产生了。 以户口为代表的户籍制度不但是工业化的发展需要,也是国家为了方便统治管理和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正如詹姆斯.C.斯科特所说的那样“国家机构没有,也不可能有更多的兴趣描述整个社会现实。当时的国家政府只把目光放在了如何将落后的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这样的问题上,虽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发展需要,但这是一种为了便于管理和经济回报而采取的根本简单化的措施。事实证明,这种只求方便控制和经济回报的国家项目或制度最终是会失败的,比如说,德国的科学林业项目、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制化村庄及土地清册等。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因 中国在提高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的提高,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生产力的变化会引起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又自然会影响上层建筑的变化。上层建筑指的是一种意识形态,包括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户籍制度显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在这里,我将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因归结为两方面:一是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二是市场经济的

植物景观设计的原则,这些你必须遵守!

植物景观设计的原则,这些你必须遵守! 导读:植物景观设计要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进行园林景观建设,运用乔木、灌木、藤本植物以及草本、花卉等素材,通过艺术手法,结合考虑各种生态因子的作用,充分发挥植物本身的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来创造出与周围环境相适宜、相协调, 扩展, 能使园 ,结合 来创造 供人们 入, 效果的景观,还包含生态上的和文化上的景观,甚至更深更广的含义。 2 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 植物景观设计对于城市及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植物景 观设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其功能得不到满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尽管有许多研究者提出过这一方面的一些原则,但主要局限在科学性和艺术性

等方面,不够全面,因此,有必要寻求一个正确、全面的思想行动准则,以便在各种情况下把握植物景观设计的尺度。以下就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作一探讨。 2.1 以人为本的原则 任何景观都是为人而设计的,但人的需求并非完全是对美的享受,真正的以人为本应当首先满足人作为使用者的最根本的需求。论文参考网。植物景观设计亦是如此,设 需求,生理、 本,, 2.2 2.2.1 现当地特色的主要因素,它理所当然成为城市绿化的主要来源。 2.2.2因地制宜。 在景观设计时,要根据设计场地生态环境的不同,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当的植物种类, 使植物本身的生态习性和栽植地点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使方案能最终得以实施。这就要求设计者首先对设计场地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土壤和空气)进

行勘测和综合分析,然后才能确定具体的种植设计。例如:在有严重SO2污染的工业区,应种植白皮松、毛白杨等抗污树种;在土壤盐碱化严重的黄河三角洲地区,应选用合欢、黄栌、白蜡等耐盐碱植物;在建筑的阴面或林阴下,则应种植玉簪、棣棠、珍珠梅等耐阴植物。 2.3 艺术性原则 及人们 观, 2.3.1 ,进 2.3.2 观的时序变化,极大地丰富了景观的季相构图,形成三时有花、四时有景的景观效果。同时,规划设计中,还要合理配置速生和慢生树种,兼顾规划区域在若干年后的景观 效果。此外,植物景观设计时,要根据空间的大小,树木的种类、姿态、株数的多少及配置方式,运用植物组合美化、组织空间,与建筑小品、水体、山石等相呼应,协调景观环境,起到屏俗收佳的作用。

2制度 坚持政治理论,教育政策和法规学习

坚持政治理论、教育政策和法规学习制度 乌海市第十七中学 2011年3月

十七中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教育政策和法规学习制度 一.学习要求 1.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点名,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如遇月、季、年末工作繁忙时,可顺延学习时间,除正常的集体学习外主张自学,提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挤时间多读一些政治理论书籍,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成为政治上强、业务上精的精英式工作者。 2.实行“述学”制度。年终干部考核要将个人自学和参加学习、学习收获、考核成绩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3.适时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学习效果。在认真做好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的基础上,每个干部每学期要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上交学校,学校有关负责人员进行存档。 二.学习原则 1.实现个人发展与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相融合。将个人发展纳入校领导班子整体发展规划,使其明确发展目标,提升管理能力,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的可持续发展。 2.强调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统一。紧密联系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理论学习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团建设理论、加强教育政策、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的学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管理法律法规。 四.学习方式

