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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序注译

周大璞《古汉语纲要》[附录一]
许慎《说文解字序》译注(1)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2),
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3),近取诸身,远取诸物(4),于是始作易八
卦,以垂宪象(5)。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6),庶业其緐(7),
饰伪萌生(8)。黄帝之史仓颉(9)见乌兽蹏迒之迹(10),知分理之可
相别异也(11),初造书契(12)。“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13),”
“夬扬于王庭(14)”,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15),君子所以施禄
及下,居德则忌也(16)。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
文(17)。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18)。文者,物象之本(19);字
者,言孳乳而浸多也(20);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21)。以迄
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22)。
【译文】
古代庖羲氏统治天下的时候,上则观察星象于天,下则观家
现象于地,又看到乌兽的纹理和地理的形状,近则取法于身,远
则取象于物,于是开始作了八卦,用它来表示法定的图象。至神
农时代,用结绳的办法记录事物,诸事繁杂,饰伪的事情不断发
生。黄帝的史官仓颉,看到乌兽足迹,知道纹理可以互相区别,
始创造了文字。“百官以乂,万民以察,大概取象于分别,”“分别
了,扬于王庭,”这就是说,文字是在王者朝廷里宣教明化的,是
百官用以对下布施教化,增修德行,明白禁忌的。仓颉在开始创
造文字的时候,大抵是依照事物的形象画出它们的图形,所以叫
做“文”。后来形旁声旁相互结合就叫做“字”。“文”是表示事物的
本然现象,“字”就是由文孳生出来而逐渐增多的。写在竹帛上的
叫做“书”,“书”就是“如”的意思。到了五帝三王的时代,文字逐
渐改变成不同形体。在泰山祭天地的有很多朝代,使用的文字竟然
没有相同的呢。

【注释】
(1)许慎,字叔重,生于东汉,汝南郡召陵人,今河南郾城
县东四十五里之地,相传郾城县尚有许慎墓。《说文解字》共十五卷,前十四
卷是本书,末卷是叙目。全书是五百四十部。据许慎所说,全书收字九千三
百五十三,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字十三万八千四百四十一。
(2)法,法象,现象。
(2)文,文理;宜,犹言仪,谓形状。
(4)诸, 之于。
(5)垂,示也。宪,法也;宪象,法定的图象。
(6)统,纪也。相传神农时代用结绳来纪事:“大事,大结其绳,小事,
小结其绳。”
(7)庶,众也;其同綦,犹极也,程度副词;緐,多也。此谓事物特别繁。
(8)饰伪,巧饰伪诈也。“及神农氏”三句言神

农时代以结绳记事,因

文字可凭而且事情又很繁杂,所以巧饰伪诈之事发生。
(9)史,史官,记事之官也。仓或作苍。
(10)蹏,古蹄字。迒,《唐韵》:胡郎切,念háng,兽迹。蹏迒,近义复合词。
(11)分理犹文理。
(12)书契,文字也。
(13)上三句见于《周易·系辞》。工,官也;乂,治也;品,类也。。万
品,万物也。察,明也。盖,或然之词。夬,《说文》:分决也,念guài。此
言“百官因此治理,万物因此明白,大概取之于分别”。
(14)此句见《周易·夬卦》卦辞。
(15)文,文字。宣教明化,即宣明教化。此二句大意是:“夬,扬于
王庭’,这就是说文字是在国王朝廷宣明教化的工具。”
(16)君子,王臣百官。施,加也。禄,恩也。下,下层庶民。居德,蓄
德;忌,忌讳。桂馥曰:“则忌当为明忌。”此言“王臣百官凭它来施加思惠
于庶民;增修其德,明白禁忌。”段玉裁说:“施禄及下,谓能文者则禄加之;
居德则忌,谓律己则贵德不贵文也。”
(17)盖,发语词。类,物类。文,错画(非错误之错,交错其点画也)
也。依类象形,不但指象形,而且包括指事,因为有事可指必有形可象。
(18)益,附也,加也。形声相益,不但指形声,而且包括会意。
(19)本,本然现象。
(20)孳,生也。孳乳,犹言孳生。浸,一作寖,渐也。段玉裁曰:“析
言之,独体曰文,合体曰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
(21)著,陟虑切,念zhù,明也。著于竹帛,谓明著于竹帛。如,谓如
其事物之状。段玉裁曰:“古用竹木,不用帛;用帛盖起于秦。秦时官狱职
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始皇至以衙石量书决事,此非以缣素代竹木不
可。许于此兼言帛者盖隐括秦以后言之。”训“文”为“本”,“字”为“孳”,
“书”为“如”,都是从语音的角度加以解释。
(22)迄,同讫,止也。到也。五帝指黄帝、帝颛顼(zhuānxù)高阳、
帝喾(kù)高辛、帝尧、帝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武。易,变;殊,
异也。封,祭天地。泰山,东岳泰山。有,又也。念去声。靡,无也。焉,
语尾助词。
以上策一段,言周代以前文字之源流。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1)。一曰指事。指
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2)。二曰象形。象形者,
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3)。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
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4)。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
见指撝,武信是也(5)。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
受,考老是也(6)。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

