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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项目组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气候变化应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气候变化的减缓措施

第四章气候变化的适应措施

第五章气候变化应对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气候变化应对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气候变化应对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第八章气候变化应对的国际合作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科学应对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开展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等活动,适用本法。

排放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指导方针】气候变化应对坚持以节约能源、更新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为支撑,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气候变化应对的能力,为保护全球和区域气候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气候变化应对坚持绿色和低碳发展,统筹气候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科学应对原则】坚持科学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和科学管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应对应当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和节能新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和各种适应性技术的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全过程节能减排。

第六条【减缓与适应并重原则】气候变化应对坚持适应与减缓并重的原则。减缓与适应的措施应当协调一致、同等并重。

第七条【自愿减排和强制减排相结合原则】气候变化应对坚持自愿减排和强制减排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采取经济激励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愿减排。

第八条【政策协调原则】气候变化应对坚持将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相协调的原则。

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政策应当和气候变化政策相协调,符合气候变化应对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减排、更新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要求纳入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体系。

第九条【社会参与原则】气候变化应对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应用、宣传教育和经济产业的发展。

第十条【规划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气候变化的减缓和适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未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区域减排达标规划。

国家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纲要。国务院各部门把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气候变化适应目标作为本部门专门规划的重要依据。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把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政府责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负责。

国家实行气候变化应对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将区域节能减排目标、单位GDP能效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总量控制、低碳标准与交易制度】国家对能源开采和利用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企事业单位利用能源不得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低碳标准,排放温室气体不得超过规定的配额。

国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和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制度,鼓励重点排放单位节能减排,将节余的排放配额上市交易或者用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十三条【排放收费/税制度】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碳税制度。

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排污收费条件和标准。

不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碳税征收条件和标准。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排放且不能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排放配额的企事业单位,除了依法缴纳碳税外,还应当就不足的排放配额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

第十四条【信息公开制度】国家实行气候变化信息公开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排放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公开有关气候变化应对的信息,阐明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和行动。

第十五条【转变生产方式政策】国家建立绿色和低碳GDP发展机制,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向高能效、低能耗、低排放模式转型。

第十六条【低碳科技和经济政策】国家采取财政、金融、税收、投资等措施,鼓励和支持低碳科学技术的研发,推广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推进绿色和低碳产业的发展。

第十七条【宣传教育政策】国家采取措施,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应对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素质和参与意识。

第十八条【表彰奖励政策】国家建立气候变化应对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气候变化应对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气候变化应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国家层次的统筹协调机构】国务院设立气候变化应对部级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商务、财政、科技、税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气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担任,委员会副主任由分管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的国务院副总理担任。

气候变化应对部级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气候变化应对部级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条【部级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气候变化应对部级协调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评估气候变化和气候变化应对措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向国务院提出气候变化应对方针和目标的建议;

(三)向国务院提出气候变化应对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行动方案的建议;

(四)向国务院提交气候变化应对的年度报告;

(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向国务院提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配额、配额交易政策的建议;

(七)向国务院提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国际谈判的对策建议。

第二十一条【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小组】国务院成立气候变化应对专家咨询小组,在气候变化应对部级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小组由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外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第二十二条【国家层次的职责分工】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对全国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的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外交、商务、财政、科技、税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作为对主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地方层次的职责分工】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情况设立省级气候变化应对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在省级气候变化应对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成立专家小组。小组由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外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地方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大气污染物质的

温室气体的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商务、财政、科技、税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海洋、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有关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节能减排完成情况作为对主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行政监督与权力监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气候变化应对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气候变化应对职责履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企事业单位的义务和权利】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其生产经营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和岗位节能减排培训,改革工艺,改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企事业单位有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科技研发、产业发展等相关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行业等的角色和权利】国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和学会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技术中发挥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行动协调作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开展有关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社会组织的角色和权利】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其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政府实施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并在行业节能减排规划、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气候变化应对的知情、参与、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并有权举报违反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应自觉树立能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努力采取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配合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气候变化应对政策措施。

公民依法享有气候变化应对的知情、参与、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并有权举报违反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气候变化的减缓措施

第一节综合措施

第二十九条【总体要求】气候变化的减缓措施应当科学、经济、公平、合理,符合国内有关报告、监测、核查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对气候变化减缓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并采取改进措施。

排放单位应定期评估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减少措施和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能源结构】国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科技研发,国家采取措施更新能源结构,鼓励开发和利用经济适用的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或者新能源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利用。

第三十一条【产业结构】国家采取措施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各类产业发展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

国家采取措施,优先发展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的低碳产业,加强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科技、税务、信贷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低碳产业名录,制定激励政策,支持低碳产业发展。

第三十二条【鼓励低碳生产与淘汰落后】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科技、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低碳生产工艺设备的导向目录,鼓励企事业单位更新能源利用结构,促进低碳利用技术的提高。

国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实行强制淘汰制度。对存在落后技术、设备和工艺的企事业单位,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淘汰。具体名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工业、科技、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科技、环境保护、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主要终端用能产品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定期发布落后的高耗能产品目录,鼓励用户选用低碳产品。

第三十三条【技术改造与节约能源】国家鼓励研发和推广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能源开采和加工控制标准,加强电力系统改造,减少能源在开采、加工和输送过程中的损耗。

国家加快集中供热和制冷体系建设,减少能量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

国家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

第三十四条【节能减排责任书】国家制定节能减排目标和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规定下级人民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温室气体减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国务院以温室气体排放源全国普查数据和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为基准,确定全国范围内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总配额,总配额按照重点行业和行政区划分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获得的配额,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到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放单位。

第三十五条【低碳区域试点】国家推进低碳省级行政区域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试点区域应编制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单位GDP能效及温室气体年度和中长期减排目标,并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明确重点领域、政策措施和步骤,部署重点行动,推进低碳发展重点工程,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促进绿色和低碳发展。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区域补偿与补助】国家建立气候变化应对区域补偿机制,对青藏高原等具有特殊气候保护意义的地区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碳汇提供资金补偿。

国家建立气候变化应对区域和行业补助机制,对遭受气候变化危害或威胁的区域和行业给予资金补助。

气候变化应对区域补偿资金和区域、行业补助资金由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提供。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节专门措施

第三十七条【生活和工作要求】国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和工作方式,鼓励使用低能耗产品和服务,逐步推行家居和工作碳消耗的可测量化。

第三十八条【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配额范围内排放温室气体,不得超过配额排放。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对现有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排放配额初次分配。配额的初次分配应当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排放强度和水平,公平合理地进行。

第三十九条【豁免排放配额】除了属于大气污染物质的温室气体外,国家对排放温室气体的重点单位经核定免费给予豁免排放配额。豁免配额的核定应当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排放强度和水平进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排放配额的获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点项目需要排放温室气体且排放量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的,现有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温室气体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的,应当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排放配额,或者依据温室气体的性质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偿申请不足的排放配额。

