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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事业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运营事业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运营事业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运营事业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乌市地铁运营管理水平,保证乌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阶段符合运营需求,运营事业部应在规划、可行性研究、各设计阶段、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参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从运营管理的角度掌握各系统的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以确保运营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条为规范运营事业部参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乌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线路从规划到工程验收移交的全过程。

第三条运营事业部应全面参与地铁工程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户需求书编制、合同谈判、设计联络、土建施工、厂家监造、出厂验收、设备安装、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遗留问题处理、质保期等阶段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规划前期阶段

第四条在前期工作中,规划处、总工办应组织运营事业部技术人员参与运营相关的规划、技术方案论证工作;线网规划、建设规划完成后,应根据运营事业部需求,并按照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 )相关规定提供线网规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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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等文本。

第五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间稿和总体设计完成后,总工办组织运营事业部与相关编制单位和总体设计单位进行交流。总工办组织相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对运营事业部提出的书面建议给予答复。

第六条总工办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的预评审会、评审会,运营事业部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参会。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总工办根据运营事业部需求,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文本。

第三章工程设计阶段

第八条运营事业部应结合自身运营特点及线网规划情况,明确新线运营功能定位、速度目标和运能规模,优化线路配线方案、提高行车组织效率和客运服务质量,归纳总结,形成稳定的、标准的运营需求。

第九条初步设计过程中,总工办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加相关技术方案论证,论证后运营事业部应研究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明确的运营需求。总工办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讨论,形成正式的设计要求,作为初步设计输入文件之一。

第十条总工办负责协调处理运营事业部提出的需求与建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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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总工办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加初步设计阶段性论证会及专家评审会,并在初步设计获批后提供初步设计终稿(含电子版)。

第十二条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总工办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加相关设计专题会议和重大的施工图变更会议。运营事业部应安排专业人员参会,掌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及系统功能状况。

第十三条总工办负责将施工图设计终稿(含电子版)提供给运营事业部。

第十四条设备用户需求书编制审核过程中,设备管理部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与设备系统功能要求等内容的研讨工作。运营事业部应重点对用户需求书中涉及设备选型、系统功能、临管保障、代维、设备监造、厂家培训、质保、备品备件及工器具配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种类、数量等方面提出明确的需求和建议。

第十五条设备用户需求书终稿应经运营事业部会签,并提供给运营事业部(含电子版)。

第十六条运营事业部应参与设备合同技术部分的谈判,在合同签订后,计划合约部应将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合同文本(含电子版)提供给运营事业部。

第十七条设计联络阶段中,设备管理部应提前提供设计联络计划给运营事业部,运营事业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时参加设备系统设计联络。运营事业部应提前研究,根据设计文件、合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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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文件及运营实践,对设备系统的具体技术细节提出意见和建议。设计联络结束后,设备管理部将设计联络成果文件(含电子版)提供给运营事业部。

第三章现场工程建设阶段

第十八条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管理部应定期通报工程施工进度和计划调整情况,运营事业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的工程进行现场跟踪,并从使用、维护等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设备出厂验收阶段中,设备管理部应通知运营事业部参加关键设备的样机测试、出厂验收工作,验收文件须运营事业部会签。

第二十条设备安装、单系统调试阶段中,设备管理部应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通知运营事业部参加关键设备的开箱检查、设备安装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应提前提供单系统调试计划给运营事业部,运营事业部根据调试计划参与关键系统和重要项目的调试工作。

第二十二条设备单系统调试完成后,设备管理部应将调试报告终稿提供给运营事业部,并提供相关专业设备系统的技术规格说明书、维护手册、操作手册、应用软件等文件副本资料(含书面及电子版)。

第二十三条设备安装、单系统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4—

议,设备管理部应协调施工单位尽快整改,对于综合联调前仍不能整改的应书面回复运营事业部,并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由设备管理部组织的综合联调,应组织运营事业部参与综合联调方案和调试大纲的编写和讨论,并全程参加综合联调项目的实施。综合联调报告应经运营事业部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车辆厂家监造及驻厂人员培训工作由运营事业部负责,设备管理部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运营事业部应积极配合物业、房产等配套工程的合同谈判工作。

