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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2017)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 (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教授)

任职资格应具有博士学位

职务能力要求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学术业绩较突出,具有成为所在学科带头人的潜力。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 担任教学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含大课理论教学、小讲课、教学查房、PBL教学)达30学时以上,教学评价优良。

2. 至少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

3. 完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一项(2018年始)。

4. 参加教师培训有关项目(2019年始)。

5.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1. 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

发表SCI论文累计IF大于10.0,且其中至少1篇为《医学部Top期刊》论文或至少2篇IF ≥ 3.0(其中1篇为通讯作者发表)。

2. 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

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一等奖不计排名,国家二等奖排名前7位,省部一等奖排名前5位、省部二等奖排名前3位)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无奖项和专利则增加SCI论文1篇。

3. 著作

优秀学术著作或教材纳入评审的综合考虑。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的青年委员及以上、核心期刊编委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

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

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 (该条件适用于主任医、药、护、技师兼评副教授)

任职资格应具有博士学位

职务能力要求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学术业绩较突出,具有成为所在学科带头人的潜力。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 担任教学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含大课理论教学、小讲课、教学查房、PBL教学)达30学时以上,教学评价优良。

2. 协助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

3. 完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一项(2018年始)。

4. 参加教师培训有关项目(2019年始)。

5.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1. 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

发表SCI论文累计IF大于8.0,且其中至少1篇为《医学部Top期刊》论文或至少1篇IF ≥ 3.0

2. 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

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一等奖不计排名,国家二等奖排名前9位,省部一等奖排名前7位、省部二等奖排名前5位)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无奖项和专利则增加SCI论文1篇。

3. 著作

优秀学术著作或教材纳入评审的综合考虑。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

级和横向等项目的

类别、数量及经费

等)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1.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的青年委员及以上、核心期刊编委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

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

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2017年)浙江大学医学院拟定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科:卫生技术类 (该条件适用于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等副高兼评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有博士学位

职务能力要求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学术业绩较突出,具有成为所在学科带头人的潜力。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1. 担任教学工作,年均授课时数(含大课理论教学、小讲课、教学查房、PBL教学)达30学时以上,教学评价优良。

2. 协助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

3. 完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一项(2018年始)。

4. 参加教师培训有关项目(2019年始)。

5.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优质教学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研究论文质、量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发表IF ≥ 5.0的SCI论文1篇;

2. 发表SCI论文≥ 2篇,且其中1篇为医学部Top期刊论文;

注:不计博士生阶段研究工作的滞后发表论文,但评审时将综合考虑5年内发表的所有SCI论文。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

级和横向等项目的

类别、数量及经费

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原则上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1. 获得校、学院各项教学荣誉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担任全国性学术组织的青年委员及以上、核心期刊编委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一:①教学工作涵盖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住院医师。

②“出国”、“援疆”、“双下沉”等工作期间可不承担教学工作,其余时段应完成的教学时数按

比例缩减。

注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是指:

①主持校级或院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2位)获得厅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②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位)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5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③在学校人事处核定的期刊或医学教育专业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注三:教师培训具体条件另行制文。

注四:《医学部Top期刊》中的IF小于3.5的专业Top期刊只适用于该专业教师。

注五:国家级项目是指:

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小额资助除外),如为列入重点及以上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②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课题(包括: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

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技基础

设施;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如为列入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的项目骨干成员,其本人合同或任务

书经费须在50万元及以上;

③不在上述计划内的国际来源科研项目等特殊情况,将按照个案讨论的方式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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