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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心效绩考核办法

行政审批中心效绩考核办法
行政审批中心效绩考核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为加强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审批服务工作实际,制定窗口工作人员及窗口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设基础分值100分,按绩效评价加减分。

1.思想品德(20分)

(1)服从指挥:不服从中心指挥,大局观念不强,影响办事效率和效果的,每次扣5分;对中心整体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0分。(2)装束规范:着装不规范或上岗不佩证的,每次扣2分;上班时间穿拖鞋或后跟无攀凉鞋的,每次扣1分,对此行为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取消本月考评资格。

(3)热情服务:接待客人或接听电话时,不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的,每次扣2分;群众办事反馈卡记录对办事人员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不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八项”制度,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5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出现上述情况且情节严重,被有关部门纪律处分的,退回派出单位。(4)恪尽职守:因责任心不强引发负面新闻报道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退回派出单位。

(5)遵章守纪:在中心禁烟区内吸烟,在中心大厅戏闹、玩扑克等聚众游戏(包括休息时间),上岗时吃东西、睡觉、串岗聊天和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刊等内容的,每次扣5分;上班时间听耳麦、看(听)影视音像节目、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的,每次扣5分;中午饮酒的,每次扣5分;办公桌面资料、办公用品未按定置图摆放的,每次扣2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蒂或乱倒茶叶渣的,每次扣2分;不爱护公物,人为造成公物损坏的,每件次扣5分(超千元物品,每件扣10分);未通过网管人员对微机另行设置的,每次扣5分;下班不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的,每次扣2分;交通工具未按要求停放的,每次扣1分;在办公区使用电炉、

电茶壶等易引起火灾事故电器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心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窗口的,每次扣1分。每月出现五次上述违纪问题,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2.业务技能(20分)

(1)微机操作:微机录入不执行中心规定程序的,一次扣2分;办件不录入微机的,一次扣2分,月内3件以上不录入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在中心微机中储存与办公无关内容的,每次扣5分;中心内网发布信息不阅读,不及时反馈的,一次扣2分;不按中心管理规定操作,造成网络系统故障的,每次扣10分,造成网络系统瘫痪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随意接收、打开不明邮件,造成病毒侵袭的,发现一次扣5分,两次取消考评资格;因主观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除取消当月考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微机操作测试不合格的,扣10分;使用与业务无关的软盘或光盘的,发现一次扣2分;允许外来人员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的,发现一次扣5分。

(2)档案管理: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每次扣5分;丢失档案资料的,扣10分;未按中心要求设置工作指南的,扣10分;窗口办事指南断档的,每次扣5分;办件档案未使用规范文书的,每次扣2分。

(3)业务知识:因业务知识不熟练,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或未一次性详细说明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全部资料的,每次扣5分。

(4)协调能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因协调不力影响其它部门(窗口)联办程序的,每次扣5分;联办部门接到联办件后未按时限办理的,每次扣5分;在与本单位业务沟通中,因协调不力,影响联办件工作时限和质量的,每次扣5分。

3.纪律作风(10分):

(1)劳动纪律:迟到、早退的(含忘记考勤),一次扣2分,二次扣5分,三次扣10分,四次取消当月考评资格;擅自离岗的(指窗口岗位20分钟以上没有工作人员在窗口岗位上,包括现场踏察),每次扣5分;请假窗口无人替岗的,每天扣1分;事假(无人顶替)3天以上的,扣10分;7天以上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病假(必须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1天扣0.1分(有人顶替不扣分);旷工一次扣10分(不考勤,按旷工处理),二次取消当月考评资格;政治、业务学习或开会迟到的,一次扣2分;未经

批准缺席的,一次扣5分(窗口正在受理办件除外);二次取消当月考评资格;中心组织项目联审会迟到的,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缺席的,一次扣2分;三次以上取消当月考评资格;请假(包括有人替岗)超过月工作日二分之一的,扣10分(单位指派工作和休干部假除外);未经中心批准,窗口人员擅自轮换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出勤天数(不包括中心批准的请假天数)未达到法定办公日三分之二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2)主动延时:在临下班时有服务对象来办事,借故不受理或不接待的,每次扣5分。