新建、改建、扩建重点项目的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的,不能申请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者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现有排放单位的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的,应当限期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第四十一条【交通体系措施】国家加快现有交通体系的优化和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倡导低碳出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拨款的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和补贴相结合的措施,加强车辆管理,引导工作人员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专用交通工具的使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企业分配核定豁免排放配额。核定豁免排放配额不足的,应当依据温室气体的性质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排放配额或者有偿申请不足的排放配额。

第四十二条【交通工具措施】国务院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陆地、水上和空中交通工具的温度控制标准、节能标准、燃油标准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机动交通工具制造企业应当依照标准制造和维修交通工具。机动交通工具在上线生产前应当接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方面的型式核准。

第四十三条【建筑措施】国务院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筑物的温度控制和节能标准,鼓励业主按照标准新建和改造建筑,减少生活和工作对能源的消耗。

办公室、会议厅、宾馆、饭店、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夏天降温调控的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天增温调控的温度不得高于20度,医院、疗养院等特殊的场所除外。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加快现有建筑的低碳化改造,倡导绿色和低碳建筑。拆除仍然处于使用年限的建筑并在原址新建建筑的,应当缴纳资源和能源浪费税。城镇新建住宅,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资源和能源浪费税的征收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税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与改革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农业措施】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减少农田种植和畜禽养殖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加大生物质能开发和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增加农田和草地碳汇。

第四十五条【林业和草原措施】国家鼓励和支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林业经营及可持续管理,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碳汇储备。

国家在草原牧区实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等草原保护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遏止草原退化;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的建设;加强草原灾害防治,提高草原覆盖率,增加草原碳汇。

国家逐步扩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和湿地面积,实施严格保护的政策。

第四十六条【海洋措施】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保护,大力发展海洋保护区建设,增强海洋和海岸带碳汇能力。

第四十七条【环保措施】国家完善城市废弃物标准,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制定促进填埋气体回收利用的激励政策,控制废弃物处理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第四十八条【产品措施】国家实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高能效产品的低碳标识制度,建立低碳标识产品目录。

纳入低碳标识产品目录的电器,应当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名录,购买者应当获得节能补贴。

国家发放回购旧家电补贴,支持规模化家电经销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淘汰落后的低能效家电,普及节能家电。

第四章气候变化的适应措施

第四十九条【总体要求】国家建立气候变化影响的分析研判机制,开展气候变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人体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评估工作,采取适当措施,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第五十条【生活和工作措施】国家引导公民选择适当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合理添减衣物,减少对空调、暖气等气温调节设施的依赖,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五十一条【产业结构措施】国家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和能源缺乏地区发展节水、节能产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节水、节能改造,减少企事业单位因气候变化对水、能源的依赖程度。

国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区的气候改变情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五十二条【农业和草原措施】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的农业措施,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粮食预警制度,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灾减灾预警系统。

国家鼓励开发培育产量高、品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低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扩大良种利用面积,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加快推进良种培育、繁殖、推广一体化进程。农业和渔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地区,应科学合理地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改良生产方式和品种,改善农业和渔业生产条件。

国家加强农田和草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国家扶持荒漠化地区和潜在荒漠化地区、沙化地区和潜在沙化地区以及其他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开展专项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改造作物品种,增强农田、草原的土壤肥力,提高生产力。

国家扶持畜牧业地区开展与气候改变相关的家畜疾病防治工作,扶持农业地区有效减少病虫害的流行和杂草蔓延,降低生产成本,防止潜在荒漠化扩大趋势。

第五十三条【林业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监测系统,预防森林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

国家实施林业和森林、湿地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支持在荒漠化、石漠化以及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工作,提高森林和湿地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五十四条【水资源措施】国家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政策体系,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加大综合节水、海水利用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水资源系统气候变化应对的能力。

国家强化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快骨干水利枢纽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科学开展流域管理和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应急调水和生态补水计划,保证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防止内陆河流、湖泊和湿地萎缩,确保干旱地区的生态不退化。

国家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大规模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扩大农业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效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工作,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国家完善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开展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第五十五条【海洋措施】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监测和保护,开展海平面上升、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调查和评估工作,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开展海岸带和重点海岛整治修复工作,开展红树林栽培移种、珊瑚礁移植保护、滨海湿地退养还滩等海洋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等海洋灾害的观测预警工作,有效降低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应定期发布年度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海平面公报和海洋灾害公报,为有效应对各类海洋灾害提供支撑。

第五十六条【建筑措施】国务院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筑物抵御极端气候的标准,鼓励业主按照标准新建和改造建筑。

第五十七条【旅游措施】国家倡导各地方以技术创新和生态保护带动旅游产业升级转型,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气象部门应及时发布景区气候风险信息。景区管理和经营部门应加强游客的风险教育,完善景区风险和应急管理,保证旅游安全。

第五十八条【卫生措施】国家鼓励开展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心血管病、疟疾、登革热、中暑、冻伤等疾病发生程度和范围的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气候变化尤其是极端气候导致的疾病。

第五十九条【生物多样性维护措施】国家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采取措施防止生态系统因气候变化出现退化,维护生物多样性。

国家采取就地和移地措施,保护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动植物物种及其生长环境。

第六十条【监测预警】国家加强对各类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报,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灾害及其衍生灾害。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洪灾、冰雪灾、旱灾、虫灾、火灾等灾害的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体制,完善当地防灾减灾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所处气象条件和地理环境,合理规划和选择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应对气候灾害的应急预案。

第六十一条【救灾应急】国家建立健全气候变化应急救灾体系,确保将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损失最小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灾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应对极端气象灾害的能力。

第六十二条【通报与协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候变化适应和灾害应对的通报和协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可能产生的灾害和威胁。

第五章气候变化应对的保障措施

第六十三条【总体要求】国家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保障措施,全面保障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税务、工商、国土资源、财政、海关、证券监督、信贷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有利于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形成有利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导向和体制机制。

第六十四条【规划保障】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考虑区域和行业差别,重点扶持对气候保护有重要意义的地区和行业。

第六十五条【科技保障】国家鼓励和支持碳捕获及其封存、利用等气候变化应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和省级气候变化应对科技支撑体系。

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节能减排、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产品、服务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气候变化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列入国家或者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

利用财政性资金引进气候变化应对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当制定消化、吸收和创新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接受其监督。

第六十六条【财政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安排气候变化应对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行业和地区予以财政奖励。

国家对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普及和采取自愿减排措施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资金补助或贴息、免息、减息等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与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投资与信贷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减排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减排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予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信贷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授信支持。

第六十八条【能源生产的价格和税收措施】国家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健全能源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能源和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开采水平的提高。

国家采取税收和价格优惠措施,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燃烧发电和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沼气发电项目,支持并网供电。

第六十九条【能源利用的税费措施】国家采取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税费政策,限制企事业单位浪费资源和能源,促进企事业单位自愿开展能源节约和温室气体减排。