事,令
长是也(7)。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8
)。至孔
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9)。其后
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已,而皆去其典籍(10)。分为七
国,田畴异畮,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
字异形(11)。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
文合者。斯作仓领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
博学篇(12),,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13)。是时
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緐,初有
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14)。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
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日署书,七
曰殳书,八曰隶书(15)。
【译文】
周朝的制度,儿童八岁入小学,保氏先用“六书”来教育王
室的子弟。第一种叫做指事。所谓指事,就是一见就可以认识,
细致观察就可以了解它的意义,==(上下)二字就是这样。第二
种叫做象形。所谓象形,就是画成那个东西,随着它的形体而曲
折,日、月二字就是这样。第三种叫做形声。所谓形声,就是根
据事物造字,再取一个近似的声符配合而成,江、河二字就是这
样。第四种叫做会意。所谓会意,就是组合两个以上的字,表示
一个新的意义,武、信二字就是这样。第五种叫做转注。所谓
转注,就是说造这种文字要统一部首,用一个同义的字展转注释,
老考的关系就是这样。第六种叫做假借。所谓假借就是本来没
有这个字,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这个概念,令、长二字就是这
样。到周宣王的时候,太史官名叫籀的作大篆十五篇,跟古文稍
有不同。直到孔子编写六经,左丘明写春秋传,都用古文,字的
意义还能够说明。此后,各国诸侯互相征伐,不服从周天子,他
们讨厌礼乐妨害自己,于是都废弃旧时的典章书籍。当时天下分
为七国,各国田亩划分的制度不同,车路轨道的宽窄不同,法律
制度不同,衣冠形式不同,语言的声音不同,文字的形体也不同。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丞相李斯就上书建议把这些混乱现象统—
起来,废除那些跟秦朝文字不同的书写形式。李斯作《仓颉篇》,
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都是取史
籀大篆,或者稍微进行一些改变或简化,这就是所说的小篆。这个
时候,秦王朝烧毁了经书,废除了过去的典籍,大量发动隶卒,
兴起役戍,行政事务,监狱案件一天天繁杂起来,开始产生隶书,
以求简便,于是古文使从此不用

了。自此以后秦国文字有八种体
式:一叫大篆,二叫小篆,三叫刻符,四叫虫书,五叫摹印,

叫署书,七叫殳书,八叫隶书。
【注释】
(1)礼,制度。保氏,官名。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六书:指事、象
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2)指事,刘歆、班固皆作象事,象事即指事。识与意,古音同韵,以
下各书之释语,皆为韵语。= = 二字表示在一之上者,在一之下者。视而可
识,是说字形必须显明;察而见意,是说文义不可隐晦。这是造指事字的两
个条件。《说文》中指事字,多注明“指事”。
(3诘诎,弯曲也。《说文》凡象形字,则言“象某某之形”。象形之别
于指事者,象形谓一物,指事该众物,象形专,指事博。如上下所该之物
多,日月只指一物也。凡指事、象形字皆独体。
(4)形声,刘歆、班固谓之象声。其字半主义半主声。半主义者,取其义
而形之,半主声者取其声而言之。得其音之近似故曰象声、曰形声。事,
象形之物,指事之事皆是。名,古叫字为名。段玉裁曰:“名者自其有音言之,文
者自其有形言之,字者自其滋生言之。”为,成也,造也。譬者,譬近之意
此三句,言以事造字,取文之譬近,加以组成,谓之形声。以事为名,谓半
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
因取“工”、“可”与水组合成字。其别于指事象形者,指事象形独体,形声
合体。其别于会意者,会意合体主义,形声合体表意与声。《说文》凡形声
字,则曰“从某,某声”。
(5)会者,合也。会意,合二体之意也。一体不足以见义,故必合二
体之意以成字。比,比合,组合也。类,字类,字群。谊,义之本字,义乃
谊之假借字。指撝,所指向也。二句言组合字群而会合其义,以表现所指向
之物事也。人言比合必为“信”者。以人言会传信人之意,止戈比合必为武
者,以止戈会制止战争为武之意。《说文》凡会意之字曰“从某某”或曰“从
某从某”。若会意兼形声字,则曰“从某从某,某亦声”。
(6)转注者,展转灌注之意。建类,造字类也;一首,统一其部首也。
受,加也。间意相受,以同意之字加给所造之字。如不同地域谓“父”曰
“ba”,“ya”,“duo”,于是即于“巴”“耶”“多”之上各加同意字“父”而造“爸”
“爺”“爹”三字。考老亦然。转注乃造同意字之法,其结构必为声形之合,
其显著特点乃义符与字义之紧密结合。段玉裁解释说:“建类一首谓分主
其义之类,而一其首,如《尔雅》释诂第一条说‘

