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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3000字

复活读后感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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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3000字

《复活》是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是他长期进行思想和艺术探索的总结。这一时期,作者的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他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各种社会现象。以下是聘才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复活读后感3000字,欢迎阅读收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复活读后感3000字一:

法国著名评论家罗曼罗兰说过:《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的确,《复活》是总结人生的作品,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但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人也会有心灵美好的一面,也会有怜悯之心,也会有同情之心。在帮助人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心灵又重新回到了“人之初性不善”的状态,从而使心灵的复活,变得更加的高尚,让自己生活的更自在。

《复活》是托尔斯泰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理论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做品。它记叙的内容是男女主人公精神上的复活。主人翁聂赫留朵夫公爵在地方法院当陪审员。有一次,他在审理一起妓女投毒害人案时,他认出了这个妓女是多年前他姑妈家的养女马丝洛哇。聂赫

留朵夫曾经爱过她,后来又玷污了她。马丝洛娃怀孕后被赶出家门,沦落为妓女。法庭判处马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四年苦役。聂赫留朵夫心中有愧,决定帮助她上诉。为了替自己赎罪,聂赫留朵夫决定同马丝洛娃结婚,已使她免除徒刑,但马丝洛娃不同意。聂赫留朵夫一方面把自己的土地以极低的租金租给农民,让后又把租金散发给农民。之后,他来到彼得堡全力为马丝洛娃上诉,但没有成功,他同马丝洛娃一道流放西伯利亚。马丝洛娃感到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待遇,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同时一个名为西蒙的政治犯爱上了马丝洛娃,在爱情的感召下,马丝洛娃复活了原来纯洁、开朗的天性,实现了精神上的复活。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马丝洛娃决定与西蒙结婚。聂赫留朵夫回忆几个月以来的遭遇以及所见所闻,他认识到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种种罪恶。后来,他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人不但不可仇恨仇敌,而且要爱仇敌,由此他也完成了复活。

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诱奸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

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真善美,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生活是很公平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

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抗议,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

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我们当今的中国虽然要比当时俄国沙皇统治时期要好的多,但是我们也存在的不公平的待遇,也有霉着良心做事的人。

当我们在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一个衣着整齐干净的人上车的人不会让人反感,让人讨厌,可是但我们看到外地出来打工的民工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的时候,当然衣服不会向我们这些学生上班族的这些人穿的干净体面。这时公共汽车上的人们就会出现抱怨,讨厌的声音和表情。这也是屡见不鲜的,最反感的还得数售票员了,她们的态度一眼就让人看出来,鄙视、讨厌。她们不耐烦的嚷嚷售票,很少有一视同仁的售票员,这也是我讨厌售票员的原因。这些售票远就是些普通的代表,在中国很多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很主观、很势力。也不见得她们的地位要比民工高多少,但他们的就可以小觑这些人并给予不公平的待遇。要知道农民工也有了不起的人物,像现在红的发紫的许三多,还有不少企业家都是农民工出身的。这样的国人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了。

还有好多人霉着良心做事的,最近人家美国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危机,而中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可是中国的奶制界却出来骇人听闻的消息,就是这些大企业像三鹿,

蒙牛出售的奶制品都还还有三氯氰氨等有害物质,这样给中国带来的严重的打击,竟然查处有许多食品都还有这些东西。这些事情真是令人发指。他们赚的都是黑心情,所以三鹿的工厂被收购,面临着倒闭的问题,蒙牛的股票也在缩水,很多人对奶制品出现了抵制的情绪,这样蒙牛也将面临的被收购的问题,可是蒙牛老总刘根生尽然落泪打折民族名牌的幌子出来求救,大部分人都还是善良的,很多企业老总都出来营救这也在情理当中,中国的民族品牌一个个都被收购,像我们的汇源就是个例子,可是这时候你怎么就想起来自己是民族的品牌,当你给所有中国人喝着有还物质的牛奶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名族的品牌,只想到眼“钱”的利益。()虽然人们顾及名族品牌不愿被外国的企业收购。可是一个企业要是霉着良心做事还会有多少人支持你,我想就算人家不收够你,你又会存在多长时间呢?我只是个学生当我也要问一句这样企业的老总晚上能睡的安稳吗?

