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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复习资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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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含义:票据有广义狭义之分。(重合)

1)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使用的各种记载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车船票、发票、提单、汇票、栈单、仓单、保单等。

2)狭义的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日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

二.票据的特征:(重合)(如果考简单题,要加一些句子)

1.设权性(票据开立就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要式性(指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3.文义性(票据权利依据票据上文字的含义解释)

4.流通转让性(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5.无因性(指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合格,就能享有票据的权利。)

6.有价性(票据是以货币金额为付给标的物的有价证券。他必须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并支付,而不能用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

7.提示性(票据上的债权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先向付款人提示票据。)

8.返还性(持票人得到付款人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人。由于票据的返还性,所以它不能无限期的流通,而是在到期日被付款后结束其流通。)

9.可追索性(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追索。)

三.票据的作用

结算功能(支付):代替现金使用,不仅可以节省点数现炒的时间减少麻烦,还方便携带。流通功能:可经过背书转让,从而用以抵偿多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信用功能:个人之间的借贷、贸易双方之间的延期偿付,都可以利用票据这个信用工具。融资功能:通过票据的约期付款和向银行的贴现或再贴现,票据可以用于融资。

四.票据的当事人:(重合)

基本关系人:

1出票人(drawer )是指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

2付款人(drawee )是指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或票据开给的当事人。

3收款人(payee )/受票人(drawee)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非基本关系人:

4背书人(endorser)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收到票据后,经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5承兑人(acceptor)是指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签字的人。

6持票人(holder)是指票据的占有人,即票据的收款人、被背书人或执票来人。

7.保证人(guarantor)

五.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指依据票据而行驶的,以取得票款为直接目的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和追索权。票据权利的特征:

⑴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票据权利是债券与证券所有权统一;失去票据,即失去票据权利。

⑵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票据权利不能共享,其所有者只能有一个。

⑶票据权利是双重性权利:

①只有一个债权人,但可以有多个债务人

②债权人可以行使二次请求权,第二次即追索。

(1)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原始取得②继受(受让)取得

(2)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义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履行义务。

①提示承兑②提示付款

第二章: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重合)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命令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英文定义: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of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s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the order or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二.汇票的必要记载项目(重合):

(一)票据名称:写明“汇票”字样,如:bill of exchange. exchange. draft.例:“Exchange for U S $100”或“Draft for U S$100”(金额为100美元的汇票)

(二)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如:“Pay to John Smith…”或“Pay to A Co.or order…”(支付A公司或其他指定人……)

(三)确定金额的货币出票地点和日期

(四)付款人名称及付款地点

(五)收款人名称: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order)如:Pay to John Brown only(仅付给John Brown),Pay to John Brown not transferable(付给John Brown,不得转让);指示性抬头(demonstrative order)如:Pay to the order of Westminster Bank Ltd., London(付给伦敦Westminster银行指定的人),Pay to the A Co. or order(付给A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to the A CO.(付给A公司);来人抬头(pay to holder)如:Pay to bearer(支付给来人),Pay to A Co. or bearer(支付给A公司或来人);

(六)出票日期和地点;

(七) 出票人名称及签字

汇票:

三.简答: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区别

银行承兑汇票(Bank’s acceptance bill)是指汇票上的付款人是银行,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承兑汇票通常是由出口商按照进口国银行的授权签发以该银行或指定银行为付款行的远期汇票经付款银行承兑后,该付款银行即是该汇票的主债务人,持票人在到期日向该银行提示请求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是指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的,由工商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其出票人也是工商企业或个人。

四.出票(Issue )(重合):出票人写成汇票,经签字交给持票人的行为。

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设立的票据为基础,是在出票行为完成后的行为。如果出票行为无效,则在无效的票据上所做的其他附属行为亦无效,故称从票据行为。

五.背书(Endorsement)(重合):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背书过程(重点)

包含两个动作:①在票据背面签名。即使只签字不加文字说明,也视为背书。②交付被背书人。

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应当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

从第二次转让背书起,每次背书的背书人必须是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最后持票人必须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六.承兑(Acceptance)(重合):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七.出票样本

汇票练习:(重合)

问题:根据下列条件填写汇票:

大连A公司于2001年4月5日签发一张汇票,要求伦敦欧洲银行见票後90天支付C 公司及其指定人5000英镑,出票地北京.

答案:

NO.200106

Exchange for GBP5000.00Beijing, China,5th April,2001.At 90days after sight pay to C.Co or

Order

The sum of say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For A company

Dalian

Signature

问题:以下汇票是一份提单日后90天付款的汇票,票面金额为5000英镑,付款人为伦敦的C公司,出票日期为2006年7月16日。出票人A将汇票做成指示性抬头:“Pay to Bank of China LTD. Shanghai or order”。请根据以上条件缮制一张汇票。(重合)

答案:

Exchange for GBP5000 JUL Y 16,2006 At ninety days after B/L date, pay to Bank of China LTD, Shanghai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only.

To: C company, London

For A company,

Shanghai(signed)

第三章:本票和支票

一.本票的概念:(重合)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A promissory note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maker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二.本票的记载项目:

“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名三.支票的概念:(重合)(A chequ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the customer to a bank by that customer authorizing the bank to pay on demand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 )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其开立账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来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的特征:1、支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2、支票是由银行付款的票据

四.三种支票的异同:普通支票,保付支票和空头支票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不划线时就作为现金支票使用。

划线支票:在支票正面划有两条平行线的支票称为划线支票。其目的在与防止支票丢失和被盗时背人认领。

分为:

1.普通划线:只有两行普通线,任何持票人都可以透过其银行户口转帐收取这张支票的款

2.特别划线:指在两条平行线中注明付款银行的名称,付款人只能将支票金额支付给指定的

收款银行;

3.划线的变更和撤销

保付支票:支票可以由支付银行加保付(certified to pay)字样并签字,这样的支票称为保付支票。目的:强化支票的信用,利于支票的流通。

五.支票样本

第四章:汇付

一.资金的转移类型:(重合)资金的跨国转移是通过银行的结算工具的传递来实现的,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可以是双向的,因而资金的转移有两种基本方式:

顺汇(REMITTANCE),又称汇付,是指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者收款人。结算工具的流向和资金的流向相同,因此称为顺汇。

逆汇(REVERSE REMITTANCE)是指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因结算工具的流向和资金的流向相反。托收和信用证全为逆汇。逆汇通常由债权人签发汇票向债务人收款,这种方法称为出票法。

二.资金的偿付类型:(重合)资金的偿付(reimbursement)是指头寸是指委托付款银行向代理付款银行划拨资金以向收款人货债权人作解付的行为,必须通过代理行之间的资金往来而实现,根据代理行是否为账户行的不同,分为:账户行直接入账,分为:主动贷记:如果汇入行在汇出行开有账户,汇出行应主动将相应头寸贷记该账户。授权借记:如果汇出行在汇入行开有账户,汇出行应授权汇入行借记该账户相应的金额。共同账户行转账:如果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没有帐户关系或没有所汇货币帐户关系,头寸可通过双方的共同帐户行转账完成;账户行的共同账户行转账:如果汇出行汇入行之间既没有帐户关系,也没有碰头行,则需要通过它们各自帐户行的共同帐户行来拨交头寸(了解:头寸:汇款资金的调拨与偿付;拨头寸:指汇出行在发出付款委托后,应及时向汇入行拨交头寸或偿付汇款,这叫汇款的偿付)

三.汇付:汇款(Remittance)也称汇付,是银行(汇出行)应付款人的要求,以一定方式将款项,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汇入行),交付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四.汇付的方式:(重合)电汇汇款(Telegraphic Transfer, T/T);信汇汇款(Mail Transfer, M/T);票汇汇款(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

五.电汇汇款程序(注意箭头符号,专业术语)

六.信汇汇款程序(注意箭头符号,专业术语)

七.票汇汇款程序(注意箭头符号,专业术语)

