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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合作协议合同

专利授权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 本合同所称之专利是指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乙方的专利(专利明细详见附件一),或申请过程中的所述专利申请和所述专利相关的后续配套及/或衍生的专利。

1.2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指实施本合同专利以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技术诀窍。

1.3合同技术: 本合同技术是指实施专利以及与之相关的专有技术,以及关于本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全套图纸、技术资料还有本合同产品样品。

1.4合同产品: 本合同产品是指实施专利所生产的专利产品,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考核指标的合格产品。

1.5后续改进技术: 后续改进技术是指由甲乙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在实施合同技术中作出的可获专利或具有商业应用价值的技术改进。

第二条专利授权的适用

2.1乙方授权许可甲方(包括甲方指定的公司)使用乙方全部拥有的、本协议所列明的专利,以及使用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

2.2乙方同意甲方(包括甲方指定的公司)在其产品实施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合同产品,在国内外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合作期限与利润分配

3.1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2利润分配:甲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所获得的净利润,按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技术和培训

4.1乙方同意在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的有效期内,派出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实施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使其的合同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

4.2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熟悉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能胜任技术指导的人员。

4.3乙方负责培训甲方实施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所需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五条后续改进技术

5.1甲乙双方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互相告知后续改进技术。

5.2双方或一方对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取得的改进和发展,双方有义务告知对方。

第六条保证

6.1乙方保证自己向甲方所提供的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是真实的、有效的,可据以实施的,并能够达到规定的技术参数和国家相关标准,是能出合格产品的最新发明专利及与之相关的专有技术。

6.2乙方保证协议所涉及的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6.3乙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授

权许可、销售,如有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向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甲方因之而起的经济上全部损失和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6.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在与第三方争议中被禁止使用,致使合同终止,则根据造成的实际后果,确定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7.1合同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如需求发生变化,合同产品滞销,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7.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技术要求生产的产品,如出现因该技术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专利权的放弃及其转让

8.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放弃专利权,否则造成专利权终止,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商誉或品牌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8.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转让其专利权,甲方有优先、优惠受让权,转让合同另订。乙方转让其专利权,必须保障本协议在有限期内正常履行。

第九条专利侵权诉讼

9.1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由乙方进行交涉或诉讼,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必须在一个月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具体的内容和有关的证明文件。

10.2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遭受事故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

11.2双方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技术和后续改进技术批准签发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仍然生效。

12.2本合同的有关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商定,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本协议所涵盖的专利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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