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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名小说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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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名小说中的故事

作者:刘颖异

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08年第02期

在小说的创造中,可以说讲故事是小说的核心因素之一,我们甚至可以说,故事是早期小说成为小说的全部。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中分析悲剧艺术的六大要素(情节、性格、言词、思想、形象、歌曲)的地位时说:“六大成分里,最重要的是情节,即事件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模仿的不是人,而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幸福与不幸系于行动)。”他还说:“悲剧中没有行动,则不成为悲剧;但是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这一观念也同样适用于西方小说。卜伽丘的《十日谈》、拉伯雷《巨人传》等小说,往往以故事见长。

鲁迅在推论小说的起源时,说先考虑的是他的故事因素。他曾经说“在文艺作品发生的次序中,恐怕是诗歌在先,小说在后的。诗歌起于劳动和宗教。……至于小说,我以为倒是起于休息的。人在劳动时,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则到休息时,亦必要寻一种事情以消遣闲暇。这种事情,就是彼此论故事,而这谈论故事,正就是小说的起源”。

可见,小说多具有动作性很强的故事情节为重点的特征。中外文学世皆然。

但是,在废名的小说中,却始终着力于诗意的建构,淡化故事情节。这种诗意的建构是指作家在文学作品的创作中,对客观描写对象的一种心灵化的提升,是作家对生活中的美好或者哀伤的敏锐发现和心灵化的自我表达。它要求作家创作中对诗意的追求发乎于,行乎文。

废名在创作小说时,不用力于讲述生动的故事,而是在小说中传达自己的人生意蕴和感受。他的乡土小说是用散文和诗的笔法写成,与传统小说相比,在故事情节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审美。它具有小说的故事情节,但是并不曲折,几乎淡化至无;作者也决不刻意看重情节,只是借助事件时间上的发展连缀童年的情感和记忆的画面,故事变成了小说意境的一部分,具有了明显“写意”的倾向。

这种“写意”的特点,始终是废名乡土小说中不可忽视的审美倾向。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美学价值使他的小说获得了新的品格。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兴起的乡土小说创作中作家大多以批判式的眼光审视农村,如许杰、鲁彦、台静农等人的笔下,更多的是对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宗法制农村封闭落后的揭露,对远离现代文明而继续延续的古已有之的质疑,直视宗法制农村的凝滞。与同时期的乡土小说相比,废名的小说明显带有“异质性”。一反同时期作家沉重的笔调,对于景致的感受非常细腻,擅长让自己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幽静的背景中,极力渲染乡村世界的恬静悠然,充满了田园牧歌的色彩。

废名曾经说“就表现手法而言,我分明地受到了中国诗词的影响,我写小说同唐人写绝句一样”。唐人绝句之妙,就在于寥寥数笔,造就出某种意味深长的意境。废名有着良好的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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