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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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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线索

现代公共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或者collective choice)发端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Arrom)的经典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 alue, K.A.Arrow,1951)。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间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假如大家没有对自己的偏好进行分门别类地设定共同的标准,又假如有两个以上的投票人和两个以上的选择,则人们就不可能制定出达到一致的集体选择的投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合理的共同的决定只能来自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这时,政府就不单是负责代表个人潜在的共同偏好的估价人了,因为所谓共同偏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有时又极不协调一致,所以,政府在集中和协调它们时拥有很大的主动行动余地。

以上就是称为“阿罗悖论”的思想。这个结果证明: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罗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被引入公共财政学,就是由于它促使人们对于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进行思考:国家干预是否可能产生更有效或更好的结果?而所谓“更有效”和“更好”,究竟指什么?后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规范的考察,前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考察。因此,后人在两条不同的路线上继续阿罗纳工作,其中一条路线偏重于逻辑的、数字的分析,属于规范的、形式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森(Sen);另一条路线侧重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行为的分析,这就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做的工作。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主要有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是“政治市场”学说,把国家的预算决策过程看成是类似市场的由公共品的供求双方相互决定的过程。这个学说的中心是对投票制度的分析,其中特别是对“中间投票人”等定理作了论述。“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发现者邓肯·布莱克(D.Black)在1948年指出,多数选举制度最终会使人们选择的政策成为符合“中间”选民偏好的政策。该定理表明,对社会来说,该选举制度远远不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从理论上讲,可行的选举中最好的选举法是一致通过法(Lidahl均衡就贯穿了该法),而由于寻求一致,会要求人们付出极高的“交易费”,所以该法是很难实行的。1962年出版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的《一致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nsents》)就是论证这一论点的。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个研究成果是对财政制度中官僚主义行为的分析。塔洛克发现,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主题始终是:在国家或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的偏好与政府作出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在个人与政府机构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许多种可能性:(1)习惯或宗教法典,即依靠共同接受的习惯或宗教法典作出有关共同事务的决定,我们可以在原始部落中发现这种集体选择的

方式。(2)独裁,即由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决定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事务。(3)集中计划,即由中央制定一个涉及经济和其他社会事务的具有命令性质的计划,并用强制手段加以贯彻。(4)投票,即由全体成员通过投票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共同决定与他们有关的集体事务,一般用于政治决策。(5)市场,即通过个别生产者之间或个别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自愿契约安排社会的生产和交换,一般用于经济决策。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经济上一般通过市场决策,政治上一般通过投票来进行集体选择的。

如何从组成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的个人偏好得出一个集体的偏好?这个问题在独裁制度下不会发生,但在商品经济中,这个问题是存在的,在计划体制下,也面临这样一个基本问题。

所谓如何从个人偏好得出一个集体偏好的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1)集体决策。一群人,一个团体,一个联合体或别的集体必须在不同的提案之间进行选择,每一个成员对于该提案集都有自己的偏好。问题就在于:我们如何把这些不同的个人偏好加总成群体决策或集体结果?(2)社会福利评价。这与第一点有关。一个群体如何决定使其全体成员都得遵循的目标?换言之,社会目标函数或社会福利函数是如何产生的?之所以要讨论公共选择问题,就是因为,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并不因为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消失;相反,由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计划指标的决定与下达更应符合全体成员的个人偏好,因此,使公共选择问题显得更为尖锐,更有意义。

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方法

对于研究公共选择问题的基本方法,公共选择学派与传统的政治学方法不同。由于传统的经济学不研究政治决策过程,因此,在公共选择问题上由传统的政治学把持。传统的政治学是公共利益分析方法,把群体行为看成是公共利益中的基本行为,似乎与独立的个人决定着自己的行为一样。

一个迫切而又饶有兴趣的问题就产生了:公共利益是从何产生的?在政治学的公共利益分析中,对此有三种不同的回答:(1)存在着一个可以称为是“理性者”的集团,他们以公共利益存在为前提,并以“公共品”来表示公众的意愿;(2)存在着一批理想家,他们认为公共利益存在于自然法则之中,因为这些人把自然法则看成是公共利益的近似物;(3)还有一批人认为公共利益是从一个不断冲突的过程中产生的,政府的政治就是为了产生协议,建立一致,减少不稳定性。这样的政策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

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研究方法是“私人利益方法”。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布坎南、唐斯(Downs)、塔洛克(Tullock)与麦肯(Mckean)都认为,不应该对私营经济和公共经济采用两套分析方法,好像在私营经济中是由利已主义和狭隘个人利益所驱使的个人,而在公共经济中是超凡至圣的国家,它是集体利益的反映,官吏们所追求的肯定是公共利益。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必须从上述虚构中摆脱出来。在公共选择领域,私人利益方法与在分析私人经济时一样,可以解释许多政治行为。他们说,国家不是神的创造物,它并没有无所不在和正确无误的天赋。国家是一种人类组织,在这里作出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国家的行动本身也要受到一些规则与约束的影响。这些规则与约束是人类创造的,它们不一定比其他任何社会组织的规则与约束更加正确无误。由此出发,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就是把经济市场与政治决策这两个人类行为的基本方面重新纳入单一的私人利益分析模式。

投票悖论以及解决思路

社会选择规则的准则

在考虑社会选择的规则时,得有一些最低的必要条件,这些必要条件是人类在道德伦理上可以接受的。阿罗在考虑社会选择的基础时,首先就想到要以一些起码的必要条件为前提。它们共有下述五项:

第一,个人理性假定。对于任何一组给定的个人偏好来说,社会选择规则必须产生一个社会秩序,这些社会秩序具有完全性与传递性。这里的完全性是指:对于任何两个不同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x与y,任何人或者认为x比y好,或者认为y比x好,或者认为x与y之间无差异,别无选择。所谓传递性是指:如果某人认为社会状态x比社会状态y好,社会状态y比社会状态z好,则他一定认为x比z好。

第二,与选择方案无关的独立性假定。在一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之间进行社会选择,只取决于各个个人对于这些状态的偏好顺序,而与别的因素无关。这样,如果选择只是在x与y之间作出,这时如x与w之间的关系变化了,则该变化与x与y之间的顺序无关。同样,如果w与z之间关系变化了,则该变化也不会影响x与y之间的顺序。由该假定,阿罗非常强调社会顺序产生了个人的偏好顺序,即如果一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保持不变,如果社会在这组状态之间所作出的选择改变了,则该变化必定来自一些个人的偏好的改变。

第三,帕累托原则。如果社会中所有人都认为x比y好,则社会顺序必定表示为x比y好。如果至少有一个社会成员认为x比y好,而所有的别的社会成员认为x与y之间无差别,则社会顺序必然显示为x比y好。

第四,定义域的非限制性假定。社会顺序必须按下列方式产生,即社会选择赖以产生的定义域必须包括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顺序。这就是说,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个人偏好顺序的定义域来产生某一个社会顺序。

第五、非个人独裁决定,即不存在某一个个人i。对于可供选择的x与y,如果i认为x比y好,则社会将严格地认为x比y好,而不考虑别的个人的偏好。

以上五条定义了任何一种从个人偏好导出社会或集体偏好,从而决定社会或集体选择的规则或过程所必须满足的伦理要求。而且,这些条件是确保制度内部的逻辑一致性的必要条件。最后,这五个条件是以个人偏好顺序为基础的,所以,集体决策排除了个人之间的对效用比较。

投票悖论

在以民主方式进社会行选择或公共选择的过程中,最常用的方式是多数投票法。多数规则要求:一项提案在付诸执行以前必须拥有n/2以上的拥护者(n是投票者的数目)。在政府的财政决策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多数决策形式:一是直接民主制,社会选择直接取决于选民的投票;二是代表民主制,有一些公民被选出来代表各部分公众的利益,然后由这些代表进行社会选择。

问题在于,多数决策规则能够符合前一节叙述的阿罗提出的五个必要条件吗?这也就是说,多数决策规则是一个好规则吗?让我们来考察以下例子:假定有三个人1、2、3,每人共同面临A、B、C三种选择,A代表政府高水平的财政预算,B代表中等水平的财政预算,C代表低水平的财政预算。每个人的偏好顺序以他对于这三个选择方案的排列顺序表示出来。下表代表这三个人的偏好顺序。

现在,让我们按多数投票规则来考察一下,当我们企图让这些个人的偏好转化为群体投票决策时会遇上什么问题。为了找出哪一个选择是多数结果,我们要对A、B、C三种选择方案进行比较。(1)比较A与B。由于个人1与个人3都认为A比B好,只有个人2认为B比A好,投票结果为2:1,A将胜于B。(2)再比较A与C。个人2与个人3都认为C比A好,因此C将胜于A。