《复活》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也体现了托尔斯泰一位伟人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复活》里写的虽然是贵族的忏悔,但是托尔斯泰并不是把这个母题当做贵族的,他是把忏悔放在人的心灵的内在的、普遍的矛盾中展开的。人都有神性和兽性。当人放纵了自己,就可能堕落;

而当人自觉,就可能"复活"。

正如花草需要春天的甘霖才能长出新绿,人类需要博爱与同情才能继续不息、日进无疆。同时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有多么重要,也使我懂得了真善美的真谛。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要只知道为自己活着,也要为别人活着。

复活读后感3000字二:

《复活》是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是他长期进行思想和艺术探索的总结。这一时期,作者的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他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各种社会现象。

《复活》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在一次法院陪审一桩毒死人命案,三名被告人中的玛斯洛娃因误判导致她要被流放服苦役,而她竟是他青年时期的恋人,他把她诱奸了,且在她怀孕后将她赶了出去,使她最终沦为妓女。这一往事使聂赫留朵夫感到特别难受,一番思想斗争后,他决定为之前的过错赎罪,他要为玛斯洛娃的案件奔走,且决心要跟她结婚,即使她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玛斯洛娃明白他同她结婚是他所作出的牺牲,于是坚决反对,但他还是为此努力着。

在这期间他看到了贵族(包括自己)生活的奢侈、政府

的黑暗和残酷以及许多被贵族压迫的可怜的百姓。他认为是土地私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遭受压迫且贫困潦倒,而土地是大家所共有的,于是,他就把他的土地分给了农民,把租金作为农民的公益基金。之后他搬出了豪华的老宅,住在简陋的旅馆里。他在彼得堡呆了几天,为玛斯洛娃的案子向枢密院提出了上诉,但因理由不充分被法院驳回。于是,他便同玛斯洛娃一同踏上了去西伯利亚的旅途。旅途中,聂赫留朵夫结识了许多可爱的人,而玛斯洛娃在被调到政治犯的队伍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期间,聂赫留朵夫接到了他向皇帝上诉的批复,将玛斯洛娃所判苦役犯改为流放犯。但玛斯洛娃怕拖累聂赫留朵夫便答应了政治犯西蒙松的求婚,与此同时,聂赫留朵夫也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环境。

“复活”是全书的基本主旨。作者精心描写了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过程,也描写了玛斯洛娃的精神复活过程。

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也是一个善良的、有抱负的青年,可凡是他从自己的信念出发认为是好的东西,别人都认为是坏的,反之,他认为是坏的,别人都认为是好的。最终,他屈服了,不再坚持自己的信念,成为了一名迷恋酒色、贪图享乐,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而他与玛斯洛娃的再次巧遇则让他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开始了他的“复活”之路。他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愧疚,对上层贵族阶级的虚伪、对政府的残酷和伪善十分不满和厌恶,加之他看到了成千上万的

贫困潦倒的百姓和走投无路的罪犯,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玛斯洛娃同样有一个精神复活的过程。她曾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姑娘,但当她所爱的聂赫留朵夫诱奸了她,塞给她一张一百卢布的票子后,她就开始堕落了。她怀孕后被地主赶了出来,之后不断的被男人玩弄,又不断的被抛弃,最终,她不再相信爱与善良。她不愿过苦日子,便甘愿沦为妓女,过着卑贱而奢侈的生活。后来她冤屈入狱,并巧遇聂赫留朵夫。聂赫留朵夫的赎罪牺牲行为让她开始觉醒,并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她不再酗酒抽烟,但她发生重大的改变是在结识政治犯后。政治犯不惜牺牲自己的特权、自由和生命,为人民谋取利益,他们的利他主义精神使玛斯洛娃十分钦佩,并以他们为榜样极力模仿。她不论是穿戴、梳妆、还是待人接物上,都不再是过去那种卖弄风情的样子了。她不想让聂赫留朵夫为她牺牲,于是甘愿自己牺牲,便答应了西蒙松的求婚,开始新的生活。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其精神层面就上升到了一个高度。无论是聂赫留朵夫为农民放弃了自己的土地,还是玛斯洛娃为聂赫留朵夫牺牲了自己的爱情,这都是其复活的重要体现。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聂赫留朵夫特别喜欢的克雷里佐夫,原本是阔地主的儿子,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优越的生活,并多次入狱、被流放,最终得了痨病死在了监狱里。玛斯洛娃十分钦佩的玛丽娅帕

