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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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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

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第章三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

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

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

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

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

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

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

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

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

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八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十九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

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

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一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

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

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

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

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

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

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

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

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医院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四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六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七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

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

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二十八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二十九条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

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条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一条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二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 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它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它支出。

第三十三条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

的耗费进行控制。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

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

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

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六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

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

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

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

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 ,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七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十九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 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精品】

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财务收支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规范本院收支管理,根据《会计法》及《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财政及科技厅(科技局)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研经费、其他收入,及本院在开展日常业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依法取得的合法收入、 (一)本院所有收入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各部门不得擅自收取和私设“小金库”。 (二)本院的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三)收入票据分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和自制的收据。本院收入均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本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据。所有发票和自制收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票据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规范),不得出借出售。 (四)财务人员当日收到的款项应于当日存入银行,如收到的款项是银行结账后发生的,应于第二天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支出管理 支出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放生的资金耗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支出。 (一)各项支出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 (二)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重大开支经院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部门提出用款计划,填写支付申请表或大额支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院领导小组、会计审核,院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审批后,由财务室具体办理。 (四)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其他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严加控制。 三、收入支出定期汇报

最新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特制订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医院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 (一)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亏损,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如有上年未弥补亏损,当年结余应优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再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三)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

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批报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管理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

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制 1、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 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终了,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三)、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分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未经以上三人签字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必须填写申购单,交校长签字后方可购买,急需购买的可电话报告后不填申购单。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医院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财务报告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743 医院财务报告制度 Hospital financial report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院财务报告制度(五)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订本制度。 2.医院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发的(财社字〔1998〕104号)《医院财务制度》及《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并以此编制医院财务会计报告。 3.医院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制度。医院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医院负责人对医院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医院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5.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医院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二)财务会计报告内容 1.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2.会计报表构成: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收支总表,医疗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往来款项情况表,基本数字表及相关附表等。 3.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月末、季末或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业务收支总表反映医院在一定期间内收支结余及年末结余分配的实际情况。业务收支明细表反映医疗和药品部门在一定期间内收入、支出及收支差额情况。基金变动情况反映医院在报告期内各项基金的变动情况。基本数字表反映医院在报告期内人员情况、业务指标、财务分析指标。相关附表指反映医院财务状况、收支结余的补充报表。 4.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进行专题分析,专题分析报告要求反映问题鲜明,中心突出、文章短小;每半年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分析报告要求内容全面、丰富、体统、完整、综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一)财会科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1、制定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2、全面掌握本单位各业务部门的收费项目,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年检,确保各项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合同协议签字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帐,严禁设立账外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和成本核算,保证良性财经循环,促进我院更快发展,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制度,实行财务记账一本账、财务审批一支笔。 二、财务主管人员对全院财务收支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既要及时保证医院业务用资金的需要,又要对不合理的开支把好关,为院领导当好财务管理的助手。 三、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上交,不得挪用。对收取的款项隐瞒不报或截留挪用一律按贪污论处。因不及时上交款项而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票据管理,所有收费人员领用发票一律进行严格登记,发票存根上交财务科保管。票据管理人员应随时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作废票据、退票及损毁票据要分别登记、分别保管。对开据虚假发票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所有财务开支,必须有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1万元以内副院长可审批);对科室及职工有关财务的奖励处罚决定需经院长签字生效。对业务往来中的应付款项应按院长批示数字支付,否则造成的财务损失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项差旅、办公、招待费用。出差人员按国家规定报出差补助和车船住宿费;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报销进修费、会务费、培训费;因公请客要有正当理由,情况允许时须报院长批准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七、医药、器械、物资采购按程序报院长审批,各种临时性开支需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八、出纳人员要做好原始票据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虚假、涂改票据及白条坚决不能入账。 九、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事后及时偿还。财务科每年底要进行职工借款清理,对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除。对收费人员、司机及其他经常外出人员所借周转金要进行定期核查,严禁挪作他用。 十、对外单位大额付款一律采用支票支付,对个人的款项、购买零星办公用品及结算起点以下的款项可支付现金。业务终结的应付款项,一律由承做业务的当事人支取,本院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得代支。对车辆维修、加油、器械、物资和药品采购等政府明令定点采购的物品,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公开,择优竞标采购,对定期结账者按月由有关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定期以支票形式结帐。 十一、财务人员对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工作时要认真、细心、负责。因工作不细、账目不清而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要酌情给予责任人处罚,出现重大失误追究责任人责任。 十二、收费人员及财务科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医院有关财务信息。 十三、财务工作人员要接受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的监督,院领导可随时检查财务人员的账目和收支凭证以示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科会计的职责 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的各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从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或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支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医院收入预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簿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 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要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院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3)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组成,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财务处出纳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帐。门诊、住院收入不得坐支。 严禁私自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5)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现象。 (6)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合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医院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每季开展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XX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 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

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门诊收费处和康复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门诊收费处、康复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门诊及康复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也不得将收入转到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收入的控制 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 象。 (五)为合理扩大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是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整理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 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l.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保定医健康复医院 财产物资管理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均次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一月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准确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经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未还者或者未及时报账,在借款金额范围内从次月的工资中扣回。 (五)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六)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审核签字 (七)只有审批手续齐全,出纳才予以办理款项支付,否则不能办理。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照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 写须完全一致,摘要填写详细。 (三)费用报销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认真审核票据的 真实性及合法性→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审批流程同其他费用报销流程。 三、办公用品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行政部每月根据各部门需求统计情况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编制购置预算,向公司总经理申请。 (三)办公室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部门经理验收确认签字),对于耐用办公用品 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四)办公室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建立领用登记手续,对耐用品(例如电话、计算器、打印机)遵循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实物台帐,统一编号,确定实物的 存放地点,以便保证实物的完整性。 四、货款的支付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5806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 (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

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规章 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 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为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3.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对医院经济运行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际”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 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 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 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能够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

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缴卫生主管部门。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医院要设专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的票据。医院门诊、住院、进修实习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四)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

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收支结余管理制度 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 二、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 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 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余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 余 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 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 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余 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四、按照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质和内涵 学习新制度对加强医院收支结余管理的举措。依法组织收入 努力节约支出 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防范财务风险 提高医院结余管理水平。

五、加强预算约束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规范医院财务行为 促进医院结余管理。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加大政府投入 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 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增加医院结余管理范围。 七、加强医院成本核算 强化成本控制 挖掘内部结余潜力。医院应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 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从内部挖掘潜力 提高医院结余水平。 八、清理往来款项 做到各项收支及时入账 能够正确、完整地反映医院收支及结余的真实情况。 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提取结余 做到收支配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 对全年的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 都要及时入账 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 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报 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医院全年收支结余情况。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龙胜各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 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 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五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 列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七条收取财政收入,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八条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九条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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