凡是购买或者消费煤炭、石油、天然气、酒精等燃料或者电力的,都应当缴纳碳税。碳税选在销售环节征收,按照每吨燃料和每度电计征,最终由购买或者消费承担。碳税征收后缴入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水力发电、核能发电和其他清洁能源发电,应当享受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的补贴。

第七十条【价格限制措施】国家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推动供热计量收费,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和能源,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能源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

第七十一条【关税措施】国家运用关税征收和出口退税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高效、节能、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减缓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七十二条【保险措施】国家鼓励农业、林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参与保险,提高抵御极端气候和气候灾害的能力。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十三条【信用保障】国家对排放单位实行节能减排信用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业部门组织对排放单位节能减排分级考核评价,根据排放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情况,确定不同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信贷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担保业通报,作为排放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未达到减排要求或拒不执行减排要求的单位,当地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重点监控。

国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排放单位采取差别的税收、信贷和出口配额政策,提高排放单位的环境守信效益,增加环境失信成本。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税务、信贷、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建立排放单位环境信用修复机制。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等手段,提高信用等级。

第七十四条【低碳采购保障】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减排、减缓气候变化的政府采购政策。各级政府在公共采购中应该考虑产品能耗成本和服务耗能成本,优先采购节能减排、废物再生利用和利用可再生新能源生产的产品。

国务院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品和服务政府优先采购名录。

第七十五条【资金和基金保障】国家采取措施,鼓励资本进入气候变化应对市场,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融资、金融和交易市场的发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基金来源于政府拨款、碳税、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社会捐助等,用于气候变化应对的宣传教育、科技研发、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能减排财政补贴、重大气候变化应对项目的实施、极端气候应急、产业转型和奖励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社会发起设立气候变化应对民间基金,作为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的补充,参与节能减排投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等活动。民间气候变化基金的设立和运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七十六条【国内市场交易保障】国家合理规划,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建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最小化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国家鼓励气候变化应对民间基金和公益组织通过交易平台交易温室气体排放配额。

区域交易平台的运转经费,由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手续费和气候变化应对政府基金的补助予以保障。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章气候变化应对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统筹规划】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结合自己的职责,组织调查研究,开展气候变化的影响评估、指导和管理,全面推动气候变化应对监管的科学性。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建设规划、水资源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时,应当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及其应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与气候变化应对中长期规划保持一致。

第七十八条【标准与规范制定】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标准与监测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标准与监测规范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并报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市场准入】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预评估,报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批。温室气体减排预评估文件未获审批的,发展与改革部门不得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审批土地,环保部门不得审批排污指标,供水部门不得供水,电力部门不得供电,信贷企业不得贷款。

现有重点排放单位没有通过节约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审计的,不得上市融资或者上市再融资,不得申请出口配额。

温室气体减排预评估应当和节约能源预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结合进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条【排放许可与排放配额】国家实行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和豁免许可制度。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且能效达到低碳标准的,免予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环境污染法律法规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但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的现有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向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不能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手段取得不足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应当在申请排放许可证的同时申请排放配额。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一条【监测网络与信息公开】国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状况监测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全国温室气体排放状况监测网络。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中国气候变化应对状况年度公报,并按季度统一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

省级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气候变化应对状况年度公报,并按季度统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

第八十二条【单位监测、核算与信息台账】对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温室气体排放类别、年度和总量进行自我监测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监测。

对不属于大气污染物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按照规定对温室气体排放类别进行甄别,对燃料能效与总量、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强度进行核算。

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台账。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当地排放单位的排放行为进行监督性核算或者监测。

第八十三条【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气候变化应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地方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工作。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包括排放单位的名称、地址、行业类别、产品名称、生产工艺、能源类型、燃料能效与消耗总量、其他能源的能效与消耗总量、温室气体的排放类别与排放总量,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获取方式、温室气体减排情况、执法检查信息等内容。

具体的排放清单编制指南,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四条【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国家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并指导省级、市级和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的建立。

地方各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的信息应当动态更新,并与上级信息平台保持对接。

第八十五条【单位排放源专用账户】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超过核定豁免排放配额或者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申请温室气体排放源专用账户。

重点排放单位获取温室气体排放源专用账户后,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将更新的排放台账信息如实录入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的自我申报系统。自我申报信息由当地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并转入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的监管系统。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六条【排放清单信息规范建设与信息公开】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信息自我申报考核办法和各地排放清单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考核办法。

公众有权书面要求查阅当地重点排放单位排放台账信息、重点排放单位信用等级和当地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信息。

第八十七条【指导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用能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对有色金属、建材、钢铁、化工、火力发电、煤炭等重点用能企事业单位实行能效监察和行政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与企事业单位签订节能减排协议,约定企事业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和需采取的措施,并按照协议的约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指导、服务和支持。

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第八十八条【公开曝光】对未完成温室气体减排任务、超过低碳标准排放温室气体和违反节能减排管理规定的单位,监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曝光,使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第七章气候变化应对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第八十九条【总体要求】国家将气候变化及其应对知识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气候变化应对的教育培训纳入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气候变化应对的教育,宣传普及保护环境、气候变化应对的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气候变化科学素质,增强全社会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和气候的自觉意识。

第九十条【宣传方式】国家充分发挥报纸、书籍、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加强气候变化应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国内外宣传。

国家鼓励媒体制作、播放与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有关的节目和公益广告。

第九十一条【对外宣传】国务院宣传部门每年应以中文、英文、德文、俄文、西班牙文、法文等语言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白皮书,阐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计划,展示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广泛获取国内外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第九十二条【在校教育】国家将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知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

国家将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和管理课程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教育科研基地建设,积极培养气候变化应对领域专业人才。

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教育单位统一编写气候变化应对优质教材、读本和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内容在内的综合性环境教育教材、读本。

第九十三条【在职教育】国家将气候变化、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和管理培训教育纳入在职科技与管理培训体系,加强对在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有效提高在职人员气候变化应对意识和科学管理水平

在职科技与管理培训形式包括举办进修班、集体学习、讲座、报告会等。

第九十四条【社会参与】国家提倡勤俭节约、低碳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营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广泛动员,注重发挥社区、社会团体、个人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应对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宣传、教育、税收等措施,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减排、废物再生利用和利用可再生新能源生产的产品。

第八章气候变化应对的国际合作

第九十五条【国际合作原则】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国际合作和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协商原则,通过国际合作和协商协调开展节能减排,共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中国积极开展政府、议会等多个层面和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加强多边交流与协商,增进互信,扩大共识。

中国积极参加气候变化国际会议和国际谈判,促进气候变化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第九十六条【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共同责任的原则,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采取行动积极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承诺。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坚持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当率先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切实兑现向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

第九十七条【国际对话与合作】中国与外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积极建立气候变化领域的对话和合作机制,将气候变化作为双边和多边合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积极主办和参与气候变化、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国际研讨会、论坛、展览等活动,加强低碳发展方面的国际经验交流。

中国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务实合作,共同开展气候变化研究和对话,共同开展教育培训、科技示范项目及低碳发展城市和社区试点。

