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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学生奖惩制度

职校学生奖惩制度
职校学生奖惩制度

职校学生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树立以行为规范为准则,公道功劳为基础,违纪犯规为依据的赏罚标准。谁立功,谁受赏;谁违纪,谁受罚。

第三条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奖优罚劣,从严治校。即用奖励的方法,激励斗志,树立正气,引人向上;又采取惩治的手段,鞭策落后,推人向上。

第四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提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依照本制度第三章有关条款处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学校鼓励在学习、工作、技能、文体和精神文明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学生,凡符合本制度者,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有关奖励的决定应记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奖励类别和评比条件

A、三好学生及评比条件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威信,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或优秀等级。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良,期末总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技能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或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4、关心学校,热爱集体,积极完成集体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劳动值周时被评定为优秀,乐意为学校、班级和同学做好事。

5、带头严守校纪校规,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良倾向敢说敢管。

B、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及评比条件

1、在校团委和学生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干事)。

2、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忠实肯干,无私为同学服务。

3、在同学中处处以身作则,时时模范带头,并有一定的威信。

4、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或优秀等级,学习成绩良好,体育达标。

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由政教处、团委建立学生干部(干事)档案,根据学生干部(干事)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由学校统一评选。

C、单项积极分子及评比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期总评成绩在全班前五名或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2、工作认真,劳动积极,在劳动值周时被评定为优秀,能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可评为工作积极分子(除参加学校评比的优秀学生干部外的其他班干部均列入此项评比)。

3、热爱专业,精通技术,在操作比赛、等级考核或技能大会操中成绩突出,可评为技能积极分子。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名次者,可评为文体积极分子。

5、能乐意为同学做好事,见义勇为,模范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对违反社会公德、影响学校荣誉的行为进行劝阻,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贡献,操行成绩在95分以上,可评为遵纪守法标兵。

6、模范遵守《住校生管理细则》,担任正、副寝室长,能严格管理寝

室,在校文明寝室竞赛中成绩突出,可评为优秀寝室长。

7、能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突出或在有关比赛中获奖,可评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学习、工作、技能、文体、遵纪守法标兵等单项积极分子,学期末各班每项推荐1-2名,报学校审批,优秀寝室长、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两项由学校根据工作实绩,统一评选。

第七条凡有旷课现象或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操行成绩在70分以下或良好等级以下者,均不能参加第六条规定的各类先进的评比。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评比。

第八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单项积极分子获奖者,应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证书。

第三章违纪处分

第九条坚持经常教育,严格管理和必要的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度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学生,采取“登记、扣分、曝光、教育、培训”的方法,正面引导,强化训练。

第十条违纪学生的处分类别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

6、开除学籍

第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或拒绝、阻碍、不服从教师、学生干部或值周班管理,影响甚至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作如下处理:

1、参与围观、起哄,故意扩大事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参与打架、动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策划他人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打架或打群架,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5、持械打人或携带管制刀具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侮辱、殴打教职工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对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给予以下处分:

1、价值100元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在5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以下处分:

1、价值在100元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在500元以上或者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敲诈他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有流氓行为者(包括收看、传播淫秽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进入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录像室、溜冰场、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或者擅自留宿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对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以下处分:

1、首次违反,给予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二十条对抽烟者,给予以下处分:

1、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2、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3、因吸烟造成后果,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

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同学之间不能正常相处,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无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课间休息不文明,大声起哄,屡教不改者。

2、窜班级、窜楼层、窜寝室多次并屡教不改者。

3、不佩戴胸卡或佩戴他人胸卡,屡教不改者。

4、长发或佩戴首饰,屡教不改者。

5、携带、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者。

6、酗酒或酒后闹事者。

7、知情不报或作伪证者。

8、在二楼以上楼层进行有危险性动作的行为者。

9、违反教学实习安全的行为者。

10、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者。

11、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燃烧其他任何物品的。

12、玩弄、私接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者。

第二十三条违反村规民约、践踏庄稼、偷窃农作物,按当地村规民约处理外,学校通知家长来校赔偿经济损失,付清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擅自外出游泳,给予以下处分:

