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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国内市场导向与国际市场导向的关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规划、分类指导、分批推进,采取了“退”(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夕阳产业必须就地退出)、“转”(有市场、可以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引”(引进新的技术、新的项目、新的产业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育”(培育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等一系列措施,使产业转型升级既做“加法”(引进、升级)也做“减法”(退出和转移),从而保证产业转型升级的科学性和产业竞争力。

国际金融危机必然会重构未来的国际经济格局,后危机时代的国际贸易格局也将发生重要变化,过去那种年均20%左右的进出口贸易增长的情形也可能难以再现。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方式,对国际经济新格局下我国的对外依存度问题和国内需求转型升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如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地区和创新型企业,需要哪些体制机制的创新,需要哪些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等问题,也将是未来政策研究中必须关注的。

(课题组组长: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

课题组成员: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元;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温思美)

(执笔人:温思美、宋林)

责任编辑史小今

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秦宣

[摘要]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在新世纪新阶段,搞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准确把握其民主监督的特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2-0009-04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广大民众最不满意的是各种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而导致腐败现象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监督不力。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2009年9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这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出的新任务。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的有效尝试之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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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地位、内涵、形式、程序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表述。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而探讨如何完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机制时,必须首先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涵及其特点。

——

—谁在监督?这涉及民主监督的主体问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主要是政协组织或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及政协委员个人。由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来自社会各个界别,因此它往往又是各界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代表。可以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在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程度如何。

——

—监督什么?这涉及民主监督的客体问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客体是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各级党组织与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决议的情况。目的是为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保证决策的正确和决策在实施中取得实效,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从这点看,民主监督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

—如何监督?这里涉及民主监督的形式问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各级党政部门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这说明,民主监督的形式极为多样。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客体和监督形式,决定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是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进行的一种监督,但它又不同于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而人民政协上达中央,下通社会各界,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由于人民政协代表社会各界,因而它的监督具有广泛性;由于民主监督的主体——

—政协委员大多数是知识分子或者是在各条战线中有真才实学和经验丰富的人士,能够对社会中一些宏观的、重大的和深层次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的、深刻的意见,因而这种监督具有科学性。

第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权力制约,但又要对权力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由于人民政协不是一个权力机构,因此它的监督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它不是一种刚性监督,而是一种柔性监督。民主监督是一种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的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民主监督重在推进工作,而不在于权力制约。

第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政党监督。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是西方多党制下的那种在野党、反对党或反对派。虽然它与共产党有相互监督的职责,但它又是在执政党领导下的监督,实行民主监督,不是为了获取执政地位,而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但是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环节,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第一,切实开展政协民主监督能够促进党政机关改进工作,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第二,切实开展政协民主监督能够向有关部门充分反映各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实际困难的解决;第三,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和有组织的监督,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具有与其他形式的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认真分析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监督不足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当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定位不明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从性质上说

是一种政治监督,而政治监督通常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进行的监督,它是对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权力进行监督。因此,从学理上分析,政治监督应该是权力监督,指所有法定监督主体对一切国家政治力量实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行为进行访查、督办或促纠的活动。可人民政协又不是权力机构,政治监督又不同于权力监督。这实质是一种矛盾,这种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第二,认识不到位。这种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民众对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认识不到位,没有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当回事,也没有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寄予太大的希望。二是少数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人员对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觉得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可有可无”。三是作为监督主体,部分政协工作者和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或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作用不大,缺乏热情;或对民主监督的艰难性缺乏充分认识,遇到困难便失去信心;或不敢监督,怕“自找麻烦”。认识不到位是民主监督不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三,权威性不够。政协作为协商机构,不同于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它实施的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没有党纪、政纪的约束功能。受监督者听不听取、接不接受、采不采纳批评建议,完全取决于自觉程度。即使不接受监督,也不违纪违法,更难受到制裁。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往往变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由于民主监督的权威性不够,民主监督往往就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由于民主监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民主监督的权威性更显不够。这样,就陷入了一种监督无力的恶性循环。

第四,制度化不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这方面,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已经做了许多工作,有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制定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地方各级政协也相应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为做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还远远不够,政协委员的监督权形式上很大,但缺少制度对越权监督的规范与对合法合理监督的保证。