第五章:托收

一.托收的主要当事人:(重合)

1.委托人(Principal或Consignor)。指在托收业务中,签发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人。由于委托人通常开具汇票委托他的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款,所以通常也称为出票人(Drawer)。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完成收款业务

的银行。在托收业务中,托收行一般是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

3.代收银行(Collecting Bank)。指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代向债务人收款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在托收业务中,代收行一般是付款人所在地的银行。

4.付款人(Drawee)。指汇票中指定的付款人,也就是银行向之提示汇票和单据的债务人。付款人有审查单据以决定接受与否的权利,同时根据托收交单方式承担付款或承兑的业务。

二.托收的类型:(重合)

1.根据是否有金融单据的不同:㈠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出口商仅开立汇票而不随附任何商业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方式㈡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①附有金融单据的托收:是指出口商开立附有各种商业单据的汇票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收货款②不附有金融单据的托收:即托收单据中仅有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等,而不附有汇票等金融单据

2.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

⑴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又分为

①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付款人要求其付款,付款人见票即

付后,代收行才交单给付款人的方式。

②②远期付款交单(D/P at ×days after sight)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付款人要求其承兑,

付款人承兑后由代收行保管全套单据,于到期日提示付款,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才交单给付款人的方式。

⑵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 D/A)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时由付款人付款的一种交单方式。D/A只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三.托收业务流程图(注意箭头符号,专业术语)

托收方式下的融资(重合):1、出口托收押汇(1)利率(2)计息天数(3)收息货币2、进口托收押汇与信托收据

第六章: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两位老师都说是重点)

信用证的性质:1、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2、信用证是自足文件3、信用证是凭单付款的文件

信用证的内容:1. 关于信用证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的说明(受益人beneficiary;开证申请人applicant)2.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开证的日期Date of Issue ;信用证的形式form of credit )

3.信用证金额与使用货币amount and currency

4.汇票条款clause on draft or bill of exchange,即汇票的出票条款

5.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和到期地点Validity and place of expiry

6.单据条款clauses on documents(汇票Bill of Exchange;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提单Bill of Lading;保单Insurance Policy;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受益人证明书Beneficiary’s certificate;装箱单Packing List或重量单Weight list)

7.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包括货名、数量、规格、单价、价格条件、总值、包装等。

8. 装运条款Clauses on shipment 按合同填写货物装运港、目的港、装运期,并按合同选择是否允许分批及或转运。

9.保险条款clauses on insurance

10.特别条款special clauses/conditions

信用证金额与使用货币:信用证的核心内容,例:

(1) Amount: USD5000.00(5% more or less) 金额:5000美元(准许增减5%)

(2) For an amount USD…美元金额………元

(3)A sum not exceeding total of USD…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4)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SD…总金额…………美元

信用证当事人:

信用证的当事人的权利及其义务:

㈠开证申请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者合理的时间内开好信用证

(2)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内容必须以合同内容为基础,相互不能有矛盾

(3)信用证的申请书要按照信用证格式和内容填写完整,前后项目的记载必须前后一致(4)简明扼要的原则

(5)按照开证行的要求,提供开证的押金

(6)没有经过开证行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申请人不得修改和撤销信用证

(7)接到开证行的验单通知立即赎单付款

(8)开证申请人就要付款结单

开证申请人的权利:

(1)进口商在付款赎单前,有权检验单据

(2)要求开证行弥补损失

㈡开证行的义务

(1)按照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2)发出开证通知后,应该及时答询这个开证申请人的查询

(3)合理、小心地审核单据,开证行只需审核单据表面有无不符点,但对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法律效力等不负责任。

(4)正本和简电本不能有矛盾

(5)信用证均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6)第一性付款责任

(7)终局性付款对合格单据付款,付款后无追索权。不得以合同关系或者开证人提交保证金不足或无偿付能力向受益人拒付。

(8)开证行应在最多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审核单据,以决定接受或拒绝单据,并通知交单方

(9)一次性通知

开证行的权利:

1、有权利向开证申请人收预收押金

2、他有权向开证申请人开立质押书

3、有权对不符点的单据进行拒付

4、有权征询申请人是否接受不符点

㈢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信用证条款

(2)按合同规定如期按质、按量发货

(3)及时提交正确、完整的单据

(4)要求开证行付款,对开证行、进口商的违约行为有权行使追索。

㈣议付行权利和义务

(1)严格审单

(2)在确认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后,向受益人办理议付

(3)有权向开证行或保兑行进行索偿,若遭拒付,有权向受益人行使追索

保兑信用证与未保兑信用证

(一)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

1.保兑信用证: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履行付款义

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2.保兑行的责任(1)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也可以是一些出口地银行(2)保兑行承担与开

证行相同的付款责任,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3.保兑信用证对受益人的影响:获得双重付款保证,但受益人要承担高额的保兑费

4.可以对信用证进行保兑的理由(1)来证金额过大(2)开证行是地方性中小银行(3)政

治经济原因

(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由开证行单独负责付款保证责任。当开证行资信情况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使用不保兑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中间贸易是可转让信用证产生的直接原因可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则是实际供货商。)

(一)定义:受益人可以要求指定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第三者的信用证。(1)可转让信用证上必须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2)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如不准分批装运,只能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如允许分批装运,则能转让给数个受益人

(二)注意事项

第一.如果信用证上仅出现divisible(可分割)、fractionable (可分拆)、assignable(可过户)、transmissible(可转移)等字样,并不使信用证产生可转让的效力,可不予理会。必须注明了可转让transferable才可以转让。

第二.转让行可以付款、延期付款、可以议付或者远期承兑,信用证中的受益人有权要求转让,第一受益人要求转让信用证时,必须通过转证行办理,第一受益人无权自行另选转证行。第三.就说转让的金额可以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转移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第四点.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三)可以变动的内容

1、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第一受益人(中间商)

2、受益人:中间商:第二受益人(实际供货商)

3、信用证金额与单价:小于原证的金额

4、装运期与有效期:提前(让第一受益人有充足的时间替换发票)

5、投保比例:提高

(四)可转让信用证当事人

1、转让申请人,是我们原来信用证的受益人,就是这个第一受益人,涉及到这些转让费用,都要由这个中间商来承担,也就是有原证的第一受益人来承担,

2、转证行,一般情况下有原来信用证上的付款行或者是通知行来兼任

3、第二受益人,也就是这个供货商,他与这个原证中的进口商是没有合同关系,只是中间商与他们之间分别签了贸易合同,中间商把他们之间连了起来

(五)可转让信用证业务流程图

PS:与书本P126有出入,此图为课件截图,详细请看书本。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一)定义: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以该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实际供货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

(二)可变动的内容:

(1)开证申请人:对背信用证:原证下的受益人(即中间商)

原信用证:进口商

(2)受益人:对背信用证:实际供货商

原证:中间商(即对背信用证的申请人)

(3)开证行:对背信用证: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出口的银行

原证:进口地银行

(4)信用证金额与单价:减少

(5)装货期与有效期:缩短

(三)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的区别

1、信用证份数

对背信用证:两张(不同的开证行对各自所开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

可转让信用证:一张(原证的开证行承担确定付款责任)

2、付款保证

对背信用证:受益人只能得到对背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可转让信用证:两个受益人同等得到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3、独立性

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完全独立,故其内容可以不受原证约束

可转让信用证:除允许修改的项目外,其他条款必须与原证相同

4、保密性

对背信用证:大(进口商、原开证行、实际供货商不会知情)

可转让信用证:小(进口商知道有实际供货者,存在双方直接接触的可能性)

(四)对背信用证的特点:(1)灵活性(2)独立性(3)保密性(4)担保性(5)约束性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一)定义:信用证被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后,恢复到原金额,再被受益人继续使用,直至用完规定的使用次数或累计总金额为止的信用证,适用于加工贸易:长期或较长期内分批交货的供货合同