1、对与党建、共青团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学校主要领导同志讲话、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理论法规及部领导要求学习的文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方式学习。 2、采取轮流领学的办法,对干部进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讲座。即:各主管工作负责人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选定一个专题,自行准备授课内容,向干部讲解相关管理知识和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效果。 3、对一些必须掌握的理论和管理知识,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等,采取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的办法,提升学习效果。 4、组织教师收看的优秀电教片及各类警示教育片。 5、全年有计划地轮流组织干部赴外参观考察、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返校后要将自己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集中学习会上交流。 6、对一些政策法规性强、理论层次深、专业要求较高的内容,邀请党校教师、有关方面领导、专家等作专题报告。 五.组织实施 根据学校安排,每周四下午作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统一学习时间。单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具体时间及地点为单周四下午4:10—5:30团委书记办公室;双周组织参与教学管理系统集中开展的业务知识或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具体时间及地点为双周四下午2:00—5:30校会议室。 乌海市第十七中学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doc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也是公务员公共基础经常会考到的内容,我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一种重要的保障,是国家制度的一种。 一、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1.概念: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3.注意事项 (1)精神病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

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由此可见,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四)选举权的秘密性原则 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它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二、选举程序 (一)选民登记 1.精神病人是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不过在经过选举委员会的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2.选民登记是按照选区来的,经登记确认的名单长期有效。 (二)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我国选举人大代表是差额选举,即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人数。 (三)投票 委托投票的条件: (1)书面委托(口头不行) (2)经过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3)委托给其他选民(非选民不行)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思路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三个“1亿人”的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这个目标表明了中央政府要发展中西部城市以缓解东部大城市户籍改革压力的决心和思路。近些年,产业集群抱团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情况越来越多,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也成了一个潮流。虽然中西部地区人口城镇化速度较快,但水平较低,各地区人口规模相差也比较大,城镇体系结构并不合理,城镇化的区域差异明显。在上述背景下,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及城市自身的产业发展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优化产业分工格局的必然要求。在当前东部地区“推力”与中西部地区“拉力”的双重作用力下,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应该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有效积累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提高城市自身的“内生”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带动当地农业人口的向城市的转移,加速城镇化进程,而且有利于减少大规模的“非家庭式”异地流动所造成的巨大社会代价。 第四,逐步放松大中城市的落户条件与逐步增加对非本地户口的人群的公共服务应该同时进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考虑到人口规模、资源紧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短时间内放开大中城市的落户并不现实。2013 年6 月26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国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即: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尽管大城市放开落户目前并不现实,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例如,很多大城市现在实行了积分入户制,达到某个积分值即可申请入户。笔者认为,可以探索把积分和在目的地城市享受的公共服务联系起来,如达到某个积分值就可以享受城市的廉租房,或者子女可以接受公立学校的教育等等。这样一来,尽管很多外地户籍人员无法拿到当地户口,但是可以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这才是户籍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园林景观设计原则

园林景观设计原则 1 植物景观设计的概念 植物是园林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作为唯一具有生命力特征的园林要素,能使园林空间体现生命的活力,富于四时的变化。植物景观设计是20 世纪70 年代后期有关专家和决策部门针对当时城市园林建设中建筑物、假山、喷泉等非生态体类的硬质景观较多的现象再次提出的生态园林建设方向,即要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进行园林景观建设,运用乔木、灌木、藤本植物以及草本等素材,通过艺术手法,结合考虑各种生态因子的作用,充分发挥植物本身的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来创造出与周围环境相适宜、相协调,并表达一定意境或具有一定功能的艺术空间,供人们观赏。但是,植物景观设计概念的提出是有其时代背景的。随着生态园林建设的深入和发展以及景观生态学、全球生态学等多学科的引入,植物景观设计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现代的植物景观设计概念不但包括视觉艺术效果的景观,还包含生态上的和文化上的景观,甚至更深更广的含义。 2 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 植物景观设计对于城市及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植物景观设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其功能性得不到满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尽管有许多研究者提出过这一方面的一些原则,但主要局限在科学性和艺术性等方面,不够全面,因此,有必要寻求一个正确、全面的思想行动准则,以便在各种情况下把握植物景观设计的尺度。以下就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作一探讨。 2. 1 以人为本的原则 任何景观都是为人而设计的,但人的需求并非完全是对美的享受,真正的以人为本应当首先满足人作为使用者的最根本的需求。植物景观设计亦是如此,设计者必须掌握人们的生活和行为的普遍规律,使设计能够真正满足人的行为感受和需求,即必须实现其为人服务的基本功能。但是,有些决策者为了标新立异,把大众的生活需求放在一边,植物景观设计缺少了对人的关怀,走上了以我为本的歧途。如禁止入内的大草坪、地毯式的模纹广场,烈日暴晒,缺乏私密空间,人们只能望“园”兴叹。因此,植物景观的创造必须符合人的心理、生理、感性和理性需求,把服务和有益于“人”的健康和舒适作为植物景观设计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满足居民“人性回归”的渴望,力求创造环境宜人,景色引人,为人所用,尺度适宜,亲切近人,达到人景交融的亲情环境。 2. 2 科学性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分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如何合理的运用这一权利,如何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对每一个公民,乃至对于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新中国成立后,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任务与重要形式。1953年我国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全国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与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根据1953年选举法,于1953年3月到1954年8月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的普选。全国进行直接选举的基层单位共214798个,共有人口571 434511人,登记选民323 809684人,占选举地区18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97%多,实际参加投票约有278093100人,参选率为86%。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1953年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与经验,通过了新的《选举法》。1982年宪法颁布以后,根据国家政治生活的变化,曾对选举法进行了三次修改(1982、1986、1995)。 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确立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也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1953年我国选举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是: 1、选举权的普遍性。如《选举法》第一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由各民族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第四、五条规定,除依法尚未改变成份的地主阶级分子、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之外,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