1、首次发现,通知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保证书,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住校生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看电影、录像或走亲访友,自修课作旷课论处,如就寝时仍未回校,视情节轻重,撤销住校生资格,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未经政教处同意,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窜入他人寝室,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屡次留宿外来人员或窜入他人寝室,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撤销住校生资格。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的处分:

1、考试作弊。

2、故意损坏校园环境卫生,故意向教室外乱丢垃圾、纸屑、粉笔头等,用脚踢门、踢墙壁、用生活废水乱泼他人并屡教不改。

3、故意损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

4、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并屡教不改。

5、未履行值日、值周职责,逃避公益劳动。

6、违章骑车或屡次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7、故意涂改、伪造三项竞赛和文明寝室成绩。

第二十八条凡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劳动等)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应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凡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6课时或实际课时计算。对旷课学生,根据其旷课课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一学期累计达6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达12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达3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达42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累计达60课时或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课时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识态度不好者。

2、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者。

3、有较严重后果者。

4、屡教不改者。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3、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4、检举、揭发有功的。

第三十一条学生的处分审批程序:

1、给予学生的处分,由学区或政教处根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记过及以下处分由学区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政教处报校长室决定。

2、对于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者,经校长室决定后,报请市教体局批准。

3、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并通知家长,对记过及以上处分将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记过及以下处分的期限为半年,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一年,留校察看期间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突出表现者,可提前解除;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受处分的学生如符合《违纪学生处分降级和处分撤销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经本人申请,班委讨论,班主任同意后,根据管理权限,报学区、政教处或学校批准,可以降级或撤销处分。

第三十三条受处分的共青团员,校团委按团章规定,同时进行团内

处分。

第三十四条对本制度没有例举的好人好事和违纪行为,可参照本制度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奖惩。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

学生会部门奖惩制度

体育部奖惩制度和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1、体育部成员在参加监督组织活动过程中应持以公平、公正的态度。 2、体育部成员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要保持积极、乐观、主动的工作态度,不得敷衍了事,逃避责任。 3、在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忍让、谦虚、稳重,不得对老师同学进行语言攻击或滋生事端。 4、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舍弃个人利益,服从全局。 5、每月一次的升旗部门成员必须提前到场做好场地划分、整队、查人等准备工作。 6、部门每位成员每月上交一次工作总结,代理部长上交工作计划及总结。 活动细节要求: 1、举办活动经费统计报销时,须有正规发票,收据要盖章,(切记:关系到自身利益啦) 2、举办活动后,及时清点物品,及时归还,并做好记录。 3、举办活动后,所有成员应尽早起草活动总结,及时上交,以便汇总上交学生会进行部门考核。 4、活动中如果遇到纠纷,应冷静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冲动闹事。 奖罚制度: 部门实行“个人100分制”(小于80分的则取消此人在部门的任何的评奖评优。) 1、部门人员每月一次的升旗迟到一次扣2分(以规定提前时间为准)。 2、每周一次部门会议,总结分析工作上的得失、出勤情况的总结以及讨论如何搞好本部工作。对于无故缺会、迟到者,迟到一次扣2分。 3、体育部在部门搞活动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向部长请假批准。活动无故缺席者扣五分,早退者扣两分,迟到者扣一分。

