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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规范的理解与应用

地基基础规范的理解与应用
地基基础规范的理解与应用

第二章地基相关规的理解与应用

目前,有关地基基础工程的规众多,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地方标准,不完全统计,全国有关地基基础的规超过100本,且每年还在增加。如此多的规,给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方便。如不能正确理解和使用,则可能带来了一定的负担,更可能出现应用错误。本章介绍了规应用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注:建设部相应规,设计人掌握好‘度’(),保护好自己。

禁忌2.1不能整体把握相关的地基基础规

地基基础相关规是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依据,一定要正确的理解和掌握,而不是简单、教条抠表面文字,应从以下几方面对规进行理解:

1编制的目的

毋庸置疑,规编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拟建工程的安全,不同的规从不同的角度去实现。

如各种勘察规,通过具体规定来达到准确的描述拟建场地的水文地质情况、场地的均匀性等,为后续设计、施工提供准确的资料,即从勘察的角度来保证拟建筑物安全的目的;

各种地基基础的设计规通过对具体设计的规定、参数选取、具体计算规定等,从设计的角度来保证拟建筑物的安全;施工规的规定是通过对每种施工工艺的适用条件、施工控制要点等规定,使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来保证拟建筑物的安全;检测规通过相应的规定,如检测数量、检测要求、检测标准等,使检测尽可能体现整体的安全情况,确保拟建筑物的安全。

确保拟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是规编制的最终目的,规的其它容都是为实现此目的服务的。切记不能为满足规而满足规,而应为工程的安全合理利用规。

2编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是规的精髓,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1.0.3条规定对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为“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建筑桩基技术规》1.0.3条也对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进行了类似的规定。

如将规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合理的应用到实际工程中,则是对规最好的理解和应用。

3适用围

每一本规都有其适用围,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1.04条规定“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的1.02条规定“本规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与评价”。因此,我们在选择规时,一定要了解其适用围。

一些产品标准做了更详细的规定,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在高地震设防烈度、三、四场地条件的应用条件。(补充)

4和其它规的关系

随着专业分工的细化,一本规不可能解决所在专业的所有问题,需要其它规配合。如地基基础设计中需考虑多本规,如荷载、混凝土、抗震、耐久性等规。

禁忌2.2不注重理解规条文规定的目的和要解决的问题

规的每条规定都是有一定目的和解决相关的问题,在使用规时,应注意分析判断。只有了解了条文规定的目的,才能正确合理的应用各种方法来实现规的目的,避免出现规规定了就能设计,规没规定就茫然无知,无从下手的情况,以利于提高设计水平。下通过几个例子分析:

1 沉降后浇带的设置

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11中8.4.20条中第2条规定,“当高层与相连的裙房之间不设沉降缝时,宜在裙房一侧设置用于控制沉降差的后浇带,….”,此规定目的是解决主裙楼差异沉降过大,避免造成裙楼部分基础底板开裂。理解设沉降后浇带的目的,在具体工程中,可根据规规定的目的,正确处理有关沉降后浇带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主裙楼连体不是必设沉降后浇带

从沉降后浇带设置目的可看出,主裙楼连体不一定设置沉降后浇带。如在主裙楼之间差异沉降很小,如主楼采用嵌岩桩、基础埋深大附加压力很小等情况,则没有必要设沉降后浇带。规对应的用了‘宜’字也说明这一点。目前,主裙楼之间不设沉降后浇带的工程案例很多,只要设计很好的处理好主裙楼之间的地基变形协调,就能考虑取消沉降后浇带。对于施工来说,取消沉降后浇带将给施工带来很大的便利。本书第三章禁忌7介绍了一些设计方法。

2)沉降后浇带不一定是解决差异沉降的最佳方法

如设计不合理或错误造成主楼沉降量大且稳定时间很长,则后浇带也不一定解决问题,有可能造成后浇带钢筋的受拉屈服。也可能后浇带不能按期浇筑,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交付使用。