(二)目的买方:节省开证押金/开证的手续及费用;卖方避免了等证、催证、审证的麻烦(三)种类:按时间循环:可积累循环信用证(受益人上一期未使用完得信用证金额,可以转移到下一期使用);不可积累循环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循环期限内可支取得信用证金额有余额,该余额不可转移动到下一期使用。)

按金额循环:自动循环信用证(无需等待开证行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需等待若干天,若在此期间开证行未发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可继续使用);被动循环信用证(必须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到达后,方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一)信用证的审核简称为“审证”,是信用证业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信用证的修改简称为“改证”,是信用证业务中经常发生的情况。

(二)审核项目

银行审证

1.开证行的资信审查2.对受益人的审查3.对信用证使用货币的审查4.对信用证偿付方式的审查5.对信用证生效性审查6.对信用证装运期、有效到期日和有效到期地的审查7.对保兑条款的审查8.对信用证项下银行费用的审查9.其他如对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信用证保险条款等审查

受益人审证

1.基本要素申请人、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准确;通知行是何种身份,即是否为付款行、限制议付行、保兑行等。

2.信用证的类型与生效性

3.信用证金额金额应与单价和货量相称,大小写金额应相等。

4.货物描述出口商根据合同对信用证中货物名称、规格、尺码、花色等仔细地一一核对。

5.货物数量、重量UCP600第30条规定,“约”或者“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者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数量或者单价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6.价格条件信用证内应有价格条件,价格条件应与合同一致。如果信用证价格条件与合同不符,不能接受,除非信用证内同时规定额外费用在证下支取。

7.装运港和目的港装运港(port of loading/shipment)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destination)应符合合同规定,更改港口可能会引起运费和保险费的变化,如增加我方支出,不能接受,除非开证申请人同意支付更改后的费用。

8.装运期(限)和有效期(限)信用证应有装运期限(1atest date of shipment)和有效期限(terms of validity或expiry date),有效期限是指受益人交单取款的最后期限。

(1)无装运期的视有效期为装运期,即装效同期;无有效期的信用证视为无效,应联系开证申请人请开证行加以证实。

(2)装效期不能颠倒。

(3)修改中只展装运期未展有效期,可理解为装效同展;只展有效期未展装运期,不能认为装效同展。如需展装运期还需联系开证申请人修改。

(4)凡使用as soon as possible(ASAP)、immediately或prompt等词应要求修改为具体日期,因为银行将对这类词语不予理会。也有些国家对此理解为自开证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凡在日期前有to、until、till、from、between等词,均包括所述日期;凡在日期前有after、before等词,均不包括所述日期;on or about指某日及前后各5天;一个月的beginning指第1日至第10日,middle指第11日至第20日,end指第2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日,起讫日期计算在内。

(6)在审核信用证的交单议付有效期的同时,应该注意信用证规定的有效的地点。

9.分批装运通常信用证应表明是否允许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permitted/not permitted)。

(1)如来证允许分批,但对每批货物的货量、品种、规格、装运时间及运输工具等加以限制,出口商应考虑实际可能性,如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货物、能否租到船只等,如不能做到,应要求适当修改。

(2)如来证允许分批,又规定分若干次装运,则每次还可再分批。

(3)来证规定允许分批,则必须按期按量出货,不能中断,如果其中一批未能按时装运,则信用证对此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4)来证不允许分批,出口商应考虑装运期之前能否备齐全部货物。如不能,应要求修改成一允许分批,或推迟装运期等。

(5)来证不允许分批,在原证货物尚未出运时又收到增减修改,则增减部分应随原证货物一并出运。

(6)来证不允许分批,但如货发至不同的目的港,应要求修改为允许分批。

(7)来证规定several shipments,应理解为三次或三次以上。

10.对船只和转船的限制信用证中往往对装运船只或船龄、是否准许转船以及货运装运船舱的部位等加以限制,出口商要根据实际可能性决定是否可接受,是否应做修改。

(1)在CIF和CFR等价格条件下,按国际惯例是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卖方有权选择通常适合所运载货物的任何轮船,买方无权干涉。

(2)有些信用证上有限制船龄的条款,阿拉伯地区来证经常有这种要求,因为该地区装卸效率低,船舶周转慢,所以船方多派旧船到该地区。

(3)对于货物装运船舱位置的要求,一般只接受因货物性质的特别要求,如易燃、易爆货物和鲜活物不靠锅炉和机舱等,否则不予接受,因为出口商难以向船公司去要求指定货物装船部位。

(4)凡信用证未明确规定可否转船的,都视为可以转船靠港的。如来证允许转船,但要求在提单上注明二程船船名,或对转船口岸及转船船只加以种种限制,这些条款都比较难办,出口商应及时与承运人联系,看是否要修改。

(5)如果来证不允许转船,但装运港或目的港泊位较少,条件较差,无直达船或固定船期等,

可要求修改信用证为允许转船。

(6)信用证规定“via××port”,并不等于“transshipment at ××port”。

11.汇票信用证付款方式中有些要求汇票,有些不要求汇票。

(1)汇票金额通常为全部发票金额,不一致者应审查是否已扣除佣金或有其他规定。

(2)根据UCP600开证,汇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不能以开证申请人为付款人。

(3)汇票付款期限应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一致。

12.发票UCP600第18条规定,除可转让信用证外,商业发票应由受益人开立,必须以申请人为抬头,货币与信用证相同,发票也不需签署。但有些信用证规定发票由第三者签署。

13.货运提单:在对信用证关于货运提单条款的审查中,要特别注意“正本提单径寄开证申请人”的条款,这是在最近几年国际贸易信用证结算业务中频频出现的一个新的现象。

14.保险单据对保险单据条款的审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险单证通常以受益人为抬头人,即以其为被保险人。

(2)保险类别应明确,应与合同相符。有些来证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或增加了新的险别,受益人不能接受,除非信用证同时规定超保费用在证下或超证支取。

(3)保险金额加成率应与合同相符,超过合同规定的要与开证申请人商妥处理办法。如果保险费损失不大可通融接受。

(4)在买方投保的情况下,有些来证要求受益人将预保信(装船情况)寄给进口国保险公司,经其签收保险回执(acknowledgement of insurance),受益人凭回执与货运单据一起办理议付。

(三)信用证修改

1.出口商提出修改信用证的修改简称为“改证”,是信用证业务中经常发生的情况。

2.进口商提出修改

3.开证行改证的渠道、方式和生效

4.受益人对信用证修改的处理

注意:1、对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应由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提出,由开证行修改,并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才能生效。

2、修改书开立程序

3、修改中关于除非受益人在某一时间内拒绝修改否则修改生效的规定应被不予理会。

4、对修改书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

信用证下的融资

(一)进口贸易融资

1.开证额度(1imits for issuing L/C)这是银行给予进口商的授信。开证额度的基本类型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信用证额度(general L/C limit)。一种是一次性开证额度(one time L/C)。2.进口押汇(inward bill receivables)开证行收到交来的单据后,如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开证行(洽申请人)同意接受,开证行应立即偿付议付行或交单银行,垫付的款项由申请人随后归还。

3.提货担保(delivery against bank guarantee)如果货权单据(提单)尚未到,而进口商急于提货,可以向开证行申请,由进口商与银行共同或由银行单独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请求其凭担保先行放货,保证日后补交正本提单。

(二)出口贸易融资

1.打包放贷(packing loan)打包放贷是信用证项下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装船前融资,一般为信用证金额的80%左右。

2.出口信用证押汇(negotiation under documentary)这是银行给予出口商的授信。

银行一般只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信用证做押汇:

第一,开证行不在外汇短缺或有严重经济危机的国家和地区,且开证行资信良好。

第二,信用证条款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能控制物权。

第四,出口商的资信良好。

第五,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

案例一.:我某进出口公司收到国外信用证一份,规定:最后装船日期2004年6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2004年6月30日,交单期:提单日期后15天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后因为货源充足,该公司将货物提前出运,开船日期为2004年5月29日。6月18日,该公司将准备好的全套单证送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的拒绝。请问(1)为什么银行会拒绝议付?(2)该进出口公司将面临怎样风险?

