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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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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分公司、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

第四条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位置非常重要,一个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

第五条企业中层干部在拟任职前应当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列入企业中层干部序列。

第六条企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好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三)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密切联系企业职工及所在部门,及时解决和向上汇报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门邪道作斗争;

(四)正确行使上级领导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全体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八条提拔担任企业中层干部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拟选拔科级干部,原则上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第三章考察

第九条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所考察的内容: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一)“德”的方面,要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一是思想品德。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精神,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等。三是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人生观、价值观,志趣爱好,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四是社会公德。包括社会责任、群众观点态度、人际关系以及遵守公共道德情况。

(二)“能”的方面,要业务精通,开拓创新。一是工作思路,包括本人的发展观、政绩观及工作中的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二是组织协调能力,包括组织动员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协调各方关系能力;三是依法办事,主要考核法制意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四是心理素质,主要看本人工作干事中的意志和自信心及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勤”的方面,包括工作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等。一是精神态度,主要看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学习态度;二是工作作风,主要是了解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平时是否肯学肯钻、任劳任怨,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出勤率等方面情况。

(四)“绩”的方面,要坚持正确政绩观,有强烈的事业心。一是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主要看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和抓落实、促发展情况。二是工作质量,完成的各项工作符合质量要求,无人为差错,无责任事故。三是解决复杂问题、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四是基础工作,不搞短期行为,重复施工,重视基础工作和常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五)“廉”的方面,要防微杜渐,清正廉洁。主要是执行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是否积极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状况。

第四章程序

第十条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二)考察

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应听取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的意见,尽可能广泛、深入、细致。考察结束后,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派出的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班子汇报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酝酿人选

在拟任人选决定前,应在领导班子中进行充分酝酿,必要时征求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

(四)征求意见、民主测评

在确定拟考察对象的基础上,发放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意见征求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票不超过半数的人员不能选拨为中层领导。

(五)领导谈话

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干部任命后。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一般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谈话。

(六)任前公示及任职

领导班子会议形成决议后,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干部试用

干部任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对新任中层领导干部要跟踪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免职处理。

第五章后备干部培养

第十一条后备干部的确定和培养

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并超过半数同意后,经组织部门考核报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对后备干部每年考核一次。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每年研究调整一次,干部的任职条件,除德、能、勤、绩、廉优良外,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图文稿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分公司、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 第四条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位置非常重要,一个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 第五条企业中层干部在拟任职前应当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列入企业中层干部序列。 第六条企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好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三)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密切联系企业职工及所在部门,及时解决和向上汇报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门邪道作斗争; (四)正确行使上级领导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全体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八条提拔担任企业中层干部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拟选拔科级干部,原则上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第三章考察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是指将德才间备的人安排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必要的工作锻炼观察,以备必要时正式提拔到正式的干部工作岗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后备干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九)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定,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中层后备干部库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集团公司中层副职岗位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选拔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能够担当集团改革发展重任的后备干部梯队,也为了积累经验、为以后构建其他管理和技术岗位后备人才体系做好准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后备干部,是指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及下属单位副职领导的后备人才。后备干部库是指由全体后备干部组成的虚拟群体,是集团选拔任用中层副职干部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选拔和管理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后备干部选拔时,做到公开选拔、公正评价、民主评议,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竞聘程序和考试结果的全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鼓励每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竞争,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应少于后备干部数量的2倍。 (三)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确定人选前,充分了解竞聘人的德才表现,对所收到的不良反映进行充分调查核实,有问题的不予选用。 (四)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集团发展情况和岗位需求,陆续调整或增加后备干部名额,控制各专业结构及管理方向的后备

人才比例,保证后备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符合集团人才发展战略。 (五)培养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后备干部选拔后,除根据其发展方向进行有效培养外,还进行全周期考核,为后续的提拔任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单位无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符合竞选条件及资格的所有合同制员工。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竞选条件及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集团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努力践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业绩,熟悉业务,基本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技能,发展潜力较大; (三)有改革创新精神,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注重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五)道德品质好,无不良嗜好,积极乐观,踏实敬业,清正廉洁,企业忠诚度高。 第六条应具备的资格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本企业2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毕业后);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 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的意见征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 件 (2) 第三章选 拔……………………………………………………………………… …2 第四章管 理……………………………………………………………………… …3 第五章任 用……………………………………………………………………… …3 第六章附 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人才的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机制,使那些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坚实、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敢管理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 第三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件

第五条热爱企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具有经营管理潜能、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第六条中层后备干部职数: 1、公司机关部门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2的比例确定; 2、二级单位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3的比例确定,并统筹兼顾各个专业; 3、特殊优秀人才较多的单位、部门不受职数比例限制。 第七条选拔范围: 1、机关部门:业务主管; 2、二级单位:科室科长、副科长,车间(工区)主任、副主任等二级管理干部。 第八条年龄: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特殊人才放宽到45周岁; 第九条学历:大专(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 第十条二级单位及部门要按照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公司组织部;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组织考核、理论考试。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主要对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民主测评占30%; 2、单位、部门领导测评占40%; 3、组织部门评价占30%。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拟任中层后备干部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为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企业(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表格)

企业(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通用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工作包括:培养、选拔、任用、管理、退出、监督等。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三条干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职工群众公认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章培养