这样看来,如果偏好是可传递的,C将获胜。但是,如果对C与B相比,个人1与个人2都认为B比C好,因此B将胜于C。换言之,投票过程的结果是不具有传递性的,该结果就不具有稳定性。因此,多数决策规则就不符合所有的阿罗条件。

这个投票悖论早在18世纪就被法国思想家马奎斯(Marquis de Condorcet)提出来了。阿罗的贡献在于证明,不存在一个社会选择规则能够满足他提出的所有条件。这就是由阿罗表述的不可能定理:如果我们排斥个人之间效用比较的可能性,那么,从个人偏好推导出社会偏好的唯一办法就是实行独裁统治。然而,对于非市场决策或者政府决策来说,阿罗所揭示的重要内容在于:独裁是违反社会选择的必要条件的,而所有五个基于人类理性与道德原则的必要条件在逻辑上又是不能同时满足的。对于福利经济学来说,阿罗不可能定理无疑是一个重要成果,因为该成果对于社会福利函数的存在性提出了疑问。由于阿罗不可能定理与他提出的五个条件关系密切,由此,后人为了解决投票悖论,总是试图修正这五个条件中的某一个,受到最严厉抨击的是第二个条件即与选择无关的独立性。

单峰偏好

单峰偏好定理的提出本身正是经济学家企图放松阿罗五个条件中的某一个,从而摆脱投票悖论的一种尝试。这是由邓肯·布莱克(Duncon Black)在1958年出版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Theory of Committ s and Elections》,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58)一书中作出的:他认为,通过对个人的偏好进行适当限制,使其适合于某一种类型,则多数决策结果就满足可传递性假定。布莱克对个人偏好提出的特殊类型就具有单峰形状。这种单峰形状的个人偏好类型可被说明如下:

我们可以对A、B、C三种选择目标进行比较:当A与B相比较时,B将胜于A;当B与C比较时,B仍将胜于C;当A与C比较时,C将胜于A。这样,在以上例子中,给定一个特殊的个人偏好结构,多数决策的结果满足可传递性,

社会选择的偏好顺序将是BpCpA(这里p表示“偏好(prefer)”即前者比后者更可取)。

为什么称表4.2所示的个人偏好类型为单峰型呢?可以用图4.1加以说明。

图4.1(a)表示表4.1上的个人偏好结构,而图4.1(b)表示表4.2上的个人偏好结构。图4.1(a)与图4.1(b)的区别在于,在图4.1(b)中,三个人的偏好线都是单峰形状的;而在图4.1(a)中,个人3的偏好线是双峰形的,该线先是从某一峰顶上往下降,然后又往另一峰顶上升。

对单峰型的个人偏好结构有以下评论:(1)在单峰型的个人偏好结构中,多数决策的结果现在具有稳定性。在4.1的表式中,社会偏好不具有传递性,是循环的,于是,投票结果是不确定的。现在,在单峰偏好下,循环被打破了,从而产生了一个稳定的结果。(2)单峰偏好虽然克服了投票悖论,但它违反了阿罗关于“无限制的定义域”的假定,即单峰偏好是依靠把个人偏好限制在单峰状态为前提的。(3)单峰状态究竟在实际中是否存在?布莱克认为,在大多数场合,个人的偏好结构会呈现出单峰形。为什么呢?假定A代表低水平的预算,B代表中等水平的预算,C代表高水平的预算,在概率上说,CpApB的个人偏好顺序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因绝大多数人不会既认为高额预算比低额预算好,又认为低额预算比中等规模的预算好。1970年,G·塔洛克与R·坎贝尔(R.Campbell)在《小型投票体系的计算机模拟》(《Campnter Simnlation of a Small V oting System》,Economic journal,28,1970)一文中指出,如果以n代表个人偏好的理想目标个数,以m代表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那么,在多数投票规则中不可能存在获胜

者的概率是m、n的函数,可写成:

P()=A(m,n)这里,表示不存在胜利者,A表示函数关系。该函数

是一个增函数。这说明,只要m增加,或n增加,或m与n都增加,则多数投票的结果很可能是势均力敌、不分胜负的。这还说明,在一个高度统一的社会中,个人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偏好或意愿的一致性。这意味着几个人或更多人会共同抱有一个理想目标,于是n减少,使多数投票产生胜利者的可能性增加。

塔洛克还指出,在现实世界中,投票者的个数总是大大超过供投票选择的社会状态的个数的。这时,出现投票悖论的概率是如此的小,以至于在实际可以不考虑它。这时,出现一致的概率就很高,而再提出或拥护另一个选择方案的成本会高于该方案能带来的利益。如果实际的多数投票结果确实靠近中间状态,则该结果将被大家所接受。显然,塔洛克的分析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是有待于经验证明的。

可以肯定的是,塔洛克后一段话是非常有助于说明直接民主投票制与间接投票制之间的差异的。在直接民主投票制下,参加投票的人数总是大大超过被投票表决的方案个数的,这时出现投票悖论概率很小;而在代表制投票方式(间接投票制)下,如在英国,投票者总是限于保守党、工党与别的大党之间,由于投票者数目减少了,就使投票难以达到一致的结果。这说明,在一个社会可供选择的状态的个数已定的前提下,决策程序越是不民主,则投票结果就越是不确定、不稳定,政府政策就越是易变,于是,会越是依赖于专制型决策。

偏好强度

在以前的分析中,简单多数决策模型没有考虑个人表示他的偏好强度的可能性。那时,我们只是假定一人一票,将这一票投在某一个他认为是最理想的方案上。而在市场上,消费者是可以表示自己的偏好强度的,即他可以对自己中意的物品支付较高的价格。这较高的价格就显示了消费者的偏好强度。模仿市场价格机制,我们可以设计出另一种多数投票程序,这叫做“打分投票制”(“point voting system”)。假定有3个投票者,每人被给予100分,允许每人将100分分别打在A、B、C三个不同的方案上,对每个方案打多少分就显示了投票者的偏好强度。其结果可以用表4.2说明。

投票结果是:政策A得了125分,是三个方案中得分最多的一个,A因此是获胜者。

打分投票制的好处是,投票结果不会出现循环,因此可以保证传递性。但是,该制度容易出现不分胜负,即可能两个方案得分相同。最后,打分投票制尽管可以避免投票悖论,但它违反了阿罗理论体系,因为打分投票制是以偏好可以被衡量与比较为前提的,这是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的。然而,打分投票制不失为解决投票悖论的一种思路。

投票交易

证明偏好强度的另一种方式是投票交易。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的情形:由多数人同意产生的结果所带来的好处是小于少数不同意该方案的人为此所付出的代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少数人为了防止以上结局的出现,是愿意进行投票交易的。可以举例如下:议会中有一部分议员代表一部分选民X 的利益,他们主张增加政府支出,以减少失业;议会中另一部分议员代表一部分选民Y的利益,他们主张增加政府的教育支出。如果前一部分人的偏好对于教育经费是否增加是无差异的,后一部分人的偏好对于减少失业所支出的经费也是无差异的,则这两部分选民所赖以代表的议员们之间就存在着投票交易的余地,即相互投赞成票。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预算决算过程中,投票交易是屡见不鲜的。布坎南与塔洛克论证道,这种投票交易无论从资源的有效配置还是从福利分配的角度看,都使多数投票制更加有效了,因为通过个人之间交换股票,一个更易于被通过的结果就可能确立了。从这一意义上看,实际生活中的投票交易也是解脱投票悖论的一条出路。

关于政治行为的经济理论

第2节所介绍的是公共选择学派的一个重要理论,即关于公共选择程序与规则的理论,简称投票理论。这一节将介绍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方面的理论,即关

于政治行为的经济理论。

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

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并不为零。在公共选择中,我们更应考虑交易成本。前面已考察过简单多数法与打分投票法这两种公共选择的规则,除此以外,还有一人多选区投票制、比例代表制模式,当然还有一致投票规则,即只有100%通过,才能使一项政策得以实行。每一种公共选择规则都有其交易成本。在布坎南与塔洛克看来,应根据交易成本最低原则来决定采取哪种公共选择的方式。

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包括:选择(投票)制度的行政管理成本,决策过程的参与成本以及投票结果与分配方面的效率成本。拿决策过程参与成本来说,又包括一些项目:(1)谈判成本,即为了征得一批社会成员同意采纳某项征税或公共支出子方案而必须付出的代价;(2)由于某项提案被延迟执行而付出的机会成本。显然,决策成本会随着共同体的增大而增加的。