布洛芙娜原是将军的女儿,但她把自己的东西都给了人民,自己却生活简朴。爱上玛斯洛娃的西蒙松,原是军官的儿子,他要求父亲把财产归还给人民,父亲不仅不肯还把他臭骂一顿,他便离家出走,到乡下去当老师,宣扬他认为是正确的一切东西。

与上面这群人截然相反的则是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剥削他人的利益的人。这群人多处在上层贵族阶级。地主就是通过剥削农名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土地所有制使农民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农名辛苦劳作,却只能得到极少工薪,农奴制使地主阶级把农民压榨到了一种地步。政府官员也是通过剥削人民的利益而得到他们的利益的。他们的俸禄很是可观,当然这些钱是从广大的人民群众身上搜刮来的,而且他们拿着老百姓的钱,却无所作为,只想着通过法律等各种途径来巩固贵族阶级的地位和利益,残酷无情地剥削着广大劳动人民。

当时的沙俄,阶级矛盾已经极为激烈。地主贵族的住宅富丽堂皇,生活也是极为奢侈,而农民却住在破旧的快要倒塌的房子里,吃不饱穿不暖,生活无比艰辛。聂赫留朵夫到了村子里,农民的处境让他既惊讶又难过,顿时感到,作为贵族,他们是如此的残酷无耻。但是政府的一切制度都是用来维护贵族阶级的,人民群众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入狱。犯人们的生活更是悲惨。在监狱令人窒息的空气、脏乱差的

环境、以及看守们的虐待下,犯人们有的身患重病,不治而死,有的精神崩溃,最后自杀,剩余的多数犯人则会被流放到各种荒芜之地做劳役犯或是自生自灭。总之,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命就如鸿毛一样轻,被紧紧地握在贵族的手里,贵族的一点不快便会让他们丧命。

当然,在本书中,也反映出了托尔斯泰的矛盾和薄弱之处。托尔斯泰对专制制度的抨击,对资本主义的抗议,对官方教会的揭露,对土地私有制的批判,都反映了农民的民主主义要求。但是俄国大部分农民不能正确认识革命的性质、任务、前途和方法,他们只是“哭泣、祈祷、空谈和梦想,写请愿书和派请愿代表”。托尔斯泰的“不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的说教和空想“社会主义”等,都反映了农民“幻想的不成熟、政治素养的缺乏和革命的软弱性”。由于托尔斯泰表现了“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所以他的全部观点。

总的说来,恰恰表现了俄国革命是农民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称托尔斯泰为“俄国革命的镜子”。最后,列宁指出俄国农民思想的局限,是造成1905年革命失败的极重要的原因。