3)后浇带的浇筑条件是主楼沉降基本稳定或后期沉降很小

沉降后浇带浇筑时,一般需沉降稳定,或经计算后期沉降不足以造成基础底板或上部结构的开裂。一些设计人员常常在图纸上写明结构完工或建筑物竣工后浇筑沉降后浇带,这是典型的没有正确理解后浇带设置目的和作用的,是可能出现工程问题。

2 坡地岸边桩基设计原则

《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在3.4.5规定如下:

‘3.4.5坡地、岸边桩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桩端进入潜在滑裂面以下稳定岩土层的深度,应能保证桩基的稳定;

2 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的边坡必须是安全稳定的边坡,当有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的规定进行整治,确保其稳定;

3新建坡地、岸边桩基工程应与建筑边坡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合理确定施工顺序;

4不宜采用挤土桩;’。

规的以上规定,目的就是要避免建筑在坡地、岸边的桩基,由于滑坡或崩塌而破坏,进而造成整个建筑物的破坏。规从桩进入稳定岩层的深度、建筑物距坡边保持一定距离、坡应是稳定的、施工顺序、成桩工艺等方面规定,实现坡稳定的目的。

在实际工程中,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很多,对于规没有规定的,而会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我们在具体设计中,也应给予考虑,以实现规的目的。

对规条文的阅读,我们会发现其规定都是有目的。如桩基规3.4.4条3条规定‘当基岩面起伏很大且埋深较大时,宜采用摩擦型灌注桩。’,此条的目的,是避出现差异沉降。

3 框筒结构基础筏板的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11在8.4.1条有关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规定如下:‘8.4.1 筏形基础分为梁板式和平板式两种类型,其选型应根据地基土质、上部结构体系、柱距、荷载大小、使用要求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框架-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宜采用平板式筏形基础。’

地基规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规定宜采用平板式筏形基础。主要考虑框架-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一般层数高、荷载大、荷载分布不均,基础筏板容易出现整体挠曲。而平板式筏形基础相对于梁筏、承台基础,抵抗整体挠曲的能力强,且由于截面均匀,

不会出现应力分布不均的情况,避免基础刚度变化处,如梁板交界、承台和板交界处,出现裂缝。规规定的目的是增强整体性,避免由于整体挠曲和基础刚度变化出现局部开裂情况。

4 桩的分类的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中3.3.1条,对于基桩的分类如下:

‘1 按承载性状分类

1)摩擦型桩:

摩擦桩:在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受,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力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端承型桩:

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端阻力承受,桩侧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摩擦端承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桩基规按承载力性状分类的目的,是在规后面桩的构造配筋、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中复合桩基的应用条件、桩负摩阻力计算的有关规定,根据承载力性状分类不同而不同。

5 灌注桩钢筋笼加劲箍的规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中4.1.1条中4小条规定:

‘当钢筋笼子长度超过4m时,应每隔2m设一道直径不小于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对于规的规定,应首先理解规规定设加劲箍的目的。在工程中,加劲箍的作用主要有两点:

1)钢筋笼加工时,起到固定主筋的作用,对提高钢筋笼子的质量和加工速度有很大作用;

2)对钢筋笼子的抗弯刚度有很大影响,间距越小,抗弯刚度越大。加劲箍的作用类似于连续梁的支座,在相同截面情况下,支座间距越小,梁的抗弯刚度越大。当钢筋笼较长、纵向钢筋配置较低时,钢筋笼在起吊过程中,由于钢筋笼抗弯刚度低,常出现挠曲。挠曲严重时,影响钢筋笼的垂直度,造成向孔置入困难,影响桩的质量。

注:注浆笼子不到底处理方法

禁忌2.3不注重理解具体规定所含的基本概念

规条文的具体应用时应理解条文所包含的基本概念,这样在规条文没有作具体规定时,可根据基本概念进行判断,以下举例说明。

1 大直径桩的尺寸效应注:为什么讲这个?

