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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王世定赵治纲编著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有关内容的理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释】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注释】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予以确定,比如债务重组转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就应按债务重组准则的规定进行确定;如投资者投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进行确定。

3、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除外。

【注释】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注释】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2、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注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所在地,通常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市。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当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理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城区、同一位置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土地。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4、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

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五)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1、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注释】

转换日的确定。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是指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其转换日为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其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

2、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注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六)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

(2)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

动对损益的影响。

(4)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5)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二、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有关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1、“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借方核算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将自用的建筑物、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贷方核算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与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2、“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贷方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方核算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结转的已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已累计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贷方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金额;借方核算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结转的已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三、投资性房地产有关业务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企业主营业务的,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相关的损益。

(一)成本模式下的核算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例1,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某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购置价为1900万元,税费1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假设无残值,企业采取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该房地产出租年租金为300万元,于年末一次性结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例2,公司2007年3月10日考虑到大量资金闲置,房地产价格增值潜力较大,决定将闲置的1000万元现金用于购置房地产,并对外出租。公司在购置房地产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100万元。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 1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00 例3,公司2007年6月8日与红都公司协商,由红都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该土地使用权在红都公司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投资合同约定的价格为2500万元,但当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公司取得该土地作用权后,拟用于出租或者进行其他投资。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 50000000

贷:股本(或者实收资本) 50000000

2、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例如,公司2006年12月31日在自有土地上建成一座厂房,此在建工程的账面成本为8000000元(摊销期限20年,按平均年限法摊销,预计无残值),建成初衷是作为自用的车间,但由于产品销路不畅于2008年1月1日将此厂房出租,租期为10年,出租时该厂房已计提减值准备100000元。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 80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00000

3、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如,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以银行存款购入某栋商务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购置价为1400万元,税费100万元,使用年限为15年,假设无残值,企业采取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该房地产出租年租金为200万元,于年末一次性结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①④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150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0

②2007年应计提的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1000000

③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0

4、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例如,公司2007年6月30日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当日,

该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累计折旧1500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000元。假定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价为6000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借:固定资产 6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15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累计折旧 1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000000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存在相关税费的,还应考虑相关税费。

【注释】《企业会计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部分,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对相关税费没有进行考虑。

例如,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以银行存款购入某栋商务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购置价为1400万元,税费100万元,使用年限为15年,假设无残值,企业采取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该房地产出租年租金为200万元,于年末一次性结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300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2006年12月10日购入的该幢商务楼,已通过银行转账收取转让价款。营业税税率为5%。

①取得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000

②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1000000

其他业务成本 155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15000000

应交税费——营业税 1500000

(注释:《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是介绍性质的内容,因而没有将核算举例进行全面列举,仅供参考,作为大家对本书内容的评价之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2019 1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

