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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Vol.33No.2

Feb.2012

第33卷第2期2012年2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红楼梦》从成书到现在,出现的续本有几十种之多。除清代及近代人续写之外,随着脂评本的解读逐渐火热,现代人的续作也越来越多,续者中不乏普通爱好者、资深作家,甚至被推上“红学家”位置的“秦学”掌门刘心武先生也在2011年出版了《刘心武续红楼梦》一书。当然,借助网络媒介的巨大作用,不少网络写手也用自己“另类”的方式“解读”着《红楼梦》,各类续书性质的长篇小说层不出穷,由于这些尚未在笔者的关注范围之内,在此并不多说。

在相对“正统”的古今红楼续作中,清代人续写的相对更多一些,但他们几乎无不受到了高鹗的蒙蔽,即当时那个“冒充全璧”的事项。

据乾隆五十六年辛亥萃文书屋百廿回活字本《红楼梦》(程甲本)中程伟元序云:“然原本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高鹗亦在此本其序中有云:“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无全璧,……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予……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至次年复印(程乙本),二人在其序《红楼梦引言》中又云:“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①

所以,这个“后四十回”就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当成原著一起流传得非常广,甚至受到不少赞

誉。故当时的续者一般也都是从第一百二十回开始,只有较少的几个版本是从“黛死钗嫁”往后续写。

清代续者所写的结局多是“大团圆”,其套路基本是:首先,林黛玉必须起死回生,之后经历一些或大或小的波折,最终宝黛顺利“终成眷属”,家道重兴。其间或有王熙凤去林家提亲的;或是冒出个连林黛玉自己都原不知晓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或是黛玉被认做公主或郡主,由皇上赐婚,贾宝玉也沾光得了官,差不多都是他们夫妻二人风风火火重振家族。有的写宝钗早卒,更多的还是要把宝钗接到一起生活,于是宝钗就心存感激,本属于宝钗的稳重、宽厚等品质反而在黛玉身上体现出来;甚至有的续书倒写宝钗郁郁而终。对于其他人尤其是袭人也褒贬不一,反差似乎尤为强烈。而且最普遍值得注意的是,凡写林黛玉起死回生的续本几乎都会写黛玉回生之后变胖了,有的用“丰润”,有的甚至用了“肥”。另有一种续书专写阴阳两界相通,贾府众人昼伏夜醒,一至傍晚就有贾母带领已亡故者回府与生者团聚,更有生者随贾母一起如当年游览大观园一般参观冥界等等文字,不胜枚举。

在已读过的续书中,笔者以为写得最“滥”的就是《红楼复梦》。这本大厚书要体现的中心思想就是让“宝玉”把所有大观园中出类拔萃的灵秀女儿全部收在房内。而其作者为表现“宝玉”之性情所精心设计的情节也真叫人“直欲喷饭”。只举一例,书中“宝玉”的“化身”为祝梦玉,一日惹一个丫头生了气,于是“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人家的腿哀求:“好姐姐,我错了。”至于其他,甚至让笔者羞于再说出口,总之,续者最离谱又最庸俗地误解了曹雪芹

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渤海大学

汉语言文学系,辽宁锦州

121000)

摘要:关于《红楼梦》的续本现存很多,本文对清代以来众多的续本进行了考察,通过对《红楼梦》各

种续本的反复阅读、对照,分析归纳出清人所续与近年来包括资深作家等一系列再续文本的共同与不同特点,也包含着对这些续本的长处与不足的客观评价。

关键词:《红楼梦》;清人续本;近年续写;长处与不足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2-0120-03