如《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中5.3.6条对大直径桩承载力计算时,规定应考虑尺寸效应,即对于大直径桩(桩径不小于800mm)和中小直径桩相比,其最大的区别是极限侧阻力标准值、极限端阻力标准值随桩径的增大而降低。但规表5.3.6-1没有给出桩端为岩石时,桩的端阻力是否折减,相关条文也没有说明。很多设计人员对此不知如何处理。如能理解基本概念,则能帮助解决这样的问题。桩侧摩阻力和端阻力折减的基本概念是,桩成孔使桩侧和桩端土受力状态发生改变,造成孔壁土出现松弛变形,导致侧阻力有所降低,成孔卸载造成孔底土的回弹,类似于深基坑的回弹,造成端阻力的降低。这些不利影响都和桩径有关,桩径越大,不利影响越大。如了解此基本原理,技术人员就能很好的理解规的具体规定,及规没做规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工程实际问题。以下就基本概念的应用做一些解释:1)承载力折减系数随桩径增大而增大

从概念上讲,桩径越大,桩侧土和桩端土的松弛效应越大,承载力折减的越多。现行桩基规 5.3.6-2规定,对于黏性土和粉土桩侧摩阻力、端阻力的折减系数为(0.8/d)1/5和(0.8/D)1/4,从上式可看出,随桩径d和桩端直径D的增大,承载力折减的越多。规的规定反映了以上基本概念。

2)土颗粒越大,折减系数越大

从概念分析,土颗粒越大,松弛效应越明显,因此对于黏性土和粉土桩侧摩阻力、端阻力的折减系数,应小于砂土和碎石土。桩基规规定黏性土和粉土侧阻力和端阻力的折减系数

分别为(0.8/d )1/5和(0.8/D )1/4,砂土和碎石土,桩侧摩阻力、端阻力的折减系数为(0.8/d )

1/3,规的规定反映了上述概念。

3)当桩端为基岩时承载力计算不需折减

一般岩石强度很高,桩成孔过程中不会出现回弹而影响承载力,因此不需要折减。

注:地基设计规表5.2.4注的规定。

2 天然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11有关承载力计算部分,5.2.4条规定:

‘5.2.4 当基础宽度大于3m 或埋置深度大于0.5m 时,从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下式修正:

注:地基规5.2.5不修正

根据弹性半无限体地基承载力理论得出的。从图2.3.1可看出,地基达到极限承载力产生的滑动面和土的黏聚力、基础两侧边载、

滑动土体的重量有关。滑动土体的重量和基础宽度与地基土的重度有关,基础宽度增加,滑动面增大,地基承载力设计取值可以提高;基础埋深增加,基础两侧边载增加,地基承载力设计取值增加。这就是承载力进行深宽修正的基本原理。

对于目前应用很多的主裙楼连体建筑的深度修正问题,规条文没有直接规定。在条文说明中解释如下:

‘目前建筑工程大量存在着主裙楼一体的结构,对于主体结构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宜将基础底面以上围的荷载,按基础两侧的超载考虑,当超载宽度大于基础宽度两倍时,可将超载折算成土层厚度作为基础埋深,基础两侧超载不等时,取小值。’

这里采用荷载折算成土的深度进行深度修正,从基本概念上讲是正确的。但规没有明确说是什么荷载组合。从基本概念上讲,应是建筑物自重及压土重量,不能考虑活荷载。

图2.3.1 天然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示意图

注:理解按此修正对安全度的影响

禁忌2.4 对公式计算假设可能产生的误差不能正确判断

由于土的特性,相关地基基础设计规在计算公式中都给出一定的假设。在应用公式时,应能正确理解假设和实际情况的差异,并根据基本理论和概念分析对计算结果的影响,判断计算值和实际值的大小关系。根据分析结果,在具体设计中进一步完善。以下通过几个实例分析:

1地基变形计算中‘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体’的假设

目前我们国家相应的地基基础设计规,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建筑桩基技术规》、《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均做如下假设:‘计算地基变形时,地基的应力分布,可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体理论’。作此假设的原因是在计算地基土中的附加应力时,采用了布辛奈斯克(Boussinesq)解。而布辛奈斯克(Boussinesq)解的应用条件就是此假设。只有用此假设才能得到附加应力值,有了附加应力值,才能进行变形计算。对此假设进行分析,我们可得出如下结论:

(1)此假设和土的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一般地基土既不是均质的也不是线性的,绝大部分是成层的,层与层之间土的性质有时差别很大。对于复合地基来说,由于加固围一般在基础围,同层土在水平方向性质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地基变形准确计算难度很大,提高计算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经验系数。对此,相应的规均给出了根据统计得出的经验系数。

(2)对于上硬下软的成层土分布,如图2.4.1所示,计算误差较均匀土要大,这主要是软土层向外传递荷载的能力差,造成软土中按此假设计算的附加应力值小于实际值。从而在实际工程中,出现图2.4.1 所示的土层分布时,建筑物实际沉降量比计算值偏大的原因,类似情况在工程中应给予重视。图2.4.2为天津开发区某建筑平面图,右侧为原建筑,1层,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质条件类似于图2.4.1所示。该建筑物建成使用3年后,扩建左侧部分,新建物层数1层,新旧建筑连接在一起使用。设计师考虑到原建筑物已建成3年,沉降应已经稳定,因此,新扩建部分采用桩基础,柱下承台,来减小新建筑物的沉降。新建筑物建成1年后,新旧建筑连接处,由于沉降不均出现开裂,图2.4.3为地面和墙体开裂图片。调查发现,沉降大的是原建筑物,原建筑物受软弱土层影响,类似于图2.4.1中的淤泥质土,沉降时间很长,沉降量大。

图2.4.1 软硬交互土层示意图图2.4.2 新旧建筑平面关系图

图2.4.3 新旧建筑基础连接处和墙体开裂图片

(3)土越软,计算结果误差越大。这主要是土越软,假设条件和实际差别越大。

(4)据此假设的计算结果,只能放映线弹性状态下地基的变形特征,计算的结果是地基变形是连续变化的,没有明显的差异。而不能反映弹塑性或塑性状态下,土的变形特征。但在实际工程中,一些情况下,局部地基是可能出现弹塑性或塑性变形的。对于整体刚度较差的基础形式,如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当局部荷载较大时,如堆载影响,地基可能出现塑性变形,引起相邻基础间的差异沉降。在软土地区尤其应高度重视,一些工程事故分析也证明这一点。注:东营工程

(5)按此假设,附加应力在地基土中的影响围很大。实际上,附加应力的影响围是有限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的试验研究显示,主裙楼连体建筑,主楼的影响围一般在裙楼三跨围左右。

2 矩形基础中点沉降计算的假定

《建筑桩基技术规》JGJ94-2008中5.5.7条规定:

‘5.5.7 计算矩形桩基中点沉降时,桩基沉降可按下式计算:

1

'1

1

4

n

i

i i i

e e

i si

z a z a

s s p

E

ψψψψ-

-

=

-

=??=??∑

公式中具体符号的意义不在此介绍,详桩基规。对公式分析可看出,式中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最新版本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完整版)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划分 一、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 1、±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是《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规定的。此规范后被《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取代,取消了此条规定。现行版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更没此规定。 2、但±0.000以下工程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沿袭至今! 3、按照这种划分方法,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就有很大的问题。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按下图划分地基与基础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从图中可以看出:基础子分部只包含各类基础,而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没有安身之地,就无法纳入基础分部(例外:如果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应纳入地基与基础分部)。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规定地基基础工程应施工的内容见下图,依然不包括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 4、地下室中的梁板柱混凝土结构特征与主体结构类似,与地基基础明显不同,划 入主体结构更合适。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地基 与基础分部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 )中已没有它们的立 足之地。 5、综上所述,地下室工程全部划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习惯做法是错误的。 二、正确划分方法 1、原则:在GB50300-2013上明确的,照办;不很明确的,应该根据分部工程划 分的主要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来划分,这个原则就是合理且方便验收。 2、若地下室作为箱形基础,则地下室划为地基与基础分部。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题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一、填空题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 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答:构筑物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和质量检验制度。 答:质量管理体系 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 答:质量检验制度 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段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 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倍。答: 2倍 5.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 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但不应少于()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答:0.5%~1%,3处 6.灰土地基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 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答:搭接长度 7.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 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答:100㎡