第九十八条【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中国积极开展国际谈判,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国际基金的资金和技术援助。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积极洽谈气候变化应对方面的国际技术交流与转让事宜,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自主创新的能力。

第九十九条【国际市场交易保障】中国政府支持并鼓励中国企事业单位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国内区域交易平台参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

中国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应当通过区域交易平台向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申请许可,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管管理。

第一百条【国际信息通报】中国在气候变化应对方面加强国际信息合作。

国务院外交部门代表中国政府负责向国际社会通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气候变化的影响及我国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法律和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对外反制措施】中国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借气候变化应对的名义实施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或者对入境、过境的中国民航班机、轮船采取单边措施征收碳税或者类似税费。

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借气候变化应对的名义,对中国企业采取单边税收措施等贸易保护措施,或者对入境、过境中国民航班机、轮船采取单边措施征收碳税或者类似税费的,中国政府有权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采取反制措施。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分】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对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地方人民政府未完成区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区域与企业限批】未完成气候变化应对目标责任的地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当暂停审批高耗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集团,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暂停审批新增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一百零五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拒绝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六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权限责令立即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产品强制淘汰要求的;

(二)违反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规则交易的;

(三)违反规定为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供水、供电、贷款的。

第一百零七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节约能源和温室气体减排预评估未获得审批开展项目建设的;

(二)拒报或者谎报申报登记事项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监测或者核算的;

(四)未按照规定保留原始台账或者违反信息录入、报送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节能减排规定的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发展与改革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超过配额排放温室气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采取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或者通过企业内部减增挂钩、市场交易方式获取排放配额,处应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限期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权限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排放温室气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采取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处应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限期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权限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能效未达到低碳标准并超过配额排放温室气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采取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并处应缴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费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采取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权限责令关闭。

第一百一十条【对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落后淘汰设备和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与改革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处罚】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其负责人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处罚的法律救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用语定义】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温室气体,是指伴随人类活动所产生并进入大气环境,能够或者可能导致全球和区域气候变暖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和其他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气体物质。碳黑等能够或者可能导致全球和区域气候变暖的大气颗粒物,本法作为温室气体对待。温室气体的具体清单,由国务院发展与改革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公布。

气候变化,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变异,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地球大气的物质成分,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的气候改变现象。

气候变化应对,是指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国际合作等手段,对自然变化或者人类活动引起或者可能引起的气候改变造成的影响所采取的适应与减缓等措施。

气候变化减缓,是指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科技、国际合作、管理等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减轻或抵消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或者潜在损失,有效利用气候变化益处。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阅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人的发展中国家,制定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基本准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应对气候变化的总目标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得到较大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上,坚持正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遵循《气候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原则;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 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对中国现有发展模式提出了重大的挑战。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必然还要持续增长,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将使中国面临开创新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挑战。 (二)对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以煤为主的能源资源和消费结构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将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使得中国在降低单位能源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强度方面比其他国家面临更大的困难。 (三)对中国能源技术自主创新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如果不能及时获得先进的、有益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则这些设施的高排放特征就在会未来几十年内存在。 (四)对中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提出了诸多挑战。中国生态环境脆弱,现有可供植树造林的土地多集中在荒漠化、石漠化以及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给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带来巨大的挑战。 (五)对中国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长期的挑战。如何在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中国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对中国农业领域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抵御气候灾害能力提出了长期的挑战。

中国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

附件: 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 “中国碳交易登记簿系统研究” 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在挪威政府、欧盟和UNDP的资金支持下,组织开展了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支持包括新疆兵团在内的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编制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在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机构与能力建设。 我国政府公布了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增强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责任和意识,有效保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的落实,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通过中国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已经编制完成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相当部分省区市在其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中主动提出要运用温室气体减排市场机制,积极开发CDM项目,推动实施自愿减排交易,还有省份同时提出要探索建立省内碳交易试点,这与国家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综合考虑现阶段国情和发达国家相关经验,为落实国家和地区提出的运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要求,我国将从自愿减排交易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登记簿是所有碳交易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合理设计的登记簿体系是交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推动国内自愿减排交易顺利开展,亟需开展相关研究,设计建立国内基于项目的碳减排交易登记簿系统。本项目成果将为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落实提供有力支撑,并将进一步扩展省级应对气候变化方案项目对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积极影响。项目办将聘请一家研究能力强、具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机构,就“中国碳交易登记簿系统研究”课题开展专门研究。 二、项目目标 结合我国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实际需要,研究设计我国基于项目的碳交易登记簿系统,开发相关的软件,为开展自愿碳交易、逐步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奠定基础和提供支持。 三、研究任务 为完成该项目的目标,咨询机构需要完成以下研究任务:任务一:调研国外相关交易登记簿设计 调研京都议定书下联合国登记簿体系及设计要求,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自愿碳交易市场登记簿体系设