4.工作业绩(30分)

(1)办件准确率:办件出现差错的,每件次扣5分;引起投诉的,经调查核定后,扣10分;列入网上审批目录的项目,对网上申报办件不予受理或办理的,每件扣5分;已办结但未在“中心”软件系统及时办结的,每件扣2分。

(2)限时办结率:因非客观原因,即办件未当天办结,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每件扣10分。

(3)程序规范率:属退回件,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并未给予书面答复的,每件次扣2分;属联办件、上报件的,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办事程序、条件,或未及时与有关部门、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的,每件次扣2分;属本系统内部协调解决的事项,不主动协调服务,该办的不办,而要服务对象去办的,每件次扣10分。

需要现场踏查的项目,踏查离岗记录登记不详的,每次扣2分;参加联合踏查的窗口人员,未按时向牵头单位反馈踏查意见的,每次扣2分;零办件(确因本人不作为或体外循环造成)取消本月考评资格。

5.廉洁自律(20分) :弄虚作假向服务对象索要锦旗或感谢信的,经查证核实,取消考评资格;编造办件或输入不真实内容的,取消本月考评资格;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的,一次扣20分;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及指定或暗示服务对象到某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退回派出单位;踏查途中无故离开,单独接触服务对象或擅自进行二次现场踏查的,一次扣10分,中心通报批评。

6、加分项目:受领导机关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党政机关报、刊物、电台、电视台、网站),每次另行加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

加3分,受到市级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被服务对象无理指责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每次加2分;被服务对象书面感谢和表扬的,每次加0.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每月最高加0.3分);中心简报发表署名信息、文章的,每篇加0.1分;在中心内、外网发布署名信息的,每次加0.1分;个人撰写与中心工作相关的体会、调研文章,中心内、外网发表的,每篇加0.5分;对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网上公示),每次加0.2分;为企业及服务对象提供超范围服务的,每件加0.5分;在工作时间内未能完成办件程序,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服务,超过30分钟的(经督查处认定),每次加0.5分;工作中勇于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成效,经中心认定后,每次加2分;好人好事经中心认定,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窗口人员每月办件300件以上(含300件)的,加0.1分(月内只加一次)。

有其他特别情形需要扣分或加分的,由中心考评领导小组确定。(二)窗口: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内容为窗口考评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平均分计算),同时,根据窗口工作实际另列加减分项目。1.加分项目

(1)受领导机关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党政机关报、电台、电视台、网站),每次另行加分: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不重复加分)。

(2)主动适应中心运行机制,压缩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承诺时限等,形成制度,取得实效的,经中心确认后,加2分;

(3)急企业所急,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同意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特事特办的,每件加1.5分,每月最高加至3分。

(4)窗口办件每月200-399件的,加0.5分,400件以上的,加1分。(5)审批改革中大胆探索和创新,有新举措的:如将量大面广有影响的便民服务、年检项目进入中心办理,并向窗口充分授权的,每项加2分。(6)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以及其他便民措施等先进做法推动业务改革的,每项加2分。

(7)窗口提供信息,被中心采用的,每条加0.5分,被市级单位采用每条加1分,被省级单位采用每条加2分,被国家级单位采用每条加3分(不重复加分)。

2.扣分项目

(1)联办项目牵头窗口未履行牵头职能的,每件次扣1分;对联办单位接件后未按时限办理的,每件扣2分;现场踏查迟到的,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缺席扣3分。

(2)违反物价部门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项目,“搭车”收费每次扣10分;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每件次扣2分;无正当手续,擅自减免缓缴规费的,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3)收费未按规定缴入中心收费窗口的,每件次扣10分;

(4)群众办事反馈卡或群众以其他形式反映不满意的(经核实),每次扣3分。

(5)已进驻中心受理、办理的事项,中心窗口和后方处室两头受理、办理的,经查实取消本月考评资格。

(6)被新闻媒体批评,经查证问题属实的,每次扣15分。

(7)在中心组织的回访、社会监督员对窗口进行评议中,提出问题的(经核实),每次扣5分。

(8)零办件(确因窗口人员不作为或体外循环)取消本月考评资格。(9)对请假人员本单位不派驻顶替人员(包括病假),造成窗口空岗的,每次扣5分,两次取消本月考评资格。