第四章工程验收移交阶段

第二十七条运营事业部按照集团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工程验收。

第二十八条试运行阶段中,相关建设部门原则上应在3个月试运行开始前完成与运营事业部的“三权”(属地管理权、设备使用权和调度指挥权)移交。

第二十九条运营事业部应牵头编制试运行演练方案、试运行组织方案,并在集团相关建设部门的配合下,完成试运行演练的各项工作。

第三十条试运行及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建设部门即时组织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试运营开通前,对运营行车安全、服务质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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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的问题或尾工应全部整改完成。对未完成的工程收尾及遗留问题,相关建设部门须与运营事业部签订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备忘录(详见附件1),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第三十二条相关建设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设备系统承包商继续负责遗留问题及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程尾款须由运营事业部会签确认后方可支付。

第三十三条运营事业部是设备设施质保期管理的主体,集团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四条设备系统出质保时,运营事业部应召集设备管理部及设备供应商对设备系统是否具备出质保的条件进行确认,出具工程出质保确认单(详见附件2)。质保金须由运营事业部会签确认后方可支付。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五条运营事业部应积极参与建设过程中,现场参建应派遣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工程建设,并提前做好参建人员的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参建人员须严格遵守建设现场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工程建设各阶段,总工办就设计图纸、技术方案征求运营事业部意见时,应给运营事业部留有一定的时间裕量,应将相应技术资料提前提供给运营事业部,保证运营事业部全面、完整的查看、阅研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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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总工办向运营事业部提供以上各环节的相关书面文件资料时,双方须做好文件签收记录。

第三十八条运营事业部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集团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优先通过专业层面沟通或专题讨论等形式解决。

第三十九条对于重大技术问题,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等书面形式进行沟通和确认。对于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总工办负责协调。

第四十条集团相关部门在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果由企发部纳入集团绩效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企发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备忘录

2.设备(工程)出质保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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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乌市地铁__号线_____工程

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备忘录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交接时间交接批次

交接范围:

基本条件满足情况:(可附页)

资料移交情况:(可附页)

遗留问题备忘:(含问题描述、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可附表)

移交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部门

参加人员:参加人员:参加人员:

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

(公章)(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接管单位

专业车间专业部门安全监察部门

参加人员:参加人员:参加人员:

车间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公章)(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设备 (工程) 出质保确认单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质保开始日期:合同规定质保终止日期:

确认内容1、合同内容执行(含专用工器具、备品配件等):

2、资料交接情况

3、设备运转状况:

4、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

5、其它说明:

业部门经办人:

车间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物资部门意见: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安全监察部门意见: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日期:年月日确认单位: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盖章)

该单据由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合约部出具

承包商签字(单位盖章):日期: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大全.doc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大全1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

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流程图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 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 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 (一)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二)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三)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1风险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目标产生影响的 不确定因素。 1.1.2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是减小风险对项目实施过程 的影响,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它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等工作过程。 1.1.3应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在工程实施中加强风险的控制。 1.1.4风险管理是承包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任务之一,应在项目组织中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1.2 项目风险识别 1.2.1项目风险识别是指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可能 的风险,并将它们作为管理对象,不能有遗漏和疏忽。应在项目开始、进展评价及进行其他重大决策时进行项目风险识别工作。 1.2.2风险识别过程

