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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规定(16年修改)

银川金凤新华联广场13项目部

银川金凤新华联广场项目

分包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分包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促进各参建单位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内业资料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本项目安全、进度、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新华联集团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管理条例,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甲方独立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总包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按合同额的1%收取,但最低不低于伍仟元,最高不高于贰拾万元。由总包开具收据,工程完工后无扣款事项的,总包将保证金如数退还分包单位。

二、施工人员管理

2.1施工现场严格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内不允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违者扣分包管理费200元/次。

2.2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等,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2.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管理人员佩带统一颜色安全帽,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50元/人次。

2.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人次。

2.5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开工前将上岗证交总包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备查,禁止无证人员上岗,违者罚责任人100元/人次(含入场安全教育卡)。

2.6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扣分包管理费200元/人次,对于大便扣分包管理费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

2.7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人次。

2.8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100/人次。

2.9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人次。

2.10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扣管理费1000元/次,所在单位应将当事人调离本项目,情节严重者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2.11分包单位需教育好进场职工,不得偷用总包材料。被抓获者,总包单位将对其分包单位按其价值10倍予以罚款。

2.12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扣分包管理费500元/工种。

2.13不服从现场管理的有关人员,由分包单位将其带离,不得进入本项目施工,并对分包单位予以1000元/次的处罚。

2.14分包队伍进场后,每日上交文字性班前讲话记录,发现一次未交的100元/次。

2.15生活区、施工现场不得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200元/次。

2.16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材料、机具,扣分包管理费200元/次,材料机具费用按双倍扣除。未经许可,擅自带总包材料、机具出场,扣分包管理费1000元/次。

2.17分包单位租赁设备、材料进出场必须到门卫办公室办理进出场手续,出厂材料无手续的扣留设备材料。

2.18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由总包从保证金中按照 100元/天进行处罚。

2.19

三、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所负责施工区段的现场卫生以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工完厂清,违者扣分包管理费100元/处。

3.1楼内外的建筑垃圾每天收工前要及时清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处/次。每月30日总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摊垃圾清运费,分包单位应在7日内交纳费用。超过时间仍不主动缴费的由总包从保证金中按照 100元/天的进行处罚。

3.2分包进场按照总包要求安装水、电表,并按总包规定时间每月1日及时缴纳水电费,超过一周仍不主动缴费的由总包从保证金中按照 100元/天的进行处罚。

3.3工程进行的同时上报工程同步资料。不按时上报工程资料的,每延迟一天由总包从管理费中扣除100元/天(自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3.4施工部位须动火的,必须到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开具动火审批手须及动火证,没有动火证擅自施工的,扣除分包管理费200元/次。

3.5动火部位没有看火人、没有防火措施的扣除分包管理费300元/次,导致火灾的扣除分包管理费1000元/次。

3.6总包管理人员制止违章操作,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不听劝阻的,围攻、辱骂、聚众闹事的扣除分包管理费1000元/次。

3.7未经总包同意,擅自拆改外防护架的,扣除分包管理费200元/处,对于割断的立杆、横杆,不论长短,扣除分包材料损失费200元/根。

3.8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提交总包单位审核通过后按方案执行,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处。

3.9临时电架设要符合规范和规程要求,配电箱安装规范,电门箱上锁,且要有专人负责,三级箱为手提箱,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电的要求,逐级保护,且要有相应的配电系统图、专业电工联系电话,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200元/处。

3.10未经总包专业电工同意,进行挂表、接电,私自用电的,一经发现扣除分包管理费2000元/次。

3.1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总包设置门卫,不允许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工地,外来人员出入现场要登记,有专人接待,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管理费50元/次。

3.12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有关标识牌,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次。

3.13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易坠落部位要设围栏防护,否则扣除分包管理费100元/处。

3.14危险部位要设警示牌或警示灯,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50元/处。

3.15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不准晾晒衣服,违者扣除分包管理费20元/件。

3.16施工中,不得在楼内点明火,每发现一次500元处罚。制止不听,辱骂管理人员的按第七条规定处理。

3.17结构层内配置的灭火器(如损坏按70元处罚)、消防水带(如损坏按50元处罚)、消防枪(如损坏按30元处),总包与分包交接后,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一律按其损坏的2倍赔偿,此款项由总包从保证金里扣除。

3.18吊篮应验收合格后使用,作业中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操作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挂安全带的每发现1人/次,处罚200元。

3.19吊篮保险锁失灵不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的,每发现1处罚200元。

3.20吊篮承载超过方案荷载值的,每发现1/篮/处罚100元。

3.21吊篮夜间作业加班未有管理人员在场的,每发现1次处罚200元。

3.22在外架作业中,脚手板未满铺,两头未绑扎固定,脚手板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

3.23在施工作业中未对成品采取保护直接施工的,根据实际情况处200-1000元的经济罚款,特别严重者,视情况而定。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4.1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

度组织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各项安全操作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关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各类职工认真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施工人员安全保护,违反上述规定扣管理费200元/处,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或疏忽管理造成重伤事故以上的扣管理费10000元/次,造成轻伤事故的扣管理费1000元/次。

4.2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区域内要做到各类材料堆放整齐,现场和谐美观不凌乱,标识牌清晰,样式统一;外脚手架、安全网色泽统一,系挂整齐、美观、牢固;生活区域内道路清洁、平整,宿舍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好,各类生活设施、用品规放整齐等等,违反上述规定扣管理费100元/处。

五、安全文明检查制度

5.1总包定期组织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情况通报。

5.2本工程管理条例要求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全力配合、严格执行,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总包要严格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检查提出批评的,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若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或记录不良行为的,在加重处罚的基础上再次重罚。

以上规定未尽之处,随工程推进由总包组织进行修改和完善。

总包单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签字盖章)

分包单位名称:

(签字盖章)

银川金凤新华联广场十三项目部现场

管理人员联系单

施工单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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