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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博弈案例

经典的博弈案例

【篇一:经典的博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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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囚徒困境

故事讲的是,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

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警察告诉每

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同伙选

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

话放出去,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

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十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

结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如果两人都抵赖,各

判一年,显然这个结果好。但这个帕累托改进办不到,因为它不能

满足人类的理性要求。囚徒困境所反映出的深刻问题是,人类的个

人理性有时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聪明的人类会因自己的聪明而

作茧自缚。

二、旅行者困境

两个旅行者从一个以出产细瓷花瓶著称的地方旅行回来,他们都买

了花瓶。提取行李的时候,发现花瓶被摔坏了,于是他们向航空公

司索赔。航空公司知道花瓶的价格大概在八九十元的价位浮动,但

是不知道两位旅客买的时候的确切价格是多少。于是,航空公司请

两位旅客在100元以内自己写下花瓶的价格。如果两人写的一样,

航空公司将认为他们讲真话,就按照他们写的数额赔偿;如果两人

写的不一样,航空公司就认定写得低的旅客讲的是真话,并且原则

上按这个低的价格赔偿,同时,航空公司对讲真话的旅客奖励2元,对讲假话的旅客罚款2元。

为了获取最大赔偿而言,本来甲乙双方最好的策略,就是都写100元,这样两人都能够获赔100元。可是不,甲很聪明,他想:如果

我少写1元变成99元,而乙会写100元,这样我将得到101元。何乐而不为?所以他准备写99元。可是乙更聪明,他算计到甲要算计

他写99元,于是他准备写98元。想不到甲还要更聪明一个层次,

估计到乙要写98元来坑他,于是他准备写97元……大家知道,下

象棋的时候,不是说要多“看”几步吗,“看”得越远,胜算越大。

你多看两步,我比你更强多看三步,你多看四步,我比你更老谋深

算多看五步。在花瓶索赔的例子中,如果两个人都“彻底理性”,都

能看透十几步甚至几十步上百步,那么上面那样“精明比赛”的结果,最后落到每个人都只写一两元的地步。事实上,在彻底理性的假设

之下,这个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两人都写0。

三、是竞争也是劫持

四、酒吧博弈问题(bar problem)

酒吧博弈问题是美国人w. b.arthur1994年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

的题为《归纳论证和有界理性》一问中提出的,然后他又从1999年

的《科学》杂志上发表的《复杂性和经济学》一文中阐述了这个博弈。

该博弈是说:有一群人,例如n=100,每个周末,均要决定是去一

酒吧活动还是呆在家里。酒吧的容量是有限的,假定是60人。如果

某人预测去酒吧的人超过60人,那么他决定去还是不去?......每个

参与者或决策者面临的信息只是以前去酒吧的人数,只能根据以前

的人数的信息来归纳出策略来。这是一个典型的动态博弈问题。......

通过计算机的模型实验,阿瑟得出了一个有意思的结果:不同的行

动者是根据自己的归纳来行动的,并且,去酒吧的人数没有一个固

定的规律,然而,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去的平均人数总是趋于60。

阿瑟说,预测者自组织到一个均衡系统中去和不去的人群,或形成

一个生态稳定系统。......这就是酒吧问题。

酒吧问题所反映的是这样一个社会现象,正象阿瑟教授说的那样,

我们在许多行动中,要猜测别人的行动,然而我们没有更多关于他

人的信息,我们只有通过分析过去的历史来预测未来。

五、枪手博弈

今天,我讲一个有关博弈论的经典故事。

彼此痛恨的甲、乙、丙三个枪手准备决斗。甲枪法最好,十发八中;乙枪法次之,十发六中;丙枪法最差,十发四中。

先提第一个问题:如果三人同时开枪,并且每人只发一枪;第一轮

枪战后,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一般人认为甲的枪法好,活下来的可能性大一些。但合乎推理的结

论是,枪法最糟糕的丙活下来的几率最大。

我们来分析一下各个枪手的策略。

枪手甲一定要对枪手乙先开枪。因为乙对甲的威胁要比丙对甲的威

胁更大,甲应该首先干掉乙,这是甲的最佳策略。

同样的道理,枪手乙的最佳策略是第一枪瞄准甲。乙一旦将甲干掉,乙和丙进行对决,乙胜算的概率自然大很多。

枪手丙的最佳策略也是先对甲开枪。乙的枪法毕竟比甲差一些,丙

先把甲干掉再与乙进行对决,丙的存活概率还是要高一些。

我们计算一下三个枪手在上述情况下的存活几率:

甲:24%(被乙丙合射40% x 60% = 24%)

乙:20%(被甲射100% - 80% = 20%)

丙:100%(无人射丙)

通过概率分析,我们发现枪法最差的丙存活的几率最大,枪法好于

丙的甲和乙的存活几率远低于丙的存活几率。

但是,上面的例子隐含一个假定,那就是甲乙丙三人都清楚地了解

对手打枪的命中率。但现实生活中,因为信息不对称,比如枪手甲

伪装自己,让枪手乙和丙认为甲的枪法最差,在这种情况下,最终

的幸存者一定是甲。所以,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那些城府很深

的**雄往往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这样的例子,对你的职场生涯或者

官场生涯是否很有启发呢?

我们继续假定,甲乙丙三人互相不了解对手的枪法水平。在这种情

况下,甲被乙射、甲被丙射、甲被乙丙射及甲不被乙丙射的机率各

为25%,按贝氏(bayes)定理计算甲的存活率:

甲活率:31%([被乙射:25% x 40% = 10%] + [被丙射:25% x 60% = 15%] + [被乙丙射:25% x 40% x 60% = 6%])。

乙活率:23%([被甲射:25% x 20% = 5%] + [被丙射:25% x 60% = 15%] + [被甲丙射:25%x20%x60% = 3%])。

丙活率:17%([被甲射:25% x 20% = 5%] + [被乙射:25% x 40% = 10%] + [被甲乙射:25% x 20% x 40% = 2%])。

在枪手互相不知道对手命中率的信息的情况下,这时命中率最高的

枪手甲存活的几率最大,枪法最差的丙存活的可能性最小。

我们现在回到甲乙丙都知道对手命中率的情形,进行第二轮枪战的

分析。

在第一轮枪战后,丙有可能面对甲,也可能面对乙,甚至同时面对

甲与乙,除非第一轮中甲乙皆死。尽管第一轮结束后,丙极有可能

获胜(即甲乙双亡),但是第二轮开始,丙就一定处于劣势,因为

不论甲或乙,他们的命中率都比丙的命中率为高。

这就是枪手丙的悲哀。能力不行的丙玩些花样虽然能在第一轮枪战

中暂时获胜。但是,如果甲乙在第一轮枪战中没有双亡的话,在第

二轮枪战结束后,丙的存活的几率就一定比甲或乙为低。

第二轮枪战中甲乙丙存活的几率粗算如下:

(1) 假设甲丙对决:甲的存活率为60%,丙的存活率为20%。

(2) 假设乙丙对决:乙的存活率为60%,丙的存活率为40%。

这似乎说明,能力差的人在竞争中耍弄手腕能赢一时,但最终往往

不能成事。我们现在用严格的概率方法计算一下两轮枪战后,甲乙

丙各自的存活的几率。

(1) 第一轮:

甲射乙,乙射甲,丙射甲。

甲的活率为24%(40% x 60%),乙的活率为20%(100% - 80%),

丙的活率为100%(无人射丙)。

(2) 第二轮:

情况1:甲活乙死(24% x 80% = 19.2%)

甲射丙,丙射甲——甲的活率为60%,丙的活率为20%。

情况2:乙活甲死(20% x 76% = 15.2%)

乙射丙,丙射乙——乙的活率为60%,丙的活率为40%。

情况3:甲乙皆活(24% x 20% = 4.8%)

重复第一轮。

情况4:甲乙皆死(76% x 80% = 60.8%)

枪战结束。

甲的活率为12.672%

(19.2% x 60%) + (4.8% x 24%) = 12.672%

乙的活率为10.08%

(15.2% x 60%) + (4.8% x 20%) = 10.08%

丙的活率为75.52%

(19.2% x 20%) + (15.2% x 40%) + (4.8% x 100%) + (60.8% x 100%) = 75.52%

通过对两轮枪战的详细概率计算,我们仍然发现枪法最差的丙存活

的几率最大,枪法较好的甲和乙的存活几率仍远低于丙的存活几率。对于这样的例子,有人会发出“英雄创造历史,庸人繁衍子孙”的感叹。

我们现在改变游戏规则,假定甲乙丙不是同时开枪,而是他们轮流

开一枪。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发现丙的机会好于他的实力,丙不会

被第一枪干掉,并且他可能极有机会在下一轮中先开枪。

先假定开枪的顺序是甲、乙、丙,甲一枪将乙干掉后(80%的几率),就轮到丙开枪,丙有40%的几率一枪将甲干掉。即使乙躲过

甲的第一枪,轮到乙开枪,乙还是会瞄准枪法最好的甲开枪,即使

乙这一枪干掉了甲,下一轮仍然是轮到丙开枪。无论是甲或者乙先

开枪,乙都有在下一轮先开枪的优势。

如果是丙先开枪,情况又如何呢?

