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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

绥化电业局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提高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备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设备缺陷信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监督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设备发生了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影响经济运行、降低健康水平、影响设备载荷能力或寿命,以及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等异常现象,需进行处理的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绥局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分管领导

(一)监督、指导所辖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缺陷管理。

(二)督促所辖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消缺工作开展。

(三)督促、协调市检修公司代维的变电设备消缺工作。

(四)协调重大缺陷处理,组织抢修力量,调配检修物资。

第六条运维检修部

(一)贯彻执行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相关标准和反事故措施。

(二)监督指导、评价考核所辖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市检修公司代维的变电缺陷处理工作。

(四)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反事故措施的完成情况。

(五)协调重大缺陷处理,组织抢修力量,调配检修物资。

(六)定期开展缺陷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建议。

第七条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一)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控制缺陷对系统的影响,为缺陷处理提供必要条件。(二)监控220 千伏及以下变电站设备运行状态,及时通报设备异常信息,跟踪缺陷发展变化情况。

第八条基建部

组织处理基建工程投产一年内出现的与设计、施工安装有关的缺陷。

第九条检修公司

(一)变电运维工区:

a)贯彻执行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相关标准、反事故措施;

b)巡视所辖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发现、跟踪、汇报、录入设备缺陷;

c)正确定性设备缺陷,加强运行设备缺陷巡视,及时跟踪缺陷发展变化;

d)缺陷消除前,采取必要预控措施,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

e)组织消缺验收,完成缺陷闭环管理;

f)统计、上报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缺陷信息。

(二)检修试验工区:

a) 贯彻执行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相关标准、反事故措施;

b) 组织开展所辖220kV 及以下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专业巡视,发现、汇报、录入设备缺陷;

c)准确定性设备缺陷,制定消缺计划和方案,组织检修力量及时消除缺陷;

d)缺陷消除前及时跟踪缺陷发展变化,采取必要预控措施,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

e)定期开展缺陷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建议。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十条缺陷管理包括从缺陷的发现、建档、消除、验收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按照对电网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

(一)危急缺陷是指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二)严重缺陷是指对人身或设备有重要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三)一般缺陷是指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程度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原则。建立绥局设备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设备缺陷管理责任人。

第十三条发现设备缺陷时,根据缺陷情况及缺陷性质启动缺陷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发现、建档、消除、验收等环节,缺陷管理应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十四条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危急缺陷处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处理时限不超过一个月;一般缺陷处理时限原则上为下一次设备停电,最长不超过一个例行试验周期,可不停电处理的一般缺陷处理时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五条缺陷发现。包括设备监视(巡视)、例行试验、状态监测和状态检修等各个环节发现的缺陷,缺陷的录入由运维或检修人员进行。

第十六条缺陷建档。运维或检修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及时参照缺陷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在一个工作日内录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启动缺陷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缺陷处理。根据缺陷定性及处理时限要求,及时组织、安排缺陷处理工作,确保设备缺陷按期处理。

第十八条消缺验收。缺陷处理后,运维人员应对处理的结果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在三个工作日内由运维人员录入到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缺陷处理流程的闭环管理。因客观原因未彻底消除的缺陷,应由验收人员将原缺陷消除后,将重新定性后的缺陷录入系统启动流程。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九条运维检修部负责每月对所属单位缺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生产绩效考核。

第二十条缺陷管理检查考核内容包括缺陷描述、定性的准确性;缺陷发现、流程启动的及时性;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细则由局运维检修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X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4管理规定: 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

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4.16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4.6至4.11条执行。 4.17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

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Ⅱ、Ⅲ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实现设备状态管理和管理,提高我公司管理水平,建立设备缺陷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治理各类设备缺陷,保障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定义、管理范围、管理内容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风电场的设备缺陷的检查、整改及处理。 2设备缺陷及其分类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缺陷,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实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一类缺陷)、重大缺陷(二类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缺陷)。 2.1紧急缺陷(一类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2重大缺陷(二类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如风力发电机渗漏油、叶片脱皮等。 2.3一般缺陷(三类缺陷):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致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维持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3缺陷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