第五,机制不完善。目前,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是制约监督的重要原因。关于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非常原则,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从知情、沟通到反馈的工作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有的地方政协及政协委员缺乏必要的知情权,参与程度低,无从实施民主监督。有的地方政府部门没有制定对于民主监督的有效沟通和反馈措施,也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民主监督的反馈,导致政协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时常没有回音。而对于具有政协委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双重身份者,往往出现自己提出的批评建议自己改的现象,使民主监督流于“空循环”形式。

三、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必须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

第一,要进一步深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工作。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来寻求答案。如何正确理解人民政协的内涵、外延、作用?如何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征、对象、范围、方式、力度?如何遵循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如何协调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关系?如何完善民主监督的形式,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主体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如何构建新的民主监督机制?如何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亟须通过理论研究加以解决的问题。当前,应该积极贯彻胡锦涛同志在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精神,“切实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纳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

第二,要切实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民主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使政协委员行使监督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待监督的态度和行为受到约束,有助于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刚性约束”。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应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立法工作,要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把民主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其受到法律保障。依法保护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扩

大委员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序,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广大政协委员把自己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充分反映出来。

第三,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一是要建立保护机制,确保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二是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要适应新形势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完善民主监督的具体措施,以便使监督方和被监督方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确保民主监督的正常有效运行。三是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于敢于和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对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予以奖励,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四,拓展民主监督内容,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形式。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协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但还不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必须进行完善。要适应我国民主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除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宏观层面的监督之外,还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微观层面的监督。在完善已有民主监督形式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形式,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力;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和合作,通过人大监督的法律强制性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约束力;与行政、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实现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纪检、监察监督的结合,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的效果;要通过努力,逐步形成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延伸和扩展,形成监督合力。

第五,要突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各民主党派虽然不是反对党、在野党,而是参政党,但民主监督离不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民主监督中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为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履行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中的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应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中的各项活动。首先,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其次,要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第三,要发挥担任特约监督人员的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

第六,要增强民主监督的强制性、否定性、权威性,使民主监督由软约束变为硬约束。增强民主监督的强制性,就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履职机制,规范其程序,明确其责任。要求被监督者要履行职责,认真听取意见,限期如实反馈办理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部门,政协要问责,要通过党委政府实行纪律处分。增强民主监督的否定性,就是监督的开展不能只停留在充分肯定和一般建议上,要敢于和善于提出否定性意见。对被监督部门办理效果不满意的,要敢于退回要求重新办理;暂时无法办理的,要求其说明情况。增强民主监督的权威性,就是要提升民主监督的地位,将其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情况和党政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并纳入党委政府督察工作,强化督办力度。

第七,要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主体——

—政协委员的素质,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效果。在一定程度上说,监督效果的好坏直接取决于政协委员的素质。因此,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是每一位政协委员的一项长期任务。政协委员作为民主监督主体,应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现实意义、政治内涵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要努力发现和提出问题,并通过政协组织系统规范的工作去争取解决问题,真正代表社会各界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委、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推进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深入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民主监督的基本功。要不断提高提意见、建议的水平,既要准确、正确地提出问题,又要能提出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改进措施或解决问题的方案,做到有理、有据、有力,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从而保证监督的效果。

(本文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于朝霞

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的关系,国内市场导向与国际市场导向的关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分类规划、分类指导、分批推进,采取了“退”(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夕阳产业必须就地退出)、“转”(有市场、可以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出去)、“引”(引进新的技术、新的项目、新的产业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育”(培育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等一系列措施,使产业转型升级既做“加法”(引进、升级)也做“减法”(退出和转移),从而保证产业转型升级的科学性和产业竞争力。 国际金融危机必然会重构未来的国际经济格局,后危机时代的国际贸易格局也将发生重要变化,过去那种年均20%左右的进出口贸易增长的情形也可能难以再现。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方式,对国际经济新格局下我国的对外依存度问题和国内需求转型升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如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地区和创新型企业,需要哪些体制机制的创新,需要哪些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等问题,也将是未来政策研究中必须关注的。 (课题组组长: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 课题组成员: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元;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温思美) (执笔人:温思美、宋林) 责任编辑史小今 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秦宣 [摘要]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在新世纪新阶段,搞好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准确把握其民主监督的特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2-0009-04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广大民众最不满意的是各种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而导致腐败现象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监督不力。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2009年9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这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出的新任务。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的有效尝试之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 !!!!!!!!!!!!!!!!!!!!!!!!!!!!!!!!!!!!!!!!!!!!!!!!!!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