丙可以向甲先开枪,即使丙打不中甲,甲的最佳策略仍然是向乙开枪。但是,如果丙打中了甲,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打丙了。因此,

丙的最佳策略是胡乱开一枪,只要丙不打中甲或者乙,在下一轮射

击中他就处于有利的形势。

我们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理解人们在博弈中能否获胜,不单纯取决

于他们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博弈方实力对比所形成的关系。

在上面的例子中,乙和丙实际上是一种联盟关系,先把甲干掉,他

们的生存几率都上升了。我们现在来判断一下,乙和丙之中,谁更

有可能背叛,谁更可能忠诚?

任何一个联盟的成员都会时刻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忠诚

的好处,联盟就会破裂。在乙和丙的联盟中,乙是最忠诚的。这不

是因为乙本身具有更加忠诚的品质,而是利益关系使然。只要甲不死,乙的枪口就一定会瞄准甲。但丙就不是这样了,丙不瞄准甲而

胡乱开一枪显然违背了联盟关系,丙这样做的结果,将使乙处于更

危险的境地。

合作才能对抗强敌。只有乙丙合作,才能把甲先干掉。如果,乙丙

不和,乙或丙单独对甲都不占优,必然被甲先后解决。

六、智猪博弈

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边有个踏板,每

踩一下踏板,在远离踏板的猪圈的另一边的投食口就会落下少量的

食物。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

落下的食物。当小猪踩动踏板时,大猪会在小猪跑到食槽之前刚好

吃光所有的食物;若是大猪踩动了踏板,则还有机会在小猪吃完落

下的食物之前跑到食槽,争吃到另一半残羹。

那么,两只猪各会采取什么策略?答案是:小猪将选择“搭便车”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边;而大猪则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

地奔忙于踏板和食槽之间。

原因何在?因为,小猪踩踏板将一无所获,不踩踏板反而能吃上食物。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踩动踏板,不踩踏板总是好的选择。

反观大猪,已明知小猪是不会去踩动踏板的,自己亲自去踩踏板总

比不踩强吧,所以只好亲历亲为了。

改变方案一:减量方案。投食仅原来的一半分量。结果是小猪大猪

都不去踩踏板了。小猪去踩,大猪将会把食物吃完;大猪去踩,小

猪将也会把食物吃完。谁去踩踏板,就意味着为对方贡献食物,所

以谁也不会有踩踏板的动力了。

如果目的是想让猪们去多踩踏板,这个游戏规则的设计显然是失败的。

改变方案二:增量方案。投食为原来的一倍分量。结果是小猪、大

猪都会去踩踏板。谁想吃,谁就会去踩踏板。反正对方不会一次把

食物吃完。小猪和大猪相当于生活在物质相对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以竞争意识却不会很强。

对于游戏规则的设计者来说,这个规则的成本相当高(每次提供双

份的食物);而且因为竞争不强烈,想让猪们去多踩踏板的效果并

不好。

改变方案三:减量加移位方案。投食仅原来的一半分量,但同时将

投食口移到踏板附近。结果呢,小猪和大猪都在拼命地抢着踩踏板。等待者不得食,而多劳者多得。每次的收获刚好消费完。

对于游戏设计者,这是一个最好的方案。成本不高,但收获最大。

许多人并未读过“智猪博弈”的故事,但是却在自觉地使用小猪的策略。股市上等待庄家抬轿的散户;等待产业市场中出现具有赢利能

力新产品、继而大举仿制牟取暴利的游资;公司里不创造效益但分

享成果的人,等等。比如,公司的激励制度设计,奖励力度太大,

又是持股,又是期权,公司职员个个都成了百万富翁,成本高不说,员工的积极性并不一定很高。这相当于“智猪博弈”增量方案所描述

的情形。但是如果奖励力度不大,而且见者有份(不劳动的“小猪”

也有),一度十分努力的大猪也不会有动力了----就象“智猪博弈”减

量方案一所描述的情形。最好的激励机制设计就象改变方案三----减

量加移位的办法,奖励并非人人有份,而是直接针对个人(如业务

按比例提成),既节约了成本(对公司而言),又消除了“搭便车”