3.1 缺陷管理体系: 设备缺陷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维护检修。三级管理为:分公司、风电场、班组;二级维护检修为:安全生产部和风电场。各级均应落实专职或兼职缺陷管理员负责收集、统计、开展和监督本部门(班组)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3.2 职责分工: 3.2.1安全生产部是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进行鉴别和组织消缺;负责对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每月出一次报表,将当月的缺陷消除、考核情况及结存缺陷情况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3.2.2安全生产部每月应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各类缺陷;对设备消缺验收质量负责。 3.2.3各运行班组应认真执行定期巡视(特巡)制度及有关设备运行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运行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安生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运行值班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工作;在缺陷消除以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3.2.4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单后,应积极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与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一起分析缺陷、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检修任务;对计划内的定期检查检修任务,应安排好检修计划,按期完成检查检修任务,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 缺陷处理程序 4.1检修人员在设备缺陷处理开工前,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并填写开始时间,才能进行消缺工作。缺陷消除后,应及时由运行值长办理消缺手续,并及时办理缺陷单终结手续,否则按未处理对待。 4.2运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措施,创造消缺条件;检修人员应保证消缺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杜绝重复消缺。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中发生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者达不到标准的设备均视为设备有缺陷,根据威胁 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 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 检修还不至于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大修、改进计划,能坚持长 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报告,并写入运行日志。安全员与技术负责人共同鉴定缺陷类别,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6.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值班员应立即上报车间,根据车间领导指令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应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报告主管领导。 7.对二、三类缺陷由值班班长根据情况报检修计划,不能处理的,汇报车间主任和公司主 管领导。 8.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17-08-19 22:20 | #2楼 热电车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设备的安全、可控、经济、稳定运行,使设备缺陷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2.2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2.3 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热电车间。

3 管理归口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车间、工段共同组织实施,技术科为归口管理部门及考核归口部门。 4 基本原则 4.1 设备缺陷是指生产过程中的主、辅设备、系统、自动装置、保护和仪表发生异常情况,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进行处理的,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 缺陷管理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消除、验收、评价(鉴定)、统计、分析、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4.2 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原则。要把设备缺陷作为设备管理超前控制 和关口前移的基准点,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3 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4 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 1 安全生产和系统完整的重大缺陷,所在工段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缺陷蔓延或扩大。带有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 4.5 坚持开展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坚持专题讨论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把缺陷分析和 统计扩展到基层班组,开展群众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 4.6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查询设备缺陷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消缺情况,指导设备消缺。 5 设备分类 5.1 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即锅炉、汽轮机,发 电机(包括励磁系统)、10.5kV母线,主变压器单元, 110kV系统,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5.2 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为主设备服务的设备。用电系统(含照明系统),直流系统,油、水、风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其它设备(包括通讯、通风、空调、阀门、启闭设备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等)。 6 缺陷处理方式 6.1 停电(停机)处理:是指必须停电、停机、减负荷才能处理的缺陷。 6.2 大小修(技改)处理:是指当前不具备条件,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新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6.3 延期处理:是指一时无法进行有效处理而又不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4 正常处理:是指除上述处理方式以外的能够直接消除的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定稿版)汇总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6-9-26 I

一、目的 规范设备缺陷管理,明确设备缺陷定义、分类、发现、通知、处理(延期)、验收、消除、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零缺陷目标。 二、适用范围及归口管理: 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产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安培部为统计考核归口部门。 三、管理内容 (一)定义 1、设备缺陷:指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影响安全、经济运行和环保要求的异常情况。如:泄露、温度异常升高、振动、卡涩、松动、断裂、变形、摩擦、缺油、计算机系统程序异常、偏离运行参数等情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有缺陷设备。 (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异常现象:异常现象即设备异常运行状况,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督运行。 设备异常运行状况一般可分为两类,设备功能降低型和设备功能丧失型。 设备功能降低型:是指设备部分功能丧失,但未造成整体功能丧失,可以继续使用的缺陷。 设备功能丧失型:是指导致设备整体功能丧失不得继续使用的缺陷。 3、隐患: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包括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制度的缺陷等。 4、材料:指消除缺陷所需的物品,如元器件、零配件、备品等。 5、统计指标 消除缺陷:使有缺陷的设备恢复其功能的工作。 消除缺陷率=消除缺陷总数÷发现缺陷总数×100% 。 缺陷发生率=当月缺陷总数/上月缺陷总数×100% 重复发生缺陷:系指在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同样缺陷在同一设备上发生的次数。此指标主要考核设备消缺的质量。 2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673-39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