内容提要: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基本职能之一。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需要 准确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全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义。 关键词:人民政协 民主监督 性质 特点 意义 作者简介:李贺林,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李贺林 ?人民政协?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项基本职能之一。相对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两项职能而言,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当前,需要进一步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全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深化认识,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 一、准确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 议政三项基本职能之一。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首先是要深入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我国的人民政协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人民政协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人民政协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呢?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的认识。 人民政协(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于 1949年9月21日。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 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 28

个组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大或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建议案。尽管人民政协在建国初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执行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是,从成立之初,这个组织的“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就是明确的。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组织。对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以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和机构所进行的民主监督,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和机构所具有的重要职能。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其实行党内监督的机构是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人民检查院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行政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应该归属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与一般的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同的地方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有组织的通过人民政协进行的人民民主监督。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这是十分明显的。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执政党,是当代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执政党内部的自我监督。这种自我监督,主要是通过党内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进行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同时,党内监督还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即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党内监督对于中国共产党维护党的纪律、贯彻党的路线和纲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主要是根据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对一府两院(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这就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权力性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特定范围的事项进行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是司法权力的表现,同样具有权力的性质。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舆论监督和一般的群众监督。一般的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种媒体的监督进行的。各种媒体通过新闻等各种形式,揭露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批评各种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从而通过舆论的形式进行监督。一般的群众监督,则是通过人民来信、批评建议等形式,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同以上监督形式相比较,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不是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也不是一般的群众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人民政协这个统一战线组织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这就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 由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权力机关的监督,因此有的同志把这种监督叫做“柔性监督”,而把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机关的监督叫做“刚性监督”。这种说法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的。但是,也仅仅限于这个一定范围内。这个说法仅仅限于说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具有权力机关的法定的强制性。但是,不能够把“柔性监督”理解为“软”监督,更不能够理解为可有可无的没有作用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群众的代表人物通过人民政协的组织进行的民主监督,同样是行使法律规定的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形式。也就是说,人民政协的监督不是“权力”监督,却是监督的“权利”。通过人民政协反映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各级党的组织和政府机关,都应该高度重视,自觉地接受监督。 我国的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完整的全面的有机体系。党内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机构的行政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都是这个监督体系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种监督形式功能不同,发挥作用的范 29

2012县政协关于加强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

新协字…2012?14号 政协新蔡县委员会 关于2012年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新蔡县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对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促进其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协决定向全县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开展民主监督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政协章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推动党政决策部署落实、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派驻单位的职能特点,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为构建和谐新蔡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熟悉情况阶段(4月下旬至6月底)。召开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动员会议,与派驻单位沟通,确定入驻时间和监督重点,各民主监督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参加派驻单位召开的动员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的认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派驻单位工作任务和办事程序;与派驻单位建立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 2、调查研究、开展监督、督促整改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中旬)。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深入派驻单位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 3、总结阶段(12月下旬)。各民主监督小组和派驻

单位认真自查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和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根据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评选出10名优秀民主监督员和10个先进派驻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监督的对象 民主监督的对象原则上是全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局、交通局、公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局、质监局、商务局、发改委、粮食局、盐业公司、烟草公司、石油公司、工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农开办、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文化广电出版局、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医药公司、新农合办、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力公司、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农行、建行、工行、信用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51个单位。 (二)监督的内容 1、执行政策法规方面

