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信用保险条款
(众安备-信用【2014】主14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投资人与借款人。投资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境内自然人或在境内设立、注册的可合法进行借贷活动的机构组织,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境内自然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投资人或第三方平台,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仍未足额还款的,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此遭受的借款资金损失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等待期”是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及其程度,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前需等待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手段进行催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等待期自被保险人指定的应还款日后一日开始起算,具体天数由保险合同双方商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责任免除
第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保险合同承保的借款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消的;
(二)当事人采用欺诈、串通等恶意手段订立借款合同的;
(三)当事人对借款合同及附件内容进行修改,而事先未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的;
(四)被保险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偿付能力或还款意愿存在严重问题或障碍,仍同
意借款或怠于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洪水、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七)核爆炸、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八)战争、敌对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第七条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罚息、违约金、赔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的其他损失、费用;
(二)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日之后,保险人赔款支付日之前归还的款项或被保险人依据借款
合同或法律规定以划扣、冻结、抵消、执行第三人担保合同等方式获得的回款或金钱利益;
(三)按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和免赔率
第九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与按借款合同签定日确定利率计算的借款利息之和。该保险金额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十条本保险合同实行绝对免赔,绝对免赔率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借款人未还被保险人借款本息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具体起期日和终止日以保险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清借款,则保险期间至提前还款日结束。
保险费
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保险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以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保险费为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投保人未按约定及时足额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投保人时解除,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本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约定的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由于非保险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核定困难的,保险人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八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对投保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平台进行投保的,可按预计的借款发生额或余额缴纳预收保费,保险人可根据保险期间内的实际发生额,在保险期间结束后调整保险费。
第十九条约定追溯期的,则保险人对追溯期内签订的借款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也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在保险期间有效期内,如借款人违约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本保险合同。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与借款人就借款合同发生的争议需进行和解、调解的,应当事先与保险人进行协商并取得书面确认。
第二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借款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索赔申请书;
(二)保险单正本;
(三)借款合同及借贷双方的身份证明资料;
(四)借款人的信调查记录、还款记录及凭证;
(五)被保险人的催收记录、逾期款项催收通知书、律师函或其他法律文书;
(六)未按期付款损失清单;
(七)已执行借款合同下抵押、担保或其他权益的书面证明;
(八)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赔偿处理
第二十四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在扣除按保险合同载明的绝对免赔率计算出的免赔额后计算赔偿。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应及时行使向借款人、担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借款人、担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已经从借款人、担保人处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应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经取得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借款人、担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或执行抵押、担保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
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借款人、担保人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签发批单,或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保险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三十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向保险人支付相当于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信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一)保险责任 信用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人应支付赔款的各种危险事故,特征是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料的原因,这种原因造成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 1.政治危险责任。是由于政治运动和政府政治法律制度改变而导致被保险的财产及利益遭受损失,因而保险人负赔偿责任。政治危险事故非以被保险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当事人极少有能力去诱发政治危险事故,也不可能阻止其发生和发展,这正是列为责任范围的重要根据。政治危险主要指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或利益损失,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暴动、罢工、叛乱、没收、征用、外贸管理制度的变化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款》第1条“责任范围”明确规定:“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投资,由于下列原因遭受损失时,本公司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本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及暴动。 (2)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没收。 (3)政府有关部门汇兑限制,使被保险人不能将按投资契约规定应属被保险人所有并可汇出的汇款汇出。” 除上列原因以外,普通出口信用保险合同所包含的政治
性危险还有,出口国以外与本合同交易有关国家及地区发生的上述行为;由上述原因导致出口货物中止运输;上述原因发生在本国以外的抵制、禁止、增加关税等。 政治风险责任的法律依据是,被保险人所处的地理位置、国民身份及经济能力都不能使其与他人恶意串通,诸如发动战争、组织罢工、叛乱等行为,而且若真参与此类活动,要受到有关国家法律的制裁。一般来说,政治性危险不能在国内商业信用保险业务中使用,而只能应用于承保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保险合同中。 2.信用危险责任。是指债务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的被保险财产或者利益的损失,认为属于债务人信用不良而引起,保险人依照合同应承担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债务人的信用危险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亦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的合同法律原则。债务人的恶意违约行为不应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但要求债权人(要保人)应该采取应有的注意和细心核查债务人的信用情况,运用交易惯例手段去防止债务人故意诈取钱财以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应该强调指出的是,这种要求不应该太苛刻,即不能要求债务人要绝对保证债务人不会恶意地不履行债务,否则不但会阻止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不符合社会的实际状况。 信用危险责任是保险人对下列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或利