如何选择某种交易成本最小的投票规则呢?可以用图4.2表示一致通过规则的成本变化。

在图4.2中,横轴表示共同体成员的数目,从1个人开始,表示成员最大点;纵横表示预算的配置方面的效率成本(E)与决策成本(D),E即预算的效率成本会随人员增加、预算规模扩大而递减,但D即决策成本会随人员增加而递增。为什么会这样呢?当实行一致通过投票规则时,100%投票通过,成员

为,这说明预算在资源配置、收入转移方面是人人满意的,因而其效率

成本为零;但是,为了使一致通过的投票者增到,决策成本肯定会增加

到顶点。由E+D线即总成本线,就可以决定采取哪种有效的投票规则。在E+D 线的最低点,效率成本方面的边际减少量正好等于决策成本方面的边际增加量。

这时,有效决策规则就将要求,任何方案只有获得比率的成员同意之后才能付诸实行。

以上讨论说明:(1)没有理由相信简单多数投票规则是一种有效决策规则。在该例中,简单多数投票规则只要求高于比率的投票人拥护就可通

过决议案,但这就不一定恰好符合比率那一有效点;(2)没有必要追求100%通过的投票原则,因为它会造成公共选择的交易成本太高。事实上,实行“一致原则”,等于承认任何人都拥有否决权,这会造成少数人的苛政。

中间投票人定理与投票人行为特点

中间投票人定理

实际上,在介绍塔洛克的单峰定理时,已经涉及到了中间投票人定理。单峰定理假定每一个投票人不会以为中间状态太差,即他只能走一个极端,不可能同时走两个极端。这实际上就隐喻了大多数选票会投在中间方案上。中间投票人定理本应在前一节介绍,但因它与政党、官僚理论关系密切,故放在这里介绍。

正式提出中间投票人定理的,是A·唐斯(A.Downs)。他在1957年出版的《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New Y ory)中指出:如果在一个多数决策模型中,个人偏好都是单峰型的,则反映中间投票人意愿的那种政策会最终获胜,因为选择该政策会使一个团体的福利损失最小。

中间投票人定理可以被说明如下(见图4.3):假定有3个人,他们对于公共

品如警察保护的需求曲线如所示。每个人都面临OP高的

公共品价格,在既定的价格水平OP上,个人1最偏好的公共品产出量为OQ[,1],个人2最偏好的公共品产出量为OQ[,2],个人3最偏好的公共品产出量为

中间投票人定理在公共选择学派的政治行为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家,要想赢得极大量的选票,必须使自己的竞选方案与纲领符合中间投票人的意愿。

投票者的行为特点

在社会选择或公共选择中,主要的当事者有三类人:投票者、政治家与官僚。这里先分析一下投票者行为的特点。

第一,在投票过程中,投票者在某个提案或某个问题上会形成一个势力集团或院外集团,参加这种集团的个人分担集团组织的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这种势力集团的活动是财政预算超支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共支出会超过中间投票人偏好所满足的程度。

第二,缺席投票,即投票过程中参加投票的人不满足。缺席投票的原因在于:首先,投票活动本身是一项公共品,个人总想当“无票搭车者”(“fr rider”);其次,个人参加投票应该有净所得,即要使E(B)-C≥0。这里,E(B)是投票者对参加投票的期望利盖,即E(B)=PB;C是投票者因参加投票所付出的成本。

如果个人发现某个政党的纲领正好与他个人的所有要求大相径庭,而且投票结果是无可挽回了,则这个人就会不愿意参加投票,因为他个人的E(B)将很小;或者,如果两个政党的竞选纲领或可供选择的提案非常接近,对个人来说几乎无差别,这时E(B)也会很小,投票人也会弃权。

官僚理论

基本假定

A·唐斯在《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中提出两个基本假定:(1)投票者所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2)政党、官僚与政治家们所追求的是选票最大化。

他在该书中说:“在我们的模型中,政党所感兴趣的并不是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相反,每个政党所追求的只是通过获得最多的选票从而再次被选上。因此,如果政府确有能力使社会向帕累托最优移动,这也只有通过别的政党的竞争才能达到,……所以,关键在于政党之间的竞争是否总是迫使政府向一种帕累托最佳状态努力。”

这样,在唐斯的模型中,(1)政治家是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而不是追求某种意识形态的目标或者公共利益的;(2)政治家是凭选票的极大化才能实现自我利益的;(3)政治家是以自己提出的社会改革方案或政策来争取选票的;(4)政治家提出的改革方案,只有符合中间投票人的效用偏好,才能实现选票极大化。

以上四条,把政治家的追求目标与投票人的效用偏好联系了起来,是唐斯的政治家效用函数的基本思想。

官僚机构的特点

布坎南认为,尽管某些私人机构也提供某种公共服务,但是,由官僚机构提供公共品与由私人企业提供商品与劳务之间,存在着以下三大基本差别:第一,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竞争。这种竞争当然是指提供同种公共品的竞争。缺少竞争意味着缺少刺激,从而降低公共部门服务的效率;

第二,公共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追求利润作为自己的目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降低成本,公共机构不以赢利为目标,就难以降低成本。当某个公共机构压缩了支出后,余留资金不是转入下一年的基金,就是上缴国库,这不利于鼓励官僚们节省开支。

第三,公共服务通常不是以价格形式出售的,因此,社会成员对公共机构的评价不能像市场价格那样敏感。

官僚们不追求公共机构的利润,那么,他们追求什么呢?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官僚们所追求的是高薪、特权、权力、恩惠等等,而这些都是与财政预算的规模正相关的。由于中间投票人的意愿在实际生活中是难以准确地显示出来的,因此,官僚们总会扩大预算规模,造成公共品的生产过剩,而公共品生产过剩就是国家机构太大的同义语。

商业循环的政治理论

商业循环的政治理论是前述唐斯的选票最大化模型的一个应用。在选票最大化模型中,政治家、政党、官僚们的行为是与投票人的效用偏好一起发生作用的,因此,追求选票最大化的政府在商业循环中,就不再是一个被动的外生变量,而是一个内生变量,它的行为影响着价格、产量与就业量的周期。追求选票最大化的政府是通过三个渠道来影响商业循环的:(1)影响政策目标的确定比如,是压低通货膨胀还是减少失业,或者促进经济增长,或者实现某个收入分配目标;(2)影响政策的搭配,比如在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进行替代;(3)影响政策手段的选择,因为不同的政策手段具有不同的分配后果。

以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来解释商业周期与以新古典学派的宏观经济分析法

来说明商业周期是不同的。图4.4就说明了两者的差异。PP线是一条标准的短期菲里普斯(Philips)曲线,W[,0]、W[,1]线分别代表不同的福利函数曲线。从W[,0]向W[,1]运动,表示福利水平的上升,因为在W[,1],通货膨胀与失业水平都比较低。如果按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丁伯根(Tinbergen)的分析,经济政策将选择菲里普斯曲线上的点6,因这一点使社会承受的通货膨胀率或者失业率为最低;在别的点上W与PP线相交,则要求W[,0]外移,这意味着福利水平下降。如果按照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把社会看成是一个由7个人所组成的集团,每个人对通货膨胀和失业都有自己的偏好,于是,选票极大化的结果是满足中间投票人的偏好,即政策选择会是点4。

一个追求选票极大化的政府如果发现失业对公众的危害大于通货膨胀对公众的危害,那么,这个政府在选举以前,就会力求降低失业率,而放松对通货膨胀的控制,使通货膨胀率上升。于是,失业与通货膨胀将随着选举的定期举行而呈现出周期性来。这种周期性如图4.5所示。当选举结束时,政府就要采取紧缩政策,以求降低通货膨胀率,使得失业率得以上升。

小结

1.公共选择理论所研究的是个人偏好与政府公共选择的关系,从财政学的角度看,就是研究消费者作为投票者如何对公共品的决定表达意愿。本章介绍了三类表达意愿的途径:通过选票箱、通过选票交易、通过形成势力集团,以这几种方式来影响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品的数量、结构与质量。

2.公共选择理论是在阿罗不可能定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公共选择学派的经济学家没有对定理的内容及其证明过程提出怀疑。但是,他们从实证的角度提出:在实际的政策决定过程中,公众是可以参与政策决定的,其原因是个人的偏好经常呈单峰型的,公共选择的结果很可能是中间投票人的意愿。

3.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背景是有一个发达的市场机制,在政治生活中存在着多党制。因此,公共选择理论所描绘的是西方国家财政决策中的过程,它不应该简单地搬到社会主义经济与政治分析中来。比如,我们不能以选票最大化与追求私利这些反映西方政府官僚的行为假设来讨论中国的政府机构行为,而应该以“公仆”的观点来分析政府行为。

4.公共选择理论要作为一种工具来分析社会主义财政决策过程还不具有直接的可能性,但是应看到,从1978年以来,中国普遍实行放权让权、减税让利,行政性分权的势头在滋长,地方割据的倾向在加重,个人利益、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在发展,这些从本质上讲,是属于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课题。因此,应该重视公共选择理论对我们的启发。

5.公共选择学派把政治决策与经济领域统一起来分析,这在财政学是必要

的。他们提出的“商业循环的政治理论”,即使在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周期时也是有借鉴作用的。他们指出,由于投票者形成的势力集团的影响与官僚们追求私利,有可能造成公共支出过度,这对于我们分析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赤字原因,也具有启发性,比如中国1984年行政性超支就占财政赤字总数的70%以上。

思考题

1.公共选择学说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2.如何理解投票悖论?