(10)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调整而未及时书面告知中心同步调整的,每次扣2分;规范文本及样表、《办事指南》未作及时更新的,每次扣2分;审批依据准备不齐或提供失效审批依据的,每次扣2分。

(11)窗口工作人员不足一年轮换的(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2分。(12)窗口部门不执行“AB角”制度(包括现场踏察),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每次扣5分。

(13)未按中心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书和资料的,每次扣2分。

有其他特别情形需要扣分或加分的,由中心考评领导小组确定。

二、考评组织形式

(一)日常考评工作由中心督查管理处组织实施。

(二)中心设立考评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各处处长、各窗口工作区长组成,负责审定考评等次意见。

三、考评基本程序

考评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月公布、季评比、全年总评。

(一)月公布

1.服务窗口每月进行自查小结,中心督查管理处通过内网发布自评表,每人如实填报工作区长(当天不报者视为弃权)

2.窗口工作区长对窗口工作人员网上填报的《月度考评自查表》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后报中心督查管理处审核,遂将考核结果(拟订稿)通过中心内网公示一天,最后由中心领导审定等级后用内网公布。

(二)季评比

1.由中心督查管理处对三个月综合考评情况进行汇总,按三个月综合得分,提出先进个人和红旗窗口意见予以公示一天,上报中心考评领导小组;

2.中心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三)全年总评

1.督查管理处根据计算机记录全年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审核、量化评分,提出考评等次意见;

2.中心考评领导小组对考评等级意见进行审核评定,并公布综合考评结果。

(四)季度先进个人、红旗窗口的评比率

1、按公务员考核标准评选季度先进个人,不超出参评人员的18%(超出比率的按分数由高至低评选先进个人)

2、按公务员考核标准评选季度红旗窗口,不超出参评窗口的15%(超出比率的按分数由高至低评选红旗窗口)

(五)分值的取值方法

1、先进个人取个人得分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字(四舍五入)

2、红旗窗口取窗口得分的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字(四舍五入)

四、奖惩

(一)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考评结果分为超标(100分以上,不含100分)、达标(70至100分)、未达标(70分以下不含70分)三个等级。评为先进个人的刊登中心光荣榜,并印发表彰通报。

发生三次月考评不达标人员,由中心通报批评;发生两次季考评不达标人员,中心将其退回原单位。

全年考评结果及年度工作评语均作为工作鉴定,由中心以书面材料反馈各入驻窗口单位,并进入个人公务员考核档案。同时,建议所在单位将此作为提拔、晋级的依据。

(二)窗口:

1.窗口考评结果分为超标(100分以上,不含100分)、达标(70至100分)和未达标(70分以下不含70分)三个等级。

2.每季度对获得红旗窗口称号的窗口颁发流动红旗窗口牌,一并刊登光荣榜,向各单位印发表彰通报。

3.年终累计被评为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的授予年度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并从中评选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标兵。

4.年终评定结果向市政府上报,并向入驻窗口单位通报。

生产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生产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生产计划管理,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执行率,明确生产计划编制、实施与考核职责,增强员工和生产管理人员的计划管理意识,强化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实现交货及时、库存资金占用最低、无过量生产积压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一、计划编制 1、业务部根据各主机厂的订货计划、已签订的订单合同,编制需求计划,明确各订单的需求数量、交货期、批次及批量、订货厂家或订单号、技术要求等,随时传递到制造部、技术部、质量部;对于批量大、交货时间短以及新产品订单,要组织生产、技术部门评审,确认满足交货要求后,再接受订单,下发需求计划。 2、技术部根据订单产品的图纸、技术协议等要求,制订技术文件转化及工艺文件编制计划,将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个人。 3、生产制造部根据各订单的交货期和实际生产能力,按照均衡生产原则,编制生产计划,经审批后下发各车间。 4、各生产车间对制造部下发的生产计划进行细分,明确到每个班组或岗位和每一天的工作量,确保计划分解落实。 二、计划实施 1、技术、工艺人员根据个人承担的技术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结合公司的设备、人员、工艺装备等资源现状,编制合适的生产工艺文件;需要制作工装的,要绘制工艺装备图纸,经生产、质量部门会签后下发制造部、质量部和各生产车间实施;对于试制产品或工艺更改的,技术、工艺人员要跟踪生产过程,及时发现技术设计及工艺文件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更改,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制造部根据工艺装备制造图纸,及时编制、下发工装制造计划,安排车间进行工装