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周曙东周文魁朱红根王传星王艳 摘要: 阐述气候变化的特点, 分析农作物对温度、降水变化的敏感性, 昆虫对温度变化的敏感性。探讨了农业生产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干旱及洪涝灾害的脆弱性。应对气候变化的农业技术选择包括选育抗逆性强的农作物新品种, 增强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种植技术; 加强农业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与响应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农业适应性政策措施: 调整耕作制度, 提高指数; 完善江河湖泊防洪工程和防洪减灾体系; 加强土地合理利用; 发展设施农业, 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制订减灾应急预案; 积极推广农业保险。 关键词: 气候变化; 敏感性; 脆弱性 一、引言 气候变化被列为全球十大环境问题之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进展, 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的相关研究开始成为学术界最为活跃的研究领域之一。农业是对天气变化最为敏感的部门之一, 因为气候始终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决定因素, 到目前为止, 农业还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气候变化对农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诱发的自然灾害将造成农业生产的波动、危及粮食安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各国还没有就气候变化问题综合治理所采取的措施达成共识, 有待在2010年墨西哥城的第16 次缔约方会议上继续协商, 但气候变化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气候变化会使人类付出巨额代价的观念已为世界所广泛接受, 并成为广泛关注和研究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及早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影响的研究, 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提前采取适应性对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从敏感性、脆弱性方面来分析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对策。 二、气候变化的特点和趋势 气候变化是气候平均状态出现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变化或者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10 年或更长时间)的变动, 具体指气候平均值和离差值两者中的一个或两者同时随时间出现了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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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 [阅读指南] 竺可桢(1890.3.7—1974.2.7) 浙江绍兴市人,我国卓越的地理学家和气象学家,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奠基人。建国前先后任中央研究院气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担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国气象学会理事长、名誉理事长,中国地理学会理事长等职。 1972年的《考古学报》第l期上,83岁的竺可桢发表了《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后转载于1973年《中国科学》16卷2期,以及1973年6月19日的《人民日报》。全文篇幅也就5000余字,却聚集了竺可桢先生毕生研究的成果,可谓其学术生涯的扛鼎力作。这项研究,博大精深,严谨缜密,为学术界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赞扬。 论文包含有大量古代典籍与方志文献的记载,广泛地被历史学家和历史地理学家所引用、推崇,对历史学家的研究起到了极大的指导作用——几乎只要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或中国环境史、物质文明史的文章,都会在参考文献中摆上竺可桢的这篇经典论文。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的评论是:“每读一遍,使我觉得此文功夫之深,分量之重,为多年少见的作品,理应侧身于世界名著之林。” 对这样高山仰止的学术名篇,我们自然应该潜心阅读。 文章开头就单刀直入,陈述了研究中国气候变迁的主要指标依据:“在东亚季风区域内,雨量的变动常趋极端,而温度的变化在冬春即能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我国冬季温度主要受西伯利亚冷空气所控制,升降比较统一。因此,本文以冬季温度作为气候变动的指标。” 随后是罗列、引用我国古代典籍与方志记载的大量例证,以及考古的成果、物候观测和仪器记录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研究。 根据材料的来源和性质,把中国近五千年的气候变迁的时间,分为四个时期——考古时期、物候时期、方志时期、仪器观测时期。 最后得到的4条初步性结论:在我国近五千年中的最初二千年的年平均温度高于现在2℃左右;以后有一系列范围为1—2℃的上下摆动;在每一个400至800年的期间里,可以分出50至100年为周期的小循环,温度升降范围是0.5—1℃;最冷的时期都是从东亚太平洋海岸开始向西传播到大西洋海岸。 结尾还参照对比了挪威的雪线高低的变化,丹麦格陵兰岛冰川研究的成果,得到大体一致的结论,证明了用古史书所载物候材料来做古气候研究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历史时期的气候存在变迁过程,今天已经是常识,气候变化更是热点话题。可是就在八九十年前,欧美的大多数正统气候学家还认为,气候在历史时代是稳定的。竺先生在青年时代就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所以才以《南宋时代我国气候之揣测》为始,50年里,一直潜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建议讲解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建议陈炳才陈安国 2009年12月23日11:2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建议--中国共产党新闻【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社区网摘手机点评纠错 E-mail推荐:尽管哥本哈根会议对下一阶段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资金、技术和测量机制等问题未达成理想共识,但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是不可逆转的为切实做好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制建设,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具体规划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关注气候变化,并把这一议题作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的重要内容。2005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电网,全额收购。2007年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能源使用、农业、林业等领域也制定了相关法律,2009年11月26日,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这些应对措施积极有效,但还没有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机制方面考虑,也没有从碳捕捉和封存、碳汇技术和途径等方面考虑。因此,已经具有的政策法规不足以促使企业和社会从可控制性上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也难以促使企业和社会加快调整经济和能源结构,难以鼓励企业创新碳技术,减少和控制碳排放。因此,建议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或《低碳经济法》。通过立法,明确提出分时段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和数量标准,要求每届政府不断更新和提高标准,并落实到企业;探索实行碳交易制度;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并设立具体目标。应通过立法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执行、检查机构,确保有关法律政策得到落实。应通过立法规范气候变化的公共职责,明确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职责。在加强立法的基础上,建议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40年规划,分阶段确立实施目标。尤其要注意制定具体的新能源产业和产品规划,如氢能规划,太阳能规划,风能发展规划,核电发展规划,使能源结构在20—40年内有较大的调整和变化。 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调整经济结构,兼顾积极调整技术和能源结构对于如何减排以及承担多大的责任,如何解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严重分歧。但哥本哈根会议以后,各国都会尽量减少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发达国家由于技

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成为世界上的重大问题之一。那么是什么造成的,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全球气候变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自西方工业化以来,世界人口在 (1)人口剧增因素:近年来人口急剧地增长,人类在日益强大的大规的剧增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之模生产和经济活动中,大量开垦耕地、一。同时,这也严重地威胁着自然生掠夺与毁坏森林资源,大量地燃烧化态环境间的平衡。这样多的人口,每工原料,释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致年仅自身排放的二氧化碳就将是一惊使大气成分发生变化,导致了全球气人的数字,其结果就将直接导致大气候日趋变暖。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不断地增加,这样 全球变暖将给地球和人类带来复形成的二氧化碳“温室效应”将直接影杂的潜在的影响,既有正面的,也有响着地球表面气候变化。 负面的。例如随着温度的升高,副极(2)大气环境污染因素:目前,地地区也许将更适合人类居住;在适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已构成一个全球当的条件下,较高的二氧化碳浓度能性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导致全球变暖够促进光合作用,从而使植物具有更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关于全球气高的

固碳速率,导致植物生长的增候变化的研究已经明确指出了自上个加,即二氧化碳的增产效应,这是全世纪末起地球表面的温度就已经开始球变暖的正面影响。但是与正面影响上升。 相比,全球变暖对人类活动的负面影(3)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因素:目响将更为巨大和深远。今年8月份前,海平面的变化是呈不断地上升趋CCTV报道,由于气候变暖的影响,势,根据有关专家的预测到下个世纪珠穆朗玛峰的顶峰下降了米。祁中叶,海平面可能升高50cm。如不采连山冰川缩减危及河西走廊:近年来,取及对措施,将直接导致淡水资源的祁连山冰川融化比上个世纪70年代减破坏和污染等不良后果。另外,陆地少了大约10亿立方米,冰川局部地区活动场所产生的大量有毒性化学废料的雪线正以年均米的速度上升。和固体废物等不断地排入海洋;发生专家分析,冰川退缩,雪线上升除自在海水中的重大泄(漏)油事件等以及然气候因素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由人类活动而引发的沿海地区生态环口膨胀,超载超牧,过度开垦,乱砍境的破坏等都是导致海水生态环境遭 破坏的主要因素。 滥伐,滥采地下水有关。 (4)土地遭侵蚀、沙化等破坏因 素。造成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不适当的农业