8.强夯地基施工中应检查()、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围。 答:落距 9.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 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桩体质量及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d进行。答:28d 10.桩基工程中,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 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且不应少于()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根。答:1%,3根,2根11.静力压桩包括()及其他各种非冲击力沉桩。 答:锚杆静压桩 12.桩基工程中,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法预应力管桩、钢柱)的 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变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答:15%13.桩基工程中,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 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组试件,小于50立方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组试件。答:1组,1组 14.静力压桩施工中,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 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的探伤检查。答:10% 15.先法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基础类型:预制桩 1 检测项目:桩身质量 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2 检测项目:承载力 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 (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基础类型: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 1

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2 检测项目:承载力 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 (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基础类型:大直径(桩径≥800mm)混凝土灌注桩 1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自评报告(施工方)范文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自评报告 一、前言 1、本报告为府谷县神龙山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自评。 2、本工程已由我单位湖北江都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进行自检,报验由武汉方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跟踪复查、检验,对进场建筑植物材料见证取样,审查并收集相关资料,在本公部工程报验后,按国家规范要求,作了检查,以此作为本报告的依据。 3、本报告本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以相关资料和实体质量为依据,做出科学评价,提供给验收小组评定时参考。 二、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大楼 ②:建设单位: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③:代建单位:湖北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④:施工单位:湖北江都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⑤:监理单位:武汉方正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⑥:设计单位:武汉建筑设计院 ⑦:勘察单位:武汉百斯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框剪结构六层局部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13175.56平方米。基础采用柱下基础、基础梁、JKL,地下室基础梁、地下室外墙为C30,P6防水砼,基础KZ为C35,砌体±0.000以下采用MU10蒸压粉煤灰砖,M10水泥砂浆,钢筋采用φHPB235,Φhpb335,HPB400,钢筋的连接≥φ18的钢筋采用直螺纹套筒机械连接。施工于2006年9月1日开工,2006年10月31日完工历时61天。 三、质量自评依据 1、由武汉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修改通知单、有关单位互联网具经设计单位签认的技术核定单。 2、均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4、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均按有关施工承包合同及合同附件、建高监理委托合同。 6、施工单位材料送检的检测试验报告。 四、质量过程控制: 1、质量管理体系; 我单位在此工程中采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都做到持证上岗。 2、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本工程特点,我方编制了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得到了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认可,并在实施中遵循其要点施工,制定了《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满足了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对局部不妥或缺陷处,通过自查、原因分析进行整改处理,且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进场材料的检查: 对进场材料的合格证由监理进行检查核实,并确认其质量及代表批量,需要复检的材料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法定检测单位,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隐蔽工程的验收: 所有隐蔽项目均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待别是钢筋虎程,施工管理人员对其逐步检查,直到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后,并经现场监理复查后,方允计浇灌砼。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 2004-7-7 15:55:28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行日期:1984年5月1日 关于批准颁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760号 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的重新修订工作。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2—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告上海市建工局,以便解释和修 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修订说明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件通知,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局任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地基和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修订本)进行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原则,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的条文,增加了已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审定后修改定稿。修订后的内容,除保留原规范

最新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人员考核试卷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人员考核》试卷 姓名:得分: 一、静载试验部份(40分) (一) 填空题(10分,每题1分,1题有2个空格时,每格计0.5分) 1、在我国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范中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试桩提供的常用反力形式有哪几种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横梁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 2、从成桩到开始静载试验的间歇时间,在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砂类土不应少于7天;对于饱和粘性土不应少于25 天。 3、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若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压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 4、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检桩两侧应对称安置两个位移计。基准点与试桩净距不应小于 1 倍桩径。 5、按桩的性状和竖向受力情况分类,桩可分为摩擦型桩和 端承型桩。 6、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在通过静载试验确定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1 %,且不应少于 3 根。 7、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测读桩沉降量的间隔时间,每级加载后,每第5,10,15min时各测读一次,以后每隔15 min读一次,累计1小时后每隔 30 min读一次。 8、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卸载观测一般每级卸载值为加载值的 2 倍。全部卸载后,维持 3 小时并需按规定测读。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 a为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一半。 10、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对于缓变形曲线,可根据沉降量取S等于 40 mm对应的荷载值;对于桩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等于 0.05 倍桩径对应的荷载值。 (二)单选或多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土的显著特性有abd 。 (a)高压缩性(b)高含水量(c)高承载力(d)低承载力 2、端承摩擦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 b 。 (a)桩侧阻力承受(b)桩端阻力承受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1 总则 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 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 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1.0.4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 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 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2 6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地基基础检测试卷A卷