制作。工装制作所需要的所有零部件都要按照图纸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图纸要求;工装制作完成后,要依据图纸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再通过首件验证。 3、各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要求做好图纸、工艺文件、设备、量检具、工装夹具、工具、吊具等生产准备,安排具备岗位能力的人员进行生产;生产过程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要求的工艺参数、作业顺序等进行,依据图纸做好自检和互检,完工产品及时报检,做到不合格件不接收、不使用、不流入下道工序;同时严格执行首件检验、过程控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 4、生产制造部要随时跟踪各生产车间的计划进度,做好各车间之间的协调,避免因检验、转序、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的窝工、停工,随时协调技术、质量、设备、采购等部门及时处理生产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计划按时完成。 5、质量部门要做好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及时检验完工产品,做好检验标识,确保过程受控、检验及时,避免批量事故和因质量问题影响计划任务完成。 6、工件转序人员要在做好及时转序的同时,做好转运过程的产品防护,避免磕碰划伤和转运不及时影响生产进度。 7、制造部计划员每天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对出现异常情况影响计划完成的,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组织解决。 三、计划考核 1、各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既要保证计划完成,又要控制超计划和无计划生产。车间主任要将当天的完工并检验合格的产品按照品名、工作令号或图号、数量等进行统计汇总,填报《日生产计划完成报表》,于次日上班一小时内报制造部。对填报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的,每次给予责任人20元处罚;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每次给予50元处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乡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财经所、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城建办、农机服务中心、林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SKZ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作,完善村级便民服 务中心功能,增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 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中心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 包括对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机制、服务规范、服务水 平、服务台帐、政务公开、群众评议等运行情况(考核标准 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平时检查由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主要对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 心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主要由各行政村对 照《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认真 进行总结和自评,于 ?月 ?日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各行 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考核自评报告; ?月 下旬,再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 核验收。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 ??分制,年度考核分四个等次,示范型 村年度考核得分要求达到 ?分(含)以上,标准型村年度考 核得分要求达到 ?分(含)以上,基本型村年度考核得分要 求达到 ?分(含)以上,年度考核得分低于 ?分的村为不合 格。 (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得分未达到得分 要求的示范型、标准型村分别降低一个类型等次;对考核不

合格的村限期责令整改。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经费补助的依据。 、考核结果作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主要依据。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美丽村居”建设考核内容,作为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参加评选全县“十佳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依据。 附件: 、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群众评议汇总表 中共??县 ??委员会 ??县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公司生产计划考核办法

诚远公司生产计划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计划管理,强调生产计划的严肃性,强化执行,保证生产进度的准时,生产流程的流畅,确保完成交付计划,进一步规范生产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根据公司《湖南航天诚远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价和考核公司生产相关部门、生产部外协组、计划调度组、物资组、设备组、下料组、采购组、库管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影响生产计划完成的环节、因素、事项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月度、半年和年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考核。 (一)生产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生产任务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考核依据的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的上报;负责落实生产部外协、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生产计划编制等影响生产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工作的考核。 — 1 —

(二)生产副总负责生产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的批准。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负责报送考核用基础数据。 (一)生产部负责制定各类详细的生产组织相关计划,统计各种计划、任务单、生产调度指令、生产协调会决议等的完成情况。 (二)检测部负责提供各制造部月度完成工时量数据统计表。 (三)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二级及以上不合格审理单处理进程统计汇总表(含处理不及时)、工艺与技术文件下发进程统计汇总表。 (四)各制造部 负责提供本部门所负责工序检未完成项统计,并计算及时完成率;月度产能变化情况数据;相关部门协作事项加减分建议;影响生产计划序时进度的重要原因说明。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个部门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审查并监察考核工作;负责部门之间服务不到位、工作配合不力、推诿不作为等行为投诉的受理与调查处理。 第四章考核原则 第八条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客观、公平、公正”。 第九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关键考核项,兼顾一般考核项。 第十条“持续改进”,通过考核,促进管理薄弱环节的改进— 2 —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着力构建透明、高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型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与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村级代理点共同构成覆盖全市的互联互动的便民服务网络。 二、工作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印发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便捷高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机构设置镇行政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镇