答案:(1)银行拒绝议付的理由是,信用证己经逾期。虽然此信用证的有效期是6月30日,但是信用证的交单期是提单日期之后15天且在有效期之内。现在该公司于5月29日将货物出运,就必须在6月13日之前将全套单据送交银行议付,否则就是与信用证不符。有了不符点,银行当然会拒付。

(2)因为时间不可能倒转,不符点己无法更正,该进出口公司只能一方面电告进口商此不符点,希望进口商理解并付款赎单,另一方面告知银行担保议付。该进出口公司的风险是:原来的银行信用由于单证操作失误而降低成为商业信用,万一国际市场风去突变,客户可能不付款或少付款。

案例二:我某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轻纺织品,合同规定以下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将信用证开抵通知银行,并立即转交给了我进出口公司。我进出口公司审核后发现,有关条款与合同不一致。为争取时间,尽快将信用证修改完毕,以便办理货物的装运,我方立即电告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并要求将信用证修改书直接寄交我公司。问:(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怎样的?答案:(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㈠因开证银行不同意修改信用证或拖延修改信用证,导致我方无法单证一致而不能安全收汇;㈡我方无法辨别信用证修改收的真假就办理装运,可能会货款两空。

(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联系修改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到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开证银行将信用证修改送达通知银行,通知银行审核修改的真假性后将修改送达受益人。

案例三:我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合同出口货物到法国,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乙公司通过其开证银行BANK 1巴黎分行申请开立了非保兑的信用证(适用UCP500),通知行为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信用证规定:“DATE,AND PLACE OF EXPIRY;041105 FRANCE;A V 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LATST DA TE OF SHIPMENT;041102;PRESENTA TION PERIOD: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甲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将货物装船,并于2004年11月5日将信用证要

求的全套单据提交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立刻于当日使用DHL将单据寄往法国的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开证银行BANK 1 巴黎分行以“信用证己过期”为由拒付。请问BANK 1 巴黎分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BANK 1的拒付理由是成立的。因为此份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到期地点在法国,且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是开证行本身,而不是通知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在本案中,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仅仅是寄单行,甲公司将单据在有效期内交给寄单行并不能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对于这种境外到期信用证。甲公司应该以至少一个邮程(至少5天)将单据交给寄单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这样,单据才能在有效期前到达开证行柜台。

由上述案例可见,当L/C条款与合同不相符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要求修改信用证;

2.按照信用证履约;

3.按照合同履约,按照信用证制单;

4.不可按照合同制单

案例四:(重合)A出口公司与B进口公司就“金鸡牌”某种货物订立合同,并规定采用信用证结算。但是,B公司通过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却为“金牌”。A公司未仔细审核信用证就办理了交货。制作了全套单据向出口地银行办理交单议付,单据显示为“金鸡牌”。出口地银行审核单据后予以拒付,其理由是单据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合,而A公司坚持认为合同签订的为“金鸡牌”,实际装运的货物为“金鸡牌”,因此银行拒付无理。银行拒付正不正确?答案:(1)、由于信用证规定“金牌”,而提交单据按照合同为“金鸡牌”,单证不符成立,银行拒付是有理由的。至于说“金鸡牌”误为“金牌”,应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为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保证文件,不受合同约束。

第八章: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的定义:(重合)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 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B/L) 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英文定义:bill of lading, means a document which evidences of carriage by sea and the taking over or loading of the goods by the carrier, and by which the carrier undertake to deliver the goods against surrender of the document. A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 of the document. A provision in the document that the goods are to be delivered to the order of a named person, or to order, or to bearer, constitutes such an undertaking.

二.海运提单的功能:(重合)运输合同的证明货物的收据物权凭证

三.海运提单的签发:有权签发提单的人有承运人及其代理,船长及其代理,船主及其代理。简述提单的凭证式大副收据,签发提单的日期应该是货物被装运后大副签发收据的日期。提单有正本和副本之分。

四.海运提单的类型:(重合)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分为

①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r On Board B/L),是轮船公司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签发的提单。

②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指轮船公司收到货物,暂代存入码头仓库或拨船,等待承运船舶抵港时再行装运所签发的提单。

(2)根据提单上是否有承运人批注划分,分为

①清洁提单(Clean B/L),不带有明白宣称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

②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带有承运人附加关于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包装不当的批注的提单,又称瑕疵提单(Foul B/L)。

(3)按提单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划分,分为

①记名提单(Named Consignee B/L),在抬头人栏载明特定的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得转让流通。

②指示提单(Order B/L),在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空白抬头”提单。

不记名提单(Order B/L),在抬头人栏载有“指定人”字样,经抬头人背书后可以转让,由受让人持提单向轮船公司提货。

③来人提单(blank B/L or open B/L or bearer B/L)

(4)根据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划分,分为①全式提单(Long Form B/L)②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5)根据承运方式不同,分为

①直达提单(Direct B/L),指定由同一船舶将货物直接从启运港运达目的港的提单。

②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从启运港载货的船舶不直接驶往货物目的港,需在其他港口换船转运的提单。

③联运提单(Through B/L),货物运输的全程需由不同的运输工具联运到目的地,但其中有一程须为海运。

(6)根据航运经营方式不同划分,分为

①班轮提单(Liner B/L or Regular Line B/L),货物由班轮承运而签发的提单。

②租船合约提单(Charter Party B/L),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的的提单。

(7)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三种提单都是违法的)(重合)P199

①正常提单(Unstale B/L,Fresh B/L or Current B/L)

②倒签提单(anti-date B/L)

③预签提单(advanced B/L)

(8)按运输工具的类型划分:①普通提单②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判断题:

1、票据的无因性就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资金关系和对价关系等票据原因关系

2、票据的流通转让性是保护受让人的权利,就是使票据受让人不能得到十足的票据权利,

甚至受让人可以得到让与人没有的权利

3、汇票与支票的区别在于:前者以银行为付款人,而后者的付款人不限于银行

4、普通支票可以经划线而成为划线支票,一般划线支票可以经记载指定银行而成为特殊划线支票

5、付款式对票据付款式是终局性付款,因此,付款人只要对票据付款,就解除了付款义务

6、当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或破产或逃匿等,这就是拒付1、在开证行资信较差或成交额较大时,一般采用保兑信用证比较好

2、受益人对同一信用证的修改书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条款的修改,可以部分同意,部分拒绝

3、开证行在得知开证申请人将要破产的消息后,仍需对符合其所开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单据承担承兑、付款的责任

4、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因此,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只能有一个

5、可转让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条款转让,因此,有关信用证金额、商品单价、到期交单日即最迟转运日期等项均不可以改变(

6、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一样,其权利的转让要以原证申请人即开证行准许为前提

选择题:

1、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票据上必要记载项目齐全符合规定,被称为票据的

A、文义性

B、要式性

C、设权性

D、法律性

2、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受票人,则这张汇票是()

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

3、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使汇票一切债务终止的票据行为是()

A、提示

B、承兑

C、背书

D、付款

1、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为提示汇票,收取贷款的银行就是()

A、托收人

B、代收行

C、付款行

D、代理商

2、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

A、出口商

B、代理商

C、进口方

D、委托银行

3、委托人的英文是()

A、collection

B、drawer

C、principal

D、payer

4、出口托收是属于()

A、顺汇

B、逆汇

C、代理收款

D、银行代付

5、托收行的义务之一是()

A、确保货物得到保护

B、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

C、审核单据的内容

D、保证为委托人收回款项

6、国际商会针对托收业务制定的出版物名称简称为()

A、URR525

B、URDC458

C、ISP98

D、URC522

1、开证银行是主债务人,其对()负有不可推卸的、独立的付款责任。

A、付款人B、受益人C、代理行D、解付行

2、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是A、不可撤销信用证B、可撤销信用证C、代办信用证D、代理信用证