地基基础检测试卷A卷

t 2L t L t 3L 成都交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测一所 地基基础检测内部培训考核试卷(A)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姓 名 : 分数: 选择题(每题1分,共100题) 1、变形模量是在现场进行的载荷试验在( )条件下求得的。 a 、无侧限 b 、有侧限 c 、半侧限 d 、无要求 2、低应变设备检定试验的检定时间一般为( )。 a 、3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3、低应变试验中,对于灌注桩和预制桩,激振点一般选在桩头的( )部位。 a 、1/4桩径处 b 、3/4桩径处 c 、桩心位置 d 、距桩边10cm 处 4、桩身混凝土纵波波速C 的公式为( )。 a 、C =2L/T b 、C = c 、C = d 、C = 5、一块试样,在天然状态下的体积为210cm 3,重量为350g ,烘干后的重量为310g ,设土粒比重Gs 为2.67.(选做2道小题) (1)该试样的密度ρ=( )。 a 、1.67 b 、1.48 c 、1.90 d 、1.76 (2)含水率ω为( )。

a、Ⅰ类桩 b、Ⅱ类桩 c、Ⅲ类桩 d、Ⅳ类桩 12、对于中密以上的碎石土,宜选用()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进行试验。 a、轻型 b、重型 c、中型 d、超重型 13、土的三相基本物理指标是()。 a、孔隙比、含水量和饱和度 b、天然密度、含水量和相对密度 c、孔隙率、相对密度和密度 d、相对密度、饱和度和密度 14、与砂土的相对密实度无关的是()。 a、含水量 b、孔隙比 c、最大孔隙比 d、最小孔隙比 15、地基常见破坏形式中不含下列选择中的()。 a、整体剪切破坏 b、局部剪切破坏 c、拉裂破坏 d、冲剪破坏 16、地基整体剪切破坏过程中一般不经过下列()阶段。 a、压密阶段 b、体积膨胀阶段 c、剪切阶段 d、破坏阶段 17、地基土达到整体剪切破坏时的最小压力称为()。 a、极限荷载 b、塑性荷载 c、临塑荷载 d、临界荷载 18、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 a、浅层硬土 b、深层软土 c、浅层各类土 d、深层各类土 19、天然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圆形压板的面积一般采用()。 a、0.1~0.2m2 b、0.25~0.5m2 c、0.5~1.0m2 d、1.0~2.0m2 20、平板载荷试验资料P~S曲线上有明显的直线段时,可以取()作为承载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foundation 1总则 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geosynthetics foundation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就是单层,也可以就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 heavy tamping foundation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锤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3 强夯地基 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 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4 注浆地基 grouting foundation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孔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与渗透性。 2、0、5 预压地基 preloading foundation 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与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jet grouting foundation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2、0、7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soil-cement mixed pile foundation 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洞穴地基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桩基础 pile foun dati 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 ing of foun dati 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勺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勺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xx]46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xx,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 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 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于20xx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xx年2月20日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 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和>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2章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第2.1.1条地基subgradefoundation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