3.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4.如何理解投票交易?

5.什么叫单峰定理?

6.唐斯的官僚理论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政府的经济作用:公共选择和外部经济效果

政府在先进的工业经济中具有日益扩大的作用。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反映出来: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增长;国民收入中用于转移和收入-扶持支付的日益增长的份额,以及经济生活调节的急剧增加。

因此,我们在本章的A节中考察一下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政府的增长;B节转向更带有分析性的政府作用的问题,包括现代的公共选择理论。最后一节把公共选择理论运用于外部经济效果。在下一章,我们将分析政府的税收与支出方案。

当然,政府的经济作用不能被整齐地分开并置于两章之中。我们已经在第二编和第三编中看到了在决定通货膨胀和失业的将来发展时货币与财政政策所起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讨论微观经济学的第四和第五编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如何使用经济调节和反托拉斯政策来控制垄断。但是,在这章中,我们想更综合地看看政府经济政策的标准与现实。

在开始时候必须提醒读者,近来选民的意见有着分歧。一些选民想要扩大政府的活动范围;其他人则要继续里根政府对大政府的攻击。不论你的观点是哪一种,对实际趋势的冷静分析是有益的。

A.政府的增长和职能

政府的增长

政府不能通过简单地劝告民众减少污染,具有创新精神,保卫边界,或者把钱给与穷人来持久地影响经济活动。为了达到公共目标,政府必须制定征税、支出或调节经济活动的法律。

政府影响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是:(1)税收,它用来减少私人消费或投资从而释放出资源以供公共支出,而且它也包括那些鼓励或阻止某些种类的经济活动的税收;(2)支出,它诱导厂商或工人去生产某些产品或劳务,而且它也包括那种提供收入扶持的转移支付(如福利支付);以及(3)调节和控制,它指导人们进行或停止经济活动。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政府一直日益增长地依赖于所有这三种手段。

支出和税收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支出和税收总和占有我们整个国民收入的1/10稍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战争的努力迫使政府消耗了已大大增加的国民总产量的一半。在本世纪中,美国各级政府的每年费用从1913年的仅30亿美元,增加到80年代中期的14000亿美元。

在一个多世纪中,国民收入和产量都在上升。与此同时,在大多数的国家和社会中,政府的支出甚至上升得更快。每一个非常的时期--每一次战争、每一次萧条、每一次对贫穷和不平等增加关怀的时期--都扩大政府的活动。但是,在这种时期结束后,支出似乎从来不退回到原有的水平。

政府支出包括联邦、州和地方的支出。在这个比例或半对数图形中,下面的两条线比上面的GNP线具有更陡的斜率,这表明税收和支出比整个经济增长得更快。(资料来源:美国商业部和财政部)

图32-1表示同国民生产总值相对比的政府支出和税收的趋势(是对美国各级政府而言)。除此之外,图32-2指出:相对于穷国而言,富国倾向于收更多的税。(注:图32-2不仅仅包括那些为抵消政府购买产品和劳务开支(军舰、警察、立法者、文官、士兵,……)所征的税,它还包括为支付给与贫穷的人、病人、以及退休的人的再分配的转移支付所征的税。)

图32-2表明西德--那些领导反对税收运动的有钱的保守派的宠儿们--具有比美国更沉重的税收负担。没有一个关于税收负担和公民福利之间的关系的简单法则能够说明各国财政情况的真正的差异。

政府控制和调节的增长

集体支出的增加仅仅是事情的一部分。除了支出和税收的迅速增长以外,还有一个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和规章的大大的扩充。

19世纪的美国也许处于任何经济所能达到的被托马斯·卡莱尔称作为“无政府状态加上警察”的自由放任的状态。其结果是,在一个许多人都享有追求他们的理想和经济抱负的很大的个人自由的环境中,一个世纪的迅速的物质上的进步。但是批评者也看到了这种自由放任的田园诗般中的许多缺点。他们目睹了周

期性的经济危机、极端的贫困与不平等、跟随着根深蒂固的种族的以及性别上的歧视而产生的奴隶制度,以及由于污染而造成的有毒的水、土地及空气。揭露公务人员不当行为的人和进步人士要求对资本主义加以控制,以便使人民能够驾驭这种不易控制的动物,使之更富有人道主义。

逐渐地,从19世纪的最后10年开始,政治领袖们抛弃了那种认为“政府管得越少就管得越好”的信条。在不断遭受反对的情况下,西奥道·罗斯福、乌德鲁、威尔逊、富兰克林、罗斯福和林登·约翰逊诸总统把联邦对经济控制的范围扩大了,并发明了新的调节的以及财政的工具来同他们的目的相适合。

政府在宪法上的权力被广泛地加以解释并被用来“维护公共的利益”和“督察”经济制度。公用事业和铁路被置于国家的管理之下;在1887年,成立了州际贸易季员会(I)来管理州际的铁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以及其他的法律在1890年后被用来反对“限制贸易”的垄断的联合。

和发达国家相比,贫穷和较不发达国家的政府的税收和开支在国民产值中所占的份额是比较少的。随着富裕而到来的是:较大程度的相互依赖和满足社会需要的愿望以及较少的支付私人必需品的需要。(资料来源:OECD,IMF,UN;作者增添最新的材料)

在1913年以后,对银行和管理变得更加彻底,建立了作为中央银行的联邦准备制度来控制各商业银行;自从1933年以来,大多数的银行存款均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保险。正如我们在第二十三章中所看到的那样,在新政期间,一整批工业处于“经济调节”之下:政府制定价格、退出与进入行业的条件以及安全标准。受调节的行业有航空、卡车、驳船以及水路运输;电力、煤气和电话公用事业;金融市场、石油、天然气,以及输送管道。在70年代中期,当经济调节达到高潮时,许多人担心美国正在变成一个由调节机关管理的计划经济。

除此之外,“社会的调节”也增长很快,尤其是在70年代。受本世纪初期的揭露公务人员不当行为时代的启示,通过了纯粹食品和药物法。然后,从60年代中期开始,通过了一系列有关调节矿井安全以及而后的更为一般意义上的工人

安全的法令;确立了对空气及水的污染以及危险物质进行联邦调节的体制;批准小汽车及消费产品的安全标准;控制露天开采;以及管理核电站安全和有毒废料。

到了70年末期,调节的范围之大使许多人看到了“政府的第四部门”--调节机关。反对新调节方案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调节的进一步增长在里根年代突然地停了下来。

政治的演变随着时间的消逝,前一时期中为激进的说法在后一时期中成为大家所接受的、甚至是保守的思想。州和联邦的立法机关扩大了它们立法的范围,包括:最低工资的法律;强制性的劳动事故的赔偿保险、养老金、医药津贴;童工、女工和男工的最长工作日法;工厂条件的规章制度,强制性的集体协议以及公道的劳资关系法。当公众已经接受这些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限制时,资本主义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私有财产越来越不是完全私有的了。自由企业也正在加速地变得不那么自由了。

要想理解政府权力越来越大的倾向,我们必须从历史的角度来加以考察。每一个新的步骤都在双方造成强烈的政治情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社会保险”制度在30年代被看作成是一种社会主义不祥的突破。今天,一个敢于对社会保险的智慧表示怀疑的政治家将被赶出他的或她的地区。那些思念着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的人们则须加入奥马尔·卡袁悲伤的歌声:

移动的指头在写;并且已经写成,

它继续移动:用你全部的智慧和虔诚也休想诱使它回过来取消哪怕是半行,你所有的泪水也不能洗刷掉一个字。

我们的历史充满了大胆的和鲁莽的试验--国家采用新的思想以对付新的问题。过去的十几年也没有脱离这种试验的冲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供给方面的减税、浮动汇率、大胆的控制污染的管理方案、货币主义的金融政策,以及对航空、卡车和证券市场管制的放松。一种既定的政府权力的扩大或收缩所产生的影响是什么?它造成了混乱和浪费,还是造成了安全的增加、更大的效率,以及更多的就业?遗憾的是,只有等到事件发生后很久,历史才将作出判决,并且甚至于在那时,还不能作出判决。

