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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公安机关应对其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

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发生频繁,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如2000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特大火灾、2002年6月16日北京市蓝极速网络特大火灾、2003年2月2日哈尔滨天潭酒店特大火灾、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相当一部分火灾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其危害性非常大。因此,笔者认为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社会各界应该加以重视。本文就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作初步的解析。 一、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 (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但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或虽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但营业时均上锁,可利用的只有一个。许多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有关。 (二)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作用是在火灾时关闭或降下来,有效阻止火势、烟气蔓延。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者将常闭式防火门推开忘记关门,或者在防火卷常门下堆放杂物,自然而然地失去其应有的保护作用,导致火灾迅速扩大、蔓延。 (三)内部装修违章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为追求美观,舒适及环境档次,大部分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增加火灾荷载,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快,并极易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顺

着窗户、门缝、楼梯间迅速蔓延,扩散到整个空间,使人不到几分钟就会中毒窒息死亡。 (四)疏散通道封堵或设置金属护栏。如2000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且被堵塞;2003年2月2日,哈尔滨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其二层包房的窗户设铁栅栏,人员无法逃生。 (五)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缺少、损坏、停用等现象较突出。建筑消防设施对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至关重要。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常发现许多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选型不符合要求,甚至已超过使用年限仍然继续使用;有的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明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合格;有的经营者为了整体效果、美观,将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堵堵起来,擅自挪用、拆除;有的场所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等建筑消防设施虽已配置,但因员工不会操作使用,维护管理不好,不能正常运行,形同虚设。 (六)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较多。有些人员密集场所在建筑装修装潢过程中,只注重环境优雅,品位高档,往往忽视对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的规范安装使用,长期处于工作状态,用电量大,容易发热漏电打火。有的场所因使用伪劣电气线路设备,电气故障时有发生。还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反复更换业主,经营者对电气线路设备情况不熟悉,往往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和三相电流不平衡等,还有的临时线路环境复杂,受外力损坏,而漏电打火成灾。 二、预防对策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要点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危险部位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重点岗位人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会报火警,会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并有定期演练的记录。 7.单位火警处置及时准确。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随机选择一个探测器吹烟或手动报警,发出警报后,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携带手提式灭火器到现场确认,并及时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 1.值班员不少于2人,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有每日值班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3.有设备检查记录,记录完整准确。 4.值班员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5.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动作、状态信号,能正确打印有关信息。 三、防火分隔 1.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2.防火卷帘下方无障碍物。自动、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卷帘能下落至地板面,反馈信号正确。 3.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封堵密实。 4.厨房、配电室、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有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人员安全疏散系统 1.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数量、类型、安装高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能在疏散路线上明显看到,并明确指向安全出口。 2.应急照明灯主、备用电源切换功能正常,切断主店后,应急照明灯能正常发光。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 A654-2006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 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 B/T5907、G B/T14107、G B50045、G B50084、G B50098、G B50116、G B 50140、G B 50222、G B J16、J G J 48、G A 503、G A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p u b l i c e n t e r t a i n m e n t o c c u p a n c i e 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人员密集场所a s s e m b l y o c c u p a n c i e 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3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o p e r a t i n g a r e a s f o r l a d d e r t r u c k s 靠近建筑,供举高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的操作场地。 3.4专职消防队p r i v a t e f i r e b r i g a d e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定期组织消防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2007年01月0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JGJ 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GB/T 14107、GB 50045、GB 50084、GB 50098、GB 50116、GB 50140、GB 50222、GBJ 16、JGJ 48、GA 503、GA 58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ies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86487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影剧院火灾扑救 (一)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2.建筑物易倒塌; 3.一处着火,多处流窜; 4.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灭火基本要求 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固定灭火设施与移动灭火装置相结合,及时控制火势,迅速扑灭火灾。

(三)灭火战术要点 1、积极抢救人命,疏散被困人员; 2.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灭火; 3、快攻近战,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对称布阵,堵截火势。 (四)灭火措施 1.火情侦察; 2.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 3.启动固定消防设施; 4.火场供水; 5.灭火战斗; 6.火场排烟。(五)注意事项 1.注意屋面、吊顶的塌落迹象(起火后20—30分钟),防止倒塌伤人; 2.水枪阵地不可设在舞台、观众厅的中央,要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15-39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313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 防对策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发生频繁,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如20xx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特大火灾、20xx年6月16日北京市“蓝极速网络”特大火灾、20xx年2月2日哈尔滨天潭酒店特大火灾、20xx年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相当一部分火灾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其危害性非常大。因此,笔者认为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社会各界应该加以重视。本文就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对策作初步的解析。