地基与基础、基坑施工规范题库

地基与基础、基坑施工规范题库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采用降水的基坑,在有可能出现渗水的部位应设置泄水管,泄水管应采取防止土颗粒流失的反滤措施。基坑采用截水帷幕时,地下水位以下的锚杆注浆应采取孔口封堵措施。 3、地下连续墙的转角处或有特殊要求时,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可采用L形、T 形等。地下连续墙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在基坑内侧不宜小于50㎜,在基坑外侧不宜小于70㎜。 4、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检测数量不得小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小于10 幅;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应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应采用声波透射法对墙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墙段数量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墙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幅,每个检测墙段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4个,且宜布置在墙身截面的四边中点处。 5、锚杆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钻孔孔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钻孔倾角的允许偏差应为3°;杆体长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自由段的套管长度允许偏差应为±50㎜。 6、内支撑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内支撑的布置用满足主体结构的施工要求,宜避开地下主体结构的墙、柱;相邻支撑的水平间距应满足土方开挖的施工要求,且不宜小于4m;基坑形状有阳角时,阳角处的支撑应在两边同时设置。 7、立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立柱桩混凝土的浇筑面宜高于设计桩顶500㎜;采用钢立柱时,立柱周围的空隙应用碎石回填密实,并宜辅以注浆措施;立柱的定位和垂直度宜采用专门措施进行控制,对格构柱、H型钢柱,尚应同时控制转向偏差。 8、双排桩结构的嵌固深度,对淤泥质土,不宜小于1.0h(h为基坑深度);对淤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1.doc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第九章深层搅拌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9.1.1条深层搅拌法适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粉土和含水量较高且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不大于120KPa 的粘性土等地基。当用于处理泥炭土或地下水具有侵蚀性时,宜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冬季施工时应注意负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第9.1.2条工程地质勘察应查明填土层的厚度和组成,软土层的分布范围、含水量和有机质含量,地下水的侵蚀性质等。 第9.1.3条深层搅拌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加固试验,针对现场地基土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化剂及外掺剂,为设计提供各种配比的强度参数。加固土强度标准值宜取90d龄期试块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第二节设计 第9.2.1条深层搅拌法处理软土的固化剂可选用水泥,也可选用其它有效的固化材料。固化剂的掺入量宜为被加固土重的7%~15%。外掺剂可根据工程需要选用具有早强、缓凝、减水、节约水泥等性能的材料,但应避免污染环境。 第9.2.2条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

基荷载试验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 f sp,k=m·R kd/A p+ β·(1-m)f s,k(9.2.2-1) 式中 f 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标准值; m——面积置换率; A p——桩的截面积; f s,k——桩间天然地基土承载力标准值; β——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当桩端土为软土时,可取0.5~1.0, 当桩端土为硬土时,可取0.1~0.4,当不考虑桩间土的作用时,可取0; Rkd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现场单桩荷载试验确定。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也可按下列二式计算,取其中较小值: Rkd =ηfcu,kAp (9.2.2-2) Rkd=qsUpl + αApqp (9.2.2-3) 式中 fcu,k ——与搅拌桩身加固土配比相同的室内加固土试块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技术要求

江蘇省宜興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項目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技術要求 一般地基基礎工程规范 目录 页数1.1 桩工程 1 1.2 静压预应力管桩 6 1.3锤击预制桩8 1.4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桩11 1.5 预应力混凝土施工12 1.6 预制混凝土施工16 1.7 土方开挖18

1.1 桩工程 1.1.1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安全,并采取所有予防措施防止相邻建筑物、道路及周围地面的沉降及损害。施工单位应在一定的间隔时间内观察相邻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并应立即将可能引起事故的损害迹象或裂缝汇报给甲方及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可以采用静压桩,但必须在投标时提交静压桩方案。 施工单位在桩基础未开工前,先要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对有可能受桩工程施工影响的建筑物进行测量,并提出检测报告给业主,以确定当前建筑物的现状。 在甲方及设计单位指导下,施工单位应给相邻建筑物以支撑,并且在施工邻近建筑物的桩时,采取措施代替支撑。 施工单位应进行以上工程,并承担处理损害的所有相关费用及赔偿。 1.1.2 对公共设施的损害 应注意不要损坏地下水管、煤气管、地下电缆或其它所有地下设施。若损坏了公共措施,应立即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所有处理损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图上注明的公共设施只供参考,若该类公共设施偏离了位置及发现有另外的公共设施,应即时通知甲方及设计单位。 1.1.3地盘地质勘查报告 由甲方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及钻孔记录已尽量反映可能遇到的地质情况,施工单位应对整个地盘的地质报告、钻孔资料、可能的地质变化作出自己的见解。 1.1.4施工单位的现场考察 建议施工单位认真考察地盘并且彻底了解地盘的位置,一般情况,交通情况,临建位置装邻的限制等等,及其它引起注意或影响施工的情况。 1.1.5桩的尺寸及承载力 桩的尺寸应注在设计图上,桩应能承受荷载表上的荷载而没有过分的下陷,能承受由质检站进行的荷载试验。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 选用。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 第3.0.3条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 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 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 (1)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 设施的影响; (2)基抗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3)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2.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设计等级为 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第4.2.1条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应包括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静力触探探头阻力,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试验承载力等其他特性指标。 第4.2.2条地基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及特征值。 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 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 载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精品文档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106-2003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三、检测方案 四、单位意见 五、须知 1、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检测方案的备案手续; 2、各质量责任主体制定检测方案后,须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检测; 3、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规范要求制定检测方案进一步扩大检测;