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第34卷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ol.34第4期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No.4,2014 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及对策思考 ———基于黄石市政协的考察 杨金平,刘坤 (湖北师范学院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湖北黄石435002) 〔摘要〕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责之一,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现实中,影响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对民主监督存在认识误区,相应的制度保障和规范的程序缺乏,与其他监督合作不畅,参与监督的主体缺位等方面,使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大打折扣。因此,必须从提高社会认识、健全制度和规范、发挥监督主体效能、加强与其他监督合作等手段入手,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D6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733(2014)04-0063-03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4.04.015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之一,是“自上而下”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视察和调研,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其意义和作用往往不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在实际生活中也往往被一些领导人和工作部门所忽视。 一、黄石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情况 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责之一。黄石市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黄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建议案;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情况通报会议,对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建言献策;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参加单位、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就某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协商讨论,运用提案和建议案的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委员、市政协参加单位的建议以及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组织视察或者调研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广泛动员政协委员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并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基层调研走访等形式,多渠道收集了解民意,针对具体工作提交提案或建议案;还有很多政协委员被相关部门聘请为特约监督员等。通过这些形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得到较好的履行,各方面工作得到较好推进,政协工作不断上台阶。 但就微观具体工作而言,有的还不尽人意。如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各个界别的精英,有的没有时间深入基层,有的不愿意深入基层,有的不知道如何深入基层,导致对于基层的情况不甚了解,有的提案或建议案不符合基层民众的实际情况,基本属于个人的主观判断。有些政协委员则认为他们只是负责提案,关于监督实施就不是他们的事了,导致提案提出后,相关部门的办理率不高,即使社情民意能够得到反映,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还有少数政协委员担心产生矛盾,或者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导致基本没有履行监督职能。而且宏观层面,黄石市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使政协民主监督进入刚性决策程序,导致政协监督相对于法律监督来说,缺乏应有的权威,流于形式,易于形成“稻草人”监督局面。 [收稿日期]2014—05—06 [作者简介]杨金平,男,湖北蕲春人,湖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中心副教授。 刘坤,男,湖北大冶人,湖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 · 36 ·

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代表关于民主监督情况的述职报告

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代表关于民主监督情况的 述职报告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制度 一、为了实行民主监督制度,我村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公开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中推选5人组成。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是村民代表议事会中德高望重,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熟悉财务、懂得法律、法规、制度、条例、规定的村民。 三、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的监督,应以会计资料为依据,以财务制度、财务法规为准则,对村财务活动的资料真实、正确、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 四、审查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构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5、收益分配计划。 (二)各项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4、集资款; 5、土地补偿款; 6、救济扶贫款; 7、上级部门专项拨款; 8、其他收入。 (三)各项支出: 1、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构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 2、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构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 3、村组(社)干部工资及奖金; 4、招待费支出; 5、集体统一经营支出; 6、救济扶贫专项支出; 7、管理费用支出; 8、其他支出。 (四)各项财产: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产品物资; 3、固定资产; 4、其他财产。

(五)债权债务: 1、农户往来; 2、内部单位往来; 3、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 4、银行(信用社)贷款; 5、其他债权债务。 (六)收益分配: 1、收益总额; 2、提取公积金数额; 3、提取公益金数额; 4、提取福利费数额; 5、投资分利数额; 6、其他分配。 (七)农户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或以资代劳等情况; (八)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和相关经费补偿情况; (九)新型合作医疗的收缴、补贴及支付情况。 五、对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分析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 六、监督村务资金的合理使用,揭露损失浪费现象。 七、检查各项承包合同的执行,兑现情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八、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在进行财务公开以

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区政协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发挥政协组织位置超脱、联系面广的优势,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监督促发展,推进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与时俱进,发挥优势,把政务公开的监督纳入政协工作系列 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打造廉洁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实现还政于民的重要环节。为此,武陵区政协从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将政务公开的监督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协工作系列。 纳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工作重点。区政协年度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均安排对政务公开协商监督的内容。其中20XX年度就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防非典等安排6次。20XX年度就中央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等安排7次。主席会议成员和常委们积极关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深入调研,多方求证,积极建言献策,和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为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区政协常委会以建议案的形式,建议在社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窗口服务、信息网络、基础管理、技能培训、责任考核“六大体系”,增强

社区服务功能。区政府就此召开常务会议认真研究,完善了社区就业发展计划,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政府还投资在各街道劳保站设立再就业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就业服务窗口。全区17条重点街道,50个示范社区的服务大厅都配备了网络终端设备,触摸式查询电脑,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可以查询到就业信息,享受到就业服务。 纳入专题调研的内容。区政协就政务公开实施的情况积极组织调研,倾听各个方面的意见,做到下情上达,为政府下一步决策提供信息参考。20XX年以来,区政协就农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发展、低保工作、经济发展环境等开展调研21次。其中,就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组织近30人的调查队伍,由政协主席带队,深入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和个私企业与个体业主、基层工作人员零距离接触,共举办座谈会26场,下发调查问卷700份,历时2个月。调研后,就调查中涉及的12个个案问题,通过对口协商、重点督办等形式使之得到解决。这些年来,区政协通过综合调研,将掌握的情况以《意见与建议》等形式呈送有关领导,为区政府领导知晓下情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纳入提案督办的内容。提案是政协特色工作,是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区政协根据民主监督重点,将政务公开纳入提案督办主要内容。20XX年以来,先后就“加强社区卫