4、针对提出能更好的搞好本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者给与评优奖励。 5、本部干事以部门名义参加活动,并取得成绩者,给予加2分的奖励。部门评奖评优,以分数高低,从上往下给予名额。 6、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为学生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7、最重要的一点:体育部内部成员严禁分帮结派,必须团结一致,如发现有分帮结派者请自行打包滚出体育部! 以上内容如有异议或更好的建议,欢迎提出改进打造一个更加优秀的体育部!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学生会奖惩制度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督导,完善我院学生会的规范化建设,调动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工作主动性与创造性。营销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定本评比细则,实行积分量化,促进良性竞争,表彰先进。 一、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的形式,每人、每部门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按照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和生活部的考核成绩(权重分别为0.7,0.1,0.1,0.1)进行计算。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表现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部门及其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每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部长和部门为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部门;60分以上(含60分)的部长和部门为合格,60分以下的部门所任职的部长将被免去其职务。 二、积分量化标准 办公室: 1、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第二周周末)、学期末(第十八周周末)分别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迟交的部门,每次部门扣2分,部长扣3分;不交的部门,每次部门扣3分,部长扣5分。

2、学生会周工作总结迟交的部门,每次部门扣1分,部长扣2分;情节严重的部门,每次部门扣3分,部长扣5分。 3、各部门举办活动需在活动前一周提交活动计划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活动总结并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迟交的部门,每次部门扣2分,部长扣3分;不交的部门,每次部门扣3分、部长扣5分。(如确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4、学生会周工作例会缺席者,每次所在部门扣3分、个人扣5分;迟到者,每次部门扣2分,个人扣3分;请假者,每次所在部门扣2分,个人扣1分;周工作总结和计划迟交者,部门扣2分,个人扣1分;不交者,部门扣2分,个人扣2分。(因工作冲突情况除外)。 5、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缺席者,每次所在部门扣3分、个人扣5分;迟到者,每次部门扣2分,个人3分;请假者,每次所在部门扣2分,个人扣1分(因工作冲突情况除外)。 6、学生会部门举办活动,学生会成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基础上提前5分钟到场。无故缺席者,每次部门扣2分,个人扣3分;迟到者,每次部门扣2分、个人1分;请假者,每次所在部门扣2分,个人扣1分(因工作冲突情况除外)。 7、其他各项会议和活动迟到者,每次所在部门扣1分,

中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 为了学校的整体发展,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学生有道德、有礼貌、讲文明、做好事、表现突出的,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应当给予奖励。 (一)颁发奖状: 1、对每学年评出的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状。 2、单项比赛成绩优异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3、对集体比赛的优胜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4、为学校、为社会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状。 (二)颁发奖品: 5、学科竞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6、体育运动比赛,音、美比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7、为社会、为学校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品。 (三)通报表扬: 8、牺牲个人利益,为学校为社会做出贡献者,予以通报表扬。 9、期中、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良好的通报表扬。 二、处罚的分类 分为以下几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 第一款:凡违犯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课堂纪律,干扰他人正常学习,不听劝告者。 2、辱骂他人,说脏话、粗话,所造成后果不严重,但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轻,影响不大者。 4、买饭不排队、夹塞告诫不服从者。 5、住校生混出学校,不经教师批准者。 6、破坏公物,损失较轻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7、考试舞弊,无故旷课达一天者。 8、破坏学校环境卫生者,如乱扔杂物2次者。 9、无理取闹不服从老师管理,有违纪行为,但不接受教育者。 10、随意迟到早退达含每学期达5次。 11、跳学校院墙私自外出的达2次/学期。 第二款:凡违纪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重者。 2、参与打架的主谋或主要成员,所造成后果较重或影响较大者。 3、有偷盗行为且影响较坏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损失较重者,同时予以经济处罚。 5、家长不经学校允许,无理取闹,强行带学生外出者。 6、累计旷课3天者。 7、有吸烟喝酒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8、住校生混出学校,夜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 9、有早恋行为者。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作为学生会的激励机制的核心,应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加减分,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例会、活动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 10分钟扣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做无故缺席处理扣10分,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缺席者扣10分。 (2)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0分,干事扣5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0分,拒不完成者扣20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扣20分。 第二条奖励 1. 每学年末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并由院团总支颁发证书。 2.设一个优秀部门奖项,在我院所有部门中产生,按年终部门总计得分排名中产生。主席、正副部长个人得分85分以上的,都具有评选优秀干部的资格,该奖项获得者有机会被团总支向校级组织推荐。得分85分以上的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 第三条惩罚