第四条强化教育培养。深化干部教育培养、培训工作,注重理论文化素养和技术素质培养,注重管理知识和技术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能力和驾驭工作的能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五条加强岗位锻炼。有意识安排后备干部参与“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应对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养力度,使青年大学生、技术能手、标兵等快速成长成才。对人才库的人才,按技术型、技能型、管理型进行分类,做好日常管理和培养,为干部队伍做好人才储备。 第七条实行动态管理。后备干部要坚持一年一考察,对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要重点培养;及时将职工不认可、工作表现一般的淘汰出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章选拔 第八条拟选拔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接受党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勤俭节约、孝老爱亲。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所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资格 1、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3、拟选拔科级干部,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应当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三年内累计一周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任职后及时安排完成培训。 5、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四、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和群众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具体职位的要求,以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推举领导干部人选。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会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 习会议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 会议记录 时间:2011年5月6日 地点:大会议室 主持人:宋书记 参加人:全体机关干部 记录人:康龙 会议内容: 一、宋书记:同志们,最近,中央和省委分别召开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中央和省委领导都作了重要讲话。目前,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好《条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不断提高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为推进丹州镇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要正确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科学内涵。具体讲,一是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二是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三是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四是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

其次,要深刻领会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学习贯彻好《条例》不仅是深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防止和消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现实需要。同时,学习贯彻好《条例》,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灵活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 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学习《条例》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明确学习责任,二是要制定好学习计划,三是要保证学习时间,四是要搞好对照检查,五是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贯彻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扎实贯彻《条例》,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的颁布是一件大事,但要真正发挥作用,还要看是不是能不折不扣地、实事求是地、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高标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程序,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规范运作,要强化监督,杜绝选任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按照我局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要求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件: (一) 能够坚持参加各类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

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 能够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实践经验和经历,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四) 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能够运用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分析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 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能抵制各类不正之风; (六)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职务:正职中层后备干部应是同级副职,副职后备干部应是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班(站)长也可列为中层副职后备人选; (二) 文化层次:后备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能得到职工普遍认可、大专文化程度的可作为补充。中

天津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天津公司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确保我单位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公司制定的人才强企战略。现根据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制度。 一、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坚持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考察,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职工公认的优秀干部提拔使用起来,努力把我单位打造成一支具有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一支具有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施工企业。 二、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坚持的原则 (一)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三、选拨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在工作中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卓有成效运用到工作中,为企业赢得显而易见的效益。 (四)在工作中,能够依照公司章程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接受公司领导和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014年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

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 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中层后备干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为党校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备用结合、动态管理; 5、资源共享、统一调配; 6、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三、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1、中层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市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中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 (1)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一般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2)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当熟悉本岗位业务,具有在本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经历。 (3)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党群中层后备干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选拔程序 (1)公布岗位及基本条件; (2)所属科室推荐; (3)召开民主推荐会,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4)办公室结合科室推荐和民主推荐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5)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广泛听取意见; (6)综合分析有关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7)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8)办公室组织填写后备干部简要情况表、后备干部考察表,建立后备干部档案。 3、选拔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严格把关。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考察评价干部,要全面考察后备干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后备干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要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业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 4、在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过程中,严禁由少数人、个别人说了算,坚决反对后备干部推荐中“拉票”等不正之风。 5、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四、中层后备干部数量及结构 1、中层后备干部按1:1的比例配备。 2、后备干部中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应占到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30%及以上。 3、中层正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中层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和知识结构。 五、中层后备干部的培养 1、坚持把提高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对后备干部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尤其增强党性修养、大局意识以及确立唯物辨证的思想和工作方法。 2、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的综合能力。根据后备干部不同的培养方向,通过加强培训、岗位轮换、实践锻炼等形式,不断提高后备干部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中层后备干部的管理与任用 1、对后备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考核。 2、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要结合中层干部调整、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每年对后备干部进行一次调整充实。发现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要及时补充进来;经考核不再适应做后备干部的或工作表现一般、发展潜力不大或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应及时调整出去,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3、后备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3)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则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欧阳学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 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分公司、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

第四条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位置非常重要,一个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 第五条企业中层干部在拟任职前应当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列入企业中层干部序列。 第六条企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中共山西宏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后备干部管理,是造就跨世纪合格人才,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企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一项战略措施,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公司事业后继有人的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光荣的基础性工作。为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范围。后备干部的范围包括公司级后备干部和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构成和条件 第三条后备干部队伍要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要特别重视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队伍的年龄的学历构成应形成梯次:其中,公司级后备干部年龄应以35周岁至40周岁为主体,中层后备干部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后备干部申报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数额应根据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选拔,一般应从下一级干部中产生。公司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按1:2选配,副职和中层后备干部按1:1选配。还要注意选拔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条件 1、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修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利诱和困难的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兵器事业,献身宏大发展,艰苦创业,做出突出贡献。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备胜任相应职务层次工作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文化

水平、业务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6、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7、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公司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层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公司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均指脱产学习所获得的学历,有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可例外。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民主推荐。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提出推荐要求,选拔后备干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司级后备干部应在中层干部、两级科技、技能带头人会上进行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应在其所在单位党员、两级职工代表、业务骨干会上进行推荐。推荐一般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察。对于通过民主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人选,由组织部门认真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初步名单。 第八条集体讨论。组织部门的考察意见和提出的后备干部推荐名单,在党政主要领导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讨论审定。参加党委会和董事会的人员中,如有被推荐对象,应主动回避。 第九条经党委会讨论确定的后备干部,应填写《后备干部登记表》并建立考察档案。由组织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公司级后备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后备干部花名册》,后备干部考察材料、集体讨论意见和培养方向。 第四章后备干部的考察 第十条后备干部确定之后,组织部门要根据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和后备干部本人的具体情况,按因人制宜,定向培养,全面锻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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