最新-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精品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年月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协商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促进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镇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筹政协工作。 县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 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广兴镇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是政协组织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使命。绥棱镇政协一直把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做为努力追求的目标。一年来,就如何开展好民主监督工作,做了一些工作,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和内容 镇政协作为绥棱镇联系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政治协 商的重要机构,根据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根本任务与政协《章程》的要求,实行以批评建议和协商讨论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在工作中,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工作,由于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人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看法,因此,今年,我们通过4次的集中学习、分散讨论等方式,统一思想,使广大委员认识到: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建立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是具有较高组织层次的、是能够广泛体现民意的形式,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方面,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政协工作的开展、威信的提高、影响的扩大,只有通过富有成效的民主监督才能体现。 二、坚持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主监督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政协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开展民主监督这项比较敏感的

工作中,政协积极发挥中共党组的作用,对重大的民主监督的内容和部署都主动向镇委请求汇报,听取指示;对监督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对重要的意见、建议或总结的成绩、经验,要及时报送镇委,从而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置于镇委的领导之下。 二是坚持服从服务于大局。政协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部分,离开把握全局、服务大局,政协工作难以有所作为。对此,镇政协始终让民主监督工作紧紧围绕镇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政,做到同步合拍,同镇委政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去年政协委员撰写的133件提案有60多件与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合拍,建议多被政府采纳,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坚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民主监督是一种双向行为,需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共同努力,既要有政协的积极性,也要有党政部门的积极性,尤其需要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政协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加强与纪检、人大、政府以及其它执行监督职能部门的合作,互通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向相关部门派驻的32名监督员,通过列席部门班子会,传阅部门重要文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向联系单位的领导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实施 监督,使政协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理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关系,为

2020年新形势下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2021年新形势下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2021年新形势下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共同形成有机的整体,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使政协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那么作为基层政协组织,我们该如何进一步正确理解民主监督的理论概念,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具体形式和方式是什么,我们重点需要做哪些方面工作,下面我从三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一.民主监督职能的基本涵义和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意见同时指出,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在实践中必须落到实处.从基层政协抓起。首先,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相关政策措施要真正化为人民群众的福祉,需要县区党委政府进行认真全面而又结合本地实际去贯彻落实。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次,加强基层政

协民主监督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客观需要。我国目前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的社会矛盾 也随之日益凸显,这就需要有更加畅通的渠道来协调群众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今年开展委员工作室建设工作,也是把 政协委员的身份亮出来,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断发挥委员在服务发展.联系群众.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监督工作等方面 的积极作用。再次,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是确保地方党委政府 在相关工作中既维护多数群众的利益.又尊重少数群众合理诉求的客观需要。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县区党委政 府经常面临为了多数群众的利益而不得不暂时牺牲少数群众合理 诉求的情况,这个矛盾往往很难解决,由此经常造成好事无法办实.实事无法办好。而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恰恰也是处理和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举措,正好发挥政协组织的独特优势,通过参加政协 的民主党派.民族代表.宗教团体和各个界别组把民意反映上来, 以协商的方式确定解决的办法,通过民主监督推动认真落实。 二.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具体形式和方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阐述了人 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以及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意见提出了5类监督形式,即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其他形式监督。要集成运用民主监督形式,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活动之中。在实际工

