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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办发【2010】7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德办发【2010】7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经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于我市范围内的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作出以下要求,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执行。

一、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招标规模的项目(强制招标规模详见附件一),未经德阳市人民政府特批,一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实行公开招标。

二、总投资不足强制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省政府197号令实行比选。除国家、省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其要求执行外,其他确需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由各县(市、区)政府单独向德阳市政府申报特批后方可采用招标方式发包。

三、由于特别原因不能满足招标程序和时间要求的强制招标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德阳市政府特批后,方可采用比选发包,但不得采用D方式报价,且应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5名以上专家,参照招标模式进行评审。

四、由于特别原因不能满足比选程序和时间要求的非强制招标项目,在经过德阳市政府领导集体研究确认后,按照《德阳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项目固定标价发包随机抽取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二)进行发包,项目业主应确保在抽取完成后三个日历天内开工建设,否则将对项目业主进行效能问责。

五、采用特殊发包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经得起时间检验,审批者应负起严格审查责任,不得违规审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质量监督和发包后续跟踪监督管理,项目承包人和有关审核、监督责任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凡在工程实施后经查出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的违纪违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2.德阳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固定标价发包随机抽取办法(试行)

附件1:

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监理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4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附件2:

德阳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固定标价发包随机抽取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效率,减轻投标企业负担,防止卖标、借牌投标、违法转包、非法分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灾后重建基金或者捐赠资金的项目(港澳援建项目按援建协议执行)。

第三条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0万,下同)20万以上(含20万,下同)施工发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固定标价,是指发包人在指定媒体(德阳建设网)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市本级的工程发包价在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8%;各县(市、区)在5%—10%范围内自行确定下浮比例。固定标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随机抽取,是指发包人在指定的媒体(德阳建设网)公告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工程发包价)、报名的资

格和条件,并在规定场所和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随机的方式,从自愿报名施工企业抽取工程承包人的行为。

第二章发包

第六条发包人是依法规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发包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第八条发包公告标准格式由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详见附件)。

第九条发包公告须经招标备案部门审查备案,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日历天(国务院确定的节日除外)。

第三章报名

第十条发包公告发布后,即开始接受企业报名,报名期间与发包公告发布期间相同。市本级及旌阳区的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报名地点在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其他县(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报名地点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报名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②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证书副本;

⑤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⑥报名企业交纳保证金(工程预算的10%)的银行回执单。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随机抽取时提供原件交由现场监督人员核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在报名前以银行基本帐户转账的方式向发包人委托开设的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发包人委托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或各县(市、区)保证金专户。

第四章随机抽取

第十二条随机抽取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

第十三条随机抽取前,发包人应通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参加随机抽取现场监督,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得缺席。

第十四条随机抽取前,报名企业须提交第十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原件和拟任该项目的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统一交由监督部门复核。复核合格者,由市交易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随机抽取企业名单,交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市交易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和合格报名企业的监督下,将所有符合抽取条件的企业名单编号,由发包人代表以抓阄方式从合格报名企业中确定承包人。若抽中的承包人明确表示不签订施工合同,则在上述合格报名企业中继续抽取承包人直至签订合同为止。

第十六条市交易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在确定承包人次日起2日内,清退未抽中企业缴纳的保证金。

第五章合同谈判及签订

第十七条承包人一经确定,发包人应立即与承包人谈判并签订合同。合同价格按固定标价包干,不作调整。同时,承包人将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原件提交给发包人办理相关建筑手续,实行压证施工,所压证件应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可退还。签订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日内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监督和责任

第十八条发包人违反有关规定或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发包人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

(二)发包人不按本办法规定的媒体、时限、格式、报名资格和条件发布报名公告的;

(三)发包人拒绝承认随机抽取结果,拒不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中变更价格和人员等主要合同条款的;

(四)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对承包人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原件未压证的;

(五)发包人在项目主体未完工前,非因法定理由同意承包人变更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

(六)发包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报名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中选企业取消中选

资格,不退回其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禁其3年内参加本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未中选企业,不退回其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禁其3年内参加本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

(一)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银行账号、设计图签图章,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投标的;

(二)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施工业务,或者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三)以虚假的资料取得报名资格或者被确定为承包人的;

(四)随机抽取中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

(五)承包人拒不压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原件的;

(六)承包人在项目主体未完工前,非因法定理由变更项目建造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七)承包人投标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纪律处分。

(一)招投备案部门对报名公告把关不严的;

(二)项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到场监督或到场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

(三)不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的;对发包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依法调查处理的;泄露举报人或者举报内容的;

(四)财政部门不按本办法规定,对工程预算审查把关不严的;

(五)现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随机抽取过程,改变随机抽取结果,或对随机抽取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制止纠正不力的;

(六)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市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随机抽取前泄露投标报名企业信息的;

(二)不严格按照报名公告的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企业报名进行审查的;

(三)无故刁难、阻挠、拖延、排斥报名企业报名的;

(四)不在规定媒体、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发布报名公告,或发布未经招标备案部门备案的报名公告的;

(五)因管理不力,致使随机抽取现场秩序混乱的;

(六)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德阳市发改委商市建设局、市监察局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附件

德阳市200万元以下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固定标价发包公告格式:

工程发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业主:

3、项目审批机关:

4、资金来源及构成:

5、建设规模:

6、计划工期:

7、建设地址:

8、工程范围:

9、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

10、工程发包价:

二、报名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专业资质,且未处在市场禁入期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

2、报名所需的资料

①企业报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②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证副本;

⑤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⑥报名企业缴纳保证金(工程预算的10﹪)的银行回执单。以上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盖鲜章)。

注:报名企业缴纳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企业应当在报名前以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发包人委托开设的保证金专户。

3、报名日期: 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4、报名地址: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附一楼)

5、联系方式

电话:0838-*******

传真:0838-*******

电子邮箱:

6、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省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支行

保证金账号:431100100100061662

7.报名费:报名企业报名时,须缴纳100元成本费。

三、随机抽取

1、随即抽取时间:年月日时整。

2、随机抽取地点: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要求:各报名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在随机抽取时间前,带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以及拟任项目建造员

(师)、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从业资格证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及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须见社保局鲜章)到场,逾期未到或资料未带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进入抽取范围。

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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