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活着》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主人公的经历对我冲击很大,确为经典之作。 关于福贵的苦难 主人公叫做福贵。他生长在一个地主家,他的前半生核心就是好色爱赌。好色方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青楼失足女子的肩上游街,还专门游街到商会会长岳父的家下面“问好”,其岳父真想找个地洞去钻。爱赌方面,其好赌成性,一步步掉入“龙二”的赌博圈套,将家里的100多亩土地全部输掉,最后将自己的家族由地主变成了贫农。 他的后半生是全书的核心,也从其变为贫农开始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向其奔涌而来。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苦难,而福贵的后半生应该是快到了极限。在其输掉家产后,父亲、母亲相继离世,其还没有从痛失父母的悲伤中缓过来,其媳妇家珍也被岳父敲着锣鼓,以接亲的同样礼仪把怀着儿子有庆的家珍接回娘家。好不容易,在家珍的坚持下,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找福贵,本应该团圆生活的一家人,福贵在去城里的途中被国民党拉走充军,对于家珍来说,福贵突然间音讯全无。福贵想逃跑也不行,因为凡是逃走的都丧命了。福贵就这样被国民党拉到战火纷飞的前线,很多一起被抓的人都在战火中丧命。福贵一直躲在战壕中保住了性命,其在没有干粮的情况下苦苦煎熬,已经快到了生命线的边缘。后来战争中遇到了解放军,做了俘虏,捡回了一条命,解放军不仅让其回家,同时给了其盘缠。其回到家里,已经两年多,而正在其团圆时,其女儿凤霞又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没有办法养活两个孩子,为了让弟弟有庆成长和读书,两夫妇不得不决定将凤霞送走给别人收养,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一直哀求不要送走,凤霞被送走后,一家人非常痛苦,尤其是弟弟有庆,经常以不去上学威胁,最后被福贵拳头制服,而此时福贵又何尝不是将泪水往里灌,终于凤霞还是偷偷的跑回来。福贵在一家人的恳求下,也再也下不了狠心把凤霞送走,一家人更加辛勤的劳作养活自己。 而就在一家人靠自己的双手耕作田地,还养了三只羊,生活有所转机的时候,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把农民的吃饭的锅头砸烂拿去炼钢铁,三只羊也被拉去充公了,这可心疼死了这家人,特别是有庆,要知道这三只羊是有庆一把把草喂大的,养了多年,有庆总是喂完羊才去上学,这下全部归于人民公社,一家人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人民公社大锅饭吃完了,大家都没有吃的,于是吃野菜,树根的都有,直至最后树根也没有了,所有人饥肠辘辘。有庆慢慢的长大,12岁时,县长夫人突发重病,急需献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刚好能够配对,而本来的献血却被当时的医生好无节制的抽血,一直将有庆的血抽干,有庆也突遭横祸去世了。福贵知道后快疯狂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也是全家的希望,早上还活蹦乱跳喂羊的儿子,再见面时已经天地相隔。福贵崩溃了,朝着医生就要杀了其讨命,还要找县长逃命,却被众人紧紧拉住。更让其无力的是该县长是当时和其一起充军是最要好的朋友,福贵能怎么办?此时福贵的妻子家珍又患了软骨病,无法坐立,福贵害怕将儿子被抽血吸干而死的消息告诉家珍,他害怕家珍也离他而去,于是骗家珍有庆只是生病在医院治疗,但是家珍每天晚上听出来福贵总是从埋葬福贵父母的坟地方向回来,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凤霞逐渐长大,到了嫁娶年龄,却因为是聋哑人遭人嫌弃,村里人没有人愿意娶。而经过队长介绍,一个偏头的搬运工二喜来到了福贵家,所谓偏头,就是头站不直,要耷拉着肩膀,二喜打量着破烂不堪的福贵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知道肯定黄了。谁知道二喜在某一天拉了人来还有石灰帮福贵家修缮了些,并正式提亲,二喜还八抬大轿用最隆重的仪式将凤霞接回了城。不久凤霞就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二喜,很快凤霞临盆生产,然而苦难再次降临,医生“保大还是保小”,二喜深爱着凤霞,痛苦后说保大,他要凤霞,然而经过一夜,医生抱出来的是生了个儿子,二喜哭喊着我要保的是大,我的凤霞呢?医生说大小都顺利,就在一家人高兴的时候,凤霞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福贵的女儿也没有了,在同一家医院。二喜更是悲痛欲绝,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贤惠,勤劳,二喜深爱着凤霞。二喜的儿子福贵取名叫“苦根”,意味深受疾苦的小孩。福贵的家里再次一贫如洗,而家珍的病情更重了,没有办法做工,瘫痪在家。而这些上天也许觉得还不够,二喜在一次搬运货物的时候被水泥板掉下压扁离开了人世。剩下苦根还有福贵、家珍。家珍的病情更是日益严重,福贵求队长去外面找医生治疗家珍,医生最后诊断没有办法诊治。 也许上天还想戏弄一下福贵,某天清晨,家珍突然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也能做点缝缝补补的工了,病情像好了一样,福贵却很害怕,是不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但家珍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康复了许多。苦根也慢慢长大,但在一天下午,福贵发现苦根躺在灶台上动也不动,原来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福贵家里穷,苦根没有能吃到豆子,福贵为了心疼苦根煮了豆子,苦根却全吃完了,也被撑死了。家珍虽然病有所好转,但是长期没有吃的东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也最后奄奄一息,离开了福贵。 这些苦难都集中在一个主人公身上,也许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整个小说读下来,他是紧紧围绕着历史陈述的,每一个苦难都是有一定的现实环境的,是基于主人公的遭遇发生的,环环相扣,显得如此的真实,让读者顺着作者的文字为福贵的命运揪心不已,每一次觉得福贵终于迎来阳光时,却迎来的是更加无情的阴云。如果说人的人生都会遇到苦难的话,福贵的一生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关于福贵的幸运 要说福贵在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时还有幸运的话,那就是他还活着。多少次应该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却能活了下来。身处战乱前线能够保命,在斗地主的时候,福贵由于赌输了田地,从地主变成了佃农,逃过了死劫,而赢了土地的龙二被作为地主斗死了。福贵真正的幸运我认为是娶了家珍。家珍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没有娇生惯养,却十分的温柔,贤惠,勤劳,乐观,在福贵的家庭遭遇破产、福贵被充军、有庆被抽血抽死、凤霞难产而死时等等苦难之时,要是一般妻子肯定崩溃不已,而家珍却能够在痛苦之后将家庭挽回到正常生活的线上。家珍从来不求索取和回报,她为了家庭能够全心全意的付出,托着病恹恹的身子下田干活。家珍也能够把子女养育教育得很纯良。凤霞虽然聋哑,却从来不偷懒,正是因为在家里时,家珍一直带领凤霞劳作,保持勤劳的品格,在凤霞嫁给二喜时,能够帮邻居做的事做到极致,扫地能扫整条街,邻居对凤霞称赞不已,二喜也更爱凤霞。在福贵落难时,家珍的父亲将其接回家,家珍本能够过得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福贵,主动请求父亲