§.政府的职能

现代经济学的炮火主要集中在市场的问题上。然而当工业经济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变得具有更多的公共成份和较少的私人成份时,这种炮火重点就有一些脱离目标的问题了。近年来,为了矫正这种不平衡,经济学家和其他人已经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被称为“公共选择”这一新的领域中来。这是关于政府决策的研究。它探询政府购买什么产品,为谁来分配政府计划的成本和受益,以及如何生产政府产品。

我们在本节中以论述政府经济职能的规范理论开始,接着在B节中讨论政府决策的实证或描述的理论。然后我们以这些原理在重要的外部经济效果的公共政策问题中的应用而结束。

我们先来获得一幅政府如何指导经济并同经济相互作用的图画。现在让我们退一步并试图从数以千计的不同种类的政府计划的浑沌中理出些条理来。在一个现代的混合经济中,政府执行的主要经济职能是什么?实际上,有四种职能:确立法律体制

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

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

建立影响收入分配的方案让我们逐个加以研究。

法律体制

第一种职能事实上超越了经济学本身。政府定出有厂商、消费者,以及甚至政府参加的经济比赛的规则。它包括财产的定义(私有财产是如何的“私有”),契约和商业企业的规则,我们在第二十九章中讨论过的工会和资方的相互的义务,以及决定经济环境的众多的法律和条例。

从许多方面看,关于法律体制的决定产生于远远超出简单的经济学范围的考虑。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其说是依据精炼的经济的成本-效益分析,还不如说是对广为接受的关于公平的价值及其观点所作出的反应。但是,正如下面的例子将显示的那样,法律体制能够对经济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在19世纪,厂商不对那些在不安全或不卫生的工厂中工作而生病的工人负责;并且,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次品,他们无人求助。结果是什么呢?数千种职业病出现了,并且数百万美元花在那些意在治愈所有疾病的“蛇油药”上。

在过去几十年中,法律体制已慢慢地发展起来。现在,如果工人从事的工作使他们致病,厂商可以被起诉。例如,数以千计的工人在他们身患癌症以后对石棉制造商提出了起诉;在这些要求的重压下,一家大企业,曼威尔公司破产了。厂商对次品越来越负责。在许多州,如果一辆小汽车是一个不坚固的“柠檬”,你可以退货。

变化中的法律环境的结果是,厂商现在必须更加注意工作场地的安全以及产品的质量。这种关心大概会使我们的社会成为一个风险较少的社会,但是它无疑会减少厂商在法律风险很高的领域中革新的愿望。

我们已经看到政府如何确立法律体制,下面就来讨论政府的三种中心的经济职能:稳定、配置和分配。

宏观经济稳定

政府,主要是联邦政府的第一个经济职能是宏观经济上的。正如我们在前面的第五章到第十七章中所看到的那样,现代政府一般试图减缓经济周期的波动--防止持久的失业和停滞的增长,并试图“逆转”需求通货膨胀之风。被使用武器主要有两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中央银行是被赋予发行货币和控制银行储备权力的银行家的政府银行。我们看到过我们的中央银行,联邦储备如何为实现高就业、生产增长,以及价格稳定而运用货币和信用政策。

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以来,政府就一直拥有对货币的法定的权力。但是仅仅在过去的50年中,政府的财政政策--公共支出和税收的改变--对失业、总生产、收入,以及价格水平具有深刻影响这一点才普遍地得到承认。

稳定政策可以帮助缓和失业的起伏或者可以抑制通货膨胀的过度。但是,错误的稳定政策能够使经济周期恶化。

政府能不能设法保持中立的政策,或者完全不要政策?由于政府规模很大,要求放弃财政或货币政策就像是在要求死亡。放任不管,预算绝对不会平衡。货币不能控制它自己。试图在每个月或每年都平衡预算或保持不变的货币增长率的政策涉及到深思熟虑的社会选择。这些政策只能由它们的结果来作出评判。

配置

政府的第二个中心的经济目的是协助社会得到它所需要的资源配置。这是政府政策的微观经济的方面,关系到经济生活中的什么和如何的问题。它包括农业政策、工业政策、计划的或集中的配置、不干涉或自由放任的方法--社会在一个特定时间内所选择的任何一种市场经济和统制经济的组合。

我们的经济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市场经济。对于任何微观经济的问题,第一个假定就是,市场将被允许来解决现存的经济问题。

但是,我们为什么有时候选择其它方法?为什么政府常常采取否定市场供需所决定的配置的选择?

极端的自由放任首先假定所有产品都可以由完全竞争的企业在任何生产规模上被有效率地生产出来。然后假定所有产品都像面包块那样,整个的一块可以被切割为用于不同个人消费的部分,从而我从总量中消费得越多,你就消费得越少。然后进一步假定不存在象空气污染的溢出或外部经济效果。最后再假定每一个人最初都有相同的得到人力和自然资源的权利,在一切意义上都有同样的机会,以及能够自由地从事任何活动,很像在早期开拓边疆时的日子那样。

如果所有这些理想化的条件都得到满足,那么混合经济还有任何存在的必要吗?难道看不见的手不能提供一种完全有效率的和公平的生产和经济果实的分配吗?为什么还要任何政府的经济职能呢?的确,这样一来,由于我们人类社会被认为是一种独立原子的排列,我们之间绝对没有有机的联系,为什么我们还谈论什么“社会”呢?

然而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人们与地区之间存在着劳动分工,并且如果像我们在第三、四和第三十一章中所描述的价格体系能顺利运转的话,那么上面描述的法律体制就将很快成为必须了;要靠政府法庭和警察的力量来确保诚实、履行合同、非欺诈和非暴力行为、免于被盗和外部侵略,以及保障财产权的立法。

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种有着最小政府的自由放任的情况--的确,如果上面列举的理想条件真正具备的话,它可以是一个好的制度。

现实的相互依赖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中,前面所列举的理想化的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在一定程度上都被破坏。市场不是理想的。存在着市场失灵。

能力、机会,以及财产的所有的确显示不同,取决于生物学的和社会的历史。一些集团正在或者一直受到全面地歧视。事实是,许多物品的生产只能在远大于真正的完全竞争的规模下才能最有效率地被生产出来。并且不受管制的工厂确实倾向于他们的废物投到空气、水和土壤中。

正是这些市场失灵占据了本书微观经济分析的核心。让我们简要地复习一下这些市场失灵如何导致对政府行动的要求:一个也许导致政府监督的领域是完全竞争被破坏的领域。正如我们在第二十三和第二十四章中已经看到的那样,政府也许要使用反托拉斯政策或管制,或者甚至解散大企业。