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 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贷记“ 预计负债”科目。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重大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重大变化(转自中国会计视野)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技术提示 重要提示:本技术提示旨在向各位在第一时间传递相关信息。虽然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来源于较为可靠的信息渠道,但由于受时间所限以及尚未取得纸质书籍,因此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仍可能不准确及不完整,并且也没有全面列举2010版《讲解》与2008版相比的所有重大变化及其影响。故本技术提示仅可作为目前阶段的初步参考材料使用,请以最终的纸质原书以及技术部根据纸质原书发布的更详细的后续技术提示为准。 据可靠消息,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目前正在印制中,预计纸质的书籍将在不久后面世。考虑到该内容对我们今年年审的关系重大,故我们在本期技术提示中,先就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该版本讲解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等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相比的部分重大变化作一概要性的提示。待取得纸质书籍后,我们将尽快组织力量进行详细的新旧比较,并发布更详细的技术提示,必要时还将对本所的新准则下报告模板中的会计政策表述进行调整。请各位留意技术部将于今后发布的后续通知和技术提示。 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相比,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方面的部分重大变化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前实务上一般也是照此办法操作的,新版只是对此正式予以明确,所以预计该条对实务操作的影响不大。) 2、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此条明确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关直接交易费用的处理,即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也采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所列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同的处理原则,即予以费用化。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以来,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有过多次反复,现在的最终意见与我们在本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培训班”上介绍的观点不一致。待取得纸质原书后,我们将对照原书中的表述修改本所报告模板中的相关会计政策表述。) 3、 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单位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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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一节 新旧比较 存货准则是在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原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存货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相一致,不允许将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即某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可以将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部分计入存货的成本。这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应当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二、取消了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后进先出法 原准则规定,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规定企业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企业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这也与国际准则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体现了资产负债观。 三、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也应计入存货成本 原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不包括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新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存货准则要求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存货的采购成本构成与其他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致。 第二节 重点难点解析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提示】注意存货概念中的“持有以备出售”。持有存货的目的是直接出售,或者加工后出售。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以外购存货为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解读 乔元芳 五、在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可行权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 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确定的相关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其中,可行权条件是指能够确定企业是否得到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且该服务使职工或其他方具有获取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权益工具或现金等权利的条件;反之,为非可行权条件。可行权条件包括服务期限条件或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才可行权的条件。业绩条件是指职工或其他方完成规定服务期限且企业已经达到特定业绩目标才可行权的条件,具体包括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企业应当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解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等待期的确定比较随意;二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在模型设计和参数选择方面还存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2008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还显示,有的股份支付计划在实施中,对设定的业绩条件作了较大调整,认为值得关注。另外,2008年1月,IASB就行权条件及取消等问题修改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笔者认为,这些就是出台本解释上述规定的主要背景。本解释的发布加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新增的关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考虑的诸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不断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当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1. 本解释首次按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改了“可行权条件”(V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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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2)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3)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5) (四)现值 (15)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7)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4) 第四章衔接规定 (29) 第五章附则 (29)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9) 第一章总则 (2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0) 第三章后续计量 (31) 第四章转换 (32) 第五章处置 (33) 第六章披露 (3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确认 (34) 第三章初始计量 (35) 第四章后续计量 (36) 第五章处置 (38) 第六章披露 (39)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9) 第一章总则 (39)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0) 第三章后续计量 (43)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5) 第五章披露 (4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7) 第一章总则 (47) 第二章确认 (47) 第三章初始计量 (49) 第四章后续计量 (50)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3) 第三章披露 (55)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7)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8)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2)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2)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6) 第七章披露 (67)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0) 第一章总则 (70) 第二章短期薪酬 (72)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4) 第四章辞退福利 (78)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9) 第六章披露 (80) 第七章衔接规定 (81) 第八章附则 (81)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1) 第一章总则 (81)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2) 第三章列报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7) 第一章总则 (87)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7)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9) 第四章披露 (90)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1) 第一章总则 (91)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指南》 王世定赵治纲编著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讲解与实务操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有关内容的理解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以下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注释】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提供客房服务赚取服务收入,该旅馆饭店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一、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适用收入准则的是()。 A、租赁合同取得租金收入 B、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 C、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存货 D、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不适用本准则。 2、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的会计 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 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 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3、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的会 计科目是()。 A、其他业务收入 B、主营业务收入 C、主营业务成本 D、其他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 成本。 4、下列选项中用来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会计科目是 ()。 A、合同取得成本 B、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C、合同履约成本 D、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合同取得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

5、()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 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市场调整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市场售价,考虑本企业的成本和毛利等进行适当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 6、()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 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成本加成法,是指企业根据某商品的预计成本加上其合理毛利后的金额,确定其单独售价的方法。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定价,市场上无同类产品售价。 7、()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余额,确 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A、成本加成法 B、余值法 C、市场调整法 D、净值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单独售价后的 余额,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8、下列选项中不是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的是()。 A、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 B、企业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C、尽管受托方可能被要求向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但是,其并没有承担对这些商品无 条件付款的义务 D、企业不能够要求将委托代销的商品退回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表明一项安排是委托代销安排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在特定事件发生之前(例如,向最终客户出售商品或指定期间到期之前),企业拥有对 商品的控制权。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国开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实务2019春形考作业4答案

国开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实务 2019春形考作业4答案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股东权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B.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者的 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C. 母公司股东仅包括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D. 母公司股东包括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等 反馈 母公司股东包括: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和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如优先 股股东)。 正确答案是:母公司股东仅包括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题目2

标记题目 题干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 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计量。 选择一项: A. 现值 B. 可变现净值 C. 公允价值 D. 账面价值 反馈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 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正确答案是:账面价值 题目3

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关于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 A.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在附 注中单独披露 B.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C.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D.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反馈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正确答案是: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题目4

标记题目 题干 以下属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的是()。 选择一项: A. 站在母公司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B. 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部交易的影响。部交 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C. 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不抵消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D. 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反馈 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部交易的影响。部交易表 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正确答案是: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部交易的影 响。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题目5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001 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 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三、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余额。 1011 存放同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放同业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放款项,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存出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 业的存放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存放同业利息收入,应当比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放同业的款项。 1031 存出保证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实务》形考学习资料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4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应根据换入资产的性质和换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特征等因素,换入资产与企业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能够产生更大的作用,使换入企业受该换入资产影响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明显不同,表明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这句话的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4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题干表述正确。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4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只要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就可以按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在(1)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以按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成本。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4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这句话的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4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5 未标记标记题目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06

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06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 (2006年11月版)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 指南1号:存货 * 指南2号:长期股权投资 * 指南3号:投资性房地产 * 指南4号:固定资产 * 指南5号:生物资产 * 指南6号:无形资产 * 指南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指南8号:资产减值 * 指南9号:职工薪酬