中国科学院“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群简介

中国科学院“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关键科学问题”项目群简介 单位:中国科学院北京100864 作者:丁仲礼傅伯杰韩兴国葛全胜 目前,国际上十分流行的全球气候变暖理论由3个主要环节组成:(1)大气CO2浓度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v升至450—550ppmv后,全球平均气温可能将上升2℃—3℃;(2)若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以上,将可能给人类带来重大影响,突出地表现为海平面上升、物种灭绝、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增加、热带传染病北上、全球粮食短缺、水资源供应不足,地区冲突增加等;(3)世界各主要国家必须立即采取各种行动,减缓全球变暖,使2050年CO2排放量降低到1990年排放水平的50%,且越早采取行动损失越小[1,2]。显然,这个理论的核心基础是气温对大气CO2浓度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地球表层系统在适应气温变化时的极度脆弱性,其最终目的是减少或控制化石能源的使用量。积20余年之努力,这个理论已经走出学术界,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传播,同时也成为一部分政治家在国际政治、外交博弈中使用的工具。 但是,学术界对这个理论质疑的声音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大气CO2浓度增加1倍后,全球平均气温将上升2℃—3℃,这只是一个模拟值,它由不同的数值模式计算后平均得出,且不同模式输出的增温值可差5℃之多(从1℃左右到6℃以上)。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数值模式是否已成熟到能够准确评价全球平均气温与大气CO2浓度的关系?工业革命以来,全球气温已增加约0.74℃,大气CO2当量浓度已增加60%左右,那么,从过去100多年的记录中,我们是否可以准确评价气温对CO2的敏感性?如果这个评价同数值模拟不一致,则哪种方法更可靠?气候系统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人类对它在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变化过程与机制是否已有足够充分的了解?比如,在一些要素的“驱动”下,气候系统也会产生负反馈作用,目前的文献谈了很多正反馈过程,那么科学界对其负反馈过程了解充分吗?围绕南极冰芯所发表的大量文章表明CO2浓度滞后于气温的变化[3-5],这说明,CO2“驱动”气温升高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减少CO2排放必须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而根据一些专业机构的预测,人类在今后20—30年间,还将以化石能源为主,这就面临一个如何在扶贫、发展和保护气候中达到平衡的问题,简言之,如果气温对CO2浓度没有那么敏感,人类值得去为之牺牲发展速度吗? 同样,对增温的影响也有很多不确定性。地质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在地球几十亿年的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比目前温暖得多,比如距今5 000万年左右的始新世,气温至少比目前高10℃;在新生代,全球气温整体变化趋势是降温,如在3 600万年前后,东南极首次出现冰盖;到1 400万年前后,西南极出现冰盖,东南极冰盖扩张;在260万年前后,格陵兰出现冰盖,自此之后,地球反复地经历冰期-间冰期气候振荡,其温度变化幅度可达6℃—8℃[5-7]。也就是说,过去的气候变化无论在幅度还是在速率上,均比过去100年“温室效应期”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可能会经历的“增暖期”要大得多。那么,为何在有人类活动以后,地球气候系统、生态系统等会变得如此脆弱了呢?又比如,地质学的常识告诉我们,由于温度对全球水循环的控制作用,地球历史上的暖期往往是湿润期,其生物多样性、生物总产率均显著高于寒冷期。那么,为何在今后的增温期会导致粮食减产、水资源不足呢?同样,温暖期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地球从赤道到极地的温度梯度减小,整个大气环流趋向稳定,为何未来的增温反而会导致极端天气频率增加呢?地球的温度一直在变,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那么,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2009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 中国在发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从中国人民和全人类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中国是近年来节能减排力度最大的国家,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计划,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行动;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中国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发展水电,积极发展核电,鼓励支持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地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中国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持续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大力增加森林碳汇。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庄严承诺: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

高中地理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高考频度:★★☆☆☆难易程度:★★☆☆☆ 典例在线 读全球气温变化图,回答1—2题。 根据陆地和海洋观测资料绘制的全球地面气温距平演变趋势 1.下列词语中形容图中气温变化最恰当的是 A.保温作用B.温室效应 C.热岛效应D.全球气候变暖 2.下列做法中对缓解图示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最有效的是 A.积极研制新型的制冷系统,以减少并逐步禁止氟氯烃等物质的排放 B.发展洁净煤技术,研究煤炭中硫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C.沿海国家修建沿海大堤,防止沿海地区被淹 D.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新能源,减少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 答案 【答案】1.D 2.D 【解析】1.图中反映的是全球地面气温距平演变趋势,图中气温距平总的趋势是波动上升,说明气温变化的趋势是全球气候变暖。故本题选D。 解题必备 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有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还有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加强对温室气体的吸收能力和采取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对策具体措施 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 (1)多使用清洁能源 (2)提高能源利用率 (3)避免浪费,减少废弃物排放,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加强对温室气体的吸收能力 (1)植树种草 (2)采用固碳技术 (3)防止森林火灾 采取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 (1)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2)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3)沿海地区建设海岸堤坝 学霸推荐 读全球可能发生的某种环境迁移示意图,完成1—2题。 1.导致该“环境迁移”的原因可能是 A.地震B.滑坡 C.全球变暖D.台风 2.以下措施对该环境问题防治有明显效果的是 A.对建筑物进行加固B.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C.将人口全部迁出D.退耕还湖还湿 答案 【答案】1.C 2.B

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很多国家所关注的问题了,那么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气候变暖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气候变暖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1.人口剧增因素 近年来人口的剧增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这也严重地威胁着自然生态环境间的平衡。这样多的人口,每年仅自身排放的二氧化碳就将是一惊人的数字,其结果就将直接导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不断地增加,这样形成的二氧化碳“温室效应”将直接影响着地球表面气候变化。 2.大气环境污染因素 目前,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已构成一全球性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研究已经明确指出了自上个世纪末起地球表面的温度就已经开始上升。 3.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因素 目前,海平面的变化是呈不断地上升趋势,根据有关专家的预测到下个世纪中叶,海平面可能升高50cm。如不采取及对措施,将直接导致淡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等不良后果。另外,陆地活动场所产生的大量有毒性化学废料和固体废物等不断地排入海洋;发生在海水中的重大泄(漏)油事件等以

及由人类活动而引发的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都是导致海水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主要因素。 4.土地遭侵蚀、沙化等破坏因素 造成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不适当的农业生产。众所周知良好的植被能保持水土流失。但到目前为止,人类活动如为获取木材而过度砍伐森林、开垦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以及过度放牧等原因,仍在对植被进行着严重的破坏。目前全世界平均每分钟有20公顷森林被破坏,10公顷土地沙化,万吨土壤被侵蚀。土壤侵蚀使土壤肥力和保水性下降,从而降低土壤的生物生产力及其保持生产力的能力;并可能造成大范围洪涝灾害和沙尘暴,给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恶化生态环境。 世界各国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 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近50年来,气温上升的脚步在加快。 据中国国家气候中心刘洪滨博士介绍,过去100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明显升高,本世纪变暖幅度还会增大。最新观测表明,1906—XX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20世纪后半叶北半球平均温度可能是近1300年中最高的。美国航天局戈达德航天研究所上月底发表的研究报告说,XX年是自1850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第九个最热的年份,估计下一个厄尔尼诺现象今年或明年开始形成,全球地表气温可能将在今后

全球气候变化——中国面临的挑战、机遇及对策解读

全球气候变化——中国面临的挑战、机遇及对策 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全球尺度的环境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科学家们就已经把气候变暖作为全球性环境问题提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科学界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府都高度关注和重视全球气候变化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由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涉及到气候、环境、经济、社会、政治、科技等众多领域,时间跨度又很长,因此,响应全球气候变化对策的制定应从国家长远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并把气候变化问题放到国家对外政治、经济与外交政策的大框架下统一考虑,以期气候变化问题朝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过程中,如何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是_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对中国发展带来的挑战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消除贫困是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必将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高,能源需求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可避免地还将增长,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形象将更加突出,无疑将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1.发达国家要求中国承担温室气体限控的压力增大。京都会议后,一些发达国家试图以《京都议定书》已规定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为由,集中全力向中国和印度等“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施压。有的发达国家甚至明确提出将发展中国家“有意义的参与”作为其批准议定书的前提条件之一,并与公约的资金机制挂钩。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减排的理由包括:环境原因、竞争力原因、政治原因等。虽然这些理由严重背离了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公约特别强调的:“发展中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约下的义务,将取决于发达国家对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但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不难发现减轻这种压力的艰巨性。 2.对中国现有发展和消费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的丰度和组合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和经济优势。中国人口基数大,发展起点低,到2003年底,仍有59.5%的人口为乡村入口,面临着继续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长期发展任务,人均资源短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制约因素。传统的消费和生产模式是一种资源耗竭型、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这种模式已经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从发展模式的选择看,虽然各国有权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但在其发展过程中,都遵循某些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很少有国家发生例外。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和趋势表明,人均商品能源消费和经济发达水