1.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部门总计得分最低的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检讨。 2.个人得分60分以下的将会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由于个人原因对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学生会开除。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 一、考核原则 为了加强对院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管理,提高院学生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实现院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的同时,对校学生会成员有一个细致的评价,特此制定此奖惩制度,注:每个成员最初为0分。 二、考核对象 四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核标准 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监督,办公室在考核工作期间接受全体院学生会成员的监督,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由办公室负责最后的统一汇总工作,并公开部分考核过程。 (一)例会 1.若有私事不能出席例会者,则需提前向部长和副部长请假(请假一次扣1分,例会开始前两小时请假一律视为无效),请假者需在会议之后手抄一份本次的例会记录,可以提出自己对会议内容的意见和看法,在下一次例会时交由办公室存

小学生奖罚制度

北桥小学学生奖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准绳,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及养成勤学好问、勤奋刻苦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德才兼备、乐观向上、健康成长、和谐发展的新型的合格学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任务 1、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努力将我校的学生培养成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合格人才。 2、激发学生学习的斗志和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 3、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良好个性,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 三、主要措施 (一)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在每年六一、元旦给予“三好学 生”表彰奖励;同时表彰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班干部。 (2)每学期开学对期末测试成绩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3)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4)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少先队大队部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4)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少先队大队部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中学生奖惩制度

中学生奖惩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文明守纪的行为习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良好的校风校貌,做到赏罚分明,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本办法,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奖励为主,惩罚处分为辅的原则,并把奖罚情况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奖励的规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习认真,成绩显著,工作有一定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单项先进者; 4、校内各种竞赛中获奖者; 5、期末考试成绩优秀者; 6、科技制作、发明创造者; 8、拾金不昧,助人为乐,高尚行为,事迹突出者; 9、积极抵制歪风邪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者; 10、其他应奖励者。 四、关于处罚的规定: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一)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兴趣活动、体育锻炼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一天按七节课计,一周按五天计算。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一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累计旷课两周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5、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学校半天给予警告处分,一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天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6、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 (三)对抽烟、酗酒学生的处分 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聚众抽烟;可给予严重警告 或记过处分。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2篇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篇1 第一条评分细则 1.奖励 (1)对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显著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 (2)按时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获得荣誉),加10分。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义务帮助其他部门工作,并发挥作用者,加5分。 2.惩罚 (1)例会、活动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者做无故缺席处理扣10分,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缺席者扣10分。 (2)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秘书部者,相关负责人扣10分,干事扣5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0分,拒不完成者扣20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破坏学院各部门内部团结,影响学院、学生会形象者扣20分。 第二条奖励 1. 每学年末由学生会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优秀部门”“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并由院团总支颁发证书。

2.设一个“优秀部门”奖项,在我院所有部门中产生,按年终部门总计得分排名中产生。主席、正副部长个人得分85分以上的,都具有评选“优秀干部”的资格,该奖项获得者有机会被团总支向校级组织推荐。得分85分以上的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 第三条惩罚 1.每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部门总计得分最低的将在学生会内部进行检讨。 2.个人得分60分以下的将会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由于个人原因对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直接被学生会开除。 大学学生会奖惩制度篇2 一、考核原则 为了加强对院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管理,提高院学生会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实现院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的同时,对校学生会成员有一个细致的评价,特此制定此奖惩制度,注:每个成员最初为0分。 二、考核对象 四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考核标准 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监督,办公室在考核工作期间接受全体院学生会成员的监督,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由办公室负责最后的统一汇总工作,并公开部分考核过程。