* 指南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指南11号:股份支付 * 指南12号:债务重组 * 指南13号:或有事项 * 指南14号:收入 * 指南16号:政府补助 * 指南17号:借款费用 * 指南18号:所得税 * 指南19号:外币折算 * 指南20号:企业合并 * 指南21号:租赁 * 指南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指南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指南24号:套期保值 * 指南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 指南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 * 指南30号:财务报表列表 * 指南31号:现金流量表 * 指南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指南34号:每股收益 * 指南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 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

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部分的规定自行设置。 (一)承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 1. “使用权资产” (1)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2)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①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贷记“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贷记“预付款项”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1.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的填列方法 本表“期末余额”栏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交易性金融资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站科目的余额填列。 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 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 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项目,应分别根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未分配利润”项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根据“长 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 金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月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 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费用”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应用指南 2018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

目录 一、总体要求 (1) 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1) (一)金融资产 (2) (二)金融负债 (3) (三)衍生工具 (4) 三、关于适用范围 (5) (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5) (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 (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 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9) 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2) (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 (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3) (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 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6) (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6) (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9) (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7)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29) (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0) 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1) (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2) 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3) (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3) (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4) (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8) 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0) (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0) (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1)

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4)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4)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5) (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0) 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6) (一)概述 (66) (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68) (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3) (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2) (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3) (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4) 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0) (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0) (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0) (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1) (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2) 附录二 (103)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3) 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3) 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4)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5) (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6) (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6) (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6)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提示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发布的技术提示 重要提示:本技术提示旨在向各位在第一时间传递相关信息。虽然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来源于较为可靠的信息渠道,但由于受时间所限以及尚未取得纸质书籍,因此本技术提示中的信息仍可能不准确及不完整,并且也没有全面列举2010版《讲解》与2008版相比的所有重大变化及其影响。故本技术提示仅可作为目前阶段的初步参考材料使用,请以最终的纸质原书以及技术部根据纸质原书发布的更详细的后续技术提示为准。 据可靠消息,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目前正在印制中,预计纸质的书籍将在不久后面世。考虑到该内容对我们今年年审的关系重大,故我们在本期技术提示中,先就我们目前所了解到的该版本讲解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等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相比的部分重大变化作一概要性的提示。待取得纸质书籍后,我们将尽快组织力量进行详细的新旧比较,并发布更详细的技术提示,必要时还将对本所的新准则下报告模板中的会计政策表述进行调整。请各位留意技术部将于今后发布的后续通知和技术提示。 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相比,在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关联方披露方面的部分重大变化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 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前实务上一般也是照此办法操作的,新版只是对此正式予以明确,所以预计该条对实务操作的影响不大。) 2、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此条明确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相关直接交易费用的处理,即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也采用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一条所列的合并报表层面相同的处理原则,即予以费用化。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以来,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有过多次反复,现在的最终意见与我们在本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培训班”上介绍的观点不一致。待取得纸质原书后,我们将对照原书中的表述修改本所报告模板中的相关会计政策表述。) 3、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被投资单位仍然是投资单位的联营企业 或合营企业时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 南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指南 一、差不多要求 (一)企业应视租赁的经济实质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对租赁进行分类 一项租赁应否认定为融资租赁,不在于租赁合同的形式,而应视出租人是否将租赁资产的风险和酬劳转移给了承租人。假如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酬劳,那么不管租赁合同采纳什么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如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酬劳,那么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经营租赁。 由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基础确定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同一项租赁所划归的类型应当一致。即假如承租人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原则上出租人一般也应将其划归为融资租赁,而不应划归为经

营租赁,从而幸免同一项资产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作不同的认定。 (二)企业应正确确定租赁开始日 租赁开始日的确定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着重要阻碍。确定租赁开始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作为确定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入账价值的基准日;二是作为进行租赁分类的基准日。租赁开始日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加以确定。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正确核算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不管是出租人依旧承租人,均应按本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租赁业务对专门从事租赁的企业而言,属主营业务;而对一般企业而言,可能是专门业务。本准则从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方面,对租赁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企业应当在对租赁进行恰当分类的基础上,正确地把握适用条款。 (四)企业应当设置和运用适当的会计科目

为了正确核算租赁业务,承租人一般需要设置以下会计科目:1.“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纳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包括:(1)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所确定的金额;(2)企业为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贸易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包括出租人垫付的银行开信用证费,但不包括支付给出租人的开信用证的利息费用,后者已计入租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管费、财产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商检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假如租赁资产是从境外购入的,还应包括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和进口关税。在租赁期届满时,假如租赁合同规定将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应将该项租入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在建工程——××项目”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由“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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