韩非子大学读后感3000字三篇

韩非子大学读后感3000字三篇 韩非子其人,战国著名思想家,法家学派集大成者。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倡用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用详实的法律来规范百姓的生活,但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韩非曾说过,严刑峻法是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就像熊熊燃烧的大火,走近的人就会被烧伤,它是如此的危险,以至于没有人敢接近它,所以没有人会被它烧伤。由此可见,法家只是想通过法律来告诉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了该做的事有利,做了不该做的事有害,从而使人民养成守法的习惯,人们在做事之前潜意识中会判断这件事是否合法,这样天下就没有几个人会去犯法,从而天下大治。 他生活的战国末年七雄争霸,韩国国力弱小,饱受强国欺凌,但韩王仍不思进取,任用奸邪小人,使国家更加衰败,身为王室宗亲的韩非子在自己的国家里郁郁不得志,满腹经纶却无可用之处,反观天下,唯有秦国朝气蓬勃,大有一统天下的趋势,秦王嬴政励精图治,秦国国力蒸蒸日上,丞相李斯也是法家成员,如果自己也去秦国应该可以一展抱负,于是,他来到了秦国。就自然山川而言,地理书上说:离河流之源的水系越远越清澈。因为水流千里,许多泥沙都沉积到河床里,留下的水便清澈起来,自然河流是这样,但人类文化现象却不然。

一种文化现象的诞生,最初总是很单纯、明澈,但随着历史岁月的沧桑巨变,到后来,再单纯的现象也会复杂模糊起来闲读先秦史书《韩非子》,对“滥竽充数”一事,总有疑惑,思来想去觉得有点感触便信笔写下,权当一家之言吧。齐宣王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尤其喜爱管弦乐,象笙、竽、角、筝、琴等。据史载,每逢听起这些器乐曲,他几达废寝忘食之境。宣王喜爱音乐与别人不同,他专爱听规模比较大的集体乐,觉得这样才有阵势、才美、才符合自己的 身份。属下们倘若安排了一人演奏、他常常“逐之户外而鞭之”。因之,臣子们常常为他组织庞大的乐队为之助兴。一次大臣们给他们安排了一个足足三百人的乐队。演奏时,那阵势、那声音、那旋律,“震五岳之灵,摇九州之气”,“王闻之,乐而忘归,进食于坛前”。由此可知,齐宣王之喜爱音乐达到何等痴迷程度。 就在这个大乐队中,有这样一个人,其姿势,其情态,其仪容,引得宣王目不流彩,调息静坐。他吹竽,微微的嘴唇如两片柳叶随风抖动;长长的手指如五月的水葱,嫩白美丽;双眸似合非合,仿佛进入一种沉迷的仙境。仔细观赏,他象吹,又不象吹;不象吹,又却实实在在是在吹。他的一举一动,一音一调,一招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失衡,人心秩序也失去依托。在战乱纷争的时代,诸子百家纷纷著书立说,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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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大学生读书笔记2000字

大学生读书笔记2000字 【篇一:大学生2000字读书心得】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心得 一、读者简介 二、内容简介 在这本书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作者在过去的文章或信函中表达过的。 而且,如果由职业作家来写本书,语言以及文字一定能更加流畅、 更加生动。但是,作者自己总有一种提笔写作的冲动,因为作者相 信自己在青年一代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作者希望能尽力帮助他们。 作者深信,读者无法理解说教或难以产生共鸣的案例是不可能被读 者接受的。在年轻人看来,发生在成功者身边的故事最值得学习和 品味,最容易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如果说作者的写作还有某些特 点可循的话,那就是,作者更倾向于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 阐释成功的秘诀。虽然这本书不是一本自传,但是在本书中,也有 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价值的事情。 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 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 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 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 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 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 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 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 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 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 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 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 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名著读后感(共8篇)