中国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暖

中国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近年来,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仅在本国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低碳技术等方面取得骄人成绩,在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对话,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气候谈判、促进新气候协议的达成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2014年底中美两国签署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到今年中国向联合国提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并先后与印度、巴西、欧盟、美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就气候变化发表联合声明,中国通过一系列郑重承诺,接连向世界传递出强有力的政治信号,表明其坚持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获得广泛赞誉。 《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日前在一次记者会上回答“哪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可称榜样”的问题时指出,中国采取了“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具有榜样意义。她说,中国在“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确定,在2030年前后使其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并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中。这些都表明,中国在对待气候变化问题上“非常非常认真”。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各类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因此,法国作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主办国,期待中国为大会的成功提供支持。 法国总统奥朗德表示,中国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国总统环境问题特别顾问尼古拉·于洛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高度肯定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毋庸置疑的示范作用”。他说:“中国有能力在提出目标后将其实现,甚至以更快速度实现目标。” 中国支持定期盘点包括减排在内的相关长期目标的实施进展,也表明其有能力与自信进行气候变化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应尽的义务,也符合中国当前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第一大国。2014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在气候治理问题上,中国在加速本国发展的同时始终不忘向广大经济、资源、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在今年9月发表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不少国家和国际机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士对此非常赞赏,认为中国这一举措对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贡献,展现了其勇于承担国际责任、履行国际义务的大国风范,给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做出了榜样。 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性威胁,关系到世界各国的切实利益。中国支持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主张协议应以《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为基础。日前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说,中方愿意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与各方一道积极建设性推动谈判进程,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气候制度。

浅谈全球气候变化及应对之策

2012年第9 期 教辅集锦 浅谈全球气候变化及应对之策 ●林春路/江苏省盐城市响水中学 (224600)一、全球气候变化的原因 1.自然因素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 气候系统所有的能量基本来自太阳,所以太阳能量输出的变化被认为是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之一,也可以说太阳辐射的变化是引起气候系统变化的外因。 引起太阳辐射变化的另一原因是地球轨道的变化(米兰科维奇理论)。地球绕太阳轨道有三种规律性的变化,一是椭圆形地球轨道的偏心率(长轴与短轴之比)以10万年的周期变化;二是地球自转轴相对于地球轨道的倾角在21.6°~24.5°间变化,其周期为41000年;三是地球最接近太阳的近日点时间的年变化,即近日点时间在一年的不同月份转变,其周期约为23000年。另一个影响气候变化的自然因素是火山爆发。火山爆发之后,向高空喷放出大量硫化物气溶胶和尘埃,可以到达平流层高度,它们可以显著地反射太阳辐射,从而使其下层大气冷却。 2.人类活动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 人类活动加剧了气候系统变化的进程。人类活动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主要包括人类燃烧化石燃料,硫化物气溶胶浓度的变化,陆面覆盖和土地利用的变化(如毁林引起的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 )等。温室气体指的是大气中能吸收地面反射的太阳辐射,并重新发射辐射的一些气体,如水蒸气、 二氧化碳、大部分制冷剂等。它们的作用是使地球表面变得更暖,类似于温室截留太阳辐射,并加热温室内空气的作用。这种温室气体使地球变得更温暖的影响称为“温室效应”。水汽(H2O)、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CH4 )和臭氧(O3)是地球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其中对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是二氧化碳,它产生的增温效应占所有温室气体总增温效应的63%, 且在大气中的存留期很长,最长可达到200年,并充分混合,因而最受关注。 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 1.导致全球海平面上升 随着气候变暖,将使大量冰川逐渐融化,自19世纪以来,全球范围的山地冰川都几乎发生了大规模的后退。美国NOAA 卫星观察到的雪盖资料表明:1980年以来,全球的雪盖面积减少了9%~13%。英国南极考察队的科学家们通过卫星观测发现,位于拉尔森冰架的一块像牛津郡那么大(约2900平方千米)的冰山已从南极大冰原分离,并逐渐涌向大海。再加上海水受热膨胀等原因,导致全球海平面将呈上升趋势,并且对沿海地带造成严重影响。 2.可能导致干旱、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增加 研究结果表明,全球气温升高后,北半球高纬度地区和中纬度大部分地区的降水将会增加,而大部分干旱地区、半干旱地区则因蒸发增强变得更加干燥。此外, 热带气旋的强度和频率将会明显增加。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各种自然灾害从未间断:1991年的特大洪水肆虐江淮大地;1992—1993年的持续干旱横扫整个东部;1994年夏季华中出现旷日持久的干旱和高温酷暑天气,而华南与东北则出现严重的水患;1995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和辽河平原又出现建国以来罕见的暴雨洪水。据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数字,仅1994年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受灾面积就达0.5亿公顷, 直接经济损失1700亿元。新世纪以来,各种极端天气就没有间断过,特别是2010年更是反常,北方出现冬天暴雪奇冷天气,春季西南5省出现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受灾耕地面积达到1.11亿亩,2212万人出现饮水困难,持续干旱近五个月,仅云南一省就损失170亿元。 3.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调整 生态系统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全球气候变暖对许多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已产生了深刻影响,甚至对一些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不可逆转的破坏。 随着气候变化频率和幅度的加大,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在数量上将有所增加,空间范围也将扩大。 4.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会增加 全球气候变暖将会威胁人类,特别是热带、亚热带国家低收入人口的健康。全球气候变暖,使得热带、亚热带地区炎热天气出现的频率增加,从而加快或扰乱人体的新陈代谢。全球气候变暖,还会改变某些疾病传染媒介(如蚊子)的活动范围,改变病原菌的滋生环境,从而影响人体健康。 综上所述,全球气候变暖将对人类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或许有其有利的一面, 但更多的、令人担忧的却是其不利的一面。因此, 如何趋利避害,利用其有利的一面,克服其不利的一面,并寻求适应或延缓气候变化的对策,是摆在全人类面前一道崭新的课题。 三、气候变化的适应对策 气候变化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活动反过来又影响气候变化。人类活动、 气候变化与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和相互反馈的复杂过程。气候异常与环境问题无国界,世界各国只有积极参与,全球采取步调一致的行动,正确处理好资源、环境与发展问题,才能够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最终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全球变暖的形势,目前采取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减少目前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在技术上最切实可行的是广泛植树造林,加强绿化,停止滥伐森林,用光合作用大量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三大功能。一是吸收功能。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吸碳器,它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 21