第三章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第三章、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第一节教育目的 一、内涵 (一)概念:教育目的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受教育者自身发展需要及规律,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的要求,规定了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标准,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一般由国家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指导一定时期各级各类教育工作。教育目的是一种教育理想,属于理想的范畴。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国家对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的要求。 特点:1、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2、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二)教育方针的内容:(1)教育的性质和服务方向“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2)教育目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3)基本途径“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目的是方针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中长期规划》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时我国当前的教育方针。 (三)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1、联系: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教育目的只是教育方针的若干组成要素之一。 2、区别:A教育目的是理论术语,是学术性概念,属于教育基本理论范畴;教育方针是工作术语,是政治性范畴,属于教育政策范畴。B教育目的着

重对人才培养规格做出总要求;教育方针着重于对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提出要求。C教育目的有时是由社会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对教育实践可以不具有约束力;教育方针由政府和政党提出,对教育实践有约束力。D教育方针对教育工作产生的影响要大于教育目的,因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不只限于教育目的的规定,还涉及教育的性质和实现教育目的的途径。 二、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作用 (一)意义: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出发点和归宿,在教育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同时他也是全部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灵魂,是教育的最高理想。它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一切教育活动都有指导意义,也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和评价教育效果的根本依据。 (二)三个作用:对教育工作具有导向作用;对贯彻教育方针具有激励作用;是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作用的重要标准。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此可见,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到限制或剥夺。而且,根据198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这样,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人员中,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将会更加减少,从而充分表明普遍选举权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真正得到了实现。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从理想的角度来说,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上述所谓选民的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然而,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则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形式上的规定。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应绝对化。比如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都以一定的人口数为基础,但城乡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却不相同,即每一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农村,因而在工人数量远远小于农民数量的情况下,如果只注重形式上的平等,就会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的比例过大,而使工人和其他阶层、职业没有足够的代表。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便不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因此,这种差别和事实上的不平等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的现实,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而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差别的日益缩小,这种形式上不平等的选举制度将会被完全平等的选举制度所代替。此外,我国选举法还对少数民族与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规定了不同的人口比例。这也是为了保证我国各个少数民族在政治生活中的平等权利,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成为我国各个民族平等、友好、团结的大家庭。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由此可见,我国在选举中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们原则。 所谓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问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毫无疑问,直接选举是比间接选举更为理想的一种选举方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完整版

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 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答: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惠及民生;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分两个阶段推进:

①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 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 ②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5、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要求?

答: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把户籍制度改革纳入了十大民生工程,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6、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 答:分两类重点群体: 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和新增退役的农村士兵。 ②历史遗留问题。包括1982年以来全市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7、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答: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因为重庆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就业大市”,在市内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好基础,已初步具备城市生活条件。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接轨,对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诉求强烈,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障碍。