学生奖励制度

华坪县教师进修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奖励制度 第一部分学生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我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拔尖、鼓励学生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广泛调动全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表彰先进,惩处违纪,努力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可靠接班人与合格建设者,依据学校相关条例特制定本系奖励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第三条奖励范围:学校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文体活动单项奖励。 第四条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1.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和班级集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质(操行考核)优良,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2.学校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每学期100元,二等每学期80元,三等每学期50元。 第五条优秀班集体评定 1、全班同学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

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能根据学校的安排有计划开展德育教育。经常开展创先争优等有意义的活动,班风良好。 2、班级群众素质好,班团干部队伍健全,班集体凝聚力强,团结创新,全体学生在班主任、班团干部带领下,团结互助,文明礼貌、诚信,无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同学间互帮互学,绝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获奖学金学生人次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无补考现象,体育达标率高。 4、在政教处的学期考核中名列前三。 5、优秀班级学校给予奖励100元。该奖金作为该班班费使用,班主任或班委不得挪用。 第六条、三好学生的评定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操行成绩为优秀。 2、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各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年每学期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75分以上,考查、选修、实习、设计等科目成绩良好以上。 3、体育课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学生会奖励制度

学生会奖励制度 办公室 一、办公达人 1、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2、必须经过部门民主评判。 3、平时安排的工作能高效完成。 4、挂科不得超过一科。 二、优秀工作者 1、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2、必须经过部门民主评判。 3、对待工作,能积极团结部门内外人员高效完成。 4、挂科不得超过一科。 三、先进个人奖 1、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2、必须经过部门民主评判。 3、个人综合测评中社区文明分不得低于基本分。 4、挂科不得超过一科。 5、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能协调各个部门成员完成部门工作。 外联部

一、优秀干事: 1、评选必须经部门民主推荐、评议。 2、综合测评中社区文明分不得低于基本分。 3、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4、无挂科补考情况。 5、平时工作能力较强,办事效率高。 二、“年度优秀部门” 1、评优必须经各部门民主推荐、评议。 2、该部门工作人员要带头遵纪守法,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部门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3、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地开展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4、内部成员团结一致,善于协作,能够高效的完成任务。 三、“最佳贡献奖” 1、评优必须经部门民主推荐、评议。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3、积极参与各种部门内外工作。为部门工作的顺利全心全意的奉献自己。 体育部 一、最佳工作者名额:2个 1、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

评选。 2、平时工作出勤情况良好。 3、勤于奉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分配任务能高效及时完成。并且积极帮助部门处理其他事情。 二、最佳好人奖名额:2个 1、平时工作出勤情况良好。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3、勤于奉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在部门能够与其他成员很好的相处,能够很好的调节部门气氛,热心帮助他人。 三、出谋划策奖名额:2个 1、平时工作出勤情况良好。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3、勤于奉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在活动期间能够积极的为体育部出谋划策,讨论各项事宜,让体育部做事能够高效率的成员。 四、全能奖名额:1个 1、平时工作出勤情况良好。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 3、勤于奉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保证成都校区学生会工作顺利正常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校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校区学生会干部素质,并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二)热爱学生会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及工作作风。团结一致,工作相互支持、帮助,有大局观,服从组织安排。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把握校学生会的发展发向。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 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所有成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有义务协 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校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即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收支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工作依照具体操作认真执行,任何个人部门不得干预,但有 对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五)学生会换届后,前一届学生会成员除留任和调动外自动离职,并与新成员做好工作交接。 (六)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做好上情下达,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细则 第一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各组成员在活动中要分工合作,各尽其职的同时相互协调,共同完成任务。 所有成员都要做到学习要求上进,思想要求进步,行为要求得体,工作要求努力,遵守学生守则,要做好同学中的先锋带头作用,干事须积极配合部长工作,主动和认真完成部门分配的任务。 主席团职责 1、组织学生会全面工作,监促及领导各部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全体成员会议,主持各部门会议及学生成员会议。 3、负责每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各类总要公文的草拟和组织修改。 4、深如了解学生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急时汇报给校团委老师。 5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6 、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7、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8、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团委老师汇报工作情况,代表校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本校学生会工作情况 9、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办公室: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暂有研究生院、农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构成。成都校区校学生会,由各院(研究生院除外)在校在读学生,经层层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相继组成,可谓蕴括各院学习、工作精英,此乃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对外形象门面之所