120--

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Vol.33No.2 Feb.2012 第33卷第2期2012年2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红楼梦》从成书到现在,出现的续本有几十种之多。除清代及近代人续写之外,随着脂评本的解读逐渐火热,现代人的续作也越来越多,续者中不乏普通爱好者、资深作家,甚至被推上“红学家”位置的“秦学”掌门刘心武先生也在2011年出版了《刘心武续红楼梦》一书。当然,借助网络媒介的巨大作用,不少网络写手也用自己“另类”的方式“解读”着《红楼梦》,各类续书性质的长篇小说层不出穷,由于这些尚未在笔者的关注范围之内,在此并不多说。 在相对“正统”的古今红楼续作中,清代人续写的相对更多一些,但他们几乎无不受到了高鹗的蒙蔽,即当时那个“冒充全璧”的事项。 据乾隆五十六年辛亥萃文书屋百廿回活字本《红楼梦》(程甲本)中程伟元序云:“然原本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高鹗亦在此本其序中有云:“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无全璧,……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予……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至次年复印(程乙本),二人在其序《红楼梦引言》中又云:“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① 所以,这个“后四十回”就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当成原著一起流传得非常广,甚至受到不少赞 誉。故当时的续者一般也都是从第一百二十回开始,只有较少的几个版本是从“黛死钗嫁”往后续写。 清代续者所写的结局多是“大团圆”,其套路基本是:首先,林黛玉必须起死回生,之后经历一些或大或小的波折,最终宝黛顺利“终成眷属”,家道重兴。其间或有王熙凤去林家提亲的;或是冒出个连林黛玉自己都原不知晓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或是黛玉被认做公主或郡主,由皇上赐婚,贾宝玉也沾光得了官,差不多都是他们夫妻二人风风火火重振家族。有的写宝钗早卒,更多的还是要把宝钗接到一起生活,于是宝钗就心存感激,本属于宝钗的稳重、宽厚等品质反而在黛玉身上体现出来;甚至有的续书倒写宝钗郁郁而终。对于其他人尤其是袭人也褒贬不一,反差似乎尤为强烈。而且最普遍值得注意的是,凡写林黛玉起死回生的续本几乎都会写黛玉回生之后变胖了,有的用“丰润”,有的甚至用了“肥”。另有一种续书专写阴阳两界相通,贾府众人昼伏夜醒,一至傍晚就有贾母带领已亡故者回府与生者团聚,更有生者随贾母一起如当年游览大观园一般参观冥界等等文字,不胜枚举。 在已读过的续书中,笔者以为写得最“滥”的就是《红楼复梦》。这本大厚书要体现的中心思想就是让“宝玉”把所有大观园中出类拔萃的灵秀女儿全部收在房内。而其作者为表现“宝玉”之性情所精心设计的情节也真叫人“直欲喷饭”。只举一例,书中“宝玉”的“化身”为祝梦玉,一日惹一个丫头生了气,于是“扑通”一下跪倒在地抱着人家的腿哀求:“好姐姐,我错了。”至于其他,甚至让笔者羞于再说出口,总之,续者最离谱又最庸俗地误解了曹雪芹 关于《红楼梦》的续本 朱 江 (渤海大学 汉语言文学系,辽宁锦州 121000) 摘要:关于《红楼梦》的续本现存很多,本文对清代以来众多的续本进行了考察,通过对《红楼梦》各 种续本的反复阅读、对照,分析归纳出清人所续与近年来包括资深作家等一系列再续文本的共同与不同特点,也包含着对这些续本的长处与不足的客观评价。 关键词:《红楼梦》;清人续本;近年续写;长处与不足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02-0120-03 120--

红楼梦的读书报告字完整版

红楼梦的读书报告字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红楼梦的读书报告1000字 一直久仰《红楼梦》的大名。但以前总是对他提不起兴趣。总是觉得贾宝玉一个堂堂的男人,整天和一群女流之辈瞎混的故事有什么好看。后来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放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一个系列节目。讲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我也断断续续的看了几集,才对红楼梦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后来在图书馆来乱逛的时候偶然翻到了红楼梦,于是就借来看了。 到目前为止,书还没有看完。只看到了70多回,因为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只能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来阅读。读的也是囫囵吞枣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细想。但是对我这个水平来说,也应该差不多了。按刘心武说的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才是精华。后四十回完全就是狗尾续貂,我还没有看到后四十回,还无法验证这句话,不过即使看了倒也不一定看的出来。 在红楼梦里,人物众多,但是发一个人物的人性都十分的鲜明,即使只有寥寥数笔,曹雪芹也能把人物的性格特点表达出来。而且对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红楼梦里所涵盖的知识面也非常多。以致于有人专门的开了以红楼梦里所描写的食物为基础的红数菜馆。还有的人就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诗,一本小说里的诗就值得人去专门研究,可见红书中诗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含意之丰富。 红楼梦里的人物之多,关系的复杂也是令我感到惊讶。以致我现在有些人物的关系我也不是理的十分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历经数十年才

完全这部巨着。只是后来由于借阅者的丢失,又有版本说是因为被为禁书而查禁,故意烧毁。才导致了我们只能欣赏到原版的80回, 在红楼梦的人物中,每个阶段我所喜欢的人物也是不同的。刚开始我对林黛玉每天都是哭哭啼啼的感到十分的厌烦,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丰满起来,我也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曹雪芹把人物写成这个样子的原因,在大观园的众多人物中也数林黛玉的才华最出众。 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的欣赏来说,我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评价。主要是因为我自己知识能力有限。对小说理解不够深刻。对我来讲,只是看看其中的情节。对小说的所谓的反封建性质还不是能够深刻理解。我个人认为作者想通过贾宝玉来反映他对封建社会的深恶痛绝是有点不勉强的。贾宝玉厌恶读书,完全是因为他贪玩的天性所致。贾只是一个小孩而已,哪个小孩不贪玩呢而且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不愿读书也是可以想象的。没有生活的压力。读书有什么好呢。读不读书都是一样的生活。那边是大观园的姐姐妹妹,那边是烦闷的私塾,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心情读书吧。 看了一些相关的红学研究的书,说实话,我可以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中意于红学研究,因为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和美妙之处,但是我同样认为有些研究是有些过火了。只是主观的臆断,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实话,曹雪芹老先生死了那么多年,有谁知道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虽然他的作品是能够反映他的思想,但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的啊。