在存在外部经济效果的地方--太多的空气污染或太少的智力投资--政府就要干涉。在本章的后面我们将看到,政府需要对污染企业的排出物实施管制或对基础科学提供资助。

在那些由于歧视的存在使一些集团保持“非竞争”地位的地方,正如我们在第二十八章中所见到的那样,政府就会决定进入来打破这种障碍。

很清楚,在可能存在的配置问题的议事日程上,有许多地方需要政府来加以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线索 现代公共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或者collective choice)发端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Arrom)的经典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 alue, K.A.Arrow,1951)。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间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假如大家没有对自己的偏好进行分门别类地设定共同的标准,又假如有两个以上的投票人和两个以上的选择,则人们就不可能制定出达到一致的集体选择的投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合理的共同的决定只能来自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这时,政府就不单是负责代表个人潜在的共同偏好的估价人了,因为所谓共同偏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有时又极不协调一致,所以,政府在集中和协调它们时拥有很大的主动行动余地。 以上就是称为“阿罗悖论”的思想。这个结果证明: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罗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被引入公共财政学,就是由于它促使人们对于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进行思考:国家干预是否可能产生更有效或更好的结果?而所谓“更有效”和“更好”,究竟指什么?后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规范的考察,前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考察。因此,后人在两条不同的路线上继续阿罗纳工作,其中一条路线偏重于逻辑的、数字的分析,属于规范的、形式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森(Sen);另一条路线侧重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行为的分析,这就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做的工作。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主要有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是“政治市场”学说,把国家的预算决策过程看成是类似市场的由公共品的供求双方相互决定的过程。这个学说的中心是对投票制度的分析,其中特别是对“中间投票人”等定理作了论述。“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发现者邓肯·布莱克(D.Black)在1948年指出,多数选举制度最终会使人们选择的政策成为符合“中间”选民偏好的政策。该定理表明,对社会来说,该选举制度远远不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从理论上讲,可行的选举中最好的选举法是一致通过法(Lidahl均衡就贯穿了该法),而由于寻求一致,会要求人们付出极高的“交易费”,所以该法是很难实行的。1962年出版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的《一致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nsents》)就是论证这一论点的。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个研究成果是对财政制度中官僚主义行为的分析。塔洛克发现,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主题始终是:在国家或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的偏好与政府作出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在个人与政府机构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许多种可能性:(1)习惯或宗教法典,即依靠共同接受的习惯或宗教法典作出有关共同事务的决定,我们可以在原始部落中发现这种集体选择的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有三个学派,他们是罗切斯特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弗吉尼亚学派。 罗切斯特学派:赖客是该学派的领袖人物。该学派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用数理方法来研究政治学,在投票、互投赞成票、利益集团和官员研究中使用数学推理;二是坚持把实证的政治理论与伦理学区分开来。其更多的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和政治行为的博弈理论。赖客认为,政治活动是一个博弈过程,政党竞争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所得是另一方所失,每个政党的最优策略是让对手规模尽可能大,而自己只需保持略有优势(有时甚至是一票之差)就可以战胜对手。因此,在多数票选举制度下,最终将会形成在规模上略有差异,但仍然是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因而,冲突和冲突和解是公共选择理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学派始终一贯地把实证的政治理论用来研究选举、政党策略、投票程序控制、政党联盟形成、立法机构和政府官员。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该学派论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理论性的和抽象的,基本上不涉及制度内容。这一派的成员大多对西方传统的政治学偏好制度主义持反感态度,而注重空间投票模型的研究。同时,该学派的大多数论著不讨论规范问题,他们试图站在中性立场上来研究民主选举中的多数票循环、互投赞成票所造成的缺乏效率、利益集团政治学、官员斟酌权等公共选择论题。 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有贝克尔、佩茨曼等。芝加哥学派的自由主义色彩尤其是“反历史”的色彩最为明显。该学派认为,经济学家可以观察、解释和描述历史过程,但是不能影响历史过程;改变这个世界的努力总的来说是枉费心机的,是对本来就稀缺的资源的一种浪费。根据这个基本思想,该学派排除了经济学家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以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芝加哥政治经济学建立在效用和利润最大化的强假设前途上,它从价格理论和实证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政府,把政府主要看作是受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的个人所利用的、在社会范围内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其否认政府是为公众谋利益的,它认为,政治市场只不过是满足起决定性作用的利益集团成员再分配偏好的技术上有效率的机制。它把私人

公共选择理论

一、布坎南的生平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1940年毕业于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41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芝大期间,布坎南受教于芝加哥学派创始人之一的著名经济学家F.H奈特,奈特属于自由派经济学家,布坎南受其影响很深,并曾为之撰写传记。1949年,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1955-1956年,布坎南靠富布赖特奖学金在意大利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研究,受到了欧洲财政学派的影响,从而使他对政治决策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从意大利回国后,1956-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麦金太尔讲座经济学教授,并于1958-1969年担任杰斐逊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968年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1969-1983年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及州立大学任教授,并兼任公共选择中心主任。1983年后到乔治·梅森大学任教。布坎南一生多次获得荣誉奖,并在多个重要机构任咨询职务。1962年创立公共选择学会,并于同年任美国南部经济学会主席。1967-1969年任美国经济学会执行委员,1972年任该学会副主席。1977年获迈阿密大学法学经济学中心颁发的法学经济学奖。1980-1981年当选蒙特·佩策林学会执行委员。1982年任美国西部经济学会副主席。布坎南的著作甚丰,主要有:《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1960年);《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与塔洛克合著,1962年);《民主进程中的财政》(1966年);《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1968年);《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在政治方面的应用》(与R.托尼逊合著,1972年);《自由的限度》(1975年);《赤字民主:凯恩斯勋爵的政治遗产》(与查理德·瓦格纳合著,1977年);《凯恩斯先生的结论:对于把经济理论滥用于政治投机活动的分析以及对宪法纪律的建议》(1978年);《自由、市场和国家:八十年代的政治经济学》(1986年)。 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背景 经济是现实的产物,经济理论也是为现实服务的,经济学理论之所以有其存在的价值,乃是因为它符合了它所处时代的要求;同时,现实的社会经济现象更是理论产生必不可少的背景。布坎南所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其产生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点。首先,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自由主义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作者:杜晓中国政治学 2003-10-13 以詹姆斯、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是本世纪60年代初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这一学派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通过对"法律——制度——结构"这一社会框架的研究,试图弥补传统西方经济学侧重个体在经济生活中的供求行为分析的片面性,从而解决政治学与经济学长期隔绝的问题。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原因 1.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理论成为西方经济学界的主导理论,受凯恩斯理论的影响,西方各国纷纷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随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政府职能进一步扩大,政府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造成了政府机构膨胀,资源浪费等后果,国家干预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复兴的浪潮。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反对国家干预,恢复自由放任。而公共选择理论则在这股声势浩大的反对浪潮中应运而生。 2.进入20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巩固,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从解释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转向对资源配置与效率问题的研究。在这同时,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以马歇尔为代表的一大批经济学家大量地将数学工具引入经济学,使用数学工具研究经济在给经济研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经济学家过分注重指标分析和模型建立,使经济学越来越抽象、越来越脱离实际。一些不满经济学现状的经济学者主张恢复古典经济学的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以分析"交易过程"为核心的方法论,并将这种方法论延伸到对政治市场的分析。 二.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引入对政治体制和政府行为的分析为基础的。在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中,政府与厂商、消费者具有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经济人"的假设只属于厂商和消费者,只有他们才是利己的、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在私利及贪欲的驱使下,对经济生活中自己的位置作出最有利于个人的判断和设计,而政府则是超出这一狭隘的个人利益的,政府以其自己的公正与准确超乎众人之上,在追求公众的利益之时,政府以它的公正赢得公众对它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公正与准确是政府固有的一种天赋。公共选择理论则认为,其实,政府官员与厂商和消费者一样,也是具有理性和私利的"经济人",他们也具有自己的动机、愿望和偏好,他们同样关心自己在政治活动中的成本和收益,在交易过程中他们也同样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样的人不可能仅仅因为从经济市场转入政治市场之后就由仔细求利的自利者转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利他者",政府官员作为单个的个人在政治市场上会对不同的决策规则和集体制度作出最有利与自己的反应(即公共选择问题)。 在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决策的机制或程序的选择时,这些机制或程序通过直接方式或者指定代表的间接方式,显示公民对广义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偏好。于是,在选民和国家之间就必须插入一个媒介——选举制度。但是,由于所采用的规则不同,影响选民、政治家或政党的有关行为的成本——收益也不同,因而会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结构。而且,不论以何种方式作出公共选择,最终实施社会决策的是官僚和官僚机构,其最终的决策也就很难体现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而特殊利益集团、官僚和立法官员追求私利的行为,一方面导致过多的公共物品供