现象,能实现有效的激励。

而从整个社会来讲,自身需求大的群体往往才是社会生产力推动的

主力。换句话说,要迅速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就需要有一

个自身具有很大消费需求的群体,并且需要给他们一定程度的奖励。

第三种改变方案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方案中降低了取食的成本,在现实中,也可以等同于增加了对取食者的奖励。

您的支持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2017 qq:

【篇二:经典的博弈案例】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1:在美国西部的小镇上,三个枪手准备进行一场生死较量。枪手甲枪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概率大一些?经详细分析,枪法最劣的枪手丙活下来的概率最大。

假如这三个枪互之间充满仇恨,不可能达成一致,作为枪手甲,他的最佳策略是对枪手乙开枪,因为这个人对他的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同样,对于枪手乙来说,他也会把甲作为第一目标,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了下来,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时也是凶多吉少。而丙呢?他所选的目标人物也是甲,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还是比甲差一些(尽管比自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获胜的概率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能活下来的概率非常小(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通过概率分析,不难看出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有胜出的机会。而三人中作为强者的甲,却面临着最大的生存风险。

从这个博弈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一个道理:强者并非一定能赢,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2:在博弈论(game theory)经济学中,智猪博弈是一个著名的纳什均衡的例子。假设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很长,一头有一踏板,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猪每踩一下踏板,另一边就会有相当于10份的猪食进槽,但是踩踏板以后跑到食槽所需要付出的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份的猪食。问题是踏板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踩踏板的猪付出劳动跑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早已吃了不少。

笼中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如下:如果两只猪同时踩踏板,同时跑向食槽,大猪吃进7份,得益5份,小猪吃进3份,实得1份;如果大猪踩踏板后跑向食槽,这时小猪抢先,吃进4份,实得4份,大猪吃

进6份,付出2份,得益4份;如果大猪等待,小猪踩踏板,大猪先吃,吃进9份,得益9份,小猪吃进1份,但是付出了2份,实得-

1份;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利益分配格局两头猪的理性选择:小猪踩踏板只能吃到一份,不踩

踏板反而能吃上4份。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踩动踏板,小猪

将选择搭便车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边,这是最好的选择。

现在来看大猪。由于小猪有等待这个优势策略,大猪只剩下了两个

选择:等待,一份也得不到;踩踏板得到4份。所以等待就变成了大猪的劣势策略,当大猪知道小猪是不会去踩动踏板的,自己亲自去

踩踏板总比不踩强吧,只好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地奔忙于踏板和食

槽之间。

博弈论的经典案例篇3:假设警察局抓住了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疑犯,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

于犯罪事实的供认。警察局将这两名嫌疑犯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两名囚徒明白,如果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可能将各被判刑5年;

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

如果一人交代,另一人不交代,交代者有可能会被立即释放,不交

代者则将可能被重判8年。

对于两个囚徒总体而言,他们设想的最好的策略可能是都不交代。

但任何一个囚徒在选择不交代的策略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

自己不交代而另一囚徒交代了,自己就将可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对于囚徒a而言,不管囚徒b采取何种策略,他的最佳策略都是交代。对于囚徒b而言也是如此。最后两人都会选择交代。因此,囚

徒困境反映了个体理性行为与集体理性行为之间的矛盾、冲突。

囚徒困境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记得姜昆和唐杰忠过去说过

一个公共楼道占用问题的相声。住户在公共楼道里堆满了杂物,结

果大家都极不方便,以致即将的妇女都没法及时被送往医院。但你

如果不占用公共楼道,别人也会占用。每一居住面积狭小的住户从

自我利益最大化出发,都会选择占用。但占用的结果却最终损害了

大家的利益。

前几年,我国彩电市场上,生产厂家基于自我利益选择大幅降价,

但由此引发的价格战使所有生产厂家都遭受重创,这也是一种囚徒

困境。

下一页更多博弈论的经典案例!