学生奖惩制度_学生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奖惩制度_学生奖惩制度范文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加强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学生奖惩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鼓励先进,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各科学习成绩均达80分,并且平均分达85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平均分达80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消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赌博行为者不准评奖。 (5)考试作弊、协助作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

(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 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46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 1名人民币100元 二等奖: 2名人民币70元 三等奖: 3名人民币30元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b.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每科成绩必须达80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分,其余科目均达80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学生会奖惩制度综合的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学生会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学生会职务制度加分基础分: 主席团30分部长25分 副部长25分成员15分 2、每月评出最佳部门2个,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由主席团按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办公室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后公布。 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加各项评优活动,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每月在学生会部级干部中按照30%的比例,评选“优秀干事”,由主席团参与评选过程。每月在学生会干事中以10%的比例评选“优秀干事”,由主席团和各部长参与考评。最后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奖励。对于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且个人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的干事,也同样给予加分奖励。 二、惩罚 1、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有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1。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将予以劝退处理;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一经警告,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1。例会在规定时间正式开始后,仍有进入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无故迟到两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如迟到达10分

钟,不得进入会场。 2、学生会成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要求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1次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1分,学期内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各种例会及学生会各项集体活动,将予以劝退处理;若以编造理由达到请假目的,则请假无效,且经办公室核查,编造理由请假不属实,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0.5分。 3、对学生会干事、部级干部、副主席的考核评定必须严谨仔细。主要关于干事、部级干部、副主席日常行为,仪表仪态等行为准则;在处理学生工作方面,在本着热情、负责的前提。 4、学生会成员积极参加活动者,每次加1分。 5、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 (1)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2)曾3次受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者, (3)考试成绩有两门不及格者。 6、有下列情况者在学生会中除名, (1)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2)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 (3)试用期期间表现不积极者 (4)学期内考试成绩有三门不及格者。 7、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 8、学生会成员需按时值班,如无故不值班者,每次扣0.5分。累计3次无故不值班者将予以劝退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请假,并给予一定的扣

小学生奖惩措施

小学生奖惩办法 壹、目的﹕ (一)培养儿童正确的行为品德,导正偏差行为使之改过迁善。 (二)激发儿童荣誉心,建立乐观进取,乐于助人的人生观。 (三)鼓励儿童优良表现应保持下去并发扬光大,更上一层楼。 (四)养成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建立符合社会规范之行为。 (五)确保班级教学及学校教育活动之正常进行。 贰、奖励制度 一、奖励类别 (一)学业方面 1.认真学习、习作优良、评量成绩良好、成绩进步(自我比较)。 2.各项学艺活动表现优异。 3.资质较差、反应较慢的学生,但能积极参与、努力学习。 4.其他有关学业方面表现优良者。 (二)品德方面 1.工作积极、自动自发能完成交付支任务。 2.富有爱心、同情心、热心助人,爱护公物。 3.爱整洁、有礼貌、守秩序,主动协助老师。 4.拾金不昧(缴交相关单位妥善处理者) 5.其他行为态度表现优良者。 (三)服务方面

