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标准

1 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行为规范。

2 范围

适用于xx有限公司员工的管理,包括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承包商人员。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办公室

4.1.1 起草、制定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并监督执行。

4.1.2 对员工操作行为评价、检查与考核。

4.2各部门

4.2.2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员工遵守本规范。

4.2.3对员工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 2 页共 2 页

5 工作标准

5.1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5.1.1 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标准通则:

5.1.1.1 上岗前,应按照操作要求和本工种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所用劳保用品损坏、失效及时按公司规定程序申领。

5.1.1.2 进入现场要注意现场标识、提示信号等各种安全警示,要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和指挥,不得跨越运转设备,不得擅自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不得指使他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不得动用他人设备。

5.1.1.3 工作前应确认工作环境与现场是否整洁有序,路面、楼梯、走廊是否平整,有无油污、积水、积雪、和积冰。确认工作环境是否有充足的采光,栏杆是否完整,井盖是否齐全。

5.1.2 上岗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检查现场作业中有无造成触电、火灾、爆炸、坠落、中毒、中暑、烫伤、烧伤等不安全因素,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5.1.2.1 非本岗位人员严禁触动电气、机械设备、储气罐等各类阀门开关。

5.1.2.2 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游烟。班前、班中不准饮酒、班中不准窜岗、打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或物品带入作业现场。

5.1.2.3 不得在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焚烧杂物。

第 2 页共 2 页

5.1.2.4 员工应熟悉火灾应急预案,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尽可能切断电源,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环保办公室报告。扑救初起火灾,要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并站在上风侧。日常准备毛巾等必备的防火逃生工具,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撤离。

5.1.2.5 预热烘窑、紧急停窑和正常停窑时,余热发电蒸汽管道出口处禁止站人。

5.1.2.6 切割或拆除管道、钢结构架等重物时,应站在可靠固定的一侧。可能坠落或切割可能弹动的一侧应用采取防坠落措施。

5.1.2.7 堆放物品时应由低往高堆放,形成梯形,底脚卡牢,下大上小;平面物品要压缝堆放,取出物品时应自上而下,禁止从中间抽取。

5.1.2.8 拆除工作前应有应急预案和作业风险分析,并做到自上而下逐步学习确认,预防倒塌,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1.2.9 工作场所内不准坐、靠栏杆休息,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严禁翻越平台、窗台、门梁、护栏等。

5.1.2.10 徒手搬运重物(尤其楼梯处)要注意搬运的适当姿势和施力,持稳后再慢慢垂直起身,防止造成身体的扭伤或拉伤,或重物掉落造成压伤或挫伤,注意周围环境状况,保持警觉。

5.1.2.11 在过道、室内、洗手间等湿滑地面行走要注意慢行,防止滑倒摔伤。

第 2 页共 2 页

5.1.2.12 使用热水瓶时要与身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防热水瓶爆裂造成烫伤。定期检查热水瓶支胆托和提把的安全可靠程度,不合格就及时更换。

5.1.2.13 接待活动中要给来访者以适当的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专人陪同和监护。

5.1.2.14 零容忍:

a、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停机作业而未停机冒险作业的;

b、岗前或岗中饮酒的;

c、高空作业时未挂安全带的;

d、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e、因违章致使别人造成身体伤害的;

f、脱岗2小时及2小时以上的;

g、破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的;

h、高温清堵作业未穿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

5.1.3 防机械伤害:

5.1.3.1 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结束后工具应放在规定的位置。

5.1.3.2 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

第 2 页共 2 页

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1.3.3 不开动防护设施不完善或损坏的机械设备。

5.1.3.4 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5.1.3.5 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5.1.3.6 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部门安全员及部门负责人,及时整改。

5.1.3.7 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5.1.3.8 对运转设备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5.1.3.9 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5.1.3.10 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5.1.4 防起重伤害:

5.1.4.1 起重工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5.1.4.2 吊装物品时,必须有防倾倒措施,坠落半径内不准有人。

第 2 页共 2 页

5.1.4.3 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设备和工具。

5.1.4.4 进行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1.4.5 起重支点、吊点、固定点必须确认牢靠。

5.1.4.6 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转范围内。

5.1.4.7 吊有尖锐棱角物体时,要在钢丝绳与物体棱角间加保护垫,防止因重物尖锐棱角对钢丝绳产生折损而造成绳断,物体坠落伤人。

5.1.4.8 多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指挥手势、信号要明确。

5.1.4.9 吊物不准从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经过,物体吊运过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准站人。

5.1.4.10 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a、超负荷不吊。

b、斜拉歪拽不吊。

c、吊物上站人不吊。

d、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e、重量不清不吊。

f、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第 2 页共 2 页

g、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h、捆绑不实、物体不在中心不吊。

i、信号不清不吊。

j、无人指挥或违章指挥不吊。

5.1.5 防触电伤害:

5.1.5.1 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器安装与维修,不得擅自乱接电源。

5.1.5.2 电气专业人员在安装、维护、检修电器设备后,不得留有隐患。

5.1.5.3 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5.1.5.4 移动电器电源线不准拖拉,电源接长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并不准裸露金属线。

5.1.5.5 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并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5.1.5.6 对电风扇、电焊机等可移动式电气设备,在移动时应做到先拉闸、后移动。

5.1.5.7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除电气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信号装置。

第 2 页共 2 页

5.1.5.8 擦拭清理电器设备时应先停电,不准用水冲、不准用酸、碱水擦洗。

5.1.5.9 电焊机的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米。5.1.5.10 严禁在雨天室外使用电钻、手砂轮、手电锯等电动工具。使用手灯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供电,在潮湿的环境作业应使用绝缘柄的手灯。

第 2 页共 2 页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