全球气候变暖及应对措施

2.全球变暖将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如冰川消退、海平面上升、荒漠化,同时给生态系统、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试从C循环的角度,分析全球气候变暖及应对措施?(20分) 解答: 全球气候变暖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燃烧煤、石油、天然气和树木,产生大量二氧化碳、甲烷等多种温室气体进入大气层,由于这些温室气体对来自太阳辐射的可见光具有高度的透过性,而对地球反射出来的长波辐射具有高度的吸收性,能强烈吸收地面辐射中的红外线,也就是常说的“温室效应”。大气中适量的温室气体可以维持地球温度不至于太低;然而过量的温室气体则会使地球吸收的热量无法散失,以至于使地球温度逐渐升高,导致全球气候的变化。全球变暖的后果,会使全球降水量重新分配、冰川和冻土消融、海平面上升等,既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更威胁人类的食物供应和居住环境。 碳循环是地球上最主要的生物地化循环,它支配着大部分陆地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深刻影响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全球气候变化与碳循环动态及其反馈效应密切相关。碳循环失衡,改变了地球生物圈的能量转换形式。因此,针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因素我们有以下措施: 1、全面禁用氟氯碳化物 实际上全球正在朝此方向推动努力,是以此案最具实现可能性。 2、保护森林的对策方案 今日以热带雨林为生的全球森林,正在遭到人为持续不断的急剧破坏。有效的因应对策,便是赶快停止这种毫无节制的森林破坏,另一方面实施大规模的造林工作,努力促进森林再生。, 3、汽车使用燃料状况的改善,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 4、改善其他各种场合的能源使用效率 今日人类生活,到处都在大量使用能源,其中尤以住宅和办公室的冷暖气设备为最。因此,对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方面,仍然具有大幅改善余地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0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 (二)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合理引导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强化节能监察。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稳步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核电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

中国历史上的气候变迁

中国历史上的气候变迁 中国历史上气候的变迁,不仅具有明显的时间差异性和空间差异性,同时由于两种差异性的交互运行,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深刻影响。本文试图勾勒出这种特点和影响的大致轮廓,以就教于方家同仁。 一、时间差异性 气候包括气温和干湿状况两大基本要素,研究历史气候也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著名科学家竺可桢先生的《中国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论文,〔①〕系统地总结了中国气候变迁的基本规律,表现在五千年来温度变化上,可以明显地总结出四个温暖期和四个寒冷期。 1.第一个温暖期从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1100年,即仰韶文化时期到殷商时代。甲骨文记载当时安阳人种水稻是阴历二月下种,比现在早一个多月。北京附近的泥炭层分析表明,五千年前那里生长着大量的阔叶林,代表着相当温和的气候。 2.第一个寒冷期从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850年,即西周寒冷期。《竹书纪年》记载周孝王时长江、汉水冻结的情况,说明当时的气候比现在寒冷。 3.第二个温暖期从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初年,即东周到秦汉温暖期。《春秋》中有鲁国“春正月无冰”、“春二月无冰”、“春无冰”等多次记载。《荀子·富国篇》和《孟子·告子上》载齐鲁地区农业种植一年两熟。 4.第二个寒冷期从公元一世纪到公元600年,即东汉南北朝寒冷期,这个寒冷期以公元4世纪前半期达到顶点。《资治通鉴》载晋成帝初年,渤海湾从昌黎到营口连续三年全部结冰,冰上可往来车马及几千人的大部队,年平均气温比现在低2—4℃。 5.第三个温暖期从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即隋唐时期,其间公元650、689、678年冬季,长安无雪无冰,当时气候温暖可见。 6.第三个寒冷期从公元1000年到1200年,即两宋时期,此间公元1111年太湖全部结冰,冰上可以通车,1110年、1178年福州荔枝两度全部冻死。 7.第四个温暖期从公元1200年到1300年,即宋末元代温暖期。1225年,道士丘处机在北京长春宫作《春游》诗云:“清明时节杏花开,万户千门日往来。”说明当时北京气候比现在温暖。 8.第四个寒冷期从公元1300年到1900年,即明清严寒期。此间,1329年太湖结冰厚达数尺,橘尽冻死。1493年,淮河流域降大雪,从当年九月降至次年二月方止。洞庭湖变成“冰陆”,车马通行。 五千年来,我国气候四个温暖期与四个寒冷期交替变迁,其时间上的差异性是非常明显的。 二、空间差异性

演讲稿-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些什么

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些什么 被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要的”国际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2月7日,在被浓雾弥漫号称“童话城市”的哥本哈根举行,现在哥本哈根会议已经由展示期望进入草案核心讨论阶段。这个以“减排”和“消费”为主要议论点的会议吸引了几乎是全世界人们的关注,因为如果环境任其破坏,气候继续恶化下去,若干年之后,不管是谁,都会为自己现在的愚蠢付出惨重的代价。在哥本哈根国际机场的走廊里,一幅巨大的海报非常惹人关注:2020年,已经是满头白发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满脸懊丧的哀叹:“对不起,我们没有阻挡气候恶化,因为我什么也没有做。”漫画很形象。2007年《气候变化中国国家告》指出,随着地球变暖导致较高的蒸发和降水速写未来50年我国年平均降水量呈增加趋势。其中东南海增幅最大。高温、台风、风暴潮等极端事件将变得为频繁。一方面,南方部分地区大雨日数将有显著加。由于海平面上升,海岸灾害主要是风暴潮呈现加剧趋势。极端降雨频发也将导致洪涝灾害、滑坡与泥石流、水土流失加剧;另一方面,我国干旱区的面积也可能会扩大,北方干旱趋势仍将延续,干旱强度加剧。据专家研究,即使我们现在马上开始严格控制减排注意环境保护,我们曾经犯下的错误仍然会让气候继续恶化1000年。当我第一看到这个数据的时候真的是大吃一惊,我们很难相信,地球——这个我们唯一的家园已经被我们折磨成什么样子。环保不是一句口号,只有每个普通人都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并在自己的生活中时刻有所行为,我们才能真正减少对地球的破坏。在这次会议中,北京市第八中学的李楚珩、四川外语学院附属

外国语学校的王垚、北京市第二十二中学的王子楠、上海市南汇中学的陈习朝和佛山市第二中学的廖哲将出席论坛。他们都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并在学习之余参与了很多与此相关的活动。同样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马中学生,理应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些什么。 首先要知道我国为什么要积极行动起来,应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 既是环境问题,又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增长过快、资源与环境形势严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它要求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随着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当今世界树立起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我们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承担与我国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称的国际义务,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再次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从国家层面上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全社会参与的意识与能力;等等。从我们青年学生个体看,我们青少年学生要正确认识我国国情,增强环保意识,大力宣传有关气候变化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科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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