始’也。‘同意相受’谓无虑
诸字,意旨略同,义可互受灌注而归于一首。如‘初’(衣之始--此为注者
所加,下同。)、‘哉’(为才
之假借字,树木之初)‘旨’(人体之始)、‘基’(墙
之始)‘肇’( 之假借字, 者。始开也)‘祖’(始庙也)……其于义或近或
远,皆可互相训释而同谓之‘始’是也。”这是转注的另一种说法。
(7)托,寄也。事,义也。依声托事,谓托意于同音之字。假借有纯借
音者;以难鸟之难、蜥易之易假借为难易字是也,有引伸借音者,如汉人谓
县令为令长,而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其
字,而由发号之令,久远之长引仲展转而为之。《说文》凡假借字多言“以为”
或“古文以为”。假借之含义有二:一是造字之法,一是用字之法,不可混同。
此处之假借为造字之法。
(8)太史,官名。籀,念zhòu,人名。大篆之名,上别于古文,下别于
小篆。“与古文或异”者,谓与仓颉之古文稍有不同。
(9)六经,指《易》、《书》、《诗》、《礼》、《乐》、《春秋》。以,用也。古文含义有
二:(一)宣王以前之文字,包含仓颉古文,史籀大篆;(二)东周初年六国之
文字。厥,其也,指示代词;厥意,文字构成之义。
(10)其后,孔丘左氏之后,即东周后期战国时期。政,借为征;力
政,以武力相征伐。典籍,书籍。
(10)七国,韩、赵、魏、燕、齐、楚、秦也。畴,田中沟也,田畴,
近义复合词,田地也。畮,同亩。涂,同途。轨,车辙也。
(13)同,统一之意;“之”代天下之文字。中车府令,秦官名,主乘舆
路车者也。太史令,掌天时星历者也。胡毋,姓,敬,名也。《仓颉篇》,《爰历》
篇》《博学篇》皆讲文字的书,以其开头二字为篇名。汉代合三篇为一篇,
总称曰《仓颉篇》,以六十字为一章,共五十五章。
(13)或颇省改,或者略加省改之意。只言史籀大篆者,以史籀大篆即
古文之省改,言大篆则古文皆在其中。小篆,与史籀大篆相对之名,又曰
“秦篆”。
(14)隶书,卫恒曰:“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
曰‘隶字’。”趣,趋向。约,指形体之简化;易,指便于书写。秦行隶书与
小篆,趋向简易,故古文大篆遂绝而不行。
(15)尔,犹此也。八体有大篆者,古文大篆虽不行,而其体固在,刻
符,虫书又每每用之。刻符,刻于符信之体。虫书象鸟虫之形,书写旙信
(即旗帜之类)之体。摹印,规摹印章之体。封检题字,题榜皆曰署,署书,
题署之体。殳,兵器;殳书,刻于兵器之体。自刻符以下《汉书