最新精品作文:《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观后感_800字作文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观后感_800字 与大多数女孩子一样,中国的古代四大名著,我从小就钟情于《红楼梦》,无奈对原著的了解远不如对电视剧《红楼梦》了解多。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央视的《百家讲坛》栏目中看到了“刘心武揭密红楼梦”系列讲座,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刘心武先生提出“解读《红楼梦》应该从秦可卿入手”,在此系列讲座中,刘先生主要揭示了《红楼梦》里几个主角的人物原型,还原了作品创作时期的政治环境。在探讨秦可卿的身世之谜时,刘先生的着眼点是一般读者阅读时一眼越过的情节。例如:他从秦可卿卧房陈设的华贵奢靡推断出她的血统出自帝王之家,是公主级的人物。而持此观点的依据是:《红楼梦》的整体风格,以写室内的陈设而言,一律采取写实的手法。唯一一处例外就是写秦可卿的卧室陈设,极度夸张,无法复原。这样写是故意要让读者大吃一惊,目的是暗示秦可卿乃皇家血统。他对《红楼梦》的细节明察秋毫、洞若观火,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在讲座中,刘先生大胆推理,小心求证,许多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也让我产生了重读《红楼梦》的兴趣。当然,讲座中的某些段落不可避免也有些让人无法信服的观点,推理也有不够严密、有待推敲的地方,但总体而言刘先生的讲座行文流畅,语言朴实,叙述条理分明,论证层层深入。《红楼梦》

的故事很吸引人,曹雪芹留下的头绪很多,给我们的阅读留下了很多空白。事实上,刘心武先生就是为我们阅读《红楼梦》找出了一个空白,那就是秦可卿的身世之谜。 人们常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个文本,不可能要求所有的读者有相同的读后感,更何况是《红楼梦》这样一部著作。有人说:《红楼梦》养不活一个曹雪芹,却在曹雪芹死后成就了“红学”,养活了无数“红学”学者。但是,刘心武研究《红楼梦》却和一般的“红学”学者不同,听《刘心武揭密红楼梦》不像读一般研究《红楼梦》的书那么枯燥。一直以来,《红楼梦》在一般人看来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总觉得要读懂它实在太难太难。一系列《刘心武揭密红楼梦》的讲座,却让人发现原来《红楼梦》是可以这样读的,原来我们也可以读懂《红楼梦》,这无疑使红楼梦的研究更加平民化了。这大概就是“刘心武揭密红楼梦”系列讲座使《百家讲坛》的收视率连续攀升的原因,也是《刘心武揭密红楼梦》引发大众阅读《红楼梦》的原因所在。 在快餐文化泛滥的今天,刘心武先生写的作品无疑为提高大众的人文素养作出了贡献。

《红楼梦》的续书

《红楼梦》的续书 五、《红楼梦》的续书 程高本出现以后,受到的负面批评很大。早在嘉庆年间,当时的贵族裕瑞在其《枣窗闲笔》中就写道:“(后四十回)其中又无若前八十回中佳趣、令人爱不释手处,诚所谓一善俱无,万恶皆备之物,乃用滥竽于雪芹原著,苦哉!苦哉!” 程伟元、高鹗的“完整版”《红楼梦》的确有它不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前八十回,王熙凤还同林黛玉开玩笑,主张她嫁给贾宝玉。(事见第二十五回)但在八十回后,她居然使用掉包计,主张薛宝钗与贾宝玉成婚。这不但与前文并不照应,而且在逻辑上也不通。因为二玉成婚以后,必然无心家业,那么荣国府的财政权力还在王熙凤之手。而一旦宝钗过门,必然执掌起权力来,以宝钗的能力(参考五十六回),一旦她入门成为贾家的媳妇,必然不会让王熙凤有插手贾家事务的可能。 其他的问题也还有,比如把贾芸设计成出卖巧姐的“奸兄”,但事实上,脂砚斋对贾芸颇多称赞,在第二十四回有还正面点明:“孝子(本回贾芸拜贾宝玉为父)可敬。此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可见荣府事败以后,贾芸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有积极营救之功。程伟元高鹗所整理的续本,在这一点上无疑也是错了。 除了后四十回的设计之外,程高本对《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文本也做了一定的删、改、增。删的主要是当时的统治者看来比较扎眼或者是较有针对性的内容。比如第一回“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的话,都被程高本删掉。改的东西,看起来似乎没有规律可循,但逐字分析下去,可能很有深意。如改“秦业”为“秦邦业”,“赖藩郡余祯”改作“赖藩郡余恩”等等。(这些内容我们后文另谈) 还有增文,大约是为了改变主旨,也是为了照应八十回后的文本而作的增加。例如第七十回,在文本最后,程高本加入了一段宝玉读书的情节:“从此宝玉的功课,也不敢像先竟撂在脖子后头了。有时写写字,有时念念书,闷了也出来合姐妹们玩笑半天,或往潇湘馆去闲谈一回。众姐妹都知他功课亏欠,大家自去吟诗取乐,或讲习针黹,也不敢去招他。”这是为了照应后四十回的“全局”而做出的增加,但毫无疑问,令前八十回的情节与思想都减色不少。 程高本所存在的问题很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如裕瑞所说,“一善俱无”。我们从三个方面可以看出程高本的优点。 首先,程高本将《红楼梦》变为刻本,使《红楼梦》获得了更广泛的读者群。作为一部八十回本的小说,以抄本的形式流通于世,抄阅一部既费时也费力。所以一部《红楼梦》的抄本往往定价很高,程伟元在《红楼梦序》中说:“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这样一来,《红楼梦》的热络便只能是富人的、士大夫间的,而不会是面向大众的、广泛群的。或者讲句玩笑话,以抄本流传的《红楼梦》不是面向工薪阶层的。而程高本的刻本一处,将传播成本降低,所以这部书的价格也就随之降低。可以被更广泛的读者群接受。 其次,程高本使《红楼梦》成为全本,更利于故事的广泛流传。按照传播学的原理,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严密的故事逻辑使故事更利于接受。群众都希望得到一个完整的故事,如果一个故事是残缺的,那么群众会在传播的过程中弥补这一残缺。从这个意义上说,《红