精品文档 . 4、未办理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质监站、检测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 附录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摘要 3.1 一般规定 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分为地基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和基础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1 地基检测。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岩土性状评价,处理土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施工质量评价,复合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复合地基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可选择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土工试验、低应变法、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 2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的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3 支护工程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内容包括土钉和支护锚杆抗拔力检测、土钉墙施工质量检测、水泥土墙墙身完整性检测、地下连续墙墙体质量检测、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检测、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选择土钉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和低应变法。 4 基础检测。基础检测内容包括各类基础及桩基础承台的施工质量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混凝土强度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 3.1.5 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必要时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不能完全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不能计入抽检数量。 3.1.6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3.2 地基检测规定 3.2.1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应合理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地基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3.2.4 天然岩石地基应采用钻芯法这行抽检,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载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天然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样孔数。当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点。 3.2.5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抽检数量。 3.2.6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根据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地基处理质量或天然地基土性状进行普查,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第200㎡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2.7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平板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同一单位工程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或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也可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而另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单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3.2.8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复合地基的桩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钻芯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 3.2.9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复合地基桩间土和强夯置换墩墩间土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宜参照本规范第 3.2.5条和第3.2.6条的规定。 3.3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规定 3.3.1 工程桩验收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承载力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3.2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 小于15MPa。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3 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的间歇时间: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预制桩(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 不宜少于7d;对于粉土,不宜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3 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宜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宜根据前一种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来确定后一种检测方法的受检桩; 5 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 3.3.4 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3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 于20根。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对于其他工程,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2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于10根。 -3- 3 对于直径大于等于5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 当检测数据难以评价整根受检桩的桩身质量,不能确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时,不得计入上述三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应重新确定受检桩或重新选择检测方法,以确保抽检桩数满足本条的规定要求。 3.3.5 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 预制桩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孔内摄像或将低压灯泡放入管桩内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1)场地地质条件为岩溶的桩基工程; 2)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风化岩; 3)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 4)采用“引孔法”施工的桩基工程。 3 对本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管桩基础工程,抽检桩数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可减少一个百分点; 1)已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对焊接接缝进行了抽检的桩基工程; 2)对于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检查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3)采用机械接头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4)施工过程中采用打桩自动记录设备进行施工记录的桩基工程。 注:当不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抽检时,检测方法和抽检桩数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3.3.7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3.3.8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验桩,如果试验桩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一半可计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9对竖向抗拔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 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1 基础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 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3.4.1 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2 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量宜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4.3 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当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3.4.4 应采用钻芯法对水泥土墙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并应截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4.5 地下连续墙墙体完整性应选择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性结构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3.4.6 应对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检测方法可采用结构钻芯法。 3.5 基础检测和沉降观测规定 3.5.1 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取芯样孔不应少于3个,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2个孔。 3.5.2 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宜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3.5.3下列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 基础有严重质量问题并经工程处理的建筑物; 4 受施工影响的邻近建筑物; 5 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改扩建工程和加层工程; 7 采取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8 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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