最新-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精品

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章标题: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第1文章-1找范文,到第1]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协商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提高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促进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镇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筹政协工作。 县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 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论人民政协对国家权力的民主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对于保证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国家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1945年7月,毛泽东针对黄炎培希望中共能找到一条跳出历代政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周期率的新路,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新路,那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此言,是毛泽东对“国家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制约”这一从古至今人类政治思想成果和治国经验的肯定认可,又是对民主监督是国家政权稳固发展的重要保证的强调。权力与监督,可谓人类政治思想史上恒久的主题。权力应当受到监督、制约,尽管不同社会阶级对具体内容的理解不尽相同,但这一命题本身,可以说取得了世界范围内人们的广泛共识。 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监督、制约。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国家权力具有相对独立性,客观上有可能导致担负这种职能的人,为了追求自已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即使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同样面临这样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强调:必须把人民监督作为新型无产阶级国家的重要基石。列宁说,人民的监督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决定的,“正是苏维埃与劳动人民接近,才造成一种特别形式的罢免制和另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现在应极力发展这些形式。”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首的老一辈革命家高度重视人民的民主监督,毛泽东提出了宝贵的民主监督思想,并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还研究和制定了一些重大的民主监督制度。然而,由于5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被践踏和掠夺。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党政机关出现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腐败,实质就是公共权力私有化,因而根除腐败的关键举措就是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充分证明:国家权力的失监、漏监、禁监,必定导致权力的扭曲和权力系统的失控,最终也将导致国家权力因基础的丧失而垮台。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及特征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地位是由人民政协制度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第一,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居重要地位,它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第二,政协委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并且是高层次的;第三,政协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关系国家大政方针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第四,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咨询,并在不同程度上对党和政府的决策产生影响。人民政协制度的特点,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广泛性 政协无论在其民主监督的主体上,还是民主监督的内容及范围上,都体现出明显的广泛性。民主监督的主体不仅有中国共产党,而且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以及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少数民族人士。在民主监督的内容及范围上,既有宏观的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施行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也有具体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情况,还涉及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二)敏感性 人民政协汇聚了社会各界的代表人物,对各类社会问题反映灵敏,这就为政协的民主监督提供了先人一筹的条件。其次,由于政协成员广泛参与了涉及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重要问 论人民政协 对国家权力的民主监督 ◆康超光刘益飞文爱民 理论园地 20

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

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然而,民主监督一直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贯彻《意见》精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高层次的监督,是一种严肃庄重的监督。民主监督意识不强,是民主监督软弱的思想根源。政协组织要进一步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从巩固国家团结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和有序性,监督范围广,公正性突出。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精神,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大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二、积极运用各种形式,努力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人民政协成立以来,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政协工作的实践来看,民主监督在三项职能中还相对滞后,亟需探索各种形式,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一)发挥政协例会与委员提案的监督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政协的各种例会作为自身履行职能的有效载体,为协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寓于各种例会协商中的民主监督提供了条件。武陵区政协把协商与监督相结合,寓民主监督于协商议政之中。每次政协全会、常委会及春节团拜会等均邀请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倾听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武陵区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协全会上,区委、区政府领导当场对委员的发言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落实,会后进行督办。在政协常委会上,经过常委协商通过的建议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递交,然后区委、区政府将办理情况在政协常委会上给予通报。武陵区政协对委员提案办理的过程,也是一种监督过程。还把提案与监督相结合,寓民主监督于提案办理之中,采取会期办理、重点提案督办、跟踪督办等措施,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为了提高提案质量,使监督监到点子上,武陵区政协还要求政协委员在书写提案一个月之前深入调查与研究,使所提提案做到言之有据。另外,武陵区政协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寓民主监督于社情民意之中。 (二)组织委员视察调研,提高民主监督质量 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做到把握得准,关键在于抓好调查研究。每年,武陵区政协抓住改革开放和“四个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协自身优势,把建立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的调研成果,作为民主监督的有力依据。近年来,武陵区政协相继就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三产发展、社区建设、教育强区、农村卫生院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等50多个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与视察,为区委、区政府及有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翔实的、有价值的意见。如武陵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进行的调研,就教育还存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城乡差距大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部门进行了全面整改,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三)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评议,创新民主监督形式 民主评议制度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形成规范化、经常

新时期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实践与思考

新时期进一步增强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本文提出了民主监督存在着机制不健全,随意性大,监督方式不多,监督落实不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分析了制约民主监督实效性的主要原因是民主监督程序不够规范和民主监督渠道不畅通,阐明了新常态下增强民主监督实效的主要途径和措施是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切实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形成“党委重视,人大配合、政府支持、政协努力“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性实践和思考 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政协委员对国家宪法、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这为政协改进民主监督指明了方向。民主监督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措施,是实行多党合作的政治前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毋庸讳言,在政协