浅谈刘心武的《红楼梦》

浅谈刘心武的《红楼梦》 摘要:《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刘心武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红学研究者,红学研究历来备受关注,《红楼梦》一直都是一部探不完的显学著作。刘心武也加入了对《红楼梦》的研究,有很多备受议论的观点,甚至还写了关于《红楼梦》80回后的结局,他的《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是他的研究成果,更是他在备受争议还敢于写出文学智慧。 关键词:《红楼梦》刘心武勇敢与智慧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书共120回,前80回是曹雪芹所作,后40回相传是高鹗续写的,很多红学家认为全书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书中的贾家就是曹家,其中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本人,看尽家族由盛到衰的情景,故写下这部家族兴衰史。至今流传下来的版本多达14种,有甲戍本、乙卯本、庚辰本、蒙府本、甲辰本等,通行本为程甲本。而众多红学家对这部著作的评论是也是众说纷纭,鲁迅对《红楼梦》的评价:“《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有人认为是揭示封建社会的兴衰成败史,有的认为是家族兴衰史,有人认为是爱情史,而当代作家刘心武认为这书里曹雪芹写了康雍乾时代的曹家发生的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也是这些秘密引起了家族的兴衰落败。这是需要一步一步的探索解密的,经过他的多年探轶,他总结了很多,也斗胆说出自己的研究结果,1993年他开始发表《红楼梦》研究论文,陆续出版多部专著,后修订增补为《红楼望月》,出版专著《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以及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进行系列的讲座。 《红楼梦》这部备受关注的显学,有过很多人的专心研究,有过很多人对其的爱和痴,但我认为都没有刘心武的勇敢和坚定。这部著作倾注了作者太多的心酸,正如书的开篇就写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就知道这部书的内容绝不是一般小说,仅看了就完了的。需要回味思考的地方太多了,就如刘心武所认为的“曹雪芹写的内容全都是有重要信息的,不会有没有意义的内容,每个字都思考斟酌才下笔的,每个章节都是前后相照应的,提出“草灰蛇线,伏延千里”的说法,每个情节的背后都有其内在的含义。”我看了刘心武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百家讲台之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讲座,也觉得他的一些研究是有道理的,虽然现在研究红学的学者很多,对刘心武的研究成果也各有见解,有肯定,有批判,有支持,有反对,甚至因为他的一些研究观点与一些研究者的出入太大,而迫使他录制的《百家讲坛》节目停播了一段时间,但后来还是继续播放完了,把他研究的都在荧屏上向大家展开来了,一直他都勇敢的用自己的观点说话,坚定自己的研究成果是有道理的,我在这点上是十分佩服的。 刘心武,是当代的著名作家,接触他最早的作品是《班主任》,是中国当代

2020年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要点 借款人向银行出具的送达地址确认,确认其提供的地址为有效地址,且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被拒收、退回等,仍视为有效送达。 地址确认书 致:银行 本单位/本人于年月日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合同”),现就有关文书送达事宜作如下确认: 一、本单位/本人确认并声明以下送达信息为本单位负责人(代理人)/本人所提供,且为合同项下所涉债务催收、诉讼(仲裁)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收件人(或代收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箱: 二、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地址向本单位/本人发送相关文书时,若发生无人签收、拒收或被退回等送达不能情形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若采取直接送达时,如果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该文书一经留置即视为送达。 若本单位/本人提供错误或不准确的送达信息、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导致相关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三、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同样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信息用手机短信、传真或其他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向本单位/本人发送了相关文书的,即视为送达。 四、合同所涉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本单位/本人如对第一条约定的送达信息作出变更的,则承诺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通知书形式告知贵行,该通知书需详细列明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传真号及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否则,送达信息仍以第一条确认的为准,本单位/本人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五、贵行对本确认书条款已向本单位/本人提请注意并主动进行了充分的释明,本单位/本人对各条款的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后果均已清楚、明确知晓。 确认单位/人(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刘心武个人经历