一、人员密集场所常见火灾危险性 (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但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或虽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但营业时均上锁,可利用的只有一个。许多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有关。 (二)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作用是在火灾时关闭或降下来,有效阻止火势、烟气蔓延。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者将常闭式防火门推开忘记关门,或者在防火卷常门下堆放杂物,自然而然地失去其应有的保护作用,导致火灾迅速扩大、蔓延。 (三)内部装修违章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 理规定(通用版)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通 用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公共图书馆,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的法定职责,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施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ICS 13.220.20 C 80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Standard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654-2006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3) 5.1通则 (3) 5.2人员密集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 (3) 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3)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 5.5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4) 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4) 5.7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 5.8 保安人员职责 (5) 5.9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5) 6 消防组织 (5) 7 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5) 7.1 通则 (5) 7.2 消防安全例会 (5) 7.3 防火巡查、检查 (6) 7.4消防宣传与培训 (7) 7.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 7.6消防设施管理 (8) 7.7 火灾隐患整改 (8) 7.8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9) 7.9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9) 7.10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9) 7.11 重点部位管理 (10) I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示范文本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处置方案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影剧院火灾扑救 (一)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2.建筑物易倒塌; 3.一处着火,多处流窜; 4.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灭火基本要求 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以固定灭火设施与移动灭火装置相结合,及时控制火势, 迅速扑灭火灾。 (三)灭火战术要点

1、积极抢救人命,疏散被困人员; 2.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灭火; 3、快攻近战,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对称布阵,堵截火势。 (四)灭火措施 1.火情侦察; 2.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 3.启动固定消防设施; 4.火场供水; 5.灭火战斗; 6.火场排烟。(五)注意事项 1.注意屋面、吊顶的塌落迹象(起火后20—30分钟),防止倒塌伤人; 2.水枪阵地不可设在舞台、观众厅的中央,要以门或承重墙为依托;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一)消防安全排查标准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经营前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2、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学校、幼儿园的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医院住院楼、养老院、福利院负责人应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3、是否明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4、是否实行防火巡查制度,特别是检查医院的住院楼、学校幼儿园的宿舍、养老院、福利院的夜间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6、室外广告牌、车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7、是否占用消防车通道,是否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8、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是否超负荷用电,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 1 -

9、学校实验室、医院的放射间、胶片室、手术室、易燃制剂室、药(库)房等重点部位在使用期间是否设专人监护。 10、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门窗障碍物。是否在常闭式防火门、安全疏散通道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11、是否成立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2、是否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配置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 (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高层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是否单独设置出入口; 2、室内吊顶是否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的难燃烧体; 3、医院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病房楼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 - 2 -

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人员密集场所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 八、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超员使用。 九、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

人员密集场所(含办公室)防火常识

人员密集场所(含办公室)防火常识

人员密集场所【含办公室】防火常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许多地方都新建或改建了一些体量的啊、功能多样、装饰豪华、商品高档的人员密集场所,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繁荣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此类场所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导致公共聚集场所火灾不断发生,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2000年3月29日河南焦作市天堂录像厅火灾,74人死亡,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309人死亡,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急速网吧火灾,25人死亡,2003年2月2日,黑龙江哈尔滨天潭酒店火灾,33人死亡,2005年,全国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9135起,死亡302人,手所能够483日那,直接财产损失12848.8万元。在当前公众聚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和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以及救助逃生知识十分必要。 4.1公共娱乐场所防火 公共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人员伤亡,2004年,全国公共娱乐场所火灾3798起,死86人伤217人,直接损失2023.7万元。 火灾案例 2000年3月29日凌晨3点,河南焦作天堂录像厅突然气候74位正在观看录像的观众从天堂走进地域。事后发现,录像厅电线盘杂不清,门口堆放的线圈有足求般大小。录像厅单间燥热不一,而天堂录像厅大厅和单间均没有设置任何消防器材。火灾是天堂录像厅底15间的石英甲暖器烤燃邻近易燃物引起的。 案例分析 公共娱乐场所由于内部空间大、安全出口少,大多采用易燃物品座装饰材料,发生火灾时会迅速达到猛烈燃烧的程度,加之人员密度高,室内灯光暗淡,失火时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4.1.1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1.室内装饰装修标准高,使用可燃物多 公共聚集场所虽然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结构,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陈设都采用木材,塑料和棉,丝,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设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在装潢方面更是讲究豪华气派,采用了大量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大量可燃材料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带来困难,危及人身安全。 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易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和各类音响设备,安装各式各样空调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多如果使用不当,根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起火灾,如有的灯具表面温度很高,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摄氏度,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有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有吊顶内