名著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名著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历史是活的现实。一部《史记》,有人看到权谋,有人看到智略,也有人看到人性,看到现实,看到生活。真实的历史每一天都在我们眼前鲜活地上演。有人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是的,从历史中,我们会看到自己的过去,也能预知某种未来,而更重要的,或许是面对人生无常,世事轮回,我们更多了些达观与释然,这是历史教给我们的眼光。 两千年来,对于《史记》从来就不缺溢美之词,当然它也完全担得起这种溢美。一部《史记》,创造了历史学与文学的两座高峰,后世两千余年,学界内外,无不受其沾溉,以至于今日我们一家族论坛,仍以此为主题欲讨论之,其影响深远足可见一斑。而作者司马迁以残破之躯,忍精神巨创,仍创作出如此惊世力作,其毅力之惊人,决心之深绝,实在令人叹服不已。 司马迁绝算不得世俗意思上的生活宠儿,然而就像其文中所述,那些成就非凡功业之人,又有谁是易享俗人之福呢?他或许从未主动追求过富贵,心心念念的就是继承父亲治史的遗愿。倘若没有那一场变故,司马迁或许也能完成《史记》的创作,然而生活从来不是人们想象得那么简单。突遭横祸,身心巨创,巨大的屈辱足以让司马迁有理由自杀一千回,消沉一万回。然而,强者就是强者,或者说,完成《史记》的理想给了他面对屈辱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治史,给了司马迁非同寻常的深隧眼光,他明白,人固有一死,有的轻如鸿毛,有的重于泰山,倘当时慷慨赴死,颜面似暂得保存,却并不能真正地洗刷屈辱。相反,只是留给俗世之人一个轻薄可悲的谈资,并终将

化作历史的尘埃,再难寻觅,这样的人生是可悲的。 从历史中,他更看到,“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司马迁终于意识到屈辱并不为自己独有,不幸也并不单单只降落于自己。相反,不幸有时恰恰是激发人生另一种辉煌灿烂的诱因和转机。面对屈辱,面对苦难,司马迁在此时终于站在了命运之上,他参透了俗世的累绁,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于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著作终于由他创作完成了!而当初的那份屈辱呢,可能被人们消费的那份谈资呢,都早已被人们的顶礼膜拜所取代!司马迁以当时最被人轻贱的屈辱之身,终于站在了这个社会的最顶端!尽管,他或许并不在意这些……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你阅读了吗?关于2020暑假名著读后感内容详情如下。 2020暑假名著读后感:《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高一读后感:读“飘”有感800字

读“飘”有感800字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

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篇二: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

大学生读书心得2000字左右

大学生读书心得2000字左右 大学生读书心得2000字左右(一) 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 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 有一番胭脂味。作为当代大学生,下有几条真知拙见, 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 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 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 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 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 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 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 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 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 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 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 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

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 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 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 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 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 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 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做个中 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 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 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 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 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名著读后感3000字

名著读后感3000字 第一篇:名著读后感3000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名著读后感3000。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

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

《飘》读后感

著作《飘》 (注:本书英文名为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词条所用人名为刘新增所译版本)内容简介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玫拉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玫拉尼在一起。斯佳丽是野宴上的焦点,但阿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斯佳丽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玫拉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特·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还在阿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特·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玫丽(玫拉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特。现在,瑞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有一段时间,瑞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玫丽同意瑞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玫丽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玫丽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在此分享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下面是橙子为大家收集整理的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1500字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篇1 正式来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看下去鲁迅的文笔亲切朴实、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童年已经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啦鲁迅先生儿时在家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述啦在百草园充满无限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 1 / 8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把他送到啦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家的书房,进了散文书屋,鲁迅先生开始啦无味的学术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经常在后院去玩,但人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远远不及百草园自由,快活。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接受教育的时候啦,自然有些不高兴,但应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这样才会发现美。 2 / 8

《飘》读后感(共8篇)

《飘》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飘》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初二年级读后感: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精神世界和更富有的小康

社会而活着。有目标的人生,才足够丰满,才不虚度年华。鸡汤灌了很多,打嗝都带着哲理的味道。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篇畅快的反驳,人怎么可以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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