3、议付是指一家信用证允许的银行买入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向受益人提供

A、资金收付B、货物流通C、资金融通D、往来帐户

4、以下不属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的是()

A、有银行信用作保障B、独立的文件C、只管单据D、不可转让

5、信用证主要体现了()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B、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C、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D、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6、所谓信用证“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A、单据与合同相符B、单据与信用证相符C、信用证与合同相符D、单据与货物相符7、属于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是()

A、托收B、电汇C、信用证D、支票

8、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

A、提交的单据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

B、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

C、提交的单据既要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又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D、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买卖合同相符为主

9、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信用证,当A公司在货物装船后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此时()

A、C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B、C银行可以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绝付款

C、C银行有权推迟付款,推迟时间可由A、C协商

D、A公司应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到破产清算中去

10、保兑行对保兑信用证承担的付款义务是()

A、第一性的B、第二性的C、第三性的D、A与B

11、根据UCP600的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可以转让()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

12、假远期信用证的远期汇票利息与贴现费用由()

A、受益人负担B、议付行负担C、付款行负担D、申请人负担

注:总结根据袁芳老师所给范围制定,标有“重合”的表示在袁芳老师和孙妍老师的范围内。

单选题和判断题考题,出自袁芳老师PPT。

本总结所给的单选和判断题不是全部,只是从PPT中找出已有的题目而已。

简答题有三道,其中一道英文题(错一个单词,扣分)。一道业务流程图题。

案例采用的是孙妍老师所给案例,因袁芳老师所给案例过多。可自行看袁芳老师PPT。试卷为袁芳老师出。

国际结算术语汇总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terms Chapter one Brief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trade transshipmen 转运 capacity容量,生产量 inspection检查,视察,检验,商检 arbitration仲裁,公断 inquiry质询,调查,询盘,问价 quotation价格,报价单,行情表,报价 facilitate便利,使容易 1oan facility贷款便利 domestic家庭的,国内的 domestic product国内生产的产品 consideration体谅,考虑,需要考虑的事项,报酬,因素 dimension尺寸,尺度,维(数),体积 warehouse 仓库v.存仓 premises房屋及周围的土地,这里表示“公司或企业的所在地”amendment改善,改正,修改 update使现代化,使跟上最新的发展 reversal颠倒,逆转,反转,倒转 fulfill履行,实现,完成(计划等) fulfill ones obligation履行(职责) formality拘谨,礼节,正式手续 quay码头 procure获得,取得 to procure marine insurance 办理海上保险 to procure ship租船 breach n.违背,破坏,破裂 breach of the contract毁约 frontier国境,边疆,边境 adjoin邻接,临近,毗邻 adjoining邻接的,隔壁的,临近的 the adjoining room隔壁的房子 adjoining country邻国 furnish供应,提供, deficiency缺乏,不足 jurisdiction权限,司法权,裁判权 fluctuation波动,起伏 variation变更,变化,变异,变种 permutation置换,彻底改变,兑变 commitment委托事项,许诺,承担义务,承诺 domicile住处,法定居住地 currency/foreign exchange fluctuation汇率波动

国际结算2电子版

《国际结算》 一、专业名词翻译 1、bill of lading 提单 2、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国际清算 3、standby L/C 备用信用证 4、holder持票人 5、promissory note本票 二、填空题 1、与备用信用证性质一样的国际结算方式是___银行保函____________,它的基本当事人有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__________和受益人。 2、根据支票对付款有无特殊限制,在我国分为_现金______________支票和_______转账________支票。 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的基本险种有____平安险___________、_____水渍险_________和_____一切险____,可以由被保险人选择其中一项单独投保。 4、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审核单据和决定是否提出异议的合理时间是收到单据后的_5个工作日____。 5、票据的提示有两种,一种是____________,一种是______________。 6、中间商在与进口商商定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可以采用______________信用证或______________信用证方式,这样对自己有利。 7、按循环方式的不同,循环信用证分为___按时间循环__________和_____按金额循环_______两类。 三、单项选择题 1、信用证在金额或货物数量前,有“大约”之类字样者,可解释为金额或货物数量允许伸缩/增减(B)。 A 5% B 10% C 15% D 20% 2、根据我国的票据法,当票据上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时,(D)。 A以大写金额为准B以小写金额为准C以金额较小者为准D票据无效 3、属于命令式票据的有(A)。 A汇票、本票、支票B汇票、支票C本票、支票D本票 4、下列票据可以在贴现公司办理贴现业务的是(C)。 A支票B远期本票C汇票D即期本票 5、划线支票分为(B) A银行支票和保付支票B普通划线支票和特别划线支票 C保付支票和记名支票D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 6、各种汇款业务中,在付款委托书中应用“密押”的是(C)

《国际结算》(闭卷) 考试复习题完整版

《国际结算》(闭卷)考试复习题完整版 一.名词解释(出10个)(20’) 1.记账贸易结算 指两国政府所签订的贸易协定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 2.汇票 是出票人所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信汇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4.付款交单 是包含着出口方对托收行和代收行的指示,即买方付款才能交单。 5.不可撤销信用证 一经开出并经受益人接受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责任,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除非得到信用证所有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开证行不得单方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6.光票信用证 凭不附单货运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7.领事发票 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准签发,具有固定格式,要求依式如实填写并缴纳一定费用后由该国领事签证。 8.不符单据 有不符点的单据(Discrepant Document) 9.打包贷款 之信用证打包放款的简称,指出口银行以出口商提供的进口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正本作抵押的其发放贷款的融资行为。 10.初签 指购买旅行支票时,购票人要当着发票机构的面在支票上签名。 11.国际结算 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12.出票 指出票人在空白的票据格式上按具体交易情况填全必要项目后再签名,然后把他交到收款人手中。 13.电汇 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国外汇入行,指示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14.托收 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提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在于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15.信托收据 指进口商为提前得到货物,在未付清货款时而出具的文件。在此文件中,进口商将货物抵押给银行,以银行受托人的身份提取货物,并在一定期内对银行履行期付款职责。 16.空头支票 指出票人在付款行处没有存款或存款不足的情况下,签发的超过存款余额及银行透支允许范围的支票 17.票据 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它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特定证券 18.代理行 建立了代理关系的银称为代理行 19.银行汇票 是一家银行向另一家银行签发的书面支付命令,其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20.海运提单 是承运人收到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项货物装船后签发给托运人,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予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 21.进口押汇 是信用证开证行在受到出口商或其银行寄来的单据后先行付款,待进口商得到单据,凭单据提货并销售后收回货款的融资活动

国际结算案例

国际结算课程案例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号:14209103 姓名:刘玲 经典司法案例评析之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履行独立性保函承诺案 【分类】民商经济-> 与公司、证券、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票据纠纷-> 票据损害赔偿纠纷 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履行独立性保函承诺案【要点提示】 根据保函的表述,其索赔仅需要凭表面上符合保函规定的文件即付,则该保函属于独立性保函中的见索即付保函。我国没有有关涉外独立性银行保函的具体法律规定,且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关规定,可适用国际惯例处理此类纠纷。 【案例索引】 一审: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4)外初字第12号(2004年12月2日)