浅析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消防措施

浅析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消防措施 0前言 近几年来, 通过火灾分析可以看到, 经过连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 防安全专项治理,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起数呈下降趋势, 但公众 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仍很突出, 仍是群死群伤损失重大火灾的高 发场所。因此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 间是消防工作重点, 笔者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特点, 从以下 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 1 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涉及公共娱乐中心、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影院等单位和场所, 其主要特点是人群密集、聚集时间长、 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障碍多、隐患多、阻力大、难控管, 一般 为火灾易发和频发场所, 经调查分析, 主要存在以下隐患问题。 (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轻视和忽视消防安 全教育, 相关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和责任心淡薄, 平时不注重安全检

查和整治, 发生火灾后又不愿承担相关消防责任, 大部分人认为损 失是集体的, 责任是领导的, 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 缺乏维护单位 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人翁意识, 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大打折 扣。 ( 2)建筑设计不规范, 安全通道不畅。不少单位和场所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建筑规定不懂或知之甚少, 个别单位出于节省设计费和 地盘的考虑, 初建时并不向消防部门申报, 随心所欲自行设计, 也 有临时以其他建筑改变经营用途而建立的公众场所, 因地制宜私拆 滥建, 将消防安全统统置于脑后, 均不预留或违规少留安全出口, 有的虽有通道但设置不合理, 有的临时改建或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 给紧急疏散人群带来困难。 ( 3)电器线路乱拉滥接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有: 用电制度不严格、 不规范, 电管人员技能水平相对较低, 责任心较差;电器线路铺设不 合理, 乱拉滥接严重; 电线老化破损, 绝缘率下降, 漏电严重, 得 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 线路超负荷运行, 有时有的地方还经常有用 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 2 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浅谈

编号:AQ-JS-09252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浅谈 Discussion on fire hidden danger and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in small densely populated places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及防治对策浅谈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快速发展起来,规模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但由于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严重滞后,存在较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下面,根据笔者的工作体会,谈谈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 一、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位置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

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从严格上说,在上述这些建筑改设为人员密集场所是改变了建筑使用性质,必然导致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一般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至5米。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疏散困难。如中山老虎酒吧违规搭建阁楼(夹层),引起疏散不畅,这也是造成26人葬身火场的重要原因。三是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品种和项目的多样性。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四是装修相对高档化。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五是改建的随意性。由于经营需要的不同,经营者往往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改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二章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 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途径,历览国内外近年来的火灾案例,令人触目惊心。为有效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对人的生命威胁,现结合我中队人员、装备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结合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结构特点,深入研究和探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中救人、照明、排烟、疏散、灭火等有效对策。 二、人员密集场所基本特征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供人们从事政治、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商业贸易、生活服务的处所。包括影剧院、礼堂、体育馆,还有经常聚集有众多人员的商场(店)、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医院、学校、车站、宾馆、饭店等;以及从事少儿养护、教育的托儿所、幼儿园;还有电台、电视台等。其基本特征有:(一)可燃物多,蔓延速度快。人员密集场所内可燃物品多,如图书馆里图书多,商场货物多,剧场内幕布、舞台、布景、座椅等可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速、蔓延快。 (二)用电设备多。人员密集场所一般设有大量的照明灯具、 1

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和变配电设备等,耗电量大,容易出现用电不慎而发生火灾。 (三)绝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高、跨度大、空间大。如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等其大屋顶多为网架、悬索结构、钢结构屋架,火灾时短时间内就会降低强度,很快变形倒塌、落顶。 (四)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大,大型馆所多达几千人,还有的容纳万人以上,疏散出口少。如发生火灾,人群在火场烟火威胁下逃生,就会出现人流拥挤、踩踏、中毒窒息、烧伤等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五)地理位置复杂。人员密集场所多处于闹市,交通拥挤,大火情况下,周围水源很难满足灭火需要。 三、火灾特点 (一)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如影剧院,内面空间大,可燃物资多,一旦发生火灾,如果在5—10分钟内不能控制火势,就有可能达到发展阶段,以至形成大的灾害。 (二)建筑物易倒塌。人员集中场所某些高大建筑,如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等其屋顶大多为网架、悬索结构、钢结构。火灾时短时间内就会降低强度,很快变形倒塌、落顶。 (三)一处着火,多处流串。如建筑时间较早的影剧院,基内部舞台、观众厅、放映厅通常都是相互连通的,发生火灾后, 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告

为确保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告如下: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防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依照《消防法》责令改正,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 四、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严禁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单位违反规定,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处五日以下拘留。 六、对任意损毁、占用或者盗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装备、器材、设施、备件的,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或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七、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开展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 八、人员密集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照《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九、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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