收集数据或信息。包括项目环境数据资料、类似工1. 程的相关数据资料、设计与施工文件。风险确定时应利用过去项目的经验和历史资料。 2不确定性分析。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范围、工程结构、项目行为主体、项目阶段、管理过程、项目目标等方面进行可能的项目风险。 3确定风险事件,并将风险归纳、整理,建立项目风险的结构体系。 4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风险识别报告通常包括已识别风险、潜在的项目风险、项目风险的征兆。 1.2.3风险识别方法 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或工具有:核查表法、列举法、项目结构分解识别法与风险因素识别法、因果分析图法、流程图法、问卷调查法、决策树法等。 1.3 项目风险评估 1.3.1风险评估包括如下内容: 1风险发生的概率,即发生可能性评价; 2风险事件对项目的影响评价,如风险发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价; 3风险事件发生时间估计。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管理职责 四、项目建设各环节管理要求(一)项目前期阶段 (二)项目实施阶段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与检查 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 设计与工程变更管理 图纸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 工程验收管理 (三)项目后评价 五附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要求与质量,理顺工程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关系,规范工程管理基本程序,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各环节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 (一)总工室 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调研报告。

2、收集、整理项目各阶段设计所需资料。 3、提出招标技术要求和设计任务书,参与选择设计单位,协助编制所需相关设计合同,配合成本合约部完成设计招标工作。 4、根据公司、项目部、施工单位等部门要求,共同确定设计思路,并提供不同阶段的设计用图。包括总平面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册、建筑施工图以及各阶段所需的相关图纸等。 5 、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设计跟踪,避免设计方向出现偏离、保证设计进度按期完成。 6、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技术以及可行性论证。 7、提出设计图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等在质量、工程量、设备材料选用方面的决策建议。 8、对施工现场设计有关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对。 9、组织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内部分析,主导公司对设计方案的评审。 (二)项目公司(项目总经理/厂长、项目责任人) 1.按总工室要求提供项目设计所需资料。 2.参加图纸会审。 3.负责对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评审、实施以及落实情况控制。 4.负责联系成本合约部、运营采购部、工程部以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场进行验货与监控。 5.主导施工过程中各项报建手续的办理。 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工程量、材料设备等提出现场实际建议与要求。 7.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工作。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一、项目前期跟踪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负责项目跟踪及协调工作,工程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及时获取可靠的招标信息,分析投标可行性,供领导层研究决策。 2、公司决定参与投标时,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与施工图纸。 二、项目投标管理阶段:此阶段以为市场(营销)部主,工程部协助。 1、积极组织公司内外部专业人员,精细研读招标文件,高质量地编制预算书、投标文件。 2、及时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准时参加招标会议。 3、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三、项目施工管理阶段:此阶段以市场(营销)部为主,工程部提供技术支持。 1、图纸会审工作流程: ⑴、组织技术人员仔细研读设计文件,找出施工图设计错误或其他矛盾问题,做好会审准备。 ⑵、提请建设单位邀请设计与监理单位,确定会审日期。 ⑶、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 ⑷、做好会审结果的落实工作,及时办理技术变更。 2、施工准备工作流程: ⑴、根据工程特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组建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项目班子。 ⑵、组织召开项目部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施工准备工作会议,根据工程特征及工地所在地环境,确定施工准备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分工,核定时间表。

⑶、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确保施工准备工作按期完成。 ⑷、施工准备工作分工原则: ①、技术资料管理:负责宏观管理类工作和技术管理类工作。具体包括: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的审核,施工图技术交底,各类管理指标的研究确定等。 ②、人力资源管理: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调配或招聘。 ③、材料采购管理:根据工地具体情况的不同,研究制定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方案(划分分级采购范围及控制办法),确保及时供应。 ⑸、项目部准备工作: 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编制设备材料需求计划, 组织进场运输。编制施工方案与进度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做好技术交底。以及足已具备开工条件的一切准备工作。 3、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⑴、科学合理地进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保可行性,且满足甲方要求。在可能的前提下,工期安排应提前完成,留有余地。 ⑵、进度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必须全员配合,努力实现。 ⑶、如果遇到难以克服的客观原因发生,致使进度计划确需修订时,提请总经理同意后方得修订。 ⑷、进度计划修订时,如果不得不延长工期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⑸、每月25日前,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形象进度和下月进度计划。 ⑹、每月25日,工程部编制工程进度报表,上报监理及甲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xxxxxxx工程项目部 管 理 制 度 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项目部 xxxxx年xxx月xx日