行政服务中心设咨询代理部和办理部。咨询代理部配备2-4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代理不能在办理部直接办理的事项;办理部由进驻镇行政服务中心若干窗口组成。未进驻中心的镇直单位要设立办理室(统一挂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室牌子),承办镇中心咨询代理部的转办件,并接受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对其直接受理的申请,负责回复送达。村(居)委会设立便民代理点,村(居)委会干部兼任代理员。镇行政服务中心为镇政府派出机构,镇长兼任中心主任,一名副镇长或党委委员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镇行政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检查考核。四、机构职责镇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核发辖区内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需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类证照提供初步审查; 2、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及生产技术资料,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服务和法律服务; 3、根据职责权限为辖区内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创业意向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和代办帮办服务; 5、对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按规定统一集中收取。村代理点的主要职责: 1、滤布厂负责接收本村群众提出的申请,按照一事、一袋、一卡的规范要求登记、备案并及时转送镇中心咨询代理部; 2、按照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对所代理事项的送达和回复;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窗口设在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第四条本局确定法规处作为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第一节受理 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

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 (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 (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 (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 (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 (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七)行政许可条件;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十一)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十二)行政许可程序; (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十五)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十六)行政许可收费; (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本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参照以上内容公示。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窗口负责受理。 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的排污费征收核定及减免、缓缴审批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受理。 第九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除即办件外,窗口在受理阶段不审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也不审查申请人是否具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生产考核办法

生产部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 (一)、职权 1.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生产的组织指挥权。 2.主持生产部日常工作。对生产部管理人员有工作分配、指挥调度、绩效考核、奖惩建议的权力;对车间主任的行政指挥有监督、否决的权力;有向车间主任下达人员调整、生产任务调整、作息时间调整、设备设施调整指令的权力;有对生产部员工奖惩建议的权力;有召集生产调度会(包括生产准备会议)的权力与义务。 (二)、职责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包括生产计划、生产准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经营部、出口部排产单,组织落实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审批下达周生产作业排产计划和日调度命令(工票),并监控生产运行过程,保证按质按量按期交货。 3.直接管理班长以上生产管理骨干,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教练他们的工作,培养一支认同公司理念、道德品质优良、生产技术过硬、会管人管事的生产管理队伍。 4.采用各种形式推行公司文化,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安全文明生产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使绝大多数员工跟上公司发展步伐,与公司同步成长。 5.组织做好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员质量管理。 6.主持制(修)订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单价标准报批稿。

7.主持生产部每月一次的总结大会和每周一次的生产调度会。 8.审核每月生产统计报表并督促按时报送。 9.协助人事部做好员工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年终总结评比工作;协助出口部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协助技术质保部做好各种技术试验、产品检验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三)、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1.制定计划 ⑴要求每年元月十五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每月第1个工作日报送月度工作计划。每迟交1天扣1分。 ⑵要求对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经营实际,就生产计划、生产准备、员工管理、员工教育、现场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活动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已做了安排,没有大的遗漏。每有一项应安排工作没有安排视重要程度分五档(2、4、6、8、10)扣分。 ⑶要求计划的工作目标合适,责任人、完成时间明确,方法步骤和所需资源得当,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有足够的估计和克服解决方案。酌情分五档(1、2、3、4、5)扣分。 2.完成月工作计划(包括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和总经理交办工作) ⑴生产任务 要求按时完成国内业务部、国外业务部下达的排产单。每有1单不能按时交货,每推迟1天扣2分。 ⑵产品质量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文明窗口建设,争创惠州市青年文明号,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展示街道办良好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xx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的名额。“岗位服务明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 (二)评选内容。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评比,满分为100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努力提升街道办形象。 2.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强,沟通技能良好,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具有