信用贷款合同 Both parties join tly ack no 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766 信用贷款合同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I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I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本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客户) 贷款人(乙方): 甲方经乙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贷款政策,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Y 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等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贷款月利率为。合同期内贷款利息利率不变动。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将贷款发放给甲方。可以现金支付,或转帐。 第六条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到期按时去乙方业务办理处办理还息手续. 三、甲方如遇到资金周转问困难,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五、甲方在借款到期时本金还不上。可以向乙方申请续约。乙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委托代扣 一、甲方因资金问题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编号:YTO-FS-PD536 标准借款合同格式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标准借款合同格式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按委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依法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计逄,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到期前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
信用卡保险合同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信用保险条款 (众安备-信用【2014】主14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投资人与借款人。投资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境内自然人或在境内设立、注册的可合法进行借贷活动的机构组织,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境内自然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投资人或第三方平台,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借款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仍未足额还款的,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由此遭受的借款资金损失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等待期”是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及其程度,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索赔前需等待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手段进行催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等待期自被保险人指定的应还款日后一日开始起算,具体天数由保险合同双方商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责任免除 第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保险合同承保的借款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或被撤消的; (二)当事人采用欺诈、串通等恶意手段订立借款合同的; (三)当事人对借款合同及附件内容进行修改,而事先未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的; (四)被保险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偿付能力或还款意愿存在严重问题或障碍,仍同 意借款或怠于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洪水、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信用借贷合同范本 Model credit loan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信用借贷合同范本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 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 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 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在借款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 的情况下,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诉讼须向本 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 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 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因生意需现金周转,共同向出借人申请借款。出 借人同意出借,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 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XX0000.00元)。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标准私人借款合同样式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is to specify the work that both parties must complete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limit
标准私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
信用卡保险合同模板 Credit card insurance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信用卡保险合同模板 前言: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本文档根据保险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附件: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交易合同信用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书、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人未足额交付保险费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保险责任 第二条被保险人发生以下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但最高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能按照交易合同规定收到债务人全部或部分约定付款,从而导致债款的损失,并且该损失在180天等待期结束时依然存在(等待期自损失发生之日起计算,不论结束时是否在保险期间内)。 责任免除 第三条由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任何损失,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通过某种方式诱使债务人不履行所投保交易的付款责任,或由于其某些行为致使国家或地方政府采取行动使得债务人不能履行所投保交易的付款责任。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任何代理人、转包商或共同承包商)未履行其根据交易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但不包括:1、由于政府针对被保险人和投保交易采取特定的行动而直接导致的;2、由于债务人未履行其根据交易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而直接导致的。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任何原因导致的利息、罚息、因延迟付款的罚金、因延迟付款导致被保险人收入的减少、因延迟付款导致被保险人的损失、市场份额的丢失或任何因此引起的间接损失或任何种类、任何形式的损害。 (二)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提供第十八条约定的文件和资料,导致保险人不能核实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具体内容,则保险人对未能核实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借款合同 (联社)阿信借字(20XX)第号 借款人(全称):XXXX 贷款人(全称):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XXX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XXX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XXX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XXX自XX年04月01日起至2012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
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
正式的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样式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及承诺甲方保证其借款的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及要求; 第二条借款数额与期限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万元借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万元借款,以上借款合计为万元整。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共________年。 4、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借据,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确定为月利%。 第四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与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及本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甲方有权提前还清借款,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提前还款的,利息将按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及双方确定的利率据实结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返还本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利率按约定利率执行。 2、一方违约的,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对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损失亦应予赔偿。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7495