一、参建各方工作制度: 为圆满的完成xxxx项目的建设任务,实现本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与投资目标,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研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参与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互工作关系的行为准则,使各方职责、权限及相关工作关系明确,各方应认真执行,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最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建设方:x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方:xxxxxxx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方: xxxxxxx施工单位 1、开工前的有关工作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以下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开工通知方可进行施工: ①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须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执行。 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⑤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对于本条内容,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须进行专家论证的,由施工单位按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专家组书面审查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论证会,总监对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 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的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具体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确定)。 ⑦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施工单位用表: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2.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1)”,总监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 1.3.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审核内容如下: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

工程管理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图纸会审流程; 第二部分: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第三部分:施工样板验收流程(略); 第四部分:装饰隐蔽验收流程; 第五部分:总包与公装之间的工作面移交流程; 第六部分:3层样板流程; 第七部分:竣工验收资料准备流程; 第八部分:工程移交物业流程。 第一部分:图纸会审流程 1.组织者:甲方设计部经理或项目部经理 2.主持人:甲方设计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 3.参加单位及人员: ⑴.设计院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师; ⑵.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工长; ⑶.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⑷.甲方设计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各专业工程师。 4.会议地点、餐饮及车辆安排:施工单位承包人负责。 5.会议目的:设计交底。 6.会议程序: ⑴.甲方主持人做会前简短发言,介绍各方参加人员,安排不同专业的设计交底分组; ⑵.按专业划分,设计院各专业设计师做设计交底; ⑶.在设计交底过程中,图纸变更有较大成本变化时,需甲方总工确认; ⑷.图纸会审完毕,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会审记录整理,交设计、监理、甲方审核确认; ⑸.图纸会审记录签字盖章,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

7.会前准备: ⑴.甲方项目部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图纸发到施工方和监理方; ⑵.甲方项目部需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审纪要初稿(会议讨论内容)交设计方及监理方。 8.图纸会审要点(错漏碰缺): 土建: ⑴.地下室柱墙砼标号是否统一? ⑵.总平面定位图与单体建筑轴线距离是否统一? ⑶地下室框架柱是否统一? ⑷.电梯底坑标高及井道冲顶高度是否满足电梯相关规范? ⑸.建施立面图上的外墙悬挑构件或装饰线条在建施平面图或结施图上是否遗漏或不统一? ⑹.屋顶机房或造型花架标高及构造建施与结施是否统一? ⑺.建施平面图与结施平面图的降板区位置是否统一?功能是否正确? ⑻楼层相连两户是否可跨越?防盗功能是否具备? 安装: 装饰: 第二部分: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1.组织者:甲方项目部 2.参与者:甲方项目部工程师、材料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甲供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 3.验收的资料准备:材料合格证、材料出厂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4.验收标准:有材料样板则参照材料样板验收,无材料样板的则参照设计图纸、合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验收。 5.验收程序: ⑴.施工方或甲供材料供应商通知甲方监理进行材料进场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管理,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是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是指根据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编制的通用设计文件,以及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推广使用所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以下简称标准设计包括印刷件和电子数据)是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载体。本办法无特别说明的,标准设计与标准图集同义。 第五条标准设计项目的申报、编制、审查、批准、发布、复审、推广应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四川省建设工程标准设计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贯彻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制定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工作的规划、标准设计体系及具体实施办法; (三)承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设计和行业标准设计制定、修订等任务; (四)组织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出版、发行、宣传推广和实施监督; (五)负责组建标准设计专家库,加强队伍建设。 第七条标准设计图集按其应用广泛程度和技术成熟程度分为通用图集和推荐图集。 第八条标准设计编制工作经费可以从财政补贴、科研经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资助等渠道筹措解决,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投入机制。使用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标准设计项目,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九条对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设计,或虽有但不适应四川省工程建设需要的,可以制定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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