良好的示范效应。刻苦钻研业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技能,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精神饱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规范。 4.具有突出的服务业绩。模范执行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服务对象及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5.具有较好的廉洁自律形象。工作规范标准,严格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事,不收人情礼、不办人情事,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评选加分项目。在评选内容的基础上,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在民主得分(百分计)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仅当季有效。 1.个人受到办事群众书面表扬的,每次2分,最多加4分。 2.个人受到街道办及以上表扬、表彰的,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 3.获得各种培训、职业证书加分。其中:获区级培训结(毕)业证书加2分;获市级培训结(毕)业证书或初级职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明确公司各部门岗位审批权限及管理流程,使公司管理清晰化,从 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行政事务审批事项。 三. 职责:本制度由行政人资部编制,总经理审批即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四. 实施办法: 1.公司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2.部门文件审批权限:部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表格、单据、资料审批权限:部门人员或主管提出——部门经理审批——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4.各部门在与其他部门有事物交接或申请时,必须以书面表单为准,口头联络为辅,凡接受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书面联络时,对方如果不出具书面联络单据,接受部门可拒绝受理。 5.所有部门在出具单据给其他部门时,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名方为有效,否则,接受部门有权拒绝;行政事务审批权限见附表一。 6.部门间联络流程: 部门员工提出——部门主管/经理审核——行政人资部复核(一部分)——总经理批准(一部分) 五. 行政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见附表一)。 六. 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以公司内行政单据为主,如其他公司及部门单据以 对口管理的部门之规定为准,如报销单据等以财务部规定为准,销售订单等以营销中心规定为准,采购订单等以PMC部规定为准,工程图纸等以开发部规定为准,如此类推。

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属行政人资部。 附表一: 备注:以上表格有涉及总经理批准一程序,如总经理不在公司,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可由行政经理致电其口头传达急事急办,再由财务致电总经理求证,后续补签名。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树立“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全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为我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机构设臵 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田向阳为组长,纪委书记温军锋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监督台,由副镇长高社武为组长,刘双奇、史胜平为监督员,其他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范围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其工

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全镇农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窗口设臵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党政综合办、农业办、合疗办、民政办、计生办、企业办、经管办、社保办、文化站等站办所。 五、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群众满意为目的,合理设臵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县安监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县人民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行政审批的实施,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局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县安监局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窗口设在××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和本局办公室。 窗口负责人由本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窗口工作人员由毕金福担任。 第四第本局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联系××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督办行政审批内部流转的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 第五条本局局长对行政审批工作负总责。 本局确定的分管局领导负责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并领导窗口的工作。 本局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窗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搞好服务。 第二章行政审批实施程序 第一节受理 第七条本局采取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在办公场所长期公示以下内容: (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主要领导姓名; (二)窗口的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工作人员的姓名; (三)服务承诺及投诉渠道;

(四)行政许可项目及其内容; (五)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六)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七)行政许可条件;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十一)行政许可申请决定; (十二)行政许可程序; (十三)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十四)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十五)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十六)行政许可收费; (十七)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本局工作人员须给予说明、解释,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本局服务中心窗口或者本局办公室负责受理。 第九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除即办件外,窗口在受理阶段不审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也不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仅对下列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事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即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 (五)申请材料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书面错误、装订错误或其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各类人员职责权限考核办法

各类人员职责权

限 考核办法 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经理职责、权限 1、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和政策,全面负责服装厂的各项工作。 2)负责建立与质量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分配各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为质量体系运行配备充分的生产和检验资源; 3)向企业内部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有关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确保在本厂的贯彻实施,对最终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4)批准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全体员工按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种计划和制度的贯彻落实; 5)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研究制定质量改进措施,解决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6)负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制

度及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工作。 7)负责各职能人员、管理人员的考核。 2、权限 1)有权决定本厂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提供。 2)有权对本厂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否决。 3)有权决定本厂生产、经营战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内容。 4)有权处理违规员工。 二、副经理职责、权限 1、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并对生产执行情况总负责。 2)协助经理做好销售工作,掌握了解市场动向,及时向经理提供信息。 3)向经理报告生产控制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4) 总负责监督生产产品原料的采购及发放 5)协助经理建立、健全、实施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6)总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费用控制,卫生达标工作。 7)负责设备及紧急配件的购置和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权限

