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一)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二)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

(三)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的;

(四)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一)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二)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一)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需要卫生部管理的其他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卫生部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公正、客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对建设项目选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四)对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

(五)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

(六)确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七)评价报告结论。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审核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卫生审核。

第十二条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其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卫生审核意见;

(二)建设项目设计资料(含职业卫生篇章)。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依据、范围和内容;

(三)试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效果;

(六)评价结论。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卫生验收申请和有关资料之日起30日内,对建设项目做出验收意见,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二十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审核、审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1 X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 规X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X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2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可分为三类: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3.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 3.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6 工程分析 engineering analysis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理解项目所具有的工艺特点、工艺流程和卫生防护水平,为剖析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时空分布及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提供依据。 3.7 评价单元 assessment unit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评价的要求,将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原料药生产中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原料药生产中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我们分析了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工序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防护对策。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 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由于其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工艺步骤繁多,生产周期较长,各工序均属间断生产,反应时间长短不一。离心甩干工序是将物料中的液态化学品和水分甩干,为下一工序备料,是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离心甩干工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苯、甲醇、丙酮、醋酸乙酯、吡啶、乙酸、三氯甲烷、氨、二甲基甲酰胺、盐酸和噪声等。产品不同,甩干物料中所含的有毒化学物质不同。 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有毒化学物质的机会主要是: 设备和管道密闭不严、锈蚀渗漏,上道工序来料、检验分析取样以及出料、废弃物料排出,清理离心甩干机以及设备检修时设备及管道

中残存的有毒化学物质有可能污染作业环境,尤其是在离心过滤敞口甩干高温物料或边甩干边人工投加液态化学品以及敞口接收时,均有大量的有害气体或蒸气逸出,操作工人接触液态、蒸气态有毒物质的时间相对较长。如果通风排毒系统设计不合理(排风罩小、排风罩距甩干机距离过大、排风管道过长、排风口过多、管道阻力大、风机压力小等)或排毒口排毒效果不佳,就可造成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增高甚至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工人长期接触有可能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也加大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与离心甩干设备配套的空压机、真空泵以及离心机自身产生的噪声同样危害到作业工人。因此,离心甩干是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过程中散发多种有毒化学物质并污染车间环境较为严重的工序。作业工人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机会较多,是制药行业原料药生产工序职业卫生防护的重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防护建议 1.设备布局: (1)由于工艺要求,离心机一般不集中安装,但应在车间的一侧设单独隔离间,封闭该作业环境与其他工序的联系,甩料时密闭门窗,使有害气体或蒸气不至逸散到整个车间。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标准

(2002年3月11日卫法监发[2002]63号发布) 1. 总则 1·1 为了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的规定。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c.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容: 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容和方法; 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 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 工程分析;

b. 职业卫生调查; c. 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容: 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e.拟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f.拟设置的卫生设施; g.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4.2 职业卫生调查。 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技术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求时,应当进一步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类比调查。 2.4.2.1 收集资料 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应收集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前运行期间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资料。 2.4.2.2 类比调查 对新建建设项目,应选择同类生产企业进行类比调查,容如下 a.选址 同类建设单位自投入使用以来、其选址与国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协调情况。 b.总平面布置 同类建设单位工作区、生活区,居住区、废弃物处理、辅助用地的分布,尤真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布置、运行、相互之间的影响情况。 c.职业病危害现状 同类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性质,近年来工作场所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平均浓度(强度)。

(完整版)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 、职业中毒 a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池,油漆、喷漆等 ) 。 b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焊)。 c、硫化氢中毒 ( 下水道作业工人 ) 。 d、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e 、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f 、二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g 、汽油中毒 ( 驾驶、汽修、机修等 ) 。 h 、氯乙稀中毒 ( 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 2 、尘肺 a 、水泥尘肺 ( 水泥库、装卸 )。 b 、电焊工尘肺 ( 电焊、气焊 )。

3 、物理因素职业病 a 、中毒 ( 露天作业 )。 b 、局部振动病 ( 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 。 4 、职业性皮肤病 a 、接触性皮炎 ( 中国漆 )。 b、电光性皮炎 ( 紫外线 ) 。 5 、职业性眼病 a 、化学性眼部烧伤 ( 酸、碱、油漆 ) 。 b 、电光性眼炎 ( 紫外线、电焊 ) 。 c 、职业性白内障 ( 含放射性白内障 ( 激光)) 。 6 、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声聋 ( 铆工、校平、气锤 ) 。 7 、职业性肿癌 a 、苯所致白血病 ( 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 。 8 、其它职业病 a 、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 ( 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 b 、金属烟热 ( 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 。 c 、职业性哮喘 ( 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主要危害次要危害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火力发电厂有关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