艺文志》谓之
六技,其中除隶书外,大约都是大篆、小篆之艺术体。

以上第二段,言周秦文字之演变。

汉兴有草书(1)。尉律(2):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

乃得为吏(3);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4)。
书或不正,辄举劾之(5)。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
说久矣(6)。孝宣时,召通仓颉读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
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7)。孝平时,征礼等百余人
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训纂
篇(8)。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
之矣。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9)。自以为应制作,
颇改定古文(10),。时有六书(11):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
字,即古文而异者也(12)。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
程邈所作也。四曰左书,即秦隶书(13)。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14)。
【译文】
汉朝初年,出现了草书。廷尉的法律规定:学童十七岁以上
才得应考,能讽诵理解九千宇的文章才能允当史官;同时也要考
秦代八体的写法。地方送到朝廷去会试,成绩最好的录取为尚书
史。书写有不正确的就检举处分他。现在虽然还有廷尉的法令,
可是不考试了,小学也不讲求,一般人早就不懂得文字的道理
了。孝宣皇帝的时候,召集了精通《仓颉篇》的人,派张敞跟他学
习;此外,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也能够讲
授文字的知识。孝平皇帝的时候,征聘爰礼等百多人,在未央宫
中讲述文字,封爰礼作小学博士。黄门侍郎扬雄采集他们所讲的
编成《训纂篇》。合计《仓颉篇》到《训纂篇》共十四篇,合计五千三
百四十字,各书所记载的文字大致都保存着。到王莽摄政的时
候,派大司空甄丰等人校正文字。甄丰自以为奉命而作,对古文
有些改定。当时有六书:第—种叫做古文,就是从孔壁中得到的
文字。第二种叫做奇字,就是古文的异体。第三种叫做篆书,就
是小篆。第四种叫做左书,就是秦时的隶书,秦始皇命令下杜人
程邈所作的。第五种叫做缪篆,是用来摹刻印章的字体。第六种
叫做鸟虫书,是用来写在旗帜或符节上的。
【注释】
(1)殴玉裁曰:“按草书之称起于草稿……其各字不相连緜者曰章草,
晋以下相连緜者曰今草。”草书之特征有二:—简化,二连緜。
(2)尉律,廷尉之法律。
(3)讽,背文也;籀,紬绎理解之意。讽籀者谓讽诵理解也。有人说:
籀书九千文,是用籀文

所写之文长达九千字,也通。
(4)“又以八体试之”者,言试用秦之八体使之书写之。并课,合试
也。最,成绩最优者。
(5)劾,以法纠有罪也。“书或不正”一语,谓吏民上书,书写如不合规
格者,即(
辄)举而纠之。
(6)小学,文字之学。文字之学谓之小学者,古代八岁入小学时所教所
学也。修,讲究。达,明白。其说,文字构形之说。
(7)读,说解。仓颉读,谓李斯所作仓颉篇之说解。“从受之”谓从之受
业。
(8)采,采取,采取会议讲学讨论之结果。
(9)亡新,指王莽。摄,摄政,指王莽代汉自立。大司空,官名。甄
丰,人名。
(10)应制作者,谓应王莽之制(命)而作。
(11)六书,谓文字之体有六,与周礼保氏六书同名异实。
(12)古文,秦有小篆隶书而古文已绝,故惟孔子壁中书为古文。不言
大篆者,因大篆包于古文、奇字二者之中。
(13)左,佐也,助也。左书者言其法简便而迅捷,可佐助篆书之不及。
(14)缪篆,颜师古曰:“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即秦八
体之“摹印”。缪念móu。鸟虫书,即秦八体之虫书。秦文八体尚有刻符、署
书、殳书,此处未言,盖三体不离乎缪篆、鸟虫书也。

以上策三段,言前汉文字概况及其研究。

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札记、尚书、春秋、论捂、
孝经(l)。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2),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
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3)。虽叵复见远流(4),其详可得
略说也。而世人大共非訾,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
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5)。诸生竞说字解经(6),諠
称(7)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曰:
马头人为長,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8)。廷尉说律,至以字断
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若此者甚众(9)。皆不合孔氏古
文,谬于史籀。俗儒鄙夫翫其所习(10),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
覩字例之条,怪旧艺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究洞圣人之微
恉。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因号古帝之所作也,其辞有神仙
之术焉。共迷误不谕,岂不悖哉(11)!
【译文】
壁中书,就是指武帝时鲁恭王拆孔子住宅而得到的《礼记》、
《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有北平侯张苍所献的《春秋左
氏传》,各地又往往在地里挖掘出钟鼎彝器,上面的铭文就是前代
的古文,它们的字体都相类似。虽然不能从这些材料看出文字的
流变,但是造字详情还是可以大致说明的。然而当时的一些人对
于这些古文,大加非议,认为这是好奇立异,