1)有权分配生产任务,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经理不在岗时,有权处理公司行政、生产中的重大事项。 3)有权对违章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理 三、质量负责人职责、权限 1、职责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实施本厂的质量管理制度。 2)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实施,负责协调、监督各部门的质量职能执行情况; 3)负责处理进货及生产过程中与质量有关的问题,对成品质量负责; 4 ) 提出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改进的需求; 5) 负责本厂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方面事宜与外部各方进行联系。 2、权限 1)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否决。 2)有权否决如何处置不合格品。 3)有权对违规的与质量有关人员提出处置方案。 三、综合办职责 1、负责对车间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供水供电设施的管理。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doc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模式,提高居民满意度,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龙发[2016]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公共服务场所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求,通过统一平台名称、统一服务项目、统一硬件标准、统一人员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建设,开展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 二、预期目标 将社区服务大厅打造成硬件设施标准、服务功能多样、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实行“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窗口。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大厅集中办公。 三、建设步骤 9月份之前在红旗社区进行试点,打造样板,在9月份社区“两委”换届之后全面推开,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底

各社区均要建成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建设标准 1、统一大厅名称 “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名称统一规定为:龙狮桥乡XX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篆刻喷绘在大厅醒目位置。 2、统一服务项目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分成若干类:民政、社会保障、计生卫生、党建服务、综治调解、综合服务等。 将所列服务项目集中公示在服务大厅内,实行“一门式”受理、办理。 3、统一硬件标准 服务大厅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立6+3个对外服务窗口:民政服务、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卫生服务、党建服务、综治调解服务、综合服务,另外预留3个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每个服务中心配备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部电话机;统一设立服务项目标牌;统一设立长条形服务柜台(高100cm左右),分段划分服务窗口区域;统一配置办公桌椅,服务大厅内墙重新粉刷,等待区安排5-8人座椅,配置必要的照明、通风、消防等器材,同时配置若干台柜式空调。 4、统一人员配备

行政审批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组织分工 本中心计算机使用管理工作,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由督查指导处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指导。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对计算机都具有管理与维护的责任。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 1、本中心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登记建档,并进行日常维护。 2 、计算机电源线路及网络通讯线路的布设,计算机电源、网络资源的接入,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拆卸、改动。 3、不得随意拆接、移动计算机和外围设备,以免造成损失。 三、计算机设备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首先确定电源是否正常。 2、按照正常开关机顺序操作。电脑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3、定时进行病毒检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对外来软盘必须先查病毒,确认无毒后, 方可使用。 5、当完成所有的工作后,执行“关闭系统”命令,系统会自动切断计算机的电源。严禁直接关闭计算机电源开关来关机。 6、打印机及外围设备的使用。打印机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电缆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墨打

印机墨水是否干?螅?针式打机是否有断针。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人工强行阻止,否则,容易损坏打印机。 7、正常工作期间,如果计算机系统出现了某些原因不明的故障,如经常死机、异常响声、异味、显示器工作区的异常抖动等,应及时关机,并向网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8当外部设备出现工作异常或输出的图像、数据等异常时,应及时关机,并向网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9、所有外部设备与其它设备的连接电缆均严格禁止在带电的情况下进行插、拔。 四、计算机的使用管理 1、各窗口单位计算机必须保证登录到本中心的局域网上,每天开机后首先查看是否有中心通知。每天所办事项必须输入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系统,以便中心统计处理。 2、禁止本局域网内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 3、所有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在本局域网上不得发布危害公共安全、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信息,不得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的活动,不得通过网络发布、传播、查阅、复制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4、为保证中心网络及系统的正常运行,严禁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安装非办公软件、游戏软件。如因工作需要安装办公软件和本单位业务有关的软件,通知中心管理员协助,各窗口单位自行负责安装,并保证软件运行安全,同时不危害到整个网络运行。 5、因工作需要,窗口单位及中心办公室办理了上网手续的电脑,上网时,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侵入。 6、中心管理人员有权了解、掌握本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入网计算机所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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