工作实践中,民主监督始终还是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因此,正确把握民主监督着力点,努力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对新时期搞好政协工作意义重大。 一、民主监督存在的现状和问题 政协在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随意性大,监督方式不多,监督意见落实不力,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民主监督认识不够 民主监督过程的漫长和步履艰难,造成民主监督观念淡化和监督功能脆弱,在行为上漠视民主监督、应付民主监督、抵制民主监督。从外部环境看,部份党政干部对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差。从政协自身看,缺乏监督的热情和责任,表现出三种工作情绪:一是热点问题不敢监督,心存顾虑,怕受打击报复;二是难点问题无力监督,认为“说了白说”,不如糊涂;三是不好监督,认为掌握情况难,没有知情权。 (二)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尽管中央和政协章程对民主监督内容、程序、方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从工作实践上看,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知情—沟通—反馈的工作机制,随意性大,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监督渠道单一,正所谓“硬监督不能上,软监督不管用,多监督惹麻烦,少监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方案一: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协嘉善县委员会关于对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民主监督的文件精神,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我中心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通过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促进全中心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二、目标要求 1.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2.转变机关作风。在全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阳光审批,高效便民”的优质服务理念,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一流的服务窗口,树立一流的服务形象,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 3.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大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是: 1.建立县审批服务中心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政协派驻我中心民主监督组工作。 2.制定县审批服务中心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3.与民主监督员协商,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本阶段主要工作是: 1.积极配合派驻民主监督组开展走访调查和座谈工作,掌握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 2.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各科室、窗口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在行政审批、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

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可编辑版】

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近年来,区政协在区委的领导下,在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发挥政协组织位置超脱、联系面广的优势,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监督促发展,推进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与时俱进,发挥优势,把政务公开的监督纳入政协工作系列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打造廉洁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实现还政于民的重要环节。为此,武陵区政协从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将政务公开的监督作为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协工作系列。纳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工作重点。区政协年度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均安排对政务公开协商监督的内容。其中201X年度就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防非典等安排6次。201X年度就中央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等安排7次。主席会议成员和常委们积极关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深入调研,多方求证,积极建言献策,和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为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区政协常委会以建议案的形式,建议在社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窗口服务、信息网络、基础管理、技能培训、责任考核“六大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区政府就此召开常务会议认真研究,完善了社区就业发展计划,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政府还投资在各街道劳保站设立再就业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就业服务窗口。全区17条重点街道,50个示范社区的服务大厅都配备了网络终端设备,触摸式查询电脑,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使下岗

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可以查询到就业信息,享受到就业服务。纳入专题调研的内容。区政协就政务公开实施的情况积极组织调研,倾听各个方面的意见,做到下情上达,为政府下一步决策提供信息参考。201X年以来,区政协就农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发展、低保工作、经济发展环境等开展调研21次。其中,就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组织近30人的调查队伍,由政协主席带队,深入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和个私企业与个体业主、基层工作人员零距离接触,共举办座谈会26场,下发调查问卷700份,历时2个月。调研后,就调查中涉及的12个个案问题,通过对口协商、重点督办等形式使之得到解决。这些年来,区政协通过综合调研,将掌握的情况以《意见与建议》等形式呈送有关领导,为区政府领导知晓下情开辟了一条新渠道。纳入提案督办的内容。提案是政协特色工作,是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区政协根据民主监督重点,将政务公开纳入提案督办主要内容。201X 年以来,先后就“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大社区就业工作力度”、“大力推进蔬菜产业化”、“建立政务公开专栏”等提案予以重点督办,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拓展渠道,强化措施,把政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强化对政务公开的民主监督,既是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基层群众的呼声,更是政协的本职工作。区政协注意在实践中把握尺度,虚功实做,求得实效。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考察、知情问政,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区政协先后组织委员对工商行政执法、社区文体工作、禁毒工作、财政工作等开展了30多次视察活动。通过视察,既肯定成绩,又提出批评建议;既了解实际情况,又帮助研究解决新问题的办法。视察中的协商建言会,为区政府部门负责人提供了一个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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