火力发电厂有关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的重要支柱,我们社会经济生活所需电能的85%以上都是由火力发电厂生产。然而,火力发电厂的生产过程历来以高污染和高职业病危害而引人注目,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火力发电厂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己成为杜会关注的重点。 本文作者在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特性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加以归纳,并对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的分布、危害程度、对作业人员健康影响等问题,依据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接触限值,阐述对这四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1火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其危害程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广泛分布并易对劳动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包括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四种。 1.1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1.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噪声产生设备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l)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 (3)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巫溪县马镇坝后山场平及路网工程--凤马大道二标段 建 筑 工 程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方 案 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防治防治 (1)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1) 五、预防控制措施 (2) 六、预防职业病的安全检查制度 (5)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办法》,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做好巫溪县马镇坝后山场平及路网工程--凤马大道二标段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现场实际工作,制定出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项目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振动、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方案。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

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3、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4、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5、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预防控制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标准 一、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事项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资料受理(资料齐全后立即受理) ⑴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⑵可行性研究报告 ⑶职业卫生专篇(详见格式) ⑷其它可供评价的资料 2.现场勘查、签署评价委托协议(资料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⑴建设项目用地周围环境现场勘查 ⑵现有企业或类比企业现场勘查 ⑶条件许可后签署协议 3.预评价报告编制 ⑴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签署协议后18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 ⑵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签署协议后26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流程图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一项真正体现职业病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抓起,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新工作。 职业病危害评价是专业性及技术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专业人员不仅要有丰富医学卫生知识,还需要有工程技术知识。评价单位还需要有较强的实验室检测能力作为技术支撑,来分析评价建设项目中可能发生职业健康危害的主要环节,并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卫生防护对策的建议。

为更好地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现根据上海市、浙江省有关收费标准结合本区前九个月试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按照实际检测的项目和数量计算相应的采样费和检验费,评价费用2000—5000元。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识别和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环节,预测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程度,论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职业卫生专篇中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做出科学、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促使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而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审批依据,为设计部门提供技术依据。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已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是否有效可行提供技术论证,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审核依据。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常见问题解答 1. 为什么要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审批依据,为设计部门提供技术依据,为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 2. 能否不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将给予以下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考试题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参考考试题 一、填空题(15分,15空) 1.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 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2.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 均容许接触浓度。 3. 高温作业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A25C的作业。。 4.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匚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5. 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6. 风向玫瑰图上所表示的风向即风的来向,是指从外面吹向地区中心的方向。 7. 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 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 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间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 急救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 9. 浴室、盥洗室、厕所的设计,一般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存衣室设计计 算人数应按车间劳动者实际总数计算。 10. 空气流动动力的来源主要包括风机动力、热压、风压、密度差。 11.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选择应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 物质的原则。

12. 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13. 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 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14. 车间卫生特征共分为 _级,应根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设置辅助用室。 15.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 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其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6.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的要求,对可能阐述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或竣工验收。 17.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8. 在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系 统或事故排风系统。 19.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_ 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杳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20. 按通风系统的工作动力分类,通风系统可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通风系统。 21. 自然通风是利用室外风力形成的风压与室内外空气的温差所产成的热压作用使空气流 动所形成的一种通风方法。 22. 在排除有毒化学物的措施中,可利用自然通风,在多数情况下以采取机械通 风为主。

职业病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矿设专人负责各职业病危害点的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矿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预防控制措施: 1、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湿式凿岩,杜绝干打眼,是减少粉尘的重要手段。

最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指导意见(精品收藏)

报告指导意见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指导意见(试行)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相应章节的内容应补充如下: 1报告格式要求 1.1标题与编号 评价报告标题为“建设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标题或评价内容应与批准文件和委托书一致。如项目实际情况已与批文及委托书不一致,应及时变更批文及评价委托书调整。如评价报告只是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的一部分,评价报告应设副标题注明分期或分阶段。 报告编号用单位代号-报告类型代号—年份—月份—序列号,单位代号2位数字,报告类型

报告指导意见 代号2个字母,年份4位、月份2位、序列号9位数,例如:01YP2001。 1.2封面 封面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内页(公正性声明及投诉电话)、封面二(单位盖章)、单位资质彩色影印件、评价相关人员手签单(姓名、项目组职责、职称、资质证编号)及单位盖章。报告书封面盖章注明正本与副本,正本至少三份,正本的手签单不得复印。 1.3正文 三级目录,编号规范,含页眉(项目名称—报告编号—正文/附件)、页尾页数(第几页共几页),正文与附件要分别列出目录、页眉与页数,正文字体类型、字体大小、行间距、每行字数要与导则相符,正文插图不容许跨页,表格后文字应空一行,表格如跨页标题行要求重复。 1。4附件 含立项批复或备案意见表、委托书、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类比用人单位准予被类比声明等。