1.担任学校纠察队、卫生队、大队长、乐队或班级干部表现优良者。 2.担任各处室相关之小义工表现优良者。 3.担任校外活动遴选之干部具有优良表现者。 4.其他团队成员或团体活动表现优良者。 (四)竞赛方面 1.参加校内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成绩第一名者。 2.代表学校参加校外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或团体成绩﹕ (1)乡内比赛:个人成绩第一名、团体成绩第一名。 (2)视导区比赛:个人成绩第二名、团体成绩在前二名。 (3)县级比赛:个人成绩第三名、团体成绩在前三名。 (4)中区五县市以上:个人成绩第六名、团体成绩在前五名。 (五)特殊表现 1.在学校或校外之善行义举,足堪模范之行为表现,如拾金不昧(含 贵重物品)、急救伤员、济助贫困、奋勇救灾。 2.其他仁爱美德之情事,足堪表扬者。 二、奖励方式 (一)班级奖励

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名注册 1、每学期新转入学生,由政教处面试后,签写试读协议安全协议书,然后到新生报名 处交费报名,再到班主任处注册,安排住宿及其他事宜。 2、原校学生直接到指定报名处交费报名后,到班主任处注册,由班主任安排住宿及就读 等其它事宜。 二、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 1、每学年开始,中小学生都要办理学籍。 2、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三、转学、休学 1、转入学生,必须经学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报名注册,编班就读。 2、初三补习、高三补习学生转入可不带学籍,其它年级学生(本地区)应办理由 县市教育局批准的转学手续,方能报名就读,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考试,不能办理毕业证。 3、因父母工作调动和其它原因需转出学生,经校长和校办公室同意,由转出学生或家长 出示接收证明方可开具转学证明。 4、因病不能正常上学,需医院开具证明,家长写出申请,可保留学籍,视情况办理半年或 一年休学。 四、奖励及处分 (一)奖励 1、学校于每期末根据班级学生总数按比例评出“三好学生” 和优秀班团干,并给予一 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 1) 评选对象为:班干、团干、学生会干部。 (2)评选条件:①政治思想好。②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积极为学生服 务,在同学中起到榜样作用,工作成绩突出。③成绩在全年级或班级处于领先 位置。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⑤遵纪守法。⑥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 3) 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5%以内(名额分配由学校决定) 。 ( 4) 每学期评选一次,要有书面材料,填写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否则不予审定。 ( 5) 奖励:发给“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并给予资励,记入本人档案。 “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 1) 评选对象:兴成学校全体在校生。 ( 2) 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德、智、 体等方面均能全面发展。 ②成绩要求:在全年级或班级中成绩优秀。 ③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榜样作用。 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⑤无违纪行为。 ( 3) 评选比例:一般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名额分配由学校决定) 。 ( 4) 评选办法: ①每学期评选一次,各班上报三好学生须有书面材料,填写三好学生推荐表,否则不 予审定。 ②各班评选三好学生须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班主任和班委会讨论通过,填写 好班级意见后由班主任签字,交政教处。 (5)奖励:发给“三好学生”证书并给予奖励,如上级部门需推评“三好学生”,学校从中择优推荐。 2、学生做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表现突出者学校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3、一学期内无违纪行为:缺旷、迟到、早退,可获“遵纪守法学生”荣誉表彰。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最新版】

学生会奖惩制度5篇 学生会奖惩制度1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

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20xx年11月13日 学生会奖惩制度2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小学学生奖惩制度篇

小学学生奖惩制度篇1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根据《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守则》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奖励和惩罚办法,以此树立典型、树立榜样,使学生学有目标、有方向,同时对违纪学生给予必要的处罚,优化育人环境,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对学生的奖励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立足发挥奖励手段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和示范作用。 第三条:对学生的处罚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部分奖励 第四条:对品学兼优、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队员,经评选授予“优秀少先队员”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 “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在学习、活动中成绩突出; 3、乐于助人,品德优良。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4、努力争当“七优少年”,