园林景观设计原则

园林景观设计原则 2008-03-23 13:35 1 植物景观设计的概念 植物是园林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作为唯一具有生命力特征的园林要素,能使园林空间体现生命的活力,富于四时的变化。植物景观设计是20 世纪70 年代后期有关专家和决策部门针对当时城市园林建设中建筑物、假山、喷泉等非生态体类的硬质景观较多的现象再次提出的生态园林建设方向,即要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进行园林景观建设,运用乔木、灌木、藤本植物以及草本等素材,通过艺术手法,结合考虑各种生态因子的作用,充分发挥植物本身的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来创造出与周围环境相适宜、相协调,并表达一定意境或具有一定功能的艺术空间,供人们观赏[1]。但是,植物景观设计概念的提出是有其时代背景的。随着生态园林建设的深入和发展以及景观生态学、全球生态学等多学科的引入,植物景观设计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现代的植物景观设计概念不但包括视觉艺术效果的景观,还包含生态上的和文化上的景观,甚至更深更广的含义。 2 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 植物景观设计对于城市及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植物景观设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其功能性得不到满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尽管有许多研究者提出过这一方面的一些原则,但主要局限在科学性和艺术性等方面,不够全面,因此,有必要寻求一个正确、全面的思想行动准则,以便在各种情况下把握植物景观设计的尺度。以下就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作一探讨。 2. 1 以人为本的原则 任何景观都是为人而设计的,但人的需求并非完全是对美的享受,真正的以人为本应当首先满足人作为使用者的最根本的需求。植物景观设计亦是如此,设计者必须掌握人们的生活和行为的普遍规律,使设计能够真正满足人的行为感受和需求,即必须实现其为人服务的基本功能。但是,有些决策者为了标新立异,把大众的生活需求放在一边,植物景观设计缺少了对人的关怀,走上了以我为本的歧途。如禁止入内的大草坪、地毯式的模纹广场,烈日暴晒,缺乏私密空间,人们只能望“园”兴叹。因此,植物景观的创造必须符合人的心理、生理、感性和理性需求,把服务和有益于“人”的健康和舒适作为植物景观设计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满足居民“人性回归”的渴望,力求创造环境宜人,景色引人,为人所用,尺度适宜,亲切近人,达到人景交融的亲情环境。 2. 2 科学性原则 植物是有生命力的有机体,每一种植物对其生态环境都有特定的要求,在利用植物进行景观设计时必须先满足其生态要求。如果景观设计中的植物种类不能与种植地点的环境和生态相适应,就不能存活或生长不良,也就不能达到预期的

岗培题库-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2018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1以下哪一选项是教育法治化的保障? A.守法 B. 立法 C. 执法 D. 司法 标准答案:A 2依法治国方略被写入宪法是在()。 A. 1997年 B. 1999年 C. 2010年 D. 2012年 标准答案:B 3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培养人,其中涵盖的内容包括()。 A. 健全人格 B. 知识与技能 C. 责任与担当 D. 社会主义价值 标准答案:A,B,C 1()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目标,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的根本标志。 A. 规则意识 B. 契约精神 C. 自由平等意识 D. 法治社会 标准答案:D 2()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保证。 A. 法治意识 B. 法治思维 C. 法治信仰 D. 科学研究 标准答案:C 3随着教育的发展,教师尤其大学教师承担的职能更加多样,兼具的多重职能,有()。 A. 人才培养 B. 科学研究 C. 社会服务 D. 法治素养 标准答案:A,B,C 1. 1999年教育部出台的(),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 A.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B. 《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C.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D.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标准答案:D 2恢复高考制度是在()。 A. 1976年 B. 1977年 C. 1978年 D. 1979年 标准答案:B 3高等教育政策的历史沿革分为哪些阶段? A. 院系调整 B. 教育大跃进 C. 文革 D. 改革开放 标准答案:A,B,C,D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正式施行是在()。 A. 2011年 B. 2012年 C. 2013年 D. 2014年

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流程

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 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目前,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总体上已日趋成熟,并随着各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对选举产生的影响,呈现出两种发展趋向:其一,选举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随着选举民主化程度的提高,选举活动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保证选举的稳定性和衔接性,为了有效地杜绝各政党利用程序上的安排为本党谋求优势,也为了有利于选举人与候选人对选举的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从20世纪初就开始把选举的规范化、法制化作为选举的首要前提。整个选举过程,从选民登记、提名和选举、直到起草正式选举报告,都有一套精细的法律条文。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的成文宪法都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基本框架、运用原则和方式:(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即规定哪些公民享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资格。(2)选举原则,如普遍原则、自由原则、平等原则等。(3)确定国家代议机关由选举产生及选举方式和定期选举的时间。(4)规定选举召集权和监督审查权的归宿。而由立法机关制定的选举法,则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具体细节。 选举制度的意义? 从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就是逐步实现民主化的过程,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完善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推动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其具体表现如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是目前西方民主国家的政府和议会合法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表现公众意愿的最好的外部形式。选举制度为统治阶级内部乃至整个社会确立了一种政治原则,即有多数党执政或由获得选民支持的人当选公职。从理论上讲,人民通过选举,将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自己 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或者政府来行使国家职权。因此由选举产生的议会或政府既是合法的,也是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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