(未上诉) 【案情】 原告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KuB Power Sdn.Bhd.)。 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7年3月25日,原告与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达成了电力设备进出口协议。协议约定,货款总金额为3 741 500美元,由原告向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预付款374 150美元,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向原告出口气体绝缘开关设备。 1997年6月4日,根据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开具了No.APS2297012号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承诺“如果供货方(即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已收到预付款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设备,那么,一俟收到贵方通过你方银行出具的说明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首次书面要求,我方在合理时间内即行退款给你方,退款金额不超过374 150美元。”同时约定:“如发生本保函项下的索赔,应使我行在1997年11月25日或该日期前收到索赔书。”此后,原告按照协议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支付了预付款374 150美元,该款已由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交给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1997年12月10日,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对保函进行了修改,注明:“如发生被保函项下的索赔,须使我行在1998年4月25日或该日期之前收到索赔书。以此代替原来的说明。在该日期之后,我行的责任将停止,本保函自动失效。”嗣后,双方约定的原告与案外人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进出15交易未能实际履行。 1998年1月4日,原告通过土著银行(在保函中约定的原告方银行)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提出索赔。 1998年2月27日,原告根据保函的规定正式向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提出了金额为374 150美元的全额索赔的书面要求,提出索赔的原因是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已收到374 150美元的预付款,但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气体绝缘开关设备。 1998年4月13日,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以与本案原告存在购销合同纠纷为由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998年4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沈经初调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中止了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所开立的No.APS2297012号预付款保函的履行。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未能按保函规定的承诺向原告支付保函项下的金额。 1999年3月18日,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全面接收了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的债权债务由被告承继。 2000年9月12日,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向本案原告提起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13日以[1998]沈经初字第993号民事裁定书准予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撤回起诉。 2002年1月9日,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向原告支付了保函项下20万美元,在被告的汇款申请书的汇款人附言中注明:“按照君合律师事务所丛青先生2001年9月19日、2001年1 1月30日和2002年1月8日传真指示偿付APS2297012号保函款项。”扣除被告于2002年1月9日已支付的20万美元,被告尚欠原告保函项下174 150美元没有支付。 2002年8月13日,本案原告的代理律师丛青通过北京飞翔运通快递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出律师函,提出尽快解决保函余额174 150美元的支付问题,但被告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该笔余额,故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马来西亚KUB电力公司诉称,1997年3月25日,原告与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达成了电力设备进出口协议。根据协议,由原告向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支付预付款374 150美元。沈阳机械设备进出15公司向原告出口电力设备。1997年6月4日,根据双方的约定和沈阳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向原告开具了No.APS2297012保函,

国际结算期末考试总结

国际结算期末考试总结(详细版) 第一章国际结算导论 一、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P1) 二、国际结算的分类(区分清楚,P2) (1)国际贸易结算:有形贸易结算、记账贸易结算、国际资本流动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货物性贸易结算、综合类经济交易商品贸易结算 (2)非贸易结算:无形贸易结算、金融交易类结算、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贸易结算、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 三、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P4识记) (1)国际结算工具主要是银行的非现金结算其,主要工具是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2)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保付代理、担保业务、包买票据等 (3)国际结算中的票据。(4)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 四、国际结算的特点(简答题可考)(P6) (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2)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 (3)实行“推定交货的原则,其实质就是货物单据化(4)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第二章票据概述 一、票据含义:所谓票据(Instrument),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P29) 二、票据的基本特征(P29-30) (一)设权性(Right to Be Paid),分两种,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无因性(Non causative Nature),票据是一种不要过问原因的票据 (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票据的记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流通性(Negotiability),(基本特征) (五)可追索性(Recoursement) 三、票据的功能(四大功能)(P30) (1)汇兑功能-直接或运送现金很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在甲地将现金转化为票据,再到乙地将票据转化为现金。(票据的传统功能) (支付功能---票据基本功能) (2)支付功能-在非现金结算条件下,票据便成为一种支付工具,用以结清国际间债权债务。 (3)信用功能-票据本身是无价值的,结算作用以及其他作用的发挥,是由于票据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出票人在票据上立下书面的支付信用保证,付款人或承兑人按票面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票据的这种信用作用促进了票据在结算中的流通转让(核心功能)(4)融资功能-融资作用是对未到期的远期票据进行贴现和再贴现,持有者通过卖出票据而获得现金。此外,还可以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融资。 四、汇票的定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时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P34) 五、本票的含义: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P44) 六、本票的特点(P44) (1)本票是无条件支付承诺(2)与汇票相比,在名称和性质上不同 (3)本票不必办理承兑(4)本票只有一张 七、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一种特殊的汇票。(P46) 八、票据行为:一张票据从开立到正当付款而注销,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步骤,我们一般将这

国际结算试卷答案最全版

一、单项选择题 1、(D)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能即期收款,受票人到期支付,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息和承兑费。 A、即期付款 B、延期付款 C、承兑 D、假远期 2、下列属于信用证条款中开证行保证文句的是(B)。 A、Letter of guarantee and discrepancies are not acceptable. B、We hereby undertake to honor all drafts drawn in accordance with terms of this credit. C、One copy of commercial invoice and packing list should be sent to the credit openers 15 days before shipment. D、Drafts to be drawn for full CIF value less 5% commission, invoice to show full CIF value. 3、可转让信用证下办理交货的是(D)。 A、第一受益人 B、开证申请人 C、中间商 D、第二受益人 4、如信用证未作规定,则汇票的付款人是(C)。 A、开证申请人 B、受益人 C、开证行 D、议付行 5、汇票的抬头做成指示样式,说明(D)。 A、汇票不能通过背书转让 B、汇票无须通过背书即可转让 C、仅能由银行转让 D、须通过背书方能转让 6、(D)在商业单据中处于核心地位。 A、海关发票 B、海运提单 C、保险单据 D、商业发票 7、信用证项下商业发票的抬头人一般是(B)。 A、出口商 B、开证申请人 C、开证行 D、议付行 8、某合同和相关的信用证都规定交易货物为纸箱包装1500台电风扇,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30个纸箱破损,其中电风扇外罩变形,不能出运。受益人(B)。 A、可引用国际贸易中有关溢短装的惯例,出运1470台电风扇 B、可引用国际贸易中有关溢短装的惯例,出运1425台电风扇 C、只能另换30台包装完好、品质合格的电风扇,合成1500台一次性出运 9、信用证上所称的“唛头”,是指(D)。 A、货物标志 B、货物销售标志 C、货物商标 D、货物运输标志 10、来证规定:“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within 14 days after the date of B/L, but in any event within the credit validity.”假设最迟装运期为某年9月10 9

(完整版)国际结算票据部分测验及答案

票据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结算最早产生于( )。 ①国际投资②国际信贷 ③国际贸易④国际租赁 2.世界上最早采用互通有无的方式是( )。 ①以物易物②补偿贸易 ③现金交易④非现金交易 3.开立票据并将票据交给他人的人即为( )。 ①出票人②背书人 ③被背书人④收款人 4.汇票的主债务人是( )。 ①出票人②付款人 ③参加承兑人④承兑人 5.下列属于主票据行为的是( )。 ①背书②承兑③保证④出票 6.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字,明确表示同意按票据上的指令付款的行为称为( )。 ①保证②承兑③背书④出票 7.本票的主债务人是( )。 ①承兑人②持票人 ③出票人④背书人 8.通常,支票无( )行为。 ①出票②保证③背书④付款 9.以下不属于本票必要项目的是()。 ①确定的金额②付款人名称

③出票日期④出票人签章 10.以下不属于汇票必要项目的是()。 ①确定的金额②付款人名称 ③出票日期④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11.以下不属于本票必要项目的是()。 ①确定的金额②收款人名称 ③出票日期④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12.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注明“At 90 days after sight”,则这是一张()。 ①即期汇票②远期汇票 ③跟单汇票④光票 13.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字,不写被背书人,此种背书属于()。 ①限定性背书②特别背书 ③记名背书④空白背书 14.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的主债务人是()。 ①出票人②持票人 ③承兑人④保证人 15.假设一张汇票的出票日为2001年12月31日,付款日为出票后2个月,则其到期日为()。 ①2002年2月28日②2002年2月29日 ③2002年3月1日④2002年3月4日 16.ACCEPTED 1 June, 1999. Payable on delivery of Bill of Lading For ABC Bank Ltd.,London Signature。此种承兑属于()。 ①普通承兑②有条件承兑 ③部分承兑④托收承兑 17.按照英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的权力优于前手,且不受前手

