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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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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最新版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男女同工同酬,推进企业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平等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集体协商后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公司和公司女职工。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女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对签订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与职工个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本合同标准执行。 第二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 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六条公司在内部公开招聘、劳动组织调整或企业改制时,坚持平等原则,防止性别歧视或单独提高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

培训和各种文化活动中,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行政应予以支持,提供方便。 第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哺乳期满。 第十条公司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禁止安排已婚未育的女职工和在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铅、苯、汞、镉、二硫化碳等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过国家卫生防护标准限量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对从事接触锰、铬、铍、砷、磷及其化合物作业的女职工,在其怀孕期、哺乳期,应调换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女职工月经期间,对其从事低温、冷水、高空、室外流动性作业,公司应予以适当照顾。 女职工月经期间,公司应发给一定数量的卫生用品或相应补贴。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承担原工作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含县,下同)医务部门证明,应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坚持工作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可提前休假。提前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 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怀孕时,所在单位安排其工作,应予适当照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劳动定额

职代会通过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代表人,实到职工代表人,超过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四个合同)以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职工代表一致认同四个合同符合企业的实际,体现了企业认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中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中职工月工资达到元以上,并且要随着企业效率增长比例而增长。经大会对四个合同无记名投票表决,《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以上四个合同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此四个合同获得通过。 工会(盖章) 年月日 注:此决议将连同四个合同申报审批表、四个合同正本一同上交备案。 《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女职工特殊权益 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的公示 年月日对《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文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四个合同)文本已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现将此四个文本在厂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职工对《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到我公司工会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特此公示 工会(盖章) 年月日 《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经济法)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差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北京市在《关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中,要求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在继续深化搞好劳动合同制的同时,都应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现就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浅谈一点个人的理解。 1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河为了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台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台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贯彻《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一个是建立、规范劳动关系.一个是调整一定范围内集体(群体)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全面贯彻《劳动法》,规范和制约劳动合同的需要,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还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规范内容;第二,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四川建业机械有限公司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二条公司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 第三条公司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第四条公司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 第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第二章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 第六条女职工经期保护 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公司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工作。 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1、对怀孕的女职工,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降低职务,降低工资; 2、公司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 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八条女职工产期保护 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产假期满,公司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1.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条公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后,公司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整版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2020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标准版)-(优质文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 2020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标准 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为了提供许多各种各样的重要的合同信息,合同已经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的问题,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 篇一: 本合同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等就业,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工会代表公司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的整体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女职工正确处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 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乂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 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 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 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 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 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 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虽,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一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虽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虽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 (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

20191229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 案)

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草案) (年月日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本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职工签订。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X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企业女职委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凡经企业培养(进修、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 第八条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条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Common version of difference document between labor contra ct and collectiv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区别文档常用版 前言: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集体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它是企业与工会双方为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工件物质生活条件而签订的书面协议。我国现阶段的集体合同多为企业劳动者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而另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个人。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的有关企业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全体职工,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每一名职工;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70357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区别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

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很容易混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两者的区别。我们对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做一个对比,就会发现两者有以下六种区别: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和《辽宁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则》、《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经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女职工与公司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公司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对女职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对女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加强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提高女职工身心健康水平,调动和发挥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建功立业。 第四条广大女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努力学政治、学技术、学业务,精业敬业,尽心尽责,积极进取,争当“四有”职工。

第五条本合同对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与公司法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女职工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女职工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女职工权益保护条款 第六条公司在公开招聘人员时,除不合适女职工的工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公司与女职工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八条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公司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女职工。 第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有毒有害等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 第十一条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安排其在上下午工间各休息半小时,并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有条件的可暂做其他工作;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和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二条按照《沈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企业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集体合同决议

集体合同决议 篇一:各企业 五交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五交化公司集体合同》的 决议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武乡县五交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并讨论了温主席所读的《山西省武乡县五交化公司集体合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来自: 校园生活:)合同符合《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能维护国家、企业、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有同等约束力,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原则,是现代企业履行的一项任务。大会原则予以通过。 篇二:集体合同法决议 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文件晋宏安煤工字(20XX)第13号签发:刘候牛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 本公司于20XX年6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1人,实到代表31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集体合同》草案,一致认为:《集体合同》草案符合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30票同意,1票不同意,0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以上,本《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 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职工大会集体合同决议报:县总工会集团公司抄送:矿领导各科队留存 篇三:工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本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_____________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_____人,实到代表_____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______、______、……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符合公司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_____票同意,_____票不同意,______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以上,本《工资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 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附件: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单位行政与单位工会经充分的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共同签订单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双方促进单位发展,提高科学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二条单位应考虑自身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招收和使用女职工。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单位进行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三条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 第四条单位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五条单位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宜;单位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七条单位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女职工组织应配合单位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及妇科病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逐步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元的卫生费或卫生用品。 第九条单位按规定一至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第十条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 第十一条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 第十二条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二十分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十四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男方在本单位照顾假为七至十天。

职代会通过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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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 案》、 《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代表人,实到职工代表人,超过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集体合同(草案)》、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四个合同)以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 职工代表一致认同四个合同符合企业的实际,体现了企业认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中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中职工月工资达到元以上,并且要随着企业效率增长比例而增长。经大会对四个合同无记名投票表决,《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票同意,票不同意,0弃权,以上四个合同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此四个合同获得通过。 工会(盖章) 年月日

注:此决议将连同四个合同申报审批表、四个合同正本一同上交备 案。 《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女职工特殊权益 专项集体合同》文本的公示 年月日对《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文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四个合同)文本已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现将此四个文本在厂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职工对《集体合同》文本、《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文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到我公司工会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特此公示 工会(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 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 是企业。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 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劳动 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 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而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 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 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 规定。 第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 第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不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 工的群体利益。 第五,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工伤保险,是指为因工致伤,病残或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助,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等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特征: (1) 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 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 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不负缴 纳保险费的义务. (4) 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 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 (5) 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 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劳动合同条款凡是与集体合同条款不同的-一律无效

篇一:劳动争议判断题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 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0年发 布(√) 3.对于大额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内容适用范围(√) 6.工会要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7.1988年至今,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 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错误 9.在对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时,可以不考虑劳动者的诉权(×) 10.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11.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1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1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内容适用范围(√) 15.《劳动法》于1990年发布,其中第十章对劳动争议进行了叙述。(×) 16.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 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7.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于1993年发布(√)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05年发 布(×) 19.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 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956年至1987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建立时期(×) 23.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工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 24.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25.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于1988年发布(×) 26.个人承包经营用工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体适用范围(√) 2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9年5月1日实施的(×) 28.《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2007年12月29日颁布的(√) 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2001年发布(√) 30.1949年至1957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处于中断时期(×) 31、劳动法是保护劳工之法,劳动保障是劳动法的宗旨和使命,因此,劳动保障的对象即是劳动者(×) 32、劳动合同条款凡是与集体合同条款不同的,一律无效(×) 33、集体合同对其终止后仍存续的劳动合同,不再有约束力(×) 34、凡是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35、工作时间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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