报告指导意见 1.5附图 区域位置图及周边单位示意图、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内功能分区示意图、设备布局图(可能)等,附图要求各个功能区及设备标识文字清晰可见。项目类比现场调查的相关机械通风设施、岗位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现场告知(如警示标识、公告栏)等影像图片。 1.6附MSDS 化学物质MSDS摘录(主要的理化特性、摄入途径、毒理数据、接触限值等、补充职业病危害特性:致病原理、临床表现、诊治要点、所致职业病名称等)(MSDS应该由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提供,无实际资料时,可查阅和摘录文献,应说明仅供参考)。 2报告编写 2.1第一章总论 2.1.1 项目概况:评价项目名称、性质(一般分为新建、改建、扩建、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建设地址、投资规模、简述建设单位背景和/或建设项目立项意义、任务来源.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由矿长负责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疗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的个体防护设施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要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邓国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分别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据此,卫生部发布的第49号部长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专家应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在我区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的专家队伍中,个别人员已经取得了国家级的资质,大部分人员均取得了自治区级的资质。部分专家已于第一批进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第二批专家也即将进入这个专家库。随着我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专家的要求也在提高。由于两个《技术导则》的正式发布时间稍有些滞后,而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标准版本较原征求意见稿有较大的改动,因此,有必要对参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的专家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技术审查的专业水平。 那么,参加技术审查的专家在对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时应该掌握哪些要点呢?下面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

范》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作个简述。 1 评价依据 主要应查看报告编制单位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为最新版本,建设项目是否有立项批文等 2 评价范围及内容 主要应查看该报告所界定的评价范围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在这里,新建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之间是有所不同的。在后者中,有些生产单元是依托原有公用设施或利旧设施,可以不在评价范围之内,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评价内容方面主要查看其是否有漏项。 3 评价方法 主要查看该报告所采用的评价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一般来讲,应该采用《评价规范》和《技术导则》中所介绍的评价方法,但不反对有所创新和发展。比如风险评估法。对风险评估在安评中有多种方法,但目前在职评中还未确定下来。将来有可能引入安评中风险评估法。 4 工程分析 在预评价报告书中工程分析是一个主要章节,技术审查时主要查看报告书的工程分析是否全面,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平面布置有无交叉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1.总则 1.1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1.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本规范的规定。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1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建设单位应当向承担评价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a.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b.可行性研究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c.其它有关资料。 2.2 评价机构按照准备、评价、报告编制三个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见附件1。 2.3 准备 准备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对建设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卫生防护措施、组织管理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b.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 c.编制预评价方案。预评价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概况; b).预评价目的、依据、类别、标准等; c).建设项目工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内容和方法; d).预评价工作的组织、经费、计划安排。 2.4评价 评价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a.工程分析; b.职业卫生调查; c.职业危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 2.4.1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基本,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设计能力、劳动定员等; b.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技术路线等; c.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d.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

印刷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示范文本

印刷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印刷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印刷过程中从油墨的调制、印刷、洗板、切纸、钉书 等环节均可产生多种职业病有害因素,但最引人关注的是 印刷行业中易患“脚软病”。在印刷过程,中工人常用 “白电油”清洗印板,而“白电油”的主要成分是正已 烷。 正已烷具有高挥发性和高脂溶性,并有蓄积作用。急 性毒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抵制,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 用。长期接触正已烷的工人可发生周围神经病,早期表现 为跑动或上楼无力,严重者可出现肌肉萎缩、下肢瘫痪。 防护要点 1、作业场所要安装通风除毒装置,工人配戴防毒口

罩作业。 2、“白电油”清洗液储存罐(桶)要加盖,沾有“白电油”的抹布用后存放于密闭的容器中。 3、有多发性周围神经病的患者应早脱离接触,及时治疗。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2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ZW—JB—2014—004 一、评价范围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评价范围还应包括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对于可研阶段施工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预评价报告可作说明后省去相关分析评价内容,仅需在补充措施建议中明确建设单位相关职责;待施工方案最终确定后,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补充相关预评价内容,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价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三、评价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评价过程 1.工程分析 通过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概况、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与产品的名称和用(产)量、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总平面布置及竖向布置、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建设施工工艺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等内容,并初步识别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及建设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

特点与分布。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分析还应明确工程利旧情况。 2.类比调查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类比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建设项目。 1)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类比企业与拟建项目的可比性分析;类比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等;类比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维护状况;类比企业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类比企业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等。 2)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尽可能收集类比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检测资料,分析明确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布及其浓度(强度)等。收集的检测资料的质量、检测种类和范围应符合要求,引用时应注明检测报告来源。没有可收集的检测资料时,应制定检测方案,并对类比企业进行现场检测。 3.职业病危害评价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在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识别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作业岗位、接触人员、接触时间、接触频度、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及导致的职业病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给出无防护措施时各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 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根据类比检测结果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状况,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各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评价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与符合性。对于没有类比检测数据的职业病危害因

职业病危害预防、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防、防护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为四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3、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四、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