故意变更正规文
字,向着孔壁凭空虚构一些难以认识的东西,淆乱通行的文字来
炫耀自己。。太学的学生都争着解说文字,阐明经义,妄称秦朝的
隶书就是仓颉时代的文字。他们说,文字是世代相传的,怎么会
改变呢?竞歪曲地说
:“马头人”是“長”字,“人持十”是“斗”字,
“虫”字是弯曲“中”字而成的。掌管法律的人说明法律,甚至根
据隶书的字形判决案件,把“苛人受钱”的“苛”字说成“止句”,
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这些都同孔于壁中的古文不合,也不合于
大篆。可是庸夫俗子玩弄他们的所学,不明了他们所少见的东
西,没有看到宏通的学者,也没有明白文字的条例,把旧艺当作
怪异,把野言当成宝贝,认为自己所知道的是非常奥妙的东西,认
为自己透彻地领会了圣人的深意。他们又看到仓颉篇中有“幼子
承诏”这句话,就说仓颉篇是古代帝王所作的,这里面还记载着神
仙的法术哩!这样迷误不明,难道不是悖乱吗!
【注释】
(1)壁中书,以古文出于壁中故谓之璧中书。晋人谓之蝌蚪文,则以周
时古文头粗尾细,有似蝌蚪之故。
(2)秦禁挟书,至汉孝惠三年乃除挟书之律。挟书之律既除,故张苍献
《左氏传》。
(3)铭,钟鼎上之文字,段玉裁曰:“皆自相似者,谓其字皆古文,彼此
多相类。”
(4)叵(pǒ),不可之意。此言虽不可再见远古文字之流变,然其构字之详
尚可说明。
(5)非訾,非议也。诡,变也。乡,向也。常行,通行之书,即指隶
书。耀,夸耀。
(6)说字解经者,言依秦隶书之形体牵强解字释经也。
(7)諠称:諠与谖同,诈也;諠称犹言妄说。
(8)猥,曲也,误也。长(甲文作 或作 )象长发之形,非马头人
也。斗(金文作 )象斗形,非人持十也。虫( )象虫形,非屈中也。
(9)苛,诃之假借字,斥责也。“苛人受钱”,汉律之一,谓主治者而受
被治者之钱,枉断其罪,乃非法行为,应斥责之。汉人依隶书苛作“ ”,释
为“止句”,“句”同“钩”,解“苛人受钱”为止之而钩取其钱,这样解释
与字意律意俱相违背。
(10))翫,五换切,念wàn,玩弄。所习,指隶书。蔽,不明之意。
“希”同稀。通学,宏通的学者。覩,见也。字例之条,谓构字之条例。究
穷尽也。洞,通达也;恉,意也。
(11)“幼子承诏”,李斯所作《仓颉篇》之一句,言学童承师之教告,而
俗儒鄙夫因后世有“君命曰诏”之义,因说“仓颉篇”为古帝所作。谕,晓。
悖,乱。段玉裁曰:“自世人大共非訾”以下至此皆言“尉律不课小学不
修,莫达其说之”害。盖

自不试以讽籀尉律九千字,不课以八体书;专由通
一律进身而不读律,则不知今矣;所习皆隶书,而隶书之俗体又日以滋蔓,
则不知古矣。以其滋蔓之俗体说经,有不为经害者哉。此许自言不得不为
《说文解字》之故。

以上第四段,言后汉尊信隶书反对古文之错
误。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1)。孔
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也夫!”盖非其不知而不问,人用己
私,是非无正,巧说衺辞,使天下学者疑(2)。盖文字者,经艺
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3)。故曰“本立而
道生”,“知天下之至啧而不可乱也”(4)。今叙篆文,合以古籀(5),
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6)。稽撰其说(7),将以理群类,
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恉(8)。分别部居,不相杂厕(9)。万物咸
覩,靡不兼载(10)。厥谊不昭,爰明以谕(11)。其称《易》,孟氏;
《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
经》,皆古文也(12)。其于所不知,盖阙如也(13)。
【译文】
《尚书》说:“余想观看古人之象”,这就是说,必须遵守古代的
记载,不应穿凿附会。孔子说:“我还看到过古史上的阙文,现在
没有了啊!”这就是批评不懂不问,各逞己见,是非无定,巧言邪
说,使天下学者疑惑的那些人。文字是经艺的基础,也是政治的
基础,前人用它,将文化传给后人,后人用它认识古代文化。所
以说:“基本建立了,其它事物才能产生”,“知道天下的深奥道理
就不可错乱。”我现在编次小篆和古文籀文,广泛地采取通人的意
见,至于各种解释,都是可信而有证据的。稽考诠释那些解说,
目的在于拿它解释文字,剖析错误,告诉读者通达文字构造的深
意。分别部类排列,不使杂乱。在这里,万事万物都可以看到,
没有什么遗漏。那些意义不明的就清楚地加以说明。书中所引
《周易》是孟氏本;《尚书》是孔氏本;《诗经》是毛氏本;《礼经》、《周
官》、《左氏春秋》、《论语》、《孝经》都是古文经。至于那些还不清楚
的,只好阙而不解了。