国际结算案例解析汇总整编

第一章概述 1.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在离港4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已经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答:卖方完全有权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因为:CIF合同不是卖方保证在目的港交货的合同,而是卖方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运往约定目的港船只,并支付运费和投买海上运输保险的合同。只要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往目的港的船只,并付清运费和保险费,提供合同规定的提单、保险单、发票和有关单据,卖方就实行了他的义务,至于货物在装船以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均与卖方无关。本案中,尽管货物在离港后4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也不负任何责任。只要卖方持有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买方就必须凭卖方提供的单据付款。因此,买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延付款。 2.我出口大米一批,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当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后,发现相当部分货物因舱不清洁而发生严重污损,为此,客户向我方提出索赔。 试问:客户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客户的要求不合理,国为我出口大米的价格条件是FOBS广州,即FOB船上交货并理仓,买方承担租船订舱的义务,卖方租的船应该适航、适货,我方的责任就是将大米装船并理舱,并无清洁船舱的责任。所以因船舱不洁所致的货物污损,责任不在我方,在买方。 第三章单据 1.天津ABC贸易公司日前出口英国Brown Brothers Import Co.一批仪器,数量为2000台,贸易双方商定的价格条件为CIFC5%London,单价为200英镑每台。信用证规定"不得

国际结算心得体会

国际结算心得体会 国际结算是对国际间债权债务进行了结和清算的一种经济行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贸易、非贸易贷款融资、黄金和外汇买卖、私人和团体汇款以及其他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的交往,必然要产生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与此同时也就发生了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结算就是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采取一定的方式,通过一定的媒介机构,进行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支行为,从而使国际间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国际结算作为一门科学,是以国际贸易学和国际金融学的理论、原则为指导,着重研究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形式和方法,以及有关信用证、资金融通理论和方法一般规律的学科。因此,国际结算既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又是一门理论较深的学问。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国际结算的实务操作和处理所遇到的国际结算纠纷,是学习本学科的基本目的。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始终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国际结算是伴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的,并伴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变化的,它们是一对孪生儿。国际结算具有很强的银行特点,一笔国际结算业务也就是有关资金在银行的国际代理行中不同账户之间划拨,从而达到债券债务的清偿。我国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包括:外汇兑换业务、买入外币票据

业务、外汇票据托收业务、汇入汇款业务、汇出汇款业务、代售旅行支票业务、甲种存款业务等。同时,国际结算也具有很强的外贸特点,每一笔国际结算业务都是与一笔对外贸易和交往所产生的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相关联的,从而也与发生对外贸易和交往的单位如公司等相关联。因此,国际结算不仅是一项重要的银行业务,也是一切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和有关涉外业务的企业中相关人员必须通晓的知识。将国际结算的金融性和外贸性相结合,从银行和交易合同方多个角度去考察,才能对国际结算进行全方、全过程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这一周的实验上机,对汇款结算业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汇款申请书填写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根据汇款申请书和条件,对汇款电文、信汇委托书、支付授权书、银行即期汇票的正确缮制有了进一步的体会,并且掌握了汇入汇款,汇出汇款业务处理流程;电汇、信汇、票汇业务处理流程及退汇合查询的处理。在汇款申请书项下,我进行了汇出汇款申请书业务的处理。汇款业务中,汇出行应按照汇款申请书指示处理业务,在对汇款申请书填写正确性审核的基础上,向汇入行发送汇款指示,汇入行应按照汇款指示所示内容进行处理。①审核汇款申请书:汇款方式:电汇、信汇、票汇;汇出货币金额及大小写;收款人全称和详细地址;收款人银行及收款人账号;附言:进口合同号码、款项用途;

国际结算重点完整版

国际结算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 1?国际结算: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国际结算研究内容 a国际结算工具: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b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保付代理/包买票据 c国际结算的单据:发票/保险单/运输单据 d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 SWIFT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CHIPS :美国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CHAPS :英国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 3?国际结算特点: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实行“推定交货” 原则;商业银行成为结算和融资的中心 4?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 算——?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结算,实现了非现金结算 国际结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自由的多边国际结算制度——管制的双边国际结算制 度——多元混合型的结算制度 5?六种常见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适用于多式联运的三种贸易术语 FCA货交承运人 CPT 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6?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它的筹建是伴随着欧洲经济与政治一体化而进行的。 SWIFT有如下优点:直接、准确、快速、安全;标准统一,制度严格;严密的、合理的机构设置,采用现代化电脑设备与网络;多样化、大众化的服务 7. 为什么要建立代理行关系?一从商业银行的交易中介职能说起 国际交往密切:任何交往背后都有资金的流动 国际贸易大发展:贸易走到哪里,结算就跟到哪里 不可能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设立分支机构:政治约束、经济成本约束 业务受到限制:法律约束 代理行关系的建立 资信调查 签订代理协议并互换控制文件 确认控制文件:密押/印鉴样本/费率表第二章 1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于见票时或者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2?票据特征:设权性、无因性、要式性、流通性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

一、教学案例分析 案例1、小丁是一家公司外贸部的职员,该公司位于上海,主要从事工业用纸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工作,公司有非常稳定的日本、越南、加拿大、俄罗斯客户群。小丁已经有两年多的工作经验,对国际结算非常熟悉。近日,公司来了一个实习生小徐,没有真正接触过国际结算的内容,工作不知如何下手。货款的收付直接影响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得失。所以外贸部经理告诉小徐向小丁学习。小丁打算先给小徐做一个简单培训。 分析: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的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商业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叉学科。与国内结算相比,国际结算要复杂很多,风险也更大,涉及因素多,需要掌握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商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基础。在公司贸易中发生的货币收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约定的结算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结算渠道(如SWIFT网络等),通过金融机构,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整个过程周期长,手续复杂,风险大。小丁应针对本公司的贸易特点,从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等方面展开培训,着重讲解与实际应用相关的票据、汇付、托收、信用证、单据等事项。 案例2、公司接到一个来自加拿大的订单,需要定制一款尺寸特殊的擦拭用纸,包装的设计和材料也是定制的,货款价值5万美元,双方协商后决定采用6个月的远期信用证结算。远期信用结算是公司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受到货款,也能保证买方按时受到装运单据。根据信用证使用流程,需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接受进口方的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的通知行。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转运货物。出口商备齐各种转运单据后还需开立一张远期汇票。开立汇票的事情这次落到了小徐的身上。 分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应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内容。除了以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外,还有几个“相对必要记载项目”。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因为,这些内容可以间接确定,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 汇票的作用:(要点)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汇票,简称为Draft或Bill。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本票和支票。在各国的票据立法中,关于汇票的规定最为全面、具体。在各种类型的票据中,汇票最具典型意义,汇票有关法律规定也完全或部分适用本票和支票。中国《票据法》对汇票下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本例中即为远期汇票,指规定付款到期日在将来某一天或某一可以确定日期的汇票。不管哪种汇票,都要求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绝对载内容。相对记载内容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等,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 案例3、小丁的同学小朱在宁波的A公司工作,A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产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IL。合同约定分两次等量装运,两次交货的时间间隔为30天,

国际结算总结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的涵义(判断) 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 1、通过银行办理 2、两国间 3、货币收付 三大清算系统(选择) CHIPS--美国银行收付系统 CHAPS--英国伦敦银行自动收付系统 SWIFT--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 票据冲突处理原则:行为地原则 汇票的定义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汇票的必要项目(简答题里出现7个有几分改几处)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Payer)名称 收款人(Payee)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样例 Exchange for GBP8000.00 Dalian 13,March,2008 At 18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ABC Co. or order The sum of eight thousand pounds only To Bank of Europe, London. For AAA Company , Dalian. Tony Yu 出票 1、定义: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汇票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2、行为:(1)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2)交给收款人 效力: (1)对出票人而言,其出票签字意味着: 担保该汇票将得到承兑, 该汇票将得到付款。 (2)对持票人而言,便取得了票据上的一切权力。 背书 1、含义: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表明转让票据意图,并把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2、行为:(1)写成背书(2)交付 3、效力:

对背书人: (1)向后手担保前手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有效性 (2)担保承兑和付款 对被背书人:享有票据上全部权利 提示(注意时间问题) 1、含义: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 3、法律要求 (1)规定的时间: A.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C.即期汇票自出票起1个月内做提示付款 D.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做提示付款 (2)提示地点 承兑 1、含义:指远期汇票的受票人在票面上签字以表示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 2、具体行为: 写成交付 贴现的概念:是指银行或贴现公司从持票人那里有追索权地买进已经承兑的远期汇票的行为本票 1)概念: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我国: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特点 性质:无条件支付承诺 不必办理承兑 基本当事人仅两个:出票人=付款人 只有一张 3)要项(简答) 表明“本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简答) 1、相同点 ①都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规定的目的 ②出票人都是票据的债务人 ③对收款人的规定相同 ④对付款期限的规定相同 ⑤有关出票、背书的行为相同 2、不同点 ①性质不同:支付命令支付承诺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方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非贸易结算 二、票据 (一)定义 (1)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商业凭证。(发票、提单、保险单、纸币)(2)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信用工具,可以约定为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二)票据的特性: (1)流通转让性:除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者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3种书面凭证权利转让:过户转让、交付转让、流通转让) (2)无因性:票据只要具备票据法上规定的规定的文件,票据权利就成立,不需考虑产生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因。 (3)要式性:票据形式必须符合规定,从形式上看记载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个必要的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 (三)票据作用(功能):

1)支付作用 2)信用作用 3)三大功能:①结算作用②流通作用③抵消债务作用 (四)票据当事人关系: 基本关系人(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款人) 非基本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5、票据行为:出票、背书(记名、无记名/空白、指示)、承兑、提示、付款、追索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出累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票据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与跟单汇票.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算尾不算头 ?信用证项下汇票与托收下汇票填制的不同 ?汇票的贴现 汇票的必要项目:

国际结算练习程丽萍)答案完整版

E x e r c i s e 1 一、Make choice of whether the following bills are acceptable or not. Mark X before acceptable or unacceptable you chose. (1) A bill shows: pay to ABC Co. providing the goods in compliance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It is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2) A bill shows: pay to ABC Co.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 on condition that shipment of goods has been made. It is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3) A bill shows: On demand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the sum of twenty thousand US dollars drawn against shipment of 10bales cotton piece goods from Tianjin to London. It is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4) A bill shows: pay to ABC Co. out of proceeds of sale of woollen blankets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It is ?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5) A bill shows: pay from our No. 2 account to ABC Co.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It is ? acceptable /?unacceptable. (6) A bill shows: pay to ABC Co. or order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pounds and debit our No. 2 account. It is ?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7) A bill shows :after customs clearance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the sum of twenty thousand US dollars. It is ?acceptable / ?unacceptable. (8) A bill shows: pay to Mary the sum of fifty pounds and give her a suit of clothes. It is ? acceptable /?unacceptable. (9) A bill shows: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pounds plus interest. It is ? acceptable /?unacceptable. 二、(1) A bill is payable at XX days after sight, what date is the day from which time of payment begins to run? The date of acceptance

(完整版)国际结算习题(带答案)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 一、是非判断 1、由于在建立代理行关系之前,已对对方各方面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凡是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我们都可以接受。N 2、选择账户行的要求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要求更高。Y 3、国际金融领域风云多变,虽已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仍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以便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Y 4、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货币收付结算不应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而只能按国内结算办理。N 5、当代国际结算大部分采取记账和转账方式。Y 6代理行关系只能由双方银行的总行协商后建立,不能由各分支行自行决定。Y 7、账户行关系只能在代理行基础上建立。Y 8、代理行未必就是账户行。Y 9、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被各国银行、工商、航运、法律等各界广泛接受并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这些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N 二、单项选择 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B)。 A.账户行B.联行 C.非账户行 D.代理行 2、(B)不属于代理行之间的控制文件。 A.密押B.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式样C.代理范围 D.印鉴E.费率表3.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A)关系。 A.联营银行.B.联行C.代理行D.账户行 三、不定项选择 l.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多数是(BD)结算。 A.现金B.非现金C.现汇D.记账 2.(ACDE)所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不属于国际贸易结算范畴。 A.劳务输出入B.商品贸易C.服务贸易D.对外直接投资E外来投资 3、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地位,具体而言,其作用是(ABC)。 A办理国际汇兑B提供信用保证C融通资金D减少汇率风险 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是非判断 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系人可以表示拒付。N 2提示付款即持票人在合理时间内,向受票人提示非要求即时付款,因此,所提示的汇票应是即期汇票。N 3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的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即解除了对汇票的责任。N 4银行汇票通常都是光票。Y 5对复式汇票付款人只能承兑其中一张。Y 6所谓拒付就是受票人对向他提示的汇票明确表示拒绝付款。N 7票据的付对价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Y 8票据所谓的空白背书即不签名盖章,只有记名背书才在票据上签名盖章。N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1、某年我出口公司与香港M公司成交一批手钻,金额20051美元,香港A银行开来信用证,其中对运输标志即唛头的规定为T-2684A/81M144。我方于12月30日装运后在制单时误将唛头写成J-2684/81M144。议付行于1月21日审单时也未发现这个差错,即向开证行寄单,同时按信用证规定也向纽约偿付行进行了索偿,并收到了偿付款。香港开证行于2月9日来电拒付,要求议付行将偿付款退还,所有费用包括电报费及利息等均应由议付行承担。 问:(1)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2)我们应从本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 @ (1)成立,提单唛头属提单重要信息,需与信用证规定一致,题中错误导致单证不符,开证行可以拒付。(2)公司制单需仔细,议付行审单需严谨。 2、英国伦敦某进口商为购买我国罐头向P银行申请开出L/C,金额为60280美元。我方银行于10月4日议付,并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开证行接单后于10月28日来电拒付,理由是:“受益人未按商务合同规定分两批发货装船。”经查我方供货人与英国进口方签订的商务合同确有分两批装运的条款。而我方议付行检查来证并无分批发货条款,且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故复电开证行仍要求付款,且要求保留索偿迟付款项利息的权利。 问: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我方要求是否合理? @ 不成立,要求合理。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开证行付款条件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这里的相符是指单据表面相符,与实质贸易及合同无关。如果提单描述的货物与信用证不符,可以拒绝付款赎单,但货物品质与合同是否相符与信用证结算无关,因此不可拒绝付款。

3、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 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8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 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直到8月5日,外商才发简电开证,我方怕误装运期,急忙按简电办理装运。 8 月28 日,外商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我方审证时未予注意,通过银行议付,银行也未发现,但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我方以货物及单据均与合同相符为由,根据合同要求买方付款,经过多次交涉未果,最后该批货物被港口海关拍卖处理,使我方遭受款货两空的损失。你认为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4、我国A外贸公司向英国B公司出口茶叶600公吨,合同规定:4月至6月份内分批装运。B公司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规定:Shipment during April/June, April shipment 100M/T, May shipment 200M/T, June shipment 300M/T。 我国A公司实际出运情况是:4月份装出100M/T,并顺利接汇。5月份因故未能装出,6月份装运500M/T。试问:我外贸公司6月份出运后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5、我某出口公司与新西兰商人成交一批出口货物。原合同规定买方开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但对方开来的却是一张60 天的远期信用证。不过在证中规定:“discount charges for payment at 60 days are borne by buyers and payable at maturity in the scope of this credit.”问此证是否为假远期信用证?我可否接受? @ 此证虽属假远期信用证,但审度证中有关词句的含义,实际上是远期加利息的条款。如我接受,则在不能贴现的情况下势必要等到60天后才能收汇,且60天后汇价涨跌如何,也难预计。故应让买方改证,等其明确远期汇票能即期付款并由开证行或付款行负责贴现,而且一切贴息和费用归买方承担后,我方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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