刘心武个人经历 1942年6月4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 1950年后定居北京。中学时期爱好文学。 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 196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后任中学教员15年。 1976年后任北京出版社编辑,参与创刊《十月》并任编辑。 1977年发表短篇小说《班主任》,该作被视为伤痕文学的发轫之作。主编杂志,被批煽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翅膀。 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任中国作协理事、《人民文学》杂志主编等职。是中国作协第三、四届理事,第五、六、七届全委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发表纪实作品《5·19长镜头》、《公共汽车咏叹调》,再次引起轰动。 1986-1987在《收获》杂志开辟《私人照相簿》专栏,开创图文相融的新文本。 1987年2月,莫言的中篇小说《欢乐》发表在《人民文学》杂志一、二期合刊上,由于当时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而遭到批判,同时这期刊物也被收回销毁。刘心武因此遭到停职调查。 后由于他对此作出了诚恳的自我批评,中国作协书记处决定他回编辑部主持工作。 1987年9月23日应美国纽约华侨时报,赴美国访问并在哥伦比亚大学等13所大学讲学,为期六周。 通过演讲、座谈、介绍近十年来中国当代文学的发展。 1992年后发表大量随笔,结为多种集子。 1993年开始发表《红楼梦》研究论文,陆续出版多部专著,后修订增补为《红楼望月》,出版专著《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等。 1995年后开始尝试建筑评论。出版《我眼中的建筑与环境》、《材质之美》等。 短篇小说代表作还有《我爱每一片绿叶》、《黑墙》、《白牙》等。中篇小说代表作有《如意》、《立体交叉桥》、《小墩子》等。长篇小说有《钟鼓楼》(获全国第二届茅盾文学奖)、《四牌楼》、《栖凤楼》、《风过耳》等。后又开创图文相融的新文本,推出图文并茂的长篇《树与林同在》。著有《明星和我》系列文章,“民工三部曲”之《护城河边的灰姑娘》《民工老何》《泼妇鸡丁》,“北海三部曲”之《仙人承露盘》《九龙壁》《五龙亭》,歌剧剧本《老舍之死》。 2005年受邀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百家讲坛》栏目主讲《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系列节目,原定为36讲,但至23讲时遭致“红学家”干预而停播。2007年起继续主讲《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及《〈红楼梦〉八十回后真故事》系列节目,至2010年共计播出61讲。

【心得体会】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读《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有感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读《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有感 有人曾经说过,“一个民族,他那历代不灭的灵魂,就是体现在,其以母语写出的经典文本中”。《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让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正是《刘心武揭秘红楼梦》这一套书。 高中时候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没怎么看懂。我对它的印象,就是一本反对封建思想追求自由幸福的爱情小说,当时觉得里面出场人物这么多,诗词歌赋这么多,器皿服饰这么多,看得人头昏脑涨,实在是看不下去。2010年,我从图书馆借阅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中下)三册,通过对它的阅读,让我对《红楼梦》有了全新的认识。它像是一把钥匙,帮助我找到了阅读《红楼梦》的方法,让我重新认识了《红楼梦》思想性、艺术性和审美价值。从2010年开始,我又大概看了五遍《红楼梦》,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悟和体会。特别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我越来越觉得《红楼梦》不愧是名著,越来越觉得古人的思想和智慧深不可测。 刘心武先生是我们四川老乡,成都人,是研究红学的著名学者,他开创了秦学(秦可卿学)的研究。由于红学研究历来都是“多岐为贵,不取苟同”(蔡元培先生言),所以关于刘心武先生的红学说,也有很多人提出建议,或者深表质疑,或者大为不满,甚至迎头痛击。刘心武先生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上演说过这套书,当时产生了极其强烈的反响,追踪观看的人跨年龄、跨地域、跨身份、跨性别。刘心武先生的红学研究引发了大家阅读《红楼梦》的兴趣,就像我一样,没读过的要找来读,没通读的打算通读,通读过的还想再读。而且网上对《红楼梦》的讨论,变得越来越细、角度更多、观点更新、揭示更深。他促进了红学的进一步发展。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案号()字第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告知: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有举证的义务,具体告知如下事项: 一、原告应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及住所地。 二、原告提供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 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三、原告提供被告的住所地分别为:被告是公民的,是指其公民户籍所 在地,是法人的,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四、若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不能送达给被告的,经本院查证后 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 诉。 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被告: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移动电话):其他联系方式: 原告对被告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原告签名: 年月日 备考 法院工作人 员签名:

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案号()字第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一、被告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以其户籍登记、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 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二、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人民 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 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电话(移动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是准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 备考 法院工作人 员签名:

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6篇

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6篇 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6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 1 说起中国的四大名著,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什么《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每一本,都让人耳熟能祥,而今天,我要讲的是《红楼梦》。 《红楼梦》想必大家都熟悉吧,什么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等金陵十二钗,大家都知道,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绘了宁,荣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可以说是一部人物众生相的小说。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贾宝玉的天真烂漫,小孩子气:林黛玉的悲观和玻璃心;薛宝钗的善解人意,沉着稳重:王熙凤的泼辣,探春的能干,迎春的软弱等等。 其中,我印像最深的一个片段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虽然只是《红楼梦》里的一个小角色,但却是整本书中不可或缺的人物,她见证了贾府由盛到衰的全过程。

她两次进入大观园,两次成为整个贾府的开心果,她屡招王熙凤的捉弄调戏,虽然事后王熙凤都来陪罪,但她却只是笑嘻嘻地说:“这有什么的。”不禁让人感叹,这心态,该有多好啊。其实她也知道她只是一个引人发笑的“丑角”,但是她不是傻瓜,只是为了环境的生存需要,她不得不装疯卖傻,以获得别人的同情,从而得到些恩惠。在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府让人摆了桌宴席,在宴席上,刘姥姥一开口就让人乐得上气不接下气,只见凤姐把一盘鸽子蛋放到刘姥姥面前,贾母刚说:“请”,刘姥姥就站起来鼓着腮帮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逗得一大帮人笑得是前俯后仰,抱成一团,眼泪都出来了……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就是《红楼梦》,一个讲述了金陵十二钗一生的悲欢离合,讲述了贾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家族史;讲述了一个从顶端到低谷的人生故事。 红楼梦的读书笔记范文2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话出自林黛玉的口中。是啊,林黛玉就宛如春花,她纵然芳香红艳,但春色退去后,她将被突如其来的春风吹入到尘土中,谁还有心去珍惜这落英缤纷的美景,也无人体察林黛玉心中的寂寞与悲苦。 有情人却无法终成眷属,读了红楼梦一书后,我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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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 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案由案号( )字第号 填写前请确认已经认真仔细阅读了背面的告知事项受送达人:诉讼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邮寄地址:邮寄地址: 送收件人:收件人: 达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地移动电话:移动电话: 址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确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认其他:其他: 我已经认真阅读本确认书背面的告知事项,提供上栏送达地址和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上述信息如在诉讼中发生变化,将及时书面告知法院。 样式正面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印): 年月日 电 我同意法院采用向上述移动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短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送达通知类诉讼文书和传票。 子 送(注:此项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同意的可以不签名)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印): 达 年月日 备 注 经办法院请在收到本确认书后7 日内填写寄回江西省修水 县人民法院。 人员 第 一 联 法 院 存 卷 联

1.【送达地址的推定】受送达人现场拒绝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或签收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不按法院指定的时间填写交回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或《送达回证》备注中注明情况,推定以向其最后一次有效送达的地址,或者自然人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其确认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仅填写诉讼代理人送达地址的,在当事人与 重诉讼代理人解除委托关系后,按照上述方法推定当事人送达地址。 2.【送达地址的适用程序和范围】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 第样式背面要该案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该当事人同期在全省法院审理一 联 事的其它案件。 3.【送达地址的变更程序】在案件执行终结前,当事人的送达地 法 项址和电话、电子邮件联系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案件承办法官院 存 书面告知。上诉期内和申请执行期内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向一审承告 卷办法官书面告知。 联 知 4.【送达地址确认的法律后果】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送达人按照受送达人确认的送达地址或者推定的送达地址送达后,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送达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事人签署本送达地址确认书后,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邮寄、电话通知领取、电子送达、直接送达或同时采用几种方式送达。 说明:1.本样式供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使用。 2.受送达人填写本确认书前,应当仔细阅读确认书背面送达地址确认书重要事项告知;受送达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受送达人无法现场填写确认书的,可以在签收《送达地址确认书》后7 日内填写完毕交回法院,不填写交回的,由送达工作人员在送达回证备注中注明情况。 4.本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一百三十六、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三、四、五、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九、十条制定。