【篇三:经典的博弈案例】

篇一:博弈论的经典案例(567字)

假设警察局抓住了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疑犯,但获得的证据并不十分

确切,对于两者的量刑就可能取决于两者对于犯罪事实的供认。警

察局将这两名嫌疑犯分别关押以防他们串供。两名囚徒明白,如果

他们都交代犯罪事实,则可能将各被判刑5年;如果他们都不交代,则有可能只会被以较轻的妨碍公务罪各判1年;如果一人交代,另

一人不交代,交代者有可能会被立即释放,不交代者则将可能被重

判8年。

对于两个囚徒总体而言,他们设想的最好的策略可能是都不交代。

但任何一个囚徒在选择不交代的策略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

自己不交代而另一囚徒交代了,自己就将可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对于囚徒a而言,不管囚徒b采取何种策略,他的最佳策略都是交代。对于囚徒b而言也是如此。最后两人都会选择交代。因此,囚

徒困境反映了个体理性行为与集体理性行为之间的矛盾、冲突。

囚徒困境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记得姜昆和唐杰忠过去说过

一个公共楼道占用问题的相声。住户在公共楼道里堆满了杂物,结

果大家都极不方便,以致即将分娩的妇女都没法及时被送往医院。

但你如果不占用公共楼道,别人也会占用。每一居住面积狭小的住

户从自我利益最大化出发,都会选择占用。但占用的结果却最终损

害了大家的利益。

前几年,我国彩电市场上,生产厂家基于自我利益选择大幅降价,

但由此引发的价格战使所有生产厂家都遭受重创,这也是一种囚徒

困境。

篇二:博弈论的经典案例(890字)

“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

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

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

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

(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这两个囚犯都知道,

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

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

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

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当然,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

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

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

到最好的结果: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a犯不是个傻子,他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

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

让他独自坐牢。这种想法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识到,他

的同伙也不是傻子,也会这样来设想他。

所以a犯的结论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背叛同伙,把一切都告诉

警方,因为如果他的同伙笨得只会保持沉默,那么他就会是那个带

奖出狱的幸运者了。而如果他的同伙也根据这个逻辑向警方交代了,那么,a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码他不必在这之上再被罚款。所以其结

果就是,这两个囚犯按照不顾一切的逻辑得到了最糟糕的报应:坐牢。

在与其他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也会遇到类似的两

难境地,这个时候需要相互之间有足够的了解与信任,没有起码的

信任做基础,切不可贸然合作。在对对方有了足够的信任之后,诚

意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诚意或者太过贪婪,就可能闹到双方

都没有好处的糟糕情况。

选团队成员时,就像激流中要找同一条船上的人,一定要确定每一

个人和自己往同方向走。也就是说,外面已经这么险恶了,一定不

能找会背后捅自己一刀的人。

篇三:博弈论的经典案例(640字)

在博弈论(game theory)经济学中,“智猪博弈”是一个著名的纳什均衡的例子。假设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的一头有猪

食槽,另一头安装着控制猪食供应的按钮,按一下按钮会有10个单

位的猪食进槽,但是谁按按钮就会首先付出2个单位的成本,若大

猪先到槽边,大小猪吃到食物的收益比是9∶1;同时到槽边,收益

比是7∶3;小猪先到槽边,收益比是6∶4。那么,在两头猪都有智

慧的前提下,最终结果是小猪选择等待。

实际上小猪选择等待,让大猪去按控制按钮,而自己选择“坐船”(或

称为搭便车)的原因很简单:在大猪选择行动的前提下,小猪也行动

的话,小猪可得到1个单位的纯收益(吃到3个单位食品的同时也耗

费2个单位的成本,以下纯收益计算相同),而小猪等待的话,则可

以获得4个单位的纯收益,等待优于行动;在大猪选择等待的前提下,小猪如果行动的话,小猪的收入将不抵成本,纯收益为-1单位,如果小猪也选择等待的话,那么小猪的收益为零,成本也为零,总之,等待还是要优于行动。

在小企业经营中,学会如何“搭便车”是一个精明的职业经理人最为

基本的素质。在某些时候,如果能够注意等待,让其他大的企业首

先开发市场,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这时候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高明的管理者善于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来为自己服务。“搭便车”实

际上是提供给职业经理人面对每一项花费的另一种选择,对它的留

意和研究可以给企业节省很多不必要的费用,从而使企业的管理和

发展走上一个新的台阶。这种现象在经济生活中十分常见,却很少

为小企业的经理人所熟识。

篇四:博弈论的经典案例(550字)

哈佛大学一位教授提出了这样一个博弈模型:

有三个枪手,第一个枪手a的命中率是80%,b是60%,c是40%。他们同时举枪瞄准、同时射击另两个人中的一个,要尽可能消灭对手,每个人一次机会,一颗子弹,目标是努力使自己活下来。谁活

下来的可能性最大?如果你认为枪法最准的a胜出,那么你就错了。我们来看,如果你是a,你毫无疑问的会瞄准对你威胁最大的b,而

b也会瞄准对他威胁最大的a,而c则也可能瞄准a,那么三个人存

活的概率都是多少呢?

a = 100% - 60% - (1-60%)* 40% = 24%

b = 100% - 80% = 20% (因为命中率为80%的a在瞄准他)

c = 100% (因为没有人瞄准他)

原来,枪法最不准的c竟然活了下来。

那么,换一种玩法呢?