西方行政学说史及笔记—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学派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是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的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学派在政治家的动机、政府干预、财政政策、民主制度等方面得出了一系列不同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结论。主要特征就是: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政治过程(即政治家、投票者、官僚们的公共选择行为,也即非市场的集体决策)。 1948年,英国北威尔士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1908~1991年)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集体决策的理论根据”的文章,首次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引入对政治行为的分析之中,该文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但当时并未产生太大影响。 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成型的阶段。这一阶段,布坎南等人主张恢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张在经济研究上回到古典学派,分析规则和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把政治因素纳入经济分析之中.此后,随着K·J·阿罗、J·M·布坎南和G·塔洛克等人相继发表有关非市场决策问题的论著。由此,一门处在经济学与政治学、法学交叉领域的新学科逐步形成了,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也是一种新的公共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其宗旨是要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的轨道,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传统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 早在18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出现了科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异常繁盛的局面。许多思想家相信,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可以通过精确的实证研究和科学推理得到解决。在法国科学院,博尔达(Borda,1733-1799)、孔多塞(Condorcet, 1743-1794)和拉普拉斯(Laplace, 1749-1827)这三位院士用数学方法对政治学中的投票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1784年,博尔达在科学院宣读了他的第二篇论选举形式的文章之后,他所提议的记分投票制被科学院用在院士选举之中,直到1800年,因一个新院士拿破仑的反对,才被废止。19世纪英国数学家和小说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也曾对委员会制度作过实证的分析。这些研究成果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一度湮没无闻,直到邓肯〃布莱克在用类似方法研究同样问题时,才重新发现和介绍了他们。在1991年的一篇文章中,G〃塔洛克将邓肯〃布莱克奉为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开山祖师(Founding Father)。这无疑是一种公允的评价。 继布莱克之后,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在《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1951)、安东尼·道恩斯(Anthony Downs)在《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奥尔森(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布坎南(Buchanan)和塔洛克(Tullock)在《同意的计算》(1962)中分别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稍后,人们发现,在公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本章介绍公共选择理论(Theory of Public Choices)。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因而也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是集体决策的过程和政治个体(包括选民和政治家)的行为特征,其研究重点是经济政策的制订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开创性地以人的自利为出发点,研究政治个体、政府和国家的行为,从而使人们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有了新的认识,有的学者从而提出了“政府失灵”的论点。 本章第一节简单介绍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发展、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论;第二节讨论投票理论,包括投票的规则、投票的中间人定理、阿罗投票悖论等,这部分内容是理解公共产品需求理论的基础;第三节介绍公共产品的需求理论,我们将分别讨论公共产品的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决定问题;然后简要介绍有关利益集团和寻租的问题;最后讨论政府失灵的理论。 第一节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的各个分支中,属于比较年轻而且影响不是很大的流派,但是由于其在理论方面的独到创见,使其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公共选择理论最主要的贡献在于把“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领域,推翻了以往认为政治家都拥有优良的品质、政府自然“为公”的传统政治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最早可追溯至1958年邓肯?布莱克(D. Black)发表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在这篇文献里,作者分析了投票程序对于公共选择的影响。然而,使公共选择理论真正成为一个经济学流派、并且不断扩大其影响的则是“公共选择”之父布坎南(J?M?Buchanan)。 1957年,布坎南和沃伦?纳特(Knight)在弗吉尼亚大学创办“托马斯?杰斐逊中心”,其宗旨是“促进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但是,其宗旨与当时流行的凯恩斯主义格格不入,在当时,人们对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表示了无比的信任,认为政府是天然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官员也都是道德高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谦谦君子”。因此,该中心备受校方的排挤。到1968年,布坎南和公共选择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塔洛克(G ?Tuock)不得不转往其他大学谋求发展。 1969年,布坎南和塔洛克来到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创办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并创办《公共选择》杂志。布坎南在1972年所著的《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明确指明这个组织的目标:“……我们将把40年来人们用来研究市场失灵的所有方法,原封不动地用来研究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这种“政府失灵”的思想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可,因为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经济深受“滞胀”之苦,人们开始质疑凯恩斯主义干预经济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但是,这个研究中心也是命运多舛,1982年,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做出决定,居然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作为一个单位(包括教员、职员、设施和学生)全部移交给了乔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另一个研究目标不同、但却有相同研究公式的学科则是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而社会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 theory)也是一个相关联的研究领域。 一、起源和公式 现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开始于政治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他在1948年提出了一套后来会成为中位选民理论(median voter theory)的概念,他也写下The Theory of Committees and Elections(1958)一书。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将他称为是「公共选择理论之父」(1987, p. 1040)。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 标签:杂谈分类:论文 [内容摘要] 布坎南等人在把国家视为“经济人”的基础上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用一种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一种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布坎南 一、时代背景 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法国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但主要还是来自19世纪。公共选择理论最初产生于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理论是公共选择的理论之源。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而不是单个的个人行为。在19世纪英法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模型中,国家被视为一种“不生产”的活动。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提出了政府的自愿交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他认为,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作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及其重要的。改革的方向必须集中于改变决策规则,而不是通过对决策行为人施加影响来改善预期的结果。布坎南高度评价维克赛尔的思想,并宣称在其论文中发现了提供公共选择理论的全部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做交易的政治。在这之后,一位瑞典经

济学家林达尔提出了公共物品理论。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庞塔雷奥尼等人的公债理论和国家学说,成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又一个理论来源。19世纪在欧洲大陆流行的霍布斯、洛克等人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论,也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布坎南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受业于奈特教授,他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研究经济制度、研究社会组织是怎样为有关的集体、为社会运行的学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布坎南的思想。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西方, 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殊的经济和政治背景。二战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日渐盛行,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良策。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加强, 政府干预的缺陷与日俱增。布坎南等人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的目的正是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缺陷。 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管理的经济学研究。它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用于研究集体的或非市场的政治管理过程。它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基本行为基本假设前提,依据自由的交易能使交易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分析公众的公共选择揭示政府管理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年代 公共选择理论于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80年代成为西方经济学界享有盛誉的一个重要流派。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我用了差不多两周的时间读完了《公共选择理论》,有的地方深奥难懂,即使翻回去再看一次也还是有许多理解不全面的地方,总之读完这本书,收获还是很大的。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二战后福利经济学中关于社会福利函数性质和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争论。公共选择理论指出人类社会有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人。它主要研究初级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 社会处在霍布斯自然状态下,人们只关心自己的生活,饿了就寻找吃的,困了就睡觉,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所以社会要摆脱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公共物品的提供不当还会导致逃票乘车问题。公共物品存在外在性,两个对彼此有不利影响的企业选址在相近的位置就会有消极的外在性产生。科斯认为,外在性产生的原因在于产权不明确。既然产权安排可以影响效率,那么,谁来界定和明晰产权呢?担负这种职能的往往是政府或某个自发形成的组织。政府确立的产权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这些组织的形成和决策的制定,也是一种集体选择行为。在实施产权的过程中,往往会有纠纷和矛盾冲突,因而就需要有协调机构或仲裁机构,这些机构的形成与决策也是集体选择的结果。 公共选择理论中,作者将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进行比较,认为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是同一个活动人,这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思想。经济市场企业家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利益而进行经济活动,政治市场上政治家们为了自己可以当选领导者进行选举。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政治活动中的经纪人范式将人的动机假设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被公共选择理论各流派所接受。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对公共选择理论中“经济人”范式的完善解读意义凸显。经纪人范式一定会导致政府失灵,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将市场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市场中,以避免政府干预政策的落实消耗过大成本。 我国实行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显然提倡两党制和多党制的公共选择理论不适用于我国,它虽产生于西方,但对我国政府仍有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将政府行政机构及其内部的公务人员统称为官僚。官僚的职责是接受政治家的指令,贯彻执行既定的方针政策,但官僚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官僚对公共决策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决策的参与者,同经济生活中的每个人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以个人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在政治活动中他们也会遵循这一目标。西方官僚理论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垄断官僚理论和竞争官僚理论。从西方学者研究的官僚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的管理低效、资源的浪费问题是困扰全世界的普遍问题,不是我国特有的。但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原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从没建立起像发达国家那样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机构及管理模式。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和模式在目前还影响很深。现在我国政府运行中暴露出来的公共部门管理低效、资源的浪费问题更突出,产生的后果更严重,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大。但归根结底,官僚理论加深了我们对政府缺陷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重要问题的理解,对我国现阶段政府改革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政府经济学课件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什么是公共学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的起源与发展,理解政府规模自我膨胀的原因,寻租活动的成本与收益,能运用公共选择学派的相关理论,分析现阶段我国公共决策的状况。 教学方法:讲授(结合案例) 教学重点与难点:寻租理论官僚理论政府规模自我膨胀的原因 所需课时:4课时 教学过程与内容: 案例引入: 案例一: 目前,山东潍坊市婚纱摄影协会联通该市16家婚纱摄影公司向市民们发放婚纱摄影消费券。此次发放消费券的金额达50万元,吸引了许多即将结婚的年轻人 案例二: 3月9日上午,杭州世纪联华庆春店一开门,收银台就排起长队,很多顾客都拿着消费券翘首以待。年初以来,杭州市发放了两亿多消费券,持券购物成该市一道风景线。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长蔡奇表示,消费券产生的放大效应约为1-5倍,效果很好,接下来杭州还会发放6亿元消费券。 评论:消费券的限时消费特征,能将人们潜在的消费欲望在短期内“变现”,是促进消费最直接的方式。成都向37.91万低保对象等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转化为真实消费的比率接近10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左军认为,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可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进而形成就业、増税收良性循环。