独具匠心续红楼:读温皓然新作《红楼梦续》

独具匠心续红楼 ——读温皓然新作《红楼梦续》 高原水萱 曹雪芹的《红楼梦》一经问世,就成了人们口中不朽的话题。两百多年来,这本未完待续的旷世奇书引得无数文人竞折腰,考据、评论、续作……观点层现,文章迭出,在中国文化史上蔚为大观。 近来,著名作家刘心武和70后实力派女作家温皓然相继推出《红楼梦》续作,在网上引起热议。笔者未曾拜读刘心武的《红楼梦》续作,故不敢妄言,但对温皓然的《红楼梦》续作,却很有一些想说的话。初拿到温皓然的《红楼梦续》,刚翻了个开头就不舍得放下了,索性诸事不理,一气儿将它读完。在神驰幻境的过程中,在神秘莫测的迷人意境里,读那些似曾相识的人物对话,那些似曾相识的故事情节,感受那些经天纬地、妙笔生花的美妙文字,体验着比现实还更真实的虚幻世界和现实生活里所得不到的精神享受,竟觉得这不是温皓然续写的《红楼梦》,而是曹公在那里正襟危坐,将书中人物的命运娓娓道来。 笔者以为,温续首先吸引和打动人的,是语言。毋庸多言,曹公的前八十回里,其出神入化的语言文字比比皆是,令人目不暇接。更有诸多学者认为,简直就是人类写作之颠峰。而令笔者尤为叹服的是,曹公常在看似不经意之间,只那么三言两语,便为读者描摹出一幅幅婉缛明丽的风景画面,令人拍案叫绝,过目难忘。毫无疑问,这得益于作家本人深厚的书法功底和绘画修养的积淀。如《红楼梦》原著第二十五回的描写: 却说林黛玉……倚着房门出了一回神,信步出来,看阶下新迸出的稚笋,不觉出了院门。一望园中,四顾无人,惟见花光柳影,鸟语溪声。林黛玉信步便往怡红院中来,只见几个丫头舀水,都在回廊上围着看画眉洗澡呢…… 这是何等传神的文字!只这“惟见花光柳影,鸟语溪声”,寥寥10个字,就将一幅明媚的《春光图》,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而那“只见几个丫头舀水,都在回廊上围着看画眉洗澡”的闺中女儿乐事的画面,相信,无论如何,都在读者的眼前再也挥之不去了。原著中,类似这样美妙传神的文字描写,简直不胜枚举。不过令人可惜的是,在高鹗续书的后四十回里,读者就很难再读到和欣赏到这样优美绝妙的语言和明丽传神的画面了。而在温续中,则又让人重新读到并感受到那种久违的期许。如温续第八十三回中,描写凤姐与贾琏吵架一节,就大有曹公遗风,颇为可观。又如“芳官扫雪”、“竞作诗钟”、“啜茗调琴”、“湘云攀树”、“酴醿花语”、“妙玉沉江”等诸节,抒情叙事,文美思巧,真可谓尺水生波,抑扬尽致,勾魂摄魄,力透纸背,堪称神来之笔。这就难怪有网友会对温续做出这样的评论:“简直就是曹公附体,看着和前八十回的感觉几乎一样啊。” 有作家曾说过:“作家的高标准,讲求语言功夫,要上三个台阶:第一,写真;第二,传神;第三,创新。”温续则兼而有之。温皓然在很好的承袭了曹雪芹文风的基础之上,也有自己独特的创新。如原著中,曹公描写贾宝玉被烫了脸,又遭了马道婆的镇魇法,贾府上下众人:“当下七言八语,有的说请端公送祟的,有的说请巫婆跳神的,有的又荐玉皇阁的张真人,种种喧腾不一。也曾百般医治祈祷,问卜求神,总无效验……”至于道士、巫婆等是如何作法,又是怎样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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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 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 案由案号( ) 字第号 填写前请确认已经认真仔细阅读了背面的告知事项受送达人:诉讼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邮寄地址:邮寄地址: 送收件人:收件人: 达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地移动电话:移动电话: 址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确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认其他:其他: 我已经认真阅读本确认书背面的告知事项,提供上栏送达地址和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上述信息如在诉讼中发生变化,将及时书面告知法院。 样式正面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印): 年月日 电 我同意法院采用向上述移动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短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送达通知类诉讼文书和传票。 子 送(注:此项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同意的可以不签名)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印): 达 年月日 备 注 经办法院请在收到本确认书后 7 日内填写寄回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 人员地址地址:第一联 法院存卷联

1.【送达地址的推定】受送达人现场拒绝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或签收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不按法院指定的时间填写交回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或《送达回证》备注中注明情况,推定以向其最后一次有效送达的地址,或者自然人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法人、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其确认的送达地址。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仅填写诉讼代理人送达地址的,在当事人与 重诉讼代理人解除委托关系后,按照上述方法推定当事人送达地址。 2.【送达地址的适用程序和范围】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 第样式背面要该案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该当事人同期在全省法院审理一 联 事的其它案件。 3.【送达地址的变更程序】在案件执行终结前,当事人的送达地 法 项址和电话、电子邮件联系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案件承办法官院 存 书面告知。上诉期内和申请执行期内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向一审承告 卷办法官书面告知。 联 知 4.【送达地址确认的法律后果】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送达人按照受送达人确认的送达地址或者推定的送达地址送达后,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送达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事人签署本送达地址确认书后,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邮寄、电话通知领取、电子送达、直接送达或同时采用几种方式送达。 说明: 1.本样式供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使用。 2.受送达人填写本确认书前,应当仔细阅读确认书背面送达地址确认书重要事项告知;受送达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受送达人无法现场填写确认书的,可以在签收《送达地址确认书》后 7 日内填写完毕交回法院,不填写交回的,由送达工作人员在送达回证备注中注明情况。 4.本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七、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一百三十六、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三、四、五、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九、十条制定。