如果三个人轮流开枪,谁会生存下来?

如果a先开枪的话,a还是会先打b,如果b被打死了,则下一个开

枪的就是c,那么此时a生存的概率为60%,而c依然是100%(他开过枪后a没有子弹了,游戏结束);如果打不死b,则下一轮在b

开枪的时候一定会全力回击,a的生存率为40%,不管是否打死a,

第三轮ab的命运都掌握在c的手里了。

那么,如果游戏规则规定必须由c先开枪,如果你是c怎么才能让

自己活下来呢?

答案是胡乱开一枪,只要不针对ab任何一人即可。

当c开枪完毕,ab还是会陷入互相攻击的困境。

篇五:博弈论的经典案例(562字)

让我们先来看看博弈论中的一个经典故事。

在美国西部的小镇上,三个枪手准备进行一场生死较量。枪手甲枪

法精准,十发八中;枪手乙枪法不错,十发六中;枪手丙枪法拙劣,十发四中。假如三人同时开枪,谁活下来的概率大一些?经详细分析,枪法最劣的枪手丙活下来的概率最大。

假如这三个枪手相互之间充满仇恨,意见不可能达成一致,作为枪

手甲,他的最佳策略是对枪手乙开枪,因为这个人对他的威胁最大。这样他的第一枪不可能瞄准丙。同样,对于枪手乙来说,他也会把

甲作为第一目标,一旦把他干掉,下一轮(如果还有下一轮的话)

和丙对决,他的胜算较大;相反,如果他先打丙,即使活了下来,

到了下一轮与甲对决时也是凶多吉少。而丙呢?自然他所选的目标

人物也是甲,因为不管怎么说,枪手乙还是比甲差一些(尽管比自

己强),如果一定要和某个人对决下一场的话,选择枪手乙,自己

获胜的概率要比对决甲多少大一点。于是,第一阵乱枪过后,甲还

能活下来的概率非常小(将近10%),乙是20%,丙是100%。通

过概率分析,不难看出丙很可能在这一轮就成为胜利者,即使某个

对手幸运地活下来,在下一轮的对决中也并非十拿九稳,毕竟丙还

有胜出的机会。而三人中作为强者的甲,却面临着最大的生存风险。从这个博弈案例中可以出一个道理:强者并非一定能赢,正所谓木

秀于林,风必摧之。

篇六:博弈论的经典案例(612字)

在博弈论(game theory)经济学中,“智猪博弈”是一个著名的纳什均衡的例子。假设猪圈里有一头大猪、一头小猪。猪圈很长,一头

有一踏板,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猪每踩一下踏板,另一边

就会有相当于10份的猪食进槽,但是踩踏板以后跑到食槽所需要付

出的“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份的猪食。

问题是踏板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如果有一只猪去踩踏板,另一

只猪就有机会抢先吃到另一边落下的食物。踩踏板的猪付出劳动跑

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早已吃了不少。

“笼中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如下:如果两只猪同时踩踏板,同时跑向

食槽,大猪吃进7份,得益5份,小猪吃进3份,实得1份;如果

大猪踩踏板后跑向食槽,这时小猪抢先,吃进4份,实得4份,大

猪吃进6份,付出2份,得益4份;如果大猪等待,小猪踩踏板,

大猪先吃,吃进9份,得益9份,小猪吃进1份,但是付出了2份,实得-1份;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利益分配格局决定两头猪的理性选择:小猪踩踏板只能吃到一份,

不踩踏板反而能吃上4份。对小猪而言,无论大猪是否踩动踏板,

小猪将选择“搭便车”策略,也就是舒舒服服地等在食槽边,这是最

好的选择。

现在来看大猪。由于小猪有“等待”这个优势策略,大猪只剩下了两

个选择:等待,一份也得不到;踩踏板得到4份。所以“等待”就变

成了大猪的劣势策略,当大猪知道小猪是不会去踩动踏板的,自己

亲自去踩踏板总比不踩强吧,只好为一点残羹不知疲倦地奔忙于踏

板和食槽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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