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异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异常),以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缺陷(异常)分类 1、重大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主流程重要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威胁生产安全,需立即组织检修或局部停车,系统停车抢修的。 2、一般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不正常,存在故障,但不很严重,短期内不至影响安全生产,可以限时处理的。 3、微小设备缺陷(异常) 指生产装置运行中存在跑冒滴漏等小缺陷,暂不影响生产,且不致发展扩大,通常所在岗位可自行处理解决的。 第三条维护检修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 1、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在生产岗位现场保存,作为缺陷(异常)信息反馈过程责任记录。 2、此表由岗位班长填写。按缺陷的处理范围、程度,由检修工和各级责任人员签署意见。 3、此表具体格式见附页。 第五条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程序 1、当班岗位员工或其它人员在巡检等过程中,发现生产装置存在缺陷或异常,应向装置所属岗位的 当班班长反映,经确认后,视缺陷(异常)的分类,填写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自行消除解决或通知有关领导。 2、中夜班及节假日,设备缺陷(异常)反馈表当班班长填写后,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统筹 指挥。 3、若设备缺陷(异常)的消除在技术、材料、方案及生产系统退出等有困难,则按各自职责向相关 专业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由各对口专业及时配合解决。 第六条设备缺陷(异常)消除后的确认 1、检修部门对有缺陷的设备实施检修后,应在反馈表“实际修理情况”栏填写并署名。 2、设备所属岗位在反馈表该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署名,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设备缺陷台账。 3、生产部定期对硬设备缺陷(异常)信息反馈处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延误、推诿的责任 者提出考核意见。 起草:沈国华审核:钟欣慧审批:郎海娟

缺陷管理办法

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了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的各个生产部门的缺陷管理及与 发电设备有关的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场所的道路、排水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组织消除,一般应做到“小缺陷不过 班、大缺陷不过天”。 四、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影响较大者必须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 并严格执行,防止缺陷继续扩大。 五、已发现缺陷要进行分析,做到“发现一点、全面检查、加强 预见、争取主动”。 六、加强缺陷管理,认真消除“七漏”(漏水、漏风、漏汽、漏油、 漏煤、漏灰、漏气),把设备泄漏率控制在最低,系统总泄漏率控制在最低。 七、为提高检修质量,做到修一保一,消除“七漏”,各车间 应制订相应的消除“七漏”考核办法,促进本办法的实施。 八、运行班设有“缺陷记录本”以供运行、检修专责人登记、查阅本专责区域的设备缺陷;对暂时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安排适当机会消除或大、小修中消除。 第一章设备缺陷的各级管理职能 第一条值长室:

(一) 值长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做好记录。 (二) 对各运行班组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进行消除。 (三) 负责督促检修班组及时安排消缺,监督运行班组严格执行消缺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检修人员: (一) 各车间主管检修的主任和技术员应每天查阅缺陷登记本,了解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并按轻重缓急安排有关班组及时消除。负责限定消缺时间和监督消缺质量,负责审查检修交待,对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记录本中签署意见和姓名,并且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二) 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 1.应每天到现场检查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查询缺陷记录本,并根据车间领导的指示安排本班人员及时消缺,监督消缺质量。 2.根据缺陷登记情况,在本班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做好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应记入设备检修台帐。 3.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消缺工作结束后及时联系运行值班人员共同验收,详细交待消缺情况,并督促运行人员及时办理缺陷验收手续。 4.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设备专责人员对所辖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并在设备缺陷登记簿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 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 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 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 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最后

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强化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简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为公司检修技改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1.2设备缺陷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从调试、运行、设备定期检验或其他检验等多方面总结和发现问题,运行维护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缺陷的办法及措施。 1.3设备缺陷原则上按照《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确定的调度管辖范围分级管理、分类统计。 1.4公司应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确保运行设备备品备件充足,缩短设备缺陷处理时间。 1.5缺陷消除的时限规定 危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完成处理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继续发展及降低风险等级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严重缺陷:7天之内完成处理。

一般缺陷:6个月之内完成处理。一般缺陷纳入生产计划管理,必须停电处理的应在发现缺陷的第一次停电时间消除。 2 范围 2.1本规定是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对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原则,体现了设备缺陷从发现、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管理。 2.2 本规定适用聚龙电力自备直供电网所属输入线路、变电运行一次和二次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CSG1 0701—200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重庆聚龙调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 4 术语和定义 4.1缺陷:是指运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或存在的隐患。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影响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设备缺陷类别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4.2危急缺陷(Ⅰ类):设备或设施发生的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设备损坏等事故者。 4.3严重缺陷(Ⅱ类):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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