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三国志通俗演义》,作者罗贯中。 概括<三国演义>第二十一回曹操煮酒论英雄关公赚城斩车胄 刘备受了董国舅的衣带诏之后,在自己住所耕地,就是所谓的“韬光养晦”。有一天下雨,曹操让刘备去喝酒,就是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故事。曹操让刘备论天下英雄,刘备故意说袁绍,袁术,刘表,孙策,等人。曹操并不在意,曹操最后说天下英雄就是我和你,吓的刘备连手里的筷子都掉地上了。所以后来刘备就找借口去了徐州,当然曹操给刘备的兵力不多,还有曹操自己的人。后来曹操谋士献计杀刘备,刘备派关公斩车胄,夺徐州。 刘备: 刘皇叔跃马过檀溪(第三十四回蔡夫人隔屏听密语刘皇叔跃马过檀溪) 蔡夫人早对刘备怀有戒心,当他听到刘备反对刘表立幼子为继承人时,就对刘备起了杀心,遂与弟蔡瑁密谋,以刘表的名义在襄阳设下“鸿门宴”,请刘备赴会。在宴会上,伊籍将蔡之害计密报刘备,并引其从西门单骑速逃,蔡瑁随后追至檀溪,刘备纵马下溪,马前蹄忽陷,刘备挥鞭急呼,马忽似龙驹,纵身而起,跃过檀溪,刘备脱险。 三顾茅庐(第三十八回定三分隆中决策战长江孙氏报仇) 由于徐庶的推荐,刘备、关羽、张飞三次前往隆中拜访诸葛亮。第一次小僮说诸葛刚外出远游。第二次刘备只见到诸葛均,就留下一封信表达敬慕之情,然后冒雪回去。第三次恰好诸葛亮在午睡,刘备一直等到他睡醒更衣后才得以相见。诸葛亮被刘备求贤若渴的诚心感动,最终答应出山共图大业。“三顾茅庐”后来便用以比喻诚心诚意地邀请人家,有时也表示多次拜访才见到对方。 刘玄德携民渡江(第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 曹操大军压境时,刘备率部从荆州向南撤退,荆州十余万百姓自愿跟随刘备撤退。有人对刘备说:“我们应该赶快退保江陵。现在带着这么多老百姓,能作战的人不多,若曹操大军追上,何以拒之?”刘备说:“夫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我,奈何弃之。” 刘先主遗诏托孤儿(第八十五回刘先主遗诏托孤儿诸葛亮安居平五路) 刘备为关羽报仇,率全国之兵讨伐吴国,兵败退守白帝,一病不起,诏诸葛亮等大臣到白帝,抚其背说:“我有幸得先生相助而成就帝业。然而我甚浅陋,未采纳丞相之言而伐吴,自取其败,悔恨莫及。我死在旦夕,不得不以大事相托。”于是将遗诏递给诸葛亮,一手掩泪一手把着诸葛亮的手说:“先生的才能十倍于曹丕,一定能完成统一大业。刘禅软弱,先生以为可辅佐则辅佐,若不可辅佐,则请先生自为成都王。”诸葛亮听罢,手脚无措,流泪跪拜在地说:“臣怎敢不尽全力辅佐后主,以尽忠贞之节,死而后已呢!” 卧龙先生(诸葛亮): 诸葛亮的鹅毛扇代表着智慧和才干,所以在有关诸葛亮的戏曲中,孔明总是手拿鹅毛扇。关于鹅毛扇,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故事,黄承彦的千金小姐黄月英并非丑陋,而是一个非常聪明美丽、才华出众的姑娘。黄承彦怕有为的青年有眼不识荆山玉,故称千金为“阿丑”。阿丑黄月英不仅笔下滔滔,而且武艺超群,她曾就学于名师。艺成下山时,师傅赠送她鹅毛扇一把,上书“明”、“亮”二字。二字中还密密麻麻地藏着攻城略地、治国安邦的计策。并嘱咐她,姓名中有明亮二字者,即是你的如意郎君。后来黄承彦的乘龙快婿,就是吟啸待时、未出隆中便知天下三分的名字中有“明”、“亮”二字的未来蜀国丞相诸葛亮。结婚时,黄月英便将鹅毛扇作为礼物赠给诸葛亮。孔明对鹅毛扇爱如掌上明珠,形影不离。他这样作不仅表达了他们夫妻间真挚不渝的爱情,更主要的是熟练并运用扇上的谋略。所以不管春夏秋冬,总是手不离扇。 清朝康熙年间,襄阳观察使赵宏恩在《诸葛草庐诗》中写道:“扇摇战月三分鼎,石黯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告知事项】 一、送达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早到期通知书,贷款催收通知、对账单等,若引起诉讼的,法院的诉讼材料、法律文书等。 二、若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当事人本人签收。 三、因当事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送达人,或当事人本人或者当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送达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有效送达地址】 签收方式:□当事人本人签收□指定代收人签收 当事人名称: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 代收人名称: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移动电话、固定电话):__________ 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 【当事人确认】 我已阅读了福建省建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确认,上述地址如有变更,我将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贵社。 若涉及诉讼,我在诉讼中如托付诉讼代理人,则向诉讼代理人的送达即为向我送达。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捺印: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管户客户经理签字: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对受送达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解释》《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二、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信息 姓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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