2021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五)
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
篇一:第十章信用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 第十章信用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 (一)名词解释 1、信用保险合同:指作为债权人的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经代为赔偿后而代为向债务人索赔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2、保证保险合同:指作为被保证的债务人或雇员未履行债务或是以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代为赔偿后从而取得代位追偿权的一种保险合同。 (二)选择、简答或论述 一、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公益性 2、主体的特殊性经营信用保险业的保险人,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特别授权。 3、承保危险的无规律性 二、信用保险合同的种类 1、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主要险种,(1)普通出口信用险 (2)寄售出口信用险 (3)出口融资信用险 (4)托收方式出口信用险 (5)中长期延付出口信用险 (6)海外工程出口信用险 2、(国内)投资信用保险合同 3、(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主要险种,(1)贷款信用险 (2)消费信用险 三、保险责任 1、政治危险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及暴动 (2)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没收 (3)政有关部门汇兑限制 2、信用危险责任(1)买方无力偿付债务 (2)买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4个月以上未支付货款 (3)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被保险人违约,且被保险人以采取了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时向买方起诉,迫使买方收货付款。 四、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承办保证保险业的保险人,必须是经国家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 2、承保危险的特殊性:多是一般财产保险的不保危险 3、当事人身份的三重性合同的不可解除性:由投保人、保险人、被保证人 五、保证保险合同的种类 1、诚实保证保险合同。主要险别,(1)个人保证保险 (2)团体保证保险 (3)总括保证保险 (4)流动保证保险 (5)超额流动保证保险 (6)职工保证保险 2、却是保证保险合同。主要险别,(1)合同保证保险 (2)行政保证保险 (4)司法保证保险 六、保证保险合同与信用保险合同的异同 相同点: 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相同:两种合同的订立,都是一种担保行为,担保人都是保险公司 2、合同履行条件及方式相同:两种合同,只要发生保险人佩服行为,则必然产生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 不同点:保证保险合同根据被保证人的要求而订立。 信用保险合同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而订立。篇二: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合作协议 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合作协议 (模版) 甲方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银行信用借款合同正式版
银行信用借款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借款人: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借款人因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 ____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
续,在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金额 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
正规的个人借款合同样式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乙方拥有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房产证号,房产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房产已向(原借款行)办理按揭(抵押)借款,该房产抵押权人为 他项权利证明号为:深房他字第号。乙方为偿还原借款行剩余借款,现自愿将上述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向其借款。现甲乙双方达成赎楼借款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赎楼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 赎楼借款期限自借款期不足该借款期限的,按该借款期限计算。 第三条 上述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第四条 借款日利率为 第五条 上述借款由甲方打入乙方在开立的还贷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号:)或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账号为:) 第六条 乙方在请求甲方借款前,须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乙方在申请抵押贷款时办理的房产抵押登记证明原件(即抵押贷款合同); 2,供款存折及密码; 3,乙方的工作单位及家庭详细住址; 4,房产证复印件; 5,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上述物业赎楼,领证等相关事宜的公证书。第七条 若乙方未能及时准确将上述资料全部交予甲方,甲方有权拒绝履行该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缔约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与本合同相关之纠纷,双方同意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该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毫无瑕疵,无法院查封或其他抵押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产权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 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四、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五、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
信用借款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编号:_________ 一、 ┌───────┬──┬──┬───────────────────┐ │借款单位(户)││住址│ │ ├───────┼──┴──┼───┬───────────────┤ │借款用途││利率│月 息%│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借款金额(大写) ├─┼─┼─┼─┼─┼─┼─┼─┼─┼─┤
││││││││││││ ││││││││││││ ├─────┬─────┬─┴─┴─┼─┴─┴─┴─┴─┴─┴─┴─┤ │借款日期│年月日│到期日期│年月日│ ├─────┴──┬──┴─────┴───────────────┤ │还款计划│还款情况登记 │ ├─┬─┬─┬──┼─┬─┬─┬────┬────┬────┬───┤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
│││││││││ │││ ├─┼─┼─┼──┼─┼─┼─┼────┼────┼────┼───┤ │││││││││ │││ ├─┼─┼─┼──┼─┼─┼─┼────┼────┼────┼───┤ │││││││││ │││ └─┴─┴─┴──┴─┴─┴─┴────┴────┴────┴───┘ 二、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_____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
正规的保证借款合同样式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出借人):联系地址:丙方(连带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借款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帐号: 五、借款违约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则每逾期____日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
The contract has the function of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contract, he shall bear legal responsibility.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保险合同范本(2021版)
信用卡保险合同范本(2021版)说明:本合同书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收藏、阅读、改编、打印(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
编号:BY-HT-00948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范本(合 同范本) This contrac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both parties should perform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卡保险合同条款范本(合同范本) 一、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二、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
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及*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三、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