【注解】
(1)“予欲”句见《尚书·皋陶谟》。遵,循也按。修,习也。旧文,古代的
记载。
(2)此引孔子的话,见《论语·卫灵公》。阙文,空阙之文。亡,无。今
亡矣夫,孔子叹时人不能如此。“非其不知”之非,批评之意。衺,同
邪,不正也,念xié。
(3)经艺,经传子史。本,基本也。
(4)“本立而道生’,见《论语·学而》。本、基本;道,道德。何

晏曰:
“基立而后可大成”,邢昺疏云:“基本既立而后道德生焉”。“知天下”一语
约举《易·系辞》文,啧念zé,深远也。至啧,谓深远之理;乱,错乱,违背。
(5)自此以下自述作书之例。叙,列也。篆文谓小篆,古籀谓古文籀
文。必以小篆为本者,以小篆依照古籀而不变者多
,而古籀去汉较远,时人
难以辨识;又以隶书去古籀远,时人难以推寻也。其有小篆己改古籀,古籀
异于小篆者,则以古籀附小篆之后,曰“古文作某”、“籀文作某”。如一字兼
有“或体”,亦然。此全书之通例也。其变例则先古籀后小篆,皆由于建立部
首之需要。如二下云“古文上”(“上”小篆“上”字),盖因篆文之“帝”“旁”
“示”,皆属“上”部,必立二部而后它们才有所属。每字之解释先说本义,次
说构形,间标其音。
(6)博,广也;通人,学识渊博的专家。信、可信也。证、证据也。许
氏于解说中,博采通人之说,全书约百一十余条。解说或出于《尔雅》,或出
于《方言),或出于前人解经之说,实集两汉字学之大成。
(7)稽,稽考;譔,诠釋,念zhuǎn。
[8)理,解释;类,字类,解,剖析;晓,晓喻;神恉,深奥之旨,此谓文
字结构之神妙意义。
(9)部居,部类。厕,置也。念cì。 “分别部居”,分别为五百四十部
也。每部建立一首,同首者则曰:“凡某之属皆从某”。汉阴阳五行家言
万物生于“一”,毕终于“亥”,故其次第始“一”终“亥”。其他部首则多据
形系联。凡部首大多是形旁,少数是声旁(如丩、句部)。一部之内往往将
近义之词置于一处,“言”部之“诗”、“識”,“讽”、“诵”,“讪”、“诬”、
“诽”、“谤”之类是也。此所谓“不相杂厕”。
段玉裁曰:“五百四十字(部)可统摄天下古今之字,此前古未有之书,许君
之所独创,若网在纲,如裘挈领,讨原以纳流,执要以说详,与《史籀篇》、
《仓颉篇》、《凡将篇》杂乱无章之体例不可以道里计。颜黄门曰:‘其书隐括有
条例,剖析穷根源,不信其说,则冥冥不知一点一画有何意焉’。此最为知
许者矣。盖举一形以统众形,所谓隐括有条例也,就形以说音义,所谓剖析
穷根源也。”王筠曰:“《急就》(史游所作)以字义部居(姓名、衣服、饮食、
器用等各立一部),《说文》以字形部居,独出千古,后世所宗。”后世宗《说文》
所作之书,晋吕忱之《字林》(已失传、清任大椿有辑本,名《字林考逸》),
粱时顾野王之《玉篇》,宋时司马光之《类篇》、明张自烈之《正字通》及清人之

《康熙字典》皆是。
(10)咸,都;靡,无。兼载,尽记也。
(11)厥,其也。段玉裁曰:“谊兼字义字形字音而言,昭,明也;谕,
告也。”
(12)称,举也,犹今言征引。孟氏,孟喜,作《易章句》。孔氏,孔安
国,作《古文尚书传》。毛氏,毛亨,作《诗诂训传》。
(13)此用《论语子路篇》语。阙
如,附音词,阙略不言之意。

以上第五段,言作书之态度、意义和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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