案例三: 采访中心记者表示,大多数人认为发放消费券只能是一种政府送温暖行为,促销费仅凭消费券很难实现,中国天涯网调查显示券能代替工资吗?能天天发吗?能覆盖所有消费领域吗?不可能!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副院长陈佳贵表示,真正拉动居民消费区需求,重点还应放在建立完善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社保制度。 案例四: 继杭州、南京等地先后发放各种消费券后,很多企业也推出“消费券”:北京、天津老百姓大药房3月上旬向市民发放三类不同面值的消费券,顾客消费满一定金额即可享受优惠;武汉某报业集团也向订阅2009年报纸的读者发放每份5230元的购房券 评论:无论是“健康券”还是“购房券”,细一看,都仅仅是作为消费中一定比例来使用,同真正的消费券不一样。消费券必须可以单独使用才能真正让利于民,否则,无论冠以何种名目,都不过是变相促销,领取、使用都有诸多限制,最多只能算是优惠券。 不可否认,优惠券也能让群众得到好处,激发消费热情,但这不能算消费券,如果商品价格本来就虚高,优惠券只能让消费者承受更多负担,不利于市场有序运行。 (思考:企业发放的消费券与政府发放的消费券有何异同?)案例五: 消费券究竟该向特定群体发放还是面向全体公民?全国政协委员李德水认为,消费券就是要发给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阶层群众,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不必锦上添花 但是如果只向部分群体发放消费券,对其他纳税人是否意味着不公平?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消费券的发放一定要注重公平性,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不过如何界定“真正需要”的群体还需斟酌。 案例六: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及其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及其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法国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但主要还是来自19世纪。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提出了政府的自愿交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他认为,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作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及其重要的。改革的方向必须集中于改变决策规则,而不是通过对决策行为人施加影响来改善预期的结果。布坎南高度评价维克赛尔的思想,并宣称在其论文中发现了提供公共选择理论的全部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做交易的政治。 二战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日渐盛行,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良策。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加强, 政府干预的缺陷与日俱增。布坎南等人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的目的正是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缺陷。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管理的经济学研究。它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用于研究集体的或非市场的政治管理过程。它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基本行为基本假设前提,依据自由的交易能使交易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分析公众的公共选择揭示政府管理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公共选择理论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

学科。它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政治市场上的主体(选民、利益集团、政党官员和政治家)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 一、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公共财政理论为理论之源的,因为财政理论是关于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的理论,涉及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消费。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在政府的收支过程中,消费者面对的是国家或政府,而不像在经济市场上,他面对的是企业。这些特点把财政学与经济学中的其他分支区别开来。经济学理论大都集中研究非政府的决策人(如消费者、生产者)的活动,财政学则把公共经济引入解释私人经济活动的分析体系。为此必须研究税收和支出选择的政治决策机制,而政治决策则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是布坎南从政治制度的角度出发, 根据“控制官僚主义特权的蔓延滋长”的需要而创立的。它是一种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的出现, 不仅对现代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研究都具有一定创新和方法论意义, 而且对我国政府如何更好的进进行管理,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发。 二、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 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的定义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内涵 *三、投票机制和中位选民 *四、公共选择中的利益集团 *五、公共选择中的官僚集团 *六、政治经济周期 *七、当代中国的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一、公共选择的定义 *詹姆斯.M.布坎南(James M.buchanan)认为,公共选择是一种对政治的看法,它把经济学的工具和方法扩大应用于集体的或非市场的决策过程。 *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认为,公共选择基本上是运用经济学工具来研究政治学传统问题的一门学科。 *丹尼斯.C.缪勒(Dennis C.Mueller)认为,公共选择可以被理解为,是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学。 *公共选择(Public Chioce)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内在动力,通过民主程序投票等实现的对公共经济的理性决策。公共选择理论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经济分析。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是对投票及其相关决策程序的研究。 一、公共选择的定义 *公共选择的研究对象: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 *公共选择的研究工具: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和分析方法,尤其是价格理论,它把政治舞台理解为市场,把选民、官僚和政治家视为政治市场中的博弈者,把选票看成是货币。 *公共选择的研究重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局限以及政府失灵问题,分析政府行为的效率并寻找使政府最有效率工作的规则制约体系。 *公共选择的主要贡献:证明了市场的缺陷并不是把问题转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一、公共选择的定义 *公共选择的目的:保证政府按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意愿 来提供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公共选择的方法:投票及其他民主形式和程序。 *公共选择的机制:各参与主体通过交易来谋求自我利 益最大化的实现。 *公共选择的过程:个人偏好向社会偏好转化的过程。 *公共选择的因素:中位选民、利益集团、官僚集团、 政治经济周期等。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内涵 * 1.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历程 *18、19世纪,一些数学家,如孔多塞(Condorcet)、拉普拉斯(Laplace)、卡罗尔(Carroll)等对投票过程发生了兴趣,发现了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的投票过程中的某些问题,不过他们的研究成果逐渐被淡忘了。 *20世纪50年代,威克塞尔(K.Wicksell)、林达尔(Lindal)、唐斯(Anthony Downs)、伯格森(Anram Bergson)、阿罗(K.Arrow)、布莱克(Duncan Black)和布坎南对前人的研究予以重新发现,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首推布坎南。 *1957年,布坎南和沃伦·纳特(W.Nutter)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创办了“托马斯·杰斐逊政治经济学和社会哲学研究中心”,其目标是促进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秩序,这标志着公共选择理论的正式发端。 1.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历程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一、定义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 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 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 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 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社会被看作一种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总量效果,国家被当作 个人得以通过它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集体行动是一些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行动,并 承诺遵守相应的规则的活动,集体行动不过是个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 三、基本思路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政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即在经济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则是利他主义的,自觉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一个人在两种场合受不同的动机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标,是不可理解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政治经济截然对立的“善恶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公共选择理论试图把人的行为的两个方面重新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基本假设来统一分析人的行为的这两个方面,从而拆除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在经济学和政治学这两个学科之间竖起的隔墙,创立使二者融为一体的新政治经济学体系。 四、产生与发展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框架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 1.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Dencan Black,1908—1991)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48年2月号),为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介绍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得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就是一门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得新得交叉学科。它以微观经济学得基本假设(尤其就是理性人假设)、原理与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与刻画政治市场上得主体得行为与政治市场得运行。[1] 公共选择,就是指人们提供什么样得公共物品,怎样提供与分配公共物品以及设立相应匹配规则得行为与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则期望研究并把研究结果影响人们得公共选择过程,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用得最大化。[ 发展历程 起源 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盛行,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经济运行,导致巨额政府赤字及持续得通货膨胀。然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无法完美得解决赤字与通胀问题。这为公共选择理论创造出了客观得经济环境,加之布坎南得开创性工作,最终使公共选择理论展现在世人面前。[3]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并于五六十年代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得基本原理与理论框架,60年代末以来,其学术影响迅速扩大。 关于该理论得渊源。学者张健(1991)认为,芝加哥学派得思想渊源主要有:斯密得经济理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理论。[4]这些仅就是布坎南个人思想得由来,其她学者有不同得见解。陈招顺、汪翔(1990)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理论渊源有斯密得经济理论与休谟得政治哲学、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经济思想、瑞典学派奠基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5] 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就是以1938年伯格森得一篇探讨福利函数性质得文章《福利经济学可能前景得重述》( A Reformulation of Certain Aspects of WelfareEconomics)作为起点,在阿罗1951年得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 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推动下发展起来得。大批著作与文章则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才开始相继涌现,例如布莱克得《选举与委员会理论》( The Theory of mittee and Election ),布坎南与图洛克得《同意得计算》( The Calculus of Consent ),等等。她们或着重于研究如何将个人偏好进行加总以实现社会福利函数得最大化,或者研究在外部性、公共物品、规模经济出现得场景中如何实现合理、有效得资源配置。 由此可见,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支出理论可以说就是“同宗同源”,正因为此,维克塞尔18%年得《公平税收新原理》( A New Principle of Just Taxa-tion)与林达尔1919年得((公平税收:一个积极得方案》( Just Taxation APositive Solution )被公共选择理论得学者们一致认为对公共选择理论作出了基奠性得贡献,以研究财税问题闻名得维克塞尔与林达尔还被视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祖师爷。

第二讲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 一、定义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通过这些定义,我们不难对公共选择理论及其研究的主题有一个概要的了解。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 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 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 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社会被看作一种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总量效果,国家被当作个人得以通过它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集体行动是一些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行动,并承诺遵守相应的规则的活动,集体行动不过是个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 三、基本思路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政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

简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

公共选择理论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它是一个应用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和方法来研究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的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可以把公共选择理论看作一个政策科学学派,看作政治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实际上它被称为“政治的经济学”或“新政治经济学”)。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 公共选择理论有不同的名称,如“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集体选择”(collective choice)、“公共选择经济学”(economics of public choice)、“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y)、“政治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或“政治的经济理论” (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等。 作为公共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公共选择理论是在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推动下,通过对传统市场理论的批评而产生的,并且成功地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坚持“经济人”假设,采用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用交易的观点来看待政治过程。用其奠基人布坎南的话来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把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按照另一个公共选择学者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地定义为将经济学运用到政治科学,它所使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其基本假定是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即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 公共选择是研究集体决策的科学。这有两层含义:一是集体性。单个人自己的决策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集体决策就不可避免,因而公共选择成为必需的;二是规则性。决策就是制定规则,在人与人之间存在偏好差异的情况下,必须决定规则以使人们的行为协调起来,因此,人们必须进行决策以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和满足一般人偏好的规则。公共选择研究的集体决策范围包括国家、政府、国防、警察、消防、教育、环境保护、财产权、分配等等政治问题。(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大体上从1948年以来,公共选择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发展起来了”(布坎南语),而它作为一个学派或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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