在课外阅读、科技探究、体育竞赛、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第五条:对热心中队委、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班队干部”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 “优秀班队干部” 的条件是: 1、协助老师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组织同学开展陶冶情操、活跃身心、丰富知识的班队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3、学习刻苦认真,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热心少先队大队工作,在学校少先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大队委”称号,并发给荣誉证书。 “优秀大队委” 的条件是: 1、在学校大队部担任大队委员两年以上,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家乡,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少先队活动、少先队社区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担任少先队干部后,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能独立主持班、队活动,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勇挑重担,大胆负责。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第七条:对各方面表现皆突出的班级,授予“优秀中队”称号,给予表扬和奖励,其班主任授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称号。

校学生会内部考核奖惩制度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校学生会
校学生会内部奖惩制度细则
一、考核意义及目的 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中的优秀代表组成,是学生中的核心组织, 在学校建设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强服务”中发挥 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组织管理,促进学生会干 部的素质的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强 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学生干部工作效率,调动他们的 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制定校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制度,本制 度对所有校学生会成员均有约束作用。 二、考核原则 在公平、公正、公开、客观以及合理的基础上,坚持奖励与惩罚 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及部门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 目
占 重 比 分
考 勤
材料上 交
突出贡 献
主席团评 值 分

会 议 活 动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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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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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说明: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个人或部门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70 分,按规定进行加减分。 考核说明:各项考核由文艺部执行,主席团负责辅助执行。 五、考核奖惩 考勤(30 分) 1.会议考勤:未到一次扣 5 分,迟到扣 2 分。当月未到达到两次 及以上者通报批评,分数为 0 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2.活动考勤:除上课外,未到一次扣 5 分,迟到扣 2 分。达到两 次及以上者通报批评,分数为 0 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3.工作考勤:未到一次扣 5 分,迟到扣 2 分。对工作不遵守公平 公正的原则,直接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当月未到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通报批评,分数为 0 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材料上交(10 分) 1.思想汇报及资料整理、 汇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责任追究到个人每人每次扣 5 分,两次未完成者通报批评,分数为 0 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2.举行比赛或活动的相关资料提交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上交, 一次 扣 5 分,两次未完成者通报批评,分数为 0 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 奖。 3.提前完成且资料质量高的部门及个人可酌情加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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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是一个自治的管理团体,是连接老师与同学的纽带,它具有双重身份——学生,检查、考核同学。这就要求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能够严格遵守制度。时刻对照章程进行自我反省与改善。 一、职责 1、主席:应该对学生会的活动有统筹规划,及时做出总结,对各部的阶段任务有明确规定。应适时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讨论、总结,计划活动。对学生会的活动动态及时掌握。 2、副主席:除对所分管的部进行监督、指导外,还应及时配合主席做好学生会工作。 3、纪检部:要求对学校的纪律进行维持,并同时监督,检查同学的举止,要及时发现各种不良现象。检查同学的日常行为。 4、体育部:组织各班认真上操,对每次外出活动及各项体育活动应该进行参与和检查。

5、卫生部:对各班的卫生防区进行检查,督促各班认真、按时收拾卫生,协助卫生老师检查好工作,对每次大扫除进行检查,检查各班的公物情况。 6、宣传部:做好各项 ___,如广播站、校报等,及时向同学传达学校近阶段对同学的要求。组织好各种文艺活动。 7、学习部: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了解同学对学校提出的建议或存在的想法,并能够及时解决,与宣传部办好各期的“思想园地”与“手抄报”。 8、组织部:应向同学宣传团的重要性,监督每位已入团的同学的言行举止,帮助还未入团的同学了解团的作用,使每位同学都能以“入团”为奋斗的目标之一,使每位团员能以自己是团员为荣。 二、日常检查] 对于日常的检查不做过细分工,凡是学生会成员,都应及时关注学校动态,及时发现同学们的不良行为。 1、纪检部:对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二实中规章制度》检查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课间要维持好纪律,午休要按时检查、核

学生奖惩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异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异学生干部”。 3、学习标兵:学习态度好、方法好、习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习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习成绩进步显赫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习惯优良,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异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 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遭罪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异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异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异共青团